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任前廉政谈话,供大家参考。
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提纲) 市委副书记、 市纪委书记
黄 龙 (2004年2月3日)
根据中纪委和省纪委有关规定, 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实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今天, 我们采取集体谈话的形式, 对新任职的几位同志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下面, 我谈五个问题:
一、
带头学习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提高廉洁从政意识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 执政之基、 力量之源。
腐败行为和思想是与“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格格不入、 根本对立的。
总结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蜕变为腐败分子的教训, 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人理想信念淡薄, 价值观和权力观扭曲, 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变成了谋私利的工具。作为领导干部要用“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武装头脑, 不断加强主观世界改造、 筑牢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 做到在任何时候、 任何情况下, 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 经得起权力、 地位、 金钱、美色的考验。
要通过学习贯彻“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意义, 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 彻底清除各种利己主义思想, 解决好为谁当官、 怎样用权的问题,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群众观、 利益观, 做到始终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 自 觉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和不良风气的侵蚀和影响, 永葆共产党人清廉本色。
二、 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一岗双责”是指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 也要对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全面负责。
这是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决定的。
中央于 1998 年出台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明确指出, 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各级党委、 政府及其领导干部。
作为主要负责人,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要担负起“领导、 教育、 管理、 监督、 示范” 的责任, 要充分体现“抓全局, 负总责” 的要求, 敢抓敢管, 带好班子, 带好队伍。
领导干部不论是班子副职, 还是从事其他领导工作的同志, 都要对自 己分管的单位或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任。
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不认真抓就是没有尽职责, 抓不好也是失职的责任意识。
领导干部如果未履行或没有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就要受到责任追究。
市纪委要求领导干部在落实党风责任制工作中做到“五个一”,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排部署; 对分管范围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教育课; 要听一次所管部门领导的情况汇报; 对新任职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对分管范围群众反映突出的一两个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研, 提出解决措施。
领导干部做到了这“五个一”, 就可以说基本上履行了自 己的职责。
三、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一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要在思想上、 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用“三个代表”统一我们的思想, 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
落实“三个代表”, 首先从自 身做起, 按照市委、 市政府
的部署和要求, 一心一意谋发展, 扎扎实实抓落实, 坚持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 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要求, 改进作风, 真抓实干, 廉洁从政,勤政为民。
二是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人事纪律。
重点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 做到集体领导、 民主集中、 个别酝酿、 会议决定。
涉及重大决策, 重要干部任免、 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决不能搞个人说了算。
要坚持公道正派, 任人唯贤,不搞任人唯亲。
三是严格遵守经济工作纪律。
坚决做到不插手、 不干预、不介绍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和工程招投标活动, 认真执行财经纪律, 不设“小金库”等。
四是严格遵守群众工作纪律。
始终坚持群众路线, 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 不侵犯群众利益, 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
四、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作为领导干部, 自 律就要做到“行所当行, 止所当止”, 守得住清贫, 耐得住寂寞, 经得起诱惑, 保得住清白。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大家遇到的诱惑和考验很多, 作为党的领导干部, 一定要把握住自 己,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 要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 目 不眩于五色之惑”。
古人讲“良田万顷, 日 食三升; 广厦万间, 夜眠八尺。
” 永不满足的权欲、贪婪的财欲都是十分危险的问题, 如果抛不开狭隘自 私的利益观, 一味地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 势必会遭到人民的遗弃。“只有失去自 由的人, 才懂得自 由的可贵”, 这是许多腐败分子入狱后的真心忏悔, 也是对我们党员领导干部的警示。
我们在座的每个人, 能走上今天的领导
岗位, 党和人民花费了很大的心血, 个人也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来之不易, 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 尊重自 己的人格, 常思贪欲之害, 常怀律己之心, 常排非分之念, 常修为官之德。
要珍惜今天的地位和权力,摒弃私心贪念, 做到不正之风不染, 不义之财不取, 不法之事不干, 永葆人民公仆的本色。
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 律, 中央围绕“房子、 车子、机子、 筷子、 孩子”等先后出台了87个不准。
中纪委三次全会又明确提出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廉洁自 律, 年龄大的同志有个平安着陆的问题, 年轻的同志有个健康成长的问题。
大家要做到不贪污不受贿, 不挥霍人民财产, 不搞政绩和形象工程。
注意个人职务消费, 严格按标准规定办事。
坚持勤俭办事, 反对奢侈浪费, 不能认为不装个人口 袋就没问题。
不以权谋私利, 不要在工程项目 、 人事安排等问题上随意插手, 谋取私利。
要注意不违反共产党人的道德准则。
事实证明, 经济上腐败往往在生活作风上都有问题,生活上的腐败必然导致政治上的腐败。
要管好自 己的家属子女、 身边工作人员。
领导干部的职务越高, 周围的陷井就越多。
因此, 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
五、 自觉接受监督 历史和现实表明,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对领导干部而言, 权力只意味着责任和义务, 权力越大, 责任也越大。
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清醒地意识到, 自 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
人民群众把权力赋予给我们各级领导干部, 我们就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把群众呼声当作第一信号, 把群众需要当作第一选择, 把群众利益当
作第一考虑, 把群众满意当作第一标准, 勤奋工作, 一心一意谋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和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 曾两次郑重表态,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一定以身作则, 诚心诚意地接受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监督, 为全党树立了榜样。
“吏不畏吾严, 而畏吾廉”,领导干部只有一身正气, 才能令行禁止; 只有两袖清风, 才能不怒自威。
党员干部不论职务高低, 都是人民公仆, 都必须勤政、 廉政, 都必须按制度办事、 依法办事。
只有这样做, 才能树立其作为领导者的权威。
要做到这一点, 十分重要的前提就是要接受监督。
要始终把自己的言行置于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管理、 约束、 监督之中。
首先要自 觉接受党内监督。
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 经常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和班子普通一员的身份, 带头向机关党支部和党组、 党委汇报思想、 作风、 纪律、 廉洁自 律和工作情况, 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 虚心听取同志们的意见。
始终把自 己置于党组织和党内同志监督之下。
其次, 要自 觉接受纪检监察、 人大、 政协、 审计等专门机关的监督, 切实做到按政策说话, 依法办事。
第三要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倾听群众的呼声, 关心群众的疾苦, 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 做名 副其实的人民公仆。
以上讲的这些, 目 的只有一个, 就是希望大家能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官”, 不作平庸之官。
为官一任, 就应做到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 保一方平安。
希望大家做廉官, 不作贪官。
用手中的权利不折不扣地为广大老百姓谋利益, 而不能为自 己谋取私利。
希望大家做善始善终之官, 不作中途落马之官。
在一时一事上做一个好官并
非难事, 难的是自 始至终做一个好官。
既善始, 又善终, 才无愧于人民公仆的光荣称号。
同志们, 今天讲这些和大家共勉, 希望同志们自 重、 自 省、 自 警、自 励, 在各自 的工作岗位上以与时俱进的精神, 解放思想, 开拓创新,勤勤恳恳, 廉洁奉公, 为宝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 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