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辆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项目部
因甲方施工或工作需要不定期的租用乙方特种车辆,为明确和规范在租用期间甲、乙双方的权益及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租用乙方车辆时,乙方应自愿将甲方所需车辆按甲方约定时间、地点租用给甲方使用。租用期间乙方车辆及设备由甲方安排调度,驾驶及操作由乙方持有有证合格人员完成。
二、租金结算按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各种特种车辆租用价格计算。若因市场价格变动,双方另行协商适当的租用价格。车辆租用完毕,甲、乙双方共同据实按月结算(附件:出车计时结算清单,由甲方批准的特种车辆使用申请单),甲方凭乙方出具的有效票据及有效附件付清租金。
三、车辆使用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有效的证件(包括有效驾驶证、行驶证、特殊操作证及车辆参保证明)。
四、租用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负责人或有权担任指挥工作的人员指挥,因不服从甲方指挥而发生的人身事故,甲方的设备设施损坏及乙方的设备设施损坏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安全和经济责任。
五、因非不可抗力因素迟到和租用期间车辆发生故障而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六、租用期间,甲方人员应积极配合乙方,接受乙方正确安排意见,遵守相关安全规程规定,布置好现场安全措施,提供现场安全作业条件。否则,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全部由甲方自己承担。
七、如发生由乙方安全负责范围事故,积分有权暂扣乙方车辆及设备,待乙方完成全部损失费用后退还乙方。
八、本协议有效期自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