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百纳范文网>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2023年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3篇(2023年)

2023年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3篇(2023年)

时间:2023-01-17 16:05:06 来源:网友投稿

最新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1  第十二条 *批准设置的计量测试研究中心、专业计量站,接受*计量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其职责是:  (一)研究、建立国防科技工业需要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校准装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3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2023年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3篇(2023年)

最新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1

  第十二条 *批准设置的计量测试研究中心、专业计量站,接受*计量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其职责是:

  (一)研究、建立国防科技工业需要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校准装置和测试系统,并保持其服务能力;

  (二)承担国防科技工业的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工作,根据委托承担因计量器具准确度引起纠纷的仲裁检定;

  (三)根据委托承担国防科技工业计量人员、计量标准器具、校准装置和测试系统的技术考核;

  (四)跟踪国内外计量测试新技术,研究新的测量理论与方法;

  (五)研究产品科研、生产、使用中的关键计量测试技术,专用测试设备及其校准手段和方法;

  (六)承担型号试验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和专用测试设备的计量检查与保障工作;

  (七)承办*计量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三条 *批准设置的区域校准实验室,在业务上接受计量测试研究中心、专业计量站的指导。其职责是:

  (一)研究、建立计量标准器具、校准装置和测试系统,并保持其服务能力;

  (二)承担军工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和其委托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与校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保证中的测试任务;

  (三)根据委托承担企业事业单位的计量人员、计量标准器具、校准装置和测试系统的技术考核。

  第十四条 军工企业事业单位,根据所承担科研、生产和服务任务设置的计量技术机构,在业务上接受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测试研究中心、专业计量站和区域校准实验室的指导。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防科技工业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提高设计、工艺及管理人员的计量意识;

  (二)负责本单位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校准、测试工作;

  (三)确保在用计量器具及专用测试设备的量值准确和测量数据可靠。

  第十五条 *根据国防科技工业布局和任务的需要,对批准设置的计量技术机构,实行动态管理。

最新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

  第十六条 国防最高计量标准器具,须经*计量管理机构审查,由*计量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后使用。

  第十七条 国防科技工业的区域校准实验室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国防科技工业的计量测试研究中心、专业计量站和区域校准实验室建立的校准装置、测试系统,由*计量管理机构组织考核合格后使用,并向*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军工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计量管理机构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国防科技工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后使用,并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国防科技工业用于量值传递的有证标准物质,作为计量标准器具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最新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3

  第二十四条 武器装备重点型号设置的型号计量师系统(或型号计量工作系统),负责重点型号的计量保证工作。其职责是:

  (一)提出型号研制过程中总体或分系统对计量测试工作的要求;

  (二)根据型号总体或分系统的技术指标,提出计量测试的技术指标要求;

  (三)提出型号总体或分系统研制过程中需要研制的计量标准器具、校准装置和专用测试设备的研究课题,并组织落实承担单位及有关保障条件;

  (四)组织协调型号总体或分系统研制过程中的计量保障工作。

  第二十五条 型号研制单位的计量机构,根据型号计量师提出的计量测试技术指标,制定可行性论证方案,并组织实施。

  型号试验单位的计量机构,根据型号计量师提出的计量测试工作要求,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型号设计定型前,研制单位的计量机构应对定型组织批准的专用测试设备的计量控制状况和计量技术文件(包括计量检定规程、校准技术规范)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第二十七条 型号试验时,计量工作应列入型号的试验大纲或试验计划;计量器具和专用测试设备进入试验基地(靶场),必须进行计量检查。

  第二十八条 生产单位必须按照产品的技术指标和工艺规范的要求,配备满足生产要求的计量器具和检测手段。

  第二十九条 生产单位向使用单位交付型号产品时,按合同向使用单位交付的专用测试设备及其技术资料,应符合相应的计量规定。

  第三十条 产品的质量评定、成果鉴定,必须经产品的研制和生产单位的计量机构进行计量审查,并对其测量方法的正确性和测量数据的可靠性签署意见。

  第三十一条 产品的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凡涉及产品技术指标量值的准确度及可信性,必须经技术能力满足要求的计量机构签署意见。

  第三十二条 用于产品设计定型、生产定型、质量评定和成果鉴定的计量器具和专用测试设备,必须经过检定或校准,并在检定或校准证书注明的有效期内使用。

  第三十三条 军工企业事业单位引进技术和仪器设备时,应同时引进必要的计量保证手段和技术资料;有关计量机构应当对引进技术和仪器设备的计量保证条件进行审查。

  第三十四条 军工企业事业单位承担的重点工程项目,应参照武器装备型号计量师制度,设置工程项目计量师,确保测量数据准确,质量可靠。

  第三十五条 军工企业事业单位在型号和重点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时,相应的计量机构应对其技术指标的计量保证手段进行审查;当不具备计量保证手段时,负责可行性论证的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证。

推荐访问:国防科技 暂行规定 监督管理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3篇 最新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1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实施办法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Copyright©2012-2024 百纳范文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鲁ICP备120145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