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3篇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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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党员发展及教育管理工作
一、确定正确的工作方针做好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工作,应该确定正确的工作方针,在日常的工作中
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并严格遵守,坚持用正确的方针来指导实际的工作,使工作能够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二、坚持正确的工作原则
对于党员的发展工作,应该坚持自愿申请的原则。发展党员的首要前提就是志愿者本人的自愿。其核心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党员的质量。如果不是党员的自愿申请,而是由于部分同志的表现较为突出,就违反自愿性原则强制其入党,最终会降低党员的质量。另外,发展党员应该严肃标准,不应该凑数或进行强制的名额限制,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使优秀的真正想入党的同志能够及时、按时地加入到党组织中来。三、严格坚持程序
发展党员的过程中,应严格坚持发展党员的有关程序。一方面通过程序来保证党员的质量,另一方面通过程序来保证党组织的神圣与威严。通过程序的保证,来为党组织选拔优秀的人才加入到党组织中来。四、重视培训
在日常的工作中,由于日常的事务性工作较多,基层党组织大多忽略了对党员的培训与日常的教育工作,再加上党员自身的惰性,多数党员对于党的先进的理论知识学习的较少,支部组织的学习与培训也较少,使得多数党员的理论素质较低,也严重影响了党员的整体形象。五、严格考察
应该对于党员的监督与考察,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在实际的生活中不能代表党的先进性的部分党员,应该严肃处理,以此来促进其他党员不断严格要求自己,符合党员的标准与要求。六、发挥群众监督
对于党员的监督应该发挥群众的作用,尤其是在发展阶段。应该充分尊重广大群众的意见,对于群众基础较差的同志应坚决拒之门外,不予发展。对于以发展为党员的同志,也应该定期在群众在红进行调查,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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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我校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不断强化学校内部管理着力推进党员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办学品位按照市区委有关要求现就我校20xx年度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总结如下
党员管理措施
通实施管理措施,作为一名党员要统一和提高广大干部党员、群众的思想意识,把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下面是店铺整理党员管理措施的范文,欢迎阅读!党员管理措施篇一
我们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指针,以创先争优为契机,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建设,为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现对照发展党员工作自查要求,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发展党员工作党总支下设初中、高中、行政、退休4个分支部,目前共有党员50其中,初中支部13名,高中支部14名,行政支部14人,退休支部9职党员41名,占在职教职工总数的42%;退休党员9名,占党员总数的18%;男性党员15名,占党员总数的30%;女性党员35名,占党员总数的70%;35岁以下青年党员14名,占党员总数的28%。
一年来,党总支共发展党员3名,其中,高中支部2名,初中支部1男性党员1名,女性党员2名。3位同志均在一线工作,都是大本以上学历,年龄都在35岁以下。新发展的党员在工作期间,都是政治思想素质较好、学历较高、工作表现较为突出的同志。每半年召开一次发展党员专题的支委会。全面掌握每个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做到心中有数。努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改善党员队伍的整体结构。着重突出了三个重点,即重点培养政治素质高、年纪轻、善管理的教师入党,使全校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在接受预备党员的过程中,严格落实发展计划和发展党员程序,得到了局组干科组织员的肯定。
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一是抓好公开推荐工作。通过召开支部大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二是强化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使其尽快成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实行总
支部委员、分支书记与入党积极分子党建联系点制度,定期与培养对象进行谈心交心,掌握思想动态,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加大了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的指导力度。我校目前入党申请人34人,占教职工非党员总数的63%。初步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满足全校发展党员工作需要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全校党员队伍建设提供了可靠的人才支持。严肃、严谨的入党程序,使我校的党员队伍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对党务工作的个别规定要求理解不是很透彻,发展材料整理不够完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党员教育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健全完善党员管理和党员教育的各项制度,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实施办法,使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完善了党员教育阵地建设,开设党员活动室,确定了全体党员的教育主阵地。利用主阵地的优势,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精神,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材料。每个学期开好专题党课,将身边的优秀党员教师请上讲台,充分调动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今年专题党课主题是《学习精神,做新时代的教师》。充分发挥老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中帮助新党员传授业务技能,使他们成为行家里手;在生活中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影响新党员形成良好品格。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结对共建活动,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开展以“我是一名共产党员”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深入孤老户、困难职工家中,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我校现有党员电化教育播放室个,播放室内桌椅、多媒体等硬件设备齐全、同时做到了制度上墙,可满足党员电化教育正常使用。党员电化教育播放室均有专人负责管理,播放室外悬挂有党员活动室的标牌。对于重大教育片的播放,严格按照要求去做,因为党员教师受授课情况制约,我们采取循环放映的方式,保证每次
收看电教片的党员数达到95%以上。近日分期循环播放《苏联亡党亡国二十年祭-俄罗斯人在诉说》组织党员观看除了在电化教育室学习外,我们还利用电子备课室的网上教育平台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网上学习互动交流,比如参加天津市第五届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网上投票,报告和新党章的网上知识竞赛。近日又组织党员登录教育局局网站“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进行自主学习,并撰写学习体会。
党员电化教育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片源数量少,更新慢,内容不够丰富,还有是组织观看多,讨论少。今后,我们将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将党员电化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以收到更加良好的效果。党员管理措施篇二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我校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不断强化学校内部管理,着力推进党员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办学品位,按照市、区委有关要求,现就我校20XX年度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总结如下:
一、党员发展工作今年学校党支部继续加强对青年教师的考察和培养,把那些要求进步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群众基础的同志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为党组织不断补充新鲜血液。抓好积极分子队伍的培养和教育,是我支部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首先,支部要结合实际,制订发展党员工作的年度计划,做出详尽的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在思想上引导、行动上帮扶、生活上关心。在入党积极分子选定上,重点把那些在教学一线中的思想进步、业务精良,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教师纳入发展视野,加强培养、管理和教育。一是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有计划、按程序严格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发展工作。二是要把培养发展过程作为对发展对象及全体党员再教育的过程。保证把优秀分子及时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校党支部还开展党员
与入党积极分子结对子、一帮一活动,通过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互相交流谈心,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意识,使之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学校党支部精心制定了党员学习计划,将隔周四下午作为党员学习的专用时间,订阅《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国共产党发展史》等教育理论材料装订成册发放到每位党员手中,作为党员学习教育内容。一年来,共安排10余次集中讲授学习、及5次以上个人自学的形式进行系统学习,党员教师撰写心得体会40余篇。此外,还组织全体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学习时事政治,学习专业理论,站在教育理论前沿;学习英模事迹;提高自我精神境界,为提升学校整体工作奠定基础。在引领教职工学习方面注重形式多样,学以致用,促进教师教育教学学习研究专业生活方式的形成。如:我们聘请教科所王敏勤所长对全体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开展“名师上讲台:系列活动,聘请中心小学把关主任上示范课、引领课;聘请市委党校安连成教授对全体教师进行《党员纯洁性专题讲座》,聘请育才旅游职专礼仪部部长进行“践行教师礼仪,提升师德素养”专题培训。结合召开,分层、分阶段召开形式多样的精神和新党章的学习活动。通过活动,统一和提高广大干部党员、群众的思想意识,把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活动中我们发扬“一名党员一盏灯,一个支部一面旗,争做科学发展排头兵”活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党支部兑现承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四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对教师实行人性化管理,对家有中考和高考学生、家有病人等困难的教师在时间等方面给予照顾;关心师生健康,倡导“健康第一”的理念,组织教师观看《健康保健知识讲座》,建议工会为教职工购买《不得病的智慧》等健康保健书籍。我校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的“四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内容为提出一条解决制约学校发展的建议;承担一项教育教学中的重点或难点工作;带动一名群众教师;帮扶一名贫困或问题学生。目前,党员提出解决制约学校发展的建议50余条;承担教育教学中的重点或难点工作20项;带动群众教师40人;帮扶贫困或问题学生103人。我校党支部将此项活动切实落到实处,制定了“四个一”特色活动记
录本,督促党员教师认真记录,积极开展本项活动,力求通过活动达到提高党员觉悟,让党员体味:“我是党员,我真正能为学校做些什么?我真正能为老师和学生服务些什么?”的责任意识,此项活动自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已形成长效机制。为了让学习实践活动亮起来,并且收到“看得见、摸得着”的效果,我校把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在完成各种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师德建设年”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下特色活动:
1、党支部在三八妇女节前夕,深入10位退休老校长家慰问,在送去问候的同时,听取校长对学校发展的建议,助推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2、全体党员树立服务学生、家长的理念,在全体党员中启动“创先争优树形象,立足本岗做贡献”专题活动,行政党员们率先垂范,每天7:10来到学校,承担起了对每天早到校学生的安全看护工作,为学生真正筑起了安全的防线,解决了家长的后顾之忧。
3、党支部发起了为困难职工捐款的号召,大家积极为学校原校办工厂的祖贵兰老师捐款,为她解决生活上的燃眉之急,短短半天党员共计捐款20XX余元。党支部委员亲自前往家中将捐款送达,并送去全体党员对她的慰问。党员行动无形影响了全体教师:全体教师爱心接力脚步在本学期依然没有停歇,向社会传递正能量。随后党支部发起为身患血液病的宋其美老师捐款的号召后,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响应,奉献自己爱心,使退休教师深受感动。
4、加大对外来务工子女及家长的关爱力度:针对学校的外来务工的孩子,党员教师身先士卒给与了孩子更多的关爱,开展了“与爱同行”系列活动,给外来工子女更多的关爱。放学后老师义务为他们补课;为外来务工子女义务理发;母亲节带领少先队员代表来到家长的工作岗位送去学校的问候;节假日我们与和平区文明办共同开展”雏鹰圆梦活动“带领全校140为学生及家长游津城,感受天津变化。
三、党员电化教育工作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现代的教育教学手段及多媒体的使用贯穿于我们的日常工作中,我校将电化教育运用到党员的教育中,不断
拓宽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渠道和方法,利用多媒休电教设备和党建信息网,进一步提升了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水平,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每两周1次的党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讲学习内容都统一制作幻灯片,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组织党员统一在党员活动室共同观看了《房》《小金库引发的大案》等警示教育片,同时还观看了《信仰》《张丽莉》《杨善洲》等纪录片。起到直观的教育作用,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每次观看完党员都踊跃书写心得体会。学校有完善的党员信息库,将每位党员的个人情况记录在内,每年都在进行内容的更新,较好的掌握每位党员及申请人的个人情况,方便学校管理。学校有专门的网站,网站内有专门的党群建设栏目,栏目内设有党员学习资料、党员承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党员教育实践活动、党员风采宣传先进党员的典型事迹等多个板块,供全体教职员工相互学习。加强党员与群众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以上是我校一年来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小结,我们将以党的为契机,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以创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以加强人文关怀,构建和谐校园为主线,充分发挥了党员教职工的先锋模范作用,凝心聚力,以争取更好的成绩。党员管理措施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镇党委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教育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在“管住、管好、管活”上下功夫,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经验1、建立组织,构筑流而不散的组织机构。按照流动党员工作单位(条)、居住地(块)之间“谁有利于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就由谁负责”的原则,使流动党员党组织设臵超越区域、所有制、行业等局限,形成组织健全、职责到位、工作有效的组织网络。一是建立基层组织。根据流动党员队伍的特点,争取上级党组织支持,建立健全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的三级管理网络。按照地域相邻、人员相知、
工作相联、便于活动的原则,在党员相对固定集中的地方成立党支部;在相对集中地区有流动党员3人以上成立临时党支部。二是实行专人管理。流动党员的各基层党支部要确定专人与流动党员联系,一人一挂钩。流动党员到达外地以后,必须及时地向原党支部和联系人提供电话和通讯地址。指定的联系人每季度至少同流动党员联系一次,及时了解他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征求他们对支部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收缴党费等。通过健全各级组织,从而使得外出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符合条件、表现突出的预备党员能按期转正“入党”。
2、规范管理,构建离乡不离党的管理机制。为加强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我们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方式,变“有组织无活动”为“有组织有活动”。一是建立制度,规范管理。先后制订出台《发展党员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强化教育,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小组作用,以流动党校、网络教育等为裁体,积极开展“三结合”学习实践活动。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鼓励个人自学,广览党员政策法规,广学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现场学习与网上学习相结合。组织观看电影《张思德》、电教片《任长霞》等,身临现场接受教育。传递学习资料,开展学习讨论,交流学习心得;重点学习与一般学习相结合。凡是党内重大文件、重要决定、重要会议精神等,发挥党小组作用,尽早组织流动党员学习讨论。一般性学习教育则采用发放、邮寄学习材料等形式进行。三是加强联系,跟踪管理。把流动党员管理和人事关系管理结合起来,在办理人事关系代理登记的同时,登记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联系渠道、工作状况,并建立党员联络信息卡,及时掌握流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3、发挥优势,激发流动党员创业致富的热情。流动党员大多在外闯荡,各自在不同的地方创业。有的是厂长、经理,有的是技术骨干,信息量非常大。党支部充分发挥这一优势,通过各种形式,经常为党员们提供交流机会,变“有活动无效果”为“有活动有效果”。让大家互相熟悉、互相交流、互相帮助。鼓励他们创业致富。
二、存在的问题
1、去向难掌握。由于外出党员的流动性很大,因此党组织很难随时掌握外出党员的去向。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外出党员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教育管理不严,制度不全,导致一些党员外出前不向党组织报告,有的外出后不与党组织保持联系。
2、管理难落实。在流动党员中,有的还处于预备考察期,预备考察期间的表现难掌握,培养考察难落实,转正手续难办理;有的外出预备党员则到期不按时提出转正申请;有的大学生党员,毕业后无法落实工作单位,只能将组织关系挂靠在原户籍所在地党组织,人却长期在外流动,难以管理。
3、作用难发挥。相当部分流动党员外出期间对原党支部的工作不闻不问,对家乡建设漠不关心,发挥不了作用。
三、下步工作打算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必须针对流动党员的特点,积极创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突出流动党员管理的个性化,着眼于破解“四难”,落实“四创新”,形成“四化”的良好局面。1、着眼于破解“组织运作难”,创新组织设臵,促进组织建设网络化。针对流动党员分布广、成份复杂、流动松散这一实际情况,我们从健全组织着手,建立流动党员流而不散、流而不乱的管理体系,变“有党员无组织”为“有党员有组织”。一是按地域建立流动党员管理站。在外出流动党员人数较多,职业相对稳定,且有相对稳定活动区域的地点建立管理站;在外出流动党员人数少、外出时间短、流动相对较快的地方,建立临时管理站。管理站的设立,使每个地域的流动党员就近有一个相对固定的“家”。二是管理站内推选联络人。每个管理站中工作相对比较稳定,组织协调、活动能力较强的党员被确定为联络人,对流动党员进行直接管理。通过这种“划整为零”的方法,使流动党员管理有了最基层的组织,结构更趋科学,管理起来更加简便。2、着眼于破解“管理到位难”,创新管理制度,促进党员管理长效化。流动党员的频繁变动,往往使党支部对其现实表现及履行党员义务情况掌握不够全面,对他们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针对这一情况,
要进一步创新相关制度,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一是明确管理责任,做到基层组织一盘棋。明确各党支部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职责,建立起一个以党总支为中心,党支部和党小组共同负责的责任体系,以保证人才中心流动党员流出流入都在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之下。二是健全管理制度,构建流动党员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党员外出流动报告制度、联系制度、学习活动制度、党员发展制度、《流动党员活动证》管理使用制度,以及党总支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制度等,使流动党员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加强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管理。对流动党员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从业地点和单位比较固定,且从业单位已建立起党组织的,及时将其组织关系转入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对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实行“持证”管理。四是开展“三常”活动。即“常回家看看”。每一位流动党员心中都要装有人才中心这个“家”,常回家看看,为党支部出谋划策,争光添彩。“常说说心里话”。每一位流动党员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工作情况,说说心里话,真正把党支部变成自己的“贴心人”。“常通通电话”。单位变了、地方换了、号码改了、取得成绩或犯了错误等,都要经常与党支部保持最紧密、最稳定的联系。同时采取更加切合实际的措施维护流动党员的合法权利,为他们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3、着眼于破解“活动开展难”,创新活动举措,促进活动方式多元化。把党组织活动同流动党员的本职工作联系起来,创新活动方式,有效解决流动党员“活动无场地、缺资金、时间无保证”等实际困难。主要是通过精心策划组织活动。要从流动党员的实际情况出发,改变以往简单的以开会传达、文件学习为主的单一活动模式,按照“时间短、内容精、方式活、效率高”的思路,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使流动党员“每次活动都能带点收获回去”。如每个季度布臵组织生活会的专题内容和提纲,提出活动要求,坚持“业余”、“小型”、“务实”的原则,开展富有吸引力的党组织活动。对不能及时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要通过寄信函、发资料等形式,保证流动党员能定期过党的组
织生活。4、着眼于破解“作用发挥难”,创新考核机制,促进党员创业活
力化。当前,一些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除了其自身的因素外,缺乏有效的党员考核激励机制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要建立流动党员考核机制,制定流动党员考核办法,从德、能、勤、绩、廉等几个方面对流动党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的重要参考。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借鉴机关部门党员干部“双争双评”的做法,开展优秀流动党小组、流动党员评比表彰活动;在“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积极分子”评比表彰活动中,给予流动党员一定名额;要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优秀流动党员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流动党员创新创业的热情。要坚持服务为本,急流动党员之所需、谋流动党员之所求,开展以“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基层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员为群众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三服务”活动。
篇三: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
中共XXXX学院委员会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把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是学院育人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学院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加强党员特别是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对于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和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为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针对高职教育特点,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为民服务工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组织原则,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做好在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党员发展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培养教育贯穿党员发展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进一步改善学院党员队伍结构。扩大在优秀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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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依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党员队伍结构、在校学生规模以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等情况,科学制定党员发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发展计划、工作步骤、具体措施和发展进度等做出明确安排。
第五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经过下列程序:严格履行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手续;严格履行接收新党员的手续;严格履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手续。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第六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也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前提。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培养教育力度是提高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素质的有效手段。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有效形式和方法,有组织、有计划、循序渐进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第七条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凡年满十八岁的学生或教职员工,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申请书一般应由本人书写。如因病、残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书写的,可由本人口述,请别人代写,但要说明不能亲自书写的原因,经申请人署名盖章或按手印后交所在部门党支部。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后,应审看入党申请书,看申请人年龄等是否符合申请入党条件、对党的认识是否明确、入党动机是否正端正、入党态度是否正确等情况,并妥善保存,登记在册。党支部应在收到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安排支部正式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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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申请人谈话,及时了解其基本情况,帮助其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
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是:(一)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二)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正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三)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四)有正确的群众观念,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经党总支审议后报学院党委组织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等。第八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从确定之日起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及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并明确具体责任,确保培养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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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党支部要把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作为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着力点,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坚持早教育、早发现、早培养,建立健全分层培养、分步衔接的入党积极分子教育体系,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学生、生活实际,结合党的中心任务,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怎么争取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教育等。
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要紧密结合实际,循序渐进,坚持经常进行。方法要切实可行,形式要生动活泼。要在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性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知识讲座、交流讨论、先进事迹报告会、主题活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不能以分散自学代替。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党内组织的有教育意义的其他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
第九条严格考察培养。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在培养、教育和考察过程中,深入考察其入党动机和政治思想状况,定期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培养联系人至少每季度书面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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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学习情况等;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深入考察,指出其优点和不足,并依据考察情况,及时调整人选。党支部每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质量。
第十条做好培养的衔接工作。各党支部要主动做好与高中阶段学生党建工作的衔接,及时做好新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调查及相关材料的审核、转接,对中学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时间应连续计算,继续加强培养教育,把高中阶段已培养考察、符合入党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发展入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单位或学习地点(如专升本)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清点整理后及时转交其现工作单位、学校党组织。由现单位、学校党组织负责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对于毕业生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等有关材料,所在党支部应及时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材料完整。在入党积极分子毕业离校前,所在党支部要对其加强组织纪律、党性观念教育,要求其及时向接收单位(居住地)党组织转交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对于出国(境)学习和工作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按相关规定进行。第十一条发展对象的确定。各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必须按照党员标准,综合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表现,确保质量。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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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党总支审议通过,报学院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二条确定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第十三条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与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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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第十四条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由学院组织部负责组织,由学院党校统一集中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和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等,使发展对象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有深入的了解,帮助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不断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培训结束,发展对象应做好个人总结,同时,组织必要的考试或考核,检查学习效果。要把学习成绩和培训期间的表现作为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但不简单地“唯分取人”。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三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五条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发展党员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全面准确地掌握入党条件,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在把握入党条件时,要注意在日常的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觉悟,把思想入党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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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内有违规违纪处分的,原则上不予发展。
学生在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在确定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时,应全面综合衡量,对待学习成绩既要重视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主流、看发展,不能简单以分数取人。所发展的学生党员学习成绩原则上应在班级中等以上,有补考重修情形的,不得发展。
第十八条支部委员会应当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党支部负责同志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并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对发展对象有关问题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
第十九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将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认为合格的发展对象有关情况,报学院党委组织部备案预审。
预审应提交的资料有:(一)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三)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四)参加短期集中培训情况;(五)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情况;(六)其他需要审查的材料(如团员推优表、群众座谈记录、公示表等)第二十条学院党委组织部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纪监审办或其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总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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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二十一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将通过预审的发展对象名单及其基本情况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张榜公示,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未经公示或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经查实,认为不具备或暂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得提交或暂不提交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其入党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公示结束后,入党介绍人要指导具备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按要求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第二十三条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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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非直属党支部的基层党支部,应将相关材料报党总支进行审查,由党总支进行集体讨论并签署审查意见,在意见中应清楚写明被批准预备党员的预备期的起止时间;由党总支书记签名加盖党总支印章。
第二十四条上报入党材料。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妥后,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发展对象公示表等所有材料一并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后提交学院党委审批。
第二十五条党委组织部审核。党委组织部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是否在计划之内、程序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审核。
第二十六条专人谈话。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七条学院党委审批。党委组织部将通过审核的发展对象名单提交学院党委讨论审批。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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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
党委会审批通过后正式行文。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八条党总支应及时将学院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他们继续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九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进行。
第三十条预备党员的权利与义务。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它的义务和权利与正式党员一样。
第三十一条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由党支部负责;党小组和入党介绍人协助。
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要继续担负培养联系人的责任。如果预备党员的原入党介绍人无法对其继续培养联系,党支部要及时指派正式党员作为其预备考察期的培养联系人。要党组织要尽可能为预备党员创造学习和锻炼的机会,在实践中进行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督促和教育预备党员进一步增强对党的了解,提高对党的认识,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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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性锻炼,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预备党员至少每季度要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培养联系人每半年要向党支部汇报培养考察意见,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并认真填写《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党小组、党支部要定期召开预备党员思想情况分析会,填写小组及支部意见。预备党员离校时,党支部应将对其教育考察的有关材料,认真负责地转给其接收单位的党组织。
第三十二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对预备期内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或学业有较明显退步甚至出现补考重修的,或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或其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原则上应延长预备期。在预备期内考试作弊,或严重违反纪律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或在延长预备期后仍有补考重修的,或受到刑事处分的,或因某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学院党委批准。
第三十三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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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党总支审查;报学院党委审批。
第三十四条预备党员要及时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一般情况下,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党组织递交书面转正申请。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当在其预备期满后一个月之内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本人不提出申请的,不能讨论其转正问题。未按时递交转正申请的,党支部要及时提醒,并提出要求。对于信念动摇、不愿继续当党员的,或经党组织提醒仍不提出转正申请的,党组织应查明原因,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并报学院党委批准。第三十五条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应经党小组讨论,提出初步意见,以便党支部更详细地了解转正对象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党支部召开党员和群众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第三十六条经支部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将转正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报送至党委组织部进行预审。党委组织部对预备期间培养教育情况、程序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纪监审办或其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第三十七条对审查合格人员,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将其基本情况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张榜公示,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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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公示结束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预备期满党员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讨论其转正的支部大会。对于因故或身体原因本人不能参加支部大会的,可延期讨论。
对延长预备期和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支部要做好思想工作,使他们继续努力,不背包袱。
第三十九条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及时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党总支审查意见应写明计算党龄的日期或延长预备期的时间,由党总支书记签名,加盖党总支公章。
第四十条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整理好预备党员的转正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党委组织部负责对各党总支上报的转正材料进行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等方面的审查。
预备党员的转正材料包括:(一)转正申请书;(一)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三)预备期思想汇报;(四)群众座谈材料;(五)预备党员拟转正公示情况表。第四十一条党委组织部将审核无误后的预备党员转正人员名单提交学院党委会讨论审批。党委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后及时行文,将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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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第四十二条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支部。原所在党支部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第四十三条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基层党组织应当对其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五章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第四十四条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将党员发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学院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党务工作的领导和党委组织部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学生工作等部门协同配合、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级相互衔接、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四十五条做好党员的教育培训。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针对高职学生特点,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学生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注重集中学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组织学习和自我教育相结合,学生党员每年参加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6学时。以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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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运用读书讲座、主题报告、知识竞赛、学习标兵评选等教育载体,激发学生党员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党员榜样的教育作用,通过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学生党员。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拓宽党员教育培养途径,组织学生党员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
第四十六条加强组织关系管理。理顺党员组织隶属关系,确保每个党员都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的管理之中。
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也可根据情况提出申请经学院党委组织部批准后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系党总支。保留时间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2年,严格按照组通字〔2015〕33号要求加强管理。
第四十七条加强党员档案管理。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员档案,党员发展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奖惩材料、党员基本信息登记卡、党员日常管理记实表等均应及时入档。党员档案在个人提交入党申请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后,由所在党支部负责建档并保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交由学院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预备党员转正后,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党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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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党员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后,其党员档案一并转交。有人事档案的党员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职务变动后,如人事主管部门相应变动的,党员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并转交。
第四十八条加强党员的日常管理。健全管理机制,按照“从严治党、强化管理、发挥作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和完善党员信息库管理、党费收缴使用及管理、流动党员管理等工作制度。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开展开放式、互动式党内活动,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效果。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改进和完善民主评议方式,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定期集中开展学生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严肃组织生活纪律,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帮助。
第四十九条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并予除名。对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认真执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党组织和有关人员要做好思想引导等工作。
第五十条着力完善党内关怀帮扶激励机制。坚持以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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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坚持政治上关怀、工作上关心、事业上关注、身心上关爱、生活上关照,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激励机制。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进一步加大对老弱病残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帮扶力度,建立健全重要节庆日看望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党员生病住院由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和组工干部登门探望等制度。关爱学生党员,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员教师联系学生党员制度,经常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展结对帮扶等活动,帮助解决学生党员在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一条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推进学院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发挥党员在班级、系部和学院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扩大选举工作中的民主。推行学生党员旁听学校党组织会议等做法,健全党组织向党员大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制度,不断拓宽学生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
第五十二条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探索党员服务同学、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方式,注重教育寓于服务,服务体现教育。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志愿服务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团队、示范基层党组织,深入推进创先争优为民服务活动。加大组织服务党员、党员服务群众的力度,积极推进党员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党员服务站点建设。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关怀群众,帮助党员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切实增强党组织威信,提高党在党员和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第五十三条加强党务队伍建设,强化工作保障。建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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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专兼结合、勤奋有为的高素质党务政工干部队伍,选拔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学历层次高、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党员教师和政工人员做专职党务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组织员,加强教育培训,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加强党校建设,聘请有影响、有威望的党员教师、党员专家、先进模范人物、离退休老同志充实党员教育师资力量。党委书记带头给学生党员讲党课、作形势报告。足额拨付党建专项经费,加强党员活动室软硬件建设,建立多种形式的党员实践服务基地。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媒手段,建好用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网络平台。
第六章附则第五十四条本实施细则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五十五条本实施细则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规定和解释,凡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如以后上级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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