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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档案管理经验做法(14篇)

时间:2022-11-19 15:20:03 来源:网友投稿

纪检监察档案管理经验做法(14篇)纪检监察档案管理经验做法  浅谈纪检监察档案管理工作  摘要:纪检监察档案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新时期开展纪检监察档案管理有助于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监察档案管理经验做法(14篇),供大家参考。

纪检监察档案管理经验做法(14篇)

篇一:纪检监察档案管理经验做法

  浅谈纪检监察档案管理工作

  摘要:纪检监察档案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新时期开展纪检监察档案管理有助于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效率。基于此,本文概述了纪检监察档案,阐述了纪检监察档案的主要特征,对加强纪检监察档案管理工作的措施进行了探讨分析。

  关键词:纪检监察档案;特征;管理工作;措施纪检监察档案是真实记录和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已处理完毕,按归档制度要求通过收集、整理、组卷形成的具有一定价值并进行集中保管的各种不同载体的卷宗材料。因此为了提升纪检监察档案管理水平,以下就纪检监察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探讨分析。一、纪检监察档案的概述纪检监察档案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活动的有效载体,客观现实的体现着具体工作成果,包括本机关的会议、执纪审查、执纪审理、信访、巡察、案件管理、党务、组织人事等方面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根据档案产生的性质不同,可以将纪检监察档案分为文书档案和案件档案。其中,文书档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产生的,是一般性文件或者通用文件,如会议纪要、通知、通告、决定、命令等公文,它真实的反映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日常工作。纪检监察机关的文书档案的产生以及整理、保管方法,与其他机关的文书档案的管理方法没有太大的区别;案件档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进行纪检工作的过程中,产生于违纪案件(即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章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进行组织或者党员检查、受理党员相关案件)中,有保留价值或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资料。它主要包括审理、检查以及信访等方面的案件。它为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相关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处理模板,为一些案件的复审提供了前期材料。二、纪检监察档案的主要特征1、专业性特征。纪检监察档案的专业性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纪检监察档案反映的是案件的处理过程,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活动。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为:受理对官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同时,对官员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求证等;其次,纪检监察档案记录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案件的程序。处理案件的程序,一般先根据检举线索进行暗中调查取证,当确认该官员违纪行为属实时,就进行立案调查,之后通过调查报告来阐述官员的违纪行为。当官员违纪现象严重且对国家造成严重损失时,移交相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在纪检监察档案中,必须体现案件过程;最后,纪检监察档案拥有一定的法律效力。2、政治性特征。这是由纪检机关的工作性质以及特点决定的。纪检机关主要从事全国的监察工作,对政府各部门以及公务员实施监督、检查,对违纪部门或者人员执行纪律,促使政府官员能够廉政守法,依法办事。纪检监察档案充分反映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内容,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真实记录,所以,纪检监察档案的政治性较强。3、保密性特征。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于检举人以及控告人的资料进行保密。首先,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取证时,大多数情况下,群众的配合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注意对举报人资料的保密,很容易给举报人的生命造成威胁。因此,必须严格保密检举人、控告人的资料,如姓名、住址等。其次,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其搜查的资料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资料都必须进行保密,防止内部泄密或者被调查官员的干扰等现象

  的发生,以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纪检监察档案中涉及到检举人、控告人的资料以及案件的办理过程,所以纪检监察档案有很强的保密性。

  三、加强纪检监察档案管理工作的措施1、增强档案意识和责任意识。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纪检监察档案纳入全委

  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方面组织全委人员学习《档案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增强全委工作人员的档案工作责任意识,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另一方面要配齐配强档案工作人员,形成较为健全的纪检监察档案工作组织网络,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使档案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更好地服务全委的中心工作。

  2、加大硬件投入,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水平。纪检监察机关领导需重视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加大人、财、物等方面投入,全面完善档案设施建设,抽出专门经费,购置相关设备,为档案的规范管理提供必要的硬件条件,充分应用信息技术为档案管理插上科技的翅膀,由原来的传统管理模式逐步向现代信息技术等方面发展,为今后实现档案资源的共享利用打下基础。

  3、坚持集中统一管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收、管,用”等环节,三个环节相互联系,要建立档案的收、管、用三个环节相互协调的制度,收集环节上要做到定期收集且材料齐全完整,管理环节要避免多室分散保管,利用环节要加强研究和分析,真正发挥档案工作的服务主业工作的作用。在具体的工作中,要明确立卷归档、装订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责任追究等每一个流程,建立了《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档案保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档案室设备管理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使纪检档案管理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4、建立完善的现代档案信息化管理模式。在推进纪检监察档案信息化管理的过程,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所带来的价值,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模式。一要建立适应信息化档案管理制度,在档案的收、管、用环节建立相应的制度,细化档案的整理、分类、信息整合,将已有的档案资源进行综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准确性、便捷性。二是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纪检监察档案不同于普通档案,可能会包含一些案件的证据、办理过程等涉密信息,因此档案在入库后要确保档案的安全性,档案在检索使用时要限定范围,对到达保管时间的,要进行销毁,确保档案库空间的有效利用。

  5、提高纪检监察档案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想让档案管理做的越来越好,档案管理人员的能力必须有所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可以保证工作的更好进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能力培训,包括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能力,综合运用计算机的能力,文件分类以及快速查找的能力,搜索以及分析研判能力等多方面综合技能,确保档案管理人员拥有专业的业务技能。同时,鼓励他们不断更新知识,强化参与意识、服务意识,多方面分析数据,积极挖掘档案中潜在的利用价值,力求把自己的工作做的更好。

篇二:纪检监察档案管理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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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国家档案局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1998年7月1日发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工作有关规定,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查处各种违纪案件工作中形成并处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经过整理立卷系统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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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纪检监察案件材料。

  第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应重视机关档案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以便更好地对案件档案、机关文书档案及其他门类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加强指导与监督,以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提供利用,为国家积累史料。

  第四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局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下,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领导与指导;省以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工作由本机关办公厅(室)主管,在业务上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案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

  第五条案件材料分为检查(调查)类、审理类和信访类。

  第六条案件材料实行案件承办部门立卷制度,做到谁办案谁立卷,案结卷成。

  第七条案件承办人员应从受理办案开始,注意收集办案全过程形成的材料,结案后及时整理。案件材料若有遗漏或缺损,应附说明。

  案件材料以案件为单位整理立卷。两个以上单位合办的案件,主办单位保存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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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办单位保存复制件或打印件。第八条案件材料的归档范围:1、办案依据材料:检举、揭发、申诉材料,领导批示,会议决定。2、初步核实材料、立案报告。3、转办的文字材料。4、办案计划或调查方案。5、调查报告和证明材料。6、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7、批复材料: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等。8、正式文件的印件、签发稿及主要领导修改的重要文稿。9、审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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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与当事人见面材料。11、结案报告。12、与案件有关的通报、报道。13、与案件有关的声像材料等。第九条案卷材料组合排列应遵循以下原则:1、卷内材料原则上应按照实际办案程序依次排列。2、可根据案件材料的多少,一案一卷或一案数卷。3、证据材料,可按材料所反映的问题或材料的名称等特征分类,每一类再按时间顺序排列。可按照证据材料的重要程度,将主要证据材料排列在前,旁证材料排列在后。具体排列方法见《附件一:案件档案卷内排列顺序》。第十条案卷应有案卷封皮、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封皮、卷内目录所填内容应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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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内材料相符,并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规范。

  装订的案卷必须依次编写页号。卷内文件无论单面或双面,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

  备考表应填写卷内需要说明的情况及立卷人和检查人的姓名及立卷日期。

  对装订线外有字迹的文件材料或破损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卷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小字条等,要进行加边和托裱;对过大的纸张,要折叠;对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要拆除。文件材料不允许有圆珠笔、铅笔、复写字迹及热敏纸。

  第十一条归档的案件材料不论办案时间长短,均应在结案年度归档。案件承办部门应将当年结案后整理完毕的案卷,在次年第二季度移交档案部门。

  第十二条归档的案卷应做到归档文件齐全完整,分类科学;卷内文件排列有序,保持联系;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保管期限划分准确;装订不掉页不压字。

  第十三条归档时由立卷单位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两份。一份随卷交档案部门,一份留立卷部门备查。

  第三章案件档案的接收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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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机关档案部门要做好案件档案的接收工作。按照案件材料立卷和归档的要求,检查案卷质量,接收符合要求的案卷。第十五条接收案卷时,要逐卷清点并履行交接手续。第十六条档案部门应将案件档案作为全宗档案的一类进行排列和整理。案件档案可按年度——组织机构或年度——问题(检查、调查)案件、审理案件、信访案件)的方法进行分类。排列方法应保持一致性,不可随意改动。第十七条在分类、排列的基础上编制案卷目录等检索工具,为档案的利用创造必要的条件,同时应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

  第四章案件档案的统计和鉴定第十八条档案部门应建立案件档案统计制度。对案件档案收进、移出、利用、销毁等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登记、统计,并定期将库存档案的数量、利用情况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档案工作部门。第十九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定期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案件档案进行鉴定。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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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在机关办公厅(室)主管领导的主持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逐卷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条对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案件档案应登记造册,经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销毁。监销人、经办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严禁将待销毁的档案出卖或转移给任何部门和个人。

  销毁报告及销毁清册应归入全宗卷保存。

  第五章案件档案的借阅

  第二十一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须建立案件档案的借阅制度,便于档案的利用,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失密。

  第二十二条纪检监察机关内部需要调阅案件档案,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外单位查阅案件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证件,并报本机关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查阅。

  第二十四条借阅案件档案,不得涂改、损毁、丢失、伪造。如有上述行为,依照《档案法》有关条款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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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经批准抄录、复印的案件档案材料,由档案部门核对无误后,加盖“档案证明专用章”,可与档案原件同效。

  第六章案件档案的保管和移交

  第二十六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创造条件设置档案库房,保管案件档案,要配置必要的设备和设施,不断改善库房的保管条件,并逐步采用先进设备,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门窗严密。库房内应保持适当的温湿度,并备有防盗、防火、防光、防有害物等安全设施。库房内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第二十七条对于破损、虫蛀、变质、字迹褪色的档案要及时采取措施并进行修复。

  第二十八条随案件材料立卷归档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声像档案及实物档案,应标注制作时间、年代、文字说明、承办单位、制作人、案卷互见号,并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要求单独存放。

  第二十九条案件档案应随同纪检监察机关的其他档案一起,按期向同级国家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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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档案馆移交。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第三十一条各级党政机关的派驻或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可参照本办法。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案件档案卷内排列顺序

  一、检查(调查)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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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办、协办案件1、办案依据:上级的批件,信访简报,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批示、会议决定。2、初步核实报告。3、立案报告。4、调查方案或办案计划。5、证明材料。6、调查报告。7、错误事实见面材料。8、案件进展情况报告及简报。9、调查过程中的往来文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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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本级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11、本级下达的批复: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等。12、下级对本级批复的执行情况的报告。13、承办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结案意见。14、对案件的通报、报道、反映等材料。(二)转办、过问要结果案件1、办案依据: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批示。2、批转(过问、催办)下级或有关单位办理的函件及底稿(电话记录稿)。3、下级或有关单位上报的案件查处情况报告(主件及附件)。4、承办部门对下级案件查处结果的意见。5、承办部门的结案报告及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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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核实了解的案件1、办案依据: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批示。2、调查证明材料。3、核实情况报告。4、承办部门的结案归档意见及领导批示。二、审理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一)审批案件1、下级报送或本机关移送的案件处理待审批材料:(1)下级党组织或行政部门对案件的审查意见及请示;(2)调查报告及主要证据材料;(3)本人所在基层党组织或行政部门的处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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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人检查、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及基层组织对本人意见的说明。2、审理报告。3、与本人的谈话记录或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材料。4、本级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5、本级报上级审批的请示。6、上级的批复。7、本级下达的批复: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等。8、下级执行批复情况的报告。9、对案件的通报、报道、反映等材料。(二)备案案件1、下级报送的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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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下级对案件处理的批复;(2)调查报告及主要证据材料;(3)基层党组织或行政部门的处分决定;(4)本人检查、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及基层组织对本人意见的说明。2、本级备案报告及领导批示。三、信访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一)办案依据:检举、揭发、控告、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批示。(二)批转下级或有关单位办理的函及底稿。(三)下级或有关单位上报的案件查处结果情况报告(主件及附件)。(四)承办部门的结案报告或办结意见及领导的批示。信访部门直接进行检查(调查)和处理的案件档案,卷内排列顺序可参照“检查(调查)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和“审理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进行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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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

  附件二案件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原则及对照表

  案件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原则一、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保管期限为六十年,短期保管期限为十五年。二、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根据案件的办理方式、干部管理权限、案件的查办结果以及社会、党内外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是:1、凡属在本机关权限内直接查处的大案要案及有重要影响的典型案件中形成的,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案件档案,应划为永久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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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本级机关管辖区域内有一定影响或发有通报的典型案件。(2)在审批权限内,经审理给予正式批复处理的审理类案件。(3)本级机关正式立案调查后,按审批权限需要作出正式处理的检查(调查)类案件。2、凡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案件档案,应划为长期保管。(1)本级机关正式立案调查后,不需要作出正式处理的检查(调查)类案件。(2)本级机关过问、督办或转办,经下级机关正式立案调查并作出正式处理的检查(调查)类案件。(3)按审批权限,经审理作为备案的审理类案件。(4)本级机关转办,经下级机关正式立案调查并作出正式处理的信访类案件。3、凡属在较短的时间内有利用价值的案件档案,应划为短期保管。(1)本级机关过问、督办或转办,经下级机关调查不需要作出正式处理的检查(调查)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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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级机关转办,经下级机关调查不需要作出正式处理的信访类案件。三、复查、复议的申诉案件,比照上一条所列各款的原则、方法,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四、为了维护案件档案的完整和联系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保管期限的确定,原则上以案件为单位进行。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本地区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以卷为单位进行,但案件主要案卷的保管期限应按本办法执行。案件档案保管期限对照表一、案件检查(调查)类1、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检查或复查的主办案件(1)需履行审批手续作出处理的案件永久(2)决定撤销立案的案件长期2、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单位检查或复查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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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需履行审批手续作出处理的案件永久(2)决定撤销立案的案件长期3、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有关单位检查或复查的案件(1)需履行审批手续作出处理的案件永久(2)决定撤销立案的案件长期4、纪检监察机关未正式立案对某一问题进行一般了解或核查的案件(1)管理权限以内干部的案件长期(2)非管理权限干部的案件短期5、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批转等间接手段检查或复查某一问题并报来结果的案件(1)重要的或典型的案件(包括报来的处理结果需要审理批复或向党内通报的案件)永久(2)属管理权限以内的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不需要作出审理批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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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3)属非管理权限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对案件当事人作出正式审批处理的案件长期(4)属非管理权限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对案件当事人未作出正式审批处理的案件短期二、案件审理类1、纪检监察机关审理批复本机关查处的案件永久2、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的审理批复及审理备案案件长期三、信访类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批转有关单位进行调查或了解并要求回报结果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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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属非管理权限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对案件当事人作出正式审批处理的案件长期2、属非管理权限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对案件当事人未作出正式审批处理的案件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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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纪检监察档案管理经验做法

  如何做好纪检监察领域的档案管理工作

  摘要: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国家非常重要的部分,其必须具备很高的严谨性,正是因为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特性,在进行日常工作的时候,对案件档案的管理就显得很是重要,案件档案是记载纪检监察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的重要记录,是体现相关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情况的重要文件,同时也是处理案件的重要资料。纪检监察案件档案对于国家依法治国是一项很重要的“参考值”,是国家重要案件的重要依据,可以更好的保证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性,并在案件受到质疑的时候,可以迅速的提供案件记录证据等,能更好的避免纠纷。保证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的安全性,可以为案件增强保证。下面将浅议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及保护,结合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及保护的具体过程提出建议,从而保证纪检工作的高效率和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的安全。

  关键词:纪检监察;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有效建议引言作为基层一线的公立纪检监察部门,在聚焦主责、主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同时,如何做好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也是我们必须思考与研究的课题。纪检监察案件档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查处各种违纪案件工作中形成并处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经过整理立卷系统保管的纪检监察案件材料。然而当前公立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现状却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具体表现为相关档案无人管理、管理制度不健全、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本文旨在分析问题,并提出一系列解决对策,希望可以帮助改进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工作。1高度重视检监察案件档案信息化的重要作用大数据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档案信息化是案件档案管理部门一项基本的业务,也是迈向信息化建设的必经之路。在以往的案件档案建设中,纸制档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在纪检监察办案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文字、图表及声像材料,是记录纪检监察人员研究成果与历史史实的原始资料,是最可靠的情报源和信息源。案件档案还为提高纪检监察质量提供了重要保证,通过案件档案了解过去和同期对某案件的研究情况,才能进行创新和发展。2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的有效措施2.1完善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制度和体系对于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的管理及保护,单位相关人员应该结合当下机关的改革以及当下的内部管理实际情况,对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进行相应的体制完善,使得对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的管理及保护更加的严谨规范,已达到保证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的安全以及完善。细致的来说,对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分为多个方面,归档、保存、借阅、保密及鉴定、销毁等等多个程序,这就要求在对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的移交等方面严格规范,针对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的运作流程进行每个阶段的细致的保护以及规定,有针对性的完善资料管理体系。2.2完善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制度和体系对于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的管理及保护,单位相关人员应该结合当下机关的改革以及当下的内部管理实际情况,对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进行相应的体制完善,使得对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的管理及保护更加的严谨规范,已达到保证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的安全以及完善。细致的来说,对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分为多个方面,归档、保存、借阅、保密及鉴定、销毁等等多个程序,这就要求在对纪检监察案

  件档案的移交等方面严格规范,针对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的运作流程进行每个阶段的细致的保护以及规定,有针对性的完善资料管理体系。还要充分考虑案件档案管理的安全性,档案管理人员应该纳入保密委员会成员,且要求软件开发供应商签订保密承诺书,使其增强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职责,规避安全风险。

  2.3加强案件档案从业人员选拔和业务培训从现阶段的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来看,大多数都只是具有工作经验,而缺乏一定的专业素养,直接造成了档案管理过程中缺乏资源的整合过程以及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的存在,因此,在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培育和锻炼一批具有高水平、高素质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因此,在信息化案件的处理与整合过程中,需要同步加强和完善从业人员的队伍建设和管理体制。具体的队伍建设可以从加强信息技术的培训工作,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方面展开,让管理从业人员掌握基础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相关软件应用技能、数字化采集技能、网络化管理技能,有必要时还应掌握一定的软件开发能力,只有这样才能适应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与发展,增强信息化档案管理的适应性发展,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案件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有效提高。另外,从信息化档案管理人才的基础素质培育来看,结合纪检监察档案材料的特殊性,需要全面综合培训管理人员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以及保密意识,这方面的教育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也是关键,需要在培训和发展教育中充分重视,这不仅仅是信息化档案建设的需要,更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保障。2.4建设便捷高效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企业要充分发展现代信息技术,根据企业的不同建立一套紧密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的纪检监察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档案信息查阅的电子化、自动化,同时在信息系统建设的时候考虑到纪检监察档案的特殊性和保密性,要建立专用的局域网络,将数据存储在专用的服务器和存储设备上,确保数据在安全保护技术的保障下的安全运行。2.5信息化管理模式为适应当前的科技发展,当前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的主基调,纪检监察案件档案资料应该在完成现实的归档整理后,进行信息化管理,使得档案信息化成为常态,将档案资料管理与计算机网络连接起来,利用当前的科学技术对档案资料管理水平进行提高,使得工作更加的高效与严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信息化数字化技术,已保证可以灵活应用计算机对纪检监察案件档案资料进行管理,使得纪检监察案件档案资料可以发挥它最大的功效,创造更大的效益。同时在选取管理的应用软件的时候,应当充分考虑纪检监察案件档案资料的特点,采用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同时也应当注意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沟通,注意上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工作的完整对接,并且应该设立专门的监察部门,设立专业的监察制度和监察人员,已保证纪检监察案件档案资料的科学与准确性。应注意档案资料及时上传信息化网络,在信息网络的背景下,提升对资料的处理能力和处理效率,确保纪检监察案件档案资料的及时更新,另外可以申请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信息化进程,利用数据库,数字扫描等技术对纪检监察案件档案资料进行充分的管理,将纪检监察案件档案资料的价值发挥到最大化,以实现纪检监察案件档案资料资源的高效应用为目标。结束语综上所述,纪检监察案件档案资料是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工作的重要依据,

篇四:纪检监察档案管理经验做法

  全县中小学校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新平一中开展3000余名师生参加的大规模感恩教育辅导课水塘中学等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展演等文艺活动12个乡镇的中小学校接受县法院法制专题教育12个乡镇纪委邀请县关工委老师到学校为青少年学生讲授廉洁做人努力学习专题教育课程许多中小学开展廉政文化主题班会活动出廉政文化宣传专版等腰街中学利用2个周五的时间对200余名中学生进行专题教育老厂中学水塘中学等开展学生廉政书法征文演讲等比赛并将部分优秀作品放到校网上供大家学习许多学校在学生中播放警示教育和安全知识等电教片从小树立学生的廉洁意识和安全思想

  纪检监察工作推动了开发区质监工作的全面开展

  开发区分局是一个不足十人的工作机体,在机构、人员、工作环境等方面都存在着许多特殊性。尽管如此,我局把纪检监察工作时刻抓在手上,以党风建设、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推进质监工作的开展,按照市局党组、开发区党工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部署,根据《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具体要求,我们抓班子,抓队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凝心聚力,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提高整体素质和能力,有力的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几年来,我局曾获得过全市质监系统“年度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开发区“年度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历年是全市质监系统“文明窗口”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先进单位”。为了总结经验,鞭策自我,现将我局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如下:

  一、抓学习抓教育强化队伍建设基于对抓学习教育是提高思想境界、提高工作能力的最主要方法的认识,分局每年都制定干部职工政治、业务学习计划,规定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具体要求,用制度的形式确定学习教育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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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年来,在市局党组、开发区党工委的统一部署下,先后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思想、工作、纪律、作风‘四整顿’活动”,“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当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排头兵”活动,开展了“勇于改革创新,奋力攻坚克难”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展了“从我做起,走向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和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的调研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我们把学习贯穿始终,干部职工政治思想觉悟、理想信念不断提高,为打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奠定了坚实的政治思想基础。

  二是加强法律和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综合服务能力。以《宪法》、《行政许可法》为主线,加强了《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干部职工法律意识、行政能力、执法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为以法行政,规范执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突出警示和道德教育,努力规范行政行为。警钟常鸣、防微杜渐是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常规做法,组织干部职工每年观看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片,先后到东营市人民检察院、胜利油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在开发区每季度接受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和观看交通事故实例片。同时,结合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国家总局制定的《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定》等项规定的学习,人人都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参加了多次本系统和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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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的行风建设专题报告会。长期以来,分局职工耐得住艰苦,顶得住压力,抵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不闯“红灯”,远离“红线”,不为利益眼红,不为金钱动心,不做任何影响单位形象、声誉和工作的事情,强化了“人人都是质监形象,个个都是质监窗口”的观念。几年来,分局教育领先,措施有力,干部职工立场坚定,意志坚强,未发生任何违反行风廉正规定的行为,做到了零投诉。

  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推进了工作方式的创新。开发区是一个特殊区域,工业企业集中,产能相对较强,投资环境要求严,对职能部门的服务要求高。鉴于此情,我们融法、理、情于一体,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真心、用实法全力推进开发区经济发展,并通过我们的服务活动,使人民群众和广大企业感受到了法律、法规的威严,感受到了质监人的关爱和支持。正因如此,通过优质服务创出了质监品牌,赢得了开发区领导和广大企业的好评。

  二、开展质监文化建设,营造事业发展氛围一是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活跃生活,陶冶情操,鼓舞士气,推进工作。开发区是比较活跃的,近年来,在开发区组织的歌咏比赛、篮球比赛、演讲比赛、项目解说等项活动中,杨雪雁同志获得过歌咏比赛一等奖,王蕾娜同志在项目解说中赢得优秀讲解员称号,付文同志在“改革创新增活力,攻坚克难求突破”主题演讲获得三等奖。通过积极参与活动,吸引了各级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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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和企业对分局的注意力,分局在开发区的关注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二是通过参加开发区组织的各项讲座,特别是科学发展观专题讲座,加深了干部职工对科学发展观内涵的深刻理解,对企业上市、企业管理、企业资金运作、产业链、资金链建设等方面的知识有了初步了解和认识,对全面做好质监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在管委会和市局统一组织下,班子成员分别到苏州、烟台等开发区考察以及市局组织的到先进市、区(寿光、潍坊、烟台)参观学习。带着外地经验,结合本区实际,经常性的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活动。

  三、良好的行业风气和部门形象,推进服务能力的提升随着质监事业的不断发展,质监部门已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肩负着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使命。良好的行业风气和部门形象是推动质监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分局以行风建设为总抓手,全面做好质监各项工作,以工作实际体现良好的行业风气,始终把行风建设贯串于业务工作之中。1、执法寓于服务之中,以良好的行业风气带动全面工作开展。几年来,强有力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干部职工思想观念得到更新,服务意识、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机制体制进一步优化。通过几年的工作,在积累经验的同时,工作方式有了新的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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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工作中,我们采取秉公执法、热情服务并举,打假与帮扶并举的措施,在优化服务的同时,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在企业需要我们服务的时候,我们积极主动,热情相待。例如,在行政执法中发现个别企业气体充装、设备安装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我们不是强行执法,而是把我们自己能解决的问题服务到位,协助企业到省局、市局办理相关手续,深受企业称赞。

  同时,我们坚持定期走访企业制度,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对质监工作进行调研的同时,积极宣传国家有关质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质监部门的职能、工作流程和行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这样以来,拉近了我局与企业的距离,提高了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年终行评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增强整体服务能力,以服务促发展。从去年,压力管道注册登记、特种设备施工现场告知等审批项目下放到县区局,从而开发区审批大厅质监窗口在积极开展咨询服务的基础上,增添了实质性业务,极大的为区内企业提供了方便。同时,根据在走访、调研中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对服务机制体制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采取一系列措施,把大厅质监窗口办成了计量、质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等质监业务综合咨询窗口,进一步扩大了服务范围,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服务承诺制度,把麻烦留给自己,为企业送去便利。

  四、加强廉政制度建设,推进管理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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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建设是实现“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建一流环境、树一流形象”这一目标的根本保证。一是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这些年来,我们始终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式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两手抓,确定了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各个岗位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形成了全员参与的党风行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干部职工履行职责,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建章立制,确保落实。我们从内部管理入手,先后制定了《首问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承诺制》。工作中始终坚持《行风廉政监督卡》制度。在管理上,我们把重点放在岗位职责的落实上,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的从政行为,强化对职权运用的约束和监督,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三是监管到位,实效突出。分局针对人员少、工作量大、执法装备不足的问题,我们从素质提高、政策水平、行业作风、工作质量和效率等全方位入手,制定和落实了“日记录、周例会、月调度、季总结”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做到监督到位,提高工作效率,突出工作实效。这一制度的实施,已成为干部职工自我加压、自我总结、自我提高、自我激励的有效方法。

  五、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制度落实到位长期以来,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领导以身作则,以身示范,严守纪律,并注重加强队伍建设,以良好的形象带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严格车辆管理。认真遵守车辆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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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有计划,加油有记录,修理有审批。二是严格财务制度。分局没有任何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市局

  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范围列支各项费用,并且各项支出不超标,总数不超额。

  三是开好民主生活会。我局每年在6月和11月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党员同志都认真准备,根据民主生活会主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认真准备发言提纲。期间,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会上,班子成员积极引导,全体党员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开诚布公、诚恳亲切,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切实达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共同提高的目的。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并按规定分别上报市局纪检监察室和开发区相关部门。

  四是近几年我局没有一人用公款外出旅游和出国等情况。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几年来,我局党风、行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急需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还需进一步加强,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还需要不断的总结和创新。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教育,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抓好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的教育工作,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原则和法纪观念;加强质监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和谐文明、科学发展氛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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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党纪、法制、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和法纪防线。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国家局制定的《“十不准”规定》和省局制定的《十不准、五公开》规定;按照市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完善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全面规范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的行政行为。三是加强效能建设,推进整体能力提升。以“双基”建设为抓手,通过业务梳理和流程再造,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实现分局综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推动质监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加强对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理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的“三服务”活动,增强质监工作的实效性,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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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2月25日,全区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并就2010年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形成以下工作思路和要点:一、健全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具体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健全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科室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机制。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根据今年以来领导班子变化情况,做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调整工作,明确责任范围。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正职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根据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制定《2010年度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与各单位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单位再逐级签订到个人。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按照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抓好相关考核工作,对各单位科室及具体岗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量化,并以半年督促检查、年底综合考核的形式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考核。特别是要强化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加强廉政学习和认真开展“纪检日”活动。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严格督促整改。二、开展廉政教育,继续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坚持以权力教育为重点,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自觉性。一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政策法规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组织学习中央反腐倡廉建设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促使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法纪意识;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理论法规的学习教育,定期下发学习材料、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帮助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廉政政策法规,切实提高增强廉洁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从政行为。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典型教育活动。以区纪委每年组织开展的“思廉、树廉、讲廉”等廉政主题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平时利用警示教育专题会议、网络、电视专题片等现代传媒手段,拓宽教育渠道,计划年内组织一次革命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活动、每半年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上一次廉政党课;每季度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观看一部廉政教育专题片,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廉政意识,筑牢党员干部防腐拒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三、完善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重点围绕保障群众民主监督权力,在增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透明度上狠下功夫,着力完善各项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对所有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审批、管理事项,政府投资工程等重要工作纳入“一站式”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登记等实行阳光操作,并严格执行限时办结、首问责任、失职追究等制度,从管理上堵塞漏洞,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及岗位的监察工作。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监管、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备案验收、建设行政许可等监管机制为重点,继续建立健全防范腐败的各项制度,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形成保障机制。重点执行好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制度,对于系统内部权力较为集中关键部门和关键岗位,积极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由所在部门及个人依据目前的岗位职责,分析并查找出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制定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方法,统一填写《廉政风险和自我防范承诺表》并公开,从源头上切断腐败的孳生源。三是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继续主动开门纳谏,通过发放意见征求函、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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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请的行风监督员等多种监督形式,及时征求和了解社会各界对于住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四、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城乡统筹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筑节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等方面项目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结构调整、关注民生、资源节约的“扩内需、促增长”政策措施得到落实。二是深入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抓好工程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市场交易、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廉政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察工作;抓好城镇房屋拆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察工作。年内将不定期开展对工程项目审批、项目决策、建设管理、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干部队伍管理、财务资金管理等有关“三重一大”和民主决策工作程序等制度完善和执行情况的督查和考核。三是强化对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促使市场中介组织活动规范有序;强化对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房地产经纪等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不断规范市场中介组织行为。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艰苦奋斗方面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等行为。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五是加强信访和案件查处工作。加强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严肃处理可能出现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城乡规划调整、城镇住房保障和资质审批、资格考试、评优评奖中权钱交易、以权谋私案件;严肃查办在城镇房屋拆迁、市政管理中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六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工作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加强与各下属的单位部门的信息沟通;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现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实、同落实。适时召开住建系统有关行业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了解情况、总结经验,探索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继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的培训学习,不断提升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水平和能力。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之一:

  搭平台促文化抓关键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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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言人:新平县纪委宣教室主任祝罗2009年4月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过去一年,在市纪委宣教室的领导和帮助下,新平县纪委不断搭建平台、促进廉政文化建设、抓好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为促进反腐倡廉全盘工作的优先条件加以考虑,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效能建设两大考核体系之中,切实取得了一些实效,在此,我与大家作简要交流。

  一、搭建八块阵地扩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层面在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做到“虚功实做”,主要搭建十块阵增强教育的说服力,扩大宣传的影响力。一是争取在各级权威报刊、杂志、信息上进行宣传。我们按照县纪委监察局出台的纪检监察系统新闻、通讯、论文、信息管理办法,切实加大对优秀文章、信息、通讯的奖励和稿酬支付力度,鼓励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积极撰写各类文稿。重点依托玉溪日报和玉溪纪检监察杂志、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主办的纪检监察信息搞好舆论宣传,全年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刊用理论文章15篇(幅),充分发挥省纪委信息直报点的优势,中纪委采用信息3条、省纪委采用29条、市纪委采用35条,编发新平纪检监察信息104条,通过不断向各级报刊杂志和信息投稿,扩大了全县纪检监察的宣传面,同时在搞好理论调研和信息写作中培养了一批宣传骨干力量。

  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扩大宣传教育。我们注重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成员单位的优势作用,积极协调广电局,加大纪检监察新闻的播报力度。全年在云南电视台播出我县纪检监察节目1条,玉溪电视、玉溪大众电视台3条,新平电视台21条;玉溪广播电台播出纪检监察节目2次,新平广播电台8次。通过新闻报道,让大家目濡耳染地了解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性质,纪检监察机关的影响力得到不断提升。

  三是发挥网站高效便捷的优势进行宣传。为了净化网络空气,加强网上宣传,我们认真搞好网络评论,上报稿件21篇。认真管理维护“新平廉政网”,开辟独具特色的“解放思想大讨论”、“领导作风论坛”等板块,采集反腐倡廉信息278条,上报各级媒体116条,市级以上网站采用86条,中国反腐倡廉网、新华网等知名网站都采用了我们的文章。同时全县设有县级网站5个,部门网站58个和12个乡镇政府门户网,编制办事指南,设置电子触摸屏,把反腐倡廉作为宣传内容之一,方便快捷的行政服务,把群众关心、敏感的内容公开,提高了党政机关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解除了群众的许多顾虑,增强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扩大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四是管好企业通短信平台搞好节假日宣传。为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切实加强节假日的廉洁自律宣传教育工作,我们针对移动用户覆盖率较广的优势,在移动公司开通了“企业通”短信平台。三年来,重点向5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发送廉政短信31期,发出集思想性、艺术性、知识性、可读性和警示性于一身的廉政短信1.5万余条,让大家感觉到纪委致于节日问候的同时,处处提醒领导干部不犯错误、不做违纪违法之事,达到了入眼、入耳、入脑、入心的效果,受到广大领导干部的热烈欢迎。

  五是占领橱窗、板报、宣传栏等传统宣传阵地。在县纪委监察局统一要求下,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都设立了以党务、政务、厂务、村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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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为主的宣传栏,把宣传反腐倡廉建设和廉政文化作为一项内容,做到内容经常更新,让广大干部群众随时可以了解单位和部门的工作情况,在街道、广场、娱乐场、休闲场都可以感受到党纪国法无处不在,廉政文化随处可见,特别是县城中心小花园的各县直单位党务、政务宣传栏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反腐倡廉宣传栏,吸引了广大过往群众的眼球。全县各级各部门共设置896个橱窗、板报、宣传栏等,直接面向广大公众宣传国际国内形势、党纪国法和政策法规等知识。

  六是轮流播放警示片,收看宣传党政方针的电视节目。县纪委每年更新一批警示教育电教片,供全县各级各部门轮流播放可以在一定范围公开的警示教育片,各级党政机关、中小学、企业等68个单位向县纪委宣教室借了103碟次光碟到企业、学校、村组、站所进行播放,观众达8743人次。有的部门和乡镇采取廉政影片宣传周、宣传月的形式轮回播放电教片。认真组织收看了各级党委、政府会议盛况、省市纪委要求收看的专题报道、中央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等,通过警示教育电教片和收看电视等宣传,切实净化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提高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

  七是以会代训、课堂培训等强化对领导干部教育。县委、政府、组织、纪委等部门牵头,集中全县500余名乡科级干部和500余名村组干部,分别进行为期2天的阳宗海砷污染警示教育专题培训,组织400余名领导干部观看《警钟长鸣》电教片。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亲自为乡科级、村级干部授课,县委书记在县纪委全会、党建、组织工作会议上,专题讲反腐倡廉形势课。县纪委监察局领导深入企业、乡镇、部门为干部职工作反腐倡廉专题辅导,配合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抽调纪检监察骨干到各乡镇、村组进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反腐倡廉建设知识得到从上到下的广泛宣传。

  八是通过廉政内刊扩大纪检监察机关的影响力。通过征稿、收集资料、翻阅档案等,编印了新平县纪委回复重建30周年的纪念册《回眸30年》,详细介绍了1978年至2008年30年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历史。根据理论调研文章和征集到的反腐倡廉诗歌、散文、图片等编印了新平县反腐倡廉建设文艺理论集《清风正气写哀牢》,以理论文艺的形式展示了我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果。整理收集了近3年来宣传教育工作资料图片,编印成新平县2006年至2008年宣教工作回眸《彝山傣乡开遍廉政之花》宣传小册子,详细回顾了近3年来我县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点点滴滴。通过辛苦的工作,我们把纪检监察的成果以内刊的形式展示给大家,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和了解到纪检监察工作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和巨大贡献。

  在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始终把握一个“抢”字,就是抢占先进文化宣传阵地;注重一个“新”字,就是不断用新的理念、新的思维指导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归根结底落到一个“实”字,就是以先进的文化与大家见面,感化干部群众廉洁干事、干净从业、勤劳致富,达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业务工作的实效。

  二、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营造清廉环境我们不断巩固“家庭助廉”教育活动成果,全面推开廉政文化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六进”活动,在召开庆祝纪检监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纪念大会上表彰了13家廉政文化先进集体。通过与卫生局协调,今年拟增加一项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从起步到全面推开,到进一步深化,我们始终坚持不懈,廉政文化建设绽放出了许多美丽花朵。

  一是廉政文化在筑牢家庭预腐防线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我县召开“贤内助”、“廉内助”座谈会上升到与政协茶话会、老干部座谈会、双拥工作会同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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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的地位,而且作用越来越突出。2008年1月召开了一次由重点行业、重要岗位、关键部位领导家属参加的座谈会,纪委、组织、宣传、妇联、共青团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并作发言,3名家属代表作了心得交流,12月再次召开“廉内助”座谈会,县委书记主动提出要参加由县纪委牵头组织的“廉内助”座谈会,并婉言谢绝了其他座谈会的邀请,会上作了语重心长的讲话,让家属们感觉到县委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之高,对他们的期望之大,对他们的关心之重,从而鼓励和鞭策领导干部家属多在八小时外为领导干部提提耳朵、吹吹廉风、谈谈理想,4名家属代表发自内心的交流发言感动着在场的各位听众。县纪委监察局向全县480多名领导干部家庭发出创建廉洁家庭倡议书,桂山镇、平甸乡等6个乡镇纷纷向广大站所负责人家庭发放廉洁家庭倡议书,公安、检察院、法院、国税局、地税局、广大中小学校也纷纷效仿发出廉洁家庭倡议书。县电视台全文播报了致全县领导干部家庭的“创建廉洁家庭倡议书”内容,并报道了2个获得“省级廉洁家庭”称号户主的先进事迹,表彰了由各级逐级推荐产生的25名“廉内助”,让全县人民都知道我县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倡导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家属严把家庭廉洁关,重视家庭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筑牢家庭预腐防线,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是廉政文化成为机关和谐发展一种趋势。我们倡导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的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文化作为推动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抓紧抓实,要求做到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党纪国法、上级文件上墙,机关工作职能、人员情况上墙,向广大人民群众承诺的内容上墙。公安、法院、地税、文化、民宗、旅游等许多单位都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制度上墙工作。有的单位还在机关各办公室贴挂警示教育格言、反腐倡廉宣传画、制作廉政文化宣传展板等,机关单位到处可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痕迹,各级机关确定每周一为学习日,确保集中学习人数达单位总人数的90%以上。开展好以法规制度为依据、以加强作风建设为主线、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的教育活动,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对云南省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进行学习,及时印发了《云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四项制度”工作手册》等宣传资料,组织全县12个乡镇和60余个县直单位的1216名公务员参加了考试,并抽调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人员进行了监考和改卷。参与全县“五五普法”知识测试,全县保密知识测试,全县安全知识测试等。为平甸乡和县经委提供100题反腐倡廉建设模拟题,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建设知识测试,人数达到160余人。组织12各乡镇、110个单位、站所、村组的3000余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提出的公务人员要“八要八必须”的论断,得到了深刻的启示,对改进全县机关、站所和党员干部职工的作风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发挥了应有的效果。卫生系统在职工中开展“拒红包物品”廉政廉医活动,戛洒镇等乡镇组织召开了由机关中层干部、各站所负责人、各村支书及部分村组组长等参加的廉政座谈会。

  三是廉政文化进社区努力提高居民的素质。桂山镇与镇、村(社区)主要领导家属签订家庭廉政承诺书28份,为引导群众参与、扩大党风廉政建设影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社区党支部办公室张贴反腐倡廉制度、宣传画等,并邀请各个社区和村组的30名村干部旁听县法院对桂山镇2名村干部的公开审理,切实加强对社区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在县城广场开展了廉政文化专题文艺晚会,为群众带去了丰富的文化食粮。从6月份开始,邀请了县文化馆农村电影放映部工作人员,先后深入亚尼、太平、古城、青龙、凤凰五个村(社区)和桂山三小、县城广场等,开展“创风清气正、促和谐进步”为主题的廉政文化电影展映活动,先后为群众上映了《我的长征》、《八月一日》、《警钟》、《国土的隐患》、《面对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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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多部以反映革命传统教育、国情知识教育、反腐倡廉建设教育为主题的故事片,播放了15场次,观众达2500余人次,通过廉政电影巡回展播,直接为群众和学生带去科技知识、地质灾害预防和避险方法、地震自救等安全知识,加大了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的宣传力度,为提高居民的素质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

  四是廉政文化进校园培养了学生廉洁意识。全县中、小学校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新平一中开展3000余名师生参加的大规模感恩教育辅导课,水塘中学等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展演等文艺活动,12个乡镇的中小学校接受县法院法制专题教育,12个乡镇纪委邀请县关工委老师到学校为青少年学生讲授“廉洁做人,努力学习”专题教育课程,许多中小学开展廉政文化主题班会活动、出廉政文化宣传专版等,腰街中学利用2个周五的时间对200余名中学生进行专题教育,老厂中学、水塘中学等开展学生廉政书法、征文、演讲等比赛,并将部分优秀作品放到校网上供大家学习,许多学校在学生中播放警示教育和安全知识等电教片,从小树立学生的廉洁意识和安全思想。

  五是廉政文化进企业营造廉洁从业的环境。县经济委员会纪委到全县8家较大的企业进行轮回警示教育活动,召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年会,请县纪委李世新副书记为企业讲廉政文化进企业专题讲座,表彰奖励一批2008年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廉政文化建设先进个人。新平供电有限公司召开中层以上领导集体廉政谈话会议,61名公司领导受到了很好的廉政教育,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张永光和县检察院职务预防犯罪科科长鲁明应邀进行授课。县内各企业中层干部到乡镇挂职交流时,主动到县纪委做廉政鉴定。云新糖业公司、新平供电公司等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时刻提醒在职的中层干部,廉洁自律,在内部开设的网站上加强反腐倡廉宣传。仙福钢铁集团开展了以“节约一粒米、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为实践主题的企业职工节约意识教育,大红山铜矿纪委为丰富廉政文化建设内容,要求全矿所有计算机用户安装玉溪矿业公司廉政屏保,对检查出未安装的用户处以200元的经济处罚,并责令其限期补装。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大力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廉政文化和企业文化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取道了很好的效果。

  六是倡导廉政文化助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桂山、平甸等乡镇积极到村组为广大人民群众献上丰富多彩的廉政文艺节目,平甸乡在昌源村筹办了廉政文化专题讲座,开展了廉政文化专题文艺晚会,在各村明显位置,张贴反腐倡廉宣传标语100余条;平掌乡在柏枝村建设廉政文化进农村试点,水塘镇在金厂村设立农村廉政文化活动室,扬武镇在各村贴挂村组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建兴乡开设廉政文化活动室、张贴廉政格言警句,漠沙镇积极出台村组干部廉洁自律十条规定,这些措施切实加强了对基层干部的管理和教育;桂山镇在县城广场举办老少同乐廉政文化专题晚会,老厂乡借助林改有利时机,在农村开展廉政文化专题教育活动,出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七条规定,还表彰了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十星级文明户、文化中心户、好婆婆、好媳妇、孝男孝女。戛洒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村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进行抓紧抓实,广泛开展活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廉政知识测试等活动,并向干部家属赠送廉政教育读本、警示教育光盘和廉政挂历,寄送廉政监督信,发送家庭助廉手机短信,拉近干部群众之间的距离,各单位、各村组认真组织70名机关干部职工和12500名群众收听了市长高劲松率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上线云南人民广播电台“金色热线”直播节目。各乡镇都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县纪委无偿为乡镇纪委提供党纪条规教育图片和部分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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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籍,方便了乡镇干部查找反腐倡廉法规政策。县委组成党纪法规宣讲团,抽调县纪委宣讲骨干入村到组宣讲党政方针和反腐倡廉知识,乡镇纪委主动承担为基层党员讲反腐倡廉党课的任务,全县廉政文化进农村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三、搞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必须抓好的五个关键环节一是必须加强对宣教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评价机制,融入惩防体系建设之中,归入党风廉政考核范围,领导干部带头倡廉、学廉、抓廉,才能让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榜样,提高党员干部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二是必须在搞好纪委组织协调上下功夫。只有充分履行组织协调的职能,联合宣传、组织、广电等“大宣教”联席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才能创造性地开展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必须在增强各单位工作自觉性上下功夫。做到“四个纳入”:即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各级理论中心学习组、基层党员培训、干部培训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必修课,提高各级各单位的认识,自觉抓好落实。四是必须在完善制度提供保障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教联席会议制度,推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培训等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价机制,为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保障。五是必须在抓好廉政文化“六进”由点变面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六进”的积极作用,在推进“家庭助廉”的同时,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学校、企业、家庭、农村广度和深度,增加廉政文化进医院,逐年推进一个项目,进一步浓厚反腐倡廉社会氛围。总之,我们在搞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并通过抓好常规工作,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县委的高度重视,这是令我们感到欣慰和鼓舞的地方,但是,由于宣传教育工作点多面广,等待着我们做的东西还很多,任务也相当繁重,我们所谈的这些,只是挂一漏万的一些感受,我们的工作离市纪委的要求还很远,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干部群众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求,还需要与其他兄弟县区多学习,今后,我们将在市纪委宣教室和县纪委常委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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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纪检监察档案管理经验做法

  纪检监察档案管理

  纪检监察档案是真实地记录和反映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活动中处理完毕的有保存价值的,并按归档制度收集、整理、组卷集中保管的各种不同载体的卷宗材料。

  第一节纪检监察档案的归档范围纪检监察档案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其中包括本机关的会议、检查、审理、信访、研究、教育、执法、党务、组织人事、财务会计、机关事务等方面的材料。其范围可分为案件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科技档案等。

  第二节纪检监察档案的归档原则一、材料收集齐全的原则。二、保存材料历史联系的原则。三、“谁办理,谁立卷”的原则。四、集中统一管理原则。

  第三节案件档案案件档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查处各种违纪案件工作中形成并处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经过整理立卷系统保管的纪检监察案件材料。一、案件档案的分类案件材料分为检查(调查)类案件档案、审理类案件档案和信访类案件档案(有关信访类案件的档案要求见第一章第五节,本章略)。案件材料实行案件承办部门立卷制度,做到谁办案谁立卷,案结卷成。案件承办人员应从受理办案开始,注意收集办案全过程形成的材料,结案后及时整理。案件材料若有遗漏或缺损,应附说明。案件材料以案件为单位整理立卷。两个以上单位合办的案件,主办单位保存原件,协办单位保存复制件或打印件。二、案件材料的归档范围1、办案依据材料:检举、揭发、申诉材料,领导批示,会议决定;2、初步核实材料,立案报告;3、转办的文字材料;4、办案计划或调查方案;5、调查报告和证明材料;6、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7、批复材料: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8、正式文件的印件、签发稿及主要领导修改的重要文稿;9、审理报告;10、与当事人的见面材料;11、结案报告;12、与案件有关的通报、报道;13、与案件有关的声像材料等。三、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一、检查(调查)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1、办案依据:上级的批件,信访简报,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批示、会议决定;2、初步核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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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立案报告;4、调查方案或办案计划;5、证明材料;6、调查报告;7、错误事实见面材料;8、案件进展情况报告及简报;9、调查过程的往来文书材料;10、本级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11、本级下达的批复: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查(复审)复核决定等;12、下级对本级批复的执行情况的报告;13、承办部门的统案意见;14、对案件的通报、报道、反映等材料。二、审理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1、下级报送或本机关移送的案件处理待审批材料。⑴下级党组织或行政部门对案件的审查意见及请示:党纪处分请示和政纪处分请示;⑵调查报告及主要证据材料,如:公安、司法机关移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起诉书、判决书,本人履历证明材料,收缴钱物凭证等;⑶本人所在基层党组织或行政部门的处分决定;⑷本人检查、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及基层组织对本人意见的说明。2、审理报告⑴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⑵阅卷笔录;⑶审理报告。3、与本人的谈话记录或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材料。⑴谈话记录;⑵错误事实见面材料;⑶本人对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的意见;⑷审理部门对本人意见的说明;⑸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材料。4、本级有关案件审理的决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党纪、纪处分决定,经本人签署意见的处分决定见面稿,对本人意见的说明)。5、本级报上级审批的请示。6、上级的批复。7、本级下达的批复: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等。8、下级执行批复情况的报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单、送达回证、结案报告表。9、对案件的通报、报道、反映等材料。四、案件档案的保管期限一、案件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原则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保管期限为六十年,短期保管期限为十五年。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根据案件的办理方式、干部管理权限、案件的查办结果以及社会、党内外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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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凡属在本机关权限内直接查处的大案要案及有重要影响的典型案件中形成的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案件档案,应划为永久保管。

  ⑴在本级机关管辖区域内有一定影响或发有通报的典型案件。⑵在审批权限内,经审理给予正式批复处理的审理类案件。⑶本级机关正式立案调查后,按审批权限需要作出正式处理的检查(调查)类案件。2、凡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案件档案,应划为长期保管。⑴本级机关正式立案调查后,不需要作出正式处理的检查(调查)类案件。⑵本级机关过问、督办或转办,经下级机关正式立案调查并作出正式处理的检查(调查)类案件。⑶按审批权限,经审理作为备案的审理类案件。⑷本级机关转办,经下级机关正式立案调查并作出正式处理的信访类案件。3、凡属在较短的时间内有利用价值的案件档案,应划为短期保管。⑴本级机关过问、督办或转办,经下级机关调查不需要作出正式处理的检查(调查)类案件。⑵本级机关转办,经下级机关调查不需要作出正式处理的信访类案件。二、复查、复议的申诉案件,比照上一条所列各款的原则、方法,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三、为了维护案件档案的完整和联系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保管期限的确定,原则上以案件为单位进行。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本地区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以卷为单位进行,但案件主要案卷的保管期限应按上述期限执行。四、案件档案保管期限对照表1、案件检查(调查)类⑴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检查或复查的主办案件A.需履行审批手续作出处理的案件永久B.决定撤销立案的案件长期⑵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单位检查或复查的案件A.需履行审批手续作出处理的案件永久B.决定撤销立案的案件长期⑶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有关单位检查或复查的案件A.需履行审批手续作出处理的案件永久B.决定撤销立案的案件长期⑷纪检监察机关未正式立案对某一问题进行一般了解或核查的案件A.管理权限以内干部的案件长期B.非管理权限干部的案件短期⑸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批转等间接手段检查或复查某一问题并报来结果的案件A.重要的或典型的案件(包括报来的处理结果需要审理批复或向党内通报的案件)永久B.属管理权限以内的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不需要作出审理批复的案件长期C.属非管理权限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对案件当事人作出正式审批处理的案件长期D.属非管理权限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对案件当理人未作出正式审批处理的案件短期2、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⑴纪检监察机关审理批复本机关查处的案件永久⑵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的审理批复及审理备案案件长期⑶注意事项①比较简单、材料较少的案件,可不分调查卷、审理卷,组成一卷。排列顺序,调查材料在前,审理材料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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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对判刑案件,若在法院判决前已开除党籍的,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和法院的判决书等材料归在审理卷调查报告类。

  3、信访档案的保管期限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批转有关单位进行调查或了解并要求回报结果的案件:⑴属非管理权限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对案件当事人作出正式审批处理的案件长期⑵属非管理权限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对案件当事人未作出正式审批处理的案件短期

  第四节文书档案一、组卷文件材料的组卷,应根据纪委的实际情况、文件特点和材料内容、形式,按照文件的历史联系整理成科学的体系。二、排列文件材料组卷后,要对卷内文件进行系统的科学排列。三、编目编目是将排列有序的文件材料,编写卷内目录。

  第五节装订要求和封面内容、标题格式一、装订要求案卷应有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封面、卷内目录所填内容应与卷内材料相符。装订的案卷必须依次编写页号。卷内文件无论单面或双面,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备考表应填写卷内需要说明的情况及立卷人和检查人的姓名及立卷日期。对装订线外有字迹的文件材料或破损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卷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小字条等,要进行加边和托裱;对过大的纸张要折叠;对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要拆除。文件材料不允许有圆珠笔、铅笔,复写字迹及热敏纸。二、封面内容主要内容有:一立卷归档单位;二卷宗标题(作者、内容、文种三要素);三卷内文件起止日期;四卷内文件份数;五卷内页数;六保管期限。三、标题格式:(1)调查卷:××纪委(纪检组、监察室)调查(过问、了解)××单位××人××问题的案卷。(2)审理卷:××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审理(复查)××单位××人××问题的案卷。(3)信访卷:××纪委(纪检组、监察室)批转××单位××人××问题调查(复查)结果的案卷。封面用毛笔或书法美工笔书写,颜色为黑色。

  第六节纪检监察档案的管理档案管理工作主要有归档、保管、统计、利用、鉴定、移交六项工作。档案利用:应建立档案利用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失密。内部需要调阅档案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证件并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查阅。未经批准不得抄录、复印。借阅档案,不得涂改,损毁、丢失、伪造。违者按《档案法》追究法律责任。归档的案件材料不论办案时间长短,均应在结案年度归档。案件承办部门应将当年结案后整理完毕的案卷,在次年第二季度移交档案部门。归档时由立卷单位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两份。一份随卷交档案部门,一份留立卷部门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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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纪检监察档案管理经验做法

  探究如何做好纪检监察领域的档案管理工作

  作者:刘永春来源:《经营者》2019年第17期

  刘永春

  摘?要?最近几年科学网络技术发展迅速,逐步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促进了社会发展方式的改革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纪检监察领域的档案管理,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准确开展有着很大的影响作用,要想更好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就要在根本上将档案管理工作做好。但是,当前我国纪检监察领域的档案管理工作,和其他工作相比不够完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迫在眉睫。本文以纪检监察领域的档案管理工作为基础,对此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纪检监察?档案管理?策略

  纪检监察的档案可以原始准确地记录整个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将多年工作的档案进行总体整合。纪检监察领域的档案管理,尽可能地还原了纪检监察发展的历史过程,对反腐倡廉工作建设的顺利开展发挥着独特的作用。随着办公软件自动化和各种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纪检监察的档案数量越来越多,传统的管理方式比较费人费力,不再适用于当前时代的发展需求,因此,大规模、全方位地推进档案管理改革势在必行。

  一、纪检监察领域的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人员能力水平不足

  纪检监察部门现任职的档案管理人员,存在文化素质平均水平不足的问题,不仅专职的档案管理人员数量过少,掌握科学网络技术的管理人员数量少之又少,兼备丰富管理工作经验的综合性工作人员几乎没有。管理工作人员上的缺失,导致档案管理工作大部分仍停留在传统的方式上,只能尽可能地整合保存案件卷宗,不能将影音、图片等电子资料进行保存留档,档案管理工作过于形式化,没有实际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二)信息基础化建设不足

  随着国家政策的倾斜和投入,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信息建设得以更新完善,但是因为工作量庞大,只能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不能在根本上解决信息基础化建设的问题。另外,纪检监察档案和普通的档案相比有特殊性,要更新完善的基础设备不仅仅是计算机,还有服务器、专业性的档案管理设备以及保密性强的信息基础设备。这些设备需要大量资金才能配备齐全,由于资金短缺或者投入不足,信息基础化建设不能得到更好的更新、发展和完善。

  (三)档案有利作用开发不足

  部分纪检监察部门对档案的管理没有整体规划性,除了将一些主要的档案进行集中管理,其他的档案基本上就是分开管理;纸质和电子档案同时交叉存在,没有系统地对档案进行规划管理,导致两套甚至多套档案同时存在,在查阅寻找时会极不方便。除此以外,对于一些可以拿来当作经典案例的案件档案,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抑或整理不完全,抑或放置一边,没有将档案管理的有利作用进行合理发挥。

  (四)规章制度不完善

  纪检监察部门的规章制度不够健全,没有明确规定流程和责任界限,也没有明确地对工作职责进行划分。在管理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套用现有的规章制度,未能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制度,案件查询仅停留在查审分离的层面,证据的处理归档不及时,工作人员的责任界限模糊不清。另外,现今大部分纪检监察部门没有约束制度,兼职的管理人员占据总人数的大多数,工作人员工作散漫,发现问题互相推诿。

  二、做好纪检监察领域的档案管理工作的策略

  (一)加大对档案的开发利用力度

  要想实现纪检监察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需要加大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发投入,需要领导部门提高重视程度,对管理工作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配备档案管理工作应有的办公设备;凭借先进的科学和网络技术,将信息数字化融入档案管理工作之中。现在的纪检监察档案都是分散处理,分管机构使用自己独立的管理方式,造成了档案管理没有系统性和统一性,不仅浪费资源,更加不利于档案的开发利用。因此,要加大对档案的开发利用力度,加强档案的统一管理,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建立健全现代管理模式

  在进行纪检监察领域的档案管理工作时,要实现现代信息化管理的内在价值,就要建立健全新时期下的现代管理模式。首先,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对档案整理的全过程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来约束,把档案细化、整合;对已有的档案文件进行统一性的综合管理,确保在使用时可以做到准确快捷地规范使用。其次,还要建立绝对的安全制度,纪检监察所产生的档案秘密性更强,会涉及一定的秘密信息,因此在归档时要保证档案的绝对安全保密,对检索使用范围和使用人员加以限制,无用的资料文件及时彻底销毁。

  (三)规范档案管理过程

  对纪检监察领域的档案管理工作,要在根本上进行规范掌控。首先,设计管理流程图,对一些流程清晰的程序严格审批,坚定逐级审批的管理方案,依据民主集中制严格地进行档案管理。其次,要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办公室,制定严格的纪律文件,限制档案文件知晓范围,以防秘密文件泄露。习惯依靠科技水平,设立严密的防火墙和访问密码等。

  (四)培养高素质的档案管理人员

  档案管理人员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参与者,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决定着管理工作水平的高低。纪检监察部门在选拔管理人员时,要注重综合素质的考量,并在任职后定期组织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培训,不仅培训专业知识能力,还要培训查找、分析的实际操作能力,以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五)加强对管理工作的监督执行

  纪检监察的档案管理要注重执行和监督,注重人事和流程的规范。首先,要完善对档案的管理,对档案收管全过程作出明确规定,保证整个过程规范化。其次,要监督执行管理人员的报告和述职,准确清晰地对管理人员进行了解,在争取民主的意见基础之上,定期开展生活会,让管理人员产生工作的责任感,更好地投入管理工作之中。

  (作者单位为中共集安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

  参考文献

  [1]

  谭理.关于医院纪检监察案件档案管理工作的思考[J].办公室业务,2018

  (12):145.

篇七:纪检监察档案管理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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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国家档案局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1998年7月1日发布施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工作有关规定,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查处各种违纪案件工作中形成并处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经过整理立卷系统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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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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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纪检监察案件材料

  第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应重视机关档案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以便更好地对案件档案、机关文书档案及其他门类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加强指导与监督,以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提供利用,为国家积累史料。

  第四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局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下,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领导与指导;省以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工作由本机关办公厅(室)主管,在业务上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案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

  第五条案件材料分为检查(调查)类、审理类和信访类。

  第六条案件材料实行案件承办部门立卷制度,做到谁办案谁立卷,案结卷成。

  第七条案件承办人员应从受理办案开始,注意收集办案全过程形成的材料,结案后及时整理。案件材料若有遗漏或缺损,应附说明。

  案件材料以案件为单位整理立卷。两个以上单位合办的案件,主办单位保存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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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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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办单位保存复制件或打印件。

  第八条案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1、办案依据材料:检举、揭发、申诉材料,领导批示,会议决定。

  2、初步核实材料、立案报告。

  3、转办的文字材料。

  4、办案计划或调查方案。

  5、调查报告和证明材料。

  6、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

  7、批复材料: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等。

  8、正式文件的印件、签发稿及主要领导修改的重要文稿。

  9、审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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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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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与当事人见面材料。

  11、结案报告。

  12、与案件有关的通报、报道。

  13、与案件有关的声像材料等。

  第九条案卷材料组合排列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卷内材料原则上应按照实际办案程序依次排列。

  2、可根据案件材料的多少,一案一卷或一案数卷。

  3、证据材料,可按材料所反映的问题或材料的名称等特征分类,每一类再按时间顺序排列。

  可按照证据材料的重要程度,将主要证据材料排列在前,旁证材料排列在后。

  具体排列方法见《附件一:案件档案卷内排列顺序》。

  第十条案卷应有案卷封皮、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封皮、卷内目录所填内容应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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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内材料相符,并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规范。

  装订的案卷必须依次编写页号。卷内文件无论单面或双面,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

  备考表应填写卷内需要说明的情况及立卷人和检查人的姓名及立卷日期。

  对装订线外有字迹的文件材料或破损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卷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小字条等,要进行加边和托裱;对过大的纸张,要折叠;对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要拆除。文件材料不允许有圆珠笔、铅笔、复写字迹及热敏纸。

  第十一条归档的案件材料不论办案时间长短,均应在结案年度归档。案件承办部门应将当年结案后整理完毕的案卷,在次年第二季度移交档案部门。

  第十二条归档的案卷应做到归档文件齐全完整,分类科学;卷内文件排列有序,保持联系;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保管期限划分准确;装订不掉页不压字。

  第十三条归档时由立卷单位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两份。一份随卷交档案部门,一份留立卷部门备查。

  第三章案件档案的接收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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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机关档案部门要做好案件档案的接收工作。按照案件材料立卷和归档的要求,检查案卷质量,接收符合要求的案卷。

  第十五条接收案卷时,要逐卷清点并履行交接手续。

  第十六条档案部门应将案件档案作为全宗档案的一类进行排列和整理。

  案件档案可按年度——组织机构或年度——问题(检查、调查)案件、审理案件、信访案件)的方法进行分类。排列方法应保持一致性,不可随意改动。

  第十七条在分类、排列的基础上编制案卷目录等检索工具,为档案的利用创造必要的条件,同时应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

  第四章案件档案的统计和鉴定

  第十八条档案部门应建立案件档案统计制度。对案件档案收进、移出、利用、销毁等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登记、统计,并定期将库存档案的数量、利用情况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档案工作部门。

  第十九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定期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案件档案进行鉴定。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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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在机关办公厅(室)主管领导的主持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逐卷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条对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案件档案应登记造册,经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销毁。监销人、经办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严禁将待销毁的档案出卖或转移给任何部门和个人。

  销毁报告及销毁清册应归入全宗卷保存。

  第五章案件档案的借阅

  第二十一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须建立案件档案的借阅制度,便于档案的利用,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失密。

  第二十二条纪检监察机关内部需要调阅案件档案,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外单位查阅案件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证件,并报本机关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查阅。

  第二十四条借阅案件档案,不得涂改、损毁、丢失、伪造。如有上述行为,依照《档案法》有关条款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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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经批准抄录、复印的案件档案材料,由档案部门核对无误后,加盖“档案证明专用章”,可与档案原件同效。

  第六章案件档案的保管和移交

  第二十六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创造条件设置档案库房,保管案件档案,要配置必要的设备和设施,不断改善库房的保管条件,并逐步采用先进设备,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门窗严密。库房内应保持适当的温湿度,并备有防盗、防火、防光、防有害物等安全设施。库房内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第二十七条对于破损、虫蛀、变质、字迹褪色的档案要及时采取措施并进行修复。

  第二十八条随案件材料立卷归档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声像档案及实物档案,应标注制作时间、年代、文字说明、承办单位、制作人、案卷互见号,并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要求单独存放。

  第二十九条案件档案应随同纪检监察机关的其他档案一起,按期向同级国家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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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档案馆移交。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第三十一条各级党政机关的派驻或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可参照本办法。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案件档案卷内排列顺序

  一、检查(调查)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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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办、协办案件1、办案依据:上级的批件,信访简报,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批示、会议决定。2、初步核实报告。3、立案报告。4、调查方案或办案计划。5、证明材料。6、调查报告。7、错误事实见面材料。8、案件进展情况报告及简报。9、调查过程中的往来文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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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本级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

  11、本级下达的批复: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等。

  12、下级对本级批复的执行情况的报告。

  13、承办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结案意见。

  14、对案件的通报、报道、反映等材料。

  (二)转办、过问要结果案件

  1、办案依据: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批示。

  2、批转(过问、催办)下级或有关单位办理的函件及底稿(电话记录稿)。

  3、下级或有关单位上报的案件查处情况报告(主件及附件)。

  4、承办部门对下级案件查处结果的意见。

  5、承办部门的结案报告及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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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核实了解的案件

  1、办案依据: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批示。

  2、调查证明材料。

  3、核实情况报告。

  4、承办部门的结案归档意见及领导批示。

  二、审理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

  (一)审批案件

  1、下级报送或本机关移送的案件处理待审批材料:

  (1)下级党组织或行政部门对案件的审查意见及请示;

  (2)调查报告及主要证据材料;

  (3)本人所在基层党组织或行政部门的处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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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人检查、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及基层组织对本人意见的说明。

  2、审理报告。

  3、与本人的谈话记录或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材料。

  4、本级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

  5、本级报上级审批的请示。

  6、上级的批复。

  7、本级下达的批复: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等。

  8、下级执行批复情况的报告。

  9、对案件的通报、报道、反映等材料。

  (二)备案案件

  1、下级报送的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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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下级对案件处理的批复;

  (2)调查报告及主要证据材料;

  (3)基层党组织或行政部门的处分决定;

  (4)本人检查、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及基层组织对本人意见的说明。

  2、本级备案报告及领导批示。

  三、信访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

  (一)办案依据:检举、揭发、控告、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批示。

  (二)批转下级或有关单位办理的函及底稿。

  (三)下级或有关单位上报的案件查处结果情况报告(主件及附件)。

  (四)承办部门的结案报告或办结意见及领导的批示。

  信访部门直接进行检查(调查)和处理的案件档案,卷内排列顺序可参照“检查(调查)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和“审理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进行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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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

  附件二案件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原则及对照表

  案件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原则

  一、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保管期限为六十年,短期保管期限为十五年。

  二、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根据案件的办理方式、干部管理权限、案件的查办结果以及社会、党内外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是:

  1、凡属在本机关权限内直接查处的大案要案及有重要影响的典型案件中形成的,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案件档案,应划为永久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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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本级机关管辖区域内有一定影响或发有通报的典型案件。

  (2)在审批权限内,经审理给予正式批复处理的审理类案件。

  (3)本级机关正式立案调查后,按审批权限需要作出正式处理的检查(调查)类案件。

  2、凡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案件档案,应划为长期保管。

  (1)本级机关正式立案调查后,不需要作出正式处理的检查(调查)类案件。

  (2)本级机关过问、督办或转办,经下级机关正式立案调查并作出正式处理的检查(调查)类案件。

  (3)按审批权限,经审理作为备案的审理类案件。

  (4)本级机关转办,经下级机关正式立案调查并作出正式处理的信访类案件。

  3、凡属在较短的时间内有利用价值的案件档案,应划为短期保管。

  (1)本级机关过问、督办或转办,经下级机关调查不需要作出正式处理的检查(调查)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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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级机关转办,经下级机关调查不需要作出正式处理的信访类案件。三、复查、复议的申诉案件,比照上一条所列各款的原则、方法,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四、为了维护案件档案的完整和联系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保管期限的确定,原则上以案件为单位进行。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本地区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以卷为单位进行,但案件主要案卷的保管期限应按本办法执行。案件档案保管期限对照表一、案件检查(调查)类1、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检查或复查的主办案件(1)需履行审批手续作出处理的案件永久(2)决定撤销立案的案件长期2、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单位检查或复查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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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需履行审批手续作出处理的案件永久

  (2)决定撤销立案的案件长期

  3、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有关单位检查或复查的案件

  (1)需履行审批手续作出处理的案件永久

  (2)决定撤销立案的案件长期

  4、纪检监察机关未正式立案对某一问题进行一般了解或核查的案件

  (1)管理权限以内干部的案件长期

  (2)非管理权限干部的案件短期

  5、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批转等间接手段检查或复查某一问题并报来结果的案件

  (1)重要的或典型的案件(包括报来的处理结果需要审理批复或向党内通报的案件)永久

  (2)属管理权限以内的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不需要作出审理批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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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3)属非管理权限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对案件当事人作出正式审批处理的案件长期(4)属非管理权限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对案件当事人未作出正式审批处理的案件短期二、案件审理类1、纪检监察机关审理批复本机关查处的案件永久2、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的审理批复及审理备案案件长期三、信访类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批转有关单位进行调查或了解并要求回报结果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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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属非管理权限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对案件当事人作出正式审批处理的案件

  长期

  2、属非管理权限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对案件当事人未作出正式审批处理的案件

  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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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纪检监察档案管理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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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方法

  国家档案局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方法

  (1998年7月1日发布施行)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科学化、标准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工作有关规定,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查处各种违纪案件工作中形成并处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经过整理立卷系统保管的纪检监察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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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应重视机关档案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以便更好地对案件档案、机关文书档案及其他门类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加强指导与监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平安,便于提供利用,为国家积累史料。

  第四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局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下,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领导与指导;省以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工作由本机关办公厅〔室〕主管,在业务上承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视。

  第二章案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

  第五条案件材料分为检查〔调查〕类、审理类和信访类。

  第六条案件材料实行案件承办部门立卷制度,做到谁办案谁立卷,案结卷成。

  第七条案件承办人员应从受理办案开场,注意收集办案全过程形成的材料,结案后及时整理。案件材料假设有遗漏或缺损,应附说明。

  案件材料以案件为单位整理立卷。两个以上单位合办的案件,主办单位保存原件,协办单位保存复制件或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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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案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1、办案依据材料:检举、揭露、申诉材料,领导批示,会议决定。

  2、初步核实材料、立案报告。

  3、转办的文字材料。

  4、办案方案或调查方案。

  5、调查报告和证明材料。

  6、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

  7、批复材料: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等。

  8、正式文件的印件、签发稿及主要领导修改的重要文稿。

  9、审理报告。

  10、与当事人见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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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结案报告。

  12、与案件有关的通报、报道。

  13、与案件有关的声像材料等。

  第九条案卷材料组合排列应遵循以下原那么:

  1、卷内材料原那么上应按照实际办案程序依次排列。

  2、可根据案件材料的多少,一案一卷或一案数卷。

  3、证据材料,可按材料所反映的问题或材料的名称等特征分类,每一类再按时间顺序排列。

  可按照证据材料的重要程度,将主要证据材料排列在前,旁证材料排列在后。

  具体排列方法见?附件一:案件档案卷内排列顺序?。

  第十条案卷应有案卷封皮、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封皮、卷内目录所填内容应与卷内材料相符,并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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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订的案卷必须依次编写页号。卷内文件无论单面或双面,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反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

  备考表应填写卷内需要说明的情况及立卷人和检查人的姓名及立卷日期。

  对装订线外有字迹的文件材料或破损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卷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小字条等,要进展加边和托裱;对过大的纸张,要折叠;对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要撤除。文件材料不允许有圆珠笔、铅笔、复写字迹及热敏纸。

  第十一条归档的案件材料不管办案时间长短,均应在结案年度归档。案件承办部门应将当年结案后整理完毕的案卷,在次年第二季度移交档案部门。

  第十二条归档的案卷应做到归档文件齐全完整,分类科学;卷内文件排列有序,保持联系;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保管期限划分准确;装订不掉页不压字。

  第十三条归档时由立卷单位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两份。一份随卷交档案部门,一份留立卷部门备查。

  第三章案件档案的接收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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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机关档案部门要做好案件档案的接收工作。按照案件材料立卷和归档的要求,检查案卷质量,接收符合要求的案卷。

  第十五条接收案卷时,要逐卷清点并履行交接手续。

  第十六条档案部门应将案件档案作为全宗档案的一类进展排列和整理。

  案件档案可按年度——组织机构或年度——问题〔检查、调查〕案件、审理案件、信访案件〕的方法进展分类。排列方法应保持一致性,不可随意改动。

  第十七条在分类、排列的根底上编制案卷目录等检索工具,为档案的利用创造必要的条件,同时应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

  第四章案件档案的统计和鉴定

  第十八条档案部门应建立案件档案统计制度。对案件档案收进、移出、利用、销毁等情况,进展及时准确的登记、统计,并定期将库存档案的数量、利用情况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档案工作部门。

  第十九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定期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案件档案进展鉴定。鉴定工作应在机关办公厅〔室〕主管领导的主持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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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组,逐卷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条对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案件档案应登记造册,经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销毁。监销人、经办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严禁将待销毁的档案出卖或转移给任何部门和个人。

  销毁报告及销毁清册应归入全宗卷保存。

  第五章案件档案的借阅

  第二十一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须建立案件档案的借阅制度,便于档案的利用,确保档案的平安,防止失密。

  第二十二条纪检监察机关内部需要调阅案件档案,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外单位查阅案件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证件,并报本机关主管领导审批前方可查阅。

  第二十四条借阅案件档案,不得涂改、损毁、丧失、伪造。如有上述行为,依照?档案法?有关条款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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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经批准抄录、复印的案件档案材料,由档案部门核对无误后,加盖

  “档案证明专用章〞,可与档案原件同效。

  第六章案件档案的保管和移交

  第二十六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创造条件设置档案库房,保管案件档案,要配置必要的设备和设施,不断改善库房的保管条件,并逐步采用先进设备,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档案库房必须巩固,门窗严密。库房内应保持适当的温湿度,并备有防盗、防火、防光、防有害物等平安设施。库房内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第二十七条对于破损、虫蛀、变质、字迹褪色的档案要及时采取措施并进展修复。

篇九:纪检监察档案管理经验做法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最新版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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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内容

  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工作有关规定,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下文是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导和监督。

  9、审理报告。10、与当事人见面材料。11、结案报告。12、与案件有关的通报、报道。13、与案件有关的声像材料等。

  卷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小字条等,要进行加边和托裱;对过大的纸张,要折叠;对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要拆除。文件材料不允许有圆珠笔、铅笔、复写字迹及热敏纸。

  为档案的利用创造必要的条件,同时应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

  如有上述行为,依照《档案法》有关条款追究法律责任。

  照本办法。

  12、下级对本级批复的执行情况的报告。13、承办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结案意见。14、对案件的通报、报道、反映等材料。(二)转办、过问要结果案件1、办案依据: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批示。2、批转(过问、催办)下级或有关单位办理的函件及底稿(电话记录稿)。3、下级或有关单位上报的案件查处情况报告(主件及附件)。4、承办部门对下级案件查处结果的意见。5、承办部门的结案报告及领导意见。(三)核实了解的案件1、办案依据: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批示。2、调查证明材料。3、核实情况报告。4、承办部门的结案归档意见及领导批示。二、审理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一)审批案件1、下级报送或本机关移送的案件处理待审批材料:(1)下级党组织或行政部门对案件的审查意见及请示;(2)调查报告及主要证据材料;(3)本人所在基层党组织或行政部门的处分决定;(4)本人检查、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及基层组织对本人意见的

  说明。2、审理报告。3、与本人的谈话记录或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材料。4、本级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

  事项通知等。5、本级报上级审批的请示。6、上级的批复。7、本级下达的批复: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

  核决定等。8、下级执行批复情况的报告。9、对案件的通报、报道、反映等材料。(二)备案案件1、下级报送的备案材料:(1)下级对案件处理的批复;(2)调查报告及主要证据材料;(3)基层党组织或行政部门的处分决定;(4)本人检查、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及基层组织对本人意见的

  说明。2、本级备案报告及领导批示。三、信访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一)办案依据:检举、揭发、控告、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

  批示。

  (二)批转下级或有关单位办理的函及底稿。(三)下级或有关单位上报的案件查处结果情况报告(主件及附件)。(四)承办部门的结案报告或办结意见及领导的批示。信访部门直接进行检查(调查)和处理的案件档案,卷内排列顺序可参照“检查(调查)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和“审理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进行排列。附件二案件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原则及对照表案件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原则一、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保管期限为六十年,短期保管期限为十五年。二、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根据案件的办理方式、干部管理权限、案件的查办结果以及社会、党内外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是:1、凡属在本机关权限内直接查处的大案要案及有重要影响的典型案件中形成的,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案件档案,应划为永久保管。(1)在本级机关管辖区域内有一定影响或发有通报的典型案件。(2)在审批权限内,经审理给予正式批复处理的审理类案件。(3)本级机关正式立案调查后,按审批权限需要作出正式处

  理的检查(调查)类案件。2、凡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案件档案,应划为

  长期保管。(1)本级机关正式立案调查后,不需要作出正式处理的检查

  (调查)类案件。(2)本级机关过问、督办或转办,经下级机关正式立案调查

  并作出正式处理的检查(调查)类案件。(3)按审批权限,经审理作为备案的审理类案件。(4)本级机关转办,经下级机关正式立案调查并作出正式处

  理的信访类案件。3、凡属在较短的时间内有利用价值的案件档案,应划为短

  期保管。(1)本级机关过问、督办或转办,经下级机关调查不需要作

  出正式处理的检查(调查)类案件。(2)本级机关转办,经下级机关调查不需要作出正式处理的

  信访类案件。三、复查、复议的申诉案件,比照上一条所列各款的原则、

  方法,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四、为了维护案件档案的完整和联系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

  档案保管期限的确定,原则上以案件为单位进行。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本地区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以卷为单位进行,但案件主要案卷的保管期限应按本办法执行。

  案件档案保管期限对照表一、案件检查(调查)类1、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检查或复查的主办案件(1)需履行审批手续作出处理的案件永久(2)决定撤销立案的案件长期2、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单位检查或复查的案件(1)需履行审批手续作出处理的案件永久(2)决定撤销立案的案件长期3、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有关单位检查或复查的案件(1)需履行审批手续作出处理的案件永久(2)决定撤销立案的案件长期4、纪检监察机关未正式立案对某一问题进行一般了解或核查的案件(1)管理权限以内干部的案件长期(2)非管理权限干部的案件短期5、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批转等间接手段检查或复查某一问题并报来结果的案件(1)重要的或典型的案件(包括报来的处理结果需要审理批复或向党内通报的案件)永久(2)属管理权限以内的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不需要作出审理批复的案件长期

  (3)属非管理权限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对案件当事人作出正式审批处理的案件

  长期(4)属非管理权限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对案件当事人未作出正式审批处理的案件短期二、案件审理类1、纪检监察机关审理批复本机关查处的案件永久2、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的审理批复及审理备案案件长期三、信访类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批转有关单位进行调查或了解并要求回报结果的案件1、属非管理权限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对案件当事人作出正式审批处理的案件长期2、属非管理权限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对案件当事人未作出正式审批处理的案件短期

篇十:纪检监察档案管理经验做法

  纪检部门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

  其对策

  摘要:经过调查和研究表明,在现阶段的纪检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例如有关档案管理的人才不足,综合素养不够,抑或者是相关部门对此不够重视,在档案管理的工作中投入的资金不足等等。谢谢不仅影响了档案的管理质量,同时也让档案管理工作无法向现代化和信息化转变。因此,对于纪检部门来说,重视对档案的管理,是当下十分重要的一件事情。而今天,本文也是就纪检部门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来进行相应的研究和探讨。

  关键词:纪检部门;档案管理;问题及对策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信息化时代已经悄然来临,在当前我国的各个领域当中,计算机信息技术都得到了或多或少的应用。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采取信息化手段来进行档案的管理工作,也成为了纪检档案部门当然管理的主流趋势,越来越多的纪检部门开始采取信息化的手段来进行档案的管理,不仅能够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同时也能够更加科学的进行档案的调取工作。但是,在现阶段的纪检部门档案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进行解决。那么下面,笔者就自身的相关经验,来谈一谈纪检部门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基层纪检监察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人力资源不足,综合素养不够

  经过调查和研究表明,现阶段许多纪检档案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的数量都远远低于国家对于纪检部门档案的要求,与此同时,许多档案管理人员的个人素质都较为低下,这可能是一直以来我国传统的用人理念所导致的。许多纪检部门对于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没有那么重视,因此在招聘档案管理人员的过程中也就没有那么严格,这就让许多档案管理人员在个人素质和个人品质达不到要求的前提下

  还胜任这份工作,进而影响了整体的档案管理质量。同时,在信息化时代发展的今天,许多纪检部门的党员管理人员也没有掌握一定程度上的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的过程中,也就无法进行信息化管理。

  (二)资金投入不足

  在现阶段的纪检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就是纪检部门档案管理过程中所出现的资金投入的不足的现象。在信息化时代不断发展的今天,档案的管理也实现了现代化,这就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来完善档案管理工作过程中所需要的基础设施。但由于高校和相关的纪检部门对于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没有那么重视,因此资金的投入也较低,进而影响了整个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资料收集困难

  由于档案材料收集制度尚不完善,单位各科室分工也有所不同,各科室协同完成工作材料会因需求不同而留置在有关科室或个人手中。部分业务负责人对文件归档制度欠缺了解,为了方便自己利用,将档案放在自己手中不移交,没有充分的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保密制度的落实不到位,部分科室对一些涉及特定内容、特定范围的档案材料拒绝归档,影响档案资料全面归档工作,而档案室作为一个档案职能部门,如果无法全面掌握各部门工作情况,常常会使得档案资料在收集整理过程中出现疏漏。

  二、加强纪检监察档案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

  纪检监察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是一件十分重要且需要高质量人才进行管理的工作。他要求纪检档案的档案管理人员能够拥有细心耐心的个人品质,同时有着严谨的工作态度,能够对档案的一切内容进行保密,不泄露任何的机密。纪检监察部门的纪检档案与普通的档案有所不同,他要求管理档案的人员不仅要拥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同时也要拥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因此纪检部门需要定期的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进行考核,并且在招聘的过程中,也应该充分的考虑到档案管理人员个人的品质问题。在后续的岗前培训过程中,也要进一步的对档

  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和考核,确保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够胜任档案管理这份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

  要想进一步对纪检档案的管理模式进行创新,纪检部门应该要顺应信息化时代发展的潮流,使现阶段的纪检档案全部向电子档案进行转变,并且利用信息技术来提高自身的档案管理模式,使档案的管理逐渐向现代化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就需要纪检部门能够加大对档案管理方面资金的投入,只有拥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档案管理部门,才能够引入信息化管理档案的相关设备。无论何时何地基础设施,对于档案的管理来说,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因此,纪检当然部门也应该要对此给予高度的重视,加大对档案管理方面资金的投入,也是对纪检部门自身名誉和声誉的投入。

  (三)加强档案业务管理建设

  首先制定档案归档规范。要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性,要明确其归档要求,包括装订要求、封面内容的填写要求和标题格式要求等。其次要加强组织建设,完善相关制度,保证工作人员行为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以制度建设促进队伍建设,减少问题发生的可能。此外,加强档案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明确档案的收、管、用三个环节的制度,定期进行收集,加强研究和分析,纪检监察档案要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明确每个人的的职责和义务,强化管理意识。

  结语

  以上,就是笔者对纪检部门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的相应研究和探讨工作,但在实际的纪检档案管理过程中,纪检部门还是要根据自身部门的实际情况以及信息时代不断地发展特点来选择合适的管理模式。总的来说对于纪检部门来说,档案的管理水平与自身部门的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纪检部门也应该要对档案的管理工作给予高度的重视,可能不经意间的一次小的失误,就会改变一个事情的走向。作为纪检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也应该不断地提高自

  身的综合能力,并且树立终身学习的重要理念,能够在信息化时代的今天,及时的感知外界的有效信息,并且应用在实际的档案管理过程中。

  参考文献

  [1]王珺.信息化时代的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研究[J].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学报,2019,32(10):69-70.

  [2]成莉.研究信息化时代下档案管理的创新及发展[J].中外企业家,2019(15):129.

篇十一:纪检监察档案管理经验做法

P>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强化案件审理工作提高执纪办案水平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经验交流材料近年来,我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在市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和省纪委案件审理室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纪检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以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不断强化审理职能,严格落实“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努力提高执纪办案水平,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元至十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审理结案各类违纪违法案件XX件。

  其中,市纪委监察局审结X件,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审结XX件。

  处分违纪人员XX人,其中,县处级干部X人,科级干部XX人,一般干部XX人。

  给予党纪处分的XX人,给予政纪处分XX人,给予党政纪双重处分的XX人。

  元至十月,全市无申诉复查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1、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制度,

  推进审理工作规范化。近年来,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我们

  从改进管理体制入手,支持案件审理部门全面履行职责,严格坚持所有案件必须经过审理才能提交纪委常委会议讨论研究的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内部监督制约作用,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改变原查审不分的管理体制,实行了案件审理和检查分开管理的体制,分管案件检查的领导不再分管案件审理工作,使案件审理部门能够充分发挥在案件质量上的监督制约作用。

  针对部分县(市、区)专职审理干部配备不到位的问题,市纪委明确要求在年底前所有县(市、区)必须配齐两名专职审理人员,不容许从机关内部临时抽调人员从事案件审理工作。

  为保证党纪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员权力保障条例等法规的正确有效执行,我们围绕规范审理工作程序、规范文书使用格式、明晰审理人员职责、强化内部制约监督,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

  几年来。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案件质量检查评比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案卷归档制度、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施办法、党纪案件审理助辨制度、纪检监察案件公开审理

  实施办法、纪检监察案件主审员制度实施办法、XX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代(协)制度、违纪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实施办法等多项制度规定,有效地促进了案件审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也不断加强制度建设,XX市纪委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完善了初审和审理制度,从案件的移送、受理、审理、审批以及对案件审理人员的要求等方面制定了20条规定和要求;XX县纪委对原有的专人审理、集体审理、回访教育、案卷归档、呈报审批等制度进行了补充修改;XX区纪委制定了乡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制度;XX县纪委制定了基层党委、纪委受理信访举报应遵循初核、立案调查和审理处理程序的规定,要求基层党委、纪委对需给予违纪者党政纪处分的案件,必须在初审的基础上,送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进行统审,然后提交本级党委、纪委讨论决定。

  通过对审理工作各项制度的不断健全完善和监督落实,全市案件审理尤其是基层办案工作日趋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了案件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严格遵循办案规程,认真审理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我们始终把依纪依法查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作为重点,

  按照“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坚持快查快审快结,加大办案力度,严肃认真地审结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惩处了一批

  违纪违法人员和腐败分子。从所审理的案件情况看,我市各级案件审理部门面对案

  件数量增加和工作难度增大的实际,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审核每一起案件的证据和事实,切实加强对办案程序的监督,依纪依法提出定性处理意见和建议,保证了所办案件能够得到积极稳妥的处理,维护了党政纪律的严肃性,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努力做到法纪的严肃性和方式的灵活性相结合,对犯有严重错误,能主动承认错误并配合组织查清自己和他人问题的,按照规定从宽处理;对犯有一般性错误的立足教育,帮助其吸取教训;对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勇于创新的党员干部,坚决给予支持;对受到诬告、错告和打击报复的党员干部,予以澄清并加以保护。

  通过严格执行党政纪律和正确运用党的政策,有力地打击了腐败分子,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取得了良好的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认真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维护党政纪律的严肃性。

  我们把严格落实处分决定作为维护纪律严肃性的关键措施来抓,坚持每年集中两次开展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检

  查。对纪检监察机关作出的党政纪处分决定,确保都能够按

  要求向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支部)和本人进行宣布;对各类给予行政降级、党内撤职以上处分的人员,都做到按规定降低职级待遇,安排低于原职务的相应岗位,并认真落实处分决定的其他内容;对个别漏装或材料不全,职级待遇不落实的问题,及时进行补充或纠正。

  通过检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对处分决定的执行、落实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进一步增强,有力地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四、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做好党政纪教育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办案过程中,克服单纯办

  案的思想,重视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肃党政纪律与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认真开展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和以案说纪、案例通报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机关惩处、教育的职能作用。

  每年年初,市纪委都把开展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确定任务目标和具体时限,组织深入细致地进行回访教育工作。

  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中,采取翻阅违纪人员档案材料,到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状

  况和工作情况,对受访者登门访问、个别谈心、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受处分人员克服消极情绪,激发政治热情,促使他们提高认识,放下包袱,改正错误,振作精神,努力工作。

篇十二:纪检监察档案管理经验做法

P>  利用县纪委监委党建园地微信工作群廉洁x公众号平台宣传党的x大精神党规党纪法规条例发布廉政信息工作动态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净化的能力

  只做精品

  纪检队伍监督管理经验特色亮点做法

  常态化,警示教育不断线。利用“县纪W监W党建园地”微信工作群、“廉洁*”公众号平台,宣传党的*大精神、党规党纪、法规条例,发布廉政信息、工作动态,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净化的能力。

  以不定期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旁听庭审、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听廉政课等方式,进行常态化提醒,持续筑牢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目前,共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场次,*余人次接受教育。

  规范化,制度建设不松懈。出台《*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修订完善议事决策规则、请销假、财务管理等制度,全面排查执纪监督监察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扎紧制度的笼子,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健全完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统一对机关各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镇(园区)工作室进行集中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长效化,干部行为不越线。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签订行为规范承诺书,加强对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情况,以及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

  密切关注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对越红线的干部依规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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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做精品

  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提醒、警示约谈等手段,以*纪律的尺子,主动对所谓的“小节问题”去量一量,构成违纪的及时给予相应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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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纪检监察档案管理经验做法

P>  纪检档案的特点及整理方法

  摘要:伴随着我国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也越来越重视对于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众所周知,对于一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来说,当然是伴随人们求学或者工作重要的一个部分,他包含着一个人全部的求学经历和工作经历。而对于纪检档案来说,他主要包含着纪检监察机关在监察或审议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档案,对于这一类当然来说,大多数都是具有十分高度的保密性质的。同时,他对于后续的许多事件的发展,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和影响。而今天,本文也是就纪检档案的特点及整理方法来进行相应的研究和探讨工作。

  关键词:纪检档案;特点;整理方法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在监察或者是调查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类型的档案,所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的,所涉及的人员,大多数也是国家公职类的行政人员。对于这种类型的档案,不论是在整理还是在管理的过程中,都应该格外的注意,并且小心地进行整理,可能其中蕴含的某个档案,就会对某个案件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推进作用。而在现阶段的纪检档案的整理过程中,还依旧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许多人对于纪检档案也不甚了解。那么下面,笔者就自身的相关工作经验,来谈一谈纪检档案的特点及整理方法。

  1纪检档案的特点(1)政治性强

  对于普通人们的档案来说,可能没有一些较强的政治性特点,但是由于纪检监察机关是属于国家级的部门机构,因此对于纪检档案来说,他拥有者较强的政治性特点,这是由于纪检部门的工作性质所决定的。纪检机关所保存的纪检档案,大多数都是各个政府部门,或者是行政人员个人的档案,一旦公职人员出现相应的问题就会第一时间记录在他们个人的档案上面,就可以有效地保证行政人员个人品行的标准,他直接反映了我国行政公职人员在个人品德和其他方面的记录,

  因此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特点。(2)较强的专业性

  案件档案的专业性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案件档案反映的是案件的处理过程,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活动。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为:受理对官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同时,对官员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求证等;其次,案件档案记录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案件的程序。处理案件的程序,一般先根据检举线索进行暗中调查取证,当确认该官员违纪行为属实时,就进行立案调查,之后通过调查报告来阐述官员的违纪行为。当官员违纪现象严重且对国家造成严重损失时,移交相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在案件档案中,必须体现案件过程;最后,案件档案拥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3)保密性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于检举人以及控告人的资料进行保密。首先,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取证时,大多数情况下,群众的配合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注意对举报人资料的保密,很容易给举报人的生命造成威胁。因此,必须严格保密检举人、控告人的资料,如姓名、住址等。其次,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其搜查的资料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资料都必须进行保密,防止内部泄密或者被调查官员的干扰等现象的发生,以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案件档案中涉及到检举人、控告人的资料以及案件的办理过程,所以案件档案有很强的保密性。

  2纪检档案的整理方法(1)科学分类在纪检监察部门中,纪检档案的数量和种类是十分众多的,而为了更好地对纪检档案进行整理工作,纪检监察机关的档案管理人员就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分类方法来进行分类。那么首作为档案的整理人员,应该要确定一个特定的分类方法。在大部分的纪检监察机关的档案工作整理过程中,采取的都是以年代为标准的档案整理和分类方式。这种方式的优点就是在档案的整理过程中能够快速地进行分类,但是也有缺点,那就是如果遇到重大的案件或者是人员的调动,就会耗

  费大量的时间进行寻找。与此同时,对于一些由同一性的人来说,按照年代分类的方法也不能够将它们归纳在一起,在后续寻找的过程中,也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采取采取年代来进行分类的时候,应该要充分的考虑档案的具体内容。对于一些已经彻底结束的案件,就可以采取年代来进行分类,而如果是有残留问题的纪检档案,就可以采取其他的方式来进行分类和整理。

  (2)进行特征组卷对于不同的纪检档案来说,他们也有着不同的特征,有的档案可能与个人的品行有关,而有的档案可能是与经济或者是财产方面的有关,对于具有不同特征的纪检档案来说,纪检部门的档案整理人员也可以采取特征分类的方式来进行档案的整理工作。在按照特征进行分类之后,纪检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者再按照年代的顺序来进行二次分类,这样就可以最大程度上的精细档案的整理,也为后续档案的调取提供了良好的思路,提高了纪检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

  4结束语以上,就是笔者对纪检档案的特点及整理方法提出的相应研究和探讨工作,但在实际的纪检档案的整理工作过程中,纪检部门还是要根据自身档案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整理方法。总的来说,纪检部门应该要能够分清轻重缓急,对于一些较为重要的纪检,当然应该加大监管的力度,保证他档案的真实性和安全性。与此同时,也应该采取科学合理的分类方法来进行档案的整理工作,以年代整理为主,以其他方式整理为辅。只有将纪检部门的档案,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整理和保存,才能在后续案件的进行过程中第一时间调取相应的卷轴和档案,保证事件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王珺.信息化时代的纪检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研究[J].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学报,2019,32(10):69-70.

  [2]成莉.研究信息化时代下纪检档案管理的创新及发展[J].中外企业家,2019(15):129.

篇十四:纪检监察档案管理经验做法

P>  纪检监察档案管理

  纪检监察档案是真实地记录和反映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活动中处理完毕的有保存价值的,并按归档制度收集、整理、组卷集中保管的各种不同载体的卷宗材料。

  第一节纪检监察档案的归档范围纪检监察档案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

  其中包括本机关的会议、检查、审理、信访、研究、教育、执法、党务、组织人事、财务会计、机关事务等方面的材料。

  其范围可分为案件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科技档案等。

  第二节纪检监察档案的归档原则一、材料收集齐全的原则。二、保存材料历史联系的原则。三、“谁办理,谁立卷”的原则。四、集中统一管理原则。第三节案件档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查处各种违纪案件工作中形成并处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经过整理立卷系统保管的纪检监察案件材料。一、案件档案的分类案件材料分为检查(调查)类案件档案、审理类案件档案和信访类案件档案(有关信访类案件的档案要求见第一章第五节,本章略)。案件材料实行案件承办部门立卷制度,做到谁办案谁立卷,案结卷成。案件承办人员应从受理办案开始,注意收集办案全过程形成的材料,结案后及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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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材料若有遗漏或缺损,应附说明。案件材料以案件为单位整理立卷。两个以上单位合办的案件,主办单位保存原件,协办单位保存复制件或打印件。二、案件材料的归档范围1、办案依据材料:检举、揭发、申诉材料,领导批示,会议决定;2、初步核实材料,立案报告;3、转办的文字材料;4、办案计划或调查方案;5、调查报告和证明材料;6、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7、批复材料: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8、正式文件的印件、签发稿及主要领导修改的重要文稿;9、审理报告;10、与当事人的见面材料;11、结案报告;12、与案件有关的通报、报道;13、与案件有关的声像材料等。三、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一、检查(调查)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1、办案依据:上级的批件,信访简报,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批示、会议决定;2、初步核实报告;3、立案报告;14、调查方案或办案计划;5、证明材料;6、调查报告;7、错误事实见面材料;8、案件进展情况报告及简报;9、调查过程的往来文书材料;10、本级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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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本级下达的批复: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查(复审)复核决定等;12、下级对本级批复的执行情况的报告;13、承办部门的统案意见;14、对案件的通报、报道、反映等材料。二、审理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1、下级报送或本机关移送的案件处理待审批材料。⑴下级党组织或行政部门对案件的审查意见及请示:党纪处分请示和政纪处分请示;⑵调查报告及主要证据材料,如:公安、司法机关移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起诉书、判决书,本人履历证明材料,收缴钱物凭证等;⑶本人所在基层党组织或行政部门的处分决定;⑷本人检查、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及基层组织对本人意见的说明。2、审理报告⑴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⑵阅卷笔录;⑶审理报告。3、与本人的谈话记录或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材料。⑴谈话记录;⑵错误事实见面材料;⑶本人对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的意见;⑷审理部门对本人意见的说明;⑸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材料。4、本级有关案件审理的决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党纪、纪处分决定,经本人签署意见的处分决定见面稿,对本人意见的说明)。5、本级报上级审批的请示。6、上级的批复。7、本级下达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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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等。8、下级执行批复情况的报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单、送达回证、结案报告表。9、对案件的通报、报道、反映等材料。四、案件档案的保管期限一、案件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原则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保管期限为六十年,短期保管期限为十五年。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根据案件的办理方式、干部管理权限、案件的查办结果以及社会、党内外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是:21、凡属在本机关权限内直接查处的大案要案及有重要影响的典型案件中形成的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案件档案,应划为永久保管。⑴在本级机关管辖区域内有一定影响或发有通报的典型案件。⑵在审批权限内,经审理给予正式批复处理的审理类案件。⑶本级机关正式立案调查后,按审批权限需要作出正式处理的检查(调查)类案件。2、凡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案件档案,应划为长期保管。⑴本级机关正式立案调查后,不需要作出正式处理的检查(调查)类案件。⑵本级机关过问、督办或转办,经下级机关正式立案调查并作出正式处理的检查(调查)类案件。⑶按审批权限,经审理作为备案的审理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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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⑷本级机关转办,经下级机关正式立案调查并作出正式处理的信访类案件。

  3、凡属在较短的时间内有利用价值的案件档案,应划为短期保管。⑴本级机关过问、督办或转办,经下级机关调查不需要作出正式处理的检查(调查)类案件。⑵本级机关转办,经下级机关调查不需要作出正式处理的信访类案件。二、复查、复议的申诉案件,比照上一条所列各款的原则、方法,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三、为了维护案件档案的完整和联系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保管期限的确定,原则上以案件为单位进行。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本地区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以卷为单位进行,但案件主要案卷的保管期限应按上述期限执行。四、案件档案保管期限对照表1、案件检查(调查)类⑴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检查或复查的主办案件A.需履行审批手续作出处理的案件永久B.决定撤销立案的案件长期⑵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单位检查或复查的案件A.需履行审批手续作出处理的案件永久B.决定撤销立案的案件长期⑶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有关单位检查或复查的案件A.需履行审批手续作出处理的案件永久B.决定撤销立案的案件长期⑷纪检监察机关未正式立案对某一问题进行一般了解或核查的案件A.管理权限以内干部的案件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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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非管理权限干部的案件短期⑸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批转等间接手段检查或复查某一问题并报来结果的案件

  A.重要的或典型的案件(包括报来的处理结果需要审理批复或向党内通报的案件)永久

  B.属管理权限以内的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不需要作出审理批复的案件长期

  C.属非管理权限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对案件当事人作出正式审批处理的案件长期

  D.属非管理权限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对案件当理人未作出正式审批处理的案件短期2、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⑴纪检监察机关审理批复本机关查处的案件永久⑵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的审理批复及审理备案案件长期⑶注意事项①比较简单、材料较少的案件,可不分调查卷、审理卷,组成一卷。

  排列顺序,调查材料在前,审理材料在后。

  3②对判刑案件,若在法院判决前已开除党籍的,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和法院的判决书等材料归在审理卷调查报告类。

  3、信访档案的保管期限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批转有关单位进行调查或了解并要求回报结果的案件:

  ⑴属非管理权限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对案件当事人作出正式审批处理的案件长期⑵属非管理权限干部、报来的调查结果对案件当事人未作出正式审批处理的案件短期第四节文书档案

  一、组卷文件材料的组卷,应根据纪委的实际情况、文件特点和材料内容、形式,按照文件的历史联系整理成科学的体系。

  二、排列文件材料组卷后,要对卷内文件进行系统的科学排列。

  三、编目是将排列有序的文件材料,编写卷内目录。

  第五节装订要求和封面内容、标题格式

  一、装订要求案卷应有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和备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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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卷内目录所填内容应与卷内材料相符。装订的案卷必须依次编写页号。卷内文件无论单面或双面,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备考表应填写卷内需要说明的情况及立卷人和检查人的姓名及立卷日期。对装订线外有字迹的文件材料或破损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卷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小字条等,要进行加边和托裱;对过大的纸张要折叠;对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要拆除。文件材料不允许有圆珠笔、铅笔,复写字迹及热敏纸。二、封面内容主要内容有:一立卷归档单位;二卷宗标题(作者、内容、文种三要素);三卷内文件起止日期;四卷内文件份数;五卷内页数;六保管期限。三、标题格式:(1)调查卷:××纪委(纪检组、监察室)调查(过问、了解)××单位××人××问题的案卷。(2)审理卷:××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审理(复查)××单位××人××问题的案卷。(3)信访卷:××纪委(纪检组、监察室)批转××单位××人××问题调查(复查)结果的案卷。封面用毛笔或书法美工笔书写,颜色为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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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纪检监察档案的管理档案管理工作主要有归档、保管、统计、利用、鉴定、移交六项工作。

  档案利用:应建立档案利用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失密。内部需要调阅档案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证件并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查阅。未经批准不得抄录、复印。借阅档案,不得涂改,损毁、丢失、伪造。违者按《档案法》追究法律责任。归档的案件材料不论办案时间长短,均应在结案年度归档。案件承办部门应将当年结案后整理完毕的案卷,在次年第二季度移交档案部门。归档时由立卷单位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两份。一份随卷交档案部门,一份留立卷部门备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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