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17篇)新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2.02.12•【文号】教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1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新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2.02.12•【文号】教督[2012]5号•【施行日期】2012.02.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
正文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我部研究制定了《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本办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本省(区、市)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做好督导评估工作。从2012年开始,每年7月31日以前,请各省(区、市)将《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单》一式三份报送国家教育督导团,同时报送电子版。附件: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一二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重点对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第三条督导评估工作由国家教育督导团组织实施。第四条督导评估对象为地方人民政府。第五条督导评估的原则:(一)发展性原则。坚持运用发展性教育评估理念,对省域学前教育发展过程和进步程度实施监测与评估。(二)激励性原则。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切实调动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客观性原则。坚持教育督导评估的公平、公正、公开,突出教育督导评估内容的真实性和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四)实效性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重在督导评估政府的努力程度、职责到位、工作落实的情况以及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效果。
第二章督导评估内容与形式第六条督导评估主要内容:(一)落实政府责任和部门职责,完善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二)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落实各项财政支持政策,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情况。
(三)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等方面的情况。
(四)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核定并保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落实并提高幼儿教师待遇,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五)规范学前教育管理,有效解决“小学化”倾向和问题等方面的情况。(六)提高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缓解“入园难”问题及社会公众对当地学前教育满意程度等方面的情况。以上具体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分值见附1。第七条省级要建立学前教育发展督导评估与年度监测制度。省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每年对所辖市(地)、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进行监测统计,并组织对所辖市(地)、县人民政府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第八条省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每年汇总所辖市(地)、县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监测统计结果,填写本省(区、市)《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见附2),并结合当年对所辖市(地)、县学前教育督导检查情况,填写本省(区、市)《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单》(见附3)。第九条国家教育督导团对各省(区、市)每年报送的《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和《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单》进行综合分析,并撰写全国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年度监测报告。第十条国家教育督导团定期对省(区、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结合年度监测结果,对各省(区、市)学前教育发展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发布全国学前教育督导报告。
第三章表彰与问责
第十一条各省(区、市)要建立学前教育工作表彰与问责机制。把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和监测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表彰发展学前教育成绩突出地区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建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结果通报和公布制度。地方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督导评估与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1.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2.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3.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单附1: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1.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领导。成立学前教一、
育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8
政府职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责制。
20分
2.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其目6
标明确,措施具体,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
3.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加强对学前教育的6
督导检查,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目标责任制;对在
学前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
度,向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6
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
合理比例,并且近三年有明显提高;确保发展学前教育工程(项二、
目)投入。
经费
投入
5.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4
制;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
15分能及时拨付到位。
6.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5
助园;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国
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项目经费使用规范、合理。
三、园
7.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
8
所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
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并提供普惠性服务。
建设
8.研究制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接收、使用15分
与管理细则,并有效落实,确保布局合理,方便就近。农村乡镇4
建设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
人口分散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等,构建县、乡、村学前教
育网络。
39.设施设备配备达标,满足幼儿活动和发展的需要。
10.合理确定幼儿教师生师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6
制,配足配齐教职工;健全幼儿教师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多
四、渠道保证师资的供给,满足学前教育发展需求。
队伍建
11.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扩大幼儿教师的培养
设
5
规模,加大幼儿教师的培训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教师
15分专业素质。
12.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幼儿教师合法4权益。
五、
13.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制定各种类型幼儿园的办园
4
标准,实行幼儿园审批登记和年检制度。对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规范管
查登记,实行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
理
14.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机制,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规范315分
幼儿园收费工作。
15.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和卫生健康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4理、卫生保健、饮食与健康工作制度和安全责任制。
16.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4
的指导,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和机制,开展保教质
量监测评估工作,有效解决“小学化”倾向和问题。
17.“毛入园率”明显提高,“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
4
解。
六、
18.城镇和农村公办幼儿园所占比例、广覆盖程度明显提
3
发展水高。
平
3
20分
19.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所占比例明显提高。
20.取得幼儿教育资格证的教师数占幼儿教师总数的比例明3显提高。
421.保教质量明显提高。
322.社会对当地提供的学前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附2:
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
:辖市省(自治区、直辖市):
报送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月日
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
填报要求
一、严格按照监测指标要求,填写统计表,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二、表3、表4中相关数据要与上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报表及全国教育经
费统计报表一致,并以Excel格式报送。
三、表3(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基本情况汇总表)只在2012年报送,以后
不再重复报送。
表1: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程(项目)情况统计表
工程目实时序(项标施间号目)和范跨
名称主围度
总计
资金投入(万元)中央省级地市级县级
进展情况
要内容
总计-----注:“实施范围”指项目覆盖的范围,如全省(区、市)、农村地区、部分贫
困地区或县(详细列出),家庭经济困难群体等。
表2: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配套文件汇总表
文件名称
主要举措
实施范围
出台时间
(年月)
发文单位
注:1.发文单位指省(区、市)委、省(区、市)人民政府,教育厅(教委)、××局联合发文(详细列出)等,可另附文件稿加以说明。
表3-1: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基本情况汇总表
基本状况(2010年)
幼儿园数(个)
市县
行政
(地)名乡镇街
3-5岁
其中乡
名称称道数村数幼儿数
公办园
民办园镇中心无证园
合
(个)
(人)
(个)
计
城县农
园(个)城县农(个)
计
计
市镇村市镇村
123
4
5678910111213141516
总计
注:1.“公办园”含公办性质的幼儿园;2.“乡镇中心园”,指公办园中包含的乡镇中心园数,含街道办中心幼儿园;3.“无证园”指未取得办园资格证书的幼儿园,并且不计毛入园率。
表3-2: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基本情况汇总表
基本状况(2010年)
市县
学前教育财政
在园幼儿数(人)毛入园率(%)
(地)名
投入
名称称
幼儿教师(人)
公民计
办办
无学学学证前前前
总额(万
所占计在取
比例
编得
园一二三元)(%)年年年
教资师格
1
2345678910
11121314
总计
注:1.“所占比例”指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总经费中的比例;2.“幼儿教师数”指园长和专任教师数;3.“在编教师”指有具事业单位编制的幼儿教师;4.“取得资格”指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表4-1:____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统计汇总表
幼儿园数(个)
在园幼
幼
儿数
行政
公办园
民办园其中乡
(人)
(
市县乡镇街
3-5岁
新增学
镇中心无证园
(地)名道数村数幼儿数
位数
合
名称称(个)
(人)
(个)
计
城县农
园(个)城县农(个)
公民(个)
计
计
计办办
计
市镇村市镇村
园园
123
4
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
总计
注:1.“公办园”含公办性质的幼儿园;2.“乡镇中心园”,指公办园中包含的乡镇中心园数,含街道办中心幼儿园;3.“无证园”指未取得办园资格证书的幼
儿园,并且不计毛入园率;4.“幼儿教师数”指园长和专任教师数;5.“在编教师”指有具事业单位编制的幼儿教师;6.“取得资格”指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4-2:____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统计汇总表
市县(地)名名称称
本年度幼儿园建设情况(个)
新建
改扩建
合
计
城县农
城县农
计
计
市镇村
市镇村
其中乡镇中心
园(个)
学前教育财毛入园率
政投入
(%)
学学学总额所占
前前前(万比例
一二三元)(%)
年年年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总计
注:1.“所占比例”指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总经费中的比例;
2.“乡镇中心园”指本年度新建、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数。
附3: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单
:辖市省(自治区、直辖市):
报送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月日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自评简述
扣分原得分
因
一、1.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领导。成立学前教
政府育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
职责议制度,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
8
20分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和工作机制。
2.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其目
6标明确,措施具体,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
3.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督导检查,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目标责任制;6对在学前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二、度,向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经费族地区倾斜;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6投入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15分费中要占合理比例,并且近三年有明显提高;确保发展学前教育工程(项目)投入。
5.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4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能及时拨付到位。
6.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
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
助园;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5
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
育;国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
项目经费使用规范、合理。
7.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
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
三、
8
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
园所式举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
建设幼儿园,并提供普惠性服务。
15分
48.研究制定城镇小区配套
幼儿园的规划、建设、接收、使用与管理细则,并有效落实,确保布局合理,方便就近。农村乡镇建设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等,构建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
9.设施设备配备达标,满
3
足幼儿活动和发展的需要。
10.合理确定幼儿教师生
师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
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健全
四、
6
幼儿教师准入制度,严把入口
队伍建设
关;多渠道保证师资的供给,满足学前教育发展需求。
15分
11.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
养培训体系,扩大幼儿教师的
5
培养规模,加大幼儿教师的培
训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
提高教师专业素质。
12.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
4
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幼儿教师
合法权益。
六、
17.“毛入园率”明显提高,4
发展“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水平
20分
18.城镇和农村公办幼儿园所3
占比例、广覆盖程度明显提高。
19.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所占比3例明显提高。
20.取得幼儿教育资格证的教3
师数占幼儿教师总数的比例明显提高。
421.保教质量明显提高。
22.社会对当地提供的学前教3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篇二:新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我国各省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现状分析
顾欣蓬;卢芳;邵含清;臧晓文【摘要】根据各年《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相关数据,对我国各省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现状进行深度分析.研究表明,我国大多数省市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呈现双方共担形式;我国各省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呈现总体增长态势但与其他教育阶段比较投入仍不充足;中部地区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规模较小.为此,我们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构建合理的成本分担模式,不同省市间适度调整;增加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特别是中部地区的财政经费等.【期刊名称】《价值工程》【年(卷),期】2018(037)020【总页数】3页(P31-33)【关键词】学前教育;成本分担;财政投入【作者】顾欣蓬;卢芳;邵含清;臧晓文【作者单位】北京科技大学东凌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83;北京科技大学东凌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83;北京科技大学东凌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83;北京科技大学东凌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8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619.2
1我国各省政府、家庭、幼儿园和社会四方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现状
学前教育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其定价应遵循成本定价原则。因此,为了解决目前所面临的学前教育收费过高等热点问题,应从成本分担角度对学前教育学费定价模式进行剖析。根据约翰斯通理论,成本分担应遵循“谁收益,谁承担”原则。我国学前教育不仅能使家庭、幼儿园从中获益,而且能为社会和国家培养出符合时代发展的创新型人才。综合利益获得原则和能力支付原则,最终我们将受益主体分为四部分:政府、家庭、幼儿园和社会。本研究以2007-2013年的《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以下简称为《年鉴》)的公开数据为依据,将学前教育收入数据转化为成本分担数据。第一,由于政府拨款多集中于上缴的税费,《年鉴》中涵盖了预算内教育经费和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此外,目前我国企事业办幼儿园基本是公办和国有企业办,《年鉴》中所涵盖的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与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都应纳入政府分担中,所以可以得出政府分担比率=(预算内教育经费+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学前教育总收入;第二,家庭分担部分主要以学杂费等形式出现[1],统计年鉴中通常提供“事业收入”这一科目,其中主要包括学杂费,将这一项作为家庭分担数据,即家庭分担比率=事业收入/学前教育总收入;第三,社会分担主要以社会捐赠、民办学校中举办者投入等形式出现,《年鉴》中涵盖社会捐赠经费、民办学校中举办者投入,核定社会分担比率=(民办学校中举办者投入+社会捐赠经费)/学前教育总收入;第四,其余收入则归至幼儿园分担部分,即幼儿园分担比率=其他收入/学前教育总收入。本文以政府分担比例为依据划分不同的成本分担模式,其中政府占双主体分担比率>70%的为政府主导型,政府占双主体分担比率<40%的为家庭主导型,40%<政府占双主体分担比率<70%的划分为双方共担不断调整型。1.1政府主导型
这些省市在学前教育成本分方面的共同特点是:以政府支出为主、家庭支出为辅,社会分担和幼儿园分担较低。以西藏自治区为例(图1),该省学前教育政府分担比例极高,平均水平达到85%以上。除2010年,其余各年政府分担都远超过80%,即使最低的2010年,政府分担比重也可达到77%。其中,政府在缓解家庭支付能力和高昂学费之间的矛盾中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图1西藏学前教育四方分担比例情况1.2双方共担不断调整型我国大部分省市属于双方共担不断调整型,包括福建、安徽、贵州、云南、黑龙江、山西、山东、海南、江苏、宁夏、四川、浙江、河北、江西、北京、天津、吉林、湖北、广西等19个省市。这些省市的学前教育财政支出比例中都是政府与家庭相差不大,政府分担与家庭分担共同支撑起学前教育收入部分,且两大主体的分担比例各年有略微调整。与此同时,社会分担和幼儿园分担也占有很小部分的比例,政府、家庭、社会和幼儿园四主体共同承担各省的学前教育成本。以浙江省为代表的省市政府与家庭分担比例近似相等,并在一定程度上有微调,社会分担和幼儿园分担比例仍处于较低水平(见图2)。由图中的数据可知该省市的政府支出和家长支出的比例都在40%的水平线上下浮动,除2010年政府支出大幅度下降以外,其余年份基本保持政府支出和家长支出持平。图2浙江省学前教育四方分担比例情况1.3家庭主导型剩余5省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归属于家庭主导型,即广东、河南、辽宁、湖南和重庆。除重庆以外,其余四省都位于我国的中东部地区,其家庭相对分担比例在6080%的区间范围内。以广东省为例,2010年以前,我国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形式以政府主导为主,家庭分担次辅之,社会分担和幼儿园分担比例较小。原因是地方政府对学前教育发展重视程度不够高,由此也出现了媒体广泛报道“天价幼儿园”、
“以各种名目乱收学费”等现象。在民众强烈反应和媒体高度关注下,政府将推进学前教育的制度化改革纳入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出台了各项政策以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家庭分担比例也随之缓慢下降。[2]2013年广东省家庭分担比例仍处于较高水平,家庭占双主体比例达到76.55%。虽然家庭支出比例在2010-2013年区间内不断降低,但是总体降低幅度仍较少。2我国各省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担状况由表1中可以看出,大多数的省市以地方财政支出为主、中央财政支出为辅的各级政府分担方式。通过比较各省市的各级财政支出比例,本文将我国省市分为两类:第一类型是地方全额型,如内蒙古、上海、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西、重庆、云南、西藏、青海和宁夏等12省市。在我国31省市与直辖市中,以上省市的学前教育财政支出全额由地方财政承担。第二类是地方主导型,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和新疆等19省市,这些省市的地方财政支出比例远大于中央财政支出比例,但并非全额由地方支出。其中,黑龙江、新疆和北京等4省的中央财政支出比例均超出5%,相对于其他省市而言,中央财政支出占比较大。原因是新疆幼儿园多为生产建设兵团办园和兵团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兵团享有中央学前教育发展的专项资金;北京经济基础较好,幼儿园多数为大型中央企事业单位自办幼儿园,原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式中提出政府应积极支持企事业单位自办幼儿园,并采用政府购买措施扶持幼儿园;黑龙江省拥有较多的国企办幼儿园,直属于中央,相应中央政府支持力度较大。表12007-2013年我国各省学前教育财政支出政府间分担比例省市分布中央财政支出比例地方财政支出比例省市分布中央财政支出比例地方财政支出比例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8.24%<2.45%<1.58%<0.07%0.00%<1.78%<2.97%<17.33%0.00%<0.18%0.00%
<5.76%0.00%0.00%<2.84%<1.75%>91.76%>97.55%>98.42%>99.93%100.00%>98.22%>97.03%>82.67%100.00%>99.82%100.00%>94.24%100.00%100.00%>97.16%>98.25%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62%0.00%<0.08%0.00%<0.12%0.00%<0.19%<0.35%0.00%0.00%<0.88%<0.19%0.00%0.00%<13.75%>98.38%100.00%>99.92%100.00%>99.88%100.00%>99.81%>99.65%100.00%100.00%>99.12%>99.81%100.00%100.00%>86.25%比较各省市各级财政支出可以发现大多数地方主导型省市都是由原来的地方全额型转化而来的。以北京市为例,2007-2009年地方财政支出占比为100%,2010年后该比例逐渐有所下降(见图3)。2010年前我国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现状是:农村地区“人民教育人民办”,城市地区“谁举办,谁投入”,但是主要的经费来源都由地方政府全额承担。这种教育投入方式不仅使我国的幼儿家庭承受高成本的教育,而且也给地方政府造成经费上的压力。为解决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国务院出台《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应设立专项资金以多种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中央政府每年也计划增加对学前教育发展的资金拨付,这使得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在结构上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图32007-2013年北京市学前教育各级政府间分担比例情况3我国各省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特点分析3.1我国大多数省市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呈现双方共担形式我国绝大多数省市学前教育成本都是由政府和家庭两方共同承担,家庭占比通常在40-60%的区间内,但该比值远远大于幼儿家庭分担的国际平均值(25%)。西藏等七省市属于政府主导型,政府分担比例均在70%以上,幼儿园分担比例极低。广东等五省市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模式属于家庭主导型,家庭分担比例在60%以上,2010年以后政府分担比例明显偏低。总体来看,幼儿园和社会分担比例普遍偏低,
中部地区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不足。3.2我国各省各级政府间成本分担模式为“地方为主,中央为辅”的形式2010年以前我国绝大多数省市学前教育成本几乎由地方政府全额承担,2010年后逐步转化为地方政府为主、中央政府为辅的成本分担形式,只有少数省市目前仍保持地方政府全额承担学前教育成本模式。4政策建议根据我国各省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特点及上文中提及的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我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一是构建合理的成本分担模式,不同省市间适度调整。各省市学前教育成本要以政府分担为主,家庭分担控制在20-30%区间内,逐步向双方乃至四方共担性过渡。今后在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方面,要以公办园为主,政府扮演主导角色,逐渐缩小家庭分担比例。对于经济基础较好的省份适当提升社会分担和幼儿园分担比例,对于经济较落后的地区政府应扩大分担比例缓解幼儿家庭的经济负担。二是加大中央政府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协调好各级政府间成本分担比例。2015年8月1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出台了《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办法中主要展现了中央政府对于学前教育发展的责任意识,说明我国政府对于学前教育各级政府间成本分担的改革方向已经明确。建议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在保持地方政府主导的基础上,中央政府要扮演好“辅”的角色,保证中央政府分担比例不低于10%的水平。此外,各级政府应加强沟通,与中央地方政府协同商议分担比例。三是增加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特别是中部地区的财政经费。建议各地方政府设立学前教育财政专项基金,增加教育费附加中用于学前教育的部分。上述研究还表明中部地区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建议中央政府未来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增加的部分给予中部省市较大的比例,协调好学前教育的公平性,不断促进学前教育事业
健康发展。参考文献:[1]李萌.我国家庭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研究[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4(06):101-107.[2]张曾莲,傅颖诗,马浚洋.1996-2013年我国幼儿园学费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学前教育研究,2016(04):3-15.[3]马佳宏,王琴.我国学前教育成本分担问题研究[J].教育导刊,2010(03).
篇三:新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我国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宋佳;吴钰洁【摘要】本文在参考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国内新时期的学前教育现状,构建了我国学前教育综合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运用我国2003-2014年时间序列数据,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综合的考察.并在此基础上,运用多元逐步回归法,探讨了影响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研究发现,除市场化发展程度外,政府支持力度、人口结构、家庭对教育重视程度、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均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也为我国民办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和我国学前教育综合发展较慢提供了一种较为合理的解释.最后,针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期刊名称】《兵团教育学院学报》【年(卷),期】2017(027)003【总页数】6页(P76-81)【关键词】学前教育;综合发展水平;逐步回归;因素分析【作者】宋佳;吴钰洁【作者单位】石河子大学理学院,新疆石河子832003;蓓蕾幼儿园,新疆库尔勒841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610
学前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奠基。《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也指出我国要不断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但是,学前教育市场“入学难”、“入学贵”、“教育不公平”等弊端依然存在,影响着我国学前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严重限制着我国基础教育的提升。随着学前教育不断市场化,学前教育的发展速度与质量越来越受到市场的制约,学前教育受经济因素影响越来越大,为了我国学前教育在新时期的进一步改革与发展,需要对我国学前教育进行全面客观准确地考察,并探究影响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影响因素,尤其是经济发展和市场的作用。因此本文尝试构建我国学前教育综合发展水平的评价体系,在测算综合发展水平的基础之上,对影响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为推进我国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构建一个能够客观准确描述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是对我国学前教育进行综合研究的基础。世界银行(WorldBank)对教育发展水平进行衡量时,主要从教育投入、教育参与、教育效率、教育完成率和成果以及教育公平五个方面进行考察,[1]综合衡量一国教育发展水平。学前教育属于一国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进行评估时可以参考国际标准。国内方面,刘占兰[2]与叶平枝[3]参考国际标准结合我国学前教育的实际情况,主要从教育普及、教育质量、教育投入和教育公平四个方面对我国学前教育进行评价。本文参考国际教育评价标准,以及国内外学前教育评价体系和相关文献,提出“教育基础”这一重要维度,对我国学前教育从教育机会、教育质量、教育投入、教育公平和教育基础五个方面综合评价,并运用层次分析法(AHP),构建适合我国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指标体系。(一)指标的选取与记分经过上述分析,在参考已有文献资料与我国实际情况,本文最终确立衡量我国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的5个维度:学前教育机会、学前教育投入、学前教育质量、学前
教育公平以及学前教育基础。学前教育机会:入园率是反映学前教育机会最直接的指标,本文选取国家统一统计口径的学前三年毛入学率作为反映入园率的直接指标。入园率按实际值计记分,比如毛入园率。以入学率100%作为满分值1,按比例进行记分。学前教育投入:考虑到财政性教育经费的重要性,占据了学前教育经费很重要的一部分,因此本文选取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经费占比作为衡量学前教育投入的重要指标。[4]另外,随着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民间资本不断涌入教育行业,尤其是学前教育行业,在考虑教育投入时,应考虑民间资本涌入情况,因此选取公办幼儿园比例作为衡量教育投入的另一项指标。由于教育投入尚未存在一个最优合理的区间,因此本文将教育投入数据的实际比例值进行优化后记分,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比例扩大10倍后进行记分,公办园比例则按实际分值记分。学前教育质量。参考相关文献,学前教育质量多是从教育结构、教育过程和幼儿教育发展几个方面来衡量,但是考虑到指标选取的准确性和可得性原则,本文选取教师与幼儿比与教师学历作为衡量学前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按照2012年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中学前教育师幼比最佳比例1:13.75为1分满值,各年分按比例取值;而教师学历结构按大专以上教师100%为1分满值,按比例进行赋分。学前教育公平。教育公平作为教育改革的重要环节,是解决区域与城乡发展不平衡的关键所在。[3]因此在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衡量时,需要考虑到我国学前教育的公平,根据国家发布的相关数据,本文选取城乡小学新生中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之比,[11]以及我国学前教育人数比例的基尼系数综合衡量学前教育公平。当比值为1时,则城乡不存在差距,教育公平达到最优,因此将比值1视为满值,按比例进行赋分。学前教育基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学前教育发展密切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成为
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基础,成为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本文选取人均GDP作为衡量学前教育基础的指标。根据世界银行2010年发布的标注,即人均收入达10000美元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将人均收入10000美元视为满值,[5]各年分按比例赋值记分。(二)指标权重的确立本文将层次分析法(AHP)与模糊综合评估法相结合,并运用成功度评价法,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对上述指标进行重要性打分,从而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避免了由过多的定性指标带来的主观性和盲目性的缺陷,从而使得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衡量更具科学性、客观性和全面性。本文以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权重判断为例,将各位专家学者的重要性打分进行汇总,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得出每项的平均分,最终确立一级指标重要程度判断矩阵,然后进行重要程度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和对应的特征向量,并进行一致性检验,最终得出一级指标各个维度的权重。权重的计算过程如下:(1)运用几何平均法计算重要程度判断矩阵的特征向量W特征向量W的分量Wi:各指标关于A的权重为:求得指标重要性判断矩阵的特征向量W={0.222,0.222,0.222,0.222,0.111}(2)一致性检验已知当n=4时,RI=0.9,所以:,一致性检验通过,说明一级指标重要性判断矩阵具有可接受的满意一致性,所以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0.222,0.222,0.222,0.222,0.111,为使权重为1,将教育机会指标权重进行微调,改为0.223。二级指标权重的计算方法同上,基于以上层次分析,本文对我国学前教育综合发展水平分析指标体系与权重如表2。
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发展较快,入园率不断上升,但是仍然存在“入园难”等问题,单纯根据一项数据或简单的经验无法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进行客观准确的衡量,因此本文选取我国2003-2014年统计数据,根据上述指标体系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衡量,并进行分析。(一)我国学前教育综合发展水平分析利用样本期内的统计数据,根据表1的指标体系对我国学前教育综合发展水哦平进行计算,测算结果如图1所示。分析测算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如折线图所示,我国学前教育综合发展水平呈不断上升,得到跨越式发展。2014年我国学前教育综合发展水平达到0.687,比2003的0.437增长达57%,发展速度较快。其中2012年我国学前教育综合发展水平达到0.618,实现跨越式发展,进入到下一个发展阶段。另一方面,从发展水平的总量来看,我国学前教育综合发展水平仍然处于较低的层次,2003-2011年长期处于0.6的低水平处,虽然2012年取得突破性进展,综合发展水平高于了“及格”水平,但2014年综合发展水平仍然只有0.687,发展水平依然较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政府和社会对教育重视不断上升,义务教育的实行有利的促进我国教育水平的提升,学前教育也随之发展起来。但是由于我国基础教育依然较为薄弱,尤其是对学前教育的重视依然不足,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导致我国学前教育发展依然较为缓慢,发展水平仍然处于较低的状态。如今,我国学前教育仍然面临着众多的发展难题,如教师数量不足,财政投入不足等,这些问题制约着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二)我国学前教育发展分维度分析将综合发展水平进行分解,从各个维度对我国学前教育进行综合分析,测算结果如图2所示。对5个维度进一步分析发现,除教育质量外,教育机会、教育投入、教育公平和
教育基础均呈现逐年小幅度增加的态势,而教育质量却呈现出先下降后略微上升的趋势,总体而言我国学前教育的五个维度均有较大发展。其中,教育公平在我国做的较好,说明我国农村幼儿教育水平不断上升,但考虑考虑到农村小学入学率远远低于城市,所以这一指标对我国教育公平反应的水平偏高,[8]以后的研究中仍需加以克服。对比5个维度发展情况不难发现,教育基础与教育机会两个方面较之其他三个方面增长速度较快,而教育质量和教育投入则经历了略微的下降然后缓慢地增长,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幼儿园数量不断增加,但是学前教育的质量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提升,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依然不足,学前教育发展结构失衡,[9]使得我国学期教育综合发展速度较为缓慢,这也为我国人民学前教育支出不断增加、幼儿园数量不断提升但学前教育质量却没有相应提升的特殊现象提供了一种较为合理的解释。从上文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学前教育发展速度较快,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是从总体发展水平而言,我国学前教育发展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仍然面临重大的阻碍,因此本文在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考察的基础上,试图分析影响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因素,[10]为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提供依据。(一)模型设定与数据描述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是由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水平决定的,还要受到政治环境,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本文参考张雪、袁连生等模型设定,将城镇化进程、家庭教育支出占比、城乡差距与区域发展基尼系数以及市场化程度纳入模型,将经济和社会因素纳入考虑的范畴,为减少异方差的影响的影响,本文所有指标均取对数,将回归模型具体设定如下:其中,sert为我国历年学前教育综合发展水平,采用上文综合评价数据;gov表示政府支持力度,采用政府学前教育支出占教育支出比例;pi表示人口结构因素,
采用我国3-6岁幼儿占总人口比重;gdp表示经济发展因素,采用人均gdp来衡量;ur表示社会发展情况,采用城镇化率衡量;mar表示市场发展程度,采用市场化指数进行衡量;pay表示家庭对教育重视程度,采用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总支出比例衡量;t表示各年份,μ表示误差项。以上各项指标数据均来源于2003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其样本的数据描述统计如表3所示:(二)实证检验及结果本文利用stata.13计量软件进行实证分析,运用多元逐步回归方法,综合探讨各个因素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影响。考虑到时间序列数据,容易产生异方差和序列相关影响,因此在回归过程中运用怀特(White)异方差修正法,模型的估计结果整理如下:从多元逐步回归的结果来看,大部分变量均在10%的显著水平下显著,与本文的预期一致,说明结果较为可靠,不存在虚假回归。各模型的均在0.9以上,随着变量的增加,值也在不断增大,表明随着变量的增加,解释能力不断变强,F值统计量也均在1%的水平下显著,表明政府支持力度、人口结构、家庭对教育重视程度、社会发展水平、市场发展程度以及经济发展水平这六个因素能够较好的解释我国学前教育的综合发展。从各个变量的具体结果来看,除市场化程度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外,其他各变量的系数均为正。这可能是因为,随着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我国不断开放各种市场,学前教育也是其中重要的部分,随着私人资本涌入学前教育市场,使得本来以提升幼儿素质为宗旨的学前教育,逐渐向盈利为目标,[11]这也为我国学前教育民办幼儿园数量快速增加,而我国学前教育综合发展水平却发展缓慢这一问题,提供了一种较为合理的解释。另外,政府支持力度是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由于教育为准公共产品,其特殊的性质必然决定了我国政府在教育市场中的作用,要对我国教育市场进行指导和调控,[12]其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边际影响为0.093,
即随着政府支持力度增加1%,能够带动我国学前教育发展9.3%,这与我国的现实较为吻合;人口结构也制约着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3-6岁年龄的适龄儿童的多少直接决定了我国学前教育的供给和需求;经济发展水平是学前教育发展的基础,为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资金和物质保障,而且,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扩大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从而促进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城镇化水平与家庭对教育重视程度的回归结果均显著为正,分别为0.672和0.135,表明两者对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更多的农村适龄儿童能够享有与城市学前教育质量相当的幼儿教育,缩小了城乡学前教育的差距,提升了我国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一)建立学前教育市场的监管制度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随着国家对教育市场的开放,各种民间资本涌入教育市场,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对教育的重视,教育市场呈现“暴利”现象,使得丧失了学前教育提升幼儿素质的教育目标,转而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使得目前学前教育市场良莠不齐,严重影响了幼儿的健康成长。因此政府应重视保护儿童的健康成长,加大对学前教育市场的宏观调控,建立学前教育市场的行为标准以及相应的监察机制,各地区政府也应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想匹配的监管制度,保证学前教育发展的质量。(二)增加并优化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目前,学前教育的资源和供给的不断增加,市场和民间资本不断涌入学前教育市场,但是研究发现,政府的支持利于与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对学前教育有着关键的作用,所以政府应进一步强化自身责任,提升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将义务学前教育逐渐纳入政府的服务范围,大幅度增加政府的财政性投入,而且在增加经费同时也应注意投入经费的优化,进行最优的资源配置。[13]另外由于我国现行的学前教育财政负担系统效率较为低下,应建立中央、省市、地方三级共同承担责任制[14],并
根据地区发展的差异,将资金进行合理分配,缩小地区学前教育发展差距。(三)因地制宜促进乡村学前教育发展城乡发展差距成为影响我国学前教育综合发展的重要阻碍,由于乡村教育资源的短缺,众多的农村适龄儿童无法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影响了其健康发展。[15]因此,应高度重视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政府应重视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弥补农村学前教育市场资金不足的不足;另外应增加农村幼儿园教师的职业吸引力,提高农村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建立城市乡村幼儿教师流动机制,提升农村幼儿园教师数量和质量,降低农村师生比;最后,还应鼓励进行农村学前教育形式的创新,针对农村的具体情况,在幼儿园规模、标准等方面进行修订,允许农村微型幼儿园的存在,降低农村幼儿园的成本,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的投入。(四)制定统筹城乡学前教育发展规划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流入,在提升农村人口的收入的同时,也使得更多的农村适龄儿童能够接受良好的幼儿教育,因此政府应尽快适应城镇化的新需要,重新调整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再配置。政府应制定统筹城乡发展的教育发展规划,在城镇化进程中不断提升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
【相关文献】
[1]TheWorldBank.WorldDevelopmentIndicators2009[M].WashingtonD.C.[2]刘占兰,高丙成.中国学前教育综合发展水平研究[J].教育研究,2013,(4):30-37.[3]叶平枝,张彩云.发达地区学前教育发展影响因素研究[J].教育研究,2015,(7):23-33.[4]宋光辉,陈勇.超额需求、差异化需求与我国民办教育规模[J].管理世界,2009,(6):61-71.[5]袁桂林.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指标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215-217.[6]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教育概览2011:OECD指标[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1:1-3.[7]裘指挥,张丽,胡新宁.农村地区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成效、问题与对策——基于中部地区N市的调研[J].教育研究,2016,(6):58-63.[8]赖昀,薛肖飞,杨如安.农村地区学前教育教师资源配置问题与优化路径——基于陕西省X市农村学前教师资源现状的调查分析[J].教育研究,2015,(3):10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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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新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作用。“十一五”期间是自治区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好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的,切实把“科教兴新”和“人才强区”战略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抓住机遇、重点投入、加快发展,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提升全区各族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一、“十五”教育事业规划执行情况
(一)教育事业发展成就“十五”规划实施以来,自治区教育事业迈入新的发展阶段。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取得历史性突破,已进入最后的攻坚阶段;普通高中教育和学前教育得到稳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呈现出恢复性增长态势;高等教育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双语”教学推进步伐加快、力度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稳步推进;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不断加强,教师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育信息化建设进展明显。全区基本实现了教育事业发展“十五”规划确定的目标,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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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期完成,是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与稳定的最好时期。1.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形成了可持续发展态势——普及义务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下,义
务教育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迈向全面普及的新阶段。截止2005年底,已有76个县、市、区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75.54%;小学7-12周岁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8.70%;初中13-15周岁学龄少年的入学率为87.72%。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稳步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显著扩大。2005年,全区高中阶段在校生总规模达52.9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为38.7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为14.2万人(含技工);高中阶段16-18周岁学龄人口毛入学率达45%。
——高等教育的发展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自“扩招”以来,高等教育在保证质量基础上持续、健康发展。2005年,高等教育在校生达26万人,其中:研究生6938人,普通本、专科生18.1万人,成人本专科生7.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2000年的12.3%提高到18.6%。高等学校已成为自治区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的主要力量;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相对稳定。
各类教育中,少数民族在校生的增长速度高于全区在校生总规模的增长速度,少数民族学生所占比重有了明显提高。全区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年左右,国民受教育水平和劳动力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2.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多元化办学体制初步形成。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经费投入体制改革,调整、建立了“以县为主”的新体制。随着办学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正在形成。职业教育面向市场办学的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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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初步形成,师范学校的结构性调整基本完成。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推开。
3.大力推进“双语”教学,汉语教学步伐明显加快。自治区在总结20年“双语”教学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并本着“双语”教学从小抓起的原则,制定了《自治区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意见》,对“双语”教学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部署。全区民语言中小学认真执行从小学三年级起开设汉语课的规定,有条件的学校从小学一年级起开设了汉语课,中小学“双语”授课实验班的教学模式迅速推广;高等学校基本实现了少数民族学生直接接受汉语授课的新目标。内地高校支援新疆的协作计划、举办少数民族内地高中班、区内初中班等培养“民汉兼通”人才的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双语教学”的环境进一步拓展,掀起了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汉语的热潮。
4.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学校党建工作得到加强。坚持政治家办教育,健全了教育系统党、团组织和各级管理机构,分期、分批开展了高校系处级干部,地、县教育局领导及全区中小学书记、校长专题政治理论培训班,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得到加强。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和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工作。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广大师生的思想政治觉悟不断提高,政治意识、阵地意识显著增强,学校连续多年保持了稳定。县、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步伐加快;加强并改进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职业道德培养;深化了中小学德育课程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各类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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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教师队伍管理得到加强。教师继续教育第三个五年管理周期全面启动,中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的比例稳步上升;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得到重视;高校教师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有了明显提升。少数民族教师汉语全员培训工作全面展开,《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中青年汉语骨干教师培训等项目如期实施。代课教师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以教师聘用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区教师结构性短缺的矛盾在部分地区得到缓解,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得到加强。
6.教育事业投入逐步增长,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近年来,国家实施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西部高校校园网建设工程”和“国家职业院校重点扶持建设工程”等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建成了新疆教育区域网、卫星宽带网,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有了根本改善。高等学校和部分职业院校及城市中小学建成了校园网,农村学校基本实现了现代远程教育“三种模式”的覆盖,形成了依托卫星宽带网、互联网和有线电视网的现代远程教育的传输基础。全区财政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由2000年的31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71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8.03%,保证了教育投入总量逐年增长的趋势;普通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全区农村学校实施了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两免一补”,228万名贫困学生得到了资助。全区各类地方学校累计完成基本建设总投资58.46亿元,累计竣工的校舍总面积达524万平方米,各级各类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的步伐明显加快。
(二)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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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是自治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具有承前启后的历史地位。近年来,建设创新型国家,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经济增长方式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使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更加突出,形成了全社会共同推进教育发展的新局面。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中央高度重视新疆的发展与稳定工作,做出了“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重大战略部署,做出了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重大决定,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强大动力。
——自治区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全方位开放战略、科教兴新和人才强区战略”以及大力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目标,使教育事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迫切要求提高教育质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要求推进教育公平;把经济增长方式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迫切要求加快教育事业发展。
——未来五到十年,我区学龄人口呈下降趋势,义务教育规模发展的压力有所减缓,促进教育资源在县(市、区)均衡配置成为可能;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后,进入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新时期。
由于历史、自然、经济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区教育的整体水平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与优质教育资源不足,是现阶段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矛盾。我区教育发展水平与经济发达省市相比,面临一系列较为突出的问题。“普九”欠账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按低标准“普九”的县、市,巩固“普九”成果的任务艰巨;职业教育基础薄弱、办学条件差,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滞后;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不足,接受升学扩大规模的压力逐年加大;教师培养、培训的任务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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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高学历高水平人才的工作滞后;实施素质教育尚未取得根本性突破;投入不足仍然是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
二、发展方针、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发展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的全局。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施科教兴新和人才强区战略,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加强德育、提高教师能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形成合力为着力点,加快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贯彻“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把协调发展作为主线,统筹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统筹城乡、区域教育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积极推进教育公平。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经费的较快增长。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民办教育,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教育系统稳定。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健全教育发展的保障制度,努力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
(二)发展目标。全区教育发展整体上达到西部省区中等偏上的水平,十五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左右。“十一五”期间,全面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完成“两基”攻坚任务,“普九”人口覆盖率接近100%。2010年,小学、初中学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在校生巩固率均达到98%以上;青壮年非文盲率保持在97%以上;学前三年入园(班)率达50%左右;努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的九年义务教育,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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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义务教育在县(市、区)域内均衡发展。协调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调控好不同地方普通高中的发展规模和节奏,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各类实用技术培训。201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65%左右,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保持大体相当,在城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相对稳定公办本科院校的教育规模,适度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积极扶持、规范独立学院发展,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左右;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继续保持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总量的一半左右。成人教育和多样化的继续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探索建立学习型社会的有效途径,积极推进学校和公共教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基本构建起畅通的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融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的沟通、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国民成才之路。
2010年,全区在园幼儿达40万人;特殊教育在校生达0.6万人(加随班就读为1.5万人);小学在校生达205万人;普通初中在校生达110万人;高中阶段在校生达71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45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6万人;高等教育在校生达32.5万人,年均增幅为5%;其中:在校研究生1.5万人,普通本科生13万人,高职高专生10万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稳定在8万人左右。各类在校生中,民办教育在校生规模计划达到32万人,其中:在园幼儿为15万人;小学和初中在校生为10万人;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为5万人;高等教育在校生为2万人。
——经济条件和教育基础较好的地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及其他地、州的首府城市辖区,即占全区总人口35%左右的地区,基本实现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建立较为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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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教育体系。实现高质量、高标准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力争基本普及十二年教育,高中阶段学龄人口毛入学率达80%左右。学前三年教育基本满足社会需求,学前儿童入园率达70%左右。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的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和水平显著提高。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经济条件和教育基础一般的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即占全区总人口30%左右的地区,实现城乡之间教育发展的差距明显缩小,教育质量明显提高。进一步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逐步扩大高中阶段教育的办学规模,高中阶段学龄人口的毛入学率达70%左右;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和残疾儿童少年的九年义务教育,学龄前3~6周岁儿童入园率和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均达到60%左右;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教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
——经济欠发达和教育基础薄弱的地区。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及“两基”攻坚县,即占全区总人口35%左右的地区,2007年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两基”成果得到巩固。南疆四地、州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在校生规模进一步扩大,学龄前3-6周岁儿童入园率达35%左右,其中县镇入园率达50%左右。争取中央支持,力争将南疆三地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纳入免费教育的扶持计划,高中阶段学龄人口毛入学率达到50%左右。大力发展初等和中等职业教育,使大多数未升学的初中毕业生获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加快现代远程教育的发展步伐,力争实现农村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展望2015年,全区教育发展整体上接近中等发达省市的水平。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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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实现基础教育在县(市、区)域内均衡发展;在80%左右人口的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学校部分重点学科建设接近或达到国家先进水平,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达到30%左右。十五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新增从业人员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15%左右。城乡之间教育发展的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形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1.工作重点。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认真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让人民群众享有平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坚持德育为先,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完成“普及、发展、提高”三大主要任务:努力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攻坚任务,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思想的转变,加快发展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扩大教育规模;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以学科建设和专业调整为主,探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时代要求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升高校创新和服务能力。构建更加畅通的少数民族成才之路,大力推进“双语”教学,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创建各类教育信息化支撑平台,大力发展农村现代远程教育,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的跨越式发展。2.主要任务。根据发展方针、目标和工作重点,“十一五”期间全区教育发展的各项工作,主要围绕以下主要任务展开:(1)普及和巩固基础教育。城乡差别逐步缩小,区域发展趋向协调。集中力量推进“两基”攻坚,2007年全面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进一步加大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努力缩小县(市、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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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合格的义务教育。城市要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与当地学生同等的义务教育。做好先期低水平实现“两基”县(市)的巩固提高工作,妥善解决“普九”欠账问题。建立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拨款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公用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继续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边境乡镇学校建设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继续做好“两免一补”工作,切实解决学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问题。按照中央支持农村学校的建设计划,使农村中小学具备基本的仪器、图书和体育活动设施;健全农村中小学计算机室和卫星接收系统,基本建成乡村学校的远程教育网络。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2)振兴发展职业教育。建立和完善以自治区宏观指导、地州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形成以政府主导,以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以乌鲁木齐和昌吉市为基地,建设辐射全疆的职业教育公共实习基地。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和“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重点建设好60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3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以及3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在人口较多的县(市)重点办好一所起骨干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改变职业教育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培养模式,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配合劳动部门实施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等五项以培训促创业计划,为生产一线培养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紧紧围绕农业增产和农牧民增收的新农村建设目标,继续强化农村“三教”统筹,采用“农业科技入户直通车”的形式,开展农牧民科技教育培训。推进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弹性学习制度,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采取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鼓励企业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岗位,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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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和东部地区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实行跨区域的联合招生,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形成全社会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3)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制度立校、人才强校、学科兴校。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切实将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心转移到提高质量上来。加强对高等学校的分类指导,根据自身特点合理定位,核定学校发展规模。以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为龙头,重点建设好新疆师范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财经学院和新疆艺术学院;积极扶持高职高专院校的发展,优化高等职业教育、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招生比例结构。明确成人教育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推动成人高等学校的调整、转型,拓展高等教育办学空间。科学制定人才培养目标,优化和调整专业设置,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师生共同参与课题研究和社会实践,提升高校创新和服务的能力。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建立名师进课堂制度,引进一批学科带头人,造就一批中青年学术攻坚人才,培养一大批骨干教师。实施好“援疆学科建设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继续整合和扩充高等教育资源,进一步落实区部共建协议,实施好新疆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建成15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好50个左右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建设100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大力扶持工程技术类专业建设。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继续实施大学科技园建设工程。
(4)推广“双语”教学。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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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双语”教育的意见》,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工作向纵深发展。坚持“双语”教学从幼儿抓起,自治区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农牧区学前“双语”教育的发展。积极推行“双语”教学模式,力争“十一五”末,在有条件的地、州及县(市)少数民族中小学基本实行“双语”教学。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加快推进汉语授课的进程。继续落实内地高校支援新疆高校协作计划,继续办好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区内初中班。到2010年,内地高校支援新疆五年累计招收少数民族学生1万人,内地新疆高中班年招生规模达到5000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力争在校生达2万人,区内初中班在校生规模达1.5万人。进一步营造民、汉学生相互交流学习的环境,有条件的乡镇大力推进民汉合校、民汉学生混合编班的教学模式。在国家和自治区的支持下,南疆四地、州的首府城市参照内地高中班和区内初中班的办学模式,创办地、州少数民族“双语”高中班和初中班。全区少数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学有较快的发展,学前“双语”教育达到一定普及程度。
(5)提升教师素质。强化师德教育,健全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水平。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探索建立新的教师编制管理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大力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行“评聘合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采取培训、评估、奖惩、合理流动等措施,不断优化教师队伍。建立县、市公办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和轮岗制度,采取措施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建立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的机制。以提升实际教学水平为重点,大力推进教师继续教育,开展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为重点的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学历水平,到2010年,全区新增小学教师基本达到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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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历;新增初中教师多数能具备本科学历;高中教师在学历达标的基础上,硕士研究生的比例有一定提高。以新疆教育学院为依托,建立中小学“双语”教师培训基地,重点实施好《国家支援新疆“双语”教师方案》、《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加快“双语”教师培养培训步伐,采取选派支教教师和吸收师范类毕业生等措施解决“双语”教师紧缺的问题。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完善“双师型”教师的聘任与管理制度,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明显上升。实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学术带头人和中小学德育骨干教师培训工程;全面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积极开展教师远程教育。
(6)推进教育信息化。继续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努力构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依托新疆教育卫星宽带网和境内的公共网络体系,建成教育信息化的“天网地网”,形成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内容丰富、功能齐全、经济适用的教育信息化网络运行和服务体系。加大对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继续实施“教育互联网工程”、“教育资源库建设工程”等六个工程项目,基本实现教育信息标准化。贯彻汉语优质教育资源以引进为主、民语优质教育资源以译制为主的方针,加快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到2010年,所有农村小学教学点、农村小学、初中,分别建成光盘播放点、卫星教育接收系统和计算机教室的远程教育网络。全区70%以上的城市中小学和乡镇中学、90%的高职、高专建成满足教学需求的校园网;力争提前实现小学、初中所有课程和高中主要课程的远程传输;进一步加快中等职业学校的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资源库建设和院校之间合作交流的平台。形成多层次、多功能、交互式的教育信息资源服务体系。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完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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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维护的技术服务支持体系,对教师进行普遍的信息技术培训,努力促进各类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三、主要保障措施
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解决好教育的摆位、投入、发展、稳定问题。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重大决策,建立和完善维护学校稳定的防控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依法治教、从严治教,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各族教师必须进一步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为人师表、敬业奉献,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教能力。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领导,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教育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知识产业,纳入战略重点和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优先考虑教育规划,优先安排教育投入,优先解决教育困难,优先支持教育发展。各级党政部门要通力协作,深化相关领域改革,改善教育发展环境。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教育的统筹力度,并作为考核领导政绩的重要指标。强化政府责任,不断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协调,理顺政府与学校之间的关系。进一步规定并明晰自治区、地(州、市)、县、乡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责任,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和投入体制改革。建立县级领导任期目标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要向同级人大专题报告教育投入情况和发展情况。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改革与发展,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教育发展的新局面。坚持政治家办教育的原则,全面加强学校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进一步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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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学校领导驾驭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能力。(二)坚持以德育为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马克思
主义占领学校的思想文化阵地。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出发,加强对广大青少年学生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把“八荣八耻”教育纳入学校规划、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各个方面,贯穿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各个环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精神,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寓德育于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的全过程。突出抓好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抓好新疆地方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无神论教育。认真贯彻实施《爱国主义实施纲要》,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使“德育为首”的理念成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自觉行为。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健全学校反对民族分裂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责任制,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坚持不懈地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切实加强对课堂教学、学术讲座(论坛)、社团活动、学生教材和出版物的管理,加强敏感时期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坚决取缔和杜绝学校中任何人、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严厉打击“三股势力”向学校的渗透。高、中等学校要创办学校先进思想政治教育刊物,各类学校要成立青少年学生“五观”教育基地,把校外活动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城市青少年宫等公益性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开辟农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使广大未成年人在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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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强化各类学校网络文化的规范管理,开展网络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教师队伍建设,确保教育系统的长期稳定。
(三)加大教育投入,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建立与公共财政制度相适应的教育财政制度,把教育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各级政府对教育的预算内投入,按决算口径,依法做到“三个增长”,2010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自治区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达到4%。认真落实中央重大决策,构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担,实施好“两免一补”项目;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和公用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经费最低拨款标准,完善高等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建立城镇教师赴贫困地区支教的经费投入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增设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维护、运转和购置的专项经费;增设职业教育基本建设专项投资。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和公民个人对教育的捐赠或投资办学。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完善培养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构建学习型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和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对选学艰苦专业的贫困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积极推进各类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健全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效益评价和审计制度,坚决反对一切奢侈浪费现象,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经费安全。
(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大力推进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为重点的办学体制改革。明确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律地位、办学目标和办学自主权,推进学校依法依规办学。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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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事管理和分配机制改革为重点,不断推进学校制度的创新与完善,逐步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建立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理顺政府、学校与社会之间以及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完成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不断拓展民办教育的发展空间。全面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自治区关于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积极探索发展民办教育的多种形式,使民办学校在校生占整个教育的比重明显上升。鼓励公办高等学校进行部分或整体改制的探索和实验;支持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与企业按民办机制合作举办独立学院;推动成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重组和整合;鼓励公办学校与企业学校、民办学校与民营企业联合办学;利用学龄人口下降剩余的教育资源,发展民办机制的相关教育。加快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逐步建立健全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民办学校及其学生、任课教师,应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及其学生、任课教师享受同等的法律地位。健全民办教育发展的风险防范机制,在发展中规范办学行为,大力推进规模办学和高质量办学。
(五)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大教育督导力度。强化督政、督学职能,完善对各级政府履行职责的监督评价体系,健全对学校教学的督导评估体系。加强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形成各级人民政府对教育“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现代教育行政督导(监督)机制。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大力提高监管力度,形成鼓励进取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地、州、市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学校教育的督导评估。开展对素质教育、均衡化教育等专项工作的督导评估。健全以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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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水平为主的综合评估制度。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评估监控体系和报告制度,逐步建立对教育实施状况的过程监控。进一步加强督导队伍建设,保障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六)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抓好对口支援工作。积极推动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全面落实《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积极推动我区高等学校与世界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的合作与交流。继续支持公民出国留学,引导出国留学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扩大来疆留学人员的规模,逐步提高来疆留学的培养层次。建立和完善区域合作平台,充分利用国家选派出国留学生对西部的优惠政策,加大高层次人才选派力度,做好公派留学工作。争取教育部对新疆高校教师报考对口支援学校的研究生计划单列,不断扩大内地生源来疆就读的规模。要把教师队伍培养、管理人员培训列为对口支援的重点项目,继续实施好“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西部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本地区县级以下的学校工程”、“东部职业学校与西部职业学校合作办学工程”;实施好内地高校与我区高校的对口支援计划。充分发挥支援地区所派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七)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开创教育发展新局面。积极探索新的行政管理方式,强化依法行政,更加注重运用立法、规划、信息服务、评估和执法监督等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做好《自治区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制轨道。各院校要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时代特征和地域特点的学校章程,规范办学和管理行为,实现学校管理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向主要运用法律手段的转变。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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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加大决策环节的咨询论证、预案研究、公民听证、社会公示等方面的制度化建设,推动教育政务公开工作。以依法管理、依法办学为重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教育工作者、学生的法制素质。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和制度建设,规范收费行为,坚决制止并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切实加强对学校基本建设、物资采购、后勤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形成自主管理和自我约束的机制。
人才培养关键靠教育。加大投入、深化改革、提高质量,已成为教育发展的主流和趋势。“十一五”规划是教育事业发展到新的历史起点上的五年规划。全区各族教育工作者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全区实现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件:1.教育事业“十五”主要成就一览表2.教育事业“十一五”主要目标预测表3.教育事业发展重点工程建议方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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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新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决定2017-2020年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期行动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县为单位实施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财政投入持续增加,长期制约改革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得到突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2016年达到77.4%,“入园难”进一步缓解,学前教育发展迈上新的台阶。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教师数量短缺、工资待遇偏低,幼儿园运转困难,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还普遍存在,仍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期。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的终身学习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实施三期行动计划,是巩固一期二期成果,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推动两孩政策落地,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教育扶贫,从人生早期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各地要深刻认识实施三期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保持学前教育的良好发展势头,切实履职尽责,坚定不移,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二、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注重科学规划。充分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优化幼儿园布局。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困难群体和薄弱环节,保障大多数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着力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
坚持公益普惠。公办民办并举,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强化机制建设。落实地方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责任,建立健全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充分发挥中央支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左右。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逐步理顺,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普遍建立,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三、重点任务(一)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重点加强脱贫攻坚地区、两孩政策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幼儿园建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满足基本保育教育活动需要。(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建立与公益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深化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机制、补充机制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改革。(三)提升保育教育质量。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养成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锻炼幼儿健康的体魄,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培养积极的交往与合作能力,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推进幼儿园质量评估工作。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力量,健全教研指导网络。整体提升农村幼儿园教育质量。四、政策措施
(一)发展普惠性幼儿园。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扩大公办资源。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新城区、城镇小区建设要按需要配建幼儿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全面整改,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继续办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辐射指导作用,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进行改建。加快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乡村幼儿园建设。各省(区、市)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逐年确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二)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建立健全“国务院领导,省地(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省级、地市级政府加强统筹,加大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作用。积极推动各地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地方政府接收、与当地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2017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完成事业单位登记。(三)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各地要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根据幼儿园可持续发展需要和当地实际,逐步制定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补助标准。进一步健全资助制度,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四)构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根据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要求,确定高等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规模和层次,加大本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力度。支持地方通过多种方式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补充合格的幼儿园教师。采取核定编制、区县统一招考管理等方式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
篇六:新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09.05•【文号】财教[2011]405号•【施行日期】2011.09.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11〕4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是学前教育仍是教育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园
难”、“入园贵”问题突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到2020年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各地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和重大的民生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措施,抓紧抓好。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积极配合教育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综合改革,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要求,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形成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格局。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投资办园、捐资助园,多渠道筹措学前教育资金,多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二)地方为主,中央奖补。地方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研究制定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工作开展情况,主要采取奖补方式,支持地方学前教育发展。(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循序渐进、勤俭节约,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学前教育发展模式,根据客观需求合理规划建设改造规模,不搞“一刀切”,做到速度与质量、规模与内涵相统一,积极稳妥地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坚决防止不顾条件、大干快上、搞豪华建设,造成资源闲置浪费和产生新的债务。各地要对城市和农村不同类型幼儿园提出分类支持政策,把
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作为工作重点。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各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四)立足长远,创新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经费投入及使用管理机制,以投入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整体推进学前教育在办园、收费、管理、用人和提高保教质量等方面的改革。注重经费使用绩效,建立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
三、当前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工作为实现《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各地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统筹城乡学前教育发展,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幼儿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制度。为支持和引导地方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当前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以下4大类7个重点项目。(一)支持中西部农村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简称“校舍改建类”项目)。1.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从2011年开始,用3年时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选择农村闲置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改建成幼儿园,保证园舍的安全,配备必要的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等。中央财政按照拟改建的闲置校舍面积、新增入园幼儿数和每平方米500元的测算标准,分地区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西部地区,中央补助80%;中部地区,中央补助60%;东部困难地区,中央分省确定补助比例。2.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从2011年起,用3年时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依托当地农村小学或教学点现有富余校舍资源,增设附属幼儿园,进行功能改造,配备必要的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等,满足基本办园需要。中央财政按照每班5万元的标准对增设附属幼儿园予以一次性补助。
3.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从2011年起,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省份可自行申报试点,从农村幼儿园教师、大中专毕业生或幼儿师范毕业生中招聘巡回支教志愿者,依托乡村幼儿园等可用资源,对偏远地区适龄儿童和家长提供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巡回指导。中央财政对巡回支教志愿者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费用给予补助。其中:西部地区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东部困难地区每人每年补助0.5万元;对新设立的巡回支教点一次性补助1.5万元。
(二)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形式举办幼儿园(简称“综合奖补类”项目)。
1.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低收费服务。中央财政安排“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根据各地扶持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工作实绩给予奖补。
2.鼓励城市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各地对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城市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低收费学前教育服务的,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的原则,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中央财政视地方工作情况给予奖补。
(三)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幼师培训类”项目)。从2011年起,将中西部地区农村幼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引导地方科学制定幼儿教师培训规划,创新培训模式,完善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四)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简称“幼儿资助类”项目)。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由地方结合实际先行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给予资助。中央财政视地方工作情况给予奖补。以上各类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由财政部、教育部另行制定印发。四、中央专项资金的管理(一)先有规划,后有支持。规划布局是财政投入政策的基础。各地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科学制定幼儿园建设布点布局和发展规划,从源头上避免重复和浪费。各地要优先利用闲置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改建幼儿园,科学制定2011-2015年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具体包括:学前教育基本情况和闲置校舍状况、发展目标及年度任务、主要政策措施、资金筹措方案、具体保障措施等内容(参照附件1、附件2格式)。(二)科学分配,目标管理。中央财政按照上述支持政策、4大类项目特点以及具备的条件,采取因素法等方式分配资金,对地方实行目标管理。对“校舍改建类”和“幼师培训类”项目,中央财政分别按照地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幼儿教师人数等因素先行下达预算控制数,由各地按照预算控制数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报财政部、教育部同意后实施。对“综合奖补类”和“幼儿资助类”项目,由各地先行组织实施,中央财政根据实施效果予以奖补。项目结束年度,中央财政再安排一定资金,结合监督考核情况,对工作开展较好、努力程度较高、实现普及目标的省份,给予奖励。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根据各地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精神,适时调整各大类项目的支持内容和投入结构。(三)集中申报,分类使用。中央专项资金对地方实行集中申报、分类使用。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是各类项目的申报主体、审核主体、管理主体。2011年,各
地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和2011年度各类项目实施计划、“综合奖补类”资金申请文件于9月底前上报财政部、教育部。以后年度,各类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综合奖补类”资金申请文件于每年3月底前上报财政部、教育部。
各地在安排4大类中央专项资金时,原则上要按照计划使用。执行中如遇特殊事项,可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类项目内部调剂使用,但不得跨类别调整项目资金。
五、推进改革,强化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一)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深化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健全幼儿教师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切实维护幼儿教师权益。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强化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体系。(二)加强精细化管理。建立信息管理系统。2011年12月底前,教育部牵头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掌握幼儿学籍,教师的数量、资质、待遇,办园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定期更新维护,确保信息真实、可靠,为日常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服务。研究制定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幼儿园财务管理,健全内控制度。对公办幼儿园和接受政府经常性资助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建立预决算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公开幼儿园师资、入园幼儿数和经费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对公办幼儿园的国有资产,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
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地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办法进行管理。对社会力量利用国有资产开办幼儿园的,应明确产权,建立相应的资产管理制度。
(三)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各省(区、市)财政、教育部门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确保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建立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制度,对经费安排使用、项目进展、政策效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要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组织、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中央有关部门要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教育部及国家教育督导团以省级教育部门为考核对象,重点考核各地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及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情况,对未能如期完成目标的省份,加强督导和问责;财政部以省级财政部门为考核对象,重点考核中央财政4大类项目资金落实、项目进展和项目绩效情况,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中央专项资金的,中央财政按违纪金额双倍扣减其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四)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地要将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政策的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附件:1.XX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2011-2015年)2.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基本情况表
财政部教育部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附件1:XX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2011-2015年)(文本格式供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参考)一、现状分析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摸清本地区现有学前教育规模和布局、现有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和发展需求,以及农村闲置校舍现状及可供利用的情况,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二、发展目标及建设任务(一)发展目标。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适龄幼儿规模等情况,提出本地区规划总体目标。分析项目建设期末本地学前教育发展规模、毛入学率等指标情况,以及受益幼儿园、幼儿数量等建设预期效益。(二)建设任务。围绕发展目标提出解决“入园难”问题的主要政策措施,包括拟新建幼儿园数量、改建幼儿园数量、增设附属幼儿园数、巡回支教点数、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普惠性集体部门办园数,以及各项措施拟解决的入园人数等。三、资金筹措和进度安排(一)资金筹措。规划投资总体需求和分年度投资需求。(二)进度安排。列出2011-2015年分年度建设计划和项目安排(含20112013年校舍改建类项目)。四、保障措施
提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的措施,并制定规划执行、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评估验收等相关制度。
五、项目方案请按附表填写。附件2: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基本情况表
编制单位:单位:万人一、基本情况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
(一)现有幼儿园数(2010年底)
在园幼儿数
1.公办幼儿园数
在园幼儿数
其中:公办乡镇幼儿园数(独立园)
在园幼儿数
公办村幼儿园数(独立园)
在园幼儿数
农村小学或教学点附属幼儿园数
在园幼儿数
2.民办幼儿园数
在园幼儿数
(二)2010年学前教育入园情况
其中:学前一年入园率
学前二年入园率
学前三年入园率
(三)现有闲置中小学校数
(四)现有闲置校舍面积数(平方米)
二、学前教育发展目标
2013年
2015年
(一)入园率指标
1.学前一年入园率
2.学前二年入园率
3.学前三年入园率
(二)拟新增入园幼儿数
三、2011-2015年提高入园率的具体措施
2013年2015年
(一)计划新建幼儿园数
解决入园幼儿数
(二)计划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数
解决入园幼儿数
-
(三)计划增设附属幼儿园数
解决入园幼儿数
-
(四)计划开展巡回支教设立支教点数
解决入园幼儿数
(五)计划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
解决入园幼儿数
(六)计划扶持集体、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数
解决入园幼儿数
……
解决入园幼儿数
篇七:新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新发改收费〔2013〕3624号伊犁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共同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经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2013年11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维护幼儿、家长和园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依法设立的公办和民办全日
制、寄宿制、半日制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其中享受自治区学前两年双语教育发展保障经费的公办、民办幼儿园收费适用于第九条。
第三条幼儿园收费项目由自治区管理,自治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可对幼儿家长收费的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第四条保育教育费指幼儿园向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向幼儿家长收取的费用。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内容: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第五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六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政府管理。保教费应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在统筹考虑政府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基础上,分不同类型、不同等级核定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收费标准。不同地区财政拨款经费占办园经费比重不同的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可有所区别。
自治区将制定全区保教费指导性收费标准。各地可在不突破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由地(州、市)级教育行政
部门提出当地保教费收费标准,经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三部门联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并报自治区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住宿费指幼儿园向在园寄宿的幼儿提供住宿服务,向幼儿家长收取的费用。公办幼儿园的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在不突破自治区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由地(州、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第八条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审核备案管理。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实行成本补偿机制,主要根据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办学质量,结合幼儿园评定等级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执行。企事业单位开办的自收自支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参照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按实际成本核算,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执行。享受政府财政补助(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和税收、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安排专项奖补资金、优惠划拨土地等)的民办幼儿园,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审
核备案后执行。第九条享受自治区学前两年双语教育发展保障经费的
农村(不含县城)公办幼儿园(含学前班)不得收费。享受自治区学前两年双语教育发展保障经费的县城公办幼儿园(含学前班)和民办幼儿园要将财政补助在收费成本中予以抵减。
第十条新登记或调整等级的公办幼儿园,应提出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审批表》(见附件一),并向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幼儿园的有关情况,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人登记证书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审批注册登记证明,调整等级的公办幼儿园应提交等级证书的相关文件;
(二)建议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三)现行收费标准和建议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四)建议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包括办园平均年成本测算资料;(五)建议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六)幼儿园近三年的收入和支出状况,包括教职工人
数、按规定折合标准的在园幼儿人数、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财务决算报表中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理支出情况、教育设备购置情况、工资总额及其福利费用支出等主要指标;
(七)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收费审核备案必须按规定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审核备案表》(见附件二),并向价格、教育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幼儿园的有关情况,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人登记证书以及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幼儿园等级证明、民政部门批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批准的税务登记证、幼儿园等级证书及相关文件;(二)申请审核备案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审核备案表》;(三)现行收费标准和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影响的预期评价;(四)新备案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包括生均保育教育成本测算资料,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包括:公务费、业务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包括幼儿在园生活、学习、游戏、运动、睡眠、用餐所需的器材、教材图书和设备设施)、
房屋租金、修缮费、水电费、取暖费、卫生保健费、教职工人员经费(包括离退休人员)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五)申请幼儿园近三年的收入和支出状况,包括财务报表中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理支出情况、教育设备购置情况、工资总额及其福利费用支出等主要指标;
(六)价格、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二条幼儿园经审批或审核备案的保教费和住宿费标准应保持基本稳定,调整周期不得少于两学年。第十三条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费按月收取,幼儿园不得在幼儿注册前或跨月预收保教费。由于放假、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因园方原因造成停课的,幼儿园应按实际天数退还保教费。因幼儿园刊登、散发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或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幼儿退园的,幼儿园全额退还所缴保教费,造成幼儿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四条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完成正常的保教任务外,向在园幼儿提供可供家长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
用。幼儿园代收费指幼儿园为方便在园幼儿的教育和生活
或为完成正常保育教育任务引带产生的、由幼儿园统一代为支付并由幼儿家长负担的费用。
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除本办法规定的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课后培训班、蒙氏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突破国家规定的班级规模标准(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混合班30人)和师生比扩大班级规模;幼儿园教育不得“小学化”或使用小学教材;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因幼儿保育教育及幼儿园管理需要,所产生的课本(学习)资料、暖气、空调、家长开放日、亲子活动、信息服务等费用,从幼儿园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设立收费项目。
第十六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应酌情减免收取保教费。
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在醒目位置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
依据等相关内容。幼儿园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办园性质、办园条件、收
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对贫困子女的减免规定或其他救助办法。
第十八条社会团体、个人自愿对幼儿园的捐资助学费,按照国家《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有关社会捐助教育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各级各类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按规定参加《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
第二十条各级各类公办幼儿园要按照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做好成本核算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入缴入同级财政,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3类“非税收入”04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9项“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1目“教育收费”。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部门预算核拨,任何部门不得截留、平调。
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及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必须单独建帐,要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
公办幼儿园代收费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接受价格、教育、财政部门的收费监督检查时,要如实提供监督检查所必需的账簿、财务报告、会计核算等资料。
第二十二条各地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幼儿园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收费政策规定,对不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的,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第二十三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疆部队、驻疆企事业单位和集体、个体举办的所有幼儿园依照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教育厅、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八:新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2.10•【字号】新教基[2012]29号•【施行日期】2012.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教基〔2012〕2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
面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2年12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面向大众,不以营利为目的办园规范,收费较低,财务公开的民办幼儿园。(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具备条件1.符合布局规划。幼儿园布局符合我区学前教育布局规划,重点支持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地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农牧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2.资质合格。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和相关证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收费许可证、卫生保健合格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等)。3.条件达标。应达到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规模在3个班及以上。办园达三年以上,年检合格,无安全隐患。4.收费合理。面向大众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普惠性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当地相应类别公办幼儿园的标准;财务管理规范,无乱收费现象。5.行为规范。制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幼儿园章程,有健全的行政管理、安全卫生保健、教育教学等规章制度。严格按要求控制班额;依法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园务管理规范。近三年无违规办园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6.质量较高。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保教,无“小学化”倾向;建立了良好的家园共育机制,家长、社会对幼儿园的认可满意度较高,社会评价良好。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程序(一)以县(市、区)为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符合认定条件的幼儿园向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二)县(市、区)认定。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辖区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布局规划要求,组织评审组
对申报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审核、实地考察和评审,初步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并将认定结果汇总后上报地州市教育局。
(三)地州市抽评。在收到各县(市、区)认定结果一个月内,地州市教育局要对各县(市、区)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抽评,抽评数不低于县(市、区)认定数的10%。地州市级抽评结果与县(市、区)认定结果不一致的,以地州市级评定结果为准。
(四)公示公告。地州市级抽评后,由各县(市、区)教育局通过官方网站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公示期10天,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收费标准等,并授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
(五)上报备案。各地州市教育局将各县(市、区)最后公布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分县(市、区)汇总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持政策(一)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各县(市、区)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具体政策。中央和自治区级财政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市、区)给予适当奖励性补助。(二)派驻公办教师。对经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县(市、区)教育局从公办幼儿园专业教师中挑选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教。(三)开展师资培训。对经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与公办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享受同等的培训政策。(四)结对帮扶。每所各级示范性幼儿园至少结对帮扶一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五)其它政策扶持。在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租金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具体扶持政策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预决算制度,定期公开幼儿园师资、在园幼儿和经费收支情况,主动接受教育、财政、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转、改善办园条件和保育教育工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须用于园所维修改造,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等方面。(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认定一次。各地应当优先认定公办学位不足区域、保育教育质量较高且收费较低民办幼儿园,以利于形成区域间合理的普惠性学位结构。(三)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为三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有效期内自愿退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退出后,在园幼儿收费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四)加强过程性监管。各地要通过暗访、检查、调研、举报核查等措施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过程性监管。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严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保教质量严重下滑、财务管理混乱、违规乱收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并在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恶意套取、挪用奖补资金的,要取消或收回当年奖补资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篇九:新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三当前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工作为实现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各地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统筹城乡学前教育发展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幼儿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制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精品文档度
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
财教〔2011〕4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是学前教育仍是教育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突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各地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和重大的民生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措施,抓紧抓好。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积极配合教育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综合改革,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二、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要求,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形成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格局。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投资办园、捐资助园,多渠道筹措学前教育资金,多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二)地方为主,中央奖补。地方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研究制定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工作开展情况,主要采取奖补方式,支持地方学前教育发展。
(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循序渐进、勤俭节约,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学前教育发展模式,根据客观需求合理规划建设改造规模,不搞“一刀切”,做到速度与质量、规模与内涵相统一,积极稳妥地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坚决防止不顾条件、大干快上、搞豪华建设,造成资源闲置浪费和产生新的债务。各地要对城市和农村不同类型幼儿园提出分类支持政策,把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作为工作重点。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各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四)立足长远,创新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经费投入及使用管理机制,以投入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整体推进学前教育在办园、收费、管理、用人和提高保教质量等方面的改革。注重经费使用绩效,建立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三、当前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工作为实现《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各地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统筹城乡学前教育发展,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幼儿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制度。为支持和引导地方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当前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以下4大类7个重点项目。
(一)支持中西部农村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简称“校舍改建类”项目)。1.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从2011年开始,用3年时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选择农村闲置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改建成幼儿园,保证园舍的安全,配备必要的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等。中央财政按照拟改建的闲置校舍面积、新增入园幼儿数和每平方米500元的测算标准,分地区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西部地区,中央补助80%;中部地区,中央补助60%;东部困难地区,中央分省确定补助比例。2.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从2011年起,用3年时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依托当地农村小学或教学点现有富余校舍资源,增设附属幼儿园,进行功能改造,配备必要的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等,满足基本办园需要。中央财政按照每班5万元的标准对增设附属幼儿园予以一次性补助。3.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从2011年起,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省份可自行申报试点,从农村幼儿园教师、大中专毕业生或幼儿师范毕业生中招聘巡回支教志愿者,依托乡村幼儿园等可用资源,对偏远地区适龄儿童和家长提供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巡回指导。中央财政对巡回支教志愿者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费用给予补助。其中:西部地区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中部
地区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东部困难地区每人每年补助0.5万元;对新设立的巡回支教点一次性补助1.5万元。(二)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形式举办幼儿园(简称“综合奖补类”项目)。1.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低收费服务。中央财政安排“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根据各地扶持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工作实绩给予奖补。2.鼓励城市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各地对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城市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低收费学前教育服务的,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的原则,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中央财政视地方工作情况给予奖补。(三)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幼师培训类”项目)。从2011年起,将中西部地区农村幼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引导地方
科学制定幼儿教师培训规划,创新培训模式,完善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四)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简称“幼儿资助类”项目)。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由地方结合实际先行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给予资助。中央财政视地方工作情况给予奖补。以上各类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由财政部、教育部另行制定印发。四、中央专项资金的管理(一)先有规划,后有支持。规划布局是财政投入政策的基础。各地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科学制定幼儿园建设布点布局和发展规划,从源头上避免重复和浪费。各地要优先利用闲置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改建幼儿园,科学制定2011-2015年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具体包括:学前教育基本情况和闲置校舍状况、发展目标及年度任务、主要政策措施、资金筹措方案、具体保障措施等内容(参照附件1、附件2格式)。(二)科学分配,目标管理。中央财政按照上述支持政策、4大类项目特点以及具备的条件,采取因素法等方式分配资金,对地方实行目标管理。对“校舍改建类”和“幼师培训类”项目,中央财政分别按照地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幼儿教师人数等因素先行下达预
算控制数,由各地按照预算控制数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报财政部、教育部同意后实施。对“综合奖补类”和“幼儿资助类”项目,由各地先行组织实施,中央财政根据实施效果予以奖补。项目结束年度,中央财政再安排一定资金,结合监督考核情况,对工作开展较好、努力程度较高、实现普及目标的省份,给予奖励。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根据各地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精神,适时调整各大类项目的支持内容和投入结构。(三)集中申报,分类使用。中央专项资金对地方实行集中申报、分类使用。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是各类项目的申报主体、审核主体、管理主体。2011年,各地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和2011年度各类项目实施计划、“综合奖补类”资金申请文件于9月底前上报财政部、教育部。以后年度,各类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综合奖补类”资金申请文件于每年3月底前上报财政部、教育部。各地在安排4大类中央专项资金时,原则上要按照计划使用。执行中如遇特殊事项,可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类项目内部调剂使用,但不得跨类别调整项目资金。五、推进改革,强化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进改革,强化监管,(一)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深化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健全幼儿教师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切实维护幼儿教师权益。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强化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体系。(二)加强精细化管理。建立信息管理系统。2011年12月底前,教育部牵头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掌握幼儿学籍,教师的数量、资质、待遇,办园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定期更新维护,确保信息真实、可靠,为日常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服务。研究制定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幼儿园财务管理,健全内控制度。对公办幼儿园和接受政府经常性资助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建立预决算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公开幼儿园师资、入园幼儿数和经费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对公办幼儿园的国有资产,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地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办法进行管理。对社会力量利用国有资产开办幼儿园的,应明确产权,建立相应的资产管理制度。(三)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各省(区、市)财政、教育部门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确保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建立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制度,对经费安排使用、项目进展、政策效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要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组织、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中央有关部门要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教育部及国家教育督导团以省级教育部门为考核对象,重点考核各地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及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情况,对未能如期完成目标的省份,加强督导和问责;财政部以省级财政部门为考核对象,重点考核中央财政4大类项目资金落实、项目进展和项目绩效情况,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中央专项资金的,中央财政按违纪金额双倍扣减其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四)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各地要将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政策的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1.XX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2011-2015年)2.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基本情况表财政部教育部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篇十:新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在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和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坚决按照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部署牢牢把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抓住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重大历史机遇围绕深化改革创新聚力长治久安系列活动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总基调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重点以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为载体果断实施一系列既利当前更惠长远的重大举措团结一致攻坚克难实现了各项工作稳中有为稳中有进进中增效
新疆政府工作报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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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和87.5%。市场活力、发展动力、社会创造力进一步被激发。——投资规模首超万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首次突破万亿大关,
达10185亿元、增长25%,总额为2009年的3.6倍。投资结构不断优化。民间投资积极活跃。
投资贡献率为43.9%。一批事关全局发展的水利、交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基础产业开工建设。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全线贯通,新疆跨入高铁运营新时代。
——农业保障能力增强。粮食生产连续七年丰收,总产1435万吨;棉花总产451万吨;特色林果总产650万吨;肉蛋奶禽为重点的畜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特色农业竞争力增强,设施农业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
——新的增长点不断涌现。混合所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园区经济快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地方参股油气合作开发和油气大项目建设取得成功,克拉玛依云计算产业园区建设和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步伐加快,新疆西行货运班列开通,喀什综合保税区通过国家验收、封关运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开局良好。
——民生改善成效显著。第五个民生年建设深得民心,自治区公共财政用于民生建设支出占总支出的70.3%。政府承诺的25类150项重点民生工程全部兑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296元、22160元,分别增长13.7%、11.5%,增速连续三年居全国前列。新增就业47万人。贫困人口减少41万人。
——社会事业蓬勃发展。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事业不断取得新进步。南疆四地州基本实现14年免费教育。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示范企业、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和智慧城市建设不断加快。现代文化引领和科技教育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创新型新疆建设不断推进。
一年来,我们围绕总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抓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我们面对严峻复杂的反恐维稳形势,认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高举宪法旗帜,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
策,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治疆方略,坚持打击暴恐犯罪的一手要硬,教育疏导各族群众的一手也要硬,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组织爱国宗教界人士运用教义教规,正本清源,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抵制极端。广泛深入发动、紧紧依靠各族人民,紧紧依靠基层政权组织,积极探索“去极端化”有效途径,坚决打击“三股势力”,依法处置系列严重暴恐案事件。以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暴恐案事件、坚决遏制暴力恐怖活动多发频发势头、坚决防止暴恐活动向内地发展蔓延趋势为目标,启动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打击了暴恐犯罪,教育了群众,争取了民心,维护了社会稳定。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全区7.4万余名机关干部组成1.1万个工作组,覆盖所有乡村社区,围绕六项任务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深入了解民情,落实惠民政策,凝聚人心。确保了第四届中国—亚欧博览会、APEC会议和国庆节等重要节点社会安定。
二是狠抓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落实。我们坚决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锐意推进改革。强化顶层设计,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推出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自治区国资委直管15家企业的353家子公司60%以上实现了混合所有制经营。央企与地方企业、国企与民企合作取得明显成效。央企属地注册、油气资源自主开发取得实质进展。取消调整自治区本级审批事项735项,压减率超过40%,提前实现压减35%以上的改革目标。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水权水价改革取得突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平稳推进。投融资改革不断深化,西北第一家股权交易中心开市,天山农商银行运营良好。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就业、教育、科技、社保、户籍制度等改革有序推进。
三是强化形势研判加速经济发展。我们面对不断增大的经济下行
压力,保持定力,以稳增长保就业为重点,集中精力调结构转方式,促进了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新型工业化稳步推进。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078.97亿元,增长10%,高于全国平均增速。传统产业持续保持优势,电子信息、新材料、装备制造业、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风力光伏发电、石油石化等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疆电外送118.7亿千瓦时,增长1.8倍。风电、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分别达803万千瓦、326万千瓦,均居全国第三位。
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围绕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业基地建设能力、加工转化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科技支撑能力继续提升。农业区域化、产业化、组织化水平不断提升。建成一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项目。农产品营销模式不断创新,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现代物流配送等新型业态加快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
新型城镇化扎实推进。新疆城镇体系规划不断健全。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基本实现全覆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城市燃气普及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90.5%、84.2%和33.8%。绿色建筑、节能建筑不断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基础设施现代化步伐加快。完成重点项目投资3759.6亿元,190个在建重点项目和51个新开工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大通道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阿克苏至喀什等6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新增里程1588公里。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哈密至额济纳、库尔勒至格尔木等多条铁路开工建设。吸纳90亿元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建设。莎车、若羌等机场建设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哈密至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竣工投运。准东至华东±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1320万千瓦装机电源项目建设规划获批。
对内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出台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完善规划编制,推动交通枢纽、商贸物流、金融、文化科教和医疗服务五大中心,十大进出口产业聚集区建设进程。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中哈霍尔果斯边境经济合作中心和口岸基础设
施建设全面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研讨会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成果丰硕。进出口总额276.7亿美元,增长0.4%。合同利用外资5.26亿美元,增长46%;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21.73亿美元,增长9.2%;非金融类实际对外直接投资5.89亿美元,增长47.3%。旅游精品建设加快,出台了20余项振兴旅游业发展举措。
对口援疆工作成效显著。以安居富民、定居兴牧等民生建设为重点,19省市援建项目开工1106个,到位资金110.1亿元。产业援疆、智力援疆成效明显。柔性引进各类人才9282名,培训受援地干部人才23.12万人次。科技、卫生、文化、金融援疆取得积极进展。
四是狠抓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我们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全力推动第五个民生年建设,有效解决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系列问题,深得各族群众的赞扬和支持。
民生工程进展顺利。投入231亿元,开工建设安居富民工程31.39万户。投入165.4亿元,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5.96万套。投入15.8亿元,开工建设牧民定居房3.01万套,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规划建设任务。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34处,解决了6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投入34.2亿元,新建、改建农村公路6087公里,解决了85万农牧民出行问题。科学及时有效处置于田地震,帮助灾区恢复重建,1.38万户房屋建设全部竣工,最大限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大力推进社会就业。始终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紧抓不放。出台了纺织服装产业百万人就业“一揽子”支持政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88.7%,零就业家庭实现24小时动态清零。南疆三地州农产品加工短平快扶持项目带动就业4.1万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60万人次。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保持了城乡就业的稳定增长。
全面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了各类社会保险待遇。调整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基数,解决了断保、续保问题。完善了省级统筹制度。健全了社会救助体系。提高了低保补助标准,向216万低保
对象发放生活补助50多亿元。启动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做好优抚安置和军队离退休人员工作。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五是努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我们始终坚持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把科技创新驱动作为重要支撑,把医药卫生事业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条件,充分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取得各项社会事业建设的全面进步。
教育优先战略不断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加快发展。部分县市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和办学水平稳步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学科专业不断优化。双语教育有效推进。内地新疆籍学生教育管理服务不断加强。新招聘学前和中小学教师1.1万名,选派3072名双语教师赴疆内外培训,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持续提高。南疆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围绕爱国主义开展校园“三史”教育,有效抵制了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明显。重点领域一批自主核心技术取得突破。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科技和产学研协同创新快速发展。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有力支撑了产业转型和农牧民增收。基础资源数据库和大型仪器共用协作网加快建立,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学数据平台向社会开放。专利申请6064件、授权3746件。中国—中亚科技合作中心成为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医药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公立医院改革面不断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落实。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快。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425.85元。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35元。农牧区妇女特殊疾病筛查、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22类54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全面推开。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医民族医药加快发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深入。
全力加快文化事业发展。不断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以百日广场文化活动竞赛、乡村百日文体活动竞赛等为载体,丰富群众生活。实施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工程。丝绸之路
“长安-天山廊道路网”项目成功申遗,北庭故城等6处入选世界文化遗产。以政策形势报告会、理论宣讲、知识竞赛、电教片播放、编印通俗理论读物等方式,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认真做好二轮修志工作。强化文化市场监管治理。依法加强网络管理,封堵网上宗教极端思想和暴恐犯罪音视频,加大网上正能量传播。反映新疆时代精神的电影《真爱》等六部作品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成功举办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
六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始终坚持“两个可持续”发展道路,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坚决落实脱硝、除尘电价等减排政策。强制火电、水泥、钢铁等新标准实施和棉浆粕企业提标改造。对24家重点废气排放企业、10家棉浆粕、粘胶纤维企业限时完成减排任务。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减排工程加强现场督查。实行总量减排政绩考核。对上市公司开展排污许可证试点。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严控在年度目标内。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金属矿、非金属矿、煤炭采选,化工、电力、纺织等主要行业环境准入门槛。加强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管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管理督查工作,推进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和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乌鲁木齐大气污染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
严格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加强重大项目水资源论证,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加强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天山北坡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叶尔羌河防洪治理等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和田、喀什等城市沙尘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农村环境保护,整治农村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膜残留回收。完成造林250万亩,封禁沙化土地154万亩,保护天然林3.2亿亩、公益林1.4亿亩,禁牧草场1.5亿亩。对塔里木河下游开展第15次生态输水,巩固了治理成果。
七是大力支持兵团建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的重要职责。我们一如既往地支持兵团大力推进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着力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民生,促进就业,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兵团各项事业
取得显著成就。2014年,兵团生产总值增长1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连队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5%。
八是坚持不懈抓政府自身建设。我们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认真履行政府职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的依法监督,认真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制定政府规章、提请自治区人大会审议地方性法规11件,清理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269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90件。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坚决反对“四风”。针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回应群众期盼。坚决压缩会议及“三公”经费,精简文件,减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彻底清理超标配备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吃空饷、在编不在岗、持有会员卡及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行为1099件,处理违规公职人员1686人,给予行政处分199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案件1173件。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政府效能不断提高。自警自律、廉洁从政、秉公用权、勤政为民的优良作风不断强化。
各位代表:我们始终关心和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双拥共建特别是文化共建不断深入,军政、军民团结不断巩固。驻疆部队广大指战员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新疆稳定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职责使命,出色完成了急难险重各项维稳硬任务。
过去的一年,不平凡、不容易、不简单,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取得这些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关怀和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中央各部委大力支持、援疆省市无私援助的结果,是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全区各族人民、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中央驻疆单位、广大驻疆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民警、援疆干部以及关心支持新疆改革发展稳定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前进路上依然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
政府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我们深刻反思和有效应对。政府职能转变需要切实加强。改革攻坚任务十分繁重。依法治疆、依法行政需要完备的法律制度保障。经济结构仍不合理,实体经济经营难度普遍增加。公共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就业压力、民生改善难度增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问题依然较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的现象及“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腐败现象尚未彻底遏制。社会稳定基础还不稳固。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所有这些问题,都要从政府工作中找原因、谋对策,切实加以解决,决不辜负各族人民的期望!
二、2015年工作总体部署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喜庆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特别重大。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部署,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以就业为导向,更好发挥消费基础作用和投资关键作用,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民生保障,编制好“十三五”规划,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预期目标: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工业增加值增长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进出口总额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以下,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以内。关于总基调。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稳的重点是经济运行态势,确保经济增长、就业和物价不出大的波动,金融不出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进的重点是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确保提质增效升级取得新
成效新进展,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改的重点是简政放权、扩大对外开放,确保放出活力、改出动力、闯出新路。创的重点是管理能力创新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鼓励支持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动万众创新。稳中求进是大局,在稳中求变、求快、求优、求效,既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更要注重质量效益、注重民生改善、注重风险防范,促进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改革创新是根本动力,坚持问题导向,用改革和创新解除发展难题,突显优势,释放潜力。
关于经济增长。目标定为9%左右,是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研究确定的。一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速处于换档期,产业发展进入转型升级期,在全国调低预期目标的情况下,把目标从10%调为9%左右,有利于引导结构调整。二是考虑与“十二五”规划目标相衔接,把目标定为9%左右,可实现第八次党代会提出到2015年生产总值翻一番、超万亿元的目标。三是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更应积极进取,挖掘更大潜力,稳定增长,稳定就业,稳定市场预期。实现预期目标,必须付出艰辛努力,使经济社会发展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
关于就业。去年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但营改增、减税让利等财税政策实施,新登记注册企业和注册资本为历年最多、增速最快,带动就业逆势上行。今年随着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短平快项目加快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就业环境将明显好转,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目标能够实现。
关于物价。粮食连年增产,农产品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经济下行压力继续增大,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等将导致物价走低;但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等又会促进物价上扬。把物价涨幅控制在3.5%以下,既考虑了涨价因素和群众承受能力,也为推进改革和调整结构预留了空间。
做好今年工作,必须深刻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准确把握新常态的特点规律,坚持从战略上审视和谋划,以新常态统领各项经济工作。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我区经济持续保持高速增长,但受全国经济转型发展影响,也面临由高速向中高速增
长的转变。从需求看,消费由传统大众型向个性化、多样化转变;投资由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向能源、信息、物流、生态环保和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领域推进,由国内投资向国外投资转变;进出口贸易由单纯货物、劳务向货物、劳务、技术、工程承包等方面拓展。特别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全面推进,为外向型、走出去提供了更加广阔空间。从生产要素看,虽然也面临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成本上涨问题,但土地和劳动力仍具比较优势,尤其南疆还有大量富余劳动力。从转方式和调结构看,正由规模、速度、粗放型向质量、效率、集约型,由增量发展向存量优化转变。非石油工业、园区工业和中小微企业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依托互联网技术,生产小型化、智能化、专业化成为产业组织新特征。传统竞争优势减弱,新的经济业态迅速发展。从环境看,需要空气清新、水质清澈、环境安全,更需要绿色、低碳和循环发展。
做好今年工作,必须准确把握新的历史机遇。一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一带一路”摆在三大区域发展战略首位,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战略地位更加突显。二是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标志着我们党站在更新的高度、更高的境界谋划治疆方略,开创了新时期新阶段新疆工作新征程。三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我区发挥独特优势、解除发展稳定难题、开拓工作新局面提供了难得机遇。
做好今年工作,必须以坚韧不拔、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迎接新挑战。当前,世界经济仍处国际金融危机后深度调整期,虽有望回升,但受国际金融形势、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地缘政治等影响,仍难根本好转。我国经济运行“三期叠加”,下行压力加大,企业困难增多,债务风险增大。我区经济仍面临增速走低趋势,企业效益下滑,中小微企业困难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农民增收难等诸多问题。今年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多重挑战。
我们必须科学把握机遇,正视眼前困难和矛盾,化不利为有利,变被动为主动,始终保持战略定力,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
迎接新挑战,把人民的期待变成我们的行动!三、2015年的重点工作完成今年预期任务,必须坚持依法治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
转方式、调结构、创新发展为主线,以质量和效益提升为重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前提,以社会稳定为基础,主动适应新常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主动作为,务求实效。
(一)围绕总目标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是人心所向。反分裂反暴恐,是我区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斗争,是当前迫切的任务。始终树立没有与稳定无关地区、无关部门和无关人员的观念。坚决按照中央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要求,坚持打击暴恐犯罪的一手要硬,教育疏导各族群众的一手也要硬,严格落实稳定责任,深入推进反恐维稳斗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坚持思想的问题用思想的方法去解决,文化的问题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规律去做好工作,暴恐的问题用法治和严打的方式去解决。紧紧依靠各族群众,夯实基层维稳力量,深入开展严打暴恐专项斗争,以铁的意志坚决消除暴力恐怖犯罪。深入开展重点乡镇村集中整治。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创新民族团结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公民意识、国家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四个认同,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工作方式调整和规范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求同存异、包容和谐,尊重各民族文化和风俗习惯,最大限度团结依靠各族群众,努力促进各族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增进群众福祉,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
“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尊重信教群众习俗,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开展教育疏导工作,教育引导群众认清暴恐活动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罪恶本质。认真做好社会教育矫正工作。最大限度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着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做好弱势群体管理服务。进一步健全村镇社区家政、养老、医疗等服务功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面排查调处拆迁、物业、医患、劳资等方面的纠纷,坚决打击非法集资。
加强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宣讲,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法治观念。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推进以县市和南疆为重点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质量管理,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二)实现重点领域改革新突破改革是经济发展的最大动力源泉。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更大决心采取实质性措施,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推向深入,建立和规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全面清理面向企业的各种收费,加快推进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推进央企属地注册和地方参股,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推动新增油气区块地方自主开发、合资合作开发。以增强活力、提高效率和培育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深化国企改革。以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为重点,加快水价水权改革,城市居民用水、用电阶梯价格改革。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实施全面规范和公开透明预算制度,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地方性债务管理,防止化解债务风险。扎实推进营改增、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等税收改革。深入
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健全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体制机制。保持贷款规模持续稳定增长。加快筹建新疆银行和南疆民营银行。积极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加快全区统一功能完善的产权市场建设。加快棉花现货交易中心建设,支持棉花期货市场发展。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试点。加快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试点。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稳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落实。深化和完善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
(三)开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新局面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重大历史机遇,扎实推进我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加快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加快五大中心建设。按照北、中、南通道建设规划,切实抓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储备。积极推动中巴经济走廊及面向中西南亚和欧洲的物流通道、信息通道建设。突出与周边国家道路联通、信息相通。以乌昌为重点,南北疆铁路沿线重点城市为支点,切实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加快外销工业品特别是机电产品、农产品展示采购市场建设。支持乌鲁木齐亚欧经贸合作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边境贸易。鼓励边贸企业扩大原油等重要资源性产品进口,鼓励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合作。加速出口市场多元化发展。加快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中哈霍尔果斯边境经济合作中心,阿拉山口、喀什综合保税区建设。扩大整车进口。积极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扩大外汇交易币种和交易量。加快口岸基础设施现代化,实现通关便利化。积极组织开行西行货运班列。积极推进中欧班列集结编组中心、进出口货物分拨中心、乌鲁木齐空港陆路港建设。加快制定物流业发展政策措施,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跨境电子商务。支持企业通过链条式转移、集群式发展、园区化经营,创新走出去方式。加快境外园区建设。强化招商引资,推动产业合作。支持内地企业依托我区发展对外贸易、境外投资、服务贸易、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加强与周边国家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交流合作。加
快中国-中亚科技合作中心建设。抓好医疗服务中心建设先行启动工作。落实好历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签约成果。
(四)创新驱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全力做好结构调整。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基础设施现代化同步发展,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支撑作用,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加快建设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大型风电基地和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发挥天山北坡经济带的引领带动作用。优化经济结构、推动产业升级,由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向支持大企业大集团与支持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方向转变;从资源开发为重点,向重视资源产品精深加工、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转变。发挥中小微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增加税收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认真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抓紧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发挥好行业协会作用。做大做强园区经济。加快高水平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物流中心建设。推动进出口产业集聚发展。统筹信息化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切实巩固传统产业优势。支持石油石化产业稳定发展。整治煤炭行业秩序,加大关停并转力度,发展大型特大型煤矿,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支持符合环保要求的煤化工企业延伸产业链,实行多联产发展。稳步推进煤制天然气项目建设,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加快五大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建设。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支持有色优势行业发展壮大,支持石材产业扩大规模。着力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推进建筑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鼓励经营模式创新和兼并重组。抓好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构建旅游融资平台,加大旅游宣传推介力度,开发新产品、推出新线路、培育新业态。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突出抓好纺织服装业发展,重点抓好招商引资、园区建设、污水处理、就业培训等工作。抓好输变电、新能源、工程机械、汽车等装备制造业以及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抓好新材料、生物制药、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发展。抓好云计算数据中
心、亚欧信息高速公路和国内传输通道、乌鲁木齐区域性国际出入口局及智慧城市建设。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大数据、农产品电子商务等产业。扩大低电价政策覆盖范围。做好丝路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激发市场主体加大创业创新力度,形成中小微企业铺天盖地、大型企业顶天立地发展格局。
全力做好对口援疆工作。坚持援疆工作重心、资金、项目向基层和保障改善民生倾斜,精准发力,处理好输血和造血的关系。全面完成“十二五”援疆目标任务。积极配合援疆省市抓好就业促进项目落地。突出抓好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机电生产组装、民族特色手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援助项目建设。加强与中央国家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支持,编制好“十三五”援疆规划。
(五)强化“三农”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现代农牧业发展。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联动发展,促进农牧业提质增效。按照“稳粮调棉、优果兴畜”要求,继续优化农业结构。稳定粮食生产,引导棉花种植向优势产区集中,推动发展现代林果业,加快提升现代畜牧业。积极发展区域特色农牧业,继续促进设施农业增效增收。(下转第三版)(上接第二版)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培育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牧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优势农产品领域龙头企业发展。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面向国内市场深入推进农产品“走进去”。强化农产品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抓紧开通南疆通往内地农产品货运班列。实施农牧业实用科技知识进村入户工程。推进农牧业机械化、信息化。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以水利为中心的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万亩。加快南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大南疆四地州农村集体耕地占用整治。积极发展生态有机、循环节约农业。加强农牧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重点抓好林果业病虫害防治。统筹城乡发展。认真实施城镇体系规划,加强小城镇和村庄建设规划管理,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抓好美丽乡村试点。加快编制城镇产业化发展规划。落实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农业
转移人口市民化,大力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嵌入式社区建设。加快交通、水利、能源、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健全中心城镇功能,培育特色村镇。加快村镇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积极培养新型农牧民。大力引导农牧民转移就业特别是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外增收,形成多元化增收格局。加大农牧民实用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大力培育掌握实用技术、善经营、会管理,遵纪守法的高素质新型农牧民队伍。加大助农增收政策支持力度。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生产生活条件。坚持农民的地农民种。切实发挥农业在整个经济社会中的稳定作用!
(六)增强投资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作用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全力抓好290项、计划投资3000多亿元重大水利、交通、能源等项目建设。加快艾比湖流域生态保护、叶尔羌河防洪治理、阿尔塔什等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明水至哈密、墨玉至和田高速公路建设。争取吐鲁番至小草湖高速公路年内开工。推进小草湖至乌鲁木齐至大黄山等通量较大路段扩容改造前期工作。加快哈密至额济纳、库尔勒至格尔木、北屯至阿勒泰等铁路建设。全力抓好将军庙至哈密至柳沟、阿勒泰至富蕴至准东等新开工铁路建设。加快哈密至郑州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528万千瓦配套电源、天池能源大井矿区南露天煤矿一期,伊宁至库车、五彩湾至三塘湖至哈密、库车至阿克苏至巴楚至喀什等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第二条疆电外送特高压直流1320万千瓦配套电源等项目建设。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完善政府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补贴补助制度。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大力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保障市场供给。着力提高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完善工资制度,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建立工资正常调整和增长机制。实施养老健康家政、信息、旅游、住房、绿色、教育文化体育六大消费工程,打造多点支撑消费增长格局。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服务性机构。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和专业市场交易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农产品流通骨
干网络、城市物流配送、城乡便民肉菜直销店等设施建设。打造社区一刻钟便民消费圈。支持南疆四地州农村超市巴扎建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群众第一的理念,全力抓好第六个民生年建设,确保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财政支出不低于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0%,确保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让全社会的创造潜力充分释放,让公平正义得以彰显,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有尊严。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不断完善民生工程模式,政策措施始终向保障和改善民生倾斜,确保自治区确定的重点民生工程全部落实兑现。抓好30万套安居富民工程、27.1万套城镇保障性住房、定居兴牧骨干水利配套工程和4000公里农村畅通富民公路建设。解决好4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强重大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加大移民后期政策扶持力度。坚持就业第一,增强就业能力。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没有稳定的就业、稳定的收入,就没有社会的稳定。要把促进稳定就业作为头等大事。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更要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优化创业就业环境,以创新引领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抓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抓好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进城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返乡自主创业。着力培育一批少数民族企业家,大力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把扩大南疆就业作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快实施纺织服装产业百万人就业规划纲要和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企业就业。积极推动各类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初、高中毕业后学生职业技术和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全覆盖。全面实现预期就业目标。着力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推进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开展医疗保险城乡统筹。
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和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和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健全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体系。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业。积极支持福利院、敬老院等设施建设。加快儿童福利指导中心项目建设,深入实施特殊儿童光彩明天工程。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继续抓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深入推进扶贫开发。统筹协调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力量,聚合扶贫政策资源,以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加快整村推进步伐。以南疆四地州、边境地区、贫困山区为重点,统筹资金项目规划实施,大力发展特色经济,落实入户扶贫项目。坚持龙头拉动、效益覆盖,依托园区新区,大力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发展,加强产业创业基地建设,支持企业和园区开展技术培训,拓宽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探索发展农村专业扶贫合作社政策。坚持精准扶贫,确保项目到村、扶持到户。加大扶贫济困力度。加快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保贫困家庭孩子接受公平教育。
(八)进一步加强社会事业建设繁荣发展社会事业,是促进社会公正、增进人民福祉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以更大的投入和更有力的举措推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千秋大业,教育为本。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本在人、关键在教育。认真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切实抓好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教育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坚持不懈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团结教育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有条件的中小学实行民汉合校,稳步推进各族学生混班教学、混合住宿。切实巩固和提高双语教学质量。深入实施中小学质量提升工程,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特殊教育内涵建设。全力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着力提升高校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内地新疆籍学生、新疆籍留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培养培训力度。
推进城乡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加快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加大对南疆各级各类教育扶持。推进南疆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立法工作。
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作用。启动科技小巨人培育专项行动。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壮大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建设,推动各类科技资源向企业聚集。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协同创新。加快工业设计、电子商务、研发服务等生产性科技服务业发展。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农科城建设。加强资源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促进能源、矿产、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可持续利用。加强305项目成果集成。加速民生科技发展,提升科技惠民水平。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强各级各类急需紧缺人才特别是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培养。让各类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推进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公立医院改革范围扩大到所有县市。鼓励引导规范社会办医,优先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一步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实行招采合一的药品采购模式。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乡村医生各项待遇政策。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大国家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力度,整合医疗和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资源,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医疗信息化建设。加强疾病防控、妇幼保健体系标准化建设。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建设。加快中医民族医药研发推广,促进产业化发展。加强地方病、传染病的防治。整合妇幼保健和计生技术服务资源,推进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更加积极的利益导向政策,控制部分地区人口过快增长。
推动现代文化繁荣发展。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教育引导群众、争取凝聚人心,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鼓励文化创新发展。围绕自治区60华诞,着力打造一批舞台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精品。加强对城乡居民现代文化宣传教育,以开放包容进取心态学习现代文明成果。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场地设施建设。大力整合公共文化资源,发挥好基层文化阵地作用,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深入实施西新工程、东风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户户通工程、春雨工程、连环画进村入户、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资源建设与共享工程建设。以大舞台、大展台、大讲堂为平台,在社区、街道、农村广泛开展文艺文体活动。切实做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提倡现代文明生活。加强文化产业特色街区、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提升文化内涵。加强影视剧创作生产。加强语言文字翻译、少数民族语言影视剧译制工作。抓好新疆民族文学原创和民汉互译作品工程建设、《新疆文库》第二批书目的编辑出版。依法强化文化市场监管治理,坚决遏制“三非”。加强互联网管理。加大“去极端化”力度,倡导世俗化生活方式。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和阵地作用。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做大做强体育产业。全力备战全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首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积极迎接并筹备承办好将在我区举办的全国第十三届冬运会。
做好工青妇、红十字会工作。重视老龄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
(九)坚持两个可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力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努力把新疆建设成为最洁净的地方。全面实施新的《环境保护法》,加强对重点工业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保大检查。强化节能目标问责、节能降耗硬约束,坚决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积极推进大气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乌鲁木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田、喀什等城市沙尘污染综合治理。积极推进伊犁河流域、额尔齐斯河流域、额敏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吐曼河和克孜河等城市水体污染防治。落实环保电价。加强重点污染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环保信息全面公开。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格落实限制开发和生态修复综合措施,严格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积极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可持
续发展实验区。健全环境评价考核体系、责任追究惩处机制。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加强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入开展植树造林、森林抚育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大力推进天山北坡谷地森林植被保护与修复、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重点防护林、湿地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巩固扩大退耕还林、退地还水成果。新增林地150万亩、封育100万亩。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深入开展矿产资源整合,促进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加强优势矿产资源保护管理。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优化农业生态环境。
(十)坚持依法治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核心,也是依法治疆的根本。行政机关是执法主体,负有贯彻执行宪法法律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法治轨道上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推进行政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管理经济、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节约型政府建设,必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节约政府运营成本。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实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面公开,全力打造阳光财政,让群众看明白、能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公布权力清单,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努力把我区建成审批事项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省区之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各级干部要带头学法信
法敬法,模范守法,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政府工作必须在法治框架内进行。坚持用法治思维推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深化普法工作,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整治特权行为,依纪依法惩处腐败分子。加强反恐维稳、科学发展、产权保护、民生保障、生态保护等领域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推进法治新疆建设,提高全社会法治水平。把法治建设纳入政绩考核范围。
全力支持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壮大,不断提升经济实力和维稳戍边能力。全力支持国防和驻疆部队建设,共同谱写军政军民双拥共建新篇章!
坚持党对政府工作的领导,坚持党中央的要求、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就是我们的任务。人民政府必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做好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人民政府的所有工作都要充分体现人民的意愿,全面接受人民的监督!
今年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60华诞,是全疆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推动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再上新台阶的重要契机。切实做好大庆筹备工作,充分展示自治区60年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凝心聚力,增强各族人民的自豪感,形成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新疆的强大正能量。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工作是我们的神圣使命。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决不辜负党的重托和全疆人民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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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新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P>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学前教育现状的调研报告汤丽君
【期刊名称】《新疆教育学院学报》【年(卷),期】2015(31)2【摘要】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合并后,幼儿园整体布局在改变,新的住宅小区不断涌现,先后成立了很多新的幼儿园,为更好地推进学前教育工作,我们就目前幼儿园的现状进行了调研,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议。%AftertheadministrativecombinationoftheGaoxindistrictandtheXindistrictinUrumqi,thedis-tributionofkindergartensinthedistrictchanged.Manynewkindergartenswereestablishedwiththeappear-anceofresidentialblocks.Toimprovepreschooleducation,thisarticleinvestigatesthecurrentstatusofkin-dergartensinthedistrictsoastofindoutproblemsandoffersolutions.【总页数】5页(P32-36)【作者】汤丽君【作者单位】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教研室,新疆乌鲁木齐83001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613【相关文献】
1.基于城市总规的基本农田空间优化调整研究——以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为例[J],闫志明;蒲春玲;孟梅;戴健;刘志有;贾翔;陶崇鑫2.严于律己作表率勤政为民敢担当——记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委书记邱树华[J],陈宇宏3.2010年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性病监测点性病流行病学分析[J],刘新;于秀萍4.公司商事案件审判工作调研报告——以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为切入点[J],徐莉;刘殷;5.名师引领砥砺前行——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地理名师工作室活动掠影[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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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新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P>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21.04.10•【文号】财教〔2021〕76号•【施行日期】2021.04.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预算、决算
正文
关于下达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1〕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提供的基础数据,经研究,现核定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35050000015),详见附件。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保教质量。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合理安排预算,科学分配资金,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支持力度,加大对积极推动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的地区支持力度。要进一步巩固幼儿资助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获得资助。
二、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按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3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省以下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1.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表2.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财政部教育部2021年4月10日附件1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表单位:万元
省份
核定资金
提前下达
此次下达
合计
1984000
1695600
288400
北京
6100
4680
1420
天津
4200
3780
420
河北
103600
78750
24850
山西
64500
58050
6450
内蒙古
61300
51300
10000
辽宁
30700
26820
3880
大连
2700
2430
270
吉林
50700
42660
8040
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深圳广西海南重庆四川
536006300144001210033009620034200260085300552003600157900863001040001730057001156005140070600140500
4419045001296010710216081000297901980766804698026101383307173092970155704590961204608061650123570
941018001440139011401520044106208620822099019570145701103017301110194805320895016930
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104400102800305009460082200437004310042800
8613086580271808154073980382503681032490
182701622033201306082205450629010310
附件2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2021年度)
支持学前教
转移支付名称
中央主管部门
育发展资金
教育部
年度金额:
资金情况(亿元)
其中:中央补助地方
资金
见附件1
年
年度目标
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稳步提升。
度
总
体
目
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
不低于上年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享受幼儿资助政策的比例
绩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100%提高
效
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不低于上年
社会效益积极引导地方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
指效益指标
指标
资源
持续扩大
引导地方提高学前教育普惠保障水
标
有效提高
平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师生满意度家长满意度
≥85%≥85%
篇十三:新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P> 学前教育投资文献综述学前教育作为终身学习的开端,在国民教育体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近年来学前教育事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学前教育的普及已成定局。但是就目前学前教育事业的总体情况而言,学前教育在国民教育中仍然处于薄弱环节,其中,国家针对于学前教育的财政政策不完善也是制约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原因之一。
在2010年1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学前教育改革是继我国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改革成功后必然进行的重大教育改革,是教育改革的必然,同样也是我党和国家坚持“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体现。
1、对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现状分析(1)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学前教育的发展是国民教育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必然就学前教育的政府财政投入来说,其受益群体不仅仅是受教育的儿童与家庭,而是国家以及整个社会,其不仅仅促进儿童个人能力的发展,对解放妇女劳动力,减少贫困人口,增加就业人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面有都有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是“科教兴国”战略的需要和重要体现。现阶段我国对学前教育事业的财政投入我国拥有世界六岁以下儿童总数的30%,但是根据我国国民教育的相关研究表明,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经费在GDP中的比重徘徊在0.04%左右,学前教育在我国财政经费中地位有待提高。在2010年7月制定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了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普惠资源逐渐扩大。2013年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三周年,也是《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实施一周年,我国的学前教育普惠资源配置已初具成效。据统计:2012年全国共有幼儿园18.13万所,比上年增加1.45万所,在园幼儿(包括附设班)3685.76万人,比上年增加261.32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共167.75万人,比上年增加18.15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64.5%,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民办幼儿园12.46万所,比上年增加9234所;入园幼儿865.62万人,比上年增加52.23万人;在园幼儿1852.74万人,比上年增加158.54万人。(资料来源: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教育部网站)“十二五”时期,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学前教育目标是: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农村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0%左右,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基本
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农村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62.3%,提前实现‘十二五’60%目标,更多农村孩子有了上幼儿园的机会。”2013年是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学前教育普惠资源不断扩大,一些突出问题得以解决或者缓解。
地方改革深化发展在学前教育政策的引导下,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出适合本土的发展计划,探索出符合当地发展的改革方案,以下择例述之。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颁布后,各地遏制学前教育“小学化”的力度较大。例如,山东省教育厅下发文件要求学习贯彻《指南》,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小学化”现象进行专项检查,并设立家长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加强社会监督。对存在“小学化”现象的幼儿园、举办招生选拔考试的小学要作出行政处理。河北省教育厅发布了2013年的工作重点,其中包括认真贯彻落实《指南》,通过组织第二届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和开展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创建活动,防止并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各地加大投入,努力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2013年,中央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财政拨付1.6亿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用于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提高新疆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办园质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15年底,基本满足全区74.3万名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河南省自2011年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已完成资金投入约150亿元,完成新建改扩建幼儿园8854所,其中公办园5583所。安徽省投入资金4000万元,支持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民生工程实施,同时重点实施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鼓励城市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建立学前教育资助等4大类7个项目。针对“入园贵”问题,江苏省南京市制定了《打造世界教育名城、建设学习型城市、促进人的现代化的意见》,规定学前一年教育免费。
为解决地方幼儿教师紧缺的问题,一些省份制定了具体的方案。如,甘肃省教育厅出台了《支持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2013-2020年)》。根据该行动计划,从2014年开始,甘肃省教育厅将委托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城市学院等省属高校采取定向就业培养形式,每年为临夏回族自治州培养300名幼儿教师。
(2)学前教育的地位:学前教育属于一项人力资源投资。为了让国家核心的竞争力增强,需要大力发展开拓型及创新型的人才。根据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的学科内容了解到,孩子在学前阶段可塑性是
最强的,其在此阶段,大脑的发展速度极快,是感知、语言等方面能力培养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好奇心和探索欲望表现最旺盛的一个时期。因此,在这个时期对孩子进行正确、合理及科学的引导教育极为重要。这有利于今后孩子自身潜能开发和创新能力培养打下稳固的基础。
学前教育利于社会公平。根据相关的社会科学研究了解到,进行学前教育对消除社会贫困、社会公平等有着促进的作用,对因为家庭经济困难、父母文化水平不高的孩子进行学前教育,可以帮助其在认识、语言等方面获得更为有利的发展,进而使其的后续成功机会得到增加,改变贫穷的厄运,这从某些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公平。
学前教育使国民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学前阶段是孩子道德意识、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培养的关键件时期,孩子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后续力量,因此也可以说,学前教育阶段是培养国民良好素质的重要时期,孩童时期接受到的熏陶和教育对其成长中素质修养奠定了基础。2、现阶段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存在的主要问题(1)学前教育的投资结构不合理
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总量不足。近些年,虽然我国各类学前教育经费的绝对投入量呈现增长趋势,但实际上经费投入的相对水平还比较低。有研究表明,1998—2007年,我国学前教育经费总投入在GDP中所占的比重基本维持在0.05%~0.07%这一非常低的水平之内,我国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也基本一直维持在0.03%~0.05%之间。据笔者计算,2009年我国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为0.039%,而学前教育经费占全国教育经费的比例也仅为1.48%①。而据相关研究显示,当前OECD国家和欧洲19国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在其GDP中的比重平均为0.5%,是我国的10倍多。实际上,早在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要达到4%。但由于我国GDP增长迅速、财政收入占GDP较低等多种原因,这一目标未能如期实现,2010年也仅达到3.66%②。而在教育经费总体不足的情况下,我国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则相对更少,学前教育几乎处于政府财政结构的最边缘。
学前教育经费来源构成不合理。当前我国学前教育经费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其中包括预算内教育经费、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民办学校中举办者投入、社会捐赠经费、事业收入(以学杂费为主)和其他收入五个部分。以2009年为例,当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为66.86%(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占61.75%,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占5.07%),社会捐赠经费占0.73%,事业收入占30.32%,其他收入占2.09%③。
从中可以看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的比例最大,但由于各地在获得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上存在很大差异(比如当年北京获得的数目为74105.6万元,江西为13529.2万元,两者相差达6亿元),这就导致了各地的学前教育经费总额相差甚大。由于许多地区教育经费投入不足,这也就客观上造成了学前教育发展的不均衡发展状况。
国家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分配不合理。实际上,在我们国家二元经济的结构及城市取向的教育政策,使得城乡之间的教育差异非常明显,在教育经费非常有限的情况下,这些数量很少的学前教育经费也大都投向了城市,而在农村,则也只好是“人民教育人民办”,这是城乡间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失衡的重要的制度因素。2011年,我国城市幼儿园教育经费为676.10亿元,是农村幼儿园(343.48亿元)1.97的倍,其中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的比例已达到例已达到1.95:1;全国生均学前教育经费支出为4439.98元,生均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支出为2488.33元,而农村幼儿园生均学前教育经费仅为2439.69元,还未达到全国生均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支出水平。城乡间学前教育财政投人的巨大差异源于,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学前教育供给延续了城乡二元分割的格局,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落后、乡镇政府缺乏财力的情况下,农村学前教育又长期得不到政府支持和财政补助,大多是“农民掏钱办幼教”。相反,国有企事业单位教育职能改革前,大量优学前教育资源就积累在城市幼儿园,而长期偏向城市的发展战略,使财政资更是重点投向了城市。基础条件的差异和财政资金分配的长期不均衡使城乡学前教育差距进一步扩大。
从微观的层次来看,国家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去向也主要集中在教育部门办、各级政府机关办、事业单位办、部队办以及国有企业办等几种类型的公办幼儿园,而对其他类型的民办幼儿园基本上没有投入。由于当前我国幼儿园有60%以上为民办幼儿园(2010年达到68%),这对幼儿园的发展将会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由于大量民办幼儿园缺乏必要的经费支持,因此这也使得公办园与民办园的差距日益加大。以2011年为例,全国幼儿园有16.68万所,其中公办幼儿园5.14万所,民办幼儿园11.54万所。民办幼儿园教育经费423.48亿元占全国幼儿园教育经费1018.58亿元的41.58%。而二者的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占比仅为3.34%,民办幼儿园的教育经费收人中仅有2.78%来自公共财政预算经费。与民办幼儿园相比,不到其一半数的公办幼儿园教育经费占全国幼儿园教育经费的比例超过了50%,且公办幼儿园教育经费的57.11%来源于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特别是在2003年国家推动“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后,各地在政绩观驱使下,纷纷向有条件创建示范园的公办幼儿园倾斜性增加财政投入,而且财政投人与示范园评比产生的“马太效应(“马太效应”,即财政投人越多,评估等级越高;评估等级越高,财政投人又更多)”,可能会加剧幼儿园间财政分配不公
平,更加不利于学前教育的惠性发展。不同地区幼儿园财政分配的公平性。由于地方政府是我国学前教育的政府投入的主体,
所以经济发展水平具有差异的地区对学前教育财政投人也存在一定的差异。究其原因在于,在现行的财政分权体制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下,财政资金主要集中在省市级以上政府,而学前教育的财政支出责任主要由区县级政府承担,其财力十分有限。在缺乏中央或上级政府转移支付的情况下,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教职工工资经常被拖欠、幼儿园日常经费难以得到满足,这进一步拉大了与发达地区预算内事业经费投人的差距。加之各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及其导致的财政投人能力差异巨大,以及东中西部地区或各省内部的不均衡状况,都加剧了各地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平等现象。(2)教育资源发展失衡
教育均衡的最基本要求就是在正常的教育群体之间平等地分配教育资源和份额,达到教育需求与教育供给的相对均衡,并最终落实在人们对教育资源的支配和使用上。不均衡首先表现在国家对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方面,2012年我国学前教育经费支出仅占教育支出总经费的4.6%。
其次,学前教育不均衡发展还表现在学前教育起点、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的不均衡。教育起点的不均衡表现在城乡间、省区间入园率的差异。教育过程的差异表现在硬件配置和软件配置两个方面。例如,山西省晋城市2223个行政村只有660所幼儿园,平均3个村才有1所幼儿园,而且这660所幼儿园绝大部分是私立园。该省约70%的村没有经济能力保障办园经费和幼儿教师工资,无法独立办园,这些农村幼儿园面临着严峻的经费危机,随时可能关闭。2010年,我国东部地区幼儿园生均财政性教育经费为1044.94元,中部为390.08元,西部为887.40元,中部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最少。东部地区的学前教育经费最多,再加上东部地区经济比中西部地区发达,叠加之后实际区域间的差距更大。(3)法律缺失,政府责任不明
政府职责划分不明已成为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的阻力。我国现行的是一种“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而学前教育管理的重心下移,实际上使得地方政府尤其是区县政府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负有越来越多的责任。然而尽管相关文件、法规都明确提出了政府对之于学前教育发展的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充分发挥政府作为学前教育管理主体的职能,而是以非义务教育为借口推卸政府责任,将幼儿园推向市场,减少或停止投入,这就进一步使得幼儿园陷入发展的泥沼。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我们有《义务教育法》,有《高等教育法》,但却没有学前教育法,对于学前教育的法律监管也基本处于缺失的状态,
相关各方的权责都不甚明确,这也是制约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4)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我国的《宪法》、《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等相关的文件都明确规定,学前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它既为幼儿入小学做准备,也为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奠定基础,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关系到人口素质的提高和民族未来的兴衰。虽然有诸种的规定,但在现实中,学前教育并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相关研究均发现,幼儿可塑性很大,幼儿期是发展的关键期,如果有缺陷可以弥补,但如果错过了最佳补偿机会,以后补救的代价会相当高,甚至是无法弥补的。学前教育投入也是社会回报率最高的一项财政投入,美国的一项最有说服力的长达40年的成本—效益追踪研究表明:接受1~2年优质学前教育的儿童与没有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相比,其学业成就高,就业率和经济收入高,犯罪率也低。然而虽然学前教育意义重大,但就政府来讲,基于投资偏好和政绩的考虑,它更容易将资金投入到能够带来“立竿见影”效果的领域,而并不愿投资于见效慢、费时长的学前教育,即使是投向学前教育,也会更倾向于发达地区,倾向于城市,倾向于重点园、示范园,从而造成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5)学前教育立法倍受重视
近年来,推进学前教育立法进程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截止到2013年11月6日,笔者在中国知网期刊网上进行检索,输入主题为“学前教育立法”,时间为“2010-2013”,共检索到54篇文章。2013年7月30日,教育部副部长郝平在北京主持召开“学前教育立法建议提案办理专题座谈会”,他提出,要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立法工作,力争5年内拿出《学前教育法(草案)》。2013年9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关于〈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要在我国《教育法》中增加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制度。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或者支持。”在《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建议草案(送审稿)》中,学前教育有望写入《教育法》。由此可见国家对学前教育立法工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一些省份结合自身实际,已经制定出了本省的学前教育法规。如,江苏、云南等地已经制定了10多个关于学前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3、对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对策和建议第一,确保学前教言财政投入的先足性
实现学前教育财政充足性水平,首先需要解决办园标准、师资标准等主要问题,再以各项基本标准为依据,科学核算学前教育最优成本。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研
究制定达到学前教育最低质量水平所需的基本办园条件,具体包括幼儿园园舍建设标准、安全设施标准,以及玩教具、保教设备等配套设施标准。严格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确保师生比满足保教工作的基本需要。要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人制度,无论是公办幼儿园还是民办幼儿园,幼师都要具备幼教专业知识和技能,一律要求通过从业资格认证。在量化确定各项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分别根据办园具体标准核算基建支出和公用经费,根据幼师从业资格、职称和学历水平分级确定教师工资水平,结合核定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编制人员经费基本支出财政预算,同时估算出充足性水平下的总成本标准和生均经费标准。
其次,明确界定政府与市场的成本分担比例,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私人积极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从学前教育的准公共品属性来看,学前教育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应强化政府财政支出责任,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人力度,大力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园、捐资办园,研究出台举办民办园的税收、土地、奖励等各项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项目,吸引社会资源投入,形成公办民办和谐并举的办园格局。同时,在确定个人分担比例时要注重受益和支付能力原则,由教育、财政和物价等部门研究出台学前教育收费政策,明确规定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以及财政承担的份额。在农村和贫困地区逐步实施免费学前教育,对于城市的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可以借鉴民办髙校做法制定收费政策,中央加快出台统一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及其浮动上限,地方政府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办园成本和居民负担能力等实际因素合理确定当地标准,保障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普惠性和适度的盈利性,缓解“人园难、人园贵”的问题。
最后,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的财政支出责任,尽快构建一个保障学前教育财政支出稳定性和合理性的长效机制。根据财政分权的偏好误识论,中央和上级政府在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上缺乏信息优势,县级政府是学前教育财政支出的责任主体,但所需经费主要由省级和县级政府共同进行成本分担,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单独作为一个支出分类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参照核定的各级政府应承担的学前教育经费占比例、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学前教育经费比例和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来编制预算。我国学前敎育财政投入的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第二,注重学教育财政支出分配公平
我国地区间、城乡间和幼儿园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发展越来越不均衡,很多农村和贫困地区的适龄儿童接受不到优质的学前教育,甚至得不到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和条件,这有悖于政府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以促进教育公平的目标。目前的学前教育公平的宏观目标是让所有的适龄儿童都“有园上”,再逐步实现让所有儿童都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学前教育。落实
到财政经费分配公平的具体层面:一是要明确学前教育财政投人重点和方式,优先满足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和弱势群体
的学前教育需求。就缩小区域差异而言,中央和省级政府要对财力薄弱的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趣地区和贫困山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使县乡政府有足够的财政资金建立覆盖全面、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的幼儿园,确保地区间和城乡间的学前教育机会均等。为了保障群体间的学前教育机会公平,需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由国家财政拨款重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孤儿等弱势群体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城市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享有平等机会接受学前教育。
二是要全面考虑城市和农村客观实际,研究确定政府对不同类型幼儿园的分类财政支持政策。对于城市民办幼儿园,可采取发放教育券、助学金或政府购买民办机构学前教育服务等方式,直接向人园儿童及其家庭提供财政资助,避免财政资金投人民办机构后产生资产难以核算和破产清算的问题。在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过程中,加之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农村地区适龄儿童数较少,呈现出山大人稀的状况,学前教育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民办幼儿园以盈利为目标,鼓励他们进人农村学前教育市场很难,因此,在农村地区依靠发展民办学前教育满足适龄儿童人园需求不太现实,需要财政直接投资举办公办幼儿园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为了达到农村学前教育的普惠性要求,要结合农村人口分布和变化趋势,科学规划公办幼儿园的布点布局和发展目标,必须在中心镇建立一所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公立幼儿园,并配备安全的校车,解决幼儿园所覆盖的学前教育范围内适龄儿童交通问题。第三,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需要国家立法保障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但却没有《学前教育法》,对于学前教育的法律监管也基本处于缺失的状态,相关各方的权责都不甚明确,这也是制约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近年来,加快学前教育立法已经成为教育界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呼声。2013年,教育部副部长郝平在《大力做好教育立法工作,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中指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将学前教育立法列入第三类项目……在总结《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实施和地方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研究论证,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立法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等强烈呼吁《学前教育法》的制定出台,确立以“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公共财政支撑、多渠道投入相结合,公办民办共同发展”为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方针与机制,明确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性教育预算中单项列支学前教育投入。要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提高教育经费在实际中的效用。
立法工作需要重点把握学前教育管理体系、投入体制、幼儿园资格准入制度、安全监管、教师专业标准的执行等方面的内容。
英美两国学前教育财政投人皆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规定、规范。而我国现阶段的学前教育相关法规政策性文件主要的法律依据则是《教育法》。前三个文件约束力弱、强制性低,只停留在规章制度层面。2012年2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学前教育法》立法工作座谈会。这样一来可以较为有效地保证学前教育的财政投人,同时也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资金滥用、挪用和不合理的侵占问题的产生,有助于学前教育事业朝着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但是,我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学前教育的立法,对学前教育的发展进行规划和指导,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财政投入对学前教育的经费和预算应当详细单列
长期以来,我国对学前教育的财政经费一直模糊定义,在义务教育中没有单独列出。由于没有预算单列,学前教育经费很难在我国财政预算中得到反映,结果将造成学前教育的经费脱节。一些省市教育部门已经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保障学前教育经费的详细单列,例如苏州市政府21日正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的亮点就是构建覆盖城乡、面向公办民办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机制,并且学前教育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建立预算单列制度。第五,建造学前教育基金,增进教育公平发展
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现状偏向于公办幼儿园,在地域之间、层次之间等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我国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在普及国民学前教育中,分清轻重急缓,对中国西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以及儿童中的特殊群体等进行专项援助。政府应力争通过税收、财政转移支付、补贴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中西部地区和落后省区的投资,制订相应补偿政策,以缩小差距,实现学前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为实现教育公平,应从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着手,确保有充足的高质量的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确保学前教育公平的地位,在公共财政方面必须加大其在学前教育方面的投入。学前教育属于公共产品,非营利性是其本身所具有的极为明显的特性,因此对于学前教育工作政府具有较大的责任,所以在财政方面应给予必要的投资,以便于学前教育资源能均衡合理的分配。政府应建立及完善幼儿教育事业的保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部分都应加大在幼儿教育方面工作的投入成本,借鉴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我国应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经费,使其比例可以提高到总教育比例的百分之七左右。应该将学前教育的经费纳入到地方财政支出项目中,并且可以采用多渠道的方式来加大学前教育的资金投入,通过各种形式使学前教育的资源得到扩大,建立起由政府作为主导,
社会进行参与,公、民并举的办园制度。第六,实施学前教育券制度。2001年,浙江省瑞安市在全国率先推出“教育助学凭证”,
即以地方财政补贴的形式,向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发放金额不等的“教育券”。取得良好的成果。在部分地区施行学前教育券制度,在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同时,建立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良性竞争机制,也可以改变目前对民办幼儿园“无投人”或“少投人”的现象。
第七,引入监评机制,提高学前教育经费使用效率。2012年3月北京市启动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这是国内省级政府教育督导室率先建立起的学前教育督导制度,对区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进行动态督导检。对于现存的学前教育财政经费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可以针对学前教育的供方引人监督、评估机制,使政府对供方即学前教育机构的财政投人与其质量评估结果相挂钩,促进学前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通过政府与民间力量的联合沟通、互通有无来共同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第八,将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纳入财政范畴
就目前而言,幼儿园的运营面对市场有着巨大压力,造成大量低素质人员进入幼师队伍,这直接影响到我国学前教育的质量。针对这一问题,建议对幼师进行资格审查和注册管理,定期进行培训、考核,制定幼师专业培养和就职后培养方案,把在编幼师工资纳入财政统筹,提高幼师待遇,以法令形式规定非在编幼师的最低工资水平、建立健全幼师的社会保障制度。
幼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幼儿们的身心发展和学前教育的质量。首先应提高幼师的薪资待遇和明确幼师的身份地位,并落实好幼师们的合法权益。因为薪资待遇的提高和合法权益的落实能极好的稳定幼师队伍,并影响幼师们提升自身的职业吸引力。然后制定严格的录用制度,在幼师资格的审查方面要特别注重,这能基本保障幼师的质量。最后,借助当地幼师专业学院的条件,招收所需的幼师并给予相关的培训,增大高质量幼师的数量。除此之外,还应加强以在职幼师的教育,倡导幼师继续进修。第九,明确政府职责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资力度,增大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在学前教育经费中所占的比例,明确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包括民办园在内,政府应成为投资的主体,财政投入成为学前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在我国,幼儿教育经费整体投入不足、有限资源分配不公、效益不高是幼儿教育财政投入体制的主要问题。幼儿教育事业没有在我们国家的财政预算中单独列支,也没有设立专项经费。政府应该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坚持“谁办园,谁
出钱,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建立财政支持、举办者投资、幼儿家长缴费、幼儿园自筹、社会捐助等多元投资机制,形成“公办民助”、“国有民办”、“合作办园”、“完全私立”等多种办学模式,形成一个以国办园为主体、社会力量共同办园的多元化办园体制,形成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参与教育投资,共同承担教育经费,共同分享教育投资利益的多层次的教育投资格局,切实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4、结语
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可以明显看到,国家已经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这十年来最重要的教育发展任务,其重点在于加强政府职责,普及学前教育,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和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在规划纲要之后,从国务院到各级省市教育部门也都陆续出台了大量的制度规定来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相信随着对学前教育事业重视的提高,学前教育的春天也即将会来临。
专业:学前教育学姓名:徐霞学号:15303090
篇十四:新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P> 公办幼儿园家长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研究高丙成;周俊鸣
【期刊名称】《新疆教育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4(30)4
【摘要】为了深入分析目前“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现状,本研究对公办幼儿园(以下简称“公办园”)家长缴费水平、缴费比例及缴费满意度等缴费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目前呈现公办园家长缴费水平相对较低,家长缴费满意度较高,家长愿意承担适当的费用等特点.通过加大对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合理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大力发展公益普惠性幼儿园等是完善家长成本分担机制的根本之策.
【总页数】4页(P23-26)
【作者】高丙成;周俊鸣
【作者单位】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北京100088;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北京10008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13
【相关文献】
1.形式多样的俄罗斯学前教育机构之三托儿所——幼儿园联合体:深受家长欢迎的学前教育机构[J],冯永刚2.ERP视域下的公办幼儿园内部控制策略分析——基于西安市35所公办幼儿园的调查研究[J],程莉娜3.学前教育市场中影响家庭对公办或民办幼儿园选择的因素——基于Logit模型
[J],郝睿;龚楚茗;崔婉蓉4.不断满足家长对学前教育的美好需求——幼儿园家长对学前教育的需求的调研报告[J],彭望萍5.学前教育经费保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基于X省617所公办幼儿园的调查[J],王世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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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五:新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P> 新疆和田地区农村学前双语教育的现状探析陈艳;高晶【摘要】为了解和田地区农村学前双语教学背景政策、教学模式、课程教材以及师资的现状,本研究采取访谈、问卷调查以及文献分析等方法开展调研,不仅分析了现状和问题成因,而且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策略,旨在为促进农村地区双语教学实践提供理论依据.【期刊名称】《兰州教育学院学报》【年(卷),期】2017(033)009【总页数】2页(P165-166)【关键词】学前双语教学;现状;问题;对策【作者】陈艳;高晶【作者单位】新疆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双语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00;新疆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双语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6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2005年启动了少数民族儿童学前双语教育,属于添加性双语教育,即教师使用第二语言为教学语言,目的不是代替母语而是培养学生掌握两种语言的能力。十多年来,随着学前双语教育优惠政策的落实,新疆地区学前双语教学的成效卓著,但是,实践中也存在教学模式单一、课程设置不合理、师资匮乏等问题。笔者调查了和田地区于田县学前双语教学的成绩与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
对性地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以期对我区学前双语教学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一)学前双语教育政策的调查与分析1.政策分析与概述笔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搜索到200篇有关学前双语教育的政策性文件与通知,内容涉及双语师资的培养与招聘,幼儿园筹建规划、课程设置以及入园福利等,具有代表性的政策是2005年7月出台的《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意见》,这是自治区第一份关于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纲领性文件,该文件明确了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指导思想,且将重点放在农村学前教育领域,主张开设汉语为主的学前班。一系列学前双语政策文件的颁布和方案的制定都充分体现出自治区对学前双语教育的重视。2.和田地区双语教育政策的落实情况自2005自治区推动学前双语教育以来,和田地区积极响应政策并大力推进相关工作。根据和田地区教育局双语教学办公室的统计,目前,和田地区共有学前双语班1851个,在园幼儿55,467名,占5-6岁儿童总数的77.8%;学前双语教师1990名,正式编制970人。据2016年7月12日新疆财政新闻联播的报道,和田地区积极支持学前“双语”教育,上半年拨付全地区88,082名学前幼儿的教育保障经费1.4841亿元,其中,公用经费5284万元、幼儿伙食费8809万元、取暖费748万元。可见,和田地区积极落实自治区的双语政策,重视双语教学工作的推进,且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二)学前双语教学模式的调查与分析1.教学模式归类笔者分析文献并实地调研和田地区学前汉语教学模式后发现,双语教学模式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完全浸入式双语教学模式,即幼儿园所有活动、游戏及课程中均使用
汉语,儿童在家中练习母语(如维吾尔语、哈萨克语);二是半浸入式双语教学模式,即50%以上的幼儿园日常教学活动中使用汉语;三是学科汉语教学模式,即设置专门的汉语教学课堂,教师在其中使用汉语词汇、句型以及简短儿歌教授学生,其他时间使用母语。笔者深入调查后发现,和田地区于田县农村幼儿园基本采用学科汉语教学模式。2.教学模式分析笔者认为,当前和田地区农村幼儿园的学科汉语教学模式较为单一笼统,和田地区教育局应根据不同乡镇的实际情况以及幼儿园分班情况采用适宜的教学模式,而非单一的学科汉语教学模式。例如,于田县木尕拉镇和先拜巴扎镇位于县城附近,片区经济环境和汉语环境明显优于其他乡镇,属于民汉杂居但汉语不占优势区域,该区域幼儿园可以采用半浸入式教学模式[1]。(三)学前双语教学课程与教材调查分析调查发现,和田地区幼儿园自2009年以来投入并使用新疆教育出版社编制的少数民族学前两年制双语教育教材,包括《语言》《科学与数学》《健康艺术与社会》三册。和田地区中班和大班的课程设置整体相同,每周22节课,其中“语言”5节课、“科学与数学”5节课、“健康、艺术与社会”5节课、“游戏”2节课、观看动画片5节课,课程在具体实践中因诸多原因较为随意[2]。笔者调研于田县托格日尕孜乡和斯也克乡中心幼儿园的教学情况后发现,二者在课程设置方面存在很大差别,前者设置了动画课程,后者设置了社会复习课程,可见农村地区幼儿园的课程设置较为随意,缺少统一性与规范性,也说明地区教育监管部门对农村幼儿园的监管和指导存在疏漏。此外,笔者调查和田地区于田县5所农村幼儿园的课程设置、教材以及师资情况后发现,个别课程形同虚设,例如语言课、美术课、手工课因缺乏专业教师无法正常开展,课程表成为应对上级检查的摆设。
(四)农村幼儿园双语师资分析1.师资数量不足,缺乏专业教师根据新疆双语教育质量监测的数据,2013年监测的70所幼儿园中,15所幼儿园的师生比超过30:1,4所幼儿园超过40:1,最高师生比达到58.2:1,足见幼师匮乏。和田地区教育局双语教学办公室统计结果显示,和田地区在园幼儿数55,167名,教师数1990名,师生比27:1;于田县在园幼儿数8756名,教师数288名,师生比30:1;于田县斯也克乡中心幼儿园在园幼儿数128名,教师数5名,师生比26:1。由此可知,沉重的师生比使得教师难以完成正常的保教工作。另外,园长在访谈中提出,农村幼儿园缺少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在岗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汉语能力均不足。2.保育员严重缺乏待遇较低且不稳定导致幼儿园保育员数量严重不足。笔者调查发现,和田于田县托格日尕孜乡中心幼儿园220名幼儿仅有一名保育员。园长访谈发现此种情况并非个例,缺少保育员致使教师担任相关工作,既影响授课,又影响幼儿园的正常运转。3.教师待遇低,流失现象严重受到专业限制等多种原因的影响,农村幼儿教师属于公益性岗位,由地方财政补助或幼儿园公用经费聘用,待遇较低导致农村幼儿教师的流失情况严重。(一)结论第一,和田地区积极贯彻国家与自治区提出的学前双语政策,农村学前双语教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第二,和田地区农村幼儿园普遍采用学科汉语教学模式,单一的教学模式缺少地域区别性和针对性,不利于学前双语教学的深入推进。第三,和田地区农村幼儿园在自治区政府的大力扶持下配备了齐全的教材,但是课程设置的局限性与实施效果不佳等因素使得某些教材未被有效使用。和田地区教育
部门没有统一安排和严格监管幼儿园的课程设置,导致课程设置存在随意性[3]。第四,和田地区农村幼儿园的师生比例严重失调,缺少专业教师,保育员人数减少明显,现有教师的学历和汉语水平也较低。(二)建议1.精准把握政策,强化管理引导作用笔者调查发现,县级教育机构将学前双语教育工作划分至双语办,由于双语办没有决策权,决策部门又不能精准解读学前双语教育的各项政策,影响了农村学前教育双语工作的管理与引导。笔者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学习学前双语教育的政策背景、内容以及精神等,只有把握好学前双语教育政策,才能充分发挥管理引导作用。2.动态监督实施情况,鼓励开发园本课程市/县级教育部门应该设置学前双语课程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幼儿园的课程实施情况,已保证课程设置与实施的统一性与规范性。鉴于县级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的师生情况存在差异,教育部门可以鼓励幼儿园根据自身情况开发园本课程。3.提高学前双语教师的入职门槛合格的学前双语教师是双语教育的关键,提高学前双语教师的准入资格是从源头上提高教师素质、优化师资队伍的有效途径。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师资队伍的素质目前,师资队伍素质较低已成为制约农村学前双语教学水平的瓶颈,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并建立模式化的培训体系是实现农村地区学前双语教育长效发展的重要举措。
【相关文献】
[1]王鉴,李文涛.民族地区双语教学成效与问题调查研究[J].当代教育与文化,2012,(3).[2]王婷.和田地区农村学前双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汉文版),
2014,(5).[3]陈艳,王琴.和田地区农村学前双语教育课程现状调查研究——以和田于田县为例[J].读与写(教育教学刊),2014,(5).
篇十六:新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P>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乌政办„2012‟302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乌鲁木齐市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2012年3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乌鲁木齐市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水平,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现就“十二五”期间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统一认识,明确目标,强化学前教育管理工作职责(一)提高认识。学前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起始阶段,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良好的学前教育对人的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将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满足学前儿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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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上”“上好园”的愿望,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和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任务,纳入国家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学前教育放到与义务教育同等重要的高度,纳入教育优先发展范畴,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切实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二)明确目标。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多元化办园体制,着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到2015年,全市城乡幼儿园布局基本合理,学前教育资源相对充足,学前3年幼儿入园率达到80%以上,其中农村达到65%以上;全市标准化建设达标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达到80%以上,其中农村达到70%以上;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三)强化职责。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系,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合作”的管理体制。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原则,所有学前教育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均由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及时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市本级要加强对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宏观规划、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各区(县)政府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学前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统筹管理和扶持城乡各类学前教育机构。教育、发改、财政、人社、编办、卫生、民政、建设、规划、房管、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协作。二、加大投入,完善规划,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一)明确财政投入职责和范围,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多渠道投入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学前教育投入以区(县)财政为主。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安排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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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用于发展学前教育。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各区(县)要统筹落实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各项政策和幼儿园教师待遇,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市财政根据各区(县)实际情况按照转移支付的方式进行补助,加大经费扶持力度,重点向教育经费薄弱区(县)倾斜。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家庭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二)建立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接受资助申请并审核,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发展学前教育和学前双语教育。(三)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按照城乡幼儿园布局原则和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目标要求,统筹辖区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所在地住宅布局情况,编制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有序推进,分步实施。(四)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凡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并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五)完善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农村办园模式。各乡镇要努力建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并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要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全乡镇幼儿园的管理、指导和示范辐射作用,推行乡镇中心幼儿园与其分园或教学点在经费使用、设施设备配备、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统一管理模式;对民办幼儿园实施教育教学统筹管理。(六)企事业单位要加大投入,继续办好幼儿园。不得随意转制、停办或撤销;具备办园条件的企业要恢复举办和管理已剥离的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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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确无能力继续开办幼儿园的企事业单位,应将幼儿园用地及附属设施无偿交由当地区(县)政府,继续开办幼儿园。(七)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指导和管理。坚持多元办园,鼓励社会力量在人口集聚的片区举办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在建设用地、立项、减免税收和建设规费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并鼓励社会力量利用符合条件的场地开办幼儿园。(八)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使用工作。按照规划建设有关规定,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并无偿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根据推进学前教育的需要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对学前教育需求增长的实际情况,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设置规模,以满足小区居民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园的需求。(九)加快农村幼儿园建设。建立以“公办为主、财政投入为主、公办教师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思路。依据城乡布局规划,合理布局幼儿园,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加快农村幼儿园建设。在完成每个乡镇建设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基础上,人口较多的乡镇应根据实际需要建设多个公办幼儿园或举办公办中心幼儿园分园教学点。(十)多渠道解决幼儿园园舍问题。各区(县)要按照新建一批、置换一批、改造一批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闲置楼宇、厂房和学校等资源,将其置换和改造为幼儿园,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十一)大力推进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各区(县)要依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对现有幼儿园进行达标验收,对不符合标准的幼儿园要限期整改,力争到2015年,完成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目标。三、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师资素质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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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待遇(一)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力量。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配足学前教育专职管理干部,切实履行辖区内学前教育管理和指导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保教工作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完善幼儿园准入制度,健全幼儿园等级管理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二)加快学前教育教师配备。各区(县)要按编制配齐配足教师,建立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力争到2015年,公办幼儿园教师基本配备到位。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对幼儿园教师给予注册登记,并为其业务培训、专业发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优评先以及有序流动等提供制度保障。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实行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上岗证的教师,要限期取得任职资格。(三)逐步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到2015年,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人均年收入达到义务教育阶段事业编制教师人均年收入水平,并逐年提高幼儿园非在编教师的年收入,力争到2015年达到当地幼儿园在编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幼儿园非在编教师符合国家规定任教资格和事业单位进人条件的,经人事等部门审核同意,可按照《社会保险法》及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相关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按规定交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分别按照本人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交纳,纳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四)全面提高幼儿园教师综合素质。健全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依托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加大培养力度;在全市中等专业学校中扶植办学基础好的学前教育专业,鼓励初高中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将幼儿园教师在职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教育范畴,有计划、分层次地实施幼儿园教师培训规划。市教育部门负责全市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提高培训;区(县)教育部门负责幼儿园园长上岗培训和教师在职培训;卫生、劳动保障部门分别负责幼儿园保健人员、保育人员业务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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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加强名园长、名教师、自治区特级教师的培养,鼓励幼儿园教师积极参加进修学习,取得高一层次学前教育专业学历,力争到2015年,全市幼儿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75%。四、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强化安全监管,规范幼儿园收费标准(一)严格准入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资格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幼儿园办园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幼儿园的办园标准,由各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幼儿培训机构和早期教育指导机构,重点对办园条件、办园资质、经费保障和管理、办园方向等进行审核,负责颁发办学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不得举办幼儿园。健全幼儿园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学前教育等级管理制度和年检制度。(二)建立考评奖励制度。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学前教育办学机构综合考评办法,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指导区(县)教育局开展考评工作,并向社会公示结果。(三)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对无证办园的,要全面排查,加强指导,督促整改。整改期间,要保证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整改后仍未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办园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保教质量。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加强指导和监管。幼儿园要深入贯彻国家颁布的有关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充分利用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市一级幼儿园的优质资源,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区域内幼儿园发展。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图书的配备和指导,重视教科研工作,密切幼儿园与家庭、社区的合作,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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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全面发展。(五)加强收费监管。市、区(县)发改、教育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公办幼儿园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对民办幼儿园要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建园费、赞助费。对于不合理的收费,相关部门要坚决查处。(六)重视安全工作。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工作,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放在首位。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和卫生保健人员,加强门卫及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幼儿人身伤害事故处理机制,教育、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幼儿伤害事故。幼儿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应及时救助受伤害幼儿,通知幼儿监护人并按规定上报。各区(县)政府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综治、公安、教育、卫生、质量监督、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定期对区域内所有学前教育机构的安全和周边治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幼儿园所在街道、社区和村民委员会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五、加强领导,健全督导与激励机制(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职责,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市政府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列入对各区(县)政府的考评指标体系;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各相关部门的学前教育工作考核,齐抓共管,促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二)完善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建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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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教育建设发展情况年度考核督导制度,督促各区(县)落实责任,加大投入,规范办园行为,理顺管理体制,加快农村幼儿园建设;各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督导,开展经常性督查;强化幼儿园督学,开展幼儿园发展性评估,指导学前教育科研工作,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全面提升办园质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近入园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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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七:新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P>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目录序言第一部分总体战略第一章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二)总体目标第二章战略重点(三)实现优先发展(四)促进教育公平(五)提升普及水平(六)推进素质教育(七)提高教育质量(八)推进双语教育(九)加强民族团结(十)坚持改革创新第二部分发展任务第三章思想政治教育(十一)坚持德育为先(十二)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十三)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第四章双语教育(十四)有效推进双语教育(十五)切实提高各学段的双语教育水平(十六)进一步扩大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高中班和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协作计划招生规模第五章学前教育
(十七)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十八)重点发展农牧区学前教育第六章义务教育(十九)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二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十一)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第七章高中阶段教育(二十二)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二十三)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二十四)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第八章职业教育(二十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二十六)提高职业教育水平(二十七)调动行业、企业办学的积极性(二十八)加快农牧区职业教育发展(二十九)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第九章高等教育(三十)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三十一)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三十二)增强高校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第十章特殊教育(三十三)加快发展特殊教育(三十四)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第十一章继续教育(三十五)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三十六)建立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第三部分体制改革第十二章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七)树立人才培养新观念(三十八)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第十三章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三十九)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四十)完善中等、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第十四章办学体制改革(四十一)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四十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第十五章管理体制改革(四十三)健全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四十四)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四十五)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第十六章扩大教育开放(四十六)扩大教育开放,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四十七)提高与周边国家教育交流合作水平第四部分保障措施第十七章教师队伍建设(四十八)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四十九)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五十)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第十八章经费保障(五十一)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五十二)进一步完善助学体系(五十三)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第十九章教育信息化(五十四)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五十五)提高教育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第二十章依法治教
(五十六)加强地方性教育法规建设,推进依法治教(五十七)加强教育督导(五十八)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第二十一章组织领导(五十九)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六十)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六十一)共同推进教育发展(六十二)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第二十二章实施附件一:组织实施重点工程项目附件二:名词释义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纲要。
序言教育是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基石,在自治区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作用。强区必先强教。科学跨越,后发赶超,长治久安,教育要先行。优先发展教育,对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新疆的教育事业。自治区成立以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类教育蓬勃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已建立起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地域特色的国民教育体系。进入新世纪以来,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阶段,双语教育快速推进,教师队伍素质得到提高,学校党的建设得到加强,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教育投入大幅度增加,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农牧区教育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保障了各族人民群众依法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提高了各族人民的素质,推进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大贡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科技、教育为支撑,加速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改革开放,打造中国西部区域经济的增长极和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美好新疆,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面对机遇与挑战,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治区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族人民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中央提出的教育规划优先、投入优先、资源配置优先的要求还需大力推进落实。教育观念、内容、方法比较陈旧,素质教育推进困难,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结构布局不尽合理,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条件仍需改善,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双语教育有效推进任务繁重,教育质量提高和均衡发展任务艰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是教育系统丝毫不能懈怠的重要任务。教育强区,人人有责。立足区情,着眼未来,从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维护边疆长治久安的总体战略出发,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
面规划到2020年自治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发展任务、改革重点和保障措施,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科学发展,既是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又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一部分总体战略第一章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新和人才强区战略,优先发展教育,构建和完善具有民族区域特色的现代教育体系,努力办好各族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增强教育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布局结构,坚持分类指导、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实现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培养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一批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若干拔尖创新人才。(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教育发展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位居西部前列,教育支撑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能力全面增强。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80%左右,学前两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0%;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提高,基本实现均衡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普及,毛入学率达到90%左右;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扫除青壮年文盲;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年提高到11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0年提高到13年。公平教育惠及各族人民。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促进教育公平的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依法保障公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重点保障困难群体接受教育的权利,大力扶持南疆等边远贫困地区、农牧区教育事业发展,不断缩小教育发展差距。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丰富。扩大学前优质教育资源,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强化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发挥教育对口支援和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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