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协议
赡养老人协议
被赡养人一:
被赡养人二:
赡养人一:
赡养人二:
赡养人三:
赡养人四: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一自愿与赡养人一共同生活。
2.被赡养人一的生活费用: 每年负担 元,每年12月、6月2次付清。
3.被赡养人二自愿与 共同生活。
4.被赡养人二的生活费用: 每年负担 元,每年12月、6月2次付清。
二、特殊情形处理
被赡养人一、二如有疾病、生病等较大花费的,由 共同分担,在第一千零四十条约定的费用之外另行支付。
三、附则
1.本协议经赡养人签署后即生效。
2.赡养人不执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5.本协议一式 份,赡养人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被赡养人(签字):
赡养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