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个人所得税学习心得 2021年度改革后个人所得税学习心得2021年度改革后个人所得税学习心得一、这次改革的最大亮点,就是对于个人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改革后个人所得税学习心得 ,供大家参考。
2021年度改革后个人所得税学习心得
2021年度改革后个人所得税学习心得
一、这次改革的最大亮点,就是对于个人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收入(综合所得4项),除了允许扣除的三险一金外,增加了六项可以扣除的项目,即: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
2、继续教育
3、住房贷款利息
4、住房租金
5、赡养老人
6、大病医疗
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与标准
1、子女教育:
(1)享受条件:子女年满3周岁,无论是否上幼儿园;以及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高、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正在接受的高等教育(含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教育地点: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接受教育。
/14(2)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假设两个子女,则扣2000元。
具体由谁来扣。父母双方可选择确定扣除金额。假设某家庭,有一个子女,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1000元。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
(3)留存材料:在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如果在境外接受教育,则需要留存在境外的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并配合税务机关的查验。
2、继续教育:
(1)享受条件和扣除标准:如果接受是学历(学位)教育,按最长不超过48个月扣除,每月400元扣除;如果是接受资格类的继续教育,按每年3600元扣除;
职业资格的具体范围:以人社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其他兴趣培训,不在扣除范围内。
(2)留存材料:如果是接受资格类的继续教育,需要留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并配合税务机关的查验。
3、住房贷款利息:
(1)享受条件和扣除标准:发生的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出期间,按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具体由谁来扣,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可以选择一方扣除;选择确定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就不能变更了。
(2)留存材料:留存好房贷合同、贷款还款凭证,并配合税务机关的查验。
/145、住房租金
(1)享受条件: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已经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不能同时享受。
(2)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市辖区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市辖区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谁来扣。夫妻在同一城市,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住房合同的人;夫妻不在同一城市,且无房的,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3)留存材料:留存好住房租赁合同,并配合税务机关的查验。
5、赡养老人
(1)享受条件:父母(含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年满60周岁;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扣除标准: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分摊后,每人不超过1000元;
(3)留存材料:如果是非独生子女,留好相关协议,并配合税务机关的查验。
/146、大病医疗
(1)享受条件: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每年1月1日遭到12月31日,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且不超过80000元。
(2)扣除标准:2021年,发生的大病支出,要在2021年才能办理。
(3)留存材料: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
三、税款计算
(一)、需要代扣代缴的所得税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综合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综合所得
3、稿酬所得---综合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综合所得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6、财产租赁所得
7、财产转让所得
8、偶然所得
/14除了经营所得,其他项目均需代扣代缴。
(二)、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1、工资薪金所得税-----采用累积预扣法,计算预扣-预缴税款。
公式:
(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扣减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根据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照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查找适用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出
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
(3)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或: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x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14(4)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余额仍为负值时,通过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举例:2021年xx月工资3万元,专项扣除:三险一金6000元;专项附加扣除2项,2000元;年终奖20万;每月固定扣除费用5000元。
1月30000-5000-6000-2000=17000x3%-0=512月30000x2-5000x2-6000x2-2000x2=34000x3%-0-510=513月30000x3-5000x3-6000x3-2000x3=51000x10%-2520-510-510=1564月工资为0,其余正常
30000x3+0-5000x4-6000x4-2000x4=38000x10%-2520-510-510-1560=-130结论:(假定只有工资薪金收入,没有其他3项综合所得)
1、每月收入相同时,预扣率随着
每月收入的累加而变化;1月、2月适用3%的税率;3月则适用10%的税率;
2、当4月收入为0时,税额出现了负数-1300元,意味着要退税。只是当期不退,年终汇算时再退。
3、只有在两处有工资收入时,汇算才会出现补税。在一处收入时,一般不会出现补税,只有退税。
(5)在考虑有年终奖时,应如何操作?
/141月发放年终奖20万元;有两种计算个税的方法:
A:第一种方法:将1月的月工资和年终奖合并计算3+21月230000-5000-6000-2000=217000x20%-16920=26482月230000+30000-5000x2-6000x2-2000x2=234000x20%-16920-26480=3403月230000+30000+30000-5000x3-6000x3-2000x3=251000x20%-16920-26480-3400=3404月3405月3406月230000+30000x5-5000x6-6000x6-2000x6=302000x25%-31920-26480-3400x4=3507月
230000+30000x6-5000x7-6000x7-2000x7=319000x25%-31920-26480-3400x4-3500=4258月230000+30000x7-5000x8-6000x8-2000x8=336000x25%-31920-26480-3400x4-3500-4250=425/149月230000+30000x8-5000x9-6000x9-2000x9=353000x25%-31920-26480-3400x4-3500-4250-4250=42510月230000+30000x9-5000x10-6000x10-2000x10=370000x25%-31920-26480-3400x4-3500-4250-4250-4250=42511月230000+30000x10-5000x11-6000x11-2000x11=387000x25%-31920-26480-3400x4-3500-4250-4250-4250-4250=42512月230000+30000x11-5000x11-6000x11-2000x11=404000x25%-31920-26480-3400x4-3500-4250x5=425全年累计缴纳税款:26480+3400x4+3500+4250x6=6908全年累计收入:56万
税负:12.37%
B:第二种方法:将月工资和年终奖分别计算
年终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修订后新《个人所得税法》2021年1月1日就要正式实施了,就在距离这一天仅剩4天的时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21〕164号),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延长了3年。
/14财税〔2021〕164号文,要点如下: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000/12=16666.67----20%
200000x20%-1410=38591-12月个人所得税:
1月30000-5000-6000-2000=17000x3%-0=512月30000x2-5000x2-6000x2-2000x2=34000x3%-0-510=513月30000x3-5000x3-6000x3-2000x3=51000x10%-2520-510-510=156/144月30000x4-5000x4-6000x4-2000x4=68000x10%-2520-510x2-1560=1705月30000x5-5000x5-6000x5-2000x5=85000x10%-2520-510-510-1560-1700=1706月30000x6-5000x6-6000x6-2000x6=102000x10%-2520-510-510-1560-1700-1700=1707月30000x7-5000x7-6000x7-2000x7=119000x10%-2520-510-510-1560-1700-1700-1700=1708月30000x8-5000x8-6000x8-2000x8=136000x10%-2520-510-510-1560-1700-1700-1700-1700=1709月30000x9-5000x9-6000x9-2000x9=153000x20%-16920-510x2-1560-1700x5=26010月30000x10-5000x10-6000x10-2000x10=170000x20%-16920-510x2-1560-1700x5-2600=34011月30000x11-5000x11-6000x11-2000x11=187000x20%-16920-510x2-1560-1700x5-2600-3400=340/1412月30000x12-5000x12-6000x12-2000x12=204000x20%-16920-510x2-1560-1700x5-2600-3400-3400=340全年累计缴纳税款:
510x2+1560+1700x5+2600+3400x3=23880+38590=6247全年累计收入:56万
税负:11.15%
2、劳务报酬所得税、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简称三项综合所得-----采用按次,计算预扣-预缴税款
(属于同一项目连续取得收入,以一个月内取得收入为一次)
公式:
(1)三项综合所得=(每次收入-扣除费用);
其中稿酬所得----减按70%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100%计算;
(2)关于扣除费用的确定: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固定为800元;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按20%计算;
11/14(3)对照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适用于劳务报酬),查找适用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出预扣预缴税额;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预扣率。
(3)计算本期劳务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
本期劳务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所得x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本期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稿酬所得x预扣率20%
(只有一个税率)
本期特许权所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特许权所用费所得x预扣率20%(只有一个税率)
A、假定xx居民,1月取得劳务报酬3万。
应预扣预缴税额=(30000-30000x20%)x30%—2000=520B、假定xx居民,1月取得稿酬3万
应预扣预缴税额=(30000-30000x20%)x70%x20%=336C、假定xx居民,1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3万。
应预扣预缴税额=(30000-30000x20%)x20%=480结论:
12/141、当本月有其他3项综合所得时,分别按次计算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2、次年,汇算清缴时,将上年工资薪金所得及其他3项综合所得的合计收入—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的其他扣除为应纳税所得额。
3、合并后的4项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汇算清缴时,适用于3%-45%的超额累进税率。但在预扣税时,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分别采用,不同的税率。
四、以上内容,适用于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维持原有办法,代扣代缴。不采用预扣法。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5000元;
2、劳务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次收入—次收入x20%
3、稿酬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次收入—次收入x20%)x70%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次收入—次收入x20%
13/145、用以上所得乘以适用税率,减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
五、其他分类所得,不区分是否为居民个人,代扣代缴。也不采用采用预扣法。
1、财产租赁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次收入—次收入x20%
2、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次收入
4、用以上所得乘以20%的比例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以上对新个人所得税的学习心得,错误难免,敬请指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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