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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书缘作文【10篇】

时间:2022-12-31 11:35:03 来源:网友投稿

书缘的作文1  东莞石碣实验小学504黄晓艳一说起书,我就仿佛踏上了愉悦轻松的思想之旅。在旅程中,我开阔了视野,尽情陶醉。读书之所以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还缘于两个小故事呢。那是我生日时,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书缘作文【10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书缘作文【10篇】

书缘的作文1

  东莞石碣实验小学504黄晓艳一说起书,我就仿佛踏上了愉悦轻松的思想之旅。在旅程中,我开阔了视野,尽情陶醉。读书之所以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还缘于两个小故事呢。那是我生日时,妈妈送我一份礼物——两本厚厚的作文书,每一篇文章还划出一些优美的语句要我背诵,并且还要求我每看一篇文章就要仿写一篇作文。那时侯,我对作文并不感兴趣,看起作文来就头疼,写起作文来就枯燥无味极了。可自从妈妈的“命令”一下呀,我就不得不看起作文来了。说来也真神奇,作文书看多了,写多了,也就逐渐的上了路。在一次的语文测试中,卷上的作文竟是我曾经仿写过的。于是,我很快的就把作文写好了。后来,老师还在班上表扬了我。从此,我多作文书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一次,学校举行作文比赛。老师推选我去,并叮嘱我回家要多看名家名篇,作好好词好句的摘抄记录。当作文竞赛开始时,我的脑袋就像一个奇妙的“宝库”,“宝库”里装的全是文章的好词妙句。我拿起笔,很快的就把作文写好了。这次作文比赛居然获得了全校第二名。我高兴得都不知该如何去形容。经过这两件事以后,我对作文的兴趣就更是浓厚了,与书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有空就会捧起来读。读着《卖火柴的小女孩》,我泪落连珠;读着《皇帝的新装》我开怀大笑;读着《丝绸之路》,我仿佛看到了当年丝绸之路上商旅不绝的景象,仿佛听到了飘忽在大漠中的悠悠驼铃声,情不自禁地引起了对往日商贸繁荣的遐想……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词汇,还让我开阔了事业,陶冶了我的心灵。我爱读书!

书缘的作文2

  我是一个9岁的小女孩,聪明、漂亮、活泼、可爱,我最大的特点却是爱看书,用爸爸的话讲,我是“嗜书如命”。

  在家里,我有自己的一个小房间。房间里除了一张小床、一张写字台外,就只有一个大书架,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有《安徒生童话》、《十万个为什么》、《作文大全》、儿童版《四大名著》……总之是应有尽有,琳琅满目。对于任何一本好书,我向来是来者不拒,我读书就像是个杂食性动物,只要能填饱肚子,就不管它是什么了。在各类书中,我最爱看科幻书和故事书,比如说《奥特曼兵团》和《格林童话》等等。

  听妈妈说,我刚满百天的时候抓周,妈妈在床上放了书、钢笔、100块钱、饼干等,看我要抓哪一样。当时看花眼的我,不知怎么的,就随手抓起了那本书,没想到我小时候就与书有了不解之缘。这也应该算是我与书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吧!

  前几天,有人给我送来了一些故事书。哇,这可是我的最爱呀!这些天来,我像一只“蛀书虫”一样扎进了书堆,仿佛进入到了书里面,时而帮助爱丽丝用亚麻布织衬衫;时而和仙女并肩作战,打败了苏西奥;时而帮助可爱的白雪公主打扫卫生;时而和可怜的牧羊女玛莎一起放羊。早晨躺在被窝里,我就开始看书;中午,我不睡觉还是偷偷地看书。晚上,连爸爸买的课外书被我抛在了一边,还是看书。我的做法好象有些“激怒”了爸爸,他一次又一次地给我下着最后通牒。看着我置之不理的样子,爸爸叹息道:这孩子完了,成“书痴”了。

  我爱书,更爱读书。在读书中,我不但学习了知识,而且还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相信书在给我带来乐趣的同时,也会给我带来神奇的魔力。说不定它能帮我找到改变世界的钥匙,打开通向未来世界的大门呢!

书缘的作文3

  城南镇有个“田缘书乡”,那是一个独一无二的自然教室,一年四季变换着不同的风景,令人向往不已。

  穿过马路,踏过小桥,就能望见门口有许许多多的“退役”农耕器具,有耕地机、播种机、打稻机……它们披上了五颜六色的外衣,好像一位位英姿飒爽的铠甲勇士,守护着这片美丽的土地。

  推开木质的大门,沿着五彩的小路,来到了凉亭。这间凉亭全部用黄色的竹子筑成,看上去古色古香。远看是一座黄金屋,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我坐在凉亭里,微风吹来,惬意极了。

  在凉亭的左面,有一块碧绿的大草坪,这块草坪绿得那么鲜艳,那么舒服。小草全部挺起了腰,精神抖擞地站在阳光下,像一群朝气蓬勃的孩子,享受阳光的照耀和微风的抚摸。绿油油的草坪也吸引了不少“游客”,不时有几只鸟儿停下来休憩,或有蝴蝶自由自在地飞翔,还有虫虫们的大聚会,好不热闹!

  欣赏完大草坪,我们来到桑葚园。一棵棵桑树挨挨挤挤的,绿得发亮。定睛一看,一串串桑葚藏在绿叶之间。有的桑葚成熟了,像一个个紫水晶挂在枝头;有的"还是半紫半红,真像节日里的彩灯;有的还没有成熟,呈青绿色,好像一颗颗绿宝石。我见了,抵不住谗虫的诱惑,顺手摘了一颗塞进嘴里,一股甜味马上占据了我的口腔,真是回味无穷!

  摘完桑葚,我沿着石子铺成的小路来到了山顶。那里有一大片金黄的麦田,真像一片金子地。爸爸告诉我,这是大麦,可以用来做啤酒的。麦秆被压弯了腰,一阵风吹过,好像舞蹈教练在指挥,所有的麦穗整齐地按着节拍舞动在一起……一时之间,麦田掀起了一阵阵麦浪。我站在麦田中,仿佛也变成了一株大麦,和它们打成一片,一会儿捉迷藏,一会儿荡秋千,好不快活!

  向南远望,城南镇的大半景色尽收眼底,大大小小、高高低低的房子错落有致地排在一起,雪白的墙壁上,一幅幅栩栩如生的水墨画,更添了一份韵味,真不愧是“灵秀城南”。

  希望你们也来“田缘书乡”走一走,来亲近大自然、拥抱大自然。

书缘的作文4

  书,是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书,是一位向导,帮我们找到智慧的源泉;书,是一架梯子,让我们登得更高看得更远;书,是一座灯塔,为我们照亮走向未来的路……

  书可以使人进步,古今中外,书指引了多少个原本普普通通的人走向成功,变成了远近闻名的成功人士!*曾经说过一句话:“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小时候,我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书是海,我是鱼儿,我在书的海洋中自由遨游;书是阳光,我是花儿,我在温暖的阳光下享受快乐;书是天空,我是雏鸟,我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

  记得我看的第一本书便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那时,吸引我的只是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而现在我更深一层地体会到了唐僧和他的徒弟们那深深的师徒情,也让我懂得了正义一定能战胜邪恶。上学后,学习负担越来越重,读书反而渐渐成了我的一种享受:走进春秋战国时期,认识了桃园结义中的三位豪杰,诸葛亮也因此成了我的偶像;看了《爱的教育》里面的母子之情、师生之情、朋友之情让我感动。

  我爱阅读,因为书能让人了解知识;我爱阅读,因为书能陶冶情操;我爱阅读,因为书能掌控我们未来的路。让我们与书结下相濡以沫的深厚情谊吧!

书缘的作文5

  如果我是一只老鹰,那么书就是一片天空,让我尽情地飞翔;如果我是一只羚羊,那么书就是辽阔无垠的草原,让我尽情地奔跑;如果我是一株小草,那么书就是大地,滋润着我。我也很喜欢读书。虽然不像鲁迅那样嚼辣椒驱寒,用这种方法驱寒坚持读书,也不像王亚南那样睡三角床和绑在柱子上读书,但是我也喜欢读书,不知从何时起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那些点点滴滴的经历,经常缭绕在脑海里化为尘埃沉淀在心底。让我印象最深的九岁那年:快期末考试了!妈妈把所有的课外书“一扫而光”。但作文书,练习题却不断增加。可我就是不爱看作文书,不爱做习题。“有了”!我心生一计:在周末,妈妈带我逛街的时候,找个借口不去了!然后,迅速寻找课外书,并把作文书的书皮包在上面……呵呵心动不如行动!果然不出我所料,妈妈把书放在衣柜里。开始读吧!五分钟,二十分钟,四十分钟,一小时,两小时……“叮铃!叮铃!快开门!快开门!”我疾步走向门口,却突然怔住了。啊!是妈妈!妈妈回来了!怎么办?怎么办?有了把书藏进衣柜里,我又顺手了一本作文书放在书桌上。“快点!开门!杨杨!”妈妈说,“再不开门,小心你的蛋挞!”马上来!我随口答应道。

  我爱读书,常常和书中的人物同喜同悲,同欢同乐,我曾为《长袜子皮皮》中的皮皮而开怀大笑,我也曾为《茶花女》中的玛丽特而痛哭流涕,我还曾为《床边的小豆豆》中的小豆豆而捧腹大笑。

  书是清凉可口的泉水,让人清甜解渴;书是芳香浓郁的咖啡,让人温馨浪漫;书是新鲜味美的果汁,让人滋心润肺……

书缘的作文6

  这是一本漂泊了整整半个世纪的书,书名为《辛亥革命前的鲁迅先生》,1956年10月上海新文艺出版社为了纪念鲁迅先生逝世二十周年第一次出版发行的。与它邂逅,是去年冬天在城南的一家古旧书店里,书很薄,在密密麻麻的古旧书籍中它*淡无奇,装帧也不精美,丝毫引起不了淘书者们的注意。然而,在它面前我却停下了脚步,因为在这本书发黄的封面左下角,父亲熟悉的笔迹赫然在目:苏小文购于南京东站,落款为1956年10月26日去上海途中。

  无法解释这份奇巧的书缘,我不知道,这本书是何时被父亲遗失在茫茫书海,它辗转了半个世纪之久,最终却又落在主人女儿的眼底,也不知道,在寻寻觅觅中,我们究竟是谁先发现了谁。我却始终固执地认为是这本充满灵性的书在等我,我似乎可以真实地听见它用迫切的声音在对我说:“我已流浪的太久,请你带我回家。”那是来自岁月深处的呼唤,那份久远的亲切,让我的眼睛湿润起来。

  我用十元的价格从店主手中换回了它,捧在胸前,如获至宝。

  这天晚上,我用大红色绸布细细包裹起它,郑重其事地捧送到父亲手中。一脸疑惑的父亲打开红布的那一瞬间,我清楚地看见了父亲的手在微微颤抖。

  发黄的书页见证了五十年的风风雨雨,穿越时光的隧道,往事一幕幕在父亲的回忆中上演起来:

  1956年,32岁的父亲在*人民*华东军区第廿一速成中学任教,当时父亲只教两个学生,政委龚亦然和政治部主任李春亭,虽然那时他们两人都已是司级干部,但文化程度相对偏低,父亲当时负责教他们古典文学。10月,父亲赴上海坐谈教学工作,途经南京东站时,喜爱读书的父亲购买了这本刚刚出版发行的《辛亥革命前的鲁迅先生》,做为藏书。这本书曾经在他们三人中间来回传阅,相互探讨。1958年,父亲转业到巢湖工作,还一直和他们保持着联系,后来,龚亦然伯伯转业到安徽大学当校长,李春亭伯伯则去了北京。令人扼腕长叹的是,龚伯伯在*期间被整得双目失明,早已含恨离世。父亲告诉我,去年过年,他还专门去合肥看望了龚伯母,和李伯伯现在也经常电话问候。

  一本书,历经岁月蹉跎,辗转数十载,终回故人手中。人生巧合,缘,也有了着落。抚摸这本失而复得的书,父亲的眼角有泪光在闪动,无语的对视,是书找到了归宿,还是父亲的心灵有了皈依?

  父亲已记不起何时遗失了此书,这一段书事,却震撼着我的灵魂。书桌前,一边是饱尝过人世沧桑的老父亲,一边是生长在和*年代的小女儿,一本书,浓烈着父亲和我相同共有的志趣,又牵起两代读书人执著文学的书缘,朴素的没有任何色彩,却成为初春这个夜晚独特的风景。

书缘的作文7

  不知怎么的,这几天我被漫画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与漫画书的不解之缘。让我笑破肚皮的《碗豆笑传》,让我彻夜难眠的《阿衰》,让我魂不守舍的《游戏王》……

  今天一早,我骑着自行车风驰电掣般地往商店进发,手里的热度快要把十元给燃烧了。到了商店门口,索性将车往墙一靠,飞奔进去冲着老板叫道:“《游戏王》多少元?”老板说:“十元。”我精心挑选了一本,风风火火地赶到学校,摔下书包,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近几天,我除了在学校的阅览课、读书课看。晚上在家里,也告别了一向钟爱的电视,埋头“苦读”起来。一日三餐时,也边看边吃,即使只有萝卜干,我也吃得津津有味,我与漫画书的不解之缘。睡觉前,不看半小时,我简直无法入眠……

  自从周飞买了一本《阿衰》,我便整天跟在周飞后面不停地哀求着,希望他大发慈悲给我看一看。三天下来,他终于感动了,便给了我一本,我就像得了一件宝贝似的走到座位上欣赏。不知不觉一点钟到了,周飞无情地要了回去。虽然我一百个不情愿,可为了下次容易借些,我只好眼巴巴地看着他拿走。过了几天,噩耗传来,他的书不翼而飞了,这对我来说真是一个天大的打击,我心如刀绞,像亲密的朋友去世了。

  但俞江松买了一本《碗豆笑传》,这也算是对我一种安慰吧。我问他要什么东西交换。他竟然狮子大张口要游戏机卡,啊!游戏机卡可是我的*子。但为了“碗豆”,我只好狠了狠心,忍痛割爱。

  我对漫画书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今早还准备买《碗豆笑传》,可惜卖完了。为此我闷闷不乐了一整天。

  这就是我的漫画奇缘。

书缘的作文8

  书可以把任何喜爱它的人带到一个喜怒哀乐的世界里,这句话一点儿也不夸张,我就从书中享受到了无穷的乐趣。

  还是年幼无知的我,当时对书本里的文字一点儿也不感兴趣,有时还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厌恶感。是三年级时发生的一件事,让我与书之间的关系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回忆的大门徐徐打开。那次,我的姐姐邀请我去新华书店看书,在妈妈的“逼迫”下,我心不甘情不愿地去了。没想到,到了书店,我一下子便被那里琳琅满目的商品吸引住了,姐姐提醒我书店在二楼,我才依依不舍地向各个商品挥手告别。上了二楼一排排整齐有序的书放在书架上,书店里人来人往。我在书架中寻寻觅觅,最后翻出来几本简单的漫画书我走到姐姐边上,漫不经心地看了起来。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三十分钟……一个小时过去了,姐姐看完了第一本书,就随手放在一边,又拿起第二本书,津津有味地“啃”了起来。我瞄了一眼,《淘气包马小跳》这个书名便立马印入眼帘,我情不自禁地翻了翻。姐姐回过头来,见我盯着这本书,就热情地给我推荐:“妹妹,你想看吗?这可是一本好书哩!”我当时想:我对书可没兴趣呀!却又不好意思拒绝,只好说:“真的?那我看看。”于是,我硬着头皮翻开了那本书,刚开始,我看的心不在焉,渐渐的,我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了,心情也随着书中角色的遭遇而起伏不定,好似我就是书中的人物,高兴、喜悦、伤心、悲愤,一时间所有的喜怒哀乐都体会到了。

  难道,我已经爱上阅读了?是的,从那时起我就已经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缘的作文9

  现在回起来,第一本与我有缘相见的书已经开始模糊、淡化了。虽然这几年,经我手的书数也数不清,但始终没有少时《三百六十夜》那种的韵味。

  与书之前篇一年级只有两本破烂的不成样的,不知名的书陪伴;二年级各式各样的小画书和《当代小学生》之类;三年级第一次读完了自认为是长篇的《复仇女神》,对女主人公白马翁姆崇拜得五体投地;四年级读了多期《故事会》、一套《唐诗900首》,及其《西游记》、《东游记》和《北游记》。五年级16卷《机器猫》、3篇《七龙珠》及《凡尔赛玫瑰》还有《简路爱》和《*的葬礼》。

  五年级暑假把以往读的书又重新读了一遍。爸爸的书架中我读了多期的《谈古论今》、《十大将军传》、《刘公案》及《白玉堂》。这个暑假,我读的书很多,因为我读书的速度很快。还有的,就是我对读书有着浓厚的举,手只一要有一本书,我就非在一天内看完。我与书之中篇上初中了,以前听过姐姐说的诸多恐怖事件。(注:是关于上初中的)我和做好了与书永别的念头。

  但是上了初中以后,感觉很一般,除了上晚自习以外,与小学没什么区别,并且晚自习也是自习,有很多时间从老师那儿借的,从校图书馆借的,大大的丰富了我的大脑的空间。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路遥的《*凡的世界》、莫泊桑的《一日》、左拉的《小酒店》,以及一整套自画青春,每读一本便感到自己的无知,就百这和无知,使我深深深溺在书海中,并且永不想出来。

  我与书之下篇上初三了,虽然功课很紧,但我也抓紧时间读书,与同学换阅,自己购买,姐姐书屋(注:因me之老姐特喜书,所以把她的书藏称为姐姐书屋)里借。好不容易,有个假期,准备一个好心情,去图书馆挑几本喜爱的书,看来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书缘的作文10

  我们一家三口,与书有不解之缘。

  淘书天气闷热。

  一家三口骑着“幸福”兜风,却一头栽进了旧书摊。

  旧书摊也有金子淘。

  瞧,那男的捧起一本《阅微草堂笔记》,眼珠子不动了。

  女的翻开《蔡文姬传》,爱不释手。

  小的傻叫:“这里还有《哈利·波特》《古代勤学小故事》,别给人抢走了!”……“谁说要兜风的?搞得我现在汗流满面,还得提着这么沉的破书。”“这天下一场雨就好了,可丢书兜雨走。”“那老板也真是的,说这些书没人要,搞得我去时背着两个人,回时装了一车书,没劲!”嘻嘻哈哈洒了一路。

  读书院子里树叶沙哑地叫。

  “汉皇重色思倾国”,老爸心里惦记着杨贵妃,却装出老学究的样子,摇头晃脑地吟诵。“一剑换得玉书归”,老妈还以为自己是李清照呢。

  饥肠辘辘,小子在唱:“怒发冲冠凭栏处,十二点了,也不知,今天是谁,下厨做饭?”院子里,水泥桌子一张,上堆书籍。

  躺椅一把,旁有茶几,茶香正飘。

  凳子上坐着小孩。

  地面上有几片树叶,无人搭理。

  中午一时,水泥桌子上摆了一桌菜,三人狼吞虎咽。

  藏书“徐家的一个光盘装了二十部名著,还不用晒。

  我们要晒这么多的书,累都累扁了。

  ”“我们家乾隆版的《唐诗三百诗》,已升值至二千五百元了。看,还是版印本实在。”“书架又满了,又得掏钱再买书柜了,哎,日子艰难呀!”书房里琳琅满目,除了各种各样的书籍,还有些金石、邮票、小古玩,那是一家人的天地。

  书缘无尽,缘缝里藏满了辛苦,也充满了欢乐。

  只要与书有关,小孩定能美美地享受。

  小孩读书,父母的心愿啊!小孩是谁?小孩就是我。


书缘的作文10篇扩展阅读


书缘的作文10篇(扩展1)

——书缘作文10篇

书缘作文1

  我与书的缘分是从那一套印刷精美的小人书——《西游记》开始的。

  那是5岁生日时,舅舅送了我一套共10本的小人书——《西游记》。那时我对书充满了好奇。翻开书的第一页我就被里面个性鲜明的人物画面深深吸引了。我认识了伸张正义、为民除害的孙悟空,心地善良的唐僧,憨厚可爱的猪八戒,忠厚老实的沙和尚……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看得废寝忘食。自从看完《西游记》后,我对任何书都充满了好奇,都喜欢翻翻看:妈妈的《菜谱》,爸爸的《生活百科》,奶奶的"《老年博览》……

  记得有一次,妈妈出去办事,让我在家中看着锅里的饭,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可锅里的饭却没动静,“咦,我为什么不找本书看呢?”于是,我拿起了一本《俄国童话》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时间飞速地流逝着,可完全沉浸在故事情节中的我完全没有注意到,“吱”一声门响,妈妈回来了,“啊!萌萌你做的这是什么饭呀?”听到这声音,我闻声看去:只见大米被蒸得黑黑的,紧紧地巴在锅上。“唉,真拿你这个‘小书虫’没办法!”听了妈妈的话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与书结缘,其乐无穷!

书缘作文2

  幼儿的时候,家住偏远的山村,书对于我来说是一件很陌生的东西。我每天只知道到处疯玩,妈妈担心我荒废时光,为了让我与书投缘,妈妈特意从城里买来了我人生看的第一本书——《格林童话》。从此我对书有着强烈的好感。

  从进入小学一年级开始,我每一天躺在床上,听着妈妈讲一个又一个神奇而有趣的故事进入梦乡。在梦中有大灰狼.小白兔.白雪公主......这就是我对书的兴趣。

  不久之后上了二年级,那一个个有趣的故事并不能让我满足了。当我第一次翻开古典名著《西游记》时,我看不懂,就跑去问爸爸。爸爸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还小呢,看不懂的,去看看别的书吧。”我并不因为这么一句话而放弃,就拿着书去问老师。老师便一句一句地解释给我听,还送给我一本配拼音和图画的《西游记》。于是我就津津有味地读起来,读着读着,我仿佛不知不觉跟孙悟空猪八戒一起斩妖除魔......

  三年级了,我已经阅读了许多课外书了,像《成语故事》.《三国演义》.《神话故事》......多的就像是曾经吃过的米饭一样多。

  记得上星期一次下课,我拿出了从图书馆借来的《神话故事》来看,我看到为人类带来火种的普罗米修斯被神锁在悬崖上。秃鹰把普罗米修斯的内脏全部都吃光了!但第二天又会长出来的,大力神实在是看不过去了,救了他。这故事多感人呐,我都入迷了。怎么还没上课?看了看周围,同学们坐如钟,呀!已经上课了!我赶紧坐好......

  书与我有着一种不可分离的情感,就像是一位亲人,陪我成长。

书缘作文3

  一盏香茗,一本好书,任窗外鸟语花香。坐上床,将书本拥个满怀。哦,伴着芳香细读,是最奢侈的享受,最不能了结的缘份。

  从咿咿呀呀学语的儿童到硕士、博士等名人文士,哪一个不都是书的“俘虏”?而我从小时起便扎下了书根,无论我走到哪里,书总会陪伴我左右。那时的我,喜欢看《伊索寓言》、《安徒生童话》、《故事大王》等书。随着时间的推移,岁月的流逝,年龄的增长,我读书的胃口越来越大。我已经不再只满足于看儿童文学了,更喜欢看古今中外的名著。如《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岳飞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每当我捧起它们时,总会爱不释手,书中的故事,曾使我每每陶醉于其中。

  我对《水浒传》中的梁山108位好汉替天行道,除暴安良,该出手时就出手的精神尤为心悦诚服;被《西游记》中孙悟空的惩恶扬善心如佛的信念所感动;《岳飞传》中,岳飞“精忠报国”的精神令人敬仰。岳飞一世英明,最后都落了个“莫须有”的罪名,又令人叹息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前,写作是我最伤脑筋的事情,任凭我绞尽脑汁的去想,也无济于事。现在,我读的书多了,也就有所领悟。“一份付出,一份收获。”读书,不仅丰富了知识,开阔了视野,更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偶尔也有作品见诸于报刊,这一切都要归功于读书。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知识的海洋是无限的,只要肯研究、肯探索,一定能够变得满腹经纶,寻到知识的真谛。忘了自己是谁,做了书的圣膜教徒,充当书本的一个小角色。读万卷书,思绪活跃得发了狂,在空气里碰撞,*假丑恶,做人的道理懂得了许多;读万卷书,知识不再空洞,不再虚无,如果一切都是过眼的云烟,那么这些书积累的智慧,便是一生的陪伴与财富,真的很久,很长

  与书为伍,心渐渐宽了,眼渐渐亮了,才发现生活如此美好,世界原来如此可爱。与书结缘,原来如此绚丽美好,不读书,是人生最大的遗憾。

  书本时时敲打在我心头,在我的人生旅途中,播下希望的种子;在我的视野里,打开了许多美丽的人生窗口。

  哦,与书为伍,是最奢侈的享受,最不能了结的情缘。

书缘作文4

  书是什么?它是一个指南针,让我们走正确的道路;也是一泓清泉,让奄奄一息的小花重新绽开笑脸国;它还是一曲歌,唤醒人们生活的真谛。

  从一年级到四年级,我看的书很很多:《青铜葵花》、《狼王梦》、《草房子》、《西游记》……我读得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吸引我的首先是故事,是各种人物的命运遭遇,他们的悲欢离合常常使我牵肠挂肚。

  到了五年级,我慢慢地开始阅读中外名著小说了;有《三国演义》、《城南旧事》、《鲁滨逊漂流记》……我看得如醉如痴,《鲁滨逊漂流记》引得我浮想联翩,《城南帮事》又勾起我对童年的想念之情。

  图书馆那丰富的图书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那些中外的小说使我如醉如痴,我每天企业一做好就立刻投入书的海洋。时间长了,我慢慢养殖成了做笔记的习惯:记书中的优美的词语,记描写的精彩的句子,做笔记锻炼了我的记忆力,也增加了我的理解力。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它对我的作用更是不立言而喻。我痴迷地阅读也得到了报偿,语文考试的成绩,从中上一下子跳到了优秀。阅读也扩大了我的想像力,面对一棵苍秀挺拔的大树,我会坐下编织这棵树经历过的风风雨雨,也会想一想我一生中的经历是否和它相似呢!

  是书使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是书让我找到不会迷失自我的指南针;是书使我从中获取精神营养,让我在学习中慢慢成长;是书改变了我……

书缘作文5

  我很爱读书,但现在繁重的学习生活使我的阅读时间减少了,但这并不能阻挡我读书的欲望。

  我有两个书橱,里面满满的都是我的书。每次取得了好成绩,妈妈总会给我一些奖赏,而我总会要求妈妈送给我一本我喜欢的书。这样时间久了,我的书籍数量就十分可观啦。

  因为买书,还发生了一点小插曲呢。

  那次,我考试成绩特别好,妈妈还是像往常一样问我要什么奖赏。我想都没想,就不假思索地说:“我要书。”妈妈痛快地答应了:“好,明天就去给你买。”

  可是第二天,妈妈并没有兑现承诺。我忍不住问:“妈妈,书呢?”妈妈没吭声,我一猜就肯定是没买。因为如果妈妈买回了书,肯定就对我说,妞妞,书买回来了,猜猜是什么?可今天却没一点动作,我不高兴了。妈妈看出来了,就对我说:“我忘了给你买书了,再说,你现在学习这么紧张,哪有时间看书?”我一听这话,更不高兴。

  我心想,虽然现在学习任务很紧张,但看书是不可缺少的,许多知识不是只有课本上才有的,丰富的阅读可以拓展我的视野。

  晚饭的时候,妈妈做好了饭叫我出来吃,可我却躲在屋里不出来。妈妈一看就知道我还在为书犯着心病呢。终于,妈妈妥协了,对我说:“出来吃饭吧,吃晚饭带你去买书。”我这才打开门,乖乖吃饭了。

  书,可以愉悦我们的身心,活跃我们的思维,同学们,爱上读书吧!

书缘作文6

  我有个好朋友—书,它给了我很多东西。我似乎天生就和它有一种缘分,无法离开它。

  读《悲惨世界》时,我感受到了人间的酸甜苦辣,仿佛身临其境,进入了虚拟世界,与冉。阿让一起抗击着敌人;读《骆驼祥子》时,我深深地体会到祥子生活的不易与艰辛,祥子是多么坚强啊!读《黑骏马》时,我懂得了做一匹马,并不自在、悠闲,而是十分辛苦的,黑骏马就是这样一匹勇敢面对困难的马,它的这种精神感动了我。

  每一本书都给我不同的感受。书中有喜、有悲,有快乐,也有忧伤。我同书中的人一起哭,一起笑。书本无生命,可这一行行优美的文字给了它。许多人都无法融入书的世界,因为他们没有聆听他们歌唱。如果你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读上几遍,就会沉入书的世界,听到他们美妙的歌声,真情的叙述:凯撒大帝领你东征西战,高尔基告诉你他的童年……

  当你真正地进入书的世界,还能看见不少奇珍异宝,尝到各种书界佳肴。刚接触书时,你没有丰富的知识,一贫如洗;等你和书交上朋友,结下不解之缘时,你将越来越富有,在精神上成为一位达官贵人。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它给了我知识与智慧。我甚至觉得,没有书,就等于没有了一切。

  书,你给了我更多的活力,让我的世界更加多彩,我真感谢你。

书缘作文7

  我,处于向人生探索的时刻,在那方土地里对未来充满了许多扑朔迷离的梦。那中激情似乎透露着一些不可言语的神秘,我无法用语言去描述。当宇宙万物以她独特的魅力展示她妖娆的身姿令我心动不已,更加憧憬着着未来。

  她,是那么秀外慧中,独领风骚。受父母影响,当我知道人生这一刻起,知道语言这一概念起我就和她结下了不解之缘。当然,那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在六岁那年,妈妈就接二连三地给我买一些书。可那时的我并比知道书的世界,于是买回来的书全被我放在了柜子左边的角落"清修”多次打开柜子右边的洋娃娃,与书一次又一次擦肩而过。有一天,妈妈说要上街还故意问我去不去。我一听要出去嚷着“去,去,我去嘛。”“那你要看完一本书我才带你去”唉,妈妈的一席话使我的心情一落千丈,但是为了能出去只好硬着头上喽。我慢腾腾地走到柜前,双手忐忑不安地打开柜门,习惯性思维带着我的手伸到了右边,可是左边仿佛有股无形的力量吸引着我。

  我无法想象一个6岁的小女孩是如何应付这次巨大的考验的,我望了望妈妈,妈妈的眼神给了我答案。我的手伸向了左边在那一霎那我触到了书心潮澎湃,将书那到胸前,轻轻打开书的扉页一股书的气息进入了我的味觉。看者书上的文字不但没有厌恶感反而有一种久违的亲切。慢慢的,我竟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住了便对妈妈说“妈妈你去吧,我到家看书”,妈妈高兴地走了。此时的我进入了书的世界,像是开启了小溪的源头,潺潺溪水流进我的世界。

  自从我一不小心开启了那扇闪闪发光的仙宫大门后,我每天在书里徜徉,它带领我遨游知识的海洋,沐浴智慧的阳光。它让我看见思维碰撞擦出神奇的火花,让我目睹了前人挥洒下最光辉灿烂的一页。

  现在书已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它是我精神的支柱,命运的主宰,梦里依偎的故乡。

书缘作文8

  书,是夏日里的一丝涌入心田的甘甜与清凉,是冬日里灼热的温暖。书,还是一支笔,为你的生活画上色彩。

  小时候,妈妈晚上会拉起台灯,暗黄温暖的大的灯光,照映出昏黄的影子。我倚在床上,妈妈靠着我,正用当地柔媚的方言给我讲着童话故事,这一切显得那么和谐。有时候,妈妈要走了,我就拉住她的衣角,妈妈斗不过我,就继续留下来讲。再大些……再大些,我就拉着妈妈去图书馆。

  由此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大概看了一个多小时,妈妈来接我了,那时我正看得入迷,就应付得多妈妈说:“马上就好,”妈妈听了,就在外面等着。过了一会儿,妈妈来了,说:“张梦筠,你的马上可真立刻啊!这都多久了,半个小时了吧?”这句冷幽默,有待嘲讽的话语最终还是让我放下了书本,一步三回头地走出了书店。厕所是我眼中的天堂,每当学习压力的的时候,就偷偷把书拿去厕所,一看就是半个多小时,不过,我也知趣,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会放下书,去写作业,所以,妈妈也没发现过。

  没错,读一本好书,就像于一个高尚的人对话。

书缘作文9

  书,是我的第一个启蒙老师,是书,让我长了知识,让我不用出门就可以领略到世界各地的风光,是书,伴随着我的童年,给我带来无限的乐趣也启迪。我与书有着不可思议的缘分,因为,我无书不看。

  小时候,躺在床上,听妈妈讲着一些童话故事,这时,我感觉读书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渐渐长大,我的识字量多了起来,妈妈讲的童话故事是已经满足不了我的胃口,终于有一天,我独自翻开一本注音版的《西游记》,一手指着拼音,一边口里念念有词。故事里充满了奇妙的色彩,佛祖、五行山、观世音菩萨……它们都令我感到好奇。不到两个星期,我就看完了这本书。我发现自己读比妈妈讲要有趣得多。

  我最喜欢的书,莫过于《哈利·波特》全集了。老天有眼,让我和它注定有缘。十岁,我拿起一本《哈利·波特》,好奇地翻开一页。只看了一页后,我就深深被它吸引住了,感觉书中的世界是多么神秘啊!才过了一个月,我已经看完全集了。我喜欢罗琳笔下的人物,哈利在与伏地魔一次次的生死较量中,次次获胜;马尔福总是想出一堆事折腾哈利,有空就说哈利的坏话;斯内普在魔药课上一直为难哈利,却在暗中处处保护他……我完全沉浸到她的魔法世界里,令人遐想万千。

  书,给我们无穷无尽的知识,小故事,大道理,书本告诉了我做人的方法,怎样勇敢面对失败。在读《欧也妮·葛朗台》时,到死也要死守钱的守财奴葛朗台,让我为他把钱看得比生命还要重要而感到可悲;在读《史记》时,司马迁笔下的人物让我重新见证历史,穿越到春秋战国等时期;在读《故人在纸一方》时,书中的二十四个人,二十四个人的命运深深牵动我的心。这些书,都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注定与书有缘分,古人云: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我爱读书,我愿永远享受着书带给我无限的快乐。

书缘作文10

  *曾经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是的,饭一日不吃可以明天吃,觉一日不睡可以明天睡,但我认为书不能一日不读到明天再读。

  我是个爱看书的人,有时候看书看得都把周围的东西忘了。但小时候的我却不怎么喜欢看书。

  小学一年级开始,老师布置一项作业回家要看书半小时,于是,我回家跟妈妈说。妈妈要我把闹钟调到半小时就可以了。我想:半小时不就是30分钟的时间吗,那我调到27分钟。

  也不是一样吗?于是,我回到我的小房间里,正想调闹钟,又想:27分钟太长了,干脆调到25分钟吧,反正只差2分钟。说干就干,于是,我只把闹钟调了25分钟。这是,妈妈进来了,我马上放下闹钟去看书,可是,虽然少了5分钟看书的时间,但是我仍不好好看书。我的眼睛虽然在书上,但心不知飞哪儿去了。于是,我便漫不经心地看书,好不容易过了一会儿,我便看了一下时间,才过了5分钟。怎么时间过得这么慢呀!

  终于熬过了漫长的25分钟,我便放下书,像出笼的小鸟一样飞快地奔出房间,到外面找别的伙伴去玩了,根本不知道刚刚那本书里讲的是什么。

  直到有一次,我语文考试考砸了,回家大哭了一场。我翻开了一本书看了起来,这本书里讲的是一位小姑娘失去了父母,她很伤心成绩一下子跌了下去,但是她又振作了起来,好好学习,最后成为了全校第一名。看完了以后,我也不哭了,想:书中的小女孩在这么艰苦的坏境里都能学的这么好,而我却不如她,我要努力,也要考到全校第一。就从哪儿开始,我便喜欢了看书。《生命流泪的样子》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三只小猪》使我懂得了什么事都要做的最好。《希腊神话》……

  怎么样,我与书很有缘分吧!


书缘的作文10篇(扩展2)

——书缘的作文10篇

书缘的作文1

  我家的书柜里有许多我亲手买的书,像《小学生》、《精选文章300篇》等等。但与我最有缘分的,就数这本书了。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和爸爸一起去书城买书。到了书城,我便沉迷于书本的乐趣中了。当我在收银台结帐时,却发现购物篮里无缘无故多了一本书。当时我就想:书啊书,既然你和我这么有缘,那我就收留你吧。于是,我把它带回了家。

  当我翻开阅读时,立刻被它的魅力吸引到书的世界里了。因此,我把它当作我的宝贝。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在我伤心的时候,它使我捧腹大笑,烦恼全消;在我思绪茫然的时候,它又在不经意间给我启示,让我茅塞顿开。有一次,父母因为一件我个人认为的小事严肃批评我。我觉得很委屈,强忍泪水,跑回房间,翻开最心爱的那本书。一个名为小甲虫撼大树的文章跳入我的视线。当读到正因为这一只小甲虫使那棵风雨不倒的大树倒下这一句时,我终于明白父母的用心良苦:如果我在这件事情中没有得到应有的教训,任类似的事情继续发扬光大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俗话不是说虎毒不食子吗?我终于明白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父母都是对我们最好的。还有一次,我和一个好朋友因为一件事闹翻了:我俩在讨论一个问题,我认为甲对,而他却认为是乙对。我们吵得面红耳赤,不欢而散。

  我气冲冲地跑回家,又翻开那本心爱的书当我看到:朋友间应该互相体谅,对朋友应该宽恕时,我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观点、想法和立场,我不应该把他从他的想法中硬拉进我的想法中来,或许我也应该站在他的立场想一想第二天,我向他道歉了,他也原谅了我。于是我们又形影不离啦! 我能够把家人与朋友间的误会和争吵化解,全都是它的功劳。对了,你想不想知道它叫什么呢?它的名字叫《故事时代》。你想不想也拥有一本这样的书呢?那就看你与它的缘分了。

书缘的作文2

  正如高尔基说的:“读书吧,就像饥饿的人扑向面包。”我生来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痴迷于书,以至于有一次,我从书架上拿了一本《汤姆·索亚历险记》,刚一翻阅,就完全被里面有趣的情节给吸引住了,妈妈好几次提醒我睡觉,我却浑然不知。无奈之下,妈妈使出了“河东狮吼”,这才把我从书中猛地拉回现实,但我的心与书仍像磁铁的两极一样牢牢地吸在一起,无法分开。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体会到阅读使我受益匪浅。

  我的作文水*在班中较好,老师说我的作文描写比较细致,有些语言挺幽默,而这大部分的功劳要归于我喜欢的文学类书;我对天文方面的知识了解挺多,曾被同学们“赐”绰号“百科全书”,而这要归功于我心爱的科普类书。有一次,同学们跟我开玩笑,把我关在了门外,我因一时冲动踢坏了门,而当我读了一篇叫《硬汉的名字不叫莽撞》的文章后,我深感忏悔,而“冲动是魔鬼”这五个字永远印在我的脑海中。

  我看到电视公益广告“我的梦,*梦”中,说梦想是由知识、拼搏、实干而成就的,而其中“知识”之源,大部分还是书籍啊。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认为,书籍不仅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更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精神主食。 阅读获取知识,知识把握实干,实干成就梦想。我的梦,*梦;*梦,源阅读!

书缘的作文3

  自从我上小学以来,我与书之间总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缘分,这也促使我与图书馆之间的情谊越来越深厚。

  我已经记不清自己是何时与图书馆结缘的,但我仍然清楚地记得我与它相见时的情景。

  那是一个秋天,绵绵秋雨,像妈妈的大手一下又一下地抚摸着大地。我和爸爸正在赶往图书馆的路上,一路上我都在遐想:这位朋友是什么样的呢?很快我就见识了她的真面目。初见图书馆,我就深深地震撼了。她的胸怀是如此宽广,将我紧紧地搂在怀中,我受宠若惊。图书馆是睿智的,她的身上藏着数不尽的学问;图书馆是博爱的,她无私地把书籍借给我们……

  心急的我没等爸爸办好借书证,就迫不及待地投进图书馆那散发着淡淡书香的怀抱里。

  我尽情地在书海里遨游,就像一个沙漠中的行人看到那清凉的泉水一般,心中充满了满足感。我心中的喜悦就像正在充气的气球,不断地膨胀。我迈开大步来到下一个书架前,又贪婪地翻阅起来。如果说我是一块铁,那这些书就是一块块强力吸铁石。它们有一种魔力,这种魔力使我无法抑制对它们的迷恋。这一天,我满载而归,不仅收获了那些书籍,更是与图书馆交上了朋友。

  从此以后,我成了图书馆的常客,每个周末我都必来一次,风雨无阻。每次我都会带着满心的喜悦来,带着满腹的知识回家。一有时间,我就待在图书馆里,那里的一切令我无法自拔,使我深深地陷了下去。

  现在,图书馆已成为了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她教会了我如何做人,如何分辨善恶,如何独立自主,她还教会了我很多很多。我只希望,我与她之间的缘分能长长久久地延续下去。

书缘的作文4

  在我的童年生活中,我有许许多多的好朋友,其中最多的是书籍,各种各样的好书吸引着我,有的是优美的文字,能给我插上想象的翅膀;有的是精美的插图,让我沉浸在美好的世界中…….书籍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的欢乐和希望,我们之间也有着很多难舍难分的情结。

  四年级的时候,我经常和同学们一起结伴去书店“找朋友”。有一次,我无意间拿起一本《阿西姑娘与魔法街》看了起来,真的是精彩极了。可惜的是,当我看得正起劲时,妈妈打来电话让我回家写作业了,我不得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书店。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向妈妈介绍我遇上的这位“好朋友”,妈妈爽快地答应让我们“结交”。第二天我们就见上面了,我还为“好朋友”订制了一件“外套”——精美的包书纸,算是我们俩的“见面礼"了。

  可能是因为我们的“感情”太深了,我们一点儿都不愿分开,于是我决定晚上在我新开的“被窝茶餐厅”里“约会见面”。晚上洗漱完毕,我拿出节能灯作为我们“烛光夜霄”的照明灯。十分钟,二十分钟,三十分钟过去了,我依旧没有回家的睡意。不过妈妈是不允许我这么晚“约会”的,因为这样等于是对我的近视“雪上加霜”。这不,她又来“巡查”了,我不得不把我的“好朋友”隐蔽起来。我们这样持续了五六个晚上,居然有一天妈妈提前来“巡查”了,我的“好朋友”被发现了!第二天早上,妈妈正式宣布“被窝茶餐厅”被封杀了。

  书已经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正如诗人陈寿所说:“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的好朋友——书籍,我要大声地对你说:“我们要天天在一起!"

书缘的作文5

  不知怎么的,这几天我被漫画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与漫画书的不解之缘。让我笑破肚皮的《碗豆笑传》,让我彻夜难眠的《阿衰》,让我魂不守舍的《游戏王》……

  今天一早,我骑着自行车风驰电掣般地往商店进发,手里的热度快要把十元给燃烧了。到了商店门口,索性将车往墙一靠,飞奔进去冲着老板叫道:“《游戏王》多少元?”老板说:“十元。”我精心挑选了一本,风风火火地赶到学校,摔下书包,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近几天,我除了在学校的阅览课、读书课看。晚上在家里,也告别了一向钟爱的电视,埋头“苦读”起来。一日三餐时,也边看边吃,即使只有萝卜干,我也吃得津津有味,我与漫画书的不解之缘。睡觉前,不看半小时,我简直无法入眠……

  自从周飞买了一本《阿衰》,我便整天跟在周飞后面不停地哀求着,希望他大发慈悲给我看一看。三天下来,他终于感动了,便给了我一本,我就像得了一件宝贝似的走到座位上欣赏。不知不觉一点钟到了,周飞无情地要了回去。虽然我一百个不情愿,可为了下次容易借些,我只好眼巴巴地看着他拿走。过了几天,噩耗传来,他的书不翼而飞了,这对我来说真是一个天大的打击,我心如刀绞,像亲密的朋友去世了。

  但俞江松买了一本《碗豆笑传》,这也算是对我一种安慰吧。我问他要什么东西交换。他竟然狮子大张口要游戏机卡,啊!游戏机卡可是我的*子。但为了“碗豆”,我只好狠了狠心,忍痛割爱。

  我对漫画书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今早还准备买《碗豆笑传》,可惜卖完了。为此我闷闷不乐了一整天。

  这就是我的漫画奇缘。

书缘的作文6

  不知怎么的,这几天我被漫画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与漫画书的不解之缘。让我笑破肚皮的《碗豆笑传》,让我彻夜难眠的《阿衰》,让我魂不守舍的《游戏王》……

  今天一早,我骑着自行车风驰电掣般地往商店进发,手里的热度快要把十元给燃烧了。到了商店门口,索性将车往墙一靠,飞奔进去冲着老板叫道:“《游戏王》多少元?”老板说:“十元。”我精心挑选了一本,风风火火地赶到学校,摔下书包,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近几天,我除了在学校的阅览课、读书课看。晚上在家里,也告别了一向钟爱的电视,埋头“苦读”起来。一日三餐时,也边看边吃,即使只有萝卜干,我也吃得津津有味,我与漫画书的不解之缘。睡觉前,不看半小时,我简直无法入眠……

  自从周飞买了一本《阿衰》,我便整天跟在周飞后面不停地哀求着,希望他大发慈悲给我看一看。三天下来,他终于感动了,便给了我一本,我就像得了一件宝贝似的走到座位上欣赏。不知不觉一点钟到了,周飞无情地要了回去。虽然我一百个不情愿,可为了下次容易借些,我只好眼巴巴地看着他拿走。过了几天,噩耗传来,他的书不翼而飞了,这对我来说真是一个天大的打击,我心如刀绞,像亲密的朋友去世了。

  但俞江松买了一本《碗豆笑传》,这也算是对我一种安慰吧。我问他要什么东西交换。他竟然狮子大张口要游戏机卡,啊!游戏机卡可是我的*子。但为了“碗豆”,我只好狠了狠心,忍痛割爱。

  我对漫画书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今早还准备买《碗豆笑传》,可惜卖完了。为此我闷闷不乐了一整天。

  这就是我的漫画奇缘。

书缘的作文7

  我爱书,也爱读书,我喜欢书的味道,喜欢吸收书中精华。书将我从一个倔强、蛮横、不讲理的小丫头变成了一个听话、讲礼貌、有文化的乖乖女生了,可善良的书,却不需要任何回报。

  我一出生,便与书结下不解之缘。

  我很小的时候,每天晚上听妈妈讲故事,到了白天,我看见姐姐看书、买书、看书,心里就会想:书真有那么好看吗?于是我也跟着看,妈妈看到了就给我买了很多图画书,就是这种对书让好奇和认真让小马过河、黔驴技穷、曹冲称象、司马光砸缸等几箱故事书陪伴我成长。

  会认字后,我对书产生的兴趣更浓烈了。可我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我觉得读书很困难了,我开始懈怠了,我不想面对这些困难了,姐姐告诉我,书中有很多朋友保尔、张海迪、史铁生,他们会开解我: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是他们督促我看书有不认识字时查字典,看不懂的问爸爸妈妈,就这样我看书越读越快、看的书越来越多了,因此我又认识了更多的朋友、明白了更多的道理,祖逖告诉我人要有梦想,爱迪生告诉我做事得有始有终,曾子告诉我做人得有诚信。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越来越爱看书了,《一百条裙子》里因家庭贫困被嘲笑歧视的旺达又因才华横溢让人愧疚满腹被人牵肠挂肚,《格列佛游记》英国医生格列佛周游“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的奇遇让人心驰神往,还有更多书让我废寝忘食,留恋不舍,我觉得书的气味是世界上最香的气味,桂花香、玫瑰花香都比不上书店中的书香。

  现在,我读六年级了,各种书越来越多,我的学习比以前更忙碌了,但我还是会抽出一点时间看课外书籍,梁山英雄辈出,他们仗义疏财,侠肝义胆,三国诸葛亮料事如神、计谋频频,花果山孙悟空火眼金睛、灵巧机智,他们的气概,他们的侠义和聪慧让我羡慕不已,为此,我深深的觉得我还需要读更多的书才能与历史上的人才比肩。

书缘的作文8

  小学一二三年级的时候,我并不喜欢看书。有时翻翻过就算数,有时囫囵吞枣,有时根本不会去看它。

  可是自从四年级换了语文老师后,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陈老师要求我们每天都要看书,就在她的逼迫下,我和书结为了好友,每次都会看得津津有味。

  有一次放学做完作业,我便来到书柜前,找起了书。嗯——是看《骆驼祥子·月牙儿》?还是《城南旧事》?还是《呼兰河传》……这时,我的目光盯到了一本书上《苹果树上的外婆》。

  于是,我拿出书,有滋有味地看了起来。我忘了时间,忘了周围的一切事物,开始在书的海洋中遨游。

  故事中有一个地方写道:安迪的外婆带着安迪去游乐园玩。我仿佛也和主人*迪一起来到了游乐园,我陪着他一起快乐,一起紧张,一起害怕。好像现在的我并不是我自己,而是故事中的安迪,时不时发出尖叫声和欢呼声。

  我一直看啊看,和安迪他们一起快乐地在游乐园玩着。

  正当我和安迪他们在游乐场里玩得起劲时,妈妈的声音把我从故事中拉了出来。原来,妈妈让我吃饭了。可是我不舍得放下书去吃饭,于是我就装作没听见,继续如痴如醉地看书。

  我一直看啊看,这次我完全沉浸在了书中,什么都没听到,似乎我真的成为了安迪,和他一起享受着快乐。

  不知不觉中,书已被我看完了。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了下去。这时,只听我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于是我便向餐桌走去。我发现已经没有饭菜了。我对妈妈说:“妈妈,我还没吃呢!怎么没饭菜了?”妈妈不慌不忙地说:“唉!还不是你自己,刚才不知叫了多少遍,你都没听见!”“啊!”我惊叹。“那你去楼下吃点吧。”妈妈亲切地说。于是,我到楼下吃了点。

  读书读得忘了吃饭,这是不是很好笑呢?

书缘的作文9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要问我最大的爱好是什么,我一定不假思索地回答:“读书。”我已经度过上百本课外书了。书,就是精神上的营养大餐。

  谈起,我与书的故事,真是数不胜数,在此就列举一二吧!记得二年级时,我去书店买一本书,三番五次前去,统统空手而归,怎能不叫人扫兴呢?我不肯言弃,再次动身,到了书店,我要买的书终于来了!书本来是二十元一本,我接过书,递给店主两张十元钞票,店主却将其中一张十元退还给我,只收下了十元。我正要细细问时,店主开口了。原来,店主年我一次次来买书,被我的坚持所打动,才有了这番举动。

  我常常手不释卷,别人玩耍时,我都在如饥似渴地读书。我常去亲戚朋友家借书,总览下来,藏书也非常丰富,每每至亲戚家中,我的眼睛总在书架上,我一本一本地挑选,一本一本地读。

  我选好了书,就坐在沙发上,目不转睛地盯着书看,看完了又换一本,读不完了就带回家读,稍简单些的书,三到五本一会儿就读完了,一旁的表妹都惊叹连连。从每本书中,我学到了很多。比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从中学到了: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充满信心,勇敢面对。因为书中的主人公海伦?凯勒失明,失声,失聪,生活是一片黑暗,她也没有自暴自弃,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我们是健全人,处境要比残疾人好得多,还能不全力以赴,追求美好的生活,实现人生的价值吗?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斤粟。”我与书有不解之缘,衍生了许多故事,想听我的更多故事,那就来找我吧!“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还要读很多的书。

  当然,也要注意劳逸结合,有劳有逸,全面发展,不当一味死守书本的书呆子。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吧!

书缘的作文10

  现在回起来,第一本与我有缘相见的书已经开始模糊、淡化了。虽然这几年,经我手的.书数也数不清,但始终没有少时《三百六十夜》那种的韵味。

  与书之前篇一年级只有两本破烂的不成样的,不知名的书陪伴;二年级各式各样的小画书和《当代小学生》之类;三年级第一次读完了自认为是长篇的《复仇女神》,对女主人公白马翁姆崇拜得五体投地;四年级读了多期《故事会》、一套《唐诗900首》,及其《西游记》、《东游记》和《北游记》。五年级16卷《机器猫》、3篇《七龙珠》及《凡尔赛玫瑰》还有《简路爱》和《*的葬礼》。

  五年级暑假把以往读的书又重新读了一遍。爸爸的书架中我读了多期的《谈古论今》、《十大将军传》、《刘公案》及《白玉堂》。这个暑假,我读的书很多,因为我读书的速度很快。还有的,就是我对读书有着浓厚的举,手只一要有一本书,我就非在一天内看完。我与书之中篇上初中了,以前听过姐姐说的诸多恐怖事件。(注:是关于上初中的)我和做好了与书永别的念头。

  但是上了初中以后,感觉很一般,除了上晚自习以外,与小学没什么区别,并且晚自习也是自习,有很多时间从老师那儿借的,从校图书馆借的,大大的丰富了我的大脑的空间。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路遥的《*凡的世界》、莫泊桑的《一日》、左拉的《小酒店》,以及一整套自画青春,每读一本便感到自己的无知,就百这和无知,使我深深深溺在书海中,并且永不想出来。

  我与书之下篇上初三了,虽然功课很紧,但我也抓紧时间读书,与同学换阅,自己购买,姐姐书屋(注:因me之老姐特喜书,所以把她的书藏称为姐姐书屋)里借。好不容易,有个假期,准备一个好心情,去图书馆挑几本喜爱的书,看来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书缘的作文10篇(扩展3)

——书缘的作文10篇

书缘的作文1

  看书是我的兴趣,喜欢一本书,就是和这本书有缘分。

  我最喜欢看作文精选类的书啦。我家里有一本《小学生分类作文精典》。这本《小学生分类作文精典》里的作文都是从全国数千名小学生写的作文中精挑细选出来的好作文,有写人、记事、写景和写状物的作文。里面的作文或许不够老练,逻辑或许不够严密,但其中蕴含的童真、童趣,确是连大作家也难以描绘的。有了它,我的作文水*逐渐进步了。

  这本书可是有一段非凡的来历的哦!记得那是我读三年级时的事了,那时我还不太喜欢写作。可是有一天,我变了。那天刚好是我的9岁生日,早上,我睡醒觉时,发现我的枕头旁有一本用花纸包好的书。我拆开包装,一看,哦!原来是一本《小学生作文精典》,上面写着“爸爸送”。我心想:哎,怎么爸爸会送这么无聊的书给我呀。我翻开书看了看,哇!里面的作文实在太精彩了。我看完一篇,又看一篇。我看得简直入了神,连妈妈叫我吃早餐我都没听见。直到看了一半,我才回过神来。从此以后,我就爱上了写作。

  真想不到,我和这本书这么有缘份!

书缘的作文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感情。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呀!

  在一、二年级时,我只是偶尔翻翻图画书,对带文字的书本一点都不感兴趣,甚至有点讨厌。每当爸爸妈妈念念叨叨地在我耳边叮嘱我要多看书时,我真的觉得好烦,好厌倦。可是上三年级时,我无意中捡起了一本书,漫不经心的看起来,从此开启了我饱览群书的欲望,使我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有一天,我在柜子里看到了几本叫“淘气包马小跳”的书,我听班里很多人说这本书很好看,我就随便翻了几页,真的很好看呢!于是这几本“淘气包马小跳”就是我第一次看完的书了。我慢慢的长大了,看的书也越来越多了,我对这些幼稚的书也渐渐的疏远了,但也看,就是看起来也不是那么津津有味了。我现在喜欢看带有感情色彩的书,比如一个穷孩子的一生之类的故事。这些故事触动着我的每一根心灵,让我对世界有了更深的地了解,不再像以前那么天真,白痴了。我被这些故事吸引着,心情也随着主人公的遭遇起伏不定,慢慢地好像自己成了书中的人物,高兴、喜悦、伤心、悲愤、一时之间所有的喜怒哀乐都体会到了。我现在一个月至少要看四本书,我的作文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从每次都是A﹢到基本上每次都是A﹢﹢传读,打印。这个进步是多大的呀!

  但是读书也带给我不少烦恼。我读书很任性的。有时我读到一半时,妹妹就要我和她玩游戏,可是书里的内容太吸引人了,我又不得不一口回绝她。第二天,我感到很惭愧就跟妹妹道歉,可是妹妹却豪爽地答道:“没事!”我感到非常惊讶!有时,因为书太好看了,我就会看到很晚,晚上爷爷都会来检查,每当他看到我还没睡时就会把我痛骂一通,把我骂的魂都散了。

  世界上没有一个十全十美的人,也没有人写出十全十美的书。就这样,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缘的作文3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小时候,我并不喜欢读书,直到那次,彻底改变了我对书的态度。

  那一天,妈妈带我到一位阿姨家串门儿。妈妈和阿姨聊天,阿姨让我找她女儿去玩。我到了她的书房门口,一开门映入眼帘的"便是满屋的书。到现在,我也能想到当时我的表情,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满脸惊讶的样子。因为我从小到大,从未见过这么多的书。进去之后,我走到书架前,拿起一本《安徒生童话》,我随手翻了翻,便被书中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为书中丑小鸭的经历而感到同情;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遭遇而感到悲哀;为士兵的打火匣而感到神秘……妈妈要回家了,我还让妈妈多和阿姨聊会儿天,直到天很黑,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临走,朋友还借给我几本书,让我拿回去去看。没过几天,我便把书看完了。

  从此以后,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我与她有缘”,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时间一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一刻也离不开她。

  那一天,妈妈做了满满一大桌子的菜,做好饭后妈妈叫我吃饭:“乖女儿,饭做好了,快来吃饭吧,一会儿再看书。”“好,我再看5分钟。”我说。可是,不知妈妈等了多少个5分钟,我还是没有出来吃饭。妈妈便生气了,她说:“你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呀,我辛辛苦苦为你做了一大桌子你喜欢的菜,可你呢,却只顾看书!”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今天是我生日,为了书我竟然都忘了我的生日。我想我此生与书的缘分结定了。

  是啊,这就是书,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书在一起,书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这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缘分。

书缘的作文4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像我这样对书籍如饥似渴的少年,这句话的激励作用对我是不言而喻。

  从我记事开始,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的父母特别重视我读书习惯的培养。从绘本到拼音读物;从童话到小说;从作文指导类书到文学著作。我每看一本书,都给*涸的心灵注入一股清泉,我贪婪地吸收着它的清凉与美味。

  书,像鸟儿掠过树丛,像音符流淌心尖。我少年时代的读书生活恰似一幅五彩缤纷的画卷。我又惊奇地发现,在这些文字中不起眼的标点符号也有想不到的秘密。省略号让我遐想下一个情节;句号,让我沉思作者的用意;逗号,挑战我的好奇心。所以每次读书,我都特别留意文中的标点符号,总想从里面找出点不寻常的意味。

  在一次作文中,是写“我的老师”,我看到其他同学要么写老师幽默,要么写老师的和蔼可亲。我就想,大家都是默守陈规,我要写老师与众不同的一面。于是,我从老师的“偏心”开始写,其实是写老师对每一个同学不同的关爱。果然,我这篇文章被老师当做范文来念,还发布在班级公众号上。我从中得到了一个道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要想写好一篇美文,就要多看书,边看还要边思考。这样才会变成自己的知识。

  书,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是带领我们巡弋知识海洋的战舰;是一片绚丽的红枫,让我们走进书的世界吧!

书缘的作文5

  我从呱呱降生开始便与书有着不解之缘:哺育我们的婴儿教育书;父母讲的故事书;哑哑学语的 识字书;学龄前的连环画;这些书便陆续闯入我的生活。

  记得小时侯,我还不识字,妈妈就耐心的教我背唐诗,茶余饭后,妈妈便教我读《唐诗三百首》 里的唐诗,妈妈说一句我就鹦鹉学舌地模仿一遍…… 因此上小学前,我已可以独立看一些故事书了

  低年级时候,我识字已经很多了,便迷上了课谱书籍。妈妈就帮我买了一套《少儿百科全书》, 厚厚的几本,宇宙气象,人类文明,世界地理,这些知识书上都有。每个问题书中都说得非常详细,真使我爱不释手。后来,妈妈又给我买了《少儿十万个 为什么》。这套书又使我增长了许多知识。 一次,老师在《美丽的海底世界》时,让我们自己更具体地介绍海底生物,我回忆起了在《新世纪*少儿十万个为什么》中了解的海龟生活习性,便滔滔不绝地介绍给同学们听。当小老师的滋味真好,但这还得归功于我的书朋友呢!!

  现在六年级了,我当然会更注意的去读一些优秀的散文、作文集、从文章中我不仅积累了许多好 词好句,也领悟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渐渐地,我的文章已不再只有春花秋月、夏晓残冬了,飘忽的文笔中也多了几分沉稳、包容,学 会了如何在多变的生活中使自己拥有超然而豁达的气度,有人惊讶于我的转变,而我的回答仅是淡淡一笑:“都是书的功劳。”

  读书是积累,知识的大小要靠日积月累才形成。年华如水,一去不复返,怎样才能不让它白白流逝呢?靠的只是自己抓,抓住了 知识,抓住了今天,你就抓获了生命,抓住了未来。书将继续伴我 成长,伴我生命之光环。

书缘的作文6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凡的字眼啊!但是,它却在我心中占着极高的地位。每一本书都有各不相同的故事,有些书充满了无限趣味,有些书会让你感到悲愤,有些书甚至会让人感到恐惧。书中之事,纷繁莫测,与书结缘,乃人生之大快也。

  有人认为读书是苦闷的,读书浪费时间,也对自己没多大好处,而我反而觉得读书有利于我们的学习,可以让我们了解更多有趣的事情。

  当我感到烦恼时,读一本有趣的书可以让我的心情变得愉悦,何乐而不为呢?

  从书中,我了解了许多生活中了解不到的知识,比如历史、地理、文学等。读了《三国演义》,我知道了诸葛亮的机智,关羽的重情义,刘备的仁义;读了《水浒传》,我知道了梁山好汉的仗义,知道了吴用的智慧,知道了武松的勇猛;读了《西游记》,我了解了团队精神的重要性;读了《幽默大王》,我了解了如何让自己幽默起来,使生活变得更有情趣;读了《自然探秘》,我了解了许多关于动物的知识……我喜欢的书太多了,数也数不过来。

  我对书的感情很深,我喜欢在书中寻求一份宁静的美,书让我多了一份儒雅,少了一份庸俗;多了一份清纯,少了一份烦躁;多了一份智慧,少了一份愚笨。

  读书不仅需要时间,更需要心境。人人都知道“开卷有益”,但是忙碌的人与书没有缘分,悠闲的人也与书没有缘分。要想抽时间去读书,也一定有办法,不妨把看书当作一种享受。书就像我最爱看的电视节目一样,这样你就会爱上读书。

  我热爱读书,读书伴我成长。在书的长河中,我才刚刚开始起航。

  书是我们的精神粮食,大家都加入读书的队伍中吧!让我们一起与书结下深厚的情缘!

书缘的作文7

  有句话说得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从书籍中汲取知识的力量,是人生之必需。

  我家最多的可能就是书了。沙发边、书桌上、床头上到处摆满了大大小小、种类各异,五颜六色的书籍。在我的童年里,书就是我的玩具,陪伴着我长大。听妈妈说,在我两岁的时候,有一次她给我买了一本书,就到厨房做饭去了,可能是她太专注的缘故吧,过了很久才想起隔壁的我来,便慌忙跑了过来,却发现我还静静地坐在床上,捧着那本她半个小时前给我的书。妈妈惊讶地问我:“你一直在看书吗?”我好像答非所问:“我在想呢……”妈妈笑了。她想:也许女儿在猜测故事中小动物的命运吧。

  开始上学了,我认识了更多的字,也开始独立阅读了。那时的"我不管走到哪里,手里一定会捧着一本书,同学们都称我为“小书迷”,我还挺开心的!周末,妈妈要带我出去玩。去商场?我摇摇头。去游乐场?我还是摇摇头。去书店?我高兴得跳了起来,脸上笑开了花。我喜欢畅游在书的海洋中,五彩缤纷的图书就像我的朋友,带给我遐想,带给我知识,也带给我充满幻想的童年。

  现在的我即将踏入中学的大门,压力更大了,但是眼界更开阔了,而我还依然喜欢读书。周末,我常用一天的时间去书店看书。一闻到那熟悉的墨香味儿,想到一本本我期盼着的图书,我就像一只饿极的小猫,立刻冲进书店。不一会儿,购物车里的书已摞得高高的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精神的食粮,它像阳光和空气一样不可缺少。曹文轩叔叔曾在书上写道:“人因读书而高贵。”从那以后,我更加热爱读书了,这就是我与书的不解之缘。

书缘的作文8

  高尔基说过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呀,书能告诉我们许多道理,我们从书中还会学得到许多智慧和快乐。

  在生活中,书还帮了我不少的忙呢。记得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六,我正在家里写作业呢,邻居家的阿姨要出去办点事情,于是就把孩子交给了我妈妈看管。到了中午,邻居家的阿姨还没有回来,妈妈要做饭,她对我说:“媛媛,你帮妈妈看一下邻居家的小孩子吧。”我说:“这就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放心吧,这事包在我身上。”妈妈听了我说的话,便放心地去做饭了。过了一会儿,一件出乎我意料的事情发生了:我本想先把作业写完,就让邻居家的小孩自己先玩了一会儿。刚开始的还挺老实的,后来邻居家的小孩突然从我的课桌上拿起一瓶墨水玩了起来,我连忙说:“别打碎了,快给姐姐。”谁知他根本不听,结果一不小心摔在了地上,只听见“砰”的一声,墨水瓶碎了。墨水洒在了邻居家孩子的外套上,他坐在地上哇哇大叫地哭了起来。这时我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告诉妈妈,妈妈一定会火冒三丈的。想着想着,突然我看见了书桌上的《十万个为什么》,我立刻翻开看,我看到用米饭能把墨水洗掉,我按照书上说的,先用冷水把有墨水的地方搓洗一下,然后把米饭和盐洒在残留的痕迹再用冷水搓洗一下就可以了。洗干净后,我告诉邻居家的孩子说:“等一下晒干就可以穿了。”邻居家的小孩不解的问:“大米为什么可以洗掉墨水啊?”我得意洋洋地说:“那是我的好朋友——书告诉我的。”邻居家的小孩听了我的话说:“我以后也要和你一样好好读书。”

  书,我感谢你给我那么多的智慧,你真是我生活的好伙伴。

书缘的作文9

  不知怎么的,这几天我被漫画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与漫画书的不解之缘。让我笑破肚皮的《碗豆笑传》,让我彻夜难眠的《阿衰》,让我魂不守舍的《游戏王》……

  今天一早,我骑着自行车风驰电掣般地往商店进发,手里的热度快要把十元给燃烧了。到了商店门口,索性将车往墙一靠,飞奔进去冲着老板叫道:“《游戏王》多少元?”老板说:“十元。”我精心挑选了一本,风风火火地赶到学校,摔下书包,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近几天,我除了在学校的阅览课、读书课看。晚上在家里,也告别了一向钟爱的电视,埋头“苦读”起来。一日三餐时,也边看边吃,即使只有萝卜干,我也吃得津津有味,我与漫画书的不解之缘。睡觉前,不看半小时,我简直无法入眠……

  自从周飞买了一本《阿衰》,我便整天跟在周飞后面不停地哀求着,希望他大发慈悲给我看一看。三天下来,他终于感动了,便给了我一本,我就像得了一件宝贝似的走到座位上欣赏。不知不觉一点钟到了,周飞无情地要了回去。虽然我一百个不情愿,可为了下次容易借些,我只好眼巴巴地看着他拿走。过了几天,噩耗传来,他的书不翼而飞了,这对我来说真是一个天大的打击,我心如刀绞,像亲密的朋友去世了。

  但俞江松买了一本《碗豆笑传》,这也算是对我一种安慰吧。我问他要什么东西交换。他竟然狮子大张口要游戏机卡,啊!游戏机卡可是我的*子。但为了“碗豆”,我只好狠了狠心,忍痛割爱。

  我对漫画书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今早还准备买《碗豆笑传》,可惜卖完了。为此我闷闷不乐了一整天。

  这就是我的漫画奇缘。

书缘的作文10

  父母教会我说话,教会我走路奔跑。而当我打开一本书时,我发现我有了翅膀。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以前的我并不爱读书,觉得那一行行生硬的字体不能给我以任何启示。但随着成长,我对知识的需求在不断增长,脑子中的“为什么”促使我去查阅相关书籍。逐渐地,我对读书产生了兴趣。

  那时,我总喜欢躺在床上让妈妈给我讲故事,我听得津津有味,幻想着自己就是故事中的人物。曾记得,为了买书和我妈妈软磨硬泡,为了买书我攒下早饭钱……当那本书出现在我手中时,我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不放过一字一句。只可惜时间老人步伐迈得太快,不知不觉就到了睡觉的时间。在妈妈的催促下,我极不情愿地放下书,上床睡觉。可我哪能睡得着呢?我的脑海中不断浮现出书中的情景,又想着后面的内容,忍不住翻身下床,打开台灯,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直到夜深人静时,我才合起书,心满意足地进入梦乡。

  从《安徒生童话》到《爱的教育》,从《感恩父母》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都浏览翻阅过。有的书使我沉浸在童年的梦里,有的书使我泣涕涟涟,有的书使我难以忘怀,有的书使我深受启发……言而总之,我在书中学到了很多知识。《感恩父母》这本书给我的感受最多,让我懂得世界上的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父母不辞辛苦地把我们养育*,不但没有一句怨言,反而对我们呵护备至。我们总是记得父母对我们的严厉,却从不知道在严厉的背后有着父母对我们无私的爱和期望。这本书让我了解了父母的心,让我理解了父母严厉的爱,让我学会了怎么爱父母、感恩父母!

  书籍,把我带到了一个广阔多彩的世界。我就像一股细小的溪水,汇集起许多晶莹的泉水,逐渐丰满起来。书,给了我力量,给了我坚强的臂膀,给了我无尽的乐趣……


书缘的作文10篇(扩展4)

——《半生缘》读后感10篇

《半生缘》读后感1

  每次看张爱玲的书前,我都要给自己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因为担心书中抑郁的阴霾会让自己喘不过气来。这次读《半生缘》亦是如此。

  读完全书,我觉得作者的书名起得着实好。世均和曼桢、叔惠和翠芝都是只有半生的缘分,他们没有结局的爱情实在令人惋惜。读的过程中,我屡次替里面的主人公干着急,总是觉得就差这么一点点就可以幸福了,但是这两对有情人就像是两对*行线,心系彼此,却永远无法相交。

  仔细想想,书中的每个人物其实都在旧社会背景的影响下蒙上了一层无法脱离的悲剧色彩。在阅读前几章时我就已经抑郁得喘不过气了。在这里就讲讲故事中的男一和女一吧。

  世均,一个南京商人家的二公子,因为有钱的父亲逼迫自己继承家业,逃离了原来的城市只身一人到上海拼搏。他是一个非常矛盾的个体,一方面希望自己能够像叔惠一样出众大胆,但是却无法摆脱自己寡言沉闷的性格,把对曼桢深沉热烈的爱埋在心里,无法勇敢当着长辈的面把自己和曼桢订婚的事情说出来。也许,当初他早点把曼桢娶了,后面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曼桢是一个我又爱又恨的角色。我非常佩服她烈女般的性格,这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显得是多么不容易啊!但是她同时又是那么地软弱。我要是她,当时被祝鸿才侮辱后要么就自杀,要么先委屈自己假装迎合姐姐,最后再伺机逃跑。当她最终逃出来得知世均订婚后,内心肯定是非常绝望的,但是我觉得她绝望的同时也应该满足自己最后一个心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他,同时想办法让世人知道姐姐和祝鸿才的禽兽行为。但是她做不到,因为她考虑的太多,想的太多反而容易胆怯了。

  我觉得,整个故事的美好结局是被一帮旧社会思想封建的愚昧女人搅和的。要是世均的母亲支持他和曼桢的感情,要是她当时没有把曼桢寄给世均的信烧了,要是曼桢的姐姐不会愚昧地想用妹妹把丈夫套牢,要是曼桢的母亲当时把故事的真相告诉世均,要是曼桢的.母亲没有一味退让,要是……也许这对有情人就可以在一起了。

《半生缘》读后感2

  “曼桢半晌方道:‘世钧,我们回不去了。’他知道,这是真话,听见了也还是一样的震动,她的头已经在他的肩膀上,他抱着她。”

  十几年的天各一方,两个相爱的人,最初的爱早已不复存在,横亘在两个人之间的不仅仅是各自的家庭、孩子、更是各自的经历和岁月,难以逾越。曼桢那一句:“世钧,我们回不去了。”饱含着多少心酸和无奈啊!

  总是愈相爱的两个人,愈难以走到一起去。越是爱的纯粹,爱也愈脆弱。当初,世钧也曾经因为曼桢的突然失踪做出过一些努力,但是真也不能说就是竭尽了全力吧。尤其是,他最后仅仅是在怀疑曼桢和豫槿结婚的情况下,就开始结交翠芝了,他始终没有(在当时说也算是没敢)真正去做过核实。光凭这一个细节,就很是佩服作者,把人物的行为与其性格贴切、吻合到了极致。以世钧白开水似的人物性格来看,结局也只能是这个样子了,若再多做一点什么,那也就不是世钧了吧。

  曼桢也是因为听说世钧已经结婚,又为了自己的孩子着想,也是对感情的心灰意冷,她最终嫁给了鸿才,过了一段麻木的日子。直到后来发现鸿才另外还有一个女人,这对曼桢来说,反倒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解脱吧,曼桢又打定了离婚的主意。整个故事中间还穿插着翠芝与淑惠的感情,就像曼桢与世钧两个人感情线上的枝枝叉叉,但是每一笔,每一个细节,又都是主干上必不可少的点饰,累而不赘,条缕分明。这里体现出的"不仅是作者构思、写法上的高妙,更是她对人情世故的深刻洞悉和熟练把握。

  每个人物在感情的处理方式上,都淋漓尽致的表现着其性格特征。就拿曼璐来说,细细分析一下,她虽然做出了伤害妹妹的不可饶恕的事情,但其实她也是命运最最悲惨的一个,也很值得同情。为了一家人的生计,早早的牺牲自己去做舞女是一方面,另外她在感情上的遭遇也是一方面。她嫁给祝鸿才,祝鸿才却惦记上了自己的亲妹妹曼桢,就连早年和她有过婚约的豫槿,后来也喜欢上了曼桢。而她自己呢,却因为早年的遭遇,连一个自己的孩子都无法生育了。甚至曼璐对鸿才前妻的女儿,她原本也是想要对她好一些的,可是祝鸿才反倒一味的责难她。种种生活的不幸逼迫着她,让她的心里和行为不断扭曲,最后至极端的爆发,完全合情合理,让人恨,也让人同情。

  总之还是要说,作者对人性认识的深度是常人无法企及的,可能亦和作者的人生阅历相关,但更重要的,我想还是在于一个人对生活感受力的强弱。聪慧,阅历,文采,三者缺一不可,这样才能成就一部丰厚的文学作品。

  喜欢张爱玲,喜欢从她的作品里散发出来的那种淡淡的、冷冷的、直指人心的味道。

《半生缘》读后感3

  张爱玲的《半生缘》这部小说,其实叫《十八春》。前段时间在电视里看过,不过读书更有感觉。

  同情的是曼桢的苦命,埋怨的是世钧的懦弱以及对曼桢的不信任,痛恨的是曼璐和祝鸿才的自私他们不顾亲情毁了曼桢一生的幸福没想到,亲姐姐会如此荒唐,可笑。曼桢和世钧之所以会错过这段美好姻缘,不仅仅是几个主人公的原因,更是那个时代的过错。曼桢和世钧走到一起过着甜甜蜜蜜的生活,是每个人的愿望。当然果真是这样的结局就不是张爱玲的写作风格了。这么单调的剧情也就不会引起观众高度的评价。往往人们对不好的结局印象更深反而很快会忘记美好的结局

  曼帧的悲剧也在于自己的懦弱。她恨祝鸿才,曾经咬牙切齿的说决不会嫁给他,结果自己仍然忍气吞声的嫁给了他。她的反抗仅限于嘴上,说实话,实在让人瞧不起。悲剧是自己直接造成的。曼路用伤害自己的妹妹来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虽然是为了家人才会走上这条路,虽然会抱怨自己的命不好,虽然对这个社会对这个家有怨气但也不会去伤害自己最亲最爱的人。想改变现状改变命运就要选择一个真确的方法而不是用这种手段去改变自己。对于祝鸿才他更不该不顾别人的意愿而满足自己感情是双方面的一厢情愿即使得到了也不会幸福,得到躯壳得不到心有何意义,两情相悦那才是真正的幸福,如果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去伤害别人的话,那人和动物有何差别。

  世钧和曼桢这段姻缘的错别只能怨老天对命运的捉弄只能对这个时代表示遗憾。而我感到幸运的是我生活在现代我也只能用现代人的想法来剖析那个年代如果我也生活在那个年代的话或许我会感到无奈感到悲哀。

  现今社会是敢爱敢恨的世界恋人之间的分手婚外情很普遍但我不主张这些即使婚外情中有许多真情在但我想一个人除了追求自己目标的同时还要想到责任心。责任感也能体现人生价值。

  虽然那个时代已经远去,但那个时代所带给人们的伤害永远保留了下来!

《半生缘》读后感4

  我读过的书籍,依照读的感觉,大约可以分为这么四类。初读无味,再读亦无味的。初读觉得很不错,后来再读却觉得*淡。初读无味,多读几遍才能读出味道的。初读即觉得有趣,而后每次重读都让人有不同的感觉,而张爱玲的作品就属于第四类。

  《半生缘》是张爱玲所有作品里我最爱的一部。当初百无聊赖的时候,甚至还原本照抄过一次。故事情节的记忆依旧深刻,那些曾经拨动心弦的句子也一样能流畅的背诵下来,可是顾曼桢,沈世钧,许叔惠,张慕瑾等等人物,他们的形象却在我的记忆里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时而近,时而远,时而和身边的某个人的印象重合,时而又和自己对自己的判断重合,时而却从纸上走了出来,站在若即若离的位置上轻笑,但是,更多的却是模糊……

  而我每次在昏暗的下午一个人读张爱玲的半生缘时,感觉都是凄凄的。沉淀感觉,直逼人性,而直到多年后世钧在浮满灰尘的旧书里看到那封信:“因为你走了有些时候,我就有点恐惧起来了,无缘无故的。世钧,我要你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我所有的感情都在这一刻激化、暴发、沉淀成泪...最能引起共鸣的东西都成了永久的经典,张爱玲最能透析这样的感情点,宁愿享受这种冲动着心的感觉!

  那么相爱的两个人,却终究未能一起。这算是个悲剧。可张爱玲那样温情而冷漠的笔触,却每每在绝境里给人希望。慕瑾是爱着曼桢的,曼桢对于他,似乎也并不单单的是对兄长的敬重,两个人在最后的结合可能让很多人叹息,可也未必不幸福。这也是我重读了许多次才得出的感觉,犹疑的在文字间找寻证据却并没发觉,可还是固执的相信。张爱玲在《半生缘》里描绘的是都市街巷间那些最普通的人生。沈家在南京的房子:那种底下开铺面楼上住人的老式两层木楼,我们今天在南京三山街七条巷一带还能经常看到。读者也不会觉得曼桢是绝世佳人,她给人的印象,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上海小户人家的女儿:旧象牙色的肌肤,鹅蛋脸,永远沉住一洼微笑的黑的眼。将来嫁了人也许会发胖,渐渐变得开了后门与弄堂菜贩扯着喉咙争青菜的价钱。这样的两个人,他们再爱都是**淡淡的家常琐事,温和如一锅煤炉上炖着的细白小米粥,好莱坞的浓情电影模式不属于他们。让人感动叹息的地方是他们爱情的悲剧性,得不到的才珍贵!那样*凡的感情,只有化为悲剧才会有赏鉴的价值。试想世钧与曼桢如果真的一帆风顺的结了婚,反而无趣。婚前的感情基础很快就在柴米油盐醋茶中消磨殆尽,秃顶汉与黄脸婆,永远为着无数的鸡毛蒜皮事件怄气,而一路**安安过下去,过个三四十年,照旧是白头偕老,沦为无数普通家庭中一员。读者看至此,能不泄气么?所以,张爱玲深谙大众心理,一支笔轻轻将他们隔开,让他们彼此对对方留住一点情,埋在心底藏起来,留作将来相见的余地。后来他们经历了那么多年那么多事,终于重逢,曼桢把两人分开后她的遭遇,掺着无限的苦的,讲给他听:“那时候一直想着有朝一日见到世钧,要把这些事情全告诉他,也曾经屡次在梦中告诉他过,做到那样的梦,每回都是哭醒了的,醒来还是呜呜咽咽地流眼泪。现在她真的在这儿讲给他听了,却是用最*淡的口吻,因为已经是那么些年前的事了。”世钧默默地听着。

  “他们很久很久没有说话。这许多年来他们觉得困惑与痛苦的那些事情,现在终于知道了内中的真相,但是到了现在这时候,知道与不知道也没有多大分别了——不过——对于他们,还是有很大的分别,至少她现在知道,他那时候是一心一意爱着她的,他也知道她对他是一心一意的,就也感到一种凄凉的满足。”

  老杜诗“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这里简直是人情的至高至纯境界了。有时未免想到:许世钧简直应该感谢祝鸿才,因为鸿才代替他娶了曼桢回去,看着曼桢变得“完全无意于修饰,脸色黄黄的,老是带着几分病容,装束也不入时,见了人总是默默无言”、“眼睛里常常有一种呆笨的神气”。而却让世钧的脑海里永远保留着年青的曼桢的俏影。

  翠芝当年对叔惠,有着夭折的粉红色少女的初恋。因为她不了解叔惠,只看见他面孔英俊谈吐潇洒的一面,才会一直对叔惠念念不忘——至少是在心底。十几年后叔惠回到上海,惊破了翠芝在凝固的时光里心事全无地做着少奶奶的日子。翠芝蓦然发现自己原来也爱过,震惊的几乎失态。明眼的读者看到这里马上会想起《金锁记》中七巧和季泽见面时那一幕的惊心动魄。然而曹七巧是自己用黄金的枷锁劈

  杀了自己的肉体,自己的爱,而翠芝与叔惠之间却早已隔的无限远,白茫茫的一片大水,汉之广矣,谁可泳之?

  只是因为叔惠要来,翠芝又打地板又搬家俱,亲自出马去买洋酒火腿,几乎都不能控制自己。连一边冷眼观的读者都暗叫她做的实在太露。奇怪的是做丈夫的世钧却反而浑然不觉——细细回过头来一想 ,你就会觉得心间一冷:原来世钧从来不曾留意过翠芝,从来不曾。他们只是同一张床上睡了十几年的异梦人。就连书里写到他们的日子,也满是疙疙瘩瘩的小噜苏,可是他们却很难吵得起来。大概因为即使是吵架罢,也还是需要一点火星的。而他们俩却是真正的相敬如冰。

  书中处处有对人生无奈的讽刺与苦笑:人人想方设法去争夺眼前金苹果,费尽心手摘到手后才发现全不如自己想像:沈大少奶奶竟力拉拢小叔和娘家妹子,翠芝过门后倒与她成了对头;沈太太偏心小儿子,待到一起同住却又矛盾无穷:鸿才为了得到曼桢费了无限心机,后来却觉得她索然无味,“就像一碗素虾仁”。曼璐为了系住丈夫的心,不惜赔上亲生妹子,结果不但拴不住鸿才,反而连妹妹都失去了……多少纷乱的追求与肥皂泡般的幻灭,拼凑起来大概就是人生。悲哀的故事里满含着作者小小的讽刺,我们仿佛能听见这位有着孤零身世的旷世才女冷仃仃的一粒粒笑声。

  张爱玲此时的笔风,已从前期作品的绚丽五彩灵光四射变得渐趋*淡。洗尽铅华的略带感伤的笔调,正好用来缓缓叙述这一场漫长的不了情。张氏的写作功力,已是炉火纯青,虽是忽而南京忽而上海,

  叙述主体更是走马观灯般更换,却难为她细针密缝处处照顾的滴水不漏而自然天衣。有些小地方,她也凭着她那种独特的敏感注意到,笔尖略略一点,气氛自然浮出来。如写曼桢世钧冬夜在许家楼上夜话,特意说到“起坐间里只有一火盆,上面搁着铁架子,煨着一瓦钵子荸荠”。曼桢发冷,世钧取出自己的旧绒线衫给她穿上。煮荸荠是江南冬天普遍的家庭小食,那种略带清甜的香味是润泽的,浮在两个年青人对未来的甜蜜憧憬中,是格外富有家常气息的氛围。就在这个晚上,世钧给曼桢戴上订婚戒指,以后他们回想起这一幕,脑中挥之不去的,应该还有煮荸荠的清香吧。

  《半生缘》把张爱玲那种精妙绝伦,回味无穷的语言表露无疑,就象一窗精巧细致的窗棂格纹,少了每一格都不成,只是放在眼里便透着美,但到底美在哪里却又一时道不明。洗尽铅华、略带感伤的笔调,正好用来缓缓叙述这一段漫长的不了情。曼桢与世均注定的情深缘浅,世均与翠芝两个不相爱的人结了婚。叔惠去了后方,翠芝对叔惠情深几许,却是“汉之广矣,谁可泳之?”曼桢怀着自杀般的心情嫁了祝鸿才……流年似水滔滔逝去,那些曾经刻骨铭心的爱,慢慢淡去;那些曾经撕心裂肺的痛,已然远去;而那些曾经摧肝裂胆的恨,也变得轻如飞絮……

《半生缘》读后感5

  我是在书摊上邂逅了《半生缘》--张爱玲著名的一部小说,于是毫不犹豫地买下了。买下后,就迫不及待如痴如醉地看了起来。 书的开头就是写世钧,曼桢与许家少爷叔惠见微妙的友谊关系。后来曼桢那为养家而堕落红尘的姐姐曼璐与奸商结婚后,因为曼璐不能生育,夫妻关系不合,而鸿才又眷恋妻妹曼桢,于是阴险自私的姐姐曼璐就假装害了重病,让妹妹来看护,而让鸿才将其占有,以将丈夫拴住。

  后来曼璐真的得重病不愈而死,曼桢为了儿子,不得已屈嫁鸿才。可怜世钧不知道其中的缘由,苦苦等待,最后在家人的压力下与自己不喜欢的翠芝结婚,但也破坏了叔惠与翠芝间那份之间隐藏了很久的感情。当等到十四年后的相遇,那份凄楚,悲凉,尤如秋日的落叶。但年的一切,也都一去不复返。

  读过后,我的新久久不能*静。文*有三个另人悲痛的遗憾。

  一:父亡,而破坏了豫瑾与曼璐见纯真的爱。

  二:因为身世差异,而使叔惠与翠芝有缘无份。

  三:因姐夫与姐姐的陷害,与母亲的怕事,终使世钧与曼桢两个相爱的人分隔两地,有情人不能眷属。

  我好恨,恨顾老太太的息事宁人,胆小怕事,恨鸿才的阴险与姐姐曼璐的自私。我也恨封建社会不把女人当人的风气,恨封建社会终人一生的吃人的礼数。

  与封建社会相比,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我是个女孩子,我庆幸自己没出生在那个吃人礼数的.社会。

  所以,我们应当珍惜党与国家所给予我们现有的一切,珍惜好每一天,好好学习,为建设更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半生缘》读后感6

  我读过的书籍,依照读的感觉,大约可以分为这么四类。初读无味,再读亦无味的。初读觉得很不错,后来再读却觉得*淡。初读无味,多读几遍才能读出味道的。初读即觉得有趣,而后每次重读都让人有不同的感觉,而张爱玲的作品就属于第四类。

  《半生缘》是张爱玲所有作品里我最爱的一部。当初百无聊赖的时候,甚至还原本照抄过一次。故事情节的记忆依旧深刻,那些曾经拨动心弦的句子也一样能流畅的背诵下来,可是顾曼桢,沈世钧,许叔惠,张慕瑾等等人物,他们的形象却在我的记忆里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时而近,时而远,时而和身边的某个人的印象重合,时而又和自己对自己的判断重合,时而却从纸上走了出来,站在若即若离的位置上轻笑,但是,更多的却是模糊……

  而我每次在昏暗的下午一个人读张爱玲的半生缘时,感觉都是凄凄的。沉淀感觉,直逼人性,而直到多年后世钧在浮满灰尘的旧书里看到那封信:“因为你走了有些时候,我就有点恐惧起来了,无缘无故的。世钧,我要你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我所有的感情都在这一刻激化、暴发、沉淀成泪...最能引起共鸣的东西都成了永久的经典,张爱玲最能透析这样的感情点,宁愿享受这种冲动着心的感觉!

  那么相爱的两个人,却终究未能一起。这算是个悲剧。可张爱玲那样温情而冷漠的笔触,却每每在绝境里给人希望。慕瑾是爱着曼桢的,曼桢对于他,似乎也并不单单的是对兄长的敬重,两个人在最后的结合可能让很多人叹息,可也未必不幸福。这也是我重读了许多次才得出的感觉,犹疑的在文字间找寻证据却并没发觉,可还是固执的相信。张爱玲在《半生缘》里描绘的是都市街巷间那些最普通的人生。沈家在南京的房子:那种底下开铺面楼上住人的老式两层木楼,我们今天在南京三山街七条巷一带还能经常看到。读者也不会觉得曼桢是绝世佳人,她给人的印象,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上海小户人家的女儿:旧象牙色的肌肤,鹅蛋脸,永远沉住一洼微笑的黑的眼。将来嫁了人也许会发胖,渐渐变得开了后门与弄堂菜贩扯着喉咙争青菜的价钱。这样的两个人,他们再爱都是**淡淡的家常琐事,温和如一锅煤炉上炖着的细白小米粥,好莱坞的浓情电影模式不属于他们。让人感动叹息的地方是他们爱情的悲剧性,得不到的才珍贵!那样*凡的感情,只有化为悲剧才会有赏鉴的价值。试想世钧与曼桢如果真的一帆风顺的结了婚,反而无趣。婚前的感情基础很快就在柴米油盐醋茶中消磨殆尽,秃顶汉与黄脸婆,永远为着无数的鸡毛蒜皮事件怄气,而一路**安安过下去,过个三四十年,照旧是白头偕老,沦为无数普通家庭中一员。读者看至此,能不泄气么?所以,张爱玲深谙大众心理,一支笔轻轻将他们隔开,让他们彼此对对方留住一点情,埋在心底藏起来,留作将来相见的余地。后来他们经历了那么多年那么多事,终于重逢,曼桢把两人分开后她的遭遇,掺着无限的苦的,讲给他听:“那时候一直想着有朝一日见到世钧,要把这些事情全告诉他,也曾经屡次在梦中告诉他过,做到那样的梦,每回都是哭醒了的,醒来还是呜呜咽咽地流眼泪。现在她真的在这儿讲给他听了,却是用最*淡的口吻,因为已经是那么些年前的事了。”世钧默默地听着。

  “他们很久很久没有说话。这许多年来他们觉得困惑与痛苦的那些事情,现在终于知道了内中的真相,但是到了现在这时候,知道与不知道也没有多大分别了——不过——对于他们,还是有很大的分别,至少她现在知道,他那时候是一心一意爱着她的,他也知道她对他是一心一意的,就也感到一种凄凉的满足。”

  老杜诗“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这里简直是人情的至高至纯境界了。有时未免想到:许世钧简直应该感谢祝鸿才,因为鸿才代替他娶了曼桢回去,看着曼桢变得“完全无意于修饰,脸色黄黄的,老是带着几分病容,装束也不入时,见了人总是默默无言”、“眼睛里常常有一种呆笨的神气”。而却让世钧的脑海里永远保留着年青的曼桢的俏影。

  翠芝当年对叔惠,有着夭折的粉红色少女的初恋。因为她不了解叔惠,只看见他面孔英俊谈吐潇洒的一面,才会一直对叔惠念念不忘——至少是在心底。十几年后叔惠回到上海,惊破了翠芝在凝固的时光里心事全无地做着少奶奶的日子。翠芝蓦然发现自己原来也爱过,震惊的几乎失态。明眼的读者看到这里马上会想起《金锁记》中七巧和季泽见面时那一幕的惊心动魄。然而曹七巧是自己用黄金的枷锁劈

  杀了自己的肉体,自己的爱,而翠芝与叔惠之间却早已隔的无限远,白茫茫的一片大水,汉之广矣,谁可泳之?

  只是因为叔惠要来,翠芝又打地板又搬家俱,亲自出马去买洋酒火腿,几乎都不能控制自己。连一边冷眼观的读者都暗叫她做的实在太露。奇怪的是做丈夫的世钧却反而浑然不觉——细细回过头来一想 ,你就会觉得心间一冷:原来世钧从来不曾留意过翠芝,从来不曾。他们只是同一张床上睡了十几年的异梦人。就连书里写到他们的日子,也满是疙疙瘩瘩的小噜苏,可是他们却很难吵得起来。大概因为即使是吵架罢,也还是需要一点火星的。而他们俩却是真正的相敬如冰。

  书中处处有对人生无奈的讽刺与苦笑:人人想方设法去争夺眼前金苹果,费尽心手摘到手后才发现全不如自己想像:沈大少奶奶竟力拉拢小叔和娘家妹子,翠芝过门后倒与她成了对头;沈太太偏心小儿子,待到一起同住却又矛盾无穷:鸿才为了得到曼桢费了无限心机,后来却觉得她索然无味,“就像一碗素虾仁”。曼璐为了系住丈夫的心,不惜赔上亲生妹子,结果不但拴不住鸿才,反而连妹妹都失去了……多少纷乱的追求与肥皂泡般的幻灭,拼凑起来大概就是人生。悲哀的故事里满含着作者小小的讽刺,我们仿佛能听见这位有着孤零身世的旷世才女冷仃仃的一粒粒笑声。

  张爱玲此时的笔风,已从前期作品的绚丽五彩灵光四射变得渐趋*淡。洗尽铅华的略带感伤的笔调,正好用来缓缓叙述这一场漫长的不了情。张氏的写作功力,已是炉火纯青,虽是忽而南京忽而上海,

  叙述主体更是走马观灯般更换,却难为她细针密缝处处照顾的滴水不漏而自然天衣。有些小地方,她也凭着她那种独特的敏感注意到,笔尖略略一点,气氛自然浮出来。如写曼桢世钧冬夜在许家楼上夜话,特意说到“起坐间里只有一火盆,上面搁着铁架子,煨着一瓦钵子荸荠”。曼桢发冷,世钧取出自己的旧绒线衫给她穿上。煮荸荠是江南冬天普遍的家庭小食,那种略带清甜的香味是润泽的,浮在两个年青人对未来的甜蜜憧憬中,是格外富有家常气息的氛围。就在这个晚上,世钧给曼桢戴上订婚戒指,以后他们回想起这一幕,脑中挥之不去的,应该还有煮荸荠的清香吧。

  《半生缘》把张爱玲那种精妙绝伦,回味无穷的语言表露无疑,就象一窗精巧细致的窗棂格纹,少了每一格都不成,只是放在眼里便透着美,但到底美在哪里却又一时道不明。洗尽铅华、略带感伤的笔调,正好用来缓缓叙述这一段漫长的不了情。曼桢与世均注定的情深缘浅,世均与翠芝两个不相爱的人结了婚。叔惠去了后方,翠芝对叔惠情深几许,却是“汉之广矣,谁可泳之?”曼桢怀着自杀般的心情嫁了祝鸿才……流年似水滔滔逝去,那些曾经刻骨铭心的爱,慢慢淡去;那些曾经撕心裂肺的痛,已然远去;而那些曾经摧肝裂胆的恨,也变得轻如飞絮……

《半生缘》读后感7

  “世事无常,若相遇情深缘浅,忆往昔你侬我侬,再回首只叹十八春后物是人非,悔当初不明不白,不坚不恒,烙得如今肝肠寸断,思绪万千。真叫那一个半生缘一生情啊”。

  这是刚看完那天晚上自己在微博上发的感想。但想着应该写一篇文章,不管是以笔记,随笔,还是散文的方式,总想找个地方用某种形式记载自己的感想。

  从人物说起,无视世钧,同情曼桢,理解曼璐,欣赏翠芝,最爱许叔惠。

  虽然世钧是故事里的男主角,可总觉得他在书里的存在感很低。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让我感觉可有可无,在他身上用的一字一句,一笔一墨都是为了承托曼桢。他的优柔寡断,她的坚决;他的粗心大意,她的细腻;他的轻言放弃,她的执着。他不是不爱她,是爱得不够彻底。他不是没有努力去找她,是找了没找到就听信旁言而放弃了,他不是没有等她,只是没有坚持到底。

  他为她做了许多,可是真的没有做到位,是她太知足了。他大学毕业,选择不继承家里的事业,在厂里工作,做自己喜欢的事,本该前途无量。况且他又有曼桢如此之好的恋人相伴,却因为父亲的病危和曼桢的失踪,然后放弃了原本坚持的一切,人生从此也走回到了原本设定好的框架里;继承家里的产业,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最荒谬的是因为空虚和寂寞,和一个原本就不相爱,到最后也没爱过的人结婚,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就是他这种懦弱,任人摆布,毫无个性的性格,让人无奈曼桢为什么爱上的偏偏是他。

  曼桢像是冬天里的那支梅花。它的色,艳丽而不妖,它的香,清幽而淡雅,它的姿,苍古而清秀。曼桢就是这样一个人。她并没有绝色佳人的外貌,却实谷不华。她的气质至言不饰,一姿一态虽不是名门望族出身,但言行举止也有条有理。同情曼桢是因为她的命运如此坎坷和无助。姐姐出嫁后,家里一家5口人的开销都指望在她一个弱女子肩上。

  她并没有抱怨自己的处境,她唯一欣慰的是她身边至少还有世钧,可偏偏世钧并不完全懂她。她在艰难的环境下生存着,和世钧的爱情对于她来说奢侈的,因为他们的见面更多的是在她从下班到去另一个地方上班的间隙里。可偏偏是因为她的独占枝头,让她的姐夫一直存有邪念。被自己最亲的姐姐陷害,在被软禁的那几年里,她失去的并不是只有亲人和爱人,还有自由和尊严。唯独支撑她活下来的是一丝对于逃出这个牢笼的信念和对世钧的一丝期待。命运总是捉弄人,或者说这才是命,曼桢的宿命。偏偏她最后嫁的是自己当初最看不上,伤自己最深的姐夫,可她付出那么大的牺牲,也全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没有什么力量比母爱更强大的了。

  最后也走上了曼璐的轨迹,为了这个家,苟且的过着活着,失去了对爱的追求和自由。她本不该拥有这样的悲剧,可为了生存又能怎么办呢。那一句“我们回不去了”实叫人感慨万千,不得不叹息。

  大多数人在同情曼璐的时候,都会憎恨为什么她会有这样一个恶毒的姐姐,这其实是不公*的。如果不是曼璐,或许曼桢她们一家早已经饿死了。想起一句话,伟大光荣的一辈子会因为一个污点而毁掉你的所有荣誉和成果。无论曼桢曾经付出过多少,牺牲了多少,就因为她把曼璐害了,所以她就需要背着“罪人”的名字一辈子,可又有多少人为曼璐考虑过呢。

  她为了让这个家能开火,让弟弟妹妹能读上书,她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和尊严去做舞女,这个时候又有谁同情她呢,又有谁帮她呢。没有,与其说是生存逼的,不如说是对于家人的责任逼的她不得不走这条不归路。设计陷害自己的亲妹妹,强迫和软禁她固然是错的,但是出发点是因为自己的私心,为了留住自己的老公,为了维持自己的家。比起曼桢,曼璐的人生更坎坷,只不过张爱玲没有花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她罢了。她内心所承受的不比曼桢少。即使她是以让反面角色,一个让人讨厌的姐姐,但是谁又有资格去说她对她错呢。

  刚开始是不喜欢翠芝的,因为觉得这位大小姐有些做作,但是既然不是主角,没有太多的桥段,自然也无所谓。真正开始对她刮目相看是从她退婚开始。在那个年代,那样的家庭背景下,能有勇气和决心做那样的事情是相当有魄力的。正是这种魄力,让人觉得原来她也是那么的有魅力。即使她和叔惠的暧昧总是断断续续,不清不楚迷迷糊糊的,但她居然不委曲求全,敢于挑战世俗和追求自己的生活,不管是不是为了叔惠而退的婚,至少她对和自己不爱的人的婚姻说了“不”,光凭这一点就足够欣赏她了。

  即使后来还是和世钧结了婚成为了亲人,但是他们彼此之间或许从来没有有过爱情,有的是像兄妹一般的依赖和陪伴,所以最后他们的关系也只是孩子的父母,而不像一对夫妻。翠芝和叔惠的再一次相逢,仿佛又将翠芝内心已经快熄灭十几年的火苗燃起,她还是放不下,她还是想证明,虽然她自己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但她就是想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现在他面前,她对他的关心无微不至以至于自己都没觉得异样,她和他单独吃饭时的畅谈让自己情不自禁的哭泣,是感动还是遗憾,是暧昧还是真爱,是过去还是未来,总之那段感情是让人羡慕的,那一刻是幸福的,即使不是圆满的。

  许叔惠,能言善辩,豁达幽默,英俊潇洒,但也优柔寡断,口是心非,缺一丝勇气,面对自己喜欢的人,碍于翠芝的门第背景而无果,最终离开远赴大洋彼岸。在美国又偏偏找了一个富家女结婚,只不过征服了过后就又放手了,或许他只是想证明家庭背景不是问题,他有能力,也配的上翠芝。可惜一切太晚,十几年的时光太长了,当她已是他最好朋友的妻子,他又该做什么呢,人生至此繁华已看透,真要做什么早该在他们结婚前就做了,何必忍到现在呢。只不过那么多年他是否放不下,也没想过放下,他离开了,逃跑了,但最终发现还是要回来面对的,当再次见面时,他的内心又蠢蠢欲动了。

  他那一句“我是说,我给你害的,仿佛这辈子只好吃这碗饭了,除非真是老得没人要了。”多么委婉无奈的表白啊,有些人物注定是悲催的,但是他们却不可怜,他们高傲潇洒,盛气凌人,却也会因为一个过路人,一段瞬间情而纠结一辈子,仿佛是自己在和自己纠缠着,谁不知道该放下,该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该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谁不知道这些道理呢,但是知道又能怎样,人总是跟着内心的想法走的,我们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叔惠也好,翠芝也好,还是世钧和曼桢,他们都知道自己内心真正爱的是谁,只不过他们都输给了自己罢了。

  小说写的本就不是那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爱情,而是滚滚红尘世俗中的都可能经历的故事。曾经是最好的,曾经有过真爱,但终归于*淡,只有在重逢的瞬间,才悔恨起错过一生的.最爱。“世事人生之苍凉不在于过程,而在于回首的刹那。”半生的错,一生的惑,感慨原来造物可以这样弄人,渐渐让自己相信原来可以进入那样无孔不入的苍凉中。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或许多年以后,无敌的岁月磨*了一切,但抹去不了痕迹。

  感情是通过感觉的积累,通常是因为某一个时间和地点;某种环境气氛之下,因某一件细小琐碎的事打动了我们,就像王家卫的台词一样,“一个事件+一个绕口的时间+一个无聊的事件”接着故事就开始了。这些看似刻意特定的东西往往都因“缘和运”而变得奇妙。人生太长,我们怕寂寞,人生太短,我们又怕来不及。

  千万不要放弃,永远不要,一旦放弃你就输了,坚持不一定能拥有,但是坚持至少不会骗自己,认定的事,认定了的人就应该执着的坚持,因为即使放下了,无论过了多久,再回首或是相遇,依旧会勾起心中的欲望和真情,那种伤痛比坚持了得不到还要揪心。半生缘一生情,我愿在竹下攸亭等归人。

《半生缘》读后感8

  捧起张爱玲的《半生缘》,总有淡淡的感伤,也总想起那句“有些人错过了便是一辈子”。那个封建得荒谬的时代,把人禁锢得身不由己,爱情更显得苍白无力,幸福仿佛就近在咫尺,却又只能无奈地看着它渐渐远去。

  于千万人中我遇见了你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他们因缘际会地相识了,一起上班一起吃饭。世钧为曼桢清新脱俗的气质所深深吸引,为她坚强挑起家庭的重担而感动而心疼。言语之间,他们情投意合;眉宇之间,他们已渐渐认定彼此。就这么任爱情之火愈烧愈烈,未来虽然还需努力,但却可以嗅到满满幸福的甜蜜芬芳。世钧因家庭辗转于上海与南京,曼桢的牵挂也从未停止过,她相信他会带给她一个不一样的未来。所以曼桢写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年轻时什么都是美好的,什么都有个盼头,所以他们相信天长地久,徜徉于对未来的憧憬里,却不知道残酷的命运正一步步逼近,也不知道缘分也有半份的。

  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曼桢徘徊于生死边缘,残喘于姐姐姐夫的迫害之下,世钧是她唯一生的希望。想到哪一天会再见到他,可以毫不保留向他倾诉她所受的苦,这时的她早已泪流成河。当她重获自由,却不知外面已换了一个世界,日思夜想的世钧也已为人夫。她像命运的玩具一样,在宿命面前只得低头认输,把眼泪留给夜深人静的"自己。最终却为了孩子,抱着“自杀”的心情,嫁给祝鸿才,行尸走肉地活着。

  苦闷的生活她用沉默来应对,唯有想到世钧,想到年少轻狂的爱情,她才会痴痴地一笑。虽然这份来不及开花的爱情不明不白地逝去了,但她最温柔的心底永远装着世钧。因为“那样的恋爱大概一个人一辈子只能有一回吧?也许一辈子有一回也就够了”。

  世钧,我们回不去了十八年后,他们像老朋友一样再次相遇,声音却颤抖得说不出话来。看着岁月在彼此脸上留下的痕迹,心里有说不出的怅然,心碎和难过也不过如此。十八年,人这一辈子有几个十八年呢,岁月悠悠,爱情被世俗蹂躏得遍体鳞伤,转眼之间一切早已物是人非,剩下的只是一把辛酸泪。即使相遇的场景在梦中已演绎了千遍万遍,纵然有满腹的千言万语,曼桢只能故作*静地说一句“世钧,我们回不去了”,而世钧也只能默默的说“我只要你幸福”。十几年恍如隔世,有再多的眷恋这时也成了不合时宜。爱情从来只能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见对的人才能开花结果,命运给他们开了个巨大的玩笑,让人啼笑皆非的玩笑,可是他们都是无能为力的,只能用回忆祭奠死去的爱情。

  隔着悠悠岁月,想想这半生缘,一半用来回忆,一半用来感叹,此情可待成追忆,而我也惘然了,因为爱情的列车一去不复返……

《半生缘》读后感9

  提起笔,又放下;思绪许久,居然有种无从下笔的感觉。因为太喜欢张爱玲了,她的作品也看了不止一部,有的甚至是反复地看,可却是头一回有勇气来记自己读她作品之后的感觉,好想写好它——至少还能安慰自己尚能理解偶像的思想;但说实话,写她的作品的读后感真的挺难——尽管,这是我反复地看、最为钟意的一部《半生缘》。

  曾经不止一次向周围的好友诉说自己的“阅读心得”。阅读,是一种享受,我在享受美好事物的同时,是十分注重情调的,特别是在读张爱玲作品的时候。在一个阴阴的雨天,拉上窗帘,打开昏黄的台灯,独自依靠在大沙发上,一边享受浓浓的咖啡,一边捧读《半生缘》。感觉真不错,会让我更快地融入这本小说,心都慢慢地跟着坠入、下沉,有时合上书居然无法很快恢复。因为,书的整个底色是:荒凉——一种悲观的感叹,一种女性化的敏锐细腻的感叹。但,这确是我喜欢的味道!

  《半生缘》是典型的张爱玲式的小说:基调是建立于对于日常生活的描述上,而且是对日常细节的不厌其烦的描述上。所有的大题目都被浓缩在了生活的一幕或一角,*凡男女的*凡的悲欢,其间的曲折、跌宕成了生命的底蕴。

  并不大喜大悲的文字承载着大喜大悲的感情。蓦然回首,xx年间所有的爱恨喜悲都悄悄地溜走了,曾经爱过的人都只是站在记忆里远远地望着你。xx年前是如此的相爱,都已是逝去的云烟,所有的曲折遗憾就像玻璃盒里的鲜花,变得不再真实了。生命,一点点磨蚀;灵魂,一天天萎缩。——“一切对于人生的笼统观察都指向虚无。”

  能将男女之间的“爱”还原的如此透彻明白,恐怕也只有张爱玲了。

  外柔内刚的曼桢,优雅含蓄的世钧,沧桑、自私却又凄凉的曼璐,“既像老鼠又像猫的”的祝鸿才。不论曼桢的遭遇究竟是谁造成的,有一点是肯定的:这些人物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更没有“爱”——或者说,曾经有过但终又逝去。

  人的本质始终是自私的,这也许是张爱玲的观点。因为一个个人物总是那么寒冷、荒凉。一颗一颗的心是迷失的,是孤单的。

  当我合上《半生缘》最后的那一页,久久地陷入忧郁,绵长而不绝,铭心而无法自已。我明白,它是笼罩着作品的挥之不去的雾霭,也是重重划过作家心灵的刀锋。

  荒凉划过心灵时是痛苦,变成文字后就是唯美!

《半生缘》读后感10

  在图书馆看到张爱玲的《半生缘》,就毫不犹豫的借来一看。

  从书名上隐约就能看出这是一出不完美的爱情故事。之前总是想只要两个人相爱应该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两人在一起的,看了这本书后使我相信了有缘无份的真实存在,大概命运的捉弄是谁也摆脱不了的,怪不得时常听人说要尽人事听天命。

  故事是说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你侬我侬,但遭人算计,包括亲人,当彼此再相见时已经是物是人非,套用书中的话是“再也回不去了”。

  书中还有一对阴差阳错的婚姻,我不禁想人们对于自己的爱有时是那么的不自信,那么的不勇敢,这也就由不得要受上天的愚弄。似乎只有到了事情无法挽回时才能真正清楚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这是为什么?

  别人三分话只可信一分,真是有道理的。如果真的去验证自己所怀疑的,就不至于被别人欺骗,男女主人公就不会有那不该有的误会,那结局大不一样了。说到这里,还要说道坚持的重要,去调查重要,更重要的是不能浅尝辄止,要做到水落石出才行。

  两个人相爱如果能在一起,就要感谢老天的眷顾,应当彼此珍惜才是。想想有的人明明爱的死去活来,最后还是得分道扬镳,这种痛苦谁愿意承受?


书缘的作文10篇(扩展5)

——《半生缘》读后感10篇

《半生缘》读后感1

  张爱玲的《半生缘》这部小说,其实叫《十八春》。前段时间在电视里看过,不过读书更有感觉。 日记

  同情的是曼桢的苦命,埋怨的是世钧的懦弱以及对曼桢的不信任,痛恨的是曼璐和祝鸿才的自私他们不顾亲情毁了曼桢一生的幸福没想到,亲姐姐会如此荒唐,可笑。曼桢和世钧之所以会错过这段美好姻缘,不仅仅是几个主人公的原因,更是那个时代的过错。。曼桢和世钧走到一起过着甜甜蜜蜜的生活,是每个人的愿望。当然果真是这样的结局就不是张爱玲的写作风格了。这么单调的剧情也就不会引起观众高度的评价.往往人们对不好的结局印象更深反而很快会忘记美好的结局

  曼帧的悲剧也在于自己的懦弱。她恨祝鸿才,曾经咬牙切齿的说决不会嫁给他,结果自己仍然忍气吞声的嫁给了他。她的反抗仅限于嘴上,说实话,实在让人瞧不起。悲剧是自己直接造成的。曼路用伤害自己的妹妹来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虽然是为了家人才会走上这条路,虽然会抱怨自己的命不好,虽然对这个社会对这个家有怨气但也不会去伤害自己最亲最爱的人.想改变现状改变命运就要选择一个真确的方法而不是用这种手段去改变自己.对于祝鸿才他更不该不顾别人的意愿而满足自己感情是双方面的一厢情愿即使得到了也不会幸福,得到躯壳得不到心有何意义两情相悦那才是真正的幸福如果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去伤害别人的.话那人和动物有何差别

  世钧和曼桢这段姻缘的错别只能怨老天对命运的捉弄只能对这个时代表示遗憾.而我感到幸运的是我生活在现代我也只能用现代人的想法来剖析那个年代如果我也生活在那个年代的话或许我会感到无奈感到悲哀.

  现今社会是敢爱敢恨的世界恋人之间的分手婚外情很普遍但我不主张这些即使婚外情中有许多真情在但我想一个人除了追求自己目标的同时还要想到责任心.责任感也能体现人生价值.

  虽然那个时代已经远去,但那个时代所带给人们的伤害永远保留了下来!

《半生缘》读后感2

  空闲时在网上找了一篇张爱玲的"《半生缘》,这部小说前段时间在电视里看过,书还是第一次看,看完之后心情很沉重,半生缘读后感。同情的是曼桢的苦命,埋怨的是世钧的懦弱以及对曼桢的不信任,痛恨的是曼璐和祝鸿才的自私,他们不顾亲情毁了曼桢一生的幸福。这些可能是大多数观众的最初想法,如果能联系上当时的社会背景,想的更复杂更深刻点的话,我会对曼璐和祝鸿才存有一丝的理解和可怜。曼桢和世钧之所以会错过这段美好姻缘是谁的责任?不完全是世钧的懦弱,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如果曼璐能生育的话就不会发生那么多的事情,曼桢和世钧也会顺理成章地走到一起,过着甜甜蜜蜜的生活,当然果真是这样的结局就不是张爱玲的写作风格了,这么单调的剧情也就不会引起观众高度的评价。往往人们对不好的结局印象更深,反而很快会忘记美好的结局,

  如果我是曼桢的话,我可以为了孩子和我不爱的人结婚,但绝不会和我恨的人在一起,即使割舍不下孩子我会带着他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虽然对祝鸿才和家人的恨或许会伴随我一生,看到孩子会想起这伤心的一切,但我会努力去寻找一种方式来忘记痛苦的往事,我想以女人的母性会克服这些的,

  如果我是曼璐的话,我会不会伤害自己的妹妹来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我想不会,就算是那种环境下也不会伤害家人,人不能那么自私,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虽然是为了家人才会走上这条路,虽然会抱怨自己的命不好,虽然对这个社会对这个家有怨气,但也不会去伤害自己最亲最爱的人。想改变现状改变命运就要选择一个真确的方法,而不是用这种手段去改变自己。对于祝鸿才他更不该不顾别人的意愿而满足自己,感情是双方面的,一厢情愿即使得到了也不会幸福,得到躯壳得不到心有何意义,两情相悦那才是真正的幸福,如果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去伤害别人的话,那人和动物有何差别?

  世钧和曼桢这段姻缘的错别,只能怨老天对命运的捉弄,只能对这个时代表示遗憾。而我感到幸运的是我生活在现代,我也只能用现代人的想法来剖析那个年代,如果我也生活在那个年代的话,或许我会感到无奈,感到悲哀。

  现今社会是敢爱敢恨的世界,恋人之间的分手,婚外情很普遍,但我不主张这些,即使婚外情中有许多真情在,但我想,一个人除了追求自己目标的同时还要想到责任心。责任感也能体现人生价值。

  人人都在祈祷有情人终成眷属,但往往会因为某些无奈的原因而不得不放弃,但愿有情人真的能终成眷属!

《半生缘》读后感3

  读了张爱玲的《半生缘》,虽然会对沈世钧与顾曼桢这对相爱却不能结合的“半生缘”感到惋惜,但他们两人的结局却让人感到丝丝欣慰。重逢后的他们,互相倾诉往事,解开了多年以来心中的那个结,十八年的一切也将归于*淡。

  突然想到了这样一句话,“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的确,生活有时就是这样,明明是没有结果,为何又要相遇?相遇越是美好,离别也更加凄惶、无奈。而有些人注定是生命中的过客,因为,人生终究是一场错过,在错过中,我们成长;在错过中,我们更加懂得珍惜。

  有时候,错过与拥有就是在一念之间。在读《半生缘》的时候,我曾一度为他们两人感到惋惜,为什么不早点结婚?为什么沈世钧攥着顾曼桢的戒指,就知道生气,将它丢弃一边,而忽略了戒指上的血迹……就这样,他们错过了,只留下那一段可望不可即的记忆,刻骨铭心,却也依旧可以再岁月的洗礼下释怀的记忆。

  面对错过,难免遗憾与伤感,但依旧可以释然,也必须释然,就像《半生缘》的结局。在我看来,错过与邂逅都是美丽的.。错过是一种忧伤的美,邂逅是一种快乐的美。邂逅孕育着错过,而错过又是另一场邂逅的开始……如果你因为失去太阳而落泪,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了。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会不停邂逅,那些出现在我们生命中的人,有的与你结下深深的友情,成为相伴一生的好友;有的则会是你恨之入骨的“仇敌”,他曾一度使你陷入困境;有的是你相爱却不能结合的爱人;有的则是你终身的伴侣,陪你一起慢慢变老……

  那是与人的邂逅,有时,与物,我们也会结下深厚的感情。偶然翻阅的一本书,改变了你的命运;一转身,微风下的柳枝,给你带去了好心情……

《半生缘》读后感4

  一口气看完《半生缘》,很同情曼桢和世均,原本很好的一对,却阴错阳差的分开。曼桢的命运更是悲惨,不仅没能和相爱的人在一起,却被自己的亲姐姐算计,被姐夫强X最后还不得不嫁给这个禽兽不如的家伙,最后的"结局仍然是一个惨!

  缘分原本就是巧合,曼桢与世均,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偶然的相遇使他俩走到一起,最后又因为不经意的一些巧合,在该见的时候没见到,最后两人误会越来越深,到身不由己的时候,两人两年的感情就匆匆了断。一直到十四年后,才发现很多的误解。他以为她嫁了豫瑾,她以为他对她心灰意冷。

  看这书,很为曼桢感到惋惜,可叹曼璐的无情,愤慨顾太太的愚昧,痛恨祝鸿才的流氓。曼桢多好的一个女孩,就这样被他们给毁了。

  书里看似荒诞不经的事情,被张爱玲写的又是如此的合情合理,感觉这一切在生活是最自然不过了。看《半生缘》,感觉人在大的背景下好渺小,无论是空间存在还是时间距离,人在命运面前显得那么无助,被命运推着往前走,你开始有很美好的憧憬,并向着这憧憬去努力、奋斗。继而命运无情的把人捉弄,在命运的捉弄中,无论你怎样抗争,最后还是得屈服。可是屈服之后,又不甘忍受现实,于是继续抗争,最后仍旧归于*淡。在这起起伏伏之中,人几十年的光景也就没有了。

  爱情是美好的,可是又有几人能够得到真正的爱情,最终的结局大多还是因了世俗的约定,草草婚嫁生子。正如张爱玲在书中所写:“也许爱不是热情,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半生缘》读后感5

  生命是一袭爬满了虱子的华丽的袍子,张爱玲小说《半生缘》读后感。

  缘却又是对相爱的人的极大讽刺与愚弄。——引子

  张爱玲,这个文坛小女子用她一贯的冷色调勾画出3对男女的爱“缘”,是孽缘?还是无缘? 顾曼桢与沈世均的缘=时间的沉淀 曼桢是一个表面柔弱却又坚强的女人,清贫的环境造就了她那倔强、坚忍、执着的性格,在姐姐出嫁后的日子,她担起了赡养家人的责任,与世均*淡而又真实的爱中,她在忙碌中找到一丝慰藉,为了家人,她作出了感情方面的牺牲,在世均的体谅中这个“弱女子”感到了幸福与快乐。在默默中,她撑起了一个家,然而曼璐在祝鸿才身边的日渐失宠,在她的私心与母亲和用人合谋草草将妹妹送入自己丈夫的怀中,在被实施暴行之后的曼璐被囚禁了,无颜面对自己深爱着的他。在坚忍的她终于又一次挺了过来,在病友帮助下,成功逃脱,开始了居无定所的生活,她离开了一切,包括深爱着的他,她淡淡地*静;而世均则在曼璐的误导下单纯地以为她变心,仓皇地与一个自己不爱并且不爱自己的人——翠芝结了婚。

  14年后的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又回到了祝的身边,但此时的她已心如止水,14年后的当再见他 时已是物是人非,只有一句“他们回不去了”冷冷地收场,读后感《张爱玲小说《半生缘》读后感》。

  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份。 这沉默也就成为一种答复了,因道:“我只要你幸福。”

  两人默然,深沉的爱在时间这慢慢沉淀,任由缘尽…… 留下的只有痛…… 石翠芝与许叔惠的缘=无声的报复 缘,妙不可言。用在他们身上在适合不过了。她,一个千金小姐、大家闺秀而他一介寒儒,清贫却很知趣,在南京的邂逅,让他们一见钟情,然而家人的阻挠,彼此的沉默,将爱掩藏得那么滴水不漏。她与世均草草结婚了,他赌气留学美国。 这段爱在尘封了14年之后被打开,那时的他已离婚,而她膝下有一双儿女,但却不幸福。

  只有在那一片彼此的笑声中,她才感到一丝凄凉的胜利与满足……却永远无法回到从前……

  顾曼璐与张豫谨的缘=黯然的离开 顾曼璐是个令人痛恨却又让人同情的人物。从一个单纯少女到妖媚舞女,最后沦落为无耻毒妇。悲剧的开始源于为了家庭的生计开始的舞女生涯。然而她最爱的还是那个与她从小结亲的张豫谨,最不能辜负的最后还是辜负的张豫谨,她选择了离开,默然地离开,钻进了灯红酒绿。一个舞女被后辈抢饭碗的哀怨,一个年华渐逝的女人拼命想抓住一点东西的急切,让她抓住了祝鸿才——这根救命的稻草,原以为会就此*静可不曾想一段畸形的孽缘开始了,面对情变,她变得愈加的泼辣,甚至残忍,面对未能添丁而失宠的境地她顿生毒计,不惜将自己的亲生妹妹葬送给祝鸿才这头“禽兽”,而张豫谨在此时选择了死心,明智地找了个女人过上*静的生活。

  曼璐走了,张豫谨的女人也在六安沦陷时丧生。当初的有情人,一个堕落、离世,一个则选择离开故土……

  是解脱?是逃避?

  张爱玲用她那细腻的笔法,冷淡的字句,将骨子里的苍凉贯穿整部小说,以一贯的悲剧结束了这一切的爱恨情愁。

  有缘相见,无缘结果,有情人在时间的海洋内未曾冲淡彼此的爱,而是选择了尘封这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生命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得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也许,生命本是一袭爬满了虱子的华丽的袍子吧。

《半生缘》读后感6

  提起笔,又放下;思绪许久,居然有种无从下笔的感觉。因为太喜欢张爱玲了,她的作品也看了不止一部,有的甚至是反复地看,可却是头一回有勇气来记自己读她作品之后的感觉,好想写好它——至少还能安慰自己尚能理解偶像的思想;但说实话,写她的作品的读后感真的挺难——尽管,这是我反复地看、最为钟意的一部《半生缘》。

  曾经不止一次向周围的好友诉说自己的“阅读心得”。阅读,是一种享受,我在享受美好事物的同时,是十分注重情调的,特别是在读张爱玲作品的时候。在一个阴阴的雨天,拉上窗帘,打开昏黄的台灯,独自依靠在大沙发上,一边享受浓浓的咖啡,一边捧读《半生缘》。感觉真不错,会让我更快地融入这本小说,心都慢慢地跟着坠入、下沉,有时合上书居然无法很快恢复。因为,书的整个底色是:荒凉——一种悲观的感叹,一种女性化的敏锐细腻的感叹。但,这确是我喜欢的味道!

  《半生缘》是典型的张爱玲式的小说:基调是建立于对于日常生活的描述上,而且是对日常细节的不厌其烦的描述上。所有的大题目都被浓缩在了生活的一幕或一角,*凡男女的*凡的悲欢,其间的曲折、跌宕成了生命的底蕴。

  并不大喜大悲的文字承载着大喜大悲的感情。蓦然回首,xx年间所有的爱恨喜悲都悄悄地溜走了,曾经爱过的人都只是站在记忆里远远地望着你。xx年前是如此的相爱,都已是逝去的云烟,所有的曲折遗憾就像玻璃盒里的鲜花,变得不再真实了。生命,一点点磨蚀;灵魂,一天天萎缩。——“一切对于人生的笼统观察都指向虚无。”

  能将男女之间的“爱”还原的如此透彻明白,恐怕也只有张爱玲了。

  外柔内刚的曼桢,优雅含蓄的世钧,沧桑、自私却又凄凉的曼璐,“既像老鼠又像猫的”的祝鸿才。不论曼桢的遭遇究竟是谁造成的,有一点是肯定的:这些人物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更没有“爱”——或者说,曾经有过但终又逝去。

  人的本质始终是自私的,这也许是张爱玲的观点。因为一个个人物总是那么寒冷、荒凉。一颗一颗的心是迷失的,是孤单的......

  当我合上《半生缘》最后的那一页,久久地陷入忧郁,绵长而不绝,铭心而无法自已。我明白,它是笼罩着作品的挥之不去的雾霭,也是重重划过作家心灵的刀锋。

  荒凉划过心灵时是痛苦,变成文字后就是唯美!

《半生缘》读后感7

  这次读书,我尽力不让自己强求能收获什么,粗粗读完了一遍,以为不会有什么感触,却不自觉地又翻回去,看了好几遍那些让我留恋的几个段子,几个情节,慢慢地便像是心里涌出了什么似的,却又有些朦胧,说不太出来。现在也只是粗略地谈谈感受,在写的过程中再逐步提炼,总结感悟与所得。

  《半生缘》中不乏名门贵族,然而给我的感觉却远远不止富丽堂皇,更多的是那隐藏在金灿灿的名利下的一股子莫大的悲哀。

  曼璐这女子,便正是如此。起初我对她颇感同情与崇敬,为了家庭,才做了舞女,放弃了尊严,娇艳做作,只为讨那千万男人欢心,捞了他们钞票好维持全家生济,她为全家付出太多,最终付出了自己一生的幸福为代价。我的确欣赏曼桢的高雅天真自尊自爱,也为曼璐的擦脂抹粉,疯疯颠颠的行为感到不适,但一开始我始终觉得她虽会与鸿才撕打,会艳妆浓抹企图遮掩渐苍老的容颜,却仍是美丽而伟大的,她宁愿付出自己的幸福,来换取全家的幸福,那时,曼桢世钧甚至还不及她给我的印象深刻。

  但当她嫁进了鸿才家,在华丽的房子里,独自忍受病痛,没有丈夫的疼爱,甚至还要拖着病体与醉酒的丈夫撕打吵闹一番,这日子里满满地尽量悲凉,虽有再多的财产名利,生活却徒有止不尽的空虚,甚至受尽了侮辱,又同谋害惨自己的亲生妹妹,也难怪最终年纪尚轻便郁郁而终,虽然越到后来,越厌恶她,最终她死去了,也隐隐地有些同情这女子了,她也曾有过青春,有过豫瑾,但最后却成了凄凉虚弱狠毒的女人,以病死退出了舞台。

  仔细回味,仿佛结婚什么的也不再重要了,曼桢把事实告诉世钧,虽然回不去了,其实说不定也是可以回去的,但这样便够了,不需再结婚,在一起白头偕老,那个时刻,只要说出这经历,解开了心结,便知足了,将一辈子恋着对方,再没有遗憾,曼桢曾想着出去以后一定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世钧,可真正面对面坐着,诉说了,却仿佛在说一件很远很远的别人的事,*静得让人心疼,世钧知道了这一切,就足矣。

  这样的结局,的确掺着丝丝的苦意,但更多的让人回味,让人留恋这份感觉,或者说,正是这丝丝苦意,让人不禁含泪微笑,享受着苦尽后的涩涩的甜意。

  在都市中,豪宅里,却住着无人理解的悲伤孤独的人,人前像小丑强装欢笑,背地里暗自抚弄伤痕累累的心。

  半生缘,仅仅只半生而已,缘份至半生便已尽矣。

  半生缘,却又远未至“半生”,以为经历了大半人生,却只是匆匆几年光景。

《半生缘》读后感8

  一口气看完《半生缘》,很同情曼桢和世均,原本很好的一对,却阴错阳差的分开。曼桢的命运更是悲惨,不仅没能和相爱的人在一起,却被自己的亲姐姐算计,被姐夫*最后还不得不嫁给这个禽兽不如的家伙,最后的结局仍然是一个惨!

  缘分原本就是巧合,曼桢与世均,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偶然的相遇使他俩走到一起,最后又因为不经意的一些巧合,在该见的时候没见到,最后两人误会越来越深,到身不由己的时候,两人两年的感情就匆匆了断。一直到十四年后,才发现很多的误解。他以为她嫁了豫瑾,她以为他对她心灰意冷。

  看这书,很为曼桢感到惋惜,可叹曼璐的无情,愤慨顾太太的愚昧,痛恨祝鸿才的流氓。曼桢多好的一个女孩,就这样被他们给毁了。

  书里看似荒诞不经的事情,被张爱玲写的又是如此的合情合理,感觉这一切在生活是最自然不过了。看《半生缘》,感觉人在大的背景下好渺小,无论是空间存在还是时间距离,人在命运面前显得那么无助,被命运推着往前走,你开始有很美好的憧憬,并向着这憧憬去努力、奋斗。继而命运无情的把人捉弄,在命运的捉弄中,无论你怎样抗争,最后还是得屈服。可是屈服之后,又不甘忍受现实,于是继续抗争,最后仍旧归于*淡。在这起起伏伏之中,人几十年的光景也就没有了。

  爱情是美好的,可是又有几人能够得到真正的爱情,最终的结局大多还是应了世俗的约定,早早婚嫁生子。正如张爱玲在书中所写:“也许爱不是热情,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半生缘》读后感9

  这次读书,我尽力不让自己强求能收获什么,粗粗读完了一遍,以为不会有什么感触,却不自觉地又翻回去,看了好几遍那些让我留恋的几个段子,几个情节,慢慢地便像是心里涌出了什么似的,却又有些朦胧,说不太出来。现在也只是粗略地谈谈感受,在写的过程中再逐步提炼,总结感悟与所得。

  《半生缘》中不乏名门贵族,然而给我的感觉却远远不止富丽堂皇,更多的是那隐藏在金灿灿的名利下的一股子莫大的悲哀。

  曼璐这女子,便正是如此。起初我对她颇感同情与崇敬,为了家庭,才做了舞女,放弃了尊严,娇艳做作,只为讨那千万男人欢心,捞了他们钞票好维持全家生济,她为全家付出太多,最终付出了自己一生的幸福为代价。我的确欣赏曼桢的高雅天真自尊自爱,也为曼璐的擦脂抹粉,疯疯颠颠的行为感到不适,但一开始我始终觉得她虽会与鸿才撕打,会艳妆浓抹企图遮掩渐苍老的容颜,却仍是美丽而伟大的,她宁愿付出自己的幸福,来换取全家的幸福,那时,曼桢世钧甚至还不及她给我的印象深刻。

  但当她嫁进了鸿才家,在华丽的房子里,独自忍受病痛,没有丈夫的疼爱,甚至还要拖着病体与醉酒的丈夫撕打吵闹一番,这日子里满满地尽量悲凉,虽有再多的财产名利,生活却徒有止不尽的空虚,甚至受尽了侮辱,又同谋害惨自己的亲生妹妹,也难怪最终年纪尚轻便郁郁而终,虽然越到后来,越厌恶她,最终她死去了,也隐隐地有些同情这女子了,她也曾有过青春,有过豫瑾,但最后却成了凄凉虚弱狠毒的女人,以病死退出了舞台。

  仔细回味,仿佛结婚什么的也不再重要了,曼桢把事实告诉世钧,虽然回不去了,其实说不定也是可以回去的,但这样便够了,不需再结婚,在一起白头偕老,那个时刻,只要说出这经历,解开了心结,便知足了,将一辈子恋着对方,再没有遗憾,曼桢曾想着出去以后一定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世钧,可真正面对面坐着,诉说了,却仿佛在说一件很远很远的别人的事,*静得让人心疼,世钧知道了这一切,就足矣。

  这样的结局,的确掺着丝丝的苦意,但更多的让人回味,让人留恋这份感觉,或者说,正是这丝丝苦意,让人不禁含泪微笑,享受着苦尽后的涩涩的甜意。

  在都市中,豪宅里,却住着无人理解的悲伤孤独的人,人前像小丑强装欢笑,背地里暗自抚弄伤痕累累的心。

  半生缘,仅仅只半生而已,缘份至半生便已尽矣......

  半生缘,却又远未至“半生”,以为经历了大半人生,却只是匆匆几年光景......

《半生缘》读后感10

  捧起张爱玲的《半生缘》,总有淡淡的感伤,也总想起那句“有些人错过了便是一辈子”。那个封建得荒谬的时代,把人禁锢得身不由己,爱情更显得苍白无力,幸福仿佛就近在咫尺,却又只能无奈地看着它渐渐远去。

  (一)于千万人中我遇见了你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他们因缘际会地相识了,一起上班一起吃饭。世钧为曼桢清新脱俗的气质所深深吸引,为她坚强挑起家庭的重担而感动而心疼。言语之间,他们情投意合;眉宇之间,他们已渐渐认定彼此。就这么任爱情之火愈烧愈烈,未来虽然还需努力,但却可以嗅到满满幸福的甜蜜芬芳。世钧因家庭辗转于上海与南京,曼桢的牵挂也从未停止过,她相信他会带给她一个不一样的未来。所以曼桢写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年轻时什么都是美好的,什么都有个盼头,所以他们相信天长地久,徜徉于对未来的憧憬里,却不知道残酷的命运正一步步逼近,也不知道缘分也有半份的。

  (二)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曼桢徘徊于生死边缘,残喘于姐姐姐夫的迫害之下,世钧是她唯一生的希望。想到哪一天会再见到他,可以毫不保留向他倾诉她所受的苦,这时的她早已泪流成河。当她重获自由,却不知外面已换了一个世界,日思夜想的世钧也已为人夫。她像命运的玩具一样,在宿命面前只得低头认输,把眼泪留给夜深人静的自己。最终却为了孩子,抱着“自杀”的心情,嫁给祝鸿才,行尸走肉地活着。

  苦闷的生活她用沉默来应对,唯有想到世钧,想到年少轻狂的爱情,她才会痴痴地一笑。虽然这份来不及开花的爱情不明不白地逝去了,但她最温柔的心底永远装着世钧。因为“那样的恋爱大概一个人一辈子只能有一回吧?也许一辈子有一回也就够了”。

  (三)世钧,我们回不去了十八年后,他们像老朋友一样再次相遇,声音却颤抖得说不出话来。看着岁月在彼此脸上留下的痕迹,心里有说不出的怅然,心碎和难过也不过如此。十八年,人这一辈子有几个十八年呢,岁月悠悠,爱情被世俗蹂躏得遍体鳞伤,转眼之间一切早已物是人非,剩下的只是一把辛酸泪。即使相遇的场景在梦中已演绎了千遍万遍,纵然有满腹的千言万语,曼桢只能故作*静地说一句“世钧,我们回不去了”,而世钧也只能默默的说“我只要你幸福”。十几年恍如隔世,有再多的眷恋这时也成了不合时宜。爱情从来只能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见对的人才能开花结果,命运给他们开了个巨大的玩笑,让人啼笑皆非的玩笑,可是他们都是无能为力的,只能用回忆祭奠死去的爱情。

  隔着悠悠岁月,想想这半生缘,一半用来回忆,一半用来感叹,此情可待成追忆,而我也惘然了,因为爱情的列车一去不复返……


书缘的作文10篇(扩展6)

——缘小学作文10篇

缘小学作文1

  最近,我读一本书名叫《缘聚qq》讲了一位学生叫李申舸,他的妈妈去世了,伤心在网上遇见一个网名叫‘酸菜’的女孩。李申舸在遇见伤心事或者想妈妈的时候,就对‘酸菜’说出伤心的事,但每天和‘酸菜’讲话,都要先写完作业。每次和‘酸菜’聊完,他的心情好多了,李申舸在加拿大的好朋友爱黎茜要来上海。爱黎茜是个热奔放、充满激情的女孩子,李申舸有很多好朋友,韩月、霍胜、郝圆圆、萧敏、爱黎茜和酸菜。爱黎茜来到上海,他想帮助里神舸见到‘酸菜’,就去到天使心愿这个节目现场,讲速里申舸的故事还请来了酸菜也就是夏贝,它们见面了许多好朋友为他和夏贝高兴。

  朋友之间的友谊最重要,朋友回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助你,朋友乡亲人一样。

缘小学作文2

  我认为冰雪奇缘是一部很好看的电影,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一对姐妹的故事。姐姐天生就有一种法力,这种法力很有魅力,却又很危险。这个法力会随着他的年纪越来越强大,因为这个,姐姐变得无比恐惧,但如果恐惧的话,她随时都会伤害到别人。所以姐姐被关在房间里,家里的窗、窗帘、门都关起来了。妹妹并不知道姐姐有法力,她觉得很奇怪,小时候,姐姐经常很她在一起玩耍,可是有一天,姐姐就不理她了。妹妹很孤单,她在舞会上遇见了一位王子。她对他一见钟情,王子看上去彬彬有礼,很爱妹妹,可他却另有企图。妹妹带着王子来到她姐姐面前,说他们两要订婚,请求她同意。姐姐听了觉得很荒唐,于是没有答应妹妹。妹妹生气了,她认为这是真爱。一把抓住了姐姐的手套,姐姐怕发生意外,就跑出去了。谁知,姐姐跑出去时,整个世界都变成了冬天。

  妹妹骑着马去找姐姐,在半路,她遇见了一位男子,那位男子把她带到了她姐姐所在的那座冰山,路上,他们遇见了一个雪人,雪人将他们带到了姐姐所在的城堡,他们找到了姐姐,可姐姐却不愿意和他们回去,在劝说中,姐姐激动之下一不小心用她的发力刺中了妹妹的心,妹妹的头发变白了,她的心中结了一块冰,必须要真爱才能将冰融化。男子迅速的将她带到了城堡,找到了那位王子。王子和她同在一个房间里,王子把窗帘拉上,把火浇灭,妹妹冷极了,然而,在这时候妹妹才发现王子是坏人,不是她的真爱。雪人来救她了,雪人扶着她去找男子,男子也在寻找妹妹,他们都找到彼此了,可就在这时,姐姐快要被王子给杀害了,妹妹看到了,马上跑过去为姐姐挡剑,就在这个时候,妹妹化成了冰。姐姐伤心极了,一把把妹妹抱住,妹妹因为真爱又回来了,姐姐也能好好的控制法力,她又把世界变回了春天。这是一部很好看的电影,我推荐大家看!

缘小学作文3

  淅沥的秋雨在寒风中肆虐,死寂的空气曼舞着少女雨幕般的脸庞。何时起,淡淡的微笑的嘴角——算是你魅力的一点征兆——已成过去;在等待沸腾的那一秒,留给脸颊一道干涸的河床,心也留下一段“刻骨”的线条。

  香香的天空太飘渺,死寂的空气早已挡住了,她用尽全力也抓不到。期待的拥抱,也随走得太早的人而早逝,呆呆的看着幸福在面前绕道。顿时,一道划痕拉过脸颊,一丝痛楚沥血心尖,只留下一个孤独又无助的少女在奄奄一息的空气里逡巡。湿润的睫毛遮住了眼睑,沉重的步伐不知道路在何方,少女期待的拥抱不在了小径的那端。心碎的珠儿跳到静止了,她竟没感到一丝的痛楚,木然的泪珠哦,到底是挣破眼眶的深度,追随了梧桐细雨的沙沙声——沙,沙、沙,滴答!刷啊……

  突然的一丝寒意电击,弱不禁风的纤细。“我要坚强!”柔弱里的一声孤独迷失在山野秋林深处。“哭吧,别在伪装自己了。”旋动的林子,旋飞了雨,激荡了雾,摇曳了日月……“娟子——,小娟啊——”妈妈?是啊,是白发的亲娘啊。林外的呼喊顺着额前的刘海滴进了心的翰海。唉,如果不是母亲,也许她不会在这儿受这份折磨吧。

  少女本如白开水,无色无嗅,热情透明,不过现在的她就是一杯没加糖的苦咖啡,喝过之后,残留的无辜在舌头回味。也许她不该拥有,不该微笑,因为她是秋里的苦果——初三毕业班的学生。“好累哦”山里的苦行僧。老僧入定的课堂,不正坐着修行的她,伤逝的秋雨不正在她的青丝发梢吗?在圣洁的微光里,我怎么突然觉得那就是我啊?

缘小学作文4

  缘分是很奇妙的东西,朋友缘又是一种怎样的缘分呢?我想我和子煜就有着非同一般的朋友缘。

  我们同年同月同日在同一家医院出生,妈妈们还住在同一楼层,虽然妈妈们当时并不认识,但我相信,我们一定是遇到过的,也许是在妈妈排队等待检查时,或在医院走廊散步时,最有可能的是刚出生的我们被相挨放在同一间观察室,在此起彼伏的啼哭声中接收到同频信号,并且用婴儿自己的方式互相问候,“嗨,你好吗?”

  三岁时我们入了同一家幼儿园,进了同一个班。刚开始我们并未认出对方,像是一对冤家,总是拌嘴吵架,总是互相戏谑“这是我们班不是你们班”,感情就这样在吵吵吵中建立了,慢慢地我们谁也离不开谁,成了最要好的朋友。在幼儿园过第一个生日时,我们许下心愿要做永远的朋友。

  后来我来深圳上学,子煜妈妈带着她到机场送我,在安检口道别时我们都哭了。一年级时,我经常会用妈妈的手机与她聊天,我唤“萝卜头”,她就回“窝窝头”,然后我们俩就放声大笑,开心极了。再后来功课重了,加上深圳和乌鲁木齐有时差,聊天的次数渐渐少了,但我们从未忘记对方,每年生日都会互赠礼物,发送生日祝福,就好像还在彼此身边。

  今年暑假,子煜妈妈带她来深圳玩,隔了五年再次相见,昔日的黄毛小孩变了花季少女,见到对方的那一瞬间,感情特别复杂。先是惊讶对方以前圆脸、微胖、小个到现在瘦了、高了、漂亮了,成熟了很多。再是欣喜,分别多年终于再相聚。最后是感动,这么多年不在一起,再见时没有陌生疏远,时空似乎从未把我们分离过。

  这就是我和子煜的朋友缘,前生注定,与身俱来,无论身在何处,心紧紧相连。

缘小学作文5

  我的小悦儿,到现在也不知道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丫头。和她聊天的时候觉得她是那种小屁孩,就是那种,我也说不好。没事喝酒出去玩,不知道这样的小屁孩会不会乱天。

  我们都是有故事的人,对不对呢!?你我心中都有一个人放不下,何必自欺欺人呢?

  *常我很少上,自从手机丢了以后上的就更少了,过年那天看见你给我发的照片,我当时就无语了,这个小姑凉是我认识的悦儿吗?你不是应该染着头发,然后乱七八糟的吗!照片上的你,怎么那么成熟啊!一点小混混的感觉都没有。太奇怪了,一下能和那么多酒的女生,怎么没有啤酒肚呢?我好多的疑问,可能是我乡下老几,没见过市面吧!说真的到现在为止我最多一次喝了三瓶啤酒,*常一点点不喝,最多朋友聚会一点,声明就一点,也就是一瓶多一点吧!KTV到目前就去过三次,至于酒吧,那些什么东西,一次没有去过。是有点乡下老几……

  *时不去,是因为给我的第一感觉,去哪的并不是什么好人,还有资金并不允许,每个星期妈妈给的一百元,说真的,只够我吃饭。一米八的老几,体能消耗比较大,所有饭量可能有小吧高……

  认识你可以说纯属无聊,在微信上乱捡漂流瓶,就捡到你了。其实自己想捡个妹子,当时心里比较闷,想找个人说说话,就认识你了。发现你一些嗜好不是太好,就想帮你改过来,然后慢慢就认识了,我可是一直把你当自己的好朋友啊!

  不过我不喜欢和一个女生当太久朋友,那样没有什么意识。

  茫茫人海,相识是缘,缘尽,自然该说再见。

缘小学作文6

  幼时的我爱住姥爷家,姥姥早年过逝,只留下姥爷,孤零零的姥爷更加爱我。几年前的那一天姥爷突然病逝,我们阴阳两隔,但心中的那份感情却没有了断,魂牵梦萦,于是我爱上了梦。

  夜阑人静时,“梦神”如期而至……

  又是一度月圆,北方的秋夜很静,月光洒满大地;屋内,昏黄的灯光映着苍老的姥爷和稚嫩的我。我坐在姥爷的腿上想着:姥爷就是一个*静的港湾,包容着我这只顽皮的小船,让我感到安全,感到温暖。姥爷递给我一块饼,那是一双怎样的手啊!竹枝似的手皴裂着,手面道道青筋,里面流淌着关心与爱护。接过饼,也就接住了无限的爱,饼又香又软,爱既深又暖。我将饼掰成两半,一半给了姥爷,一半留给自己,姥爷笑了,笑得那么甜,可我分明看见,有颗晶亮的东西在姥爷的眼里转动,那是我孩提记忆中的第一个中秋,没有欢声笑语,没有美味佳肴……

  渐渐地梦境变了。

  我上了小学,学校组织春游。吃饭时,姥爷关切地问:“需要带些什么?”“不用,妈妈都买好了。”说着我把妈妈买的东西放在姥爷面前便要上学去。“娇娇,等等,把这瓶水带上。刚晾好的,不烫。”“我有饮料。”“饮料不解渴,”姥爷说,“你喝晕车药不能用饮料。”我不情愿的带上了这瓶水。饮料喝完了,更觉得渴了。我想到了这瓶水。喝一口,真甜呀!顿时,一股暖流袭上心头,姥爷大概用了很长时间熬这冰糖水吧,这水甜在嘴里,更甜到了我的心里……

  猛然,我醒了,姥爷的模样依晰浮现在眼前,一切好像就发生在昨天,但又觉得很遥远,似梦却非梦。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几年后的今天,在月圆高悬的夜晚,却只有我在月光下回忆那如梦的时光……

缘小学作文7

  很久很久以前,我爷爷的孙子(也就是我)五岁时,还没有爱上读书。有一天,我在走廊上玩耍,爸爸拿本书来到我面前,说:“宝宝,我推荐一本书给你。”我一看,是《正在发育》,就回答了一声“哦”,把它丢弃到一边,继续玩去了。

  几天之后,我实在闲得无聊,只好拿起这本《正在发育》翻了几页,惊奇地发现,这本书幽默风趣之极,我就从第一个字读到最后一个字,每个字都细细地“啃”了一遍,看完还想看,看完还想看。在这段时间里,爸爸给我买了许多书,有《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聊斋》等小人书,然后又买了许多文学、历史、哲学类的书。上一年级之后,我立即去图书馆办了借书证,就这样,从五岁开始到现在我都在买书和借书读。

  书和我有了不解之缘,有些看官可能会问:“你为什么如此爱读书?”第一:书的内容丰富、精彩;第二:读书能学到许多知识;第三:书能让我的词汇量增多,有利于写作。这三点足让我爱上读书了。

  书和网络,这两者有些小朋友会认为网络更吸引人,而我认为书更具有吸引力。但一年级的下学期时,因为妈妈玩QQ游戏,我想在旁边看,有些迷上电脑,成绩有所下降,幸好父母及时阻止,才使我的“电脑瘾”收敛了一些,现在有书相伴,不是很想玩电脑了。我知道电脑游戏对小朋友是不好的,一定要控制住自己哦。

  我最近有一个小心愿。我很喜欢看金庸的书,家里有一套《金庸全集》,但缺了第四部,而且是盗版的,有许多错别字,我希望能有一套正版的《金庸全集》。父母要我每次考试都满分,才给我买《金庸全集》,所以,这学期我要好好努力!

缘小学作文8

  从小,我就喜欢与猫、狗“打交道”。在这个寒假里,我就与一只小狗结下了不解之缘。

  这是一只普通的农家小狗,体型娇小,两只耳朵尖尖的,顺势耷拉着,它的身子是黄色的,尾巴和脚爪上却是一通醒目的白,它的尾巴尤其与众不同,在中间的那一段还有一撮黑色,就像是沾了灰尘般,极为突出。可它似乎十分自卑,它的尾巴总是搭在两条后腿间,见了陌生人,也从不吼叫,反而呆在角落里,畏首畏尾,一副害怕的样子。我时常喂它,陪它,不久,它就不再怕我,与我熟识了。

  这一天,我一如既往地带着饼干来喂它。它一看到我,就像触了电似的,从角落里跳起来,尾巴摇的像朵菊花似的,眼睛里充满了炙热的目光,喉咙里发出一串”咕噜咕噜“的轻微的低吼而轻微的吼叫。我慢慢的走过去,它高兴地立刻向我奔来,它把前爪搭在我的鞋子上,定定的望着我。我伸出右手,轻轻地抚着它的头,它眯起眼睛,很享受的样子。我拿出袋子里的饼干,在它眼前晃了晃,它立刻活跃起来,我把饼干故意往上提了提,它朝后迈了一步,眼睛却不离开饼干半步。”咻——“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蹿了上去,一把把饼干叼进嘴里。嚼完之后,它又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又蹿上来,感激地舔着我的手。一股温暖与甜蜜的暖流顿时流遍我的全身。

  虽然它在人类面前是如此自卑样,可当家门口来了另一只狗时,它便会立刻恣起全身的毛,向那只狗冲去,虽然有链子将它套住,可它那凶神恶煞的样子,让我们不得不相信它的忠诚。

  狗,是多么美好的存在!在寒假里,我与这样一只小狗结下了不解之缘。

缘小学作文9

  我看的第一套书是什么时候呢?思考许久,我在尘封的回忆箱里找到了那套我许久不见的《科学绘本》。这是姐姐为了让我不那么悠闲买的一套书,也是我阅读的起点。轻轻拂去上面沾满的灰尘,关于这套书的记忆便浮现在我的脑海。

  初见这套书是在我一年级的时候。那会儿姐姐读高一,刚放假回来,她一脸神秘地把我叫到身边,来来来,看看我这回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我一听,一边兴奋地朝姐姐飞奔过去一边喊:是吃的吗老姐?我顺势抱住了姐姐的腰,没想到姐姐却立马变脸,目露凶光,一把揪了我的耳朵,你是不是就只想着吃!啊啊啊啊!疼疼疼!我尖叫着,姐姐这才放过我,转身拿出一套封面花花绿绿的书,我仔细一瞧,是一套《科学绘本》。姐姐把书往我怀里一放,抱着手臂瞥了我一眼:一个月后我回家的时候你得背下来。我目瞪口呆:

  姐姐说完就抱着手臂转身,潇洒地走了。我低头估计了这几本册子的厚度,有5厘米吧。我带着满心的无奈翻开了最上面一册,没想到竟然大多数都是绘画,文字不多但是都很让我着迷。那本画册里有着太多稀奇古怪的植物和动物的知识,我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一不小心就看了好几遍,后来又找了许多类似的书来读。

  一个月后,老姐又一次放假回家。讲讲第一本内容。青蛙为了向荷花表达自己的爱意,将自己心爱的丝带绑在了荷花茎上,却好心办了坏事,切断了荷花营养和水分的供给,害的荷花枯萎。第二本。柳树的扎根过程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现在想起来仍记忆犹新,是姐姐送的这套《科学绘本》让我走上了阅读之路,让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缘小学作文10

  每天放学后,总有一个人在校门口等我回家。他,就是我的好朋友----陈明。每天,我们一起回家,一起写作业,一起快乐地成长,形影不离。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

  一天放学后,我们把在手工小组做的小木船拿出来玩。见我的小木船做的特别精致,陈明便拿过去左看右看,爱不释手。这时不知是谁推了他一下,我的小木船从他手里跌落下来,“啪”的一声摔在了地上。啊!我惊叫一声,“陈明,我的小木船!你赔我的小木船!”陈明吓得呆立着,不知所措。“可······可我不是故意的,请你原谅我!”陈明一脸无辜。“不,就是你摔坏的,就要你赔!”我不依不饶地叫着,并且用力推了他一把,仿佛在替我的小木船出气,却不知这下正好把他推到小船上,我的小船被陈明一脚踩得四分五裂!

  我更生气了,心想,好你个陈明,不但把小船摔了,还踩了个稀吧烂,这可是凝聚了我的心血和智慧的手工玩具啊。我再也不和你做朋友了!我冲过去从陈明的课桌里把他的小木船拿出来,一下摔在地上,正要一脚踩上去,却停在了空中。看着陈明眼里噙着泪水,似乎很后悔,又很无奈,好像一个犯人等待宣判似的,我一下子呆住了。我的眼前浮现出一副副画面:我们一起温习功课,一起打球,一起快乐地玩耍······

  我收回了脚,弯腰捡起他的小木船,说:“对不起,我太冲动了,我不该故意摔了你的小木船,我向你道歉!”“哪里,我踩坏了你的小木船,是我的不对。”于是,我们又重归于好了,两双手紧紧地握在一起。

  一只小木船,两边牵着我和陈明,在风风雨雨中顽强地前进着。而船舱里,则满载着我和陈明深厚的友谊。


书缘的作文10篇(扩展7)

——缘的作文300字5篇

缘的作文300字1

  我说我什么都没有,只是一个人,走在幸福的边缘。就像快要接近幸福了,但她去不是我的,还是像往常一样,一个人逛街,一个人游戏,然后无聊的时候又一个人来上网。

  曾经的一切我以为自己可以忘记了,可是我没有,还是会在开心的时候想起那些过去。

  我很孤单,明明可以有的幸福我却不去争取,我怕,怕我打扰了他门的生活,他门有自己的幸福,害怕我的到来会让他门分开,害怕我会成为第三者,让所有的人唾弃,我想有自己的幸福,可是我却害怕打然别人。

  一个人只能有一个很好的朋友,不是吗?太多了我们会照顾不了那么多人的,那样必然会有一个要受伤。当选择的时候我们不知道会是谁,所以我们谁也不选,我以为她会是我的好朋友,但是不是,我知道,不是,我想,我还是这样一来过完我的中学吧,一个人,什么都没有。

  以为可以忘记一个人,但我做不到。

  学着别人,把手画得花花的,就像个鬼,老师说过,孤单的人不是神就是鬼,我想我什么都不是的。

缘的作文300字2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读书。我觉得看书费时又费力,可是老师下死命令了,暑假里必须要读完一本书。于是我遇到了她——《我要做好孩子》。

  初遇她时,我被她的名字所吸引了,多有共同语言的一本书啊,我也想做一个好孩子。于是我打开了这本书,在书中我认识了金铃:一个活泼、善良、天真的小女孩。成绩虽不是名列前茅,却依然十分自信,我欣赏她;虽屡战屡败,但却毫不气馁,我欣赏她;面对老师,直抒胸臆,毫不畏惧,我欣赏她。她同我们一样,被父母偎在襁褓之下,大多时候需要父母的意见;她同我们一样,经历着这个年龄似乎不能承受的故事却又不知该如何倾诉;她同我们一样,正面临着一次严峻的考验,是所有人的重视给了我们压力。但她同我们不一样的是,后来,她懂得了,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取得成功。她可以从每一件看似普通却有着非凡意义的事情中领悟到“我要做好孩子”了。。

  当我读完《我要做好孩子》后。仿佛也身临其境,似乎自己也经历过如此之多的故事一般。从此,我就暗暗下定决心,我要做好孩子,一个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一个努力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孩子。以后,所经历的每一件事,所听到的每一句话,我都会细细去体味,因为我想做好孩子,我要做好孩子。

缘的作文300字3

  像百花盛开,像金秋丰收,每当我想起读书生活,心情就万分激动。我爱读书,也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小时候,我就十分爱书,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每天临睡前,妈妈都会给我读一段书中的故事,或是《三国》,或是《水浒》,要么就是《红楼梦》。我听得是津津有味,常常忘记睡觉。

  上学后,我渐渐积累了许多词汇,就自己读书。

  每天中午回家,趁妈妈端饭上桌的空闲时间,我赶紧跑到书房,迅速抓起一本书,捧在手里就开始细细品味。等妈妈唤我时,我总会说那句老话:“就来。”可我只说不动。最后,妈妈夺了书,我只好乖乖地去吃饭。

  书本教我认识了鲁迅、老舍、巴金、冰心……读书使我了解了高尔基、巴尔扎克、海伦凯勒……如果书是大海,那么我就要做一叶小舟。我离不开书,就如同小舟离不开大海一样,我和书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现在,我也会尽量挤出些时间读书。晚上写完作业,我坐在书桌前静静地读会儿书,我喜欢这时候读书。因为这时,只有嵌在天幕上的月亮和星星与我为伴,我仿佛已与这宁静的"夜晚互相融合。

  读书是我一天中必须要做的事,它像食物和水一样重要。没有它,我会觉得空虚、孤单、寂寞,我与书结下的缘分将越久越浓,越久越深。

缘的作文300字4

  也许我们每一天的生活都需要快快乐乐的,毕竟开心是一天,烦恼也是一天。

  看过了每段风景,都是特别的旅行。

  我知道,未来在你眼中,从来不卑不亢,我知道心目中的你,从来都不害怕,也不会因为困难而退缩。

  今天突然看到那一本小说,但实际上没有多大的兴趣看下去。

  好长时间没有去捡书了,再去一看,却发现成为一个今日头条一样的资讯。

  或许有什么东西,等下继续发展。

  朝着流量的方向。

  也许咋样,就以前的时候我们曾经看,或者是去追随那些流量的着凉去看那些头条和支线的,实际上他们并没有多少营养。

  如果真的想要去看懂,然后这一切的道理。也许你在生活中我们就是一路行走,一路错过,一路经过,一路去结缘。

  但是无论如何,我们都知道的事,我们休息他就选择刚开始坚持到最后结果不一样,我们也不会因此而感到后悔。

缘的作文300字5

  我们都是一群冷漠的孩子,在两点一线单调生活的熏陶下,逐渐变得麻木不仁。

  走在熙熙攘攘的街头,身边人声鼎沸,内心深处的寂寞却依然纹丝不动。

  我们喜欢喧嚣,我们滔滔不绝,从我们嘴里吐出来的第一句话的第一个主语一定是“我”。

  我们无奈而又欣喜地把自己囚禁在封闭的城堡里,热情的翅膀渐渐退化。

  不知道室友叫什么名字,不知道班里一共有多少个人,不知道每天途径的花坛是否开了花,不知道除自己以外的一切的一切,甚至更可悲的是连与己有关的事也一知半解。

  这是一种怎样恐怖的生活状态啊?!可我们却把它奉为处事经典理论,每日反复实践,乐此不疲。

  见义勇为与多管闲事对等。

  乐于助人衍变为别有用心。

  我们忘了感动,那似乎是远古时代的情节,与现在快节奏的生活格格不入。

  我们不敢谈及,我们不敢触碰,个个闻之色变。


书缘的作文10篇(扩展8)

——缘的句子3篇

缘的句子1

  1、有缘无份,有份无缘。

  2、有缘千里会,无缘对面遥。

  3、人来人往,缘聚缘散,如粒粒细沙被时间的浪冲刷,最后在岁月的河床、你我的心底沉积下来的,那些历经风雨依然牵手、面对、相顾一笑的人与情,便是今生最富足的拥有。

  4、认识一个人靠缘分,了解一个人靠耐心,征服一个人靠智慧,和睦相处靠包容,在你困苦的时候,不离不弃是雪中送炭,在你安定的时候,不离不弃是心心相惜,在你得意的时候,不离不弃是锦上添花。

  5、缘是天定,份在人为。

  6、有缘是朋友,惜缘是知己。

  7、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8、缘是无常。

  9、缘是遇,份是求。

  10、一些人,一些事,注定是情深缘浅的。曾经那些为爱情忧伤过的少男少女,都说如果没有自己的另一半就要去殉情。可是多少年过去了,不一样都还在苟且的活着?甚至有些人还会说到,谁还记得初恋啊,连初夜的感觉都忘记了。

  11、缘不凑巧,事有偶然。

  12、缘系今生一世情缘,爱至永恒百年恩爱。

缘的句子2

  1、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

  2、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因为不易所以才应该更加去珍惜,不要到失去的时候才懂得。

  3、纵然伤心,也不要愁眉不展,因为你不知是谁会爱上你的笑容。

  4、我毫不否认两颗真心的联合会有任何阻碍,爱算不得真爱,若是一看见人家转变便转舵,或是一看见人家转弯便分开。我这话若说错,并被证实不确,就算我没写诗,也没人真爱过。

  5、原来那个女孩子在我的心里面流下了一滴眼泪,我完全可以感受到当时她是多么地伤心……

  6、我绝不承认两颗真心的结合会有任何障碍,爱算不得真爱,若是一看见人家改变便转舵,或是一看见人家转弯便离开。我这话若说错,并被证明不确,就算我没写诗,也没人真爱过。

  7、也要在心里存着感激,感谢他给了你一分记忆。

  8、爱情也好,生命也好,它的根在于*。寻找生命,应该去寻找心中的*,让生命达到*的境界。

  9、相逢,不是恨晚,便是恨早。

  10、人间感情的事情总是那么的曲折离奇,真爱总是要走过那么崎岖的道路才会有结果,而有时连一个结果都没有。人生往往会因为一个选择而改变命运。爱情是一条怎样的道路,有人为它哭,为它笑,甚至为它付出一生的时间去等待,付出自己的生命去保护。

  11、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忘掉岁月,忘掉痛苦,忘掉你的坏,我们永不永不说再见。

  12、我从前所写的诗都是在撒谎,包括那些“爱你到极点在内”,可是那时候我的确无法想象,白热的火还发得出更大光辉。爱是婴儿,难道我不可以这样讲?去促使在生长中的羽毛丰满。

  13、只想找一个人在我失意时,可以承受我眼泪,在我快乐是,可以让我咬一口肩膀。

  14、兴许恋情只是由于寂寞。须要找一个人来爱。即便不任何终局。

  15、在蓦然回首的刹那,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

  16、二道茶,恰到好处,醇厚浓郁,回味无穷,让你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如同爱的热恋。三道茶,虽然味道已淡,但那一缕淡淡的茶香,依然沁人心脾,如同爱入婚姻。四道茶,当双方白发苍苍之时,淡了又淡,清淡如水,如同爱的长久。也是爱的最高境界了。再也不会轻抛,再也不会重泡。所以爱是一杯茶,一杯回味无穷的茶,让你一杯一杯慢慢地去品尝!

  17、有些人其实真不懂什么叫爱情,所以无从谈起。

  18、缘起缘灭,缘浓缘淡,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我们能做到的,是在因缘际会的时侯好好的珍惜那短暂的时光。

  19、可不曾想过那么多的山盟海誓,却在现实之中会那么地不勘一击:有多少的爱,结束在无奈风俗之中。有多少的爱,结束在无心维护之中。有多少的爱,结束在无力珍惜之中。

  20、树高千丈,落叶归根。生命的叶子,仍然要归与生命的泥土。爱情也是生命的一部分,他的根仍然在生命的泥土里。去寻找生命的"泥土,才是生命的本源。

  21、爱情是彼此心有所属,只须小小的细节就能察觉他们是否彼此相爱。

  22、原来,路,没有错的,错的只是选择。爱,没有错的,错的只是缘分。自己要相信,无论何地,一路风景总无限,无论何时,我们的年华总会盛开,无论何时何地,我们的爱情会永久。相信自己的心。

  23、最厉害的病毒,是爱和谎言。

  24、感情本来就是很难说清楚的事,要是说得清楚,那就不叫感情了!

  25、有一种缘分是天注定的,泪水也一样。我不知道樱花能开多久?值不值的追求,但我知道我们的友情会像恒星般永恒,值得我用一生去等候!

  26、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

  27、过去只是过去,就像天台飞过的鸽子。它们飞回来时不会将坏心情带回来的。我们都是社会的一颗棋子,但我想做那颗快乐的棋子。

  28、大部分的爱情动力是情欲,而维护爱情则是责任,于是爱情在恰当时候被转化成亲情,爱情消失了。因为爱情没有本质,它被转化了。有的人相信爱情,于是离婚了,或继续找爱情去了。有人相信永恒的爱情,要过千山万水找到永恒的爱情,其实,那是自我折腾。

  29、忘掉岁月,忘掉苦楚,忘掉你的坏,咱们永不永不说再见。

  30、爱一个人却总要伤一个人的心,有的人还不懂的去爱,爱情却已经来临,等到学会怎样去爱的时候,爱情却已经悄然的离去。人间的情爱为什么总是这样的如鬼神般的莫测?

缘的句子3

  1.有缘千里来相会,三笑突然当一痴。

  2.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种幸福;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悲伤;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声叹息;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无奈。回忆的花瓣掠过心湖,泛起片片涟漪,爱不是千言万语,也不是朝朝暮暮,爱是每当午夜梦醒时,发现内心牵挂的依然是远方的你。经典语句

  3. 缘分有时真的很神奇,在冥冥中便无声无息的注就了一切莫名奇妙的开始、光怪陆离的发生,始料不及的结束。

  4. 缘分拒绝功利。它在友谊上表现为真情,在爱情上表现为青纯。

  5. 世事如棋,人海茫茫,人与人之间能够相遇相知,或是相亲相爱,是必然,也是偶然。冥冥之中,自有一种说法或叫缘分的东西。

  6. 人生就是一个圆,从终点回到起点,能有幸一直陪伴到尽头的人是有缘的。从不相信爱无法相伴,也把相信离开是爱的表现。

  7. 缘是什么,缘是一次机遇的把握或流失,是人际间的分分合合,是生活中演绎出的许多恩恩怨怨,也是似是而非的因果关系。

  8. 我们的爱情,像你路过的风景,一直在进行,脚步却从来不会为我而停。给你的爱一直很安静,来交换你偶尔给的关心。以为自己要的是曾经,却发现爱一定要有回音。原来缘分是用来说明你不爱我这件事情……

  9. 有些失去是注定,有些缘分是永远不会有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了一个人就一定要珍惜,不要等到伤害的时候才去乞求原谅,不要等到失去的时候才去挽回。如果我不小心流下一滴泪水,那是因为我不愿意忘记你是谁。

  10. 缘分是今世的擦肩而过。缘分是前世不变的誓言,缘分是今生痛苦的约定。缘分是一次机遇的把握,缘分是一种爱慕的流逝。

  11. 缘分是前世修来的,是五百次回眸的执着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是千年不变的守候才有了今生的默默相守。

  12. 一切源自于地球的地心吸力,宇宙间的万物引力,再加上乾坤两极的或然比例,简称缘分。

  13.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手难牵。万事皆缘随遇而安。

  14. 在茫茫人海中,如之不期而遇,这便是缘分。

  15. 如果今生我们有缘,让我们紧紧的相拥,轻轻地依偎,笨笨地相爱,永远在一起。

  16. 如果今生我们有缘,让我们轻轻的相爱,静静地思念,相爱永不变,思念永相随。

  17. 人是随缘来到世上的,从你诞生的那一天起,谁是你的父母,谁是你的兄弟,这种亲缘,是先天注定的,也是无法选择的。至于后来,你的老师和同学,你的邻居和同事,走马灯一样地在你眼前流动,那也是缘。

  18. 一直在等一个人,一个懂得珍惜缘分的人,一个愿和我牵手相伴到老的人,一个跟我一样相信世间有真爱的人;一直在等一个人,一个关心我在意我的人,一个懂得包容体谅我的人,一个也许并不完美但懂得珍惜我的人;一直在等一个人,一个与我相亲相爱的人,一个我们相互都喜欢的人。

  19. 不要为那些不愿在你身上花费时间的人而浪费你的时间。

  20. 不要着急,最好的总会在最不经意的时候出现。

  21. 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22. 缘起缘灭,缘浓缘淡,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我们能做到的,是在因缘际会的时侯好好的珍惜那短暂的时光。

  23. 爱情正是一个将一对陌生人变成情侣,又将一对情侣变成陌生人的游戏。

  24. 岁月流逝,容颜苍老,永恒的誓言在时间的湍流中雕琢,看着那曾经百年修来的缘分,似一张纸钱,在昏黄的火焰中销蚀,我们不无感慨:红颜苍老待谁归

  25. 人际间的缘分,是在生活中邂逅,又在生活中流失。有些人与你,也曾心心相印,也曾相携相扶,后来随着空间的阻隔和时间的流逝,那缘分也就由浓而淡,由淡而终至于无了。

  26. 让我们都把握好手心里的情谊,珍惜好现在。有时想想,人的一生,仅仅是一颗流星,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是短短的一瞬,划过那么窄窄的一道痕迹,然后,变得无影无踪,消失于无边的尘埃中。因此,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把握好缘分,珍惜好真挚的情谊呢。

  27. 你可以选择,但十之八九也是随缘而聚,随缘而散。有的你把握了,成了你的好朋友或情人,但更多的却只能与你擦肩而过,很快就走出了你的视野,成为路人。

  28. 不要去恨你爱过的人,不要去问分手谁比较痛,在一起是缘分,可是爱也会变冷,爱的背后不是恨,而是遗忘和宽容。不可以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不可以做仇人,因为彼此深爱过。

  29. 缘分就像一场魔法雨,能把最好的和最坏的都给你。伸手去接时,它在掌心里,有可能是一粒钻石,一颗水晶,或者根本就是一滴雨、一块冰,它可以什么都是,什么都不是。

  30. 爱的初期:是一种缘分,窃窃的喜悦在彼此的心间。爱的热恋期:轰轰烈烈的爱火开始燃烧,演绎着柏拉图式的爱情。爱的*淡期:爱情演变为一种习惯,彼此相互的依赖。爱情的危险期:爱情最经不起折腾,折腾淡化曾经的缘分,破坏已成的习惯。爱的终结期:经不起考验的爱情变成了悲情。


书缘的作文10篇(扩展9)

——我与书的不解之缘作文400字

我与书的不解之缘作文400字1

  书,是我的朋友,书,是我的启蒙老师,书,更是我的精神食粮,我从小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幼年时,每晚入睡前,《365夜故事》和《格林童话》便成了我的伴侣,渐渐的,我对这些故事有了一些体会,我时常为丑小鸭变成白天鹅而高兴,对卖火柴的小女孩充满了怜悯,为白雪公主有这样七个朋友而开心,也曾梦想和灰姑娘一样变成美丽高贵的公主,慢慢地我能自己读故事了,入学后,我认识了不少字,便不再满足于这些满是图画的小人书。

  一天,我无意中在少儿频道看到了动画片《淘气包马小跳》,这个动画深深地吸引了我,只可惜一天播两集,后来我才知道这是杨红樱阿姨写得一套书,我便央求爸爸妈妈给我买一套,妈妈怕我不喜欢读,就先给我买了3本,谁知,我书一到手就乐不思蜀了,一直看书,不再看电视了,再后来,我又迷上了杨红樱阿姨的《笑猫日记》。

  现在,我已经能够读名著了,像外国名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居里夫人传》,*的《唐诗三百首》、《史记》,还有四大名著我都已经看过了,因此我知道了许多的中外名人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书,它令我着迷,它陪我长大,让我了解古代历史,让我开拓视野,让我沉浸在另一个世界里,书,可以用来消遣,可以用来做知己,更可以来学习,书是我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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