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样书
转让方: (以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受让方: (以下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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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甲方为 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投资人,愿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 %)转让给乙方,且乙方愿意自甲方处受让该股权。为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在此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人民币 万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乙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承担相应责任、义务。
第二条 转让价格
甲方同意将持有的 %公司股权以人民币 万元转让给乙方。转让股权交割期限方式:在工商局营业执照变更后三个月之内以货币方式交割完毕。
第三条 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投资人已履行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和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作为公司投资人履行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由于协议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协议双方的过失,则根据各方的违约程度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通知
根据本协议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通讯、诉讼或其他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并可用传真发出(但必须在尽快时间内将其副本邮寄给收件人)本协议的地址或任何一方以书面通知的传真号码及地址。
第七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把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在北京签署,一式三份。
2、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权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以下无正文,附签字/盖章页)
(此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