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章程1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社会科学院大学(简称*社科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章程3篇,供大家参考。
*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章程1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社会科学院大学(简称*社科大),英文名称为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UCASS),是经*批准,由教育部审批,以*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为基础,整合*青年政治学院本科教育及部分研究生教育资源创办的,培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人才的研究型大学。*社会科学院大学坚持以培养*接班人和*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为根本任务,致力于将学生培养成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知识全面、信仰坚定、理论扎实的社会主义文科大学的合格毕业生。
第三条 我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社会科学院,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内的各类人才。
本科基本学制四年,学生完成学校规定学分,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国家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国家批准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11号,邮编:102488。在建校区为燕郊校区、青岛校区。本科生的教育培养将以学校本部作为主要基地,进入专业学习实践阶段将根据校区建设状况和教育培养方案做安排。
*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章程2
第五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大学校长任主任、第一副校长任副主任、常务副校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我校成立由纪委*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监察委员会,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10)81360312。
*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章程3
第十六条 普通本科学费收费标准按北京市*公示的北京地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执行。一般专业不超过5000元/生每年(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外语专业学费不超过6000元/生每年(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住宿费不超过1200元/生每年(3人带卫生间,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设有完备的奖学金体系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奖学金包括新生奖学金(校长特别荣誉奖、校长特等奖、校长奖学金、新生优秀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从制度上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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