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百纳范文网>专题范文 > 脱贫攻坚 > 林泉镇学校安全管理三年攻坚行动(2022年)

林泉镇学校安全管理三年攻坚行动(2022年)

时间:2022-07-25 11:4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泉镇学校安全管理三年攻坚行动(2022年),供大家参考。

林泉镇学校安全管理三年攻坚行动(2022年)

 

 林泉镇学校安全管理三年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学校安全管理, 不断推进我镇中小学 (幼儿园)

 安全管理三年攻坚行动, 根据毕节市教育局关于 印发《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管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 方案》 的通知(毕教安发〔2013〕 92 号)

 及黔西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黔西县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 案》 的通知(黔县教发〔2013〕 85 号)

 精神, 为构建我镇教 育系统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结合我镇教育系统工作实际,

 特制定《林泉镇学校安全管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 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精神,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 合治理” 和“科学发展、 安全发展” 的方针, 进一步加强领 导, 落实责任, 健全制度, 强化管理, 切实维护教育系统教 育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 校园和谐, 社会稳定, 为黔西教育 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 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 不断推动学校安全 “三年攻坚行动” 的有序开展, 林泉镇教育管理中心结合我 镇工作实际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杨莲仙(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副组长:

 颜明义(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

 颜

 丽(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

  成

 员:

 章达贵(两基专干)

  龙正香(工会主席、 政工员)

  肖庆仙(会计)

  万

 梅(出纳、 教研员)

  孙

 健(关工委秘书长、 学籍管理员)

  各中小学、 幼儿园校长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管理中心, 颜明义任办公室 主任, 负责协调、 指导相关“三年攻坚行动” 工作。

  三、 工作目标

 以创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为目标, 通过开展学 校安全管理工作级别评定, 促进各级各类学校采取有效措 施, 加大学校安全管理经费的投入, 改善安全保障条件, 狠 抓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 有效预抓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 有效预 防校园内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提高我镇学校安全管理水 平, 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 工作步骤

 “三年攻坚行动” 分三个步骤实施:

  (一)

 第一步:

 级别评定(2013 年 4 月—2014 年 4 月)

 林泉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上级有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文件要求, 按照《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管理工作评 估细则(试行)

 》

 (毕教安发〔2013〕 92 号文件中附件 3, 以 下简称《方案》 和《评估细则》

 )

 进行评估。

 各学校按照《方 案》 和《评估细则》 的要求, 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认真组织学习培训, 熟悉掌握学校安全管理级别评定的内容和标准,

 组织开展对各学校(园)

 的级别评定。

  2013 年 5 月 21 日—6 月 15 日, 各学校根据《林泉镇学 校安全管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制度, 拟写工作方案,

 进行宣传、 动员、 培训。

  6 月 16 日—8 月 20 日, 各学校要以《评估细则》 为标 准, 认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管理自评自查, 如实填报《毕节 市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管理工作级别评定申报表》

 (毕教 安发〔2013〕 92 号文件中附件 2, 以下简称《申报表》

 )

 上 报教育管理中心。

  9 月 1 日—12 月 20 日, 教育局将对各校上报情况进 行抽查复核确定。

 对被确定为 A、 D 的学校, 教育局在 12 月 20 日前将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20 日前将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2014 年 1 月 1 日—4 月 20 日市教育局将对上报评定 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二)

 第二步:

 分类整改(2014 年 5 月—8 月)

  按照 A 级抓巩固, B 级抓提高, C 级抓限期整改, D 级 给予黄牌督办的总体要求, 教育管理中心将要对辖区内学校 (园)

 进行分类整改。

  1. 学校级别评定后, 教管中心将对学校评定情况进行 分类汇总, 登记造册。

 对评为 A 级和 B 级的学校, 抓好巩固 和提升工作; 对被评为 C 级和 D 级的学校, 教育管理中心将 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并督促学校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 案, 落实整改资金, 责任落实到人, 限期整改, 并报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审核。

  2. 教育局将按照有关要求, 对 C 级和 D 级学校上报的 整改方案, 提出整改意见, 并指导, 督促各学校在规定的时 间内完成整改内容。

 对存在问题多、 整改难度大的学校, 教 育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研判, 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 措施, 确保整改有效落实。

  3.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D 级学校, 由当地政府进行 黄牌督办, 责令其限期整改。

 整改结束后, 教育管理中心要 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合格后, 由学校提出申请, 按《方案》 规定程序审查 同意后方可复评。

  4.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 由教育管理中 心向当地政府、 县教育局报告, 对相关学校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是民办学校的, 依法予以处置。

  5. 学校安全管理级别评定实行滚动管理, 根据学校安 全现状变化而改变级别。

 被评定为 C、 D 级学校的, 整改后 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级别变更申请, 按《方案》 规定

 程序重新评定后进行确认。

 被评定为 A、 B 级学校的, 如果 出现安全隐患, 要及时整改, 对整改不及时、 不到位的, 要 对照《评估细则》 降低等级。

  (三)

 第三步:

 考核验收(2014 年 9 月—2015 年 1 月)

 从 2014 年 9 月份开始,

 各学校安全管理体系要进一步 健全管理制度, 管理水平要有明显提升, A 级学校总体占学 校总数的 40%以上, B 级学校占学校总数的 50%以上, C 级学校安全隐患能够及时整治,不存在 D 级学校的考核验收。

  2014 年 9 月—2015 年 1 月, 教育管理中心按照标准 对各学校(园)

 进行考核验收;

  2015 年 3 月—2015 年 8 月, 教育局按照《评估细则》

 对全县学校进行考核验收;

  2015 年 9 月—2015 年 11 月, 全县各学校将接受市教育 局的考核验收。

  五、 级别评定

 (一)

 学校安全管理级别评定学校安全管理级别评定,

 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对 学校安全管理机制、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设施建设、

 学校安全常规管理、 学校安全教育及工作成效五个方面的落 实情况, 依据《评估细则》 组织评定。

 A 级: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五个方面” 的要求落实到位,

 经现场评估分值达到 90 分以上的;

  B 级: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五个方面” 的要求基本落实 到位, 经现场评估分值在 80—89 分的;

  C 级: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五个方面” 的要求落实不到 位, 经现场评估分值在 70—79 分, 但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的;

  D 级:

 经现场评估分值在 70 分以下,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的。

  (二)

 评定程序

 学校安全管理级别评定工作是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

 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采取各学校自查自评,

 各教育管理中心、 学校(园)

 初审分类, 教育局复核确认,

 考核验收程序:

  1. 学校自查自评:

 学校对照《评估细则》 进行自查自 评后, 报教育管理中心, 县属学校(园)、 民办学校报教育 局。

  2. 教育管理中心分类:

 各教育管理中心根据辖区内学 校自查自评情况进行初审分类, 并将初审情况上报教育局。

  3. 教育局复核确认:

 教育局根据各教育管理中心、 学 校(园)、 民办学校上报的学校级别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确认,

 拟确认为 A、 D 级学校的, 由县教育局会同本级有关部门现 场复核确认,

 同时将 D 级的情况报告当地级政府并督促学校 抓好整改工作。

 六、 责任追究(一)

 评为 C 级学校的,

 教育管理中心将督促进行整改,

 取消当年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暂缓新建、 改建、 扩建项 目审批及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 适当控制学校招生计划。

  (二)

 评为 D 级学校的, 教育管理中心进行黄牌督办,

 责令立即整改。

 对拒不整改或因为整改不及时、 不到位导致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 将对学校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

 是民 办学校的, 要依法处置。

  七、 工作要求

 (一)

 强化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切实把“三年行动” 工 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领导亲自抓, 分管领导具体抓, 确保“三年行动” 扎实有序开展。

  (二)

 严格责任追究。

 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 严格按 照相关工作要求、 标准, 力争达到考评验收达标。

 对因组织 领导不力, 导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三年攻坚行动” 不落实、

 不到位, 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 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 严 肃追究责任。

  (三)

 加强协调配合。

 “三年攻坚行动” 工作要坚持在 当地政府的领导下, 由各学校认真具体组织实施, 为确保学 校管理工作“三年攻坚行动” 有效开展, 各学校要密切联系 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联合开展校 园周边安全执法行动, 并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总结近期 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 分析当前学校安全工作存在问题, 及 时研判解决问题办法, 不断推动“三年攻坚行动” 深入开展。

推荐访问:林泉镇学校安全管理三年攻坚行动 攻坚 安全管理 学校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Copyright©2012-2024 百纳范文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鲁ICP备120145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