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供大家参考。
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
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
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
各项事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
台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
我局信息工作由分管领导直接领导,归口综合部统
一组织管理。综合部综合协调指导全局的信息工作,局内各单
位分级负责。
第三条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
按照局党委的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
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
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
结合中心工作、领导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
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
负责〈〈阿克塞电力》等信息刊物的撰写、编辑、报
送
工作。
(五)
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报送重要教育信息,同时
将上级要求的信息报送要点及时通报各单位。
(六)
负责统计局内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并计算积分向全
校公布。
第四条
各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部门信息员,从事
具体信息工作。
第五条
各单位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
根据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完成本
单位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每月定期向综合部报送局
(系)部门信息。
(二)
根据上级工作报送要点,结合工作中心和重点及本
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信息调研工作,每季度至少报送有价值的综合或专题调研类彳息1篇。
(三)
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上报本部门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重要紧急情况,并随后续报送事态进展、处置
措施、起因后果和吸取教训的情况。
第三章信息采集范围
第六条
我局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
(三)
现的问题。
(四)
本单位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本单位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
改革发展举措在本单位员工中间产生的反响情况以及
其他思想动态。
(五)
本单位负责人关于改进全局工作的新思路、合理化建
议,本单位推进工作的新举措以及专项工作调研报告。
(六)
对全局的改革和发展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专题研
究材料和有价值的综合统计数据。
(七)
上级领导来我局指导、检查工作或参观、访问情况;
各单位召开或承办局内外重要的教育、科研、行政等各类会议
情况;局领导或部门领导、专家、重要出访情况,出席重要会
议情况。
(八)
全局外事活动以及与国内外有关方面的合作、联合、协作事宜。
(九)
重要科研、教学成果的评审、鉴定和参与市级以上重
要比赛的情况;员工参加重要比赛获奖情况。
(十)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突发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其他
突发性重要情况。
(十一)其他需报知局领导和局内外其他单位的重要信息。
第四章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
第七条
各单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
(一)
各单位信息员对所掌握的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部门信息(月报和及时报),经所在单位主管信息工作负责人审
核同意后,月报于每月15日前报送到综合部,及时报在最短时
间内报送。
(二)
综合部根据各单位报送信息,编著《阿克塞电力》,经分管信息主任审核,经党委书记签发同意后,印发或上传至
网上;对于须报送上级机关的重大信息,由综合部主任审核同
意后,经局长和党委书记签字上报。
(三)
对于各单位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
项,各单位负责人应首先及时告知综合部主任,同时向分管局
(四)
信息统一归口由综合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
门报送,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向外报送全局信息。
第八条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一)各单位上报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动态类信
息要言简意赅、讲求时效,参考类、调研性信息应力求创新、分析透彻、具有借鉴意义。
(二)
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在发生后立即电话通报,并快速整理成文字信息报送
综合部,从收集信息到报送文字材料一般不超过
2小时;员工
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可能产生不安定因素的情况,一经发
现,须当即通报;常规约定的信息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新
闻性信息应尽可能缩短报送时间。
(三)
各单位信息材料一般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经单
位领导核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应以纸质文稿加附
U盘的形式报
送。凡属涉密信息,执行保密工作规定,由保密工作人员管理。
(四)
各单位报送信息材料作为单位资料存档保管。
第五章通报和考核制度
第九条综合部定期对各单位报送信息的采用情况进行统
计,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
第十条各单位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和信息工作总体情况,纳入部门工作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并根据施行情况适时
修订。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