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最新农村耕地土地流转合同(3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耕地土地流转合同篇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自留土地xxx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通组支路道路改造工程。该块土地四至:北面抵杨老贵家围墙脚下,南面抵距离张月祥家正房后墙1.5米处的水泥路面边界,东面抵杨老贵家右厢房墙角直下到张月祥家后墙,西面抵杨老贵家朝门直下(即杨老贵家、张明辉家共走支路边界)。
永久性转让,自转让之日(即签订合同)起,该块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归乙方所有。若遇政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征用或征收,所有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做任何干涉。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大写:叁仟元(3000.00元)整人民币。
乙方采取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转让金给甲方,支付的时间为合同签订日。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该地块当时所值市场价钱的十倍计算。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耕地土地流转合同篇二
转包方:惠安县螺城镇溪南村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泉州市中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甲方受村民委托把承包地转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双方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乙方承包地块位于螺城镇溪南村。(具体地块地界东西四至有甲方向村民丈量的地形示意图经双方签章附后)。承包面积418亩,用于承包经营种植农作物。
承包期限为5年,自20 年8月1日起至20 年7月31止
乙方按承包实际面积,每亩每年付承包租金壹仟元、付村集体管理费每年每亩贰拾元,合计应支付租金和管理费人民币肆拾贰万陆仟叁佰元。政府种粮直补款归原农户所有。协议签订后即支付首年度租金和管理费,以后年度租金和管理费在每年8月1日前支付。协议签订后于2010年8月1日前支付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承租期间中断不能退还,承租期第五年可抵50%租金,余款在租期满后5日内全部退还。
承包金和管理费5年不变,不作调整。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土地经营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协议义务。
2、甲方负责村民承包地的组织集中,与原承包地村民签订流转协议,在转包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承包期限内,甲方出租承包地的村民对政府发放种粮补贴的享受归甲方并根据相关规定发放给村民。
4、承包期限内,如乙方变更农业用途和弃耕抛荒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地,保证金不予退还。
5、甲方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期间,需要甲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及时负责协助配合办理。
6、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7、甲方在乙方付清承包金1个月内把承包金发给原承包地的村民,并做好村民承包地转包工作。
1、乙方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乙方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
3、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4、乙方应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耕地,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不得弃耕抛荒。
5、承包期间内,各级政府扶持种植大户承包流转的奖励补助资金由乙方领取。
6、协议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流转承包,乙方具有同等条件优先权。
1、承包期内,如承包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土地和青苗补偿费的发放按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乙方承租土地后,应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只能耕种经济作物,不做他用。
3、在承租经营期满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
1、乙方若没有按时支付租金,应加带滞纳金每月2%,超过两个月,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代发给出租地村民。
2、在承租经营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协议或中期追加租金,否则应赔偿乙方损失8万元,并协助处理出现的与经营有关的事项和治安情况。
八、 本土地流转承包协议方案公开公示后,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即可生效。
九、为了方便乙方顺利开展工作,不尽事宜按此补充协议为据。
该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签名) 乙方:
(盖章/签名)
农村耕地土地流转合同篇三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经营权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在永隆镇严家墩村、张常台村、聂畈村、同益村四个村分三年为乙方流转不少于1000亩的土地(每块连片不少于200亩);
其中:2017年200亩、2017年300亩、2018年500亩。
面积确定方法:以甲乙双方实际丈量的面积,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确定当年的流转面积。
期限为合同签定时间至2027年11月30日止。
1、转让价格
转让价格以实物折价计算,转让费以现金支付。第一个三年内,每亩每年价格为700元人民币;
后期考虑到物价因素,以实物为基准,按每年每亩540斤稻谷折价。价格涨幅超过20%开始调价。
2、支付方式和结算时间
土地流转费用以年度为单位进行结算,到期前三个月将下一年度流转费打到甲方指定的财政专户。
乙方根据自己的用地情况每年于阳历3月31日和7月31日前将所需用地面积告知甲方;
甲方应于每年阳历6月30日和10月31日前将流转的土地经营权交付给乙方,以此时间作为乙方向甲方计算转让费的时间。
1、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并在镇土地流转中心备案。
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雇用甲方转让土地的农户的劳动力。
3、甲方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后,如乙方需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争取国家农业相关政策。
4、乙方在受让地块上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具有土地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生产处置权。
5、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6、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保护好生产设施和基础设施,防止水土流失。
7、乙方受让的土地若被征用时,其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征地时的征地政策执行,归甲方村民所有;
青苗补偿款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乙方所有。若乙方已支付了甲方转让费,应扣减其相应的租金和土地面积。
8、为提高土地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方便耕作,提高效率,乙方可以进行必要的水利建设、道路建设、电力系统建设,甲方要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不得阻碍和干扰。
9、流转土地上的坟墓、树木,由甲方负责迁移和砍伐,费用由乙方承担。
10、合同期满后,乙方若需要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
11、在合同期内,在生产经营中若发生纠纷,甲方要积极协调处理。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因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的办法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一份,用于办理相关手续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