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脱贫攻坚大走访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_脱贫攻坚7篇XX市脱贫攻坚大走访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_脱贫攻坚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排查整改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查缺补漏防止“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市脱贫攻坚大走访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_脱贫攻坚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XX市脱贫攻坚大走访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_脱贫攻坚
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排查整改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持续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查缺补漏防止“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反弹,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确保脱贫质量成色经得住历史和人民检验,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排查整改提升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在过渡期内“四个不摘”重大要求,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排查问题,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整改问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对苗头性、潜在性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建立完善巩固“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成果长效机制,坚决把问题找出来、隐患查出来、责任扛起来、整改实起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真改实改,动态清零。
二、工作目标
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防返贫监测、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核心指标,以 12 大方面 26 类为重点,进村入户开展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的拉网式大排查,深入查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薄弱环节,坚决把问题找出来、隐患查出来,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路线图限期整改,需要长期解决的明确阶段目标、牵头单位和责任人,持续跟踪问效,直到问题清零。
三、排查对象
对全县 11 个乡镇所有行政村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的农村人口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工作由各乡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组织、整改由相关部门牵头,乡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配合。
四、工作重点
(一)“两不愁三保障”方面
1、义务教育有保障。农户中是否存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现象;是否存在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情况;是否存在学籍在校、学生一定时间实际不在校的阶段性失学辍学现象;适龄残疾儿童是否入学特殊教育学校;易地扶贫搬迁户学生上学是否有接纳学校,学籍是否转到相应学校;各项教育资助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县科教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整改要求:对于因厌学或其他原因存在义务教育辍学或有辍学倾向的儿童,要加强本人及其家长的思想教育和引导,避免出现义务教育辍学情况;加强对残疾、留守等特殊情况儿童的控辍
保学动态监测,及时帮扶;对于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有遗漏的,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足额兑现。
2、基本医疗有保障。农户家庭成员是否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脱贫人口是否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符合慢性病保障条件的农户是否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脱贫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报销比例是否达到政策要求;脱贫人口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医疗费用结算政策是否全面落实;村级卫生室是否达到标准且配备合格医生,运行是否正常;村医是否到岗并能及时提供服务。(牵头单位:县卫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是否存在残疾人未认定或已认定未办理残疾证的情况。(牵头单位:县残联、县卫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整改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对未参加或未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户,及时动员引导其参保并足额缴纳费用,做到应保尽保;持续加强村级卫生室管理维护,保证正常运行;配齐村医,配全配齐规定的药物和医疗器械;落实村医补助政策,保证村医到岗服务,建立服务台账;对未办理残疾证的残疾人,及时协调帮助办理残疾证并足额发放残疾补助。
3、安全住房有保障。是否存在居住在墙体开裂、屋顶漏水等疑似危房的农户;是否存在危改房返危情况,是否及时进行处置;危改户有无返回原有房屋居住的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整改要求:对疑似危房及危改房返危的情况,及时组织评估鉴定;对鉴定为危房的农户,第一时间落实危改政策,同时利用村集体闲置房或采取租赁等方式妥善安置;对危改户居住原有房屋的农户,加强宣传引导,力劝搬入新居,并对原有房屋进行妥善处置;落实好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二)安全饮水方面
4、饮水安全。农户是否存在饮水安全问题;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因干旱、洪涝、冰冻及地质灾害导致供水不稳定的情况;是否存在用水不收费、水价没核定的情况;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是否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三项制度”是否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出台。(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整改要求:认真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严格执行专项排查机制,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理机制;科学制定因旱涝灾害、水源污染、管网损坏、水量不足等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及处理
措施;推行农村饮用水计量收费,增强村民用水缴费和节约用水意识。
(三)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方面
5、机制落实。县乡两级是否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是否开展摸排监测,是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做到应纳尽纳。(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6、规范程序。“三类户”进入程序是否规范,是否采取“户申报、村评议、乡审核、县备案”四步程序确定监测对象,是否履行入户核实、信息比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程序。(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7、走访摸排。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及村两委干部对农户提出的申报诉求和摸排出的疑似户是否及时入户核实,对入户核实情况是否组织村两委会议集中评估研判,研判处理结果是否及时向农户反馈。(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8、精准帮扶。根据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落实了哪些帮扶措施,是否做到根据主要风险原因因户施策、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帮扶责任是否落实,消除风险效果是否稳定,是否严格执行风险消除程序;是否存在生活不能自理且子女无法长期陪护的农村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养老问题,是否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举
措;是否存在无户籍人口。(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整改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对乡、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的专题培训。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按照一月一排查、一季一调整的要求,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防返贫监测标准线6000 元(以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作为本次排查收入计算周期)的农户纳入动态帮扶系统。对生活不能自理且子女无法长期陪护的农村老人,在尊重子女和个人意愿的前提下,可改造利用闲置学校、村委会房屋,就地就近集中供养,利用光伏收益设置养老护理员岗位,一人管护三个老人,积极探索邻里互助的养老模式。各部门间加强信息共享比对,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按程序识别纳入,根据不同原因,因户施策,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人。定期走访分析,评估帮扶效果。对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的,及时执行消除程序,对仍存在风险的,持续加大帮扶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无户籍人口及时办理落户。
(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方面
9、入住情况。搬迁户是否稳定入住,是否存在“两头跑”的问题,是否存在分新未退旧的情况,是否存在老人住旧房、子女住新房问题,是否存在易地扶贫搬迁房屋出租出让情况,是否存在一户多宅导致未入住新房,仍住旧居的情况,是否发放不动
产权证书。(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整改要求:分配新房的搬迁户,必须入住,旧房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置,坚决防止搬迁户返迁、回迁;对于变相转让的,立即进行清理整治,严格落实房、户、人“三统一”;向所有易地搬迁住户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10、配套方面。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是否配齐,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存在应配未配情况。(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卫体局、县民政局、县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整改要求:配齐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根据易地搬迁安置点实际情况,配齐配强上学、看病、就业、培训等公共服务设施。
11、后续扶持。是否存在安置点党建、安置点治理和户籍管理等制度不到位问题;是否存在搬迁户入住新居后收入受影响而稳不住的情况;是否存在安置点搬迁群众产业就业跟进不及时的问题;原扶贫车间、爱心超市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为搬迁户中的养殖户设立养殖专区,实现人畜分离。(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单位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整改要求:持续强化安置点管理、治理和融入,确保搬迁群众安居乐业;持续抓好原扶贫车间、爱心超市,保证正常运行且
发挥应有作用;精准谋划集中安置区相关产业布局,落实好搬迁户就业帮扶政策;合理规划搬迁群众养殖专区,有效改善安置环境。
(五)扶贫资产后续管理方面
12、资产管理。历年的扶贫项目资产是否登记确权,公益类资产是否明确管护主体,收益类资产是否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各类资产项目是否正常运营,是否发挥联农带农作用;扶贫资产确权、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后续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拖欠土地流转费、务工劳务费、股权分红等影响农户合法收益的问题。(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整改要求:按照“四个明确、五个规范”的管理模式,明确扶贫资产范围、类型、职责、收益分配等,通过规范资产登记、资产确权、资产管护、资产盘活和资产处置等举措,进一步抓好扶贫资产管理。如期兑现农户资产收益分红,重点督促落实拖欠农户土地流转费。已完工交付的项目,及时确权,明确归属和管护责任,保证项目正常运营。
(六)驻村干部管理方面
13、村情掌握。对所帮扶村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包括村情、民情、户情、低保户、特困供养户、残疾人户、严重困难户和村集体收入、农民收入等情况是否精准掌握。(牵头单位:县干部驻村帮扶联席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14、驻村管理。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是否按照要求做到全脱产、每周“五天四夜”驻村开展工作;是否精准掌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是否严格落实了考勤、请销假、属地管理等制度;是否存在“两头跑、不住村”的问题。(牵头单位:县干部驻村帮扶联席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15、工作开展。是否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是否对“三类户”有针对性采取帮扶措施,对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是否有效解决;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是否采取具体举措,针对产业就业做了哪些工作;对所帮扶村的村级党组织在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是否发挥了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作用,是否持续深化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牵头单位:县干部驻村帮扶联席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整改要求:加大对驻村干部队伍培训和管理力度,严格驻村工作纪律要求,对擅自脱岗、敷衍应付、帮扶不力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处分、组织召回;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
(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
16、“六乱”整治。交通沿线、村庄街巷、农户庭院、田间地头重点区域整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盲区和死角;是否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是否建立了“门前三包”机制;是否存在
人畜混居的现象,并制定解决方案;对村内无人居住的残破院落、残垣断壁、废旧村落是否治理到位;是否存在高龄失能或智障人员等特殊困难户屋内院落脏乱差的情况。(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六乱”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整改要求:建立重点区域整治长效机制,坚决整治卫生死角,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引导农户良好卫生习惯;对于人畜混居的情况,要以村或多村为单位规划建设集中养殖场所,有序推进人畜分离;对无人居住的残破院落、残垣断壁、废旧村落,能收回的统一收回,一时不能收回的要整治整理、绿化美化;为高龄失能老人或智障人员等特殊困难户打扫屋内院落,可利用光伏收益设置的保洁员帮助清理;全面推进乡风文明,完善村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倡导孝悌文化,逐村建立红白理事会,持续开展“星级文明户”评比活动,以良好家风带动良好乡风。
17、农村改厕。对 2013 年以来实施农村“改厕”存在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排查;是否存在改而不用的情况;厕所改造后是否存在改变用途的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整改要求:针对 2013 年以来改厕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分类制定解决方案,限期整改。对改而不用、变更用途或技术方
案不合理的,摸清原因,精准施策,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正常使用。
(八)脱贫人口培训就业方面
18、技能培训。是否为有培训需求的农户提供相应的技能培训服务,培...
篇二:XX市脱贫攻坚大走访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_脱贫攻坚
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重点,以“三落实一巩固”及 10 项重点工作(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落实“四个不摘”、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就业稳岗、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产业发展、收入支出变化、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为主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个环节开展大排查大整改,深入查摆薄弱环节与不足,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全面补齐短板,切实提升工作成效,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范围和对象 在全县 XX 个乡镇所有农村人口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转为城镇户籍的搬迁群众全面开展排查。
三、主要内容
(一)责任落实方面。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持续压紧压实,重点排查各乡镇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乡村振兴部门和相关行业部门责任落实情况,驻村干部和帮扶联系人帮扶责任落实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松口气、歇歇脚、等等看的松懈思想。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二)政策落实方面。聚焦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排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完善情况;脱贫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调整优化和保持总体稳定情况;脱贫地区特色产业、脱贫人口就业等政策措施调整优化和有效衔接情况。核查各项衔接政策是否精准落实,是否存在稳定脱贫户已经富起来、仍在享受相关到户补贴政策问题。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三)工作落实方面。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接续推进,重点排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是否实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和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情况;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情况;易
地搬迁群众就业帮扶,安置点配套设施、公共服务、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情况;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和务工人数变化情况;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情况;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情况和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情况;各类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核查 2021年各项目标任务是否全面完成。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运局、县发改委、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四)成效巩固方面。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主要排查脱贫地区农村收入增速情况;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收入支出变化情况;防范化解因灾致贫返贫情况;巩固脱贫成果群众认可度;对政策措施调整带来的影响和风险有效应对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因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的返贫致贫问题。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五)“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所有农户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是否有保障,今年以来发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是否做到动态清零,脱贫地区控辍保学、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四项机制是否健全。核查农户家中是否有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
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6-15 周岁)失学辍学;在校生各类教育资助是否落实到位;所有农村人口是否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脱贫人口(2014 年、2015 年脱贫人口除外)是否落实个人缴费资助政策;脱贫人口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否应签尽签;是否存在因医保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或异地就医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导致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不及时问题;是否存在部分大病重病监测户医疗费用负担较重问题;是否有农户现有住房为危房;是否存在子女经济条件和住房较好、但老人独居且现有住房不安全现象;是否有供水不足或水质不达标情况。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六)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方面。重点排查乡村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是否开展跟踪走访,监测对象的实际困难是否及时解决,监测户台账资料是否规范齐全,部门数据比对和预警机制是否健全,网格化管理是否规范,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帮扶联系人是否安排到位,帮扶政策和措施是否精准落实,定点帮扶单位是否持续加强支持和帮扶,驻村帮扶工作是否持续推进。核查是否存在监测对象发现不及时以及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现象;驻村工作队是否吃住在村、熟悉本村工作;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是否知道自己有帮扶联系人;帮扶联系人是否结合实际落实帮扶措施,解决实际
困难和问题;系统数据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网格员是否熟悉工作、履职尽责。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面。重点排查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的社区治理体系是否建立完善,搬迁群众是否实现“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核查搬迁户是否常住搬迁房屋,是否存在举债建房现象,搬迁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配套到位,是否帮助搬迁群众发展产业、稳定就业;是否存在社区治理不到位和融入难的问题。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各乡镇 (八)产业发展方面。重点排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产业发展项目是否增产增收,各类经营主体、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就业帮扶车间等是否落实帮扶带动措施,利益联结机制是否健全,带动链是否稳定;光伏帮扶电站运维管理是否到位高效、收益分配是否精准合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核查是否有不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农户安排了特色产业项目;参与帮扶带动的经营主体是否带动弱、利益联结不紧密;是否有项目群众参与度不高、收益不高;是否有项目重奖补轻服务,缺少必要技术指导;是否有吸纳到户入股资金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社未按协议约定兑现分红;是否存在原协议到期后,尚未续签到户入股资金“三方协议”,
对脱贫户稳定增收带来一定影响的问题;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是否精准规范;光伏帮扶电站管护是否到位;符合贷款条件、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户是否做到应贷尽贷,贷款用途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户贷企用”或变相“户贷企用”等问题,是否有贷款逾期不还,是否按照要求予以贴息。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办、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九)资金项目管理方面。重点排查 2021 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是否总体稳定,中央和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付情况,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项目实施是否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是否规范有效。核查是否按要求足额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县级的新增地方债是否按规定金额用于巩固脱贫成果;是否将清理收回的可统筹财政存量资金,50%以上比例用于巩固脱贫成果;是否存在信息公开透明度不高,未及时、真实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进行公告公示现象;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克扣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套取侵占、骗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存在扶贫项目资产利用率不高甚至处于闲置状态、没有持续发挥效益问题;是否存在经营性资产流失风险或公益性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资金保障不到位问题。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金融办、县交运局、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十)脱贫人口就业稳岗方面。重点排查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是否实现稳岗就业,务工就业数据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是否规范有序,薪酬待遇、补助资金等发放是否及时,各类经营主体、产业帮扶基地、就业帮扶车间是否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核查村级安排公益性岗位数量是否出现断崖式下降;公益性岗位是否优先安排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是否存在岗位安排不合理,为无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安排公益性岗位现象;是否按照要求签订就业务工协议并按期发放工资;是否按照协议工作内容开展工作;就业技能培训对象是否精准、培训内容是否具有针对性;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脱贫人口是否具有劳动能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脱贫人口是否有从事培训内容的意愿;就业帮扶车间是否存在工资待遇低、就业不稳定现象;就业帮扶车间在安全生产及规范管理方面是否到位。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十一)落实“四个不摘”方面。重点排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在过渡期内是否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核查各乡镇党委及政府主体责任落
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完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定点帮扶制度是否落实、牵头单位责任是否落实、驻村帮扶责任是否落实、县域结对帮扶责任是否落实、帮扶联系人帮扶责任是否落实、多元社会帮扶是否落实;各有关单位出台的衔接政策是否做到了调整优化并实现平稳过渡;是否加强监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十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系统监管、乡村落实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是否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是否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核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是否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是否存在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管理不及时、兜底保障和临时救助政策调整落实不精准、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 (十三)脱贫人口收入支出变化方面。重点排查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是否实现收入稳定增长,是否出现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现象。核查所有脱贫户及监测对象 2021 年度家庭人
均纯收入;脱贫户人均纯收入是否比 2020 年实现增长;脱贫户人均纯收入增幅是否超过当地农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是否实现增长。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十四)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方面。重点排查脱贫户及监测户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对脱贫后生活的满意度、对驻村工作队的满意度、对村内“双基”建设的满意度;一般农户对驻村工作队认可度、对村内“双基”建设的满意度。核查是否出现因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农户对巩固脱贫成果不满意现象;是否存在帮扶联系人缺少走访联系、缺乏有效帮扶举措导致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对帮扶工作不满意现象;是否存在脱贫户收入下降、帮扶措施减少、农产品滞销等导致对脱贫后生活不满意现象;是否存在因村内乡村道路建设不到位、饮水安全保障不到位、文体活动场所不足、卫生医疗条件不高、就学不便、村庄环境卫生较差、电力保障不足等导致群众对“双基”建设不满意现象。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四、组织实施 大排查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负责具体落实,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培训阶段。12 月初,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业务培训,进行动员部署。
(二)实地排查及整改阶段。12 月 8 日—31 日,各乡镇组织和动员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以及村民小组长、农村党员、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入户调查,全面摸清底数,深入查摆问题。排查中发现符合监测范围的农户,要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县乡村振兴局要与相关行业部门特别是涉及“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的部门加强对接沟通,排查行业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梳理汇总排查情况,分类形成问题台账,深入剖析根源,逐项逐条明确整改任务,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整改到位。
(三)工作总结阶段。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大排查情况并形成自查报告;各乡镇要汇总分析本辖区排查情况,形成大排查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大排查开展情况、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于 12 月 25 日前上报县乡村振兴局,邮箱 XX@126.com。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将大排查作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各乡镇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排查责任体系,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配合,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排查,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形成部门协作、
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提升工作实效。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大排查的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实化具体措施。要对标对表,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进行排查,对发现问题逐项逐条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限时对账销号,做到真查实改、彻底整改,确保问题排查和整改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导调度。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现场督导。县乡村振兴局要加强督查检查和业务指导,根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实...
篇三:XX市脱贫攻坚大走访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_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的工作方案为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省、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在全县组织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排查,进行一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大整改,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为 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建档立卡信息和影响脱贫质量的因素,全面排查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到位。坚持突出重点,聚焦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市、县级经济薄弱村,突出“两不愁三保障”工作重点,逐村逐户逐项全面排查,不留工作盲区。构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形成工作合力。坚持统筹推进,对照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政策措
施、重大文件和实施方案等全面排查问题,分类梳理、精准施策,狠抓整改、确保实效。
(三)工作目标。认真梳理脱贫攻坚大排查、专项巡视、全面督查、审计发现、群众反映等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逐一销号,确保 2020 年上半年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确保脱贫攻坚高质量。
二、排查重点 (一)排查脱贫攻坚“三落实” 1.责任落实:(1)各镇(区)党委政府是否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2)各镇(区)是否出台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意见、考核办法。(3)各镇(区)是否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4)县有关单位是否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调动行业资源做好扶贫工作。(责任单位:各镇区,县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人社局、住建局、卫健委、医保局)
2.政策落实:(1)低收入农户“三保五助”政策清单是否发放到位,低收入农户对“三保五助”政策是否知晓。(2)各镇(区)、县各有关单位是否制定本地区、部门“三保五助”政策实施方案或操作细则。(3)县各有关单位是否按照职责分工推动 X 委办发〔2018〕X 号文件规定的“三保五助”政策落地落细落实。(4)各镇(区)是否针对“三保五助”政策
落实,开展相关督查,督促问题整改。(5)各镇(区)是否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各镇区,县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人社局、住建局、卫健委、医保局、供电公司、水务局、XX 有线 XX 分公司、团县委、慈善总会、人民银行)
3.工作落实:(1)就业扶贫方面,是否严格落实“助贫困劳动力就业” “助创业意愿实现”政策,通过开展技能培训、提供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等方式,促进低收入劳动力就业创业。(2)饮水安全方面,是否全面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型氟超标问题,农村低收入人口饮水安全是否达到当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3)增收项目管理方面,是否及时将市级经济薄弱村增收项目相关信息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内上传更新,是否存在项目进展迟缓、前期论证不足、后期管理缺失、项目收益低甚至无收益的问题。是否开展扶贫资产摸排登记,加强和规范利益联结和收益分配。(4)社会保障兜底方面,是否全面落实低保、残疾人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充分发挥低保“补差”“兜底”作用。是否梳理检查农村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抓好重残重病人员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单人保”、特困供养标准增长等政策落实。是否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精准认定救助对象。
是否认真贯彻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民发〔2019〕87 号),完善急难救助机制,对疾病、遭灾等情形先落实临时救助措施,再视情转介到低保、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5)探索创新方面,是否深化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基本缓解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各镇区,县人社局、民政局、水务局、残联)
(二)排查脱贫攻坚“三精准” 1.识别精准:(1)是否严格执行“两公告四公示两比对”程序,是否存在标准把握不准确导致“漏评”、“错评”等问题。(2)是否部署开展已脱贫人口“回头看”和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3)是否核准核实建档立卡数据信息,确保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数据、行业部门信息系统数据与低收入农户实际信息相符合,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责任单位:各镇区)
2.帮扶精准:(1)帮扶责任人是否按照要求走访低收入农户。(2)帮扶责任人是否存在简单送钱送物,帮扶措施缺乏针对性、帮扶成效不明显问题。(3)《帮扶手册》是否发放到位,低收入农户对帮扶措施和成效是否认可。(责任单位:各镇区、县各部、委、办、局)
3.退出精准:(1)已脱贫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年人均可
支配收入是否稳定达到 7000 元脱贫标准,且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2)精准退出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履行“五签字五确认”程序,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是否知晓认账。(3)市级经济薄弱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是否稳定达到45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各镇区)
(三)排查脱贫攻坚“三保障” 1.义务教育保障:(1)是否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加大劝学返校力度,督促落实法定监护人责任;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是否存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问题。(2)是否精准实施教育资助,注重政策衔接和数据比对,及时更新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基础信息,完善建档立卡等低收入家庭子女就学信息库,动态调整、应助尽助,确保不发生因贫因残失学辍学。(3)是否推进镇村小规模学校和镇区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2020 年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办学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各镇区,县教育局)
2.基本医疗保障:(1)是否强化政策落实,将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是否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照高档标准由财政给予全额资助;是否全面落实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大病起付线比普通人员降低 50%,各报销段报销比例提高 5%的政策。(2)是否
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政策范围内住院总费用10%以内。(3)是否拓展保障渠道,采取补充医疗保险、村级医疗互助等形式,提高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水平。(4)是否全面落实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实施身份统一标识管理,建立“一站式”医疗费用结算平台。(5)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常见病、慢性病是否能够在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责任单位:各镇区,县卫健委、医保局)
3.住房安全保障:(1)镇(区)政府是否强化危房改造主体责任,规范审核公示制度,精准认定危房改造对象;是否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危房改造台账,实行改造一户、销档一户。(2)是否强化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加强进度监管和巡查指导,保证危房改造质量。(3)是否落实“保危房改造”政策,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改造资金除中央、省财政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给予保障,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支付到户;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行为。(4)已脱贫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是否存在居住在 C级或 D 级危房的现象。(责任单位:各镇区,县住建局)
(四)其他方面问题排查 对省委巡视、省扶贫督查、市乡村振兴审计、省、市纪
委、扶贫办督查检查,以及成效考核、民主监督、群众来访等方面的问题,是否做到逐一梳理,建立台账,认真整改。(责任单位:各镇区,县各有关单位)
三、工作步骤 从 2019 年 12 月开始,到 2020 年上半年结束,共分 3 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9 年 12 月 10 日—12 月 20 日)。制定方案,部署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工作。各镇(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
(二)排查问题阶段(2019 年 12 月 21 日—12 月 31 日)。对照“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以及其他方面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
(三)问题整改阶段(2020 年 1 月 1 日—6 月 30 日)。对照问题清单,深刻剖析原因,找出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深入细致开展整改工作,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是提高脱贫攻坚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行动自觉,狠抓工作落实。各镇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
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推进,确保问题排查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整改成效到位。县各有关单位要立足自身实际,围绕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行业扶贫政策、推进专项行动等重点,不遮不掩查摆问题,确保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二)强化问题整改。要严格对照排查问题清单,对症下药制定整改措施,做到问题摸排不漏一条,问题整改不漏一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马上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制定计划、明确路径、落实责任、有序推进,确保在 2020 年上半年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跟踪推进力度,压实推进动员部署、问题排查、清单制定、问题整改等工作。要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进度不同步的地区和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
(四)强化时间节点。12 月 20 日前,各镇(区)、各有关单位向县扶贫办报送问题排查落实情况和工作方案,包括向镇(区)党委政府和单位主要领导报告、明确责任分工、研究部署和所作安排等情况。12 月 31 日前,各镇(区)、各有关单位按照附件格式,条目式梳理做法和存在问题,报送清单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2020 年上半年,各镇(区)、各有关单位集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 6 月底之前全部整改到
位,并报送整改结果。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邮箱:XX。
篇四:XX市脱贫攻坚大走访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_脱贫攻坚
振兴局关于集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大巩固大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国家将于每年底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原则上每省抽取四个县左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论述和"四个不摘"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工作会议和全省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对标中央要求,夯实稳定脱贫基础,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确保过渡期第一年后评估取得满意成效。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大巩固大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大巩固大提升"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衡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工作实际,集中精力抓排查,聚焦问题抓整改,真正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
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全面巩固拓展我市脱贫攻坚成果,为迎接过渡期第一年后评估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大排查"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全市所有困难群众不出现返贫、新致贫风险这个核心任务,聚焦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巩固成效等四个方面,全面排查漏洞缺项,切实巩固拓展我市脱贫成果。
1.排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 ①主体责任方面。乡镇(含街道及弥泉林场,下同)是否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是否落实主要负责人继续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定期研究推进重点难点工作。乡镇是否下文成立乡村振兴办公室,明确 3 名以上专职人员,村(社区)是否配备了专职防贫监测员。是否建立涉贫舆情信访常态处置机制,涉贫舆情信访处置是否得力。(责任单位:各乡镇)
②部门责任方面。是否专题研究部署本行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是否围绕
政策供给、政策执行和监测预警联合发力。国家层面已经优化调整了过渡期脱贫攻坚主要政策,主要涉及教育、医疗、住房、水利、民政、产业、就业、易地搬迁后扶、驻村帮扶、财政、交通、电力、生态、土地、金融、税收等方面,市直有关行业部门是否对标上级要求逐一梳理,跟进出台本行业部门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是否持续督促乡村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科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XX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商粮局、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 XX 支行、市税务局、市残联、国网电力 XX 供电分公司)
③帮扶责任方面。是否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按照重点帮扶村、一般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示范创建村和党组织软弱涣散村五类,分级分类全覆盖按需选派驻村工作队或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是否达到 3 人以上。是否按要求对驻村工作队进行培训。驻村帮扶工作是否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是否严格驻村工作队员选派和管理,是否建立健全不能胜任工作队员召回机制。是否坚持党员干部联系困难群众制度,继续保持与已脱贫人口的结对关系,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是否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是否优先安排领导干部重点结对帮扶。(责任单位:市驻村办、各乡镇、驻村帮扶后盾单位)
④监管责任方面。是否压实监管责任,严格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工作。是否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明察暗访、调度推进、定期通报、分类考核等机制。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2.排查政策落实是否到位 重点排查脱贫户、系统内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重病重残户。对外出务工、整户不在家的农户,可采取电话、视频调查等形式开展排查。
①教育方面。是否还有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情况。是否深入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对义务教育阶段因厌学辍学等问题是否建立"一人一策"帮扶台账,对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脱贫家庭学生是否送教上门或办理休学手续。农村脱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以及监测对象家庭学生,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是否实现应助尽助。2021 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是否发放到位。(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②基本医疗方面。是否稳妥推进"六重医疗"保障向"三重医疗"保障平稳过渡。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慢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性精神障碍等 4 种)家庭医生签约是否应签尽签、服务到位。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是否 100%参加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否持续巩固提升市乡村三级医疗服务水平。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政策是否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是否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有效化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各乡镇)
③住房安全方面。是否按照"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原则实施动态监测,是否存在危房住人或现住房屋存在透风漏雨和配套设施不完善的情况。是否存在因灾导致住房倒塌情况,受灾群众在 10 月底前是否重建安全住房。是否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等纳入改造范围,帮助居住在唯一住房为危房的农村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乡镇)
④饮水安全方面。是否存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问题。是否建立供水保障管护机制。是否制定并落实季节性缺水应对预案措施。是否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排查,提升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各乡镇)
⑤兜底保障方面。是否制定出台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措施文件。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是否达到省定最低指导标准水平。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是否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继续落实好低保、特困供养、养老、重病重残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人社局、各乡镇)
3.排查工作落实是否到位 ①监测帮扶机制情况。是否制定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是否及时、全面、精准,农户是否知道申报,摸排是否存在走过场搞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是否及时纳入监测范围,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是否按照程序和标准对监测对象开展返贫致贫风险消除。乡、村及相关行业部门是否安排专人负责"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XX 省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是否及时签收、核实风险点并处置整改;相关行业部门是否存在导入"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数据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市直有关行业部门)
②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情况。易地搬迁户是否实现 100%入住,搬迁对象是否享受了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就业、产业、社会保障至少享受 1 项)。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是
否完善。住房不动产登记办证率、发证率是否达到 100%,社会治理和社会融入问题是否妥善解决。(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各乡镇)
③稳岗就业情况。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是否超过去年。脱贫户、监测户务工信息是否及时准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是否对务工受阻脱贫劳动力进行就业帮扶,尽力弥补收入损失。是否发挥好帮扶车间和公益岗位作用,保持吸纳脱贫劳动力规模总体稳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乡镇)
④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对发展态势良好的新型经营主体,是否扶持其提质壮大;对存在失败风险的新型经营主体,是否针对性加强技术、销售、融资等帮扶;对产业失败的,是否妥善解决涉及脱贫人口增收渠道拓展问题,具备劳动能力的是否就近安排就业岗位,不具备劳动能力的是否及时纳入新的联结机制进行帮扶;对于具备发展产业条件且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是否通过提供种子种苗、技术服务、产品保底回收等帮扶措施,帮助其自主发展"一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是否充分发挥小额信贷支持生产发展的作用,对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是否应贷尽贷,是否存在以规避风险为由暗设门槛;是否存在小额信贷还款逾期,是否落实贷款风险防控和清收处置等责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 XX 支行、各乡镇)
⑤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情况。对已建成的扶贫项目资产是否登记确权,是否落实监管责任和资金管护责任,确保作用发挥可持续。对群众反映突出亟需解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问题是否予以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是否有专项预案,放在乡村振兴框架下优先解决。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工信局、市卫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乡村振兴局、国网电力 XX 供电公司等市直有关行业部门,各乡镇)
⑥财政衔接资金及项目库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库入库程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包括线上线下);资金安排、支出是否及时,是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进度和效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各项目主管行业部门)
⑦脱贫攻坚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020 年度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共反馈我省 2 个方面 15 项具体问题,反馈我市的没有具体问题,反馈的共性问题是否建立机制常抓不懈。(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市直有关行业部门)
(二)"大巩固"主要内容 1.巩固"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安全饮水"。通过前期排查整改和精准帮扶,实现农村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超过6500 元,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和教育资助全面落实到位,基本医
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全部保障到位。四类慢性病签约服务率达 100%,易地搬迁入住率、后续扶持覆盖率达 100%,全面巩固农业产业发展成效和脱贫户劳动力就业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
2.巩固系统内监测对象帮扶成效。一是确保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三类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监测纳入率达到 100%。二是确保对监测对象帮扶措施到位率达到 100%。三是确保返贫人口动态清零。四是确保监测对象户、稳定脱贫户以及一般农户对巩固脱贫成果的认可度提高到新的水平。(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市直有关行业部门)
3.巩固乡村建设成果。确保完成"四好农村路"(乡镇通三级公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提质改造及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等年度任务。确保制定了乡村小学优化提质工作方案并完成 2021 年度任务。确保 2021 年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村(社区)覆盖率达到 30%。确保每个建制乡镇有公立乡镇卫生院,有 2 名以上注册的(助理)全科医师;每个行政村有卫生室,有 1 名以上合格的乡村医生(含派驻)。全面完成年度改厕任务;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正常运
转。(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4.巩固社会保障成果。全面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各项保障政策只增不减。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签约率达到 100%并落实照护责任。(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各乡镇)
5.巩固财政投入规模。市财政依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需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衔接资金,较上年度投入不减,保持总体稳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大提升"主要内容 1.提升村集体经济收入。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全面消除村集体收入"空壳村",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
2.提升农村居民增收能力。通过发展产业、就业、金融等方式,确保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速。
3.提升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一是持续提升脱贫户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满意度;二是全面提升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认可程度。
三、方法步骤 "大排查大巩固大提升"专项行动要按照市统筹、行业部门指导、乡镇实施,村(社区)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具体落实,乡镇行业站所参与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开展工作。要与整改落实相结合,与推动落实相关的过渡期政策相结合,与防止返贫、新致贫相结合,持续巩固拓展我市脱贫攻坚成果。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全面排查摸底(9 月 30 日前)。乡镇党委、政府和市直行业部门要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落实、政...
篇五:XX市脱贫攻坚大走访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_脱贫攻坚
局脱贫攻坚大走访活动情况汇报为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责任,XX 局按照“大走访”活动要求,帮扶干部深入 XX 村开展大走访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村地处汉台区武乡镇东约2公里,辖1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 462 户 1642 人,党员 48 人,耕地面积 1950 亩,以传统种养殖业为主。全村共识别贫困户 204 户 650 人,共有帮扶干部 54 人,其中 XX 局帮扶干部 28 人,帮扶贫困户 33户,33 户贫困户均已实现脱贫。
二、活动开展情况 XX 局按照活动开展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工作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安排帮扶干部开展大走访,对走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帮扶干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到贫困户家中,与他们进行面对面交流,倾听群众心声,宣传扶贫政策,全面了解贫困户致贫原因和生产生活、产业发展情况,为科学制定精准扶贫工作计划提供了详实的资料,切实做到真走访、真扶贫。
。
(一)核实基本信息。按照工作要求,结合贫困户实际,各帮扶干部分别走访帮扶贫困户并及时填报更新相关资料;村扶贫资料准确无误且有创新,每户实际情况与户扶贫手册、台账、扶贫信息系统等准确无误差。
(二)宣传扶贫政策。此次走访,帮扶干部还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精准扶贫政策。通过宣传让贫困户真正了解了国
家的扶贫政策和“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安全住房”的“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进一步增强了贫困户家庭实现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三)帮扶主要措施。一是持续推动产业发展及就业扶贫扶贫,切实增加群众收入。帮扶 33 户贫困户都入股参加合作社,通过“贫困户+合作社+企业”的形式带动发展,每户每年分红 2000 余元。2020 年个户发展产业 13 户,残疾人产业发展示范户 2 户,1 户被评为脱贫民星。村集体 2020 年新发展柑桔种植 100 亩,春季已种植 50 亩,秋季种植 50 亩,通过入园务工解决了部分剩余劳动力的问题。聘任村公益专岗 6 人,残疾人公益性岗位 3 人,其余外出务工人员落实外出务工交通补贴。二是持续发挥医疗扶贫及教育扶贫作用,“新农合”、“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减免贫困户家庭 “新农合”、“大病保险”参保费用,住院门诊病人均享受了相关的扶贫政策,患有长期慢性病及大病的贫困户均落实了家庭签约医生。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全部落实到位,1 户因病因残辍学学生实行送教上门。三是切实落实兜底保障,全村享受低保政策 93 人,五保户 7 户 8 人,均为分散供养,落实孤儿待遇 2 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 65 人,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每月领取养老金的有 128 人。四是发挥爱心超市作用,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动员贫困户参与环境整治、秸秆禁烧、政策宣讲等活动获取爱心超市积分兑换物资。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工作,通过 XX 局及帮扶干部帮助,销售约3 万元农副产品。
(四)取得主要成效。XX 局帮扶干部严格按照中省市区
脱皮攻坚工作要求,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各自帮扶贫困户家庭实际,科学制定帮扶工作措施,千方百计为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加了家庭经济收入,不断改善和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使贫困户们牢固树立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真正把党和国家的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全面提升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帮扶工作。继续将帮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帮扶工作机制,周密筹划,扎实推进。持续开展帮扶活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强化帮扶工作力度。
(二)科学制定帮扶工作计划。认真总结今年帮扶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调整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调查研究,结合贫困户家庭实际,科学合理制定 2021 年度巩固工作计划,全体帮扶干部至少每月 2 次深入到各自帮扶贫困户家中开展帮扶工作,力争使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向贫困户进一步加强宣传国家扶贫政策,使他们能够全面了解掌握和准确理解,不断增强他们实现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适时向贫困户提供相关产业书籍,丰富科学知识,增强他们科技致富的能力。
汉台 XX 局
2020 年 12 月 15 日
篇六:XX市脱贫攻坚大走访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_脱贫攻坚
县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排查整改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把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住、拓展好,确保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排查整改,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大规模返贫现象的发生,切实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全面排查内容
(一)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情况
1. 机制建立落实。《XX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X 开发〔2020〕X 号)、
《XX 县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X 攻坚〔2020〕X 号)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按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纳入监测范围;是否充分宣传和利用防返贫动态监测平台及“两类人群”申报二维码,开展摸排监测,做到应纳尽纳。
2. 程序标准规范。“两类人群”进入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按程序规定进行家庭情况核查、比对、公示、公开,标准掌握是否严格。
3.。
农户申报途径。农户自主申报“二维码”是否宣传推广到位,脱贫户和其他困难农户是否知晓“二维码”用途,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是否掌握“二维码”的操作使用方法,是否能够帮助有需要但不会操作手机的农户使用“二维码”填报。
4.。
干部走访摸排。村级是否建立干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上户走访摸排制度,村干部对农户提出的申报诉求是否及时上户核实,对走访摸排和上户核实情况是否组织村两委会议集中评估研判,研判处理结果是否及时向农户反馈。
5. 部门筛查预警。扶贫部门和教育、住建、医保、水利、民政、残联等部门是否开展相关数据比对,及时更新信息;部门之间数据是否及时共享,排查出疑似问题和存在风险隐患的农户信息是否及时推送到乡村核实。
6. 分类帮扶效果。是否做到根据主要风险原因因户施策、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帮扶责任是否落实,消除风险效果是否稳定,做到“应消尽消”。
(二)防止返贫政策落实情况
1. 义务教育保障政策。
一是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劝学返校、法定监护人责任落实等教育扶贫政策是否有效落实;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是否存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问题,其他农户家庭是否存在因贫辍学。
二是各项教育资助政策是否落实,是否做到脱贫不脱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场)
2.。
基本医疗保障政策。
一是农村脱贫人口是否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
二是脱贫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报销比例控制在 90%适度范围。
三是脱贫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医疗费用结算政策是否全面落实。
四是村级卫生室是否配备合格医生、是否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各乡镇场)
3. 住房安全保障政策。
一是是否存在居住 C 级或 D 级危房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及其他农户。
二是危房改造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危房改造对象认定、排查鉴定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农村危房改造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危房改造台
账、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户。(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场)
4. 饮水安全保障政策。
一是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及其他农户是否存在饮水安全问题。
二是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是否符合要求。
三是供水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并得到有效维护。(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卫健委、各乡镇场)
5. 兜底保障政策。
一是低保对象、低保残疾人、特困人员等有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得到落实。
二是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是否加强,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是否到位,救助对象认定是否精准。
三是脱贫重症精神病患者、重症残疾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是否得到保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场)
6.。
产业就业帮扶政策。
一是产业就业扶贫项目是否正常运行,与脱贫群众的利益联结是否紧密。
二是收益分配是否合理。三是《关于建立健全就业扶贫长效机制促进贫困户稳定脱贫的指导意见》要求是否落实,回访排查机制是否建立,是否开展定期回访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就业务工情况。
四是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管理是否规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扶贫办、各乡镇场)
7.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
持政策。
一是搬迁群众产业带动和务工就业政策是否落实,搬迁群众是否稳定增收。
二是安置点
社区管理是否规范,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否完善。(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扶贫办、各乡镇场)
三、全面排查对象
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全体农户
四、排查整改时间
2021 年 5 月 1 日-5 月 25 日
五、排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集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排查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推进,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问题排查到位、措施制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县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排查整改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 XX 任组长,县委常委 XX 和副县长XX 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场)党委书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扶贫办主任刘志强担任。各乡镇(场)、各行业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场)党委书记和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履职尽责,确保排查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二)全面排查到位。本次排查整改的对象为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全体农户。县扶贫办、相关行业部门、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干部,要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排查,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全面彻底。
(三)抓好问题整改。各乡镇、村,各行业部门要将本次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全部整改到位。要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排查不到位、整改走过场的单位或个人严肃问责。省、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抽查督查。
(四)强化纪律作风。各乡镇(场)、各行业部门要坚持从严要求、实事求是较真碰硬开展排查整改,切实把问题找出来、解决好,做到排查问题不遮掩、不遗漏,解决问题不躲避、不走虚。要把严的纪律、实的作风贯穿排查整改全过程,力戒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以作风严实确保排查整改工作落实。
(五)及时总结报送。各乡镇(场)、各行业部门要精心组织、倒排工序,按时保质完成排查整改,认真总结报送排查整改情况。请各乡镇(场)、各行业部门于 5 月 15 日前,将本单位的排查问题清单,5 月 25 日前将本单位的排查问题整改台账、排查整改报告和《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排查表》(见附件),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县精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附件:1.XX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排查表(一、二)
2.XX 县巩固脱贫脱贫攻坚成果排查表(户表)
3.XX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排查问题整改 台账
附件 1
X XX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排查表(一)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1 年
月
日
序号
指标
单位
数值
填报说明
1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及帮扶情况 1.机制的建立和落实 是否严格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1/0 (是填报 1,否填报 0)
根据《XX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开发〔2020〕6 号)文件,是否严格按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纳入监测范围,做到应纳尽纳。
2 是否开展两类人群申报二维码宣传及使用培训 1/0 (是填报 1,否填报 0)
3 2.程序标准和规范 两类人群识别不符合标准户数 户
两类人群识别应以收入为参考,且有致贫返贫风险 4 两类人群纳入程序不规范户数 户
两类人群应按照农户申请、村核实、村内公示、乡复核、县批准的程序识别纳入。
5 3.农户
自主申报途径 农户是否知晓使用两类人群申报二维码进行申报 1/0 (是填报 1,否填报 0)
6 4.干部走访摸排 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是否掌握“二维码”的操作使用方法 1/0 (是填报 1,否填报 0)
7 村级是否建立干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上户走访核实摸排制度。
1/0 (是填报 1,否填报 0)
8 5.部门筛查预警 是否与相关行业部门建立防贫预警信息数据共享机制 1/0 (是填报 1,否填报 0)
9 6.帮扶及效果 没有根据主要致贫返贫风险制定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户数 户
10 标注致贫返贫消除风险后不稳定的户数 户
11 返贫致贫风险消除但是没有及时在系统标注风险消除户数 户
X XX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排查表(二)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序号 指标 单位 数值 填报说明 1 防止返贫致贫政策落实情况 1.义务教育保障政策 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家庭失学辍学人数 人
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排查情况 2 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其他农户失学辍学人数 人
除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其他农户排查情况 3 脱贫户各项教育资助政策应落实享受没有及时发放户数 户
4 人
5 2.基本医疗保障政策 脱贫人口没有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人数 人
6 脱贫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报销比例没有控制在 90%的适度范围人数 人
7 脱贫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是否“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医疗费用结算 1/0(是填报 1,否填报0)
8 村级卫生室不正常运行 个数 个
9 正常运行的村级卫生室没有配备合格医生的个数 个
10 3.饮水安全保障政策 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存在饮水安全问题户数人数 户
11 人
序号 指标 单位 数值 填报说明 12 其他农户存在饮水安全问题户数人数 户
13 人
14 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不符合要求户数人数 户
15 人
16 其他农户,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不符合要求户数人数 户
17 人
18 供水设施不正常运行个数 个
19 防止返贫致贫政策落实情况 4.住房安全保障政策 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居住 C 级或 D 级危房的
户数人数 户
20 人
21 其他农户中,居住 C 级或 D级危房的户数人数 户
22 人
23 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危房改造补助没有及时发放的户数人数 户
24 人
25 5.兜底保障政策 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中符合低保特困条件但没有纳入低保特困涉及的户数人数 户
26 人
27 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的低保特困补贴没有及时 发放的户数人数 户
28 人
29 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中残疾人补助政策未落实 户数人数 户
30 人
序号 指标 单位 数值 填报说明 31 6.产业就业帮扶政策 是否落实《指导意见》,建立回访排查机制、定期回访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就业务工情况 1/0(是填报 1,否填报0)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就业扶贫长效机制促进贫困户稳定脱贫的指导意见》要求是否落实,回访排查机制是否建立,是否开展定期回访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就业务工情况。
32 7.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 搬迁户产业就业等相关政策没有落实户数人数 户
33 人
34 安置点社区管理不规范 个数 个
附件 2
X XX 县巩固脱贫脱贫攻坚成果排查表(户表)
序号 乡镇(场)
村别 组别 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 农户属性:1.脱贫不稳定户;2.边缘易致贫户;3.其他脱贫户;4.其他农户 防止返贫致贫政策落实情况 监测对象识别情况 排查人签字 排查时间 义务教育保障政策 基本医疗保障政策 饮水安全保障政策 住房安全保障 政策 兜底保障政策 产业帮扶政策 就业帮扶政策 易地扶贫搬迁 是否建议纳入“两类人群”监测对象 建议纳入“两类人群”监测对象的详细原因(含家庭状况、人员结构、就业家庭存在失学、辍学人数 其中: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家庭失学辍学人数 脱贫户各项教育资助政策应落实享如存在问题,请详细描述 脱贫人口没有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脱贫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脱贫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是否“先诊疗后付费”及“一如存在问题,请详细描述 是否存在饮水安全问题 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是否符合要求 如存在问题,请详细描述 是否居住C级或D级危房 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危房改造补助是否及时发放 如存在问题,请详细描述 是否存在符合低保特困条件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但没纳入低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
篇七:XX市脱贫攻坚大走访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_脱贫攻坚
2 篇 篇 1 2021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2021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全省“我为群众办实事”到村“六查”入户“六问”行动和全市“一强化三落实两拓展两提升”活动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我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隐患,不断提升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为今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打好基础,区委、区政府决定集中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 xx 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特别是今年 9 月 13 日来 xx 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压紧压实镇(街道)、部门、行政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充分发挥区级包村领导、包村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作用,重点发挥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监测预警网格员、帮扶干部(帮扶联系人)等基层力量的骨干作用,以镇办为主体、村户为单元,在全区开展一次覆盖所有农户的立体式大走访,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开展一次不留死角、
不留隐患的排雷式大整改,开展一次上下联动、动真碰硬的联合式大督导,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与巩固脱贫成果有机结合,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各类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做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认可度,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时间安排
“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专项行动从 10 月中旬开始,至年底前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
(一)走访排查阶段。11月10日前完成村户大走访大排查,填写村户排查表,建立各村巩固衔接问题和群众反映问题清单。
(二)集中整改阶段。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随发现随整改,需要协调资源、力量整改的问题,以镇村、行业部门为单位汇总形成整改台账,11 月 15 日前形成,11 月底前基本整改完成并反馈农户。
(三)督导检查阶段。成立督导组全程参与专项行动,11月底前同步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反馈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督促指导接续整改,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四)评估定级阶段。12 月中旬根据“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专项行动组织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成效及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对各村进行排名和分类定级,确定若干巩固衔接工作示范村和
后进村,12 月底前分镇办召开现场观摩会,带动一般村、后进村学习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集中开展立体式大走访活动(1 11 月 月 0 10 日前)
分层次组织各级帮扶力量集中开展入户走访。区级包村领导、包村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遍访包抓村“三类人群”,包村部门分管负责人、镇办包村领导、村党组织书记、帮扶干部(帮扶联系人)要遍访建档立卡脱贫户、“三类人群”及三类对象(重点监测对象、一般监测对象、重点关注对象)。各村监测预警网格员、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遍访全村所有农户。走访要与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敲门入户大排查活动相结合,深入群众察实情、听实话、办实事,掌握群众收入支出、住房饮水安全、各类政策落实等情况,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求,解决群众困难,持续提升群众对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
一问收入支出。关注农户,特别是脱贫户和“三类人群”收入支出变化,了解今年家庭纯收入、主要来源,两年来收入结构及变化(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家庭支出、主要用途等情况,看有无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问题;当面倾听群众意见建议,现场查看群众日常生活是否出现严重困难,特别要关注新纳入低保、享受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的农户实际收支情况,深入了解群众现实需求和困难,及时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问饮水安全。对家庭饮用水来源是自来水的户,重点了解有无入户管道老化、冻管、堵管、爆管或水源不稳定的问题;对家庭饮用水来源为井水、窖水、地表水、山泉水及其他途径的,重点了解取水是否方便,日常饮用水有无明显杂质、异色、异味,水质不好、饮后产生不良反应等问题;对存在季节性缺水的,重点了解是否有备用水源、是否落实应急供(送)水,水质水量是否可靠、方便、安全。
三问教育保障。对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农户,重点了解是否存在因家庭经济困难导致失学辍学情况;对脱贫户、“三类人群”重点了解“两免一补”、营养改善等教育资助政策是否按规定落实到位;对因身体原因不能上学的,重点了解是否按规定落实送教上门;对厌学辍学的,重点了解教育部门、镇、村、学校等是否开展劝返工作。
四问医疗保障。重点了解医保补贴政策调整后是否存在脱保的风险;受重病大病、慢性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是否出现困难;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费用报销不及时、慢病签约服务不到位等情况。
五问住房安全。对所有农户,通过实地查看住房情况,看是否存在“跑风漏雨”、局部塌陷、墙体开裂、地基沉降等情况造成房屋变为危房问题;对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受损的,看是否通过临时性过渡住房、投亲靠友等方式暂时解决住房安全,符合条件的因灾房屋受损户,是否纳入危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
六问社会保障。对所有低保户、五保户、临时救助户,重点了解评审认定情况、保障人员变化情况、家庭情况变化,看纳入是否精准、困难是否解决、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对年满 16周岁农村人口,重点了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及未参保原因,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积极参保。
七问产业就业。对依靠产业脱贫的户,重点了解产业发展是否可持续,是否继续享受产业扶持政策,是否存在缺资金、缺技术、缺乏销售渠道等问题;是否有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其发展。对依靠就业创业脱贫的户,重点了解技术技能培训、外出务工、小额信贷、公益岗位等方面的需求是否落实;对外出返乡人员、易地搬迁户,重点了解是否存在就地就近就业困难的问题;对省外务工人员,重点核查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是否发放到位。
八问防贫监测。重点了解村民是否知晓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是否知道所在片区监测预警网格员,网格员入户频次,家里是否有突发困难,有没有及时得到解决。
九问人居环境。重点了解农户家里有无卫生厕所,是否享受户厕改造政策,是否正常使用,生活垃圾如何处理。
十问群众诉求。重点了解农户是否知道村上的包村部门,是否认识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是否入过户,对目前生活状况是否满意,对乡村振兴工作队和村两委工作是否满意,还有哪些困难诉求和意见建议。
(二)集中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活动(1 11 月 月 0 10 日前)
各行政村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驻村帮扶、风险消除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从下列十方面开展对标自查,找出短板不足,及时改进完善,收集档案资料。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巩固衔接办公室)要牵头组织,抽调相关行业部门、包村部门人员及第一书记组成联合检查组,采用交叉检查方式深入各村(含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对标排查工作情况(附件 3-村排查表),汇总存在问题形成各村问题清单(附件 4-村问题清单)。
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各行政村是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省市区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是否研究 2021 年(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是否制定有效衔接方案(计划)、安排部署每季度重点工作、全年重点工作,每月是否做到至少研究部署一次衔接工作。
二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全面排查各行政村是否组织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回头看专项行动,是否留存镇办文件、村级行动方案(安排、任务分工)、安排部署会议记录、入户排查表、问题汇总表、整改台账、统计报表、活动总结、照片信息等佐证资料。是否组织开展“一强化三落实两拓展两提升”活动,是否正常推进,工作成效如何。是否开展 2020 年中央脱
贫攻坚成效考核、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是否留存传达学习梳理研判会议记录、整改方案(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整改汇报、举证资料,整改台账是否及时更新,整改进展描述是否具体。
三查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全面排查各行政村是否制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是否形成规模,产业综合效益是否明显;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是否建立到位;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运营是否规范,引领农户共同发展的作用是否明显,年经济收入可达多少,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得到多少帮扶资金,其中产业到户资金有多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否与农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入股分红是否按期足额落实,参加本村农民合作社的脱贫户数;财政资金扶持的到期入股分红项目,是否续签合同,有无一股了之、一分了之的情况;村级电商服务点是否正常运营,是否存在农特产品销售难问题;村里有光伏电站的,运维监测机制是否正常运营,是否正常分红,是否将80%以上的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用于公益岗位和村级小型公益事业;脱贫村是否有不少于 3 名致富带头人,年内是否全部参加培训,带动人数是否低于上年度。本村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等吸纳农户、脱贫人口(本村、外村)就业人数;本村公益岗位安置农户、脱贫人口就业人数。
四查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全面排查所有行政村饮水安全保障和供水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看是否明确专人负责供水设施的管护
运行,是否分类建立自来水到户、其他水源(非自来水)到户台账,是否执行水费缴纳制度;管网老旧损坏是否能够及时发现并维修,村组有无供水设施闲置和无法正常使用情况;到户自来水农户饮水安全是否全部达标,不通自来水的农户水源是否稳定,是否存在水质不达标、水量不充足、取水不方便的问题;针对季节性缺水情况,镇村是否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方案,相关设施是否完善、措施是否有力。
五查健康帮扶保障情况。全面排查各行政村村卫生室是否达到标准化要求,建设规模是否达到 60 平方米,是否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且“四室分离”,是否配备 1 名以上有资质的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选派医生定点服务;全面排查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掌握农户、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重点关注纳入资助参保范围且核准身份信息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是否实现全覆盖,纳入资助参保范围且核准身份信息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接续参保是否可持续;未参保农户是否存在致贫风险;住院合规费用是否按照支付比例报销;有无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有无患大病住不起院、患慢性病不坚持治疗的家庭。
六查驻村帮扶工作情况。全面排查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文件要求向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及其他类型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
队是否全部到位,派驻人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要求;驻村帮扶工作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制定了帮扶村发展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帮扶单位负责同志是否到村调研指导、推进工作;脱贫村驻村工作队力量是否得到加强、承担的任务是否明确,帮扶成效是否明显;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人员是否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有无工作不安心、走读等现象;农户对驻村帮扶工作是否满意,脱贫户、“三类人群”对目前生活状况及帮扶政策是否认可。
七查搬迁后扶推进情况。全面排查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是否落实社区代管,是否成立基层党组织,是否派驻工作队、是否达到规定人数、作用发挥是否明显;是否有配套的产业园区、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能否满足群众产业发展、就业务工需求,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家庭是否实现至少 1 人就业;附近是否有小学、初中,搬迁子女能否实现就近入园入学;附近是否有社区卫生室,搬迁户是否实现就近就医;是否有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能否满足群众文化娱乐和红白喜事的需求;搬迁户的养老、低保、特困供养等事项能否在社区办理或由社区协助申办,是否存在群众办事“两头跑”现象;搬迁户的安置住房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是否办理颁发到位;水、电、天然气等供应是否正常,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定价及收缴情况是否能够实现公开公正、阳光透明;迁出地的旧宅基地是否腾退到位,搬迁户在原村集体的各项权益是否保持不变。
八查风险隐患消除情况。全面排查各行政村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情况,看是否坚持每周遍访农户、排查发现问题,“三类人员”是否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底数是否清楚;脱贫人口,特别是“三类人群”务工结构(指省外、省内区外、区内镇外、镇内务工人数)底数是否清楚;对近两年*****平台、局长信箱、来信来访、媒体曝光等方面问题进行梳理,看是否存在合理诉求未解决、问题解决不彻底、后续措施未落实、农户对办理结果不认可等问题;对因灾因疫产业受损、就业受阻的群众进行排查,看是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是否纳入监测范围并“一对一”采取综合帮扶措施;对因灾受损农村“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及农田、设施大棚等生产设施,是否制定灾后修复计划,工作进度是否到达预期目标。
九查项目资产管理情况。全面排查各行政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是否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是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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