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8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聊城市益田燃气有限公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公司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及公司安全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聊城市益田燃气有限公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公司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及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推动公司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强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全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推进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化安全生产信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建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理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边界,制定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定期组织开展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2、强化安全生产职能机构建设。严格按要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
部门,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安全生产持证上岗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做到持证上岗。3、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持续加强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建立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等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作业规程,严格现场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严格企业规章制度落实。
4、严肃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切实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坚决杜绝漏报、迟报、谎报、瞒报。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内部调查处理,认真查明事故原因,确保针对性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要求,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分包单位轻伤、重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及内部调查,强化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
(二)持续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强化日常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机制,逐级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复核、销号闭环管理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系统。2、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整改。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加大力度督促企业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真正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完善隐患排查激励约束机制,对于多次重复出现的问题隐患,要深入分析隐患产生
的深层次原因,建立隐患责任倒追工作机制。3、开展典型事故集中整治。重点解决现场中存在的安全行为管
理不规范,安全生产现场控制不到位、安全技术保障措施不完善等问题。
(三)扎实推进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全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结合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定,开展全员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强化作业人员安全风险辨识培训,提高公司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能力。(四)抓好现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1、加强安全附件及人员证件安全管理。加气机、安全阀、可燃气体报警仪、压力表等定期校检。气瓶充装人员、操作工、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做到持证上岗。2、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现场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配电线路、配电箱与开关箱等须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的要求。(五)持续提升本质安全管理水平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台账。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三、时间安排从2021年4月至2023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21年4月至6月)。按照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
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二)排查整治(2021年6月至12月)。结合本单位安全风
险和问题隐患进行评估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2年)。结合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措施,全面实施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实施挂牌督办,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号,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3年)。结合各单位实际,在推进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企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要总结形成本年度工作报告,并于每年的12月10日报送公司安全部。2023年12月,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2023年12月1日报送公司安全部。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克服形式主义,认真推动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制定落实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二)强化工作督导。
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通过督查方式对各部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开展示范引领。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推进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高。
篇二: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11个实施方案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专题片以专家解读、系列访谈和案例分析等方式,全面阐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系统解读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体现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专题片制作完成并报审后,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学习。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排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要善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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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中央和地方、行业主要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四)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各级安委会要制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督促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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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煤矿与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核电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筑牢防控安全风险的制度防线。
(六)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向基层倾斜招录政策,加大相关保障力度,重点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要加强安全监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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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通过公务员聘任制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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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篇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用三年时间持续开展五假五超三瞒三不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产复建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等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煤矿安全法规标准落实构建完善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体系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涵盖各个岗位各个风险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管理人员和职工素质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和管理体系大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实现煤矿安全风险可控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标用三年时间,持续整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产复建、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等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抓住推进煤矿安全法规标准建设、推进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构建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体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等关键着力点,强力推动以基层责任落实、基础工作保障、基本素质提升为核心的煤矿安全“三基”工作,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和管理体系,大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煤矿安全风险可控,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到2022年,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省煤矿生产能力全部达到6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数量减少至900座以内,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76%以上;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体系更加完善,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正常生产煤矿全部达到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
求,其中一级占达标煤矿的50%,力争建成智能煤矿10座,建成智能综采工作面50个,有智能综采工作面的矿井产能达到2亿吨左右;监管监察执法效能显著提高,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涵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各方面的煤矿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事故总量和较大以上事故在2019年基础上分别下降10%以上,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05以下。
二、主要任务(一)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1加快制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根据国家制修订《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进展,及时跟进,加快配套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完善,将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等近年来一些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地方法规,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煤矿安全治理效能。(省应急厅牵头,省能源局、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制定完善煤矿安全地方标准。在落实好国家新型煤矿安全标准体系的基础上,构建符合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的地方标准体系。制定《山西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煤矿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地面抽采安全规范》等地方标准。进一步坚持和巩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强化标准的监督执行,充分发挥标准对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的支撑作用。(省应急厅牵头,省能源局、山西煤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准确研判和把握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从技术和管理上深入剖析每一起煤矿事故原因,有针对性地修订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管理层面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堵塞漏洞、弥补缺陷。做好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积极对接煤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移交工作,确保“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监察力度不放松。(省应急厅牵头,省能源局、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和规范采矿秩序。1加快推动60万吨/年以下煤矿退出。积极推进6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减量重组一批、关闭退出一批,2020年底前60万吨/年以下煤矿全部退出。对列入当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煤矿,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书明确的时间停产停建、实施关闭、通过验收。(省能源局负责)2严格落实准入门槛。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要求,停止审批新建和扩建后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和产能低于120万吨/年的其他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新建和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和扩建产能高于50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新建和扩建产能高于800万吨/年的高瓦斯煤矿和冲击地压煤矿。(省能源局负责)3规范产能核定工作。严格按照《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组织开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产能核增煤矿严格按照现
有合规的采掘工作面个数开展工作,产能置换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初次被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和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矿井、近2年内连续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矿井,重新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核减不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产能。(省能源局负责)
4规范采矿秩序。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严厉打击未批先建和超层越界开采行为,规范采矿秩序。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但建成投产和同一集团公司内部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依法依规采取加快办理手续等分类处置措施,确保正常组织生产建设。(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将“打非治违”工作贯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不符合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责任制不完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应急预案编制不完备的;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安全生产许可证超期组织生产的,上级公司向所属煤矿超额下达生产指标的;超层越界开采或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假数据、假报告等隐瞒作业地点和人数的;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国家及我省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设备、工艺的(经能源部门批准采用巷道式、条带式矸石充填绿色开采工艺的除外);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瓦斯超
限作业的;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的;采深超800米灾害严重矿井未落实限产、减人、缓采、禁采、退出等措施,入井人员多且未采取“一优三减”措施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的;已公示列入当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出,仍以“过渡期”“回撤期”名义违规生产的;停产停建矿井违规复产复建,技改煤矿不按设计方案和批准工期施工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违法施工顺序施工的;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或以隐患整改、维护性推进名义组织生产的;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的;迟报、谎报、瞒报事故,或者隐患排查治理弄虚作假的;其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综合运用处理处罚、通报、约谈、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行刑衔接等措施,依法进行惩处;对煤矿存在重大隐患且符合《山西省煤矿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办法》中启动调查情形的,按照“谁查处、谁报告、谁调查”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建立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对发现的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处置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依法查处;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及时协商处理,严防互相推诿。(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煤矿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实施“零死亡”目标管理。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承诺、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矿领导带班下井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有岗、有职、有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覆盖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责任链条。煤矿办矿主体要优化安全管理层级,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所属煤矿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认真制定本企业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办法,做到真控股、真投入、真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做好对标整改,进一步规范煤矿托管行为,彻底解决乱承包和乱用工现象;鼓励引导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差的煤矿实行整体托管,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煤矿,按照建设智能化矿井或整体托管要求完成整改后,才能恢复生产。(山西煤监局、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落实部门监管监察责任。坚持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原则,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分级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每座煤矿都有一个日常安全监管主体,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安全监管不得下放到县级及以下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履行国家监察职责,严格落实国家监察责任。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每年要将上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县(市、区)和煤矿企业作为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进行“开小灶”,重点督导检查,加大服务力度,加快破解煤矿安全治理难题;要严格执行《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的指导
意见》《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等制度规定,切实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行监管监察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制度。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建立完善领导班子联系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工作机制,明确联系指导范围和职责,定期开展帮扶指导服务;对联系指导、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下达督办函或监管监察意见书,督促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必要时可依法约谈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有关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规定,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积极探索事故调查机制,对较大事故实行省级煤矿安监局现场督办或提级调查。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近三年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整改评估和责任追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地方政府通报。落实事故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现场会、联合惩戒、整改与“回头看”七项制度,凡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由省安委会办公室公开约谈。做好事故分析工作,总结事故规律特点,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建议。完善煤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除死亡事故外,强化人身伤
害事故和典型非伤亡涉险事故的统计报告。(山西煤监局、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1强化重大灾害治理能力建设。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建立重大灾害治理机构和队伍,配备满足灾害治理需要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保障治理所需的资金投入,配备完善灾害治理所需的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建立健全灾害治理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持续深化重大灾害治理。“一通三防”方面。深化煤矿瓦斯灾害治理,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三区联动立体式”瓦斯抽采,落实煤炭规划区实行“先抽后建”,煤炭准备区实行“先抽后掘”,煤炭生产区实行“先抽后采”;督促煤矿企业完善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体系,开展瓦斯抽采动态评判;实施突出煤层鉴定、钻孔轨迹测定、瓦斯抽采自动计量,强化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推动煤与瓦斯突出精准治理;超前预防煤层自燃火灾,对开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要按设计实施灌浆、注氮等防灭火工程,采用束管监测开展火灾指标气体预测预报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煤层自然发火。(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水害防治方面。严格执行《山西省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规定》,持续深化“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防治水分区管理,坚持“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探放水程序。开展重点地区矿井老空
水探查工程,特别要督促兼并重组煤矿查明矿井及周边老空积水等情况,推行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推广水患区域“四线”(积水线、警戒线、探水线、停采线)管理。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要装备微震监测系统,开展底板注浆加固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要装备应急救援的潜水泵排水系统。(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顶板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山西省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加强顶板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优化支护设计,抓好特殊条件、特殊地点、特殊环节顶板防治。(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防治冲击地压方面。加强《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宣贯落实,开展冲击地压调查摸底工作,提高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的科学性,提升冲击地压监测预警能力,落实相关防冲措施。(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1提升煤矿企业法规标准的执行力。组织全省煤矿企业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督促煤矿企业学习贯彻“一规程三细则”(《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推动煤矿企业重制度、敬规则,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对标对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法规执行力,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山西煤监局牵头,省应急厅配合)
2健全煤矿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煤矿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灾害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和企业安全生产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规程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规程措施真正落实。(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持续提升。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提高员工素质,严厉打击以包代管、违法违规分包转包行为,有序推进井下劳务派遣工的清退、划转工作。督促煤矿行业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行动提升计划,加大对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实现“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基本达到一般从业人员学历初中以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学历高中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学历大专以上。完善煤矿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推进逢查必考常态化。(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煤矿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山西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组织开展风险年度辨识评估、专项辨识评估和岗位辨识评估,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各环节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煤矿办矿主体要加强对所属煤矿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治理情
况的检查指导。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要建立重大风险定期分析研判和公示、预警信息会商及分级发布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和重大隐患治理成效,形成本地区煤矿重大风险研判报告,并逐级向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纵深发展。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规定,深入推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安全生产承诺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行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制度。以“作业过程规范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工作步骤流程化”为目标,全面开展煤矿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实现风险隐患排查由矿级领导向区队、班组、工种、岗位延伸,从2021年起,省应急厅将煤矿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开展情况列为标准化考核定级的基本条件,如不具备则直接判定不达标。(省应急厅负责)
6全面推行安全责任保险。要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完善以保险机构为平台的煤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链条,构建保费费率随安全状况浮动机制,实现保险机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煤矿多方共建共治、共赢共享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有效防范和减少煤矿事故发生。各地要结合实际,全面探索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工作机制,推动保险机构与煤矿实现安保互动,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省应急厅负责)
7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专业技术、安全管理和事故救援优势。推进煤矿救
援装备建设和救援队伍战斗力提升,打造“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煤矿应急救援铁军。煤矿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预案编制与修订,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要与专业煤矿救援队伍签署服务保障协议,储备足够的救援物资,建设完善适用可靠的安全避险系统,确保水管、通讯线路、压风管三条生命线畅通可靠;强化煤矿调度中心建设,发挥调度中心参谋部、指挥部、作战部的枢纽作用,赋予井下班组长、调度员等紧急情况撤人权。(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煤矿安全科技创新和“四化”建设。1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设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监管监察信息平台和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2020年将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的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工业视频监测系统和重点地区的冲击地压、水害监测数据接入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所采集的各类数据进行“智能分析、预知预判”,为监管监察工作提供智能辅助决策。开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和管理通用信息系统,鼓励企业使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实现煤矿企业超产量、超强度、超能力等重大隐患的远程巡查及防控。(山西煤监局、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全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鼓励
和引导企业建设智能煤矿。对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矿井,优先开展智能化采掘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到2022年底,力争建成智能综采工作面50个、智能煤矿10座。(省工信厅牵头,省应急厅、省能源局、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煤矿安全科技攻关和先进技术推广。认真贯彻落实《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行动方案》要求,坚持科技兴安、科技强安,紧紧围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煤炭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优势,督促煤矿企业积极与产、学、研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广泛交流合作。积极推广应用新装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尤其是智能化采煤技术装备、工作面超前支架以及掘锚一体机、盾构机等先进技术装备,在智能采煤、智能掘进、智能打钻、连续化辅助运输上开展科技攻关,不断提升全省煤矿安全科技装备水平。(省应急厅、省能源局、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煤矿装备更新换代。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加大煤矿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力度,强制淘汰不具备安全保障的设备,2020年底全省煤矿高档普采采煤工艺全部淘汰。推进煤矿重要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煤矿重要设备出厂、入库、入矿、使用、检修、检测、报废各环节动态数据链,为设备安标验证、使用维护、监管监察、事故溯源提供支撑。正常生产建设谋矿2020年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全面提高系统准确性、灵敏性、可靠性、稳定性和易维护性。加快煤矿井下先进定位技术应用,推广井下人员、设备精准定位技术,
为杜绝“三违”、应急救援、“互联网+监管”、智慧矿山建设提供基础和技术支持。(省工信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落实煤矿“一优三减”措施。督促煤矿企业开展系统优化,减水平、减头面、减人员,建设项目设计的生产工作面个数符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规定,生产矿井逐步实现“一井一面”“一井两面”;严格执行《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煤矿,不予核增生产能力、不予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要减少井下现场交接班,避免平行交叉作业,实行采区和采掘工作面限员管理,升级改造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实现超员监测预警和人员精准定位,提高集约化生产水平。(省能源局、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着力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效能。1实施煤矿分类监管监察。按照《山西省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办法》,科学编制监管监察执法计划,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执法计划组织开展煤矿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结合日常监管监察执法情况,逐一梳理分析每座煤矿的主要风险、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等情况,“一矿一册”建立档案,扎实做好煤矿分类基础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发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及生产建设状态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分类类别,并按照调整后的类别实施监管监察工作。坚决整治安全检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压实执法检查带队负责人责任,切实提高执
法检查质量和效能。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适时调配执法力量组织开展跨区域“靶向”精准异地执法和集中执法。落实计划检查工作机制,统一规范监管执法文书制作,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执法互查互检等工作,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重点执法、专项监察、集中整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切实通过执法推动企业守法。(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切实发挥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前哨”作用。开展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改革和清理整顿,提高五人小组业务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做到机构到位、职责到位、人员到位、素质到位,真正发挥五人小组“前哨”作用。五人小组要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监管检查职责,对所包保煤矿每周巡回检查1次,每月对每个包保煤矿做到全覆盖对表检查。(省应急厅负责)
3建立信用监管监察机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安全检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推行安全承诺制度,推进安全信用分类监管监察,依据企业信用情况,采取差异化监管监察措施,并在安全改造、安全许可、标准化创建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失信企业和个人,在依法严厉处理处罚的同时,实施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失信主体在项目核准、设计审批、安全许可、从业资格准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发现上级企业违规向煤矿下达超能力生
产经营指标的,按规定严肃问责追责。(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对“关键少数”问责追责。紧盯煤矿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聚焦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尤其是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的法定职责,将其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严格落实《山西省煤矿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办法》,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追根溯源,由事见人开展责任倒查,逐条查明相关人员责任,依法对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和问责追责。(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配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做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的开发建设,实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数据网上统计和分析,做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等信息系统使用。持续做好煤矿安全基础数据平台的维护管理,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信息。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管监察的制度。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进行深度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执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好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工业视频等联网系统,推进远程非现场检查,提升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各级政府要为监管监察
执法信息化建设提供人财物保障。(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省安委会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市、县对本地区煤矿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要进行系统性研判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企业好的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源头严控、过程严管、事故严惩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省推广,并对全省煤矿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适合我省煤矿特点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本地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议事日程和报告工作的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将煤矿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将专项整治实施情况纳入对下级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根据省级制定的方案,明确本地区三年行动牵头部门和工作推进部门,建立由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发展改革、能源、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公安、电力等部门单位参加的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协调推进煤炭资源合理开发、人员素质能力提升、监管能力建设、安全生产奖惩机制、重大灾害治理资金支持等工作措施落实。(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资金,用于瓦斯、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在资金、政策方面积极支持煤矿企业持续深化重大灾害治理、安全风险管控、智能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督促煤矿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等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核查属实的,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加大对在线监控和信息化执法平台建设的支持,提高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化水平。
(三)强化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分片联系督促指导机制、检查评估和情况通报机制,加强对各地推进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用好明查暗访、执法公示、公开曝光等手段,对发现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地方党委和政府通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措施不落实、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成效的地区和企业,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严处。
(四)加强监管监察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专题业务培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持续推进执法队伍能力提升。推进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从人员、装备、技术、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开展监管监察执法量化考核,建立完善激励和奖惩机制措施,强化干部队伍担当作为,培育真抓实干、动真碰硬作风。
(五)强化舆论宣传和示范引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注重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篇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区印发《XX市XX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全乡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中小学、幼儿园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加快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培养和相关学科建设。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实现全乡中小学、幼儿园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二、主要任务(一)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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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学校属地党委政府管理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乡党委政府、中心学校、村两委、校、园)
(二)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中心校牵头,派出所、乡安监所、市场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校、园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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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中心学校、乡安监所、住房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大队、校、园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中心学校、市场管理局、乡卫生院、校、园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中心学校、乡安监所、派出所、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交警三大队牵头、乡政府、乡安监所、中心学校、校、园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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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中心学校、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校、园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加强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中心校牵头、乡安监所、派出所、消防救援大队、校、园等负责)2.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中心学校、校、园负责)3.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学校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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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生产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中心校、派出所、校、园负责)
4.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中心学校、乡安监所、校、园等按照责任分工负责)
篇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XX医院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三年时间,完善和落实我院从根本上消除医疗卫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大力推动医疗卫生建设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力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明确,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基础得到巩固和提升,重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我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主要任务(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管理岗位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闭环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建立医院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2、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医院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强化内部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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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医院安全管理人员、重
点岗位和一线从业人员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增加安全管理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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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指南》《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九项规定》等,实现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1、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医院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全方位、全过程辨识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院一清单”。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根据风险评估的安全风险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医院、科室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行状况和危险源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职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上级监管和社会监督。主要负责人对本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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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制定符合本医院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五)狠抓医疗卫生安全重点工作落实1、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管理组织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技术规范,加强院内感染控制,确保医疗安全;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医院内部医患纠纷、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2022年底前全面建立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2、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我院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加强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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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通畅,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电器线路敷设安全规范。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灵敏、可靠,有效运行。突出重点部位,坚持日常巡查。划定消防安全红线,严禁“六类”违规行为。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消防工作人员和消防安全员进行经常化的业务培训、岗位培训、法规培训,切实增强消防技能。
3、加强危险化学品防控。加强医院、疾控机构实验室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特殊药品的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危化品储存、出入库核查、登记等制度,设置专人管理,严格危化品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和人员安全管理。危化品的购买、使用、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理等环节,建立自查自纠机制。严格安全保卫措施,防止危化品被盗抢、丢失和泄露。
篇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主要任务责任部门配合部门目标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明晰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要保证工程安全生产运行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确保隐患整治和应急处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实施有效管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具体方案
平安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各车间、部室:为深入贯彻落实XX,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XX印发的《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和XX的通知。公司决定从2020年4月起至2022年12月,在全公司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员的思想认识高度、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形成以落实“XX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管理。切实在转变观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完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公司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安全局面稳定。二、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行动有序开展,成立平安哨分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平安哨副组长:成员:
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具体方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具体负责日常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
三、主要任务(一)学习宣传贯彻
主要任务
责任部门配合部门目标要求
各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学习《XX电视专题片》
1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宣讲做
2到全员“全覆盖”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
题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5
加强应急救援和抢险救援能力建设
6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按规定开展新入职员工、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主要任务
责任部门配合部门目标要求
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具体方案
1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2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3
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实施有效管控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
4题加片强》隐患排查治理
5开展电力生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6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明晰
要保证工程安全生产运行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确保隐患整治和应急处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三)危化品生产、使用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
责任部门配合部门
1检查整治各级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未经安全培训的员工或者无资质认证人员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违章指挥行为;
2检查整治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交接制度等岗位安全规章制度和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的违章作业行为;
3未根据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四)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整治重点
整治重点
1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责任部门配合部门
2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管理制度
3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行为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目标要求目标要求
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具体方案
4检查危废固废是否定期交由有资质企业处置,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
责任部门配合部门
1
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加强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
加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防火或临时用电未按规范实施
3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且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釆取安全防护和隔离措施
4
重点消防部位未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配备消防器材的
5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设备设施
6
保持消防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达标、畅通
7完善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消防安全演练,提升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六)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
1健全在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储罐台账
责任部门配合部门
2特种设备未按规定验收
3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隐患整改是否形成闭环管理;
4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5检查设备、设施运行状况是否完好,维修保养是否存在隐患,过程是否安全规范等情况。
6使用的特种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
目标要求目标要求
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具体方案
(七)外协用工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
1建立健全对外协的安全管理制度
责任部门配合部门
对外协单位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开展进厂(场)作业培训与考
2
核3对进场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4与外协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明确双方安全职责
5按要求其让外协单位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6对外协单位违章及事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7对外协施工安全开展重点检查
(八)厂(场)内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
责任部门配合部门
1对厂(场)内交通安全状况进行排查、梳理,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
2对行车路线、限速要求进行规划,完善转弯区、厂房和库房门口、人行道与车行道交汇处等重点区域的安全标识,加强行车(人)道路标识线、交通指示标识的设置、维护、更新
(九)车辆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
责任部门配合部门
1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不符合安全标准等安全隐患
2全面排查驾驶人安全隐患,是否存在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等情形,加强对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拒绝“超速、超载、超重”和疲劳驾驶,确保行车乘车安全。
目标要求
目标要求目标要求
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具体方案
(十)“三违”行为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
责任部门配合部门
1检查整治各级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未经安全培训的员工或者无资质认证人员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违章指挥行为;
2检查整治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交接制度等岗位安全规章制度和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的违章作业行为;
3检查整治员工违反单位生产与工作纪律等的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目标要求
四、进度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2020年04月开始至2022年12月底,为期三年,分为四个阶段开展:(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7月)各车间、部室要组织学习贯彻上级单位及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对专项整治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计划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及时将落实方案报送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集中攻坚(2020年8月至12月)公司及各车间、部室要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按照整治重点内容为中心展开拉网式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限期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逐一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限定整改时间,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发现重大隐患的,立即上报公司安委办,安排停工停产整顿。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全面彻底抓好闭环整改。与2020年12月4日前将“两个清单”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持续整治(2021年1月至12月)
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具体方案
公司及各车间、部室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岗位的督导督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四)巩固提升(2022年1月至12月)公司及各车间、部室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梳理总结成功典型,供其他部门学习借鉴和推广。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车间、部室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本车间、部室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动员部署、落实到人。各车间、部室迅速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有力有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二)加强宣传示范公司安委办及各车间、部室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络、微信、报纸等各种工具,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员高度关注安全生产,群防群控、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三)加强监督检查
对安全隐患实行班组、车间、公司三级验收闭环管理。各车间、部室分阶段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部,安全环保部做好跟踪督导。公司组织专门力量,采取突击检
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具体方案
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现场、沉到一线,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检查,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四)严格问效问责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以铁的手腕抓治理、铁的纪律,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定期在公司内通报存在重大隐患的车间、部室以及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车间、部室、个人。公司安委会会同纪委对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单位进行警示约谈。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不仅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追究责任,还将严肃追究该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部门的责任。要把“整治行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考核标准,保障“整治行动”深入开展。(五)及时报送信息各车间、部室要在2020年8月14日前将具体工作方案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领导小组。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前季度“两个清单”和专项整治开展落实情况形成总结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领导小组。每年12月05日前将全年“两个清单”和总结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领导小组。2022年12月10日报送三年行动总结报告。
篇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三篇
根据市建设局文件:《市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模板支撑系统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的通知》精神为指导,我项目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传达学习,研究落实整治措施,为确保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特订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方案。
一、安全行为整治措施:以市旗两级文件精神为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执行经理、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班子,建立完整的安全台帐,对必须办理备案的各级政府任何证件,进行逐一落实备案,对施工现场必须编制的专项方案,若未编制的立即补编,规定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帐户,对安全生产带来影响必须要投入的费用、立即投入。项目部规定对下面班组工人订立临时用工合同,对领导小组成员若管理不力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做到各负其责。二、班组安全生产整治措施:项目部将对下面作业人员进行直面管理、监督,做到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带头,各班组长协助,把整治方
案措施张贴到各班组用房面前,动员作业人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年”活动,对发现未戴安全帽及违规操作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处理,对屡教不改者,通知班组长,对其驱逐出工地,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实行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到人人遵章守规。
三、重大危险源整治措施:项目部实行周检查制度,督促外架工,支模架工=专业电工、各类垂直运输操作人员,随时观察各类情况,若发现问题立即要用电话联系,或当面向项目部汇报由项目部派专业人员解决问题,对突发事情发生所有班子成员应立即到位,各负其责若发现知情不报或隐瞒者,将实行严肃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四、易发事故重要环节整治措施:对“四口”“五临边”、塔吊、井架卸料平台、斜道、通道、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将作全面检查整改,对起重吊装的各种料斗,督促操作人员在吊装前先作一次钢绳保险检查,以防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无联络或恶劣天气严禁使用吊装。安全与进度矛盾时,首先服从安全,施工用电做到专人接线、对各类配电箱,设置明显分路标记和维修记录,要求专业电工每周对各类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对私自乱接电线者进行重罚。五、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四月至十月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为创建文明标
化营造平安工地,项目部决定由专人打扫场地卫生,整理各种废料,各施工班组的材料堆放,要按项目部指定的地点,归类堆放,施工场地内及重要部位必须挂设警示牌,提醒作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发现各班组操作人员违规操作者,项目部决定对其本人罚款外,对班组承包人在工程进度款发放时进行重罚,促使承包人对下面作业工人进行严密管理。望全体人员切实按整治措施方案实施。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当前公司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积极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为主体,使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促进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持续稳定好转。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公司全年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总目标。二、公司安全专项整治组织机构为了做好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领导全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即使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公司个部门和各厂的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组长:__副组长:__
成员: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专项整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全公司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事宜,跟踪各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得有关问题,及时通报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办公室主任:__成员:____三、公司专项整治重点根据交安委办字16号文件精神,针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企业发生的事故特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确定我公司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公司焦化厂、危化品生产、经营和运输单位企业资质的审验台账的规范化。重点工艺及产品:涉及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危险化工工艺和粗苯等化学品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动火工作、受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作业和工艺技术改造工程环节,开、停车环节,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环节。重点内容:1、学习贯彻23号文件及186号文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
体及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2、安全生产最薄弱环节的改进情况。3、罐体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整改情况。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5、危险化学品充装环节安全管理情况。6、针对近两年来化工事故暴露出得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防
范情况。7、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资质审查情况。8、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和应急装备、物资配备的情况,应
急救援预案备案和演练情况。四、公司专项整治的方法和步骤本次专项整治以自查自整、公司各部门督查同时邀请政府及
相关监管部门分级督导检查的方式进行。第一阶段:全面部署阶段(8月1日—8月30日)1、公司成立化工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
部署开展化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县安监局备案。2、公司和各厂按照化工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专
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认证开展专项检查与隐患排查工作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各厂要结合自身实际,认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确定各厂重点专业检查内容和重点项目检查内容,并报公司安全生产技
术部安全科备案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工作。第二阶段:公司自查自整阶段(9月1日—9月30日)1、各厂对照186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专项
整治的检查内容,结合本厂实际开展全员性的隐患排查与治理。通过排查,对安全管理方面的缺陷进行修订完善,对排查出处于不安全状态的设施设备限期进行整改,对员工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培训和教育。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各厂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深入开展“查三违”“抓三纪”活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各厂在本阶段工作完成后,向公司上报《专项整治自查自整工作报告》,公司安全科向县安监局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然后转入第三阶段工作。《专项整治自查自整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各厂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专项整治排查出本厂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情况;对排查出的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及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向安监局主动报告、接受处罚。
3、公司要对组织不力的分厂、第一阶段开展不扎实的厂,安全隐患较多的厂、车间、近阶段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厂、车间进行重点检查督查。
第三阶段:公司专项整治“回头看”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
1、公司将对第二阶段专项整治中,出现并整改的问题进行认证的回头看。
重点检查问题:1第二阶段查处的问题整改后效果巩固情况。2制度落实的持续情况。3易出现隐患点得监控及复查隐患情况。4隐患出现频次的考评及整改完成情况考评。第四阶段:公司专项整治专家评价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公司将通过有关部门聘请有关专家对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公司涉及危化品部门进行专家评价,找出存在的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落实解决时间和责任人,实行任务完成时间倒排,确保县政府第三阶段检查顺利通过。为贯彻执行国家“隐患治理年”的一系列要求,认真落实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各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国家、省、市、区“隐患治理年”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以及当前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和村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重大隐患,落实防控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此次全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农机、水利、教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一)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乐居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周兆雄担任主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二)职责分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按照乡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各村、各部门组织实施。1、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制
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乡安监站要搞好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并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乡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乐居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组织、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4、乐居国土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打击种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估、监控,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5、乐居交警中队的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6、乐居工商所、卫生院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乐居乡中心学校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8、乡水管站根据各自监管职责,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9、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乡各级政府“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指令,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积极开展整改活动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隐患转化为事故,确保安全。
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__县“3·14”煤矿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区领导相关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好、开展好、实施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以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工作步骤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27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
工作实际和去年专项行动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乡政府组织抽查和企业自查、申报的方式进行。排查阶段结合后,要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对每一条隐患都要进行逐一登记。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等工矿商贸行业监管部门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监管部门以及教育、文体、农机、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及时组织督促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发现重大隐患,应当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当地行业监管部门申报,纳入督办整改内容,隐患不消除,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凡因排查不力或满报、虚报安全隐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吸取区内外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周密部署,结合隐患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临控“五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各村和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深入生产经营企业,对排查登记
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和督促,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各村和相关部门务必于4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登记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三)督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为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对各村、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放执行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二是抽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三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四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五是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六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工作情况。督查验收工作结束,乡党委、政府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考核内容和奖惩办法,对各村、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全年安全生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考核。(四)迎接市区级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各村、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乡级督查验收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迎接市、区督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一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__县“3.14”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扎实地抓安全生产,保持高压态势,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始终,营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从业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事故隐患,出谋划策,群防群汉,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专一项行动取得实效。二是要结合国家、省、市、区有关“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三是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排查出的每条安全隐患都要注明基本情况、类型、需整改的内容、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措施落实情况等。要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地至今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暂
时不能完成整改措施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由主体责任单位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加强对隐患具体责任单位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该停产停业的要停产停业,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八: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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