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协议书1 甲方:上海________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总则 1.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依法享有期货经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期货协议书【10篇】(范例推荐),供大家参考。
期货协议书1
甲方:上海________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总则
1.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依法享有期货经纪经营资格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乙方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乙方愿意以居间人的身份,受甲方或客户委托为双方提供订约机会或其他推广业务。
4.甲方亦同意接受乙方以上的申请及提供的服务。
二、居间事项
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委托乙方推广甲方所经营的期货业务,向甲方推荐客户,并促成客户与甲方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甲方有权根据国家规定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对与客户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做出调整,而无须事先通知乙方。
2.甲方对乙方所介绍的客户要认真负责。乙方须协助甲方收集及向甲方反馈客户在期货交易中所出现的问题。
3.乙方须接受甲方关于对客户资信等情况了解的要求,并予以协助。
三、酬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作为居间人为甲方介绍期货投资客户,客户统一签署由甲方出具的《期货经纪合同》,甲方按约定给乙方支付报酬。
2.酬金计算。
根据甲方与客户约定的手续费收取标准,扣除相关交易所手续费、风险准备金,甲方留存单边__________元/手(铜为万分之零点__________),余额返给乙方。
交易所推出的新品种,客户手续费收取标准及返佣标准双方另行协商。
3.酬金支付方式。
酬金按月以人民币结算。
4.甲方第二个月20日前将上月返佣付至乙方指定账户,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5.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收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账户除非乙方书面正式通知甲方修改,均被视为有效账户。
6.税项。
乙方应得酬金中的应缴税项(含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客户的期货交易、结算、风险控制及保证金等事项管理
(2)依照本协议规定按时间向乙方发放报酬
(3)督促乙方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并拥有对发生违约行为的乙方暂停工作、缓发/扣除部分或全部酬金、不予续约或立即终止协议的权利。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本协议规定按时向甲方收取报酬。
(2)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并接受甲方监督。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并执行甲方制定的所有适用于乙方的规章制度以及甲方制定的客户收费标准。
(4)不得向其介绍的客户承诺盈利,并应正确阐述期货交易存在的风险。
(5)乙方应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居间服务,除非得到客户正式书面的授权,不得从事指令下达、资金调拨的行为如违反上述条款,由居间人承担责任。
(6)非经甲方正式授权,乙方无权代表甲方与客户签署任何协议。
(7)乙方不得为客户提供集中交易场所,不得以期货公司的名义设立经营服务网点。
(8)乙方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损坏甲方及甲方其他业务人员、居间客户的名誉,不得扰乱甲方及其他业务人员的正常业务秩序,不得开发甲方和其他业务人的已有客户。
(9)乙方要终止本“期货居间协议”、离开甲方公司,须提前30日通知甲方。如在相关行业流动继续从事期货居间业务,须得到甲方公司书面认可。
五、保密
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均属于应该保密的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正式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合泄露、披露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否则,守约一方有权行使第七条所规定的权利。
六、其他事项
1.乙方明白并同意乙方并非甲方的正式职工,不纳入甲方劳动编制,仅为独立承担责任的主体。乙方仅享有本协议规定的酬金,不享有劳动福利、保险等权益。
2.乙方不得以甲方职工、委托人或任何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乙方签约前已经阅读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及甲方各项相关业务资料,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4.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及国家政策的要求对公司规章制度作相应调整,乙方在此承诺接受并遵守。否则,本协议将自提出异议时自动终止。
5.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发生变更时,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甲方仍然有权视为有效账户。
6.双方在本协议书上所确定的地点及联系方式,除非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均为有效联系地点。
七、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条款及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2.如果甲方延期支付酬金超过30天,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立即支付已经到期的酬金。
3.如果居间人在签订居间协议后,在协议管辖范围以外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违约的活动,由居间人单独承担责任,订约公司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提前解除本协议时,双方应该结清因为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债权债务。否则,双方仍然应该遵守第四节第二款的约定的义务。
八、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
1.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否则视为违约。
2.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的书面文件,是本协议当然的附件,与本协议约定不同之处,具有高于本协议的法律效力。
九、争议的解决及管辖
因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生效条款
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上海______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有权签署)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署)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期货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期货投资合作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原始出资
甲、乙两方共同出资在丙方处开设期货交易账户,交易账户的名称为:___(即甲方名称,以下简称“该账户”),该账户的账号为:___。甲、乙两方的原始出资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其中:甲方出资____万元整,乙方出资____万元整。
第二条 合作的期限
甲、乙两方基于该账户进行期货投资合作,双方合作的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交易权限
除本协议书及其附件中约定的特殊情况出现外,甲方同意乙方为日常交易的唯一交易指令下达人。甲、乙两方均同意,除本协议书约定的情形外,在合作的有效期内,乙方的交易指令下达权不可撤消或变更。
第四条 出入金
鉴于该账户中的资金涉及到本协议书中甲、乙两方的原始出资或权益,甲、乙两方共同授权丙方对该账户的出入金进行监督并执行本协议书中的相关约定。在合作的有效期内,除本协议书约定的情形外,任一方均不能提前申请出金。
第五条 风险控制
甲、乙两方约定:在合作的有效期内,该账户所产生的资金亏损(如有)全部由乙方承担。
为控制该账户的交易风险,甲、乙两方共同制定了《账户交易风险控制协议》作为本协议书的有效补充。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风险协议》中的全部约定。
如该账户发生亏损,且账户权益不足____元,则乙方必须立即对全部持仓进行*仓,并在____个交易日内追加出资,直至账户资金达到万元。在资金追加完成前,乙方无权继续进行交易。
如该账户发生亏损,且账户权益不足____元,则乙方必须立即对全部持仓进行*仓,并在____个交易日内将账户资金至少追加至____元。
第六条 通知事项
本协议书首页中所记录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等信息是本协议书各方约定的唯一有效通讯方式。
甲、乙两方均有权要求丙方提供该账户的结算数据,丙方有义务使该账户的结算数据客观、准确。
在合作的有效期内,甲、乙两方另行达成的任何约定,如涉及丙方权利或责任,必须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丙方并获得丙方认可。
第七条 账户盈利分配
如该账户发生盈利,则盈利的部分按以下约定进行分配:甲方占____%,乙方占___%。如该账户未发生盈利,乙方无需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账户清算
本协议书各方共同确定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账户的最后清算日。在最后清算日之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乙方必须对该账户的全部持仓进行*仓。
该账户的盈利或亏损的确定以最后清算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为其后的第个交易日)丙方出具的交易结算单为准。如交易结算单的“客户权益”项金额大于该账户原始出资和乙方追加出资(如有)的总额,则超过的部分为盈利;如“客户权益”项金额小于账户原始出资和乙方追加出资的总额,则减少的部分为亏损。
在最后清算日当日或其后的____个交易日内,甲、乙两方应同时(如本人不能前来可书面授权代理人替代办理)到达丙方交易场地办理清算、出金事宜。
如在最后清算日后的____个交易日内,甲、乙两方或其授权人不能同时到场办理出金手续,则丙方可根据本协议书的相关约定,为已到场的一方进行清算并办理出金手续。如清算的方法和结果均符合本协议书的约定,未到的一方不会因此而向丙方或另一方提出任何异议。
第九条 合作的终止
在合作的有效期内,如发生下述情形,合作自动终止,各方提前开始账户清算:
1.发生不可抗力,且造成本协议书无法执行;
2.该账户的账户权益小于____元整,且乙方未能在____个工作日内补足资金;
3.该账户的账户权益小于____元整,且乙方未能在___个工作日内将账户资金至少追加 ____元整;
4.甲方或乙方未能遵守《风险协议》中的约定;
5.该账户的盈利达到或超过____万元整;
6.本协议书的甲、乙两方另行达成协议,共同要求提前终止合作。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
对本协议书及其附件的任何变更,均需本协议书的三方另行达成协议。
第十一条 协议的附件
《账户交易风险控制协议》是本协议书的附件一,是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相同的约束力。
第十二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期货投资合作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第三方泄露,但*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三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式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
2.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货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提供_________期货投资账户_________与资金,委托乙方进行交易与操作。
二、为了确保甲方的账户与资金安全,乙方在交易前必须向甲方交一定的风险保证金,甲方提供给乙方所交保证金的5倍资金的帐户操作,乙方须付每个月甲方提供资本金的1分的利息。
三、帐户交易赢利后双方开始提取利润,甲方提取3成,乙方提取7成,同样乙方承担全部交易风险,甲方不承担交易风险。乙方交易如果产生亏损,在乙方向甲方交纳的风险保证金里扣除。
四、甲方只收取交易手续费(附表如下),不收取其他费用。
五、交易场地:乙方选择在家操作,或者现场操作。
六、乙方须注重资金操作风险,在风险保证金亏损达到70%时应主动减仓和止损,否则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强行*仓,如果乙方产生亏损超过所交保证金,甲方有对乙方资金的追溯权。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独立帐户操作。
八、由于网络及交易所的原因或者不可预测的因素造成交易受阻,甲方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在乙方出现这些情况或者其它意外导致无法*仓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较短的时间内采取*仓措施,避免乙方亏损持续扩大。
九、终止合作时甲方应该及时退还乙方此时所剩有的风险保证金和赢利。盈亏以每天结算后甲方给乙方所发电子邮件对帐单确认为准,乙方当日签收后不持异议是为生效。
十、签定合同时候,乙方到甲方所在地当面签定。
十一、甲方提供帐户的密码乙方无权修改,如果擅自修改密码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地收回帐户,所余保证金不退,停止合作。
十二、交易细则:
1、所有品种做隔夜(只能在自有资金2倍以内)。
2、所有持仓在下午2:55分后,甲方有权*仓处理,我们强*不符规定的持仓后再开新仓的赢利扣除。
2、入金制度:乙方按计划向甲方提供的`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汇入交易的保证金,汇出后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在入金后2小时之内,甲方提供帐户密码操作。
3、结算制度:根据账户盈利结算一次,双方一起通知期货公司放开权限出金汇入乙方的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亏损到自有资金只有20%时,账户终止合作,把剩余资金汇入乙方账户。
4、乙方交易过程中盘中节余保证金不得少于总交保证金的20%(最大亏损不得大于80%),少于20%甲方有权进行强*。
5、如果交易中乙方资金风险达到警戒线以下,乙方应该主动*仓后休息或者及时追加保证金后方可继续交易,如果甲方强行*仓后乙方在没有追加保证金的情况下再行继续开仓,赢利部分将全部扣除(该笔交易),亏损自行负责;十三、甲方对乙方有责任与义务按约定时间与按结算金额出金,如果违约,甲方应该赔偿乙方保证金的一倍。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期货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期货投资合作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原始出资
甲、乙两方共同出资在丙方处开设期货交易账户,交易账户的名称为:___(即甲方名称,以下简称“该账户”),该账户的账号为:___。甲、乙两方的原始出资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其中:甲方出资____万元整,乙方出资____万元整。
第二条 合作的期限
甲、乙两方基于该账户进行期货投资合作,双方合作的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交易权限
除本协议书及其附件中约定的特殊情况出现外,甲方同意乙方为日常交易的唯一交易指令下达人。甲、乙两方均同意,除本协议书约定的情形外,在合作的有效期内,乙方的交易指令下达权不可撤消或变更。
第四条 出入金
鉴于该账户中的资金涉及到本协议书中甲、乙两方的原始出资或权益,甲、乙两方共同授权丙方对该账户的出入金进行监督并执行本协议书中的相关约定。在合作的有效期内,除本协议书约定的情形外,任一方均不能提前申请出金。
第五条 风险控制
甲、乙两方约定:在合作的有效期内,该账户所产生的资金亏损(如有)全部由乙方承担。
为控制该账户的交易风险,甲、乙两方共同制定了《账户交易风险控制协议》作为本协议书的有效补充。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风险协议》中的全部约定。
如该账户发生亏损,且账户权益不足____元,则乙方必须立即对全部持仓进行*仓,并在____个交易日内追加出资,直至账户资金达到万元。在资金追加完成前,乙方无权继续进行交易。
如该账户发生亏损,且账户权益不足____元,则乙方必须立即对全部持仓进行*仓,并在____个交易日内将账户资金至少追加至____元。
第六条 通知事项
本协议书首页中所记录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等信息是本协议书各方约定的唯一有效通讯方式。
甲、乙两方均有权要求丙方提供该账户的结算数据,丙方有义务使该账户的结算数据客观、准确。
在合作的有效期内,甲、乙两方另行达成的任何约定,如涉及丙方权利或责任,必须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丙方并获得丙方认可。
第七条 账户盈利分配
如该账户发生盈利,则盈利的部分按以下约定进行分配:甲方占____%,乙方占___%。如该账户未发生盈利,乙方无需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账户清算
本协议书各方共同确定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账户的最后清算日。在最后清算日之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乙方必须对该账户的全部持仓进行*仓。
该账户的盈利或亏损的确定以最后清算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为其后的第个交易日)丙方出具的交易结算单为准。如交易结算单的“客户权益”项金额大于该账户原始出资和乙方追加出资(如有)的总额,则超过的部分为盈利;如“客户权益”项金额小于账户原始出资和乙方追加出资的总额,则减少的部分为亏损。
在最后清算日当日或其后的____个交易日内,甲、乙两方应同时(如本人不能前来可书面授权代理人替代办理)到达丙方交易场地办理清算、出金事宜。
如在最后清算日后的____个交易日内,甲、乙两方或其授权人不能同时到场办理出金手续,则丙方可根据本协议书的相关约定,为已到场的一方进行清算并办理出金手续。如清算的方法和结果均符合本协议书的约定,未到的一方不会因此而向丙方或另一方提出任何异议。
第九条 合作的终止
在合作的有效期内,如发生下述情形,合作自动终止,各方提前开始账户清算:
1.发生不可抗力,且造成本协议书无法执行;
2.该账户的账户权益小于____元整,且乙方未能在____个工作日内补足资金;
3.该账户的账户权益小于____元整,且乙方未能在___个工作日内将账户资金至少追加 ____元整;
4.甲方或乙方未能遵守《风险协议》中的约定;
5.该账户的盈利达到或超过____万元整;
6.本协议书的甲、乙两方另行达成协议,共同要求提前终止合作。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
对本协议书及其附件的任何变更,均需本协议书的三方另行达成协议。
第十一条 协议的附件
《账户交易风险控制协议》是本协议书的附件一,是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相同的约束力。
第十二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期货投资合作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第三方泄露,但*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三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式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
2.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货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节委托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节保证金
第三条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5万元。乙方资金不足5万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 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节强行*仓
第八条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十条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协议》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仓合约强行*仓,直至乙方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乙方应承担强行*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十一条只要甲方选择的*仓价位和*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仓。
第十二条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形式声明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当乙方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开新仓,并可对乙方持有的未*仓合约进行*仓。
乙方在甲方实际控制若干交易帐户时,甲方有权对其合并计算风险。
第十三条由于期货交易所编码规则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货 交易所将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补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节通知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采取(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强行*仓通知书。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闭市后按照(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每日交易结算单。
甲方按照(甲方、乙方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结算单、交易结算月报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第十六条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节的约定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对方确认后方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该方负责。
第五节指定事项
第十七条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指令下达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签字留样
第十八条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资金调拨人的调拨资金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签字留样
第十九条乙方以下列通讯地址和号码作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和号码: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注:(双方可以约定其他通讯方式)
第二十条乙方如需变更其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或者变更业务往来方式,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六节指令的下达
第二十一条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书面方式下达的指令必须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乙方可以约定采用某种指令下达方式)。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发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成交,乙方则必须承担交易结果。
第二十四条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有效承担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
第七节报告和确认
第二十五条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进行过交易或者有持仓,甲方均应在每个交易日闭市后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帐户权益状况或者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单。
第二十六条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后,甲方应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有权将发生异议的未*仓合约进行*仓。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强行*仓不符合约定条件,甲方有过错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复被强行*仓的头寸,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节现货月份*仓和实物交割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请。乙方申请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 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资金或者标准仓单、增值税发票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及票据。
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前款资金、凭证及票据,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仓合约进行*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条交割通知、交割货款交收或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九节保证金帐户管理
第三十一条甲方在期货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帐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以及质押的可上市流通国库券。
第三十二条甲方为乙方设置保证金明细帐,并在每日交易结算单中报告保证金帐户余额和保证金的划转情况。
第三十三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帐户中划转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结余保证金;
(二)为乙方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或者清算差额;
(三)为乙方履约所支付的实物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罚款;
(四)乙方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或者期货交易所予以罚款,甲方为乙方支付罚款;
(五)为乙方支付的仓租或者其他费用;
(六)乙方应当向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以及相关税项;
(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第三十四条乙方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时,乙方的保证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节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三十五条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及与交易相关的分析报告服务。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得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对交易亏损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应当以发放培训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的帐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一节费用
第三十八条乙方 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进行期货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的标准按附表执行。
第三十九条乙方支付给期货交易所的各项费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第十二节免责条款
第四十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节协议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帐户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协议未列明的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章程、规则和本公司有关的业务细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执行。
第十四节帐户的清算
第四十六条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通过*仓或执行质押物对乙方帐户进行清算,并解除同乙方的委托关系:
(一)乙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帐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者扣划;
(五)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协议条件的情况。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帐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余额负全部责任。 r>第四十七条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甲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客户持仓转移至其他期货经纪公司,同时转移乙方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有关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八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期货经纪协议。
甲方、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乙方应当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五节纠纷处理方式
第四十九条甲方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或者其他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节其他事宜
第五十条甲方的《开户申请表》、《客户须知》及《客户声明》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协议同时签署。
第五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客户声明
客户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委托期货经纪公司从事期货交易,保证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证件)的真实性。
客户应当如实声明不具备下列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如果客户未履行如实声明义务,期货经纪公司有权解除《期货经纪协议》。
甲方: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授权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期货协议书6
甲方:上海________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总则
1.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依法享有期货经纪经营资格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乙方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乙方愿意以居间人的身份,受甲方或客户委托为双方提供订约机会或其他推广业务。
4.甲方亦同意接受乙方以上的申请及提供的服务。
二、居间事项
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委托乙方推广甲方所经营的期货业务,向甲方推荐客户,并促成客户与甲方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甲方有权根据国家规定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对与客户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做出调整,而无须事先通知乙方。
2.甲方对乙方所介绍的客户要认真负责。乙方须协助甲方收集及向甲方反馈客户在期货交易中所出现的问题。
3.乙方须接受甲方关于对客户资信等情况了解的要求,并予以协助。
三、酬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作为居间人为甲方介绍期货投资客户,客户统一签署由甲方出具的《期货经纪合同》,甲方按约定给乙方支付报酬。
2.酬金计算。
根据甲方与客户约定的手续费收取标准,扣除相关交易所手续费、风险准备金,甲方留存单边__________元/手(铜为万分之零点__________),余额返给乙方。
交易所推出的新品种,客户手续费收取标准及返佣标准双方另行协商。
3.酬金支付方式。
酬金按月以人民币结算。
4.甲方第二个月20日前将上月返佣付至乙方指定账户,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5.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收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账户除非乙方书面正式通知甲方修改,均被视为有效账户。
6.税项。
乙方应得酬金中的应缴税项(含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客户的期货交易、结算、风险控制及保证金等事项管理
(2)依照本协议规定按时间向乙方发放报酬
(3)督促乙方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并拥有对发生违约行为的乙方暂停工作、缓发/扣除部分或全部酬金、不予续约或立即终止协议的权利。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本协议规定按时向甲方收取报酬。
(2)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并接受甲方监督。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并执行甲方制定的所有适用于乙方的规章制度以及甲方制定的客户收费标准。
(4)不得向其介绍的客户承诺盈利,并应正确阐述期货交易存在的风险。
(5)乙方应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居间服务,除非得到客户正式书面的授权,不得从事指令下达、资金调拨的行为如违反上述条款,由居间人承担责任。
(6)非经甲方正式授权,乙方无权代表甲方与客户签署任何协议。
(7)乙方不得为客户提供集中交易场所,不得以期货公司的名义设立经营服务网点。
(8)乙方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损坏甲方及甲方其他业务人员、居间客户的名誉,不得扰乱甲方及其他业务人员的正常业务秩序,不得开发甲方和其他业务人的已有客户。
(9)乙方要终止本“期货居间协议”、离开甲方公司,须提前30日通知甲方。如在相关行业流动继续从事期货居间业务,须得到甲方公司书面认可。
五、保密
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均属于应该保密的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正式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合泄露、披露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否则,守约一方有权行使第七条所规定的权利。
六、其他事项
1.乙方明白并同意乙方并非甲方的正式职工,不纳入甲方劳动编制,仅为独立承担责任的主体。乙方仅享有本协议规定的酬金,不享有劳动福利、保险等权益。
2.乙方不得以甲方职工、委托人或任何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乙方签约前已经阅读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及甲方各项相关业务资料,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4.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及国家政策的要求对公司规章制度作相应调整,乙方在此承诺接受并遵守。否则,本协议将自提出异议时自动终止。
5.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发生变更时,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甲方仍然有权视为有效账户。
6.双方在本协议书上所确定的地点及联系方式,除非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均为有效联系地点。
七、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条款及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2.如果甲方延期支付酬金超过30天,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立即支付已经到期的酬金。
3.如果居间人在签订居间协议后,在协议管辖范围以外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违约的活动,由居间人单独承担责任,订约公司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提前解除本协议时,双方应该结清因为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债权债务。否则,双方仍然应该遵守第四节第二款的约定的义务。
八、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
1.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否则视为违约。
2.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的书面文件,是本协议当然的附件,与本协议约定不同之处,具有高于本协议的法律效力。
九、争议的解决及管辖
因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生效条款
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上海______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有权签署)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署)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期货协议书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期货经纪公司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期货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和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期货交易委托及其他相关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承诺:
1.甲方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乙方《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风险揭示书》。甲方清楚地认识到使用网上期货交易委托系统可能遭受的风险,并明确全部承担该种风险。
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协议所有条款,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乙方的免责条款,并愿意受到所有条款包括免责条款之约束。
3.甲方保证填写于本协议所属的开户资料,以及以其它方法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均真实、准确及完整,并对所提供资料产生的后果负责。甲方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实,使得乙方不能及时有效地与甲方取得联系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应确认自身用于网上交易的电脑系统安全、可靠。对于因该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5.甲方单独使用网上交易系统,不与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该系统代理他人从事期货交易,并从中收取费用。
6.凡是使用甲方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乙方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之有效委托。甲方由于自己疏忽或其他过错而造成密码失密,从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甲方在知道有未授权人使用其帐号、密码时,应立即与乙方联系,并自我采取相应的保护、防范措施。
8.甲方不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攻击乙方网络,破坏乙方系统,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方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乙方承诺:
1.乙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并愿意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的约束。
2.乙方已在我国工商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并获得*证监会颁发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有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合法资格。
3.乙方开展网上期货交易业务,已具备以下条件:
3.1建立了规范的内部业务与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3.2具有一定的公司级的技术风险控制能力;
3.3建立了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技术管理队伍。
4.乙方对甲方的交易资料、委托事项和密码负有保密义务,乙方未经甲方明确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开户资料。
5.由于技术维护、系统升级或故障导致网上期货交易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告之甲方并提供电话委托等其他替代网上交易的交易方式,保证甲方交易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特别提示
1.开户提示:甲方欲开通网上期货交易委托,必须亲自到乙方或乙方异地营业部临柜办理。
2.设备提示:甲方应具备网上交易所必需的设备。包括:计算机、电话线、调制解调器等。甲方还应具备能登录国际互联网(internet)的能力。甲方进行网上期货交易所必需的软件必须是乙方提供的或从乙方指定的站点下载的。甲方若使用其他途径获得的软件,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密码提示:甲方办理开通手续时,必须自行设置交易密码。甲方应注意对自己的交易密码保密,建议甲方定期变更密码,不要使用与个人数据有关的密码。
4.交易提示:
4.1甲方通过互联网下达的交易委托,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4.2网上委托客户需自行支付上网所需一切费用,如:上网费、电话费等。交易费用收取与电话等委托方式相同。
第四条免责条款
1.因地震、火灾、台风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引起停电、网络系统故障、电脑故障而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等问题造成委托系统不能正常运转,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政策重大变化或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突发事故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于在网络中断、堵塞或网上期货交易方式被冻结等情况下,甲方应使用电话委托等其他委托交易方式作为网上委托的替代方式。否则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由于《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风险揭示书》中所揭示的其他风险而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协议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终止甲方的网上期货交易:
1.甲方提出撤销申请,经本公司核准的;
2.甲方蓄意破坏本公司加密设施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
3.甲方利用乙方的交易系统窃密或破坏交易系统的。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货协议书8
甲方:上海________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总则
1.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依法享有期货经纪经营资格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乙方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乙方愿意以居间人的身份,受甲方或客户委托为双方提供订约机会或其他推广业务。
4.甲方亦同意接受乙方以上的申请及提供的服务。
二、居间事项
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委托乙方推广甲方所经营的期货业务,向甲方推荐客户,并促成客户与甲方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甲方有权根据国家规定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对与客户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做出调整,而无须事先通知乙方。
2.甲方对乙方所介绍的客户要认真负责。乙方须协助甲方收集及向甲方反馈客户在期货交易中所出现的问题。
3.乙方须接受甲方关于对客户资信等情况了解的要求,并予以协助。
三、酬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作为居间人为甲方介绍期货投资客户,客户统一签署由甲方出具的《期货经纪合同》,甲方按约定给乙方支付报酬。
2.酬金计算。
根据甲方与客户约定的手续费收取标准,扣除相关交易所手续费、风险准备金,甲方留存单边__________元/手(铜为万分之零点__________),余额返给乙方。
交易所推出的新品种,客户手续费收取标准及返佣标准双方另行协商。
3.酬金支付方式。
酬金按月以人民币结算。
4.甲方第二个月____日前将上月返佣付至乙方指定账户,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5.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收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账户除非乙方书面正式通知甲方修改,均被视为有效账户。
6.税项。
乙方应得酬金中的应缴税项(含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客户的期货交易、结算、风险控制及保证金等事项管理;
(2)依照本协议规定按时间向乙方发放报酬;
(3)督促乙方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并拥有对发生违约行为的乙方暂停工作、缓发/扣除部分或全部酬金、不予续约或立即终止协议的权利。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本协议规定按时向甲方收取报酬。
(2)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并接受甲方监督。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并执行甲方制定的所有适用于乙方的规章制度以及甲方制定的客户收费标准。
(4)不得向其介绍的客户承诺盈利,并应正确阐述期货交易存在的风险。
(5)乙方应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居间服务,除非得到客户正式书面的授权,不得从事指令下达、资金调拨的行为;如违反上述条款,由居间人承担责任。
(6)非经甲方正式授权,乙方无权代表甲方与客户签署任何协议。
(7)乙方不得为客户提供集中交易场所,不得以期货公司的名义设立经营服务网点。
(8)乙方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损坏甲方及甲方其他业务人员、居间客户的名誉,不得扰乱甲方及其他业务人员的正常业务秩序,不得开发甲方和其他业务人的已有客户。
(9)乙方要终止本“期货居间协议”、离开甲方公司,须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如在相关行业流动继续从事期货居间业务,须得到甲方公司书面认可。
五、保密
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均属于应该保密的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正式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合泄露、披露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否则,守约一方有权行使第七条所规定的权利。
六、其他事项
1.乙方明白并同意乙方并非甲方的正式职工,不纳入甲方劳动编制,仅为独立承担责任的主体。乙方仅享有本协议规定的酬金,不享有劳动福利、保险等权益。
2.乙方不得以甲方职工、委托人或任何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乙方签约前已经阅读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及甲方各项相关业务资料,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4.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及国家政策的要求对公司规章制度作相应调整,乙方在此承诺接受并遵守。否则,本协议将自提出异议时自动终止。
5.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发生变更时,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甲方仍然有权视为有效账户。
6.双方在本协议书上所确定的地点及联系方式,除非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均为有效联系地点。
七、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条款及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2.如果甲方延期支付酬金超过30天,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立即支付已经到期的酬金。
3.如果居间人在签订居间协议后,在协议管辖范围以外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违约的活动,由居间人单独承担责任,订约公司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提前解除本协议时,双方应该结清因为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债权债务。否则,双方仍然应该遵守第四节第二款的约定的义务。
八、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
1.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否则视为违约。
2.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的书面文件,是本协议当然的附件,与本协议约定不同之处,具有高于本协议的法律效力。
九、争议的解决及管辖
因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生效条款
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上海______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有权签署)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署)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货协议书9
甲方:上海________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总则
1. 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依法享有期货经纪经营资格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 乙方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 乙方愿意以居间人的身份,受甲方或客户委托为双方提供订约机会或其他推广业务。
4. 甲方亦同意接受乙方以上的申请及提供的服务。
二、居间事项
1.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委托乙方推广甲方所经营的期货业务,向甲方推荐客户,并促成客户与甲方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甲方有权根据国家规定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对与客户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做出调整,而无须事先通知乙方。
2. 甲方对乙方所介绍的客户要认真负责。乙方须协助甲方收集及向甲方反馈客户在期货交易中所出现的问题。
3. 乙方须接受甲方关于对客户资信等情况了解的要求,并予以协助。
三、酬金及支付方式
1. 乙方作为居间人为甲方介绍期货投资客户,客户统一签署由甲方出具的《期货经纪合同》,甲方按约定给乙方支付报酬。
2. 酬金计算。
根据甲方与客户约定的手续费收取标准,扣除相关交易所手续费、风险准备金,甲方留存单边__________元/手(铜为万分之零点__________),余额返给乙方。
交易所推出的新品种,客户手续费收取标准及返佣标准双方另行协商。
3. 酬金支付方式。
酬金按月以人民币结算。
4. 甲方第二个月20日前将上月返佣付至乙方指定账户,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5. 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收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账户除非乙方书面正式通知甲方修改,均被视为有效账户。
6. 税项。
乙方应得酬金中的应缴税项(含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客户的期货交易、结算、风险控制及保证金等事项管理
(2)依照本协议规定按时间向乙方发放报酬
(3)督促乙方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并拥有对发生违约行为的乙方暂停工作、缓发/扣除部分或全部酬金、不予续约或立即终止协议的权利。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本协议规定按时向甲方收取报酬。
(2)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并接受甲方监督。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并执行甲方制定的`所有适用于乙方的规章制度以及甲方制定的客户收费标准。
(4)不得向其介绍的客户承诺盈利,并应正确阐述期货交易存在的风险。
(5)乙方应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居间服务,除非得到客户正式书面的授权,不得从事指令下达、资金调拨的行为如违反上述条款,由居间人承担责任。
(6)非经甲方正式授权,乙方无权代表甲方与客户签署任何协议。
(7)乙方不得为客户提供集中交易场所,不得以期货公司的名义设立经营服务网点。
(8)乙方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损坏甲方及甲方其他业务人员、居间客户的名誉,不得扰乱甲方及其他业务人员的正常业务秩序,不得开发甲方和其他业务人的已有客户。
(9)乙方要终止本“期货居间协议”、离开甲方公司,须提前30日通知甲方。如在相关行业流动继续从事期货居间业务,须得到甲方公司书面认可。
五、保密
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均属于应该保密的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正式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合泄露、披露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否则,守约一方有权行使第七条所规定的权利。
六、其他事项
1. 乙方明白并同意乙方并非甲方的正式职工,不纳入甲方劳动编制,仅为独立承担责任的主体。乙方仅享有本协议规定的酬金,不享有劳动福利、保险等权益。
2. 乙方不得以甲方职工、委托人或任何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乙方签约前已经阅读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及甲方各项相关业务资料,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4. 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及国家政策的要求对公司规章制度作相应调整,乙方在此承诺接受并遵守。否则,本协议将自提出异议时自动终止。
5. 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发生变更时,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甲方仍然有权视为有效账户。
6. 双方在本协议书上所确定的地点及联系方式,除非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均为有效联系地点。
七、违约责任
1.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条款及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2. 如果甲方延期支付酬金超过30天,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立即支付已经到期的酬金。
3. 如果居间人在签订居间协议后,在协议管辖范围以外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违约的活动,由居间人单独承担责任,订约公司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 提前解除本协议时,双方应该结清因为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债权债务。否则,双方仍然应该遵守第四节第二款的约定的义务。
八、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
1. 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否则视为违约。
2. 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的书面文件,是本协议当然的附件,与本协议约定不同之处,具有高于本协议的法律效力。
九、争议的解决及管辖
因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生效条款
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上海______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有权签署)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署)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期货协议书10
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帐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汇入甲方帐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帐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上海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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