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销售代理通用版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本电视广告代理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鉴于: 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甲方买断年月日至 年月日乙方《新闻视点》节目前分钟广告时段,即每天:;:;:;乙方节目播出时间前分钟(星期:;:星期:除外),就双方的合作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合作合同书,合同如下: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资万元买断乙方分钟广告时段(经乙方确认,可有%物品抵付)。
2、甲方为乙方指定时段的广告总代理,在业务中应非常珍视及维护乙方之社会声誉,并承担所有对外合同的法律责任。
3、甲方为乙方代理的广告业务,须遵循乙方制定的统一广告价位,折让比例超出%须经乙方同意方可签约。
4、甲方承揽的广告必须在播出前天交乙方摄制,在播出前一天交乙方审查并安排播出,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甲方承揽之广告的摄制、播出,对普通拍摄及一般广告制作收费标准为:秒以内(不含秒)收费元,秒以内(含秒)收费元,三维动画另行收费。
2、为甲方提供广告总代理委托书及甲方展开工作及拓展业各所需的文件资料。
3、乙方按照广告有关规定审查广告,凡违反有关规定乙方有权不予播出,由于乙方审查原因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甲方分六次付款给乙方,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一次性首次支付万元,余额每月支付一次,每次万元,每单月日前付款。
2、甲方所有广告收费,均出据甲方发票,乙方只负责开据万元的广告代理费发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以上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乙方买断广告时段费,否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停播甲方买断时段的所有广告,由此产生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2、乙方不能因甲方盈利而收回广告时段,也不能因甲方经营亏损而将广告时段卖给他人,否则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甲方不能转手拍卖给
第三方经营本广告时段,否则乙方将对甲方处以广告买断费万元的%的罚款。
第五条 其他事宜
1、双方签约后,乙方给甲方个月时间作为启动时间,此间如有零星广告,乙方除收取广告摄制费外,播出费只收取%,其余归甲方。
2、如因乙方节目调整战机构管理机制变动,乙方应提前个月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办法。如节目经台主管领导批准临时变动,则广告也应服从变动。
第六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工商广告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电视台;
(2) 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八条 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电视广告代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
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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