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招生章程1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二批次。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请参照生源省招生办公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招生章程3篇,供大家参考。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招生章程1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二批次。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请参照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
第十六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的计划等问题。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招生章程2
第二十九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招生章程3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纪委审计监察室
联系人:何老师
监督电话:0756-3622718
传真:0756-3622718
电子邮箱:jianchashi@zhbit.com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56-3622966
传真:0756-3622558
电子邮箱:zhaosheng@zhbit.com
学校网址:http://.zhbit.com
招生网址:http:// zhaosheng.zhbit.com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招生章程3篇扩展阅读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招生章程3篇(扩展1)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5篇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全国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良,特长突出,身心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A.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包括:*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B.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者,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初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C.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者;
D.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E.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信息安全攻防对抗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具备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及学科特长;或具有文学、语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具有较强的培养潜能者(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符合A、B、C申请条件的获奖者,以*科学技术协会公示名单为准。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办学定位和学科特色,确定《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申请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在2017年3月20日—31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上传材料包括:
1.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或其它证明申请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材料。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4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通知时间确认参加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在我校规定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综合素质测试将于2017年6月10日—11日在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仅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因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与其他考生测试及认定方式不同,故同时符合申请条件A和其他申请条件的考生,只能自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我校并参加相应选拔测试及认定。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5
1.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经我校认定后,可获得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降60分录取,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特别优秀的最多可降至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
2.符合申请条件B、C、D或E的考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经我校认定后,可获得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降40分、30分或20分录取,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
3.浙江省获得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政策为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上海市获得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政策为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特别优秀的可降至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浙江省、上海市合格考生认定专业对应高考选考科目见附件。
4.认定考生的具体优惠分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为准。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另行折算优惠分值。认定考生应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我校确定的认定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专业志愿,并须服从专业调剂,方可享受我校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招生章程3篇(扩展2)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3篇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1
学校坐落在美丽的珠海市唐家湾,京港澳高速公路、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从学校的东北两侧通过,学校东门面对广珠城轨唐家湾站,50分钟往返珠海与广州,交通十分便利。校园内20万*方米的人工湖波光涟漪,绿化环境达校区总面积80%以上,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浅潭碧水点缀其中,宁静、典雅,是莘莘学子学习生活的理想之地。
人才培养
学校以北京理工大学为办学主体,是其重要延伸和战略组成。下设有信息学院、计算机学院、工业自动化学院、航空学院、材料与环境学院、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民商法律学院、外国语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数理与土木工程学院、布莱恩特学院、中美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3个专业学院,现有统招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6774人,毕业生35150人。
学校传承北京理工大学的延安精神和教育理念,抓住机遇,开拓进取,找准定位,逐步形成了目标明确、专业多样、特色凸显、师资到位、设施齐备、制度健全的`教育教学体系,实现了快速、跨越式发展。
学校秉承“德以明理、学以精工”的校训,形成了“勤奋、务实”的学风和“严谨、诚信”的校风,培养志向高远、基础扎实、体魄强健、心境恬美,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学校在继承北京理工大学的品牌学科专业优势的基础上,根据广东省尤其是珠三角地区产业结构特点,设置优势和特色专业,体现专业的应用性、创新性和复合性。目前,学校设置53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
师资队伍
学校的师资队伍以北京理工大学为依托,海纳百川,广聚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8.5%。目前已形成以校本部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核心,以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为主力,以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教师为支撑的较科学、合理的师资队伍。
办学条件
学校已建成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宿舍和学生食堂等教学和配套设施50万余*方米。教学设施完备,技术先进,已建成信息、计算机、机械、化工、材料、艺术、设计等51个实验室(中心)。体育运动场地10万余*方米。2013年9月,学校投资4000多万建成的工程训练中心投入使用,工程训练中心占地面积约6800*方米,总建筑面积达10000*方米,其中包括价值2000万的实验设备,是目前珠海市同类型院校中规模最大的工程训练中心,于广东省内亦属先进行列。
学校以校园网络为基础,从教学环境、教学资源到教学科研管理全部活动实现了信息化。学校还成立了大学生事务中心,其规模及运行模式在广东省内属首创,服务项目包括收费充值、学生资助、教务管理、后勤管理、户籍管理、社团服务、商业保险、网络与卡务、失物招领等36项业务。
荣誉事迹
2005年,学校高质量、一次性通过教育部专项检查。教育部专家组高度评价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是名校办学的典范。
2006年,学校以全国影响力排名第4、活跃度排名第7的成绩入选“网络*·消费品牌活跃度及影响力独立院校10强”;2008年,学校以全国排名第7的成绩入选*校友会网、《大学》杂志和21世纪人才报发布《2008*民办高校评价研究报告》的“2008*独立学院排行榜10强”;2010年7月,学校从全国322所独立学院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2011、2012、2013、2014连续四年学校被新华网、腾讯网、新浪网评为“十大品牌独立学院”。
2011年12月,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2011全部顺利通过评审。
2014年11月,广东省独立学院实力榜发布,我校被评为“理工科实力第一名”的“五星”院校。
2015年,学校率先进入广东省2A批次招生录取。
2016年,学校入选广东省首批普通高校本科转型试点高校。
发展愿景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以其崭新的办学模式、灵活的办学机制、丰富的办学资源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坚持注重质量、提升内涵、凝练特色、创建品牌的办学思路,立足珠海、服务广东、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办学宗旨,努力创建应用型名牌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招生章程3篇(扩展3)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简介3篇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简介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我校全称为北京理工大学,是国家公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学校。办学目标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研究型大学。本科办学地点分中关村校区和良乡校区:中关村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
第二条 为了保证北京理工大学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招生、教学、学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理工大学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财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党风监督员参加的本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八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招生、教学、学生等有关部门和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的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第九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校在该省(区、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编制。
第十二条 北京理工大学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北京理工大学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投放使用。
第十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录取时学校将对部分生源质量好的省份适量增加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十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艺术类只录取经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
第十七条 北京理工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八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理工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理工大学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各科目分数均相同时,根据其专业志愿同时录取。浙江省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上海市考生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其相关规定投档;投档分相同的考生安排专业时参考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同分投档的规则执行。我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对参加我校测试合格并经认定的考生(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艺术团、高水*运动队、艺术类等),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志愿。
第二十条 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艺术类、高水*艺术团、高水*运动队、民族预科生均依据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有关招生政策执行;港澳台侨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内地*班、新疆班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对于享受国家政策招收的高水*运动队,本科学制为五年。北京理工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第二十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英两校联合办学,非英语语种考生需谨慎填报;对其他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二十二条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测试要求:对学业水*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浙江省、上海市考生高中学业水*考试的科目按照北京理工大学向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送并公布的要求执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
第二十三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浙江省、上海市考生填报的专业需符合其体检要求,否则学校可做退档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在各省(区、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报考指南。北京理工大学新生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外语类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设计学类专业(不含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经济学、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软件工程专业前两年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后两年学费标准每人每年12000元;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6000元;其余各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徐特立英才班的学生,本科阶段学费按上述规定执行,硕士、博士阶段按国家及学校有关研究生缴费规定执行。若国家规定的学费标准变化,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保证每一位新生能够顺利报到入学。
第二十六条 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北京理工大学招生网站进行查询。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bit.edu.cn;E-mail:admission@bit.edu.cn;咨询电话:010-68913345,010-68949926。
第二十七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简介2
北京理工大学历年排名表 | |||||
年度 | 全国排名 | 省内排名 | 分类 | 分类排名 | 总分 |
2017 | 35 | 7 | 理工 | 13 | 66.06 |
2016 | 30 | 6 | 理工 | 11 | 68.72 |
2015 | 29 | 6 | 理工 | 9 | 68.80 |
2014 | 32 | 8 | 理工 | 11 | 67.33 |
2013 | 34 | 7 | 理工 | 11 | 65.77 |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招生章程3篇(扩展4)
——东华理工大学招生章程3篇
东华理工大学招生章程1
第四条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下达招生计划,学校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对跨省计划作适当调整;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衡。
东华理工大学招生章程2
第六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公*、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第七条学校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我校英语专业(本科)的考生,原则上需通过英语口试,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第八条学校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批次进行,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投档分数、志愿顺序分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江苏省: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分专业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上海市、浙江省录取办法均按相关省市文件要求执行。
3.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设置专业校考省份,其专业成绩使用我校专业校考成绩:
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的考生中,不分文理科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100×40%]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美术类专业总分200分,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总分各100分。当综合分相同时,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当综合分和专业成绩均相同时,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当生源不足时,其专业成绩可参考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
(2)非设置专业校考省份,其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
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的考生中,不分文理科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100×40%]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当综合分相同时,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当综合分和专业成绩均相同时,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3)若生源省级高招办有其他要求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4.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5. 艺术、体育类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专业复查,如发现复查成绩与原专业测试成绩差异较大,经调查核实,认定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6.若生源省级高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学校认可各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条录取结果及时在我校网上(.ecut.edu.cn)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东华理工大学招生章程3
第十三条 我校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合作高职院校为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物流管理)。我校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教学质量全过程监督等,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日常教*行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学生在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就读。
第十四条 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属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学生为我校学籍。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与本校相同专业学生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招生章程3篇(扩展5)
——北京理工大学的自荐信3篇
北京理工大学的自荐信1
尊敬的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负责领导:
您好!
我是陕西省西安市西安中学高三学生***。我希望通过贵校的自主招生来实现我在北京理工大学学习的梦想,感谢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审阅我的申请材料。
我是个乐观向上的年轻人。热爱生活,逆境也不畏惧,对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我坚信,我的努力会让我达到成功的梦想。我喜欢感受快乐,我希望把快乐传递给我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为强者欢呼,为弱者流泪,我相信送人玫瑰手留余香。我用自己的真诚,博得良好的同学缘,老师们也都对我非常认可,这多来自我单纯、直率、热情的性格。
我热爱生活,始终对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上,我享受着春花的美丽,秋月的温馨,夏雨的激情,冬雪的坚韧。我喜欢感受快乐,我希望把快乐传递给我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为强者欢呼,为弱者流泪,我相信送人玫瑰手留余香。我在班上有很好的同学缘不只是由于我的班干部职务,更来自我单纯、直率、热情的性格。我会常常不厌其烦地给同学讲一道已经讲过多少遍的数学题,我会郑重其事地给同学公开我学习英语的最佳诀窍,我会在学习之余和同学一起去图书馆遨游于知识的海洋里,一起去ktv陶醉在美妙的旋律中。
一流的心态造就一流的人生,理想的大学铸就祖国的未来。我坚信,选择我是您的明智。我会让北京理工大学以我为荣,我会让祖*亲露出欣慰的笑脸。因为未来会有一个出色的科学家董婷婷在北京理工诞生。那时,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就是伯乐,您就是共和国的功臣!你的选择不会错,我的未来不是梦!
我郑重地向北京理工大学的各位英明决策的领导推荐自己,一个卓越的具有非凡潜能的董婷婷在向您招手。她会让您看到北京理工大学美好的未来,她会让北京理工大学校园焕发青春的风采,更会让北京理工大学展示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新一代。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招生章程3篇(扩展6)
——北京理工大学录取分数线「文理分数线」3篇
北京理工大学录取分数线「文理分数线」1
年份 | 省份 | 批次 | 科类 |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投档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选测等级 | 计划 性质 |
2016 | 河南 | 本科一批 | 文科 | 1490 | 北京理工大学 | 591 | |||
2016 | 河南 | 本科一批 | 理科 | 1490 | 北京理工大学 | 640 | |||
2016 | 河南 | 本科一批 | 理科 | 1490 | 北京理工大学(较高收费) | 616 | |||
2016 | 广东 | 本科一批 | 理科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学 | 595 | 7801 | ||
2016 | 广东 | 本科一批 | 文科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学 | 567 | 2365 | ||
2016 | 黑龙江 | 本科提前批 | 理工 | 1073 | 北京理工大学 | 554 | |||
2016 | 黑龙江 |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 | 理工 | 1073 | 北京理工大学 | 622 | |||
2016 | 黑龙江 | 本科一批A段 | 文史 | 1073 | 北京理工大学 | 578.1061322 | |||
2016 | 黑龙江 | 本科一批A段 | 理工 | 1073 | 北京理工大学 | 632.1321243 | |||
2016 | 黑龙江 | 本科一批A段 | 理工 | 1092 | 北京理工大学 | 613.1361292 | |||
2016 | 海南 | 本科一批 | 文史 | 7 | 北京理工大学 | 770 | |||
2016 | 海南 | 本科一批 | 理工 | 7 | 北京理工大学 | 752 | |||
2016 | 上海 | 本科普通批 | 文科 | 202 | 北京理工大学 | 469 | 需面试后投档 | 统招 | |
2016 | 上海 | 本科普通批 | 理科 | 202 | 北京理工大学 | 479 | 统招 | ||
2016 | 江西 | 本科提前批 | 理工 | 1023 | 北京理工大学★ | 595 | 统招 | ||
2016 | 江西 | 本科提前批 | 理工 | 1023 | 北京理工大学★ | 597 | 6028 | 统招 | |
2016 | 江西 | 国家专项 | 理工 | 1023 | 北京理工大学★ | 616 | 3000 | 统招 | |
2016 | 江西 | 本科一批 | 文史 | 1023 | 北京理工大学★ | 577 | 822 | ||
2016 | 江西 | 本科一批 | 理工 | 1023 | 北京理工大学★ | 617 | 2873 | ||
2016 | 北京 | 本科一批 | 理科 | 1048 | 北京理工大学 | 654 | |||
2016 | 北京 | 本科一批 | 理科 | 7107 | 北京理工大学(中外合作专业) | 636 | |||
2016 | 北京 | 本科一批 | 文科 | 1048 | 北京理工大学 | 640 | |||
2016 | 广西 | 本科一批 | 文科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学 | 596 | |||
2016 | 广西 | 专项计划 | 文科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学 | ||||
2016 | 广西 | 本科一批预科 | 文科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学 | ||||
2016 | 广西 | 本科一批 | 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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