巡视整改心得体会3篇
巡视整改心得体会篇1
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出台《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是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化政治巡视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强巡视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巡视工作深化发展的具体举措。国资委党委组织国资央企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意见》,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有力促进和保障国资央企高质量发展。
深刻领会《意见》重大意义,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意见》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实践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抓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做好新时代巡视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一是明确了政治方向。《意见》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视要求”,指明了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必须坚持的正确政治方向。国资委党委始终坚持政治巡视发现的问题必须从政治上予以解决,督促被巡视企业党委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坚持政治标准、确保政治效果,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二是明确了责任机制。《意见》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和任务,作出一系列刚性约束。国资委党委第一时间细化落实《意见》的15项重点任务,制定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委内各厅局和被巡视党组织职责分工清单,强化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巡视整改责任机制。三是明确了方式方法。《意见》总结提炼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并固化为制度,既明确普遍适用的硬性要求,又对需要深入探索的问题提出原则要求。国资委党委严格落实《意见》的“规定动作”,坚持守正创新、积极主动作为,探索建立一套与国资央企实际相适应的巡视整改工作模式。
坚持以上率下,担负起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政治责任
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是新时代巡视工作深化发展的鲜明特征,事关巡视制度权威性和生命力。国资委党委坚决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将巡视“前半篇文章”和“后半篇文章”统筹考虑,突出加强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鲜明导向。一是党委书记带头抓、直接抓、抓具体。党委书记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及时听取巡视情况汇报,点人点事点问题。每轮巡视结束后,及时约谈被巡视企业党委书记,督促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在听取企业工作汇报、赴企业开展调研时,专门就巡视整改作出强调;在与新调整的企业领导班子谈话中,把巡视整改作为重中之重提出明确要求,防止“新官不理旧账”。二是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召开每轮巡视中期汇报会,了解巡视进展情况,督促抓好立行立改。领导小组全面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对抓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具体部署。三是党委班子成员参加每家企业巡视反馈成为制度安排。与被巡视企业党委书记深入沟通,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直接督办巡视移交事项,增强巡视反馈的权威性严肃性,充分体现“巡视整改从反馈严起”。四是坚持上下联动、强化系统集成整改。横向上,推动巡视与纪检、审计、出资人监督等发现问题集成整改、一体解决;纵向上,推动国资委自身整改、中管企业整改和委管企业整改上下联动、同题共答。五是压实被巡视党组织主体责任特别是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向被巡视企业党委书记印发反馈意见的同时,当面向其重点强调国资委党委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视汇报时突出强调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做到“责任清、方向明”,防止“大会小会一个样”,充分体现巡视反馈“直接找书记说事”的鲜明导向。明确由党委专职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巡视整改,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落实。强化追责问责,对2名落实整改不力的企业党委书记严肃问责,作出组织处理,释放整改不力必问责的强烈信号。
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形成合力
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必须充分发挥巡视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各责任主体的协调配合。国资委党委着力推动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监督、出资人监督有机贯通,发挥国资大监督格局优势,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一是强化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把监督巡视整改作为强化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加强对移交企业纪检机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监督;通过实地调研、现场督办等方式,督促被巡视企业党委动真碰硬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强化组织人事部门日常监督。国资委企干一局、二局在督促被巡视企业做好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的同时,建立共性问题通报制度,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和程序,把巡视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动态解决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有关职能部门用好巡视成果。国资委相关厅局认真办理巡视移交事项,“一企一策”督促指导被巡视企业抓好整改,同时把督促巡视整改与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科技攻关等重点任务贯通起来,从国资监管层面制定相关制度,有力推动国资央企共性问题整改。四是强化巡视机构统筹督促责任。国资委巡视办对照国资委党委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关注的巡视反馈问题,建立整改重点难点问题台账,通过专项检查、发函督办、提醒约谈、培训指导等方式,“挂图作战”、严格督办,持续压实被巡视党组织整改责任。五是以信息化系统强化督促检查。建设中央企业巡视整改在线监管系统,以数字、图表等形式,多维度实时展示中央企业巡视整改总体情况和每家单位详细情况,实现巡视整改全流程的闭环管理和实时跟踪。
坚持标本兼治,为国资央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意见》强调,要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国资委党委以巡视整改为重要手段,深化落实全国国企党建会精神,推动中央企业管党治党意识和责任明显增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状况明显改观,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以巡视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巡视反映不担当、不负责的企业领导干部果断调整,对管党治党不严的领导班子全系统通报;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结合其他渠道了解掌握的情况,严肃查处一批靠企吃企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促进国资央企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二是以巡视整改推动开展系列专项整治。着力抓中央企业驻京办整治,全面撤销企业驻京办、驻外办等机构。着力抓中央企业“总部机关化”整治,总部部门平均数量由17个降到14个,平均人员编制由363人降到294人。着力抓靠企吃企问题整治,深入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益输送、设租寻租、化公为私等问题,一批顽瘴痼疾得到有效解决。三是以巡视整改推动国资央企改革发展。坚持把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到深化国企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来,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监管体制向更加成熟定型迈出实质性步伐,国资央企在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国家战略、服务“六稳”“六保”中发挥重要作用。xx年,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6.3万亿元,实现净利润1.8万亿元,效益增长创历史最好水平,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巡视整改心得体会篇2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工作已开展8轮,共安排100个组次,对149个地方、单位进行了巡视。其中,20XX年巡视83个单位,按照地方、部门、央企、金融、事业5个板块类型,通过“板块轮动”,扎实推进全覆盖。在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巡视全覆盖的基础上,20XX年实现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央金融单位全覆盖,5个板块已经完成3个,完成全覆盖任务的52%。
要实现全覆盖,就必须创新方式方法,加快巡视的步伐。20XX年第一轮巡视首次实行“一托二”,每轮一个组巡视两个单位,同类同步安排、分批集中汇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第二轮巡视每组再增加1名副组长,形成“一正三副”格局,进一步增强了巡视组多管齐下、密集出击的能力。20XX年第三轮巡视时,巡视组数量增加到15个,同时试点“一托三”模式,一个巡视组同时巡视3个单位,确保全覆盖任务按时完成。
巡视组实行模块化管理,成员由7―8个方面人员构成,其中在编人员约占1/3,借调人员约占2/3,由在编人员牵头,包括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审计、财政、监事会、金融监管等部门人员,体现了“专业性、结构性、衔接性”特征:每组配备专业执纪人员、审计人员;每组配备2―3名副组长,并根据需要组成联络组、谈话组、信访组、文件组、内勤组等模块;各模块相互间紧密联系,有效发挥各方面人员优势,形成整体合力。
利剑出鞘,形成震慑。20XX年,中央巡视组在发现问题上敢于较真、敢于碰硬,累计谈话1.5万余人次,受理各类信访12万余件次,发现了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300余件、“四风”突出问题400余件,督促查处450余名非中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领导干部案件中,超过一半的线索来自巡视。通过巡视,有力扭转了被巡视党组织长期以来纪律松弛、组织软弱涣散的局面,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的落实。
巡视是发现问题,整改是解决问题。一年来,中央巡视组共向83个单位反馈了750个问题,提出整改意见650余条,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武钢集团党委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专项整治“靠钢吃钢”问题,清理出近3年违规事项2444项,涉及金额7.17亿元;中核建设党组集中开展了对违法出借资质、资金等的专项治理和应收账款、存货专项清理,其中资金拆借专项治理累计收回资金12.35亿元。
同时,巡视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建立长效机制。巡视对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建议,促进完善体制机制。今年以来,中央巡视组向国务院和国资委等有关部门提出关于国企改革的意见建议159条,为中央深改办和国资委等有关单位提供专题报告22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问题导向参考。
巡视整改心得体会篇3
新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探索完善对权力监督的有效形式,推出了新的党内巡视制度,受到全党、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我们今天制定巡视条例提供参考依据。
一是中国共产党新的巡视工作条例改进了巡视工作领导体制,明确要求“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加强了巡视工作的独立性。
二是中国共产党新的巡视工作条例从有利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出发,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些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充实进来,增加了“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工作方式,赋予了巡视工作更大权限。
三是中国共产党新的巡视条例规定“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并将“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列为对巡视工作人员责任追究的情形,强化了巡视工作的问责性。
四是中国共产党新的巡查条例写入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制度的一系列新举措,包括巡视组长一次一授权、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等。符合巡视工作实际,使巡视工作更加具有制度性。
五是中国共产党新的巡视条例强调问责和追责。明确规定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如果领导巡视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将被追责,增强了巡视工作的成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