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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学人才政策(5篇)

时间:2022-11-19 14:25:03 来源:网友投稿

杭州大学人才政策(5篇)杭州大学人才政策  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西湖区块人才专项房申购和销售管理办法(第一批)》的通知  浙大发房〔〕号  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杭州大学人才政策(5篇),供大家参考。

杭州大学人才政策(5篇)

篇一:杭州大学人才政策

  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西湖区块人才专项房申购和销售管理办法(第一批)》的通知

  浙大发房〔〕号

  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为做好浙江大学“安居工程”西湖区块人才专项房的申购

  与销售工作,进一步凝心聚力推动学校发展,经浙江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现将《浙江大学西湖区块人才专项房申购和销售管理办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年月日

  浙江大学西湖区块人才专项房申购和销售管理办法(第一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解决校内各类人才的住房问题,吸引汇聚海内外优秀人才,加快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进程,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通过的《浙江大学人才房申购和销售原则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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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浙江大学西湖区块人才专项房(以下简称“人才房”)申购和销售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以分类切块的方式配售和预留房源。申购和销售工作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自愿申购;(二)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三)学校审核完毕将申购人员情况进行排序、公示,接受教职员工监督;(四)学校将申购人员情况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审批;(五)学校组织审批通过的申购人员按大类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选房;(六)申购人员选房后预交部分购房款确认,具备预售条件时学校办理预售手续;(七)具备入住条件时由申购人员办理入住手续;(八)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权证。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在校工会的领导下,成立校人才房工作委员会和人才房监督委员会,具体实施申购、销售管理和监督工作。人才房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校工会、房地产管理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监察处等部门组成,各部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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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负责,协同推进有关工作。人才房监督委员会由教代会各代表团推选名代表组成,对申购和销售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条各单位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方案和要求,协助做好本单位教职员工人才房的个人申请、选房和售房通知等工作。

  第三章申购资格与条件

  第五条申购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六项条件方可具备人才房申购资格;

  (一)符合国家、浙江省及杭州市有关住房政策,并持有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二)由学校本级财务全额支付人员经费,且在教师、实验技术及其他教案科研支撑、党政管理岗位全职工作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以人事处提供数据为准);

  (三)未享受任何政策性住房(含配偶未享受任何政策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包括但不限于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房、承租公房、专用房、腾空房、人才房、批地建房、拆迁安置房、撤村建居安置房以及单位分配的带有福利性质的商品房(海洋学院教职员工购买的舟山区块商品房、国际联合学院教职员工购买的海宁区块商品房除外)等;

  (四)具有正高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入选学校“百人计划”,或聘任为特聘研究员、副研究员,或博士后出站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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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工作满年,或在校连续工作满年且为八级职员或中级职称或副科级职务以上,或在学校连续工作满年;

  (五)已婚人员,或直接抚养子女的离异、丧偶人员,或年龄在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或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放宽到周岁以上);

  (六)申购人员须自愿接受本办法和学校其它关于人才房相关规定。

  第六条选房前或签订购房(预售)协议前或签订入住协议前,经核实不符合上述申购资格的人员,取消其申购资格,不能参加选房或办理购房手续及入住手续。申购人员已经入住后发现不符合申购资格的,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七条按照“一户一套”的原则,申购人员只能申请购买一套人才房。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购条件的,确定人作为申请人;如夫妻双方单身时各申购一套人才房,婚后须退出其中一套,或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按市场价补足房款,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的依此类推。

  第四章排队与计分

  第八条申购人员按下述大类顺序排队选房:(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文科资深教授、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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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具有专业技术正高级职称、相当于专业技术正高职称、厅局级职务、三或四级职员职级人员、“百人计划”人员和“百人计划(文科)”类人员、特聘研究员;

  (三)具有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相当于专业技术副高职称、正或副处级职务、五或六级职员职级者、“百人计划(文科)”类人员、特聘副研究员;

  (四)具有专业技术系列中级职称、正或副科级职务、七或八级职员职级、技师职称者;

  (五)其他人员。申购人员同时符合两个以上大类顺序时,按前一顺序参加排队选房。

  第九条在上述大类内,申购人员按总积分从高到低排序。总积分为工龄分、职称(职务、职级)分、任职年限分、学位分、在校服务年限分、双职工(夫妻双方均为学校本级财务全额支付人员经费事业编制)照顾分的总和。各项分值标准见《各项分值标准一览表》(详见附件)。

  职称(职务、职级)任职年限分为所有任职年限分的总和,任职年限分计算精确到年份。申购人员积分相同的按双职工、最终职称(职务、职级)晋升时间、工作时间、学历高低、出生年月等条件依次优先选房,时间精确到月份。

  工龄分、职称(职务、职级)任职年限分、在校服务年限分最早计算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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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申购人员的岗位、编制性质、工作年限、进校时间、职称(职务、职级)、任职年限、是否双职工等一律以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提供的申购截止日时的数据为准。

  第五章申购和销售程序第十一条根据人才房建设进度,人才房工作委员会在学校综合服务网发布人才房申购通知。第十二条申购人员如实填写并递交《浙江大学西湖区块人才专项房申购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申购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第十三条人才房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第三方中介对申购材料进行查档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学校综合服务网中进行公示。其中,对不符合申购条件的,在公示材料中说明理由;申购材料不齐全的,限期补正,在规定限期内没有补正的,视同不符合申购条件,并自公示之日起日内由申购人员自行前往人才房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领回申购材料,超时不予保留。第十四条人才房工作委员会根据申购情况并结合房源情况确定申购人员名单,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申购人员结构,确定各类申购人员的房源切块方案,并将申购人员名单及选房顺序、房源切块方案在学校综合服务网上进行公示。

篇二:杭州大学人才政策

  杭州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

  1、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能享受到创办企业相关费用减免、创业资助资金资助、入驻大学生创业园、房租补贴、会展补贴、免费人才招聘和人事代理服务等优惠政策。2、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需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05年及以后,从毕业证书的签发之日算起)以本人名义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以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从事当年度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二是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三是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提出创业资助资金申请,必须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并在杭州市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另外,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付诸实施并在杭州市区范围内注册的大学生创业企业,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于评审,直接申请享受不低于10万元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资金:(1)满足上述在杭自主创业的规定条件;

  (2)须由原参赛团队中的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3)在大赛结束后一年内(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提出无偿资助申请。3、有关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政策有哪些?(1)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2)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3)关于免除大学生在杭自主创办企业相关费用的通知;(4)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费用免除办理流程;(5)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和管理若干意见;(6)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资金操作办法(试行)。以上文件均可在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创业就业栏目中查阅。4、大学生在杭自主创办企业能够免除哪些费用?大学生在创办企业过程中凭《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到工商部门、有关验资机构和杭州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各网点办理工商登记、验资证明和开设银行账户时,相关部门将免除有关办理费用。5、如何办理《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大学生创业企业凭借《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杭州市人才中心创业服

  务处或各区人事局办理《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其中: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由市人才中心创业服务处出具;在区工商分局登记注册的,由所在区人事局出具。6、办理大学生创办企业相关费用免除的工商部门、有关验资机构和银行有哪些?他们的联系方式是什么?具体可查看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创业就业栏目中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费用免除办理流程的附件。相关办理流程可咨询市人才中心创业服务处和所在区人事局,具体联系方式见本“指南”附件。7、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的种类有哪些?商业贷款贴息和项目无偿资助,两者不能重复申请。8、项目无偿资助的等级和金额?分六个等级: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9、商业贷款贴息的比例和额度?获得银行商业贷款后用于生产经营,对实际应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50%贴息,最高额度为2万元。10、如何申请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时需提供哪些材料?符合资助对象及条件的申请人向市人才中心创业服务处或所属区人事局提出申请(市级企业向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处)申请,区级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所属区人事局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申请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的提交《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资金申请表》);(2)身份、户籍、学历(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及校方出具的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工商注册(登记)证明;(3)申请商业贷款贴息的须提供贷款合同;申请项目无偿资助的须提供相关支出的合同、凭证和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4)申请15万元、20万元无偿资助的项目,由创业导师或风投、创投机构及相关企业推荐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5)申请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的还须提交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证明以及参赛项目所有成员(以获奖证书上的成员为准)申报获奖项目无偿资助的签名同意书或授权书。(6)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申报受理等相关事宜可咨询市人才中心创业服务处和所在区人事局,具体联系方式见本“指南”附件。11、大学生创业资助企业的义务和责任是什么?(1)对获得的创业资金加强或完善财务管理;(2)获得项目无偿资助的,自每期资金拨付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向市人事局与市财政局(区级企业向区人事局与区财政局)递交资金使用情况的财务报告和项目运行情况报告;(3)接受有关部门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4)资助对象如采取弄虚作假方式,骗取创业资金的,按照《财资助对象如采取弄虚作假方式,骗取创业资金的,按照《资助对象如采取弄虚作假方式

  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市财政、审计、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市财政、审计、监察机关作出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作出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2、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目前我市已有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西湖——浙大科技园)、(下沙)、(高新)、(下城)、(萧山)、(拱墅)、(余杭)、(上城)和位于江干区的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赛博)等9家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各大学生创业园的具体入园条件和流程可咨询创业园所在区人事局,具体联系方式见本“指南”附件。13、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在经营场地方面有何优惠?新办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年内可获得创业园所在2地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供的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具体申请条件和流程可咨询创业园所在区人事局,具体联系方式见本“指南”附件。14、大学生创业园可以提供哪些创业服务?大学生创业园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各类扶持资金申请、企业登记注册、商务、融资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15、房租补贴的标准是什么?大学生创业企业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两年内由纳税地财政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办理流程可咨询创业园所在区人事局,具体联系方式见本“指南”附

  件。16、会展补贴的标准是什么?大学生创业企业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经企业纳税地政府部门认可后,由纳税地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三年。办理流程可咨询创业园所在区人事局,具体联系方式见本“指南”附件。17、大学生创业企业在人才招聘中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服务?大学生创业企业三年内可免费参加市人事部门组织的大型人才招聘会、免费在杭州人才网和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上发布招聘信息;从工商营业执照发证之日起三年内,每年可6次免费参加杭州人才市场举办的人才集市进行招聘。办理流程可咨询市人才中心和所在区人事局,具体联系方式见本“指南”附件。18、大学生创业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的人事服务?免费为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三年人事代理服务。办理流程可咨询市人才中心和所在区人事局,具体联系方式见本“指南”附件。

篇三:杭州大学人才政策

  杭州市大学生落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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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大学生落户奖励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生活津贴方面,本科生可以享受到1万元的生活补贴,硕士生可以享受到3万元的生活补贴,博士生可以享受到1万元的生活补贴;市政策津贴方面,参加每两年一次的选拔可以获得2万元的市政策特殊津贴;创新创业方面,创业人员可以获得最高100万元的创业投资奖励。杭州大学生人才中心落户办理流程1、登录杭州毕业生就业网,在首页进行毕业生注册。2、在人才中心领取“个人人事代理委托书”,拿到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盖公章。3、带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个人人事代理委托书”,到人才中心,开具“杭州市毕业生接收函”,同时人才中心将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面“档案转详细地址”一栏盖上人才中心的“地址章”。4、将“杭州市毕业生接收函”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给学校。学校根据“杭州市毕业生接收函”,发相关的“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校方转寄档案。5、“毕业证书”到手后,带上它和“报到证”,到人才市场去报到。6、和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后,要求单位在10月以前把社保相关手续办好。7、办理落户手续,带上以下材料:毕业证书、报到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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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迁移证、签约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交纳社会保险清单(社保局可打印)、身份证、近期一寸照片两张。材料齐全后,和人才中心签订一个“人事档案和户口托管协议书”,交360元。8、到人才中心指定的派出所,去拍照片,办理新的身份证。(大概一个月左右,可以领取新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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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杭州大学人才政策

  杭州人才引进政策2020根据中央、省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为“抓防控、促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进一步巩固发展最优人才生态,聚天下英才共建杭州。现提出加强人才招引服务的八项举措。1、出台服务保障“抓防控促发展”落实“人才生态37条”的补充意见。研究制定发放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提高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标准、加大人才专项租赁房建设、实施高层次人才专项奖励、加强抗疫人才招引服务等高含金量的人才政策,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杭州的人才生态优势。2、举办高层次人才云聘会。整合提升年度高校春招会等招才活动,在全国知名人才招聘平台上开展“杭向未来”高层次人才云聘会。组织阿里、网易、海康、浙大、西湖大学、之江实验室、国科大杭高院等1000余家单位网上设展招聘,推出岗位不少于2万个,其中面向高管、高级职称和高学历等高层次人才岗位不少于5000个。3、发布全球引才宣传片。制作杭州全球引才宣传片,向全球发布,向世界展示杭州人才生态环境和创新创业氛围,吸引海内外人才来杭发展。4、开展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云评审。围绕杭州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广泛深入发动,优化完善评审办法,组织开展在线评审,提升评审的智慧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5、启动云上“创客天下·2020杭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在全球网络平台发布大赛公告,通过视频连线等方式开展海选和

  复赛,创新比赛内容,探索与“自主选题”与“揭榜挂帅”相结合,吸引全球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携高新技术项目来杭创新创业。

  6、推出杭州“人才e卡(码)通”。统筹整合有关人才的服务项目,开发金融支持、子女教育、医疗健康、文体休闲、交通出行、云上交流(课堂)、咨询服务等功能,推出“人才e卡(码)通”,为人才提供集成式、智慧化、全流程的优质服务。

  7、推进人才成果转化合作。举办“战疫情、促发展——杭州人才成果云享会”,集中展示在杭人才平台及专家人才在防疫抗疫、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创业创新等方面的最新成果,推进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投资机构的交流合作。

  8、加快人才平台落地建设。系统梳理近期我市各地各单位重点引育、在谈的大人才、大平台、大项目。通过举办“重点人才项目云促会”等方式,指导督促推进工作,形成比学赶超氛围,推动更多人才项目尽快落地,平台发挥更大作用。

  杭州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和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落户政策:(一)资格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本人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市区单位集体户口,或经人才市场同意申请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

  友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其中随迁配偶的应落家庭户。(二)办理渠道:由落户地派出所直接受理,落户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审批(或向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通过全城通办推送落户地审批)。(三)业务流程: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或本人网上实名认证登录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核验原件领取审批结果,不允许代办)。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对照相应落户条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审批结果同时签发《户口准迁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准迁证明。

篇五:杭州大学人才政策

  杭州师范大学卓越人才计划特聘岗位合同书

  杭州师范大学二○一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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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号:

  号

  杭州师范大学“卓越人才计划”特聘岗位合同书

  甲方:杭州师范大学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杭州师范大学

  (设岗单位)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卓越人才计划》,甲方通过公开招聘选拔和丙方推荐,经学术委员会专家遴选,同意聘任乙方为“卓越人才计划”特聘岗位,在丙方相关学科工作。为保证“卓越人才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经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特聘岗位与聘期

  甲方特聘乙方为“杭州师范大学卓越人才计划”

  学科

  岗位(层次),聘期日。聘用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年,自2015年月日至

  年月

  第二条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在聘期内乙方应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目标及任务。聘期工作目标及任务以《工作任务书》书面形式明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卓越人才计划》的有关规定和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对乙方进行工作业绩考核。

  .要求乙方根据《工作任务书》承担学科建设、科学研究、课堂教学及其他工作。

  .若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岗位合同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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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甲方义务.依法维护乙方在受聘期间应享有的各项权利。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卓越人才计划》为乙方提供特聘岗位津贴和科研资助经费等待遇。.按照学校研究生管理有关规定,协助丙方为乙方招收研究生提供便利条件。.根据乙方的工作成就,积极推荐乙方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及其他国家和省、市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评选。.其他:

  三、乙方权利

  .根据自身工作计划和目标,自主组织学术队伍或参与学术队伍建设,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参与丙方的学科建设项目或其他重要的学术活动。

  .享受在丙方工作期间所必需的教学、科研等工作条件和岗位待遇。

  .聘期内享受杭州师范大学在岗流以及社会服务的权利。

  权益,享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教学科研、学术交

  .对甲、丙方有关组织作出的考核结果持有异议,或甲、丙方有关部门未按约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时,有权向甲方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申诉,要求监督执行。

  四、乙方义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积极参加甲、丙方组织的学术活动及其它社会服务工作,接受甲、丙方的管理和考核。

  .在聘期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经费等均须以甲方为第一身份署名。

  .接受考核时,乙方须向甲、丙方出具履行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达成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履职期间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五、丙方权利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卓越人才计划》的规定,甲方授权丙方负责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并协助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

  .根据乙方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安排乙方参与本单位的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承担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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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工作任务。

  六、丙方义务

  .支持和协助乙方组织申报和承担国家课题项目。

  .提供乙方能够正常开展教学、科研和研究生指导的工作条件。

  .帮助乙方解决好工作中其他有关问题。

  第四条乙方岗位待遇

  一、特聘岗位津贴

  □乙方在聘期内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国家工资、绩效工资、社保、福利等待遇,

  同时享受甲方提供的特聘岗位津贴人民币

  万元年(税前)。特聘岗位津贴%按月发放,

  其余为目标绩效考核奖,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给予协议年薪人民币

  万元年(税前),年薪包含国家工资和绩效工资和社保。

  年薪%按月发放,其余为目标绩效考核奖,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二、科研配套经费

  经专家小组论证后,由甲方提供乙方科研配套经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万元。科研配套经费的使用按

  三、购房补贴及安家费

  经专家小组论证后,由甲方提供乙方购房补贴贴发放使用按杭州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万元、安家费万元。购房补

  四、其他

  第五条考核.甲方对乙方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的依据为《杭州师范大学卓越人才计划》、本合同第二条乙方义务及附件所规定的乙方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考核时,乙方须向甲方、丙方提交书面工作报告,向考核专家组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年度考核时乙方还应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甲方根据考核结果,依据学校卓越人才计划有关文件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有关精神,兑现或调整特聘岗位津贴。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可以解除岗位聘任合同。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乙方在受聘期间,如被聘为教育部“长江学者”或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等取得标志性成果或称号,符合“杭州师范大学卓越人才计划”上一级岗位聘任条件的,可申请变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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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按程序审批同意后,按上一级岗位聘任、考核并享受相应待遇。本合同自动终止。2.乙方在聘期内因自身原因提出辞聘的,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

  本合同可相应变更或解除。3.如有合理的理由预期《工作任务书》的主要目标将无法按期实现的,经双方协商,本

  合同可相应变更或解除。4.乙方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职责,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

  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5.若甲、丙方在聘期内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乙方

  有权提出辞聘,终止本合同。6.聘用期间如发生三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

  或解除合同的,聘用三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态度妥善处理。任一方若对合同条款提出变更要求,应征得另外两方同意。

  第七条附则.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于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项,由三方协商后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岗位工作任务书》

  甲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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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杭州师范大学“卓越人才计划”特聘岗位工作任务书

  甲方:杭州师范大学乙方:丙方:杭州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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