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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要按照洲级元19篇

时间:2022-11-09 09:50:05 来源:网友投稿

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要按照洲级元19篇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要按照洲级元  关于驻村队员生活补贴政策依据的说明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12月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要按照洲级元19篇,供大家参考。

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要按照洲级元19篇

篇一: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要按照洲级元

  关于驻村队员生活补贴政策依据的说明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12月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

  ……六、强化组织保障……(四)加强关心爱护。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派出单位要关心支持驻村干部,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驻村期间原有人事关系、各项待遇不变。派出单位可利用公用经费,参照差旅费中伙食补助费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安排通信补贴……2.自治区组织部、自治区扶贫办于2019年1月21日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驻贫困嘎查村干部管理办法》(内组通字﹝2019﹞4号),其中:第十二条……驻嘎查村干部每年在嘎查村工作不少于200天。第三十二条派出部门(单位)要利用公用经费,为驻嘎查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定期安排体检;根据驻嘎查村干部考勤情况,给予生活补助,发放通信补贴……3.为进一步落实好驻村队员选派工作,切实发挥驻村工

  作队作用,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乌兰察布市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乌党办发﹝2018﹞12号),其中:

  第十六条驻村干部日常管理制度(一)在岗制度。驻村干部要长期吃住在嘎查村,坚持工作日在岗,每年在嘎查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0天……

  第三十一条驻村干部驻村期间,原单位人事关系、各项待遇不变,并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和往返交通费,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发放,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按照每月往返4次(一往一返计一次)的标准据实报销,并根据驻村工作实际需要,解决干部驻村期间的交通问题。

  2019年6月5日

  

  

篇二: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要按照洲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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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及工作队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及工作队员(以下简称“工作队员”)的选派和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及工作队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组发〔2014〕2号),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章选派方式第二条工作队员的选派,采取区、市、县、乡“四级联动”的方式,按在职干部总数的一定比例抽调,每个行政村进驻2-3名队员(其中每个贫困村1名第一书记),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1名县以上机关单位干部和1名以上乡镇干部进驻。第三条工作队员要求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热爱农村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身体健康的优秀干部。优先选派各级后备干部,以及近几年来进入机关工作、缺乏基层工经历和懂农业、懂科技、懂规划、懂经济的干部。第四条工作分队队长要注从副处级和正科级领导的后备年轻干部中选派,主要选派40岁以下,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市、县级机关干部和优秀的年轻科级干部,一般挂任乡镇党委副书记或相应职务。第五条工作队及工作队员实行2年一轮换;工作队员驻村期间,其干部身份和编制性质不变,在原工作岗位的政治待遇不变,其工资福利由原单位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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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按照分级选派的原则,全县9个乡镇,由市直单位牵头组成9个工作分队分别派驻,市直单位无法派出分队队长的,可从县直单位选派;全县118个行政村(社区),由驻村干部组成118个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贫困村组长由第一书记兼任)。

  第三章职责任务第七条工作队及工作队员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十二五”时期全区定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的目标任务,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团结村“两委”干部、组织农民、带领群众,扎实开展“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活动及贫困村整村推进工作,使村容村貌明显进步,农民收入明显增长,基层组织明显加强,各项事业明显进步。主要职责具体见《选派全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方案》。第八条驻县工作队队长履行综合协调职能,负责统筹全县的乡村建设和扶贫工作,负责对工作队(分队)及县所有工作队员的指导、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负责与组织部门、扶贫办和“美丽办”以及各泛出单位的沟通,统筹协调所在县乡村建设和扶贫工作开展;协调解决工作队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工作队员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工作队长可不驻村,但要求明确联系一个重点村、难点村或贫困村。第九条工作分队队长直接负责驻村工作组的管理,负责管理驻村工作队员,组织指导工作队员制定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工作队员能力素质;对需要县级以上部门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工作队队长和县委组织部、扶贫办和“美丽办”汇报。工作分队队长要求脱产驻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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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工作队员要在县乡党委、工作队(分队)的领导下,紧紧依靠村“两委”班子,广泛宣传群众、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开展乡村建设和扶贫工作。工作队员(包括工作分队队长)每个月驻村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其中,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每个月驻村不少于20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派出单位按照“工作队员驻村、派出单位包村”的要求,负责派前培训、思想教育和跟踪管理。工作队派出单位党组(党委)要到所联系点集体办公1-2次,每两个月至少听取一次驻村工作队员的情况汇报、研究一次驻村工作;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要到检查指导1次;分管领导至少每个季度到所驻村检查指导1次。派出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加大对乡村建设和扶贫工作的投入,千方百计为所驻村办好事、实事。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二条“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统一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选派和管理,自治区“美丽办”、扶贫办协助。工作队及工作队员下派后,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第十三条驻村期间,所有队员原则上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党组织关系转至派驻村,派出单位一般不安排工作队员其他工作任务,也不得要求其提前返回单位。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人员的单位,应向县委组织部申请。第十四条公开承诺制度。工作队及工作队员是入派驻点1个月内,要通过便民服务卡、干群连心卡或在村务公开栏公布的方式,围绕履行职责、工作目标、服务群众、组织纪律等方面内容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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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坚持教育培训制度。下派前,由县委组织部、扶贫办和“美丽办”对新下派工作队员进行岗前培训;工作队每年要通过专题会议、学习交流、现场观摩、发放学习资料等形式,培训队员2次以上,要求做到学习有记录、工作有日志。

  第十六条坚持工作例会制度。工作队每月要召开1次例会,听取下一级工作分队和队员的工作情况汇报,进行经验交流和工作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工作分队可采取分片联组方式,组织召开工作情况交流会。工作队(分队)队长要参加县、乡镇党委和政府召开的与乡村建设和扶贫工作有关的工作会议,及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村。

  第十七条定期汇报制度。工作队每个月要以书面形式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要向市级党委组织部书面汇报,每年年底要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报送总结;工作队员每个季度要以书面形式向派出单位汇报工作情况,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重大事项,及时向派出单位或当地组织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工作队员考勤采取工作日志和考勤登记相结合的量化考核制度,具体由县党委组织部、乡镇党委负责。工作队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一天内由村党支部批准;两天以上五天以内由乡镇党委批准;五天以上需经县委组织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工作队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一般每月集中假日2次轮休,及时做好工作安排。

  

篇三: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要按照洲级元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驻村工作队管理制度

  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

  

  

  安全饮水等方面的问题短板;协助落实“七个一批”精准扶贫到村到户项目;督促完善落实“一户一策”脱贫计划。

  (四)资金项目“监督员”。主要是参与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到村到户资金项目的进村落地和组织实施,加强全过程监督。指导落实村务公开制度,督促村“两委”对涉及脱贫攻坚的资金项目及时进行公开公示,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能。

  (五)农民群众“服务员”。主要是全面了解掌握本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协调做好解疑释惑、情绪疏导、化解矛盾等工作;经常走访关心五保户、残疾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指导开展民事领办、代办等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乡村治理“指导员”。主要是帮助建好农村基层组织,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持续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培养党员致富带头人和农村实用人才,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作协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县域内驻村帮扶工作的调度管理。县委副书记或挂职县委副书记担任全县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全面负责本县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具体领导和管理。从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各抽调1名干部,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协助总队长开展工作,负责驻村帮扶工作队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勤考核、任务落实等日常工作。

  

  

  (四)例会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每周应组织召开1次由工作队队员、村“两委”成员、乡镇包村干部参加的工作例会,开展学习、总结工作、分析问题、安排任务。

  (五)报告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每月向乡镇党委汇报1次工作,乡镇汇总情况后每月向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汇报1次工作;村

  

  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一律召回撤换,被召回撤换的,到村任职时间不得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两年内不得选先评优、提拔或重用;派出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不得选先评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群众所需经费,可在派出单位机关工作经费或业务费用中筹措解决。

  

  

  

篇四: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要按照洲级元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扶贫攻坚计划,转移扶贫理念,创新扶贫方式,拓宽扶贫领域,突出扶贫重点,整合资源,扎实有效地做好扶贫工作,推动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精心为大家整理2021年驻村工作队轮换方案,希望对你有帮助。

  2021年驻村工作队轮换方案

  为促进2021年驻村工作队及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市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结合**乡**委会实际,对照驻村工作队员要求,制定2021年驻村工作队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习总书记对扶贫攻坚工作理论及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政策理论的学习,掌握党对脱贫攻坚工作实时的要求,提高业务能力,切实把党的政策传入到村民的心中,让农户积极参与到脱贫攻坚战中。

  二、完善驻村工作制度,包括人员名册制度,公布联系方式,钉钉考勤管理制度,日工作记录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

  三、加强扶贫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宣传贯彻,开展“两熟悉、三保障”和脱贫攻坚政策宣讲活动,组织利用好脱贫致富电视夜校和远程教学点等。

  四、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使党建助力脱贫工作能深入开展。按照组织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组织工作,调动广大基层农村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扩大农村脱贫攻坚的工作的力量,让党员积极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中来,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的宣传到群众中,促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一是利用“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中,嵌入开展走访调查,了解群众的心声,听取群众的建议,探索出一条适合本村发展振兴之路。二是完善基层组织机构,调整充实机构的配置,发挥组织机构的最大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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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深入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工作,切实掌握全村实际的致贫的原因,为下步开展脱贫攻坚打下基础。开展贫困户的信息采集、核查与调整工作,详实了解贫困户的务工、发展种养等产业信息以及家庭收入和支出情况,并与帮扶责任人入户对帮扶手册信息相核对,力保信息与数据的准确,促进脱贫攻坚工作能因人因策,对症下药。加强扶贫“六个精准”督导,参加拟定脱贫工作计划,参与实施各项精准扶贫工作,推动发展村集体经济。

  六、协调对接定点单位帮扶及帮扶责任人包户帮扶工作。

  七、督促指导村“两委”干部对本村所有贫困户开展逐户“回头看”,确保饮水安全保障,“两不愁、三保障”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无漏评户、错评户、错退户等。

  八、抓实生态建设,着力推进乡风文明。一手抓生态建设,一手抓乡风文明,促进二者联动协调互补发展,整体提升宜居宜业的发展水平。切实落实好河长工作制度,管理好辖区内水源地和水功能区,保护好辖区内河道、沟渠的设施,严控污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教育引导,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阵地,弘扬“孝为先,善为上,和为贵,俭为美”的道德情操,自觉抵制腐朽落后的文化侵蚀。遏制婚丧嫁娶高额礼金,乱办酒席,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

  九、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组织参加脱贫攻坚专题演出、文明礼仪系列讲座等活动。加强法制教育,狠抓“扫黑除恶”活动,推动移风易俗,完善村规民约,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

  十、认真落实“十抓十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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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们将以驻村工作队工作(脱贫攻坚)为主线,不断探索,严明工作纪律,勇于创新,完成好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带动村民脱贫致富。

  驻村工作队

  2021年2月28日

  2021年驻村工作队轮换方案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五大连池风景区党委组织部,市直定点驻村扶贫单位:

  到今年6月份,全市集中选派的驻村工作队驻村时间将满2年,部分驻村扶贫干部将进行轮换。为确保轮换工作有序进行,做到标准不降低、力量不减弱、工作不断档,持续有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50号)、《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黑龙江省定点驻村扶贫工作队及工作队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黑组通字〔2021〕29号)以及《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驻村扶贫干部轮换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坚持选派标准。对于驻村时间满2年的驻村扶贫干部,根据个人意愿可进行调整轮换,按照选优派强要求,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工作能力强,具备履职条件的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工作。驻村工作队队长一般应为副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重点选派后备干部。要优化驻村工作队年龄结构,做到合理配备,注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三门”干部驻村,在脱贫攻坚中加强培养锻炼。各派出单位要提前了解干部意愿,确定新选派人选,于4月16日前将《拟新选派驻村扶贫干部登记表》(附件1)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经审核同意后,轮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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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可提前介入、梯次进驻,做到以老带新,保持工作连续性。依据谁派出谁负责原则,由各级组织部门对轮换人选进行严格把关,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调换。新选派人员从进驻之日起到2021年底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轮换。

  2、统筹做好驻村扶贫干部留任县乡工作。鼓励驻村扶贫干部留任县乡或坚持驻村工作,凡驻村满2年仍继续留村工作,并符合提职条件的,应优先提拔使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市县两级驻村扶贫干部认真填写《驻村扶贫干部留任意愿情况调查表》(附件2),于4月3日前分别报市县两级驻村办。对于选择“留任县乡”的驻村扶贫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结合《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用好脱贫攻坚领域优秀干部的通知》(黑组通字〔2021〕11号)有关政策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向市县两级党委汇报,统筹做好驻村扶贫干部留任有关工作。对驻村满2年的驻村扶贫干部进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依据。对驻村扶贫干部撤回或留任县乡的,派出单位应及时补充人员,保证每队至少3人,确保驻村帮扶力量不减弱。

  3、加强新选派驻村扶贫干部培训工作。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由各级组织部门牵头开展新选派驻村扶贫干部任职培训,原则上各地要于6月底前完成集中培训工作。培训内容要突出扶贫政策、农村工作和群众工作方法、基层党建业务等履职必备的知识,帮助新选派的驻村扶贫干部更快进入角色、更好开展工作。

  4、强化派出单位管理和保障责任。各派出单位要认真落实党委(党组)定期研究和领导定期到村调研指导制度,加大对驻村工作队支持保障力度,关心关爱驻村扶贫干部,主动帮助排忧解难。对于机构改革后负责管理多个工作队的派出单位,每个驻村工作队原则上应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作为领队,履行好领导职责,抓好驻村扶贫工作。

  2021年驻村工作队轮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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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紧围绕“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和“六个到村到户”、“六项行动计划”总要求,通过对双联村致贫原因分析,结合驻村工作组开展工作情况、村支“两委”的工作部署、召开党支部会议与村民大会以及逐户走访村民了解的情况,为尽快解决贫困问题,使双联村群众尽早脱贫致富,特制定以下帮扶计划。

  一、基本情况

  双联村位于务川自治县浞水镇东北方,东与茅天镇接壤,西与浞水镇鹿池村接壤,南与浞水镇青茶村接壤,北与浞水镇鹿池村、重庆市彭水自治县龙塘乡接壤。

  双联村地形主要以山地、小型盆地为主,山间平地较少。气候以_带季风为主,适宜水稻、玉米、高粱、土豆、红薯等粮食作物生长。土壤以富含氮、磷、钾等元素的沙土土壤为主,适宜烤烟、核桃、辣椒、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长。水源较少、辖区内无大江大河流过,个别地方人、畜饮水困难。

  双联村是浞水镇十个村镇之一,共有人口3439人,耕地面积3795亩,现有干部7人,其中农村干部4人,共有5个党支部,4个自然村,14个行政组。其中桥地坪组是双联村政治、文化中心,田坝组、上茶组、双竹组以发展烤烟为主,水碗坪组以发展水果为主,化力组以发展核桃为主,且有金银花种植大户刘宋兵等,双联村农业产业经济发展势头好,这将加速双联村奔小康,走向富裕、文明、法制、民主的生活。

  二、贫困状况

  一是贫困人口分布广,居住条件边远落后。辖区内4个自然村,14个行政组,其中10个行政组处在高坡和半高坡地带,这些村边远偏僻,分布不集中,受交通、地理位置和历史发展等因素制约,群众生产生活十分贫困,靠农田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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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自给自足,无生活来源,生活条件极差。如火烧岩、化力、屋基坪行政组存在部分零散分布,人数多、贫困度深。,期末农村人口3439人。调查扶贫对象为184户920人,约占全村总人口的27%。

  二是自然灾害频发,生存环境恶劣,返贫现象突出。前进组、沙坡组自然灾害频发,泥石流、干旱、冷冻害等灾害时有发生,给农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返贫现象严重。

  三是贫困人群中有部分无脱贫能力,脱贫形式严峻。部分聋哑人、癫痫病人、残疾人、智障人等,他们基本上没有劳动能力,完全依靠家人和政府关怀生存。

  四是发展相对滞后,财力紧张,财政保障及扶持能力弱。双联村地处边远,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低、总量不小,发展不足,财力投入扶贫开发非常有限,依靠财政救济可谓杯水车薪,需要上级部门的财政扶持。

  五是社会民生事业落后,农村公共服务建设投入不足。农村教育设施薄弱,村级小学已经没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亦困难重重,双联村村级卫生室设备普遍简陋,药品不齐全,重大患病无法及时在村里治疗,使得大病只能出村,给老百姓生活带来负担,致使农村缺医少药看病难问题较为突出。

  三、致贫原因分析

  对双联村贫困状况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资金紧缺,种植技术缺乏,严重制约产业发展;二是贫困人口分布广,居住条件边远,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三是自然灾害频发,生存环境恶劣,返贫现象突出;四是传统农业耕种观念更深蒂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十分艰难;五是受交通、地理位置和历史发展等因素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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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急需解决的主要困难

  一是加大双联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通村、通组、串户路硬化、危房牛栏拆除改建、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美化农村环境,提高农村生产效率和生活质量。完善双联村村的教育、医疗、文化、卫生、通讯等民生设施。

  二是加大对贫困户扶贫到户帮扶力度。辖区内共有贫困户184户,贫困人口920人,需要在资金、制度、人员等方面加大扶持。一方面对精神病、残疾等无能力脱贫患者在制度上给予长期的基本生活保障,对一般贫困户帮助解决饮水、吃穿等衣食住行等问题;另一方面帮助贫困户实现就业,帮助贫困人群脱贫致富。

  三是增加扶贫项目支持双联村实施整村推进。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给予扶贫项目资金支持,实施整村推进计划。

  四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农村融资体系落后,农民融资困难,农户产业规模化的巨大阻力,同时可以帮助完善产业发展所必须的其他硬件设备,如道路、水电等。

  五是加大种养殖技术的培训力度,提升他们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积极加大农村剩余劳动转移的技能培训,增加其收入。

  五、帮扶计划

  通过对双联村致贫原因分析,结合本村村情民情,为尽快解决贫困问题,尽早脱贫致富,使双联村广大老百姓过上小康生活,制定以下帮扶计划。

  一是产业发展。针对该村群众缺乏资金和技术,结合土质和海拨等条件,计划每年实行轮作,在田坝、水碗坪、双竹、上茶园、四合头5个组实施烤烟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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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亩,对种植大户进行扶持,需要烤房修建、供电等费用问题;计划在水碗坪组实施柑橘种植400亩;计划在水碗坪组实施金银花种植500亩,对种植大户刘宋兵进行扶持。

  二是技能培训。针对田坝、四合头等5个组的种植大户、村民技术缺乏,计划举办烤烟、金银花、柑橘等种植技术培训。

  三是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围绕产业建设,为切实解决广大种植户运输难题,计划硬化青茶村至双联村村公所7公里通村道路,需投入资金880万元,同时修建鹿池村至双联村四合头组烟基路12公里,需投入资金220万元,可解决涉及14个组789户3439人的出行问题;计划实施硬化桥地坪组至田坝组3公里通组公路,需投入50万元,同时可解决涉及1个组92户403人的安全出行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要积极协调、精心安排,积极争取部门支持,帮助种植户协调贴息贷款和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切实解决帮扶计划中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二)村“两委”和驻村工作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充分认识做好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负责本村精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确保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不走样。

  (三)村“两委”和驻村工作组要紧密配合,对照帮扶计划,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加快逐一落实,并及时发现和反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纠正工作中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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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要按照洲级元

  驻村帮扶管理创新经验亮点做法

  压实主体责任,确保驻村帮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一是健全管理机构。由省、州两级组织部门牵头成立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协调小组;在县、乡两级组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构建了省、州、县、乡四级上下联动、贯通到底的管理体系。

  二是创新管理方式。工作队员每日运用“云岭先锋”手机APP手机签到,及时上传工作动态和日志。利用*“云岭先锋”热线定期开展电话抽查,动态了解工作情况。

  三是明确管理责任。全覆盖向*个贫困县和*个贫困村选派驻村工作队总队长和第一书记,形成总队长驻县指挥、第一书记一线管理、工作队员驻村帮扶的工作链条。

  抓实教育培训,帮助驻村干部理清思路找准重点。一是组织全覆盖培训轮训。每年分级分层对全省驻村工作队员和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进行全覆盖培训轮训。今年*月至*月,主要集中做好新选派驻村干部和新上任的乡村干部轮训工作。

  二是坚持开展“三讲三评”。坚持每季度在贫困村组织开展以驻村工作队员讲帮扶措施、评帮扶成效;村组干部讲履职情况、评工作成效;建档立卡贫困户讲脱贫情况、评内生动力为主题的“三讲三评”活动,实现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思想教育与工作部署“双融合”。

  三是创新举办“大讲堂”。定期举办全省驻村工作队员“大讲堂”,采取视频形式,直接面向全体驻村工作队员进行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和工作安排,并配套下发“驻村帮扶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促进作用发挥。

  加大保障力度,推动工作队员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一是落实经费保障。省财政每年为每个总队长安排工作经费*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安排工作经费*万元。各级派出单位每年按照省级*万元、市级*万元、县级*千元标准为驻村工作队员安排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天*元标准落实生活和通讯补助,并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待遇。

  二是落实减负要求。深入开展形*主义、官*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回潮、检查考核过多过频、报表台账过度留痕等问题。要求各级不得随意取消驻村干部休息休假。

  三是强化安全管理。制定做好驻村工作队员安全管理和加强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健康保障和紧急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每年全覆盖对驻村队员进行健康体检。定期开展安全业务培训,提高防范交通事故、预防突发疾病的能力本领。对突发疾病、意外受伤或患急危重症的驻村工作队员开通急救“绿色通道”,做好医疗服务。

  强化关怀激励,让驻村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温暖。一是出台关爱政策文件。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扶贫等部门下发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通知,明确*项具体措施。

  二是定期走访慰问。*年和*年,全省各级组织部门累计对*名在脱贫攻坚一线因公牺牲、受伤和患重病的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及家属进行全覆盖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万元,并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加大抚恤救助力度。实施“*省驻村扶贫工作百亿保障计划”,从*年起,由*家省级保险机构为驻村工作队员累计捐赠价值*亿元的意外伤害保险。

  四是注重表彰激励。单列驻村工作队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不占地方和派出单位名额。连续*年表彰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个、先进个人*名。深入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大力宣传驻村干部典型事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是加大培养使用。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和选拔任用干部,*年全省共提拔使用脱贫攻坚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人、成绩优异的驻村队员*名。

  

  

篇六: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要按照洲级元

  驻村工作队工作制度

  一、管理制度。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乡党委具体负责;驻村工作队长、队员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非驻村结对帮扶干部每月上门联系贫困户1次以上,双休日正常休息。

  二、例会制度1.驻村工作定期召开例会,工作队成员互相交流经验,向工作队长汇报工作,队长听取汇报,部署工作;驻村工作队长每季度向乡党委、政府、派出单位汇报一次工作。2.工作队队长或其他队员兼任第一书记、乡机关另行下派第一书记要按规定向县委组织部、县农工办汇报。三、请销假制度1.准许请假条件。驻村工作队员请假前必须完成手头的各项工作任务,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原则上不允许请假。驻村工作队请假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加班迎检等非常时期原则上不得请假。2.履行请假手续。凡驻村工作队员有事不能到村工作必须请假,如实向驻村工作队长、乡党委书记、乡长讲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限。确有急事或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先通过电话说明情况,事后履行补假手续。请假结束返岗后要及时办理销假。

  3.严格请假审批。驻村工作队长请假必须由乡党委书记签字批准;驻村工作队员请假3天以内,必须由驻村帮扶工作队长签字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必须经驻村帮扶工作队长签字批准后,由乡党委书记签字批准。

  4.干部驻村期间,按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同一驻村工作队的干部要统筹安排休假时间,不集中休假。休假前,向乡党委履行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方能休假。

  

  

篇七: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要按照洲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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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村工作队制度

  驻村干部指的是村级以上单位派人前往行政村或自然村开展帮助村级工作的一类人。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驻村工作队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驻村工作队制度为进一步加强XX村驻村工作队的管理,根据省、州、县相关管理办法,结合XX村驻村工作队实际,制定此制度。一、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一)宣传党的政策。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工作措施。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二)参与精准脱贫。根据XX村村情贫情,围绕5.7指标,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建强基层组织。开展农村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推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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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组织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帮带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后备力量,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帮助规范基础党务工作。

  (四)推动乡村善治。督促落实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推动村级组织和村务工作规范运转。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乡村和谐稳定。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帮助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二、请销假制度(一)驻村工作队要坚持吃住在村,严格遵守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未经请假报备不得随意离岗离村。(二)工作队员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驻村岗位的,第一书记向镇党委请假,队员请假1天以内向第一书记请假,请假3天以内的需向挂村领导请假,3天以上的需报请镇党委批准,并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建立队员在岗在位常态化。三、工作情况汇报制度(一)驻村工作队要及时向县驻村工作队领导小组、镇驻村工作队协调小组汇报工作情况。(二)驻村工作队员要根据安排及时向派出单位汇报个人驻村情况、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三)驻村工作队员要通过微信工作站、云岭先锋APP等及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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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工作动态,并记录每日工作日志,做好每日签到。四、学习制度(一)驻村工作组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加强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学习的同时,要认真学习加强对省委、市委和县委文件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掌握好党对农村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并向群众宣传贯彻落实。

  (二)工作队成员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三)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促进工作组成员强化学习,提升素质。五、例会制度(一)每周一组织召开驻村工作队例会,若有特殊情况可延期召开,但不能顺延至下周。(二)工作队例会由第一书记,挂村领导,村委会书记主任共同组织。(三)工作队例会主要为最新政策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等。(三)工作队成员及村干部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应向第一书记、挂村领导请假,否则视为缺席。(四)每次召开例会,都要认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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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会议纪录。六、驻村工作队工作原则及要求(一)驻村工作队成员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二)坚持为民办事,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三)团结同志,掌握村两委班子基本情况,并积极协助组织培

  养村级后备干部,增强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四)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向基层提不合理要求,不得

  接受违规宴请和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不得酗酒滋事,不参与赌博。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生效。

  驻村工作队制度工作日志制度。工作组坚持每天据实记录学习、工作、意见建议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乡镇党委每月、县活动办每2个月对驻村工作日志进行一次调阅,调阅情况作为考核驻村工作的重要依据。公示公开制度。驻村干部的相片、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要在公开栏公示,方便群众认识和沟通;工作组要定期公布驻村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考勤请假制度。驻村干部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工作组长负责本组成员的考勤;乡镇党委负责工作组长的考勤,考勤情况每月5日前报县活动办。工作组成员驻村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原单位不得抽调或中途更换,驻村干部因病因事请假要逐级报批,并报县活动办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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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调查研究制度。工作组要认真落实上级规定的职责任务,深入走

  访调研,广泛联系群众,了解掌握村情民情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并形成专题报告报县活动办。

  目标责任制度。工作组要因村制宜研究制定工作目标和帮扶计划,经乡镇党委审核后报县活动办。工作目标要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具体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务求活动实效。干部召回制度。对工作不尽职、基层不满意的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省、市、县实施召回,并重新选派驻村干部,召回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干部本

  人和派出单位的责任。监督管理制度。县活动办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电话询查、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驻村干部出勤、履职、目标完成、日志记录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活动办对驻村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并建专项工作档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奖惩制度。驻村结束后,县活动办对工作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突出,群众认可的下基层干部进行大力表彰;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群众不满意的,取消工作组成员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篇八: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要按照洲级元

  结对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队员的管理,做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同步建成小康目标.现根据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帮扶富宁县板仑乡平纳村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人员和时间安排1、学校34名中层以上干部以个人为单位,分解下达结对帮扶贫困户任务,确保联系的88户贫困户每户至少有1名干部结对、1条发展思路、1个增收项目.2、学校指派干部驻村开展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可以定二年或一年一轮换,驻村时间不少于200天.二、工作职责1、按照考评要求,贯彻学校的帮扶措施,推动帮扶项目落实.2、协助村委推动各项帮扶政策的贯彻落实,密切联系单位干部挂扶的贫困户,及时掌握贫困户的思想动态,做好贫困户思想工作,指导、监督扶贫项目的实施。3、争取扶持政策、筹措扶贫资金、监管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扶贫资金不挤占、不挪用。4、帮助排查和协助村委解决驻村点存在的突出问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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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农村社会稳定。5、及时向帮扶联系领导和当地党委反映、汇报请示有

  关工作的进展。6、做好在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统筹城

  乡基层党建工作.7、驻村干部及时向校党委上报季度报表、年度报表及

  年度工作或阶段工作总结,负责填写帮扶记录卡、电脑录入管理和撰写驻村工作日志。

  8、驻村干部按时完成党委分配的各项任务,并及时反馈活动成果.

  三、工作纪律具体要做到“五带头”、“五不准”。五带头:1、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文化科技知识;3、带头遵守村规民约;4、带头做艰苦朴素、勤奋工作的表率;5、带头尊重当地干部和群众.五不准:1、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2、不准参与赌博活动;3、不准收受当地老百姓土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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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不准收受红包;5、不准在驻点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所有开支.四、内部管理1、驻村干部必须住在村里,与村干部同学习、同工作。2、驻村干部要坚守岗位,除公休假外,其余时间不得无故离岗。因特殊情况必须离村的,须经校党委同意批准。3、干部驻村期间,其原单位的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等保持不变。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云发〔2015〕14号)、《关于建立扶贫攻坚“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15〕38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全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派驻到建档立卡贫困村(以下简称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其他村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选派和组队第三条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企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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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等都应当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开展驻村扶贫工作。驻村扶贫工作队干部的选派由各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组织、人社、扶贫等部门配合,各部门(单位)按要求具体做好选派工作.省级部门(单位)的选派工作,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安排,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和省政府金融办牵头落实,选派到贫困县挂任县委副书记、政府副县长的,由省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做好选派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和拨付工作队经费.

  第四条由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在每个贫困村整合包村部门(单位)驻村帮扶干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等力量,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每支驻村扶贫工作队至少3人,由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兼任队长。

  第三章职能职责第五条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2.协调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3。逐村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帮助制定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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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实施计划,找准发展思路、制定脱贫措施、增加农民收入。4.引导贫困村立足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参与扶贫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监督村“两委”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5。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等工作,提升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6。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按照“强组织、兴产业、富百姓、重实效”的思路,推进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民权益。监督村务公开、账务公开,促进基层干部依法办事。

  第六条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对工作队队员的管理,制定工作队年度工作计划。2。组织收集扶贫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每月30日前分别报送派出单位、包村单位、乡(镇)党委政府、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3。牵头落实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扶贫计划,以及单位包村的各项帮扶措施,参与所驻村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协助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及时总结上报驻村扶贫工作情况。4。督促检查各类项目资金到位和实施情况、建档立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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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情况、队员在岗和工作开展情况等.5.落实第一书记“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七条由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组织、扶贫等部门共同配合,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村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各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宏观管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定期抽查、随机调研等,检查驻村扶贫工作队在岗和工作开展情况.第八条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吃住在村,每年在岗时间不少于200天(含因公出差).建立和完善驻村扶贫工作队日常管理工作台帐,实行逐日登记考勤制度,月考勤表由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签字后,在次月15日前送乡(镇)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县级组织、扶贫部门备案。不得随意请假离岗,如确需请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严格请销假制度,队员请假须由队长批准后报乡(镇)批准。队长请假须经乡(镇)批准后报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和批准,请假期满后要及时销假。各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派出单位不得抽调其承担其他工作。任期结束后,给予一次性补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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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对不驻村、不尽心尽力、不履行驻村职责、扶贫任务完成不好,经教育帮助不改的队员,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可逐级向管理部门提出要求进行调整更换。

  第十条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业务培训主要由县级组织、农办、扶贫等部门负责,每年培训至少1次。乡(镇)党委、政府要结合工作进度组织开展培训,每年培训至少2次.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

  第五章考核和奖惩第十一条对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每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年度考核等次视同其在派出单位的年度考核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考核总数的20%。驻村扶贫工作队年度考核工作由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乡镇党委具体负责,会同派出部门(单位)综合日常考勤、工作实绩等方式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报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考核结果由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反馈各派出单位,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考核为优秀的,列为本单位考核优秀档次,不占本单位年度优秀名额。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经历作为个人基层工作经历。第十二条对年度考核优秀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每年由各级“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予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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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由省“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每年从年度考核优秀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及队员中,评选100名年度驻村扶贫先进工作者,纳入社会扶贫表彰。州(市)级和县级视情给予一定数额表彰。

  第十三条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任期考核情况作为培养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驻村期间工作任务完成好、帮扶成效明显、受省级表彰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中给予优先。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考核为不合格:1.违法违纪违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2。不服从管理,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3.驻村时间不足200天的;4.无正当理由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第十五条考核不合格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队员驻村情况作为派出单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章保障措施第十六条驻村期间由派出单位原则上给予每人每月900元食宿补助。乡(镇)、村要为驻村扶贫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第十七条省财政每年安排93个贫困县和476个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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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10万元驻村扶贫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各州(市)、县(市、区)级财政相应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到每个驻村扶贫工作队。省、州(市)、县(市、区)派出单位每年分别为本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每人安排不少于2万元、1万元和0。5万元的工作经费。不得用帮扶资金代替工作经费,帮扶资金也不得作为工作经费使用。

  第十八条专项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总额控制、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方式,由驻村扶贫工作队所在乡(镇)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县级财政部门和派出单位共同监督.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驻村扶贫工作队支持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生活环境改善、社会事业发展等补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为当地困难群众办实事好事的补助费、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集中投向贫困村,按照扶贫资金的用途及管理办法,由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确定扶贫项目,经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后,以乡(镇)党委、政府文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在所驻村公示公告,接受监督.其他到村资金,由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确定扶贫项目,经投入单位(个人)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各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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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应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听取汇报,交流经验,部署工作。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具体管理的职责,听取工作汇报,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包村单位要从人、财、物等各方面关心支持驻村扶贫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地要大力宣传干部驻村扶贫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政策措施,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宣传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帮扶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驻村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负责解释。其他工作队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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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要按照洲级元

  驻村工作队工作要求

  各镇驻村办,各驻村工作队、包村部门、带村企业、帮村强镇:

  社会联动驻村帮扶工作初始阶段,各项工作能否开好局、起好步,意义重大。对于树好工作队员形象、赢得群众信任、获得各界支持,进而推动驻村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各驻村工作队和各责任单位要从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入手,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增强做好社会联动驻村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将近期驻村帮扶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调查摸底是做好社会联动驻村帮扶工作的基础。各工作队和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巩驻村办[20某某]1号《关于搞好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搞好调研,全面吃透情况,掌握村情民意,找准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理清思路,制订出切实可行的三年帮扶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为三年驻村帮扶工作的顺利、健康、扎实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积极参与基层组织集中整顿工作。

  各工作队要组织队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共某某市委《关于基层组织集中整顿工作的意见》等内容,吃透文件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调查摸底工作,找准基层组织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制约村域经济发展、影响干群关系和农村稳定的症结所在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底子清、方向明的基础上,主动参与基层组织整顿工作。工作中要把握阶段重点,抓住工作难点,积极建言

  献策,加强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基层组织整顿工作有序稳妥,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三、抓好“三秋”生产,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三秋”大忙已至,各工作队要根据所驻村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服务“三秋”生产。一是要协助镇村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要及早着手,搞好宣传发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推广秸秆还田,做好秸秆处置;

  二是要配合镇村成立“三秋”帮扶队,重点帮助所驻村的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做好秋收、秋种工作;

  三是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要在搞好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所驻村的自然条件,抓住农时,积极推广优质、高效农作物,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奠定基础。在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时,一定要注意切合当地实际,尊重群众意愿,切忌强迫命令,行政干预;

  要充分发挥“典型”作用,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辐射带动。

  四、协助镇村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各工作队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协助镇村重点做好“双节”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要认真学习“枫桥”经验及其“四前”工作法(即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协助镇村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要注意工作方法,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将问题化解在基层。

  五、做好项目工程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

  在近期工作中,各工作队和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以上工作要点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分清轻重缓急,统筹合理安排,做好工作衔接,以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全面推动我市社会联动驻村帮扶工作的健康、深入、扎实开展。

  某某市社会联动驻村帮扶工作办公室

  

  

篇十: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要按照洲级元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履行好驻村干部的工作职责,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切实解决村民的生产生活问题,按照“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为主题,围绕党的建设、农民增收两大目标,推进全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制定以下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1、努力帮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村“两委”共同研究、理清发展思路,积极为党员群众提供服务,尽力帮助村里落实一些具体实在的实事,促进群众增收。2、围绕帮助村里增强发展意识、帮助群众转变观念,积极组织和要求村里的党员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党员素质,培养致富带头人。二、帮扶措施1、加国家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致富信心。一是按照党工委和镇党委、镇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积极向高粱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做到每份文件要贯彻到群众。二是努力向群众宣传国发2号文件、精神,使群众真正知晓、理解文件、会议内容,增强群众致富信心。2、抓好基层党员直议制建设,建设一个好的党支部。首先,抓好村级两委的组织建设。其次,把责任心强、有开拓奉献精神、有知识、有能

  力的农村青年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使之成为党外积极分子,对符合党员标准的适时吸收进党员队伍。最后,坚持党员干部教育制度化,把经常性学习与集中培训结合起来,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构建农村党建工作新格局结合起来。在工作方式上,通过宣传、引导、扶持、帮助、服务等手段,激发农民的积极性,盘活农村社会资源,实现农村党建与经济发展的互动双赢。

  3、多措并举助农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首先是抓好春耕生产,促增收大力发展群众做强做大我真三大引导产业。其次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保增收,人民生活基本达到小康水平。加强劳务输出工作,鼓励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大农村劳动力的实用技术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第三是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增收。第四是积极实施惠民项目。确保各项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促进农民增收。4、加强思想教育,着力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坚持扶贫和扶智相结合。5、民生工作。(1)农村低保做到位。(2)全面完成上级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3)积极动员,提高“两新”参保率。6、教育等工作。(1)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2)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3)关注上访人群,将上访调在低压态势,做好稳定工作。三、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帮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2、强化责任,增进感情。认真落实帮扶工作精神,全心全意为困难群众服务。3、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善于思考,找出好的帮扶致富方法,扎实开展工作,建全帮扶工作机制,积极支持引导村民早日脱贫致富。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切实解决一些地方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的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5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选派要求第一条向全省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选派驻村第一书记,贫困村同时选派驻村工作队。实现贫困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全覆盖,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全覆盖。把深度贫困村和脱贫攻坚难度大的贫困村作为选派工作的重中之重。第二条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由省、市、县(市、区)定点帮扶单位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以下合称驻村干部)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2

  年,驻村工作队一般不少于3人,工作队队长原则上由第一书记兼任。第三条定点帮扶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

  身体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人员参加驻村帮扶。省、市选派的驻村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

  第四条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长一般应从中共党员的处科级干部或处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派。其中驻村工作队队长,省级党政机关选派的原则上为处级或处级后备干部;市级选派的原则上为正科级或正科级后备干部;县级选派的原则上为科级或科级后备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选派的原则上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后备干部。

  第五条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驻村干部人选:(一)党性观念弱和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的;(二)纪律观念淡漠、作风不实的;(三)身体状况不能胜任驻村工作的;(四)近两年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五)临聘人员、勤杂人员。第六条坚持因村选人组队,把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派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贫困村,把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派到产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脆弱的贫困村,把熟悉社会工作的干部派到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发育滞后的贫困村,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和驻村干部自身优势,帮助所驻村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第七条驻村干部无正当理由,中途不得调整。对任期已满,个人提出调整申请且单位同意的;或者对因岗位调整、工作时间难以保证、身体

  等原因确需调整的,由派出单位党委(党组)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向派驻乡镇党委、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逐级征求意见并征得同意,且提出符合条件的接替人选,再报经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进行调整。

  第八条干部驻村期间原有人事关系不变,各项待遇不减,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驻村,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脱贫退出的,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减弱。

  第二章选派程序第九条驻村干部选派一般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派出单位党委(党组)确定人选,报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备案。省派定点帮扶单位人员编制80人以上的,原则上须选派3人;31-79人的,至少须选派2人;30人以下的,不少于1人。定点帮扶单位选派人员确有困难的,报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同意后,由县乡统筹补齐;人数特别少的单位,由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统筹,可以与人数较多的单位联合组队,并明确各自的派出人员和工作队队长人选。第十条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宏观指导全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选派工作,负责省派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等工作。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委教育工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协助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做好对口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工作。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协助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做好中央驻赣金融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驻村帮扶工作。

  第十一条设区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和移民办负责指导全市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选派工作,负责市派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负责本级管辖单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选派。成立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市、区)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组织部长和分管扶贫工作的政府副职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组织、扶贫、财政、农业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须深入研究各派出单位帮扶资源和驻村干部的综合情况,结合本县实际及各村重点帮扶需求和类型,注意与派出单位充分沟通,认真统筹配置省、市等各方面的驻村工作力量,努力做到精准安排驻村。实行一村一队,严禁一村多队、重复派驻。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服从县(市、区)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统筹安排。

  第十四条乡镇不单独选派驻村工作队,在县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乡镇党委根据驻村帮扶的实际情况,选派干部对驻村工作队人员不足部分进行补充,但补充人员一般不能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队长。驻村工作队实行队长负责制,驻村干部要服从队长的管理。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五条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宣传党的政策。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贯彻党的农村工作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宣传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和强农惠农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

  (二)抓实精准扶贫。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组织落实扶贫项目,参与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组织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三)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助乡镇党委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物色培养村后备干部;注重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教育引导党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党员发展力度,培养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好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推动落实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干部报酬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帮助选准发展路子,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

  (四)为民办事服务。指导帮助村级组织建立服务平台,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民事村办等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经常到贫困户家

  中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努力办实事;关心关爱弱势群体,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助推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指导和帮助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产业发展,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推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四议两公开”,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努力解决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帮助村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引导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六条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原则,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驻村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组织部门会同扶贫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政策落实、责任落实。日常管理以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管理为主。通过建立工作例会、考勤管理、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方面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第十七条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宏观指导全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管理工作,定期调度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足,表彰先进、推广经验。会同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委教育工委、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掌握省派驻村干部的工作情况。市级参照省级做法进行

  管理。第十八条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负责辖区内各级选派的第一书记和驻

  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每个月至少调度1次驻村工作队在岗及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问题,抓好问题整改。

  第十九条乡镇党委和政府承担具体管理职责,乡镇党委书记要直接抓。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每周至少定期调度1次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安排乡镇党委副书记或组织委员抓好驻村考勤,注重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及时掌握驻村工作队在岗情况,建立健全考勤台账,做到有痕管理。

  第二十条派出单位要加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跟踪服务管理,支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单位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驻村工作队工作汇报,每年到村调研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每半年到村指导不少于1次,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经常与驻村干部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激发工作热情,解决后顾之忧。

  第二十一条驻村干部(包括由乡镇补充的驻村干部)要与村“两委”干部一道坚持在村工作、吃住在村,每季度在村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不少于50天。要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外出报备等日常管理制度,凡是工作日不能在岗的,均要通过乡镇党委逐级履行请假或报备手续。因病因事一次性请假3天(含)以内由乡镇党委批准,请假4至7天(含)由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请假8天(含)以上由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请假15天(含)以上,派出单位要安排符合

  条件人员接替工作或视情况调整人员,确保工作不受影响。所有请假均须同时向派出单位备案;请假期满后,要及时向准假单位销假,准假单位要将请销假情况记录备案。因驻村帮扶工作需要外出联系工作的,须向乡村两级报备。派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要临时召集驻村干部安排工作的,须先征得乡镇党委同意,并报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工作队每季度应向乡镇党委、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和派出单位至少汇报1次工作,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驻村干部,必须“召回”:(一)驻村时间不能保证,工作不能与原单位脱钩的;(二)能力素质不高、不能胜任工作的;(三)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群众不认可的;(四)无正当理由不在岗且不改正的;(五)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六)当地乡镇党委认为不适宜继续担任的;(七)其他应当“召回”情形的。第二十三条乡镇党委要针对第二十、二十一条指出的问题,建立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负面清单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如实上报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市、县(市、区)组织和扶贫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督促派出单位对照负面清单抓好问题整改。上一级还要督导下一级的整改工作。对需要“召回”的人员,由乡镇党委提出,经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派出单位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督促派出单位“召回”,并重新选派接替人员。

  第五章考核督查第二十四条由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进行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其中省、市选派的,联合省、市组织和扶贫移民部门开展考核。考核内容突出在岗履职、完成目标、工作实绩、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考核方式坚持考勤和考绩相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工作总结与村民测评、村干部评议相结合。乡镇党委提供驻村干部考勤情况和工作表现情况。第二十五条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等同于在派出单位的年度考核等次,由省、市组织和扶贫部门与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送派出单位备案,并记入个人档案。以县为单位,对省、市、县(市、区)选派的驻村干部单独进行考核,确定优秀等次比例可适当提高,且不占派出单位指标。乡镇选派的驻村干部,可视各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作为驻村干部综合评价、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的,驻村经历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优先列为后备干部,优先提拔使用。第二十七条实行“双考核”,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进行的年度考核,纳入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把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落实。第二十八条把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履职尽责情况作为省脱贫攻坚督察组督查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督查。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

  每年至少开展1次随机抽查,各市、县(市、区)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抽查的主要内容为驻村干部在岗情况和群众对驻村干部的满意度等。每次督查抽查要形成专报和问题清单,见人见事见单位,向派出单位、驻村工作队和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馈,及时通报督查抽查结果,督促抓好问题整改。通过督查抽查,发现薄弱环节,纠正突出问题,总结典型经验,完善管理制度。

  第六章工作保障第二十九条实行派出单位与驻村工作队帮扶工作“联村捆绑”,结合深入推进“连心”工程,加大支持帮扶力度。派出单位要落实政策、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帮扶措施,每年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工作经费,积极提供驻村帮扶资金;可利用公用经费,参照差旅费中伙食补助费标准给予驻村干部生活补助,安排通信补贴,每年安排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体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因公负伤的做好救治康复联系服务工作,对因公牺牲的做好亲属优抚工作。干部驻村期间的医疗费,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第三十条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第三十一条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支持驻村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要指导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开展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支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落实精准帮扶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督促村“两委”干部支持配合驻村干部开展帮扶工作。第三十二条各级要加强培训指导,培养懂扶贫、会扶贫、作风硬的驻

  村干部队伍。每年省级要开展示范培训,人数不少于全省驻村干部的1%;市级要开展重点培训,人数不少于全市驻村干部的10%;县级至少组织1次驻村干部轮训。通过专题轮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基层党建、科技知识、市场信息等方面培训,帮助驻村干部掌握工作方法,熟悉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第三十三条各地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帮扶工作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驻村干部生动实践和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支持驻村帮扶工作的良好氛围,激励驻村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第七章工作纪律第三十四条强化纪律约束,促进驻村干部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对履行职责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失职失责,或者有其他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江西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第三十五条驻村干部因本人主观原因导致被“召回”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问题严重程度对其作出通报、诫勉、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相关处理。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其后备干部资格,三年内不得提拔使用。第三十六条对选派驻村工作不重视、不按规定实行驻村干部工作与派出单位脱钩、落实跟踪服务管理责任和帮扶措施不到位的派出单位,由上级党委政府分管扶贫工作领导约谈其主要领导,约谈后仍不整改的,进行严肃问责。驻村工作队问题严重,限期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实

  行“双问责”,既追究驻村干部责任,也追究派出单位及相关领导责任。驻村工作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第三十七条中央驻赣单位对驻村工作落实不力的,由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约谈其单位主要领导,问题严重的,将有关问题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十八条各级组织部、扶贫和移民办对反映的重大问题督办不力的,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履行日常管理责任不到位的,乡镇党委对驻村帮扶工作支持不力、不及时如实上报驻村干部问题的,村“两委”干部不支持配合驻村工作队工作的,视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承担。第四十条各市、县(市、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市、县(市、区)对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之外派驻的第一书记和对非贫困村派驻的驻村工作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全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为促进__村农民增加收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十镇百村”建设的安排部署,结合__村社会经济发展的

  重点,制定本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的精神,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简政放权、扩权强镇为契机,以农村环境整治为切入点,大力调结构、转方式,抓改革、增活力,惠民生、促和谐,构建“美丽__”、“和谐__”、“幸福__”。

  二、工作目标围绕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创业就业、社会管理“六个一体化”的发展目标任务,积极参与新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认真落实“百村”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促进__村的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推进__村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三、主要工作(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制定学习制度,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以自学为主。一是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国家、__省、__市、__市各项惠农政策、法律法规等,充分理解参透各项惠农政策、法律法规,提高工作队员自身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加强与镇、村干部和群众的学习,学习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与群众建立良好的沟通,提高工作队员的服务能力。(二)摸清底数,理清思路。针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队成员的客观情况,工作队要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多个层次深入调查,取得第一手资料迅速熟悉、掌握__村全方位情况。一是要了解__村的基本情况;二是了

  解SD镇党委、政府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计划和安排;三是与村委会领导就__村“百村”建设的设想和总体思路;四是与村民交谈,征求村民对“百村”建设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三)强化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户主会、上门宣讲及发放资料等形式,向__村的党员、群众宣讲党的十x届x中全会精神,中央1号文件精神,中共__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有关部署等;宣讲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帮助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宣讲中央“新农合”、“新农保”等各项惠农政策。将惠农政策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政策真正送到村民们手中,帮助群众正确理解政策,真心拥护、自觉执行政策。

  (四)抓好产业发展,稳步提高群众收入。一是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发展好__种植、鱼、肉鸭、蛋鸭养殖等产业,增强发展后劲,稳步提高群众收入;二是发展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大力推进劳务输出,建立一个专业合作社、一个家庭农场、一个农家乐,拓宽群众收入收入渠道。

  (五)大力推进“百村”建设,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一是协助指导好老街组集中建房点等24个“百村”建设项目,尽力帮助解决项目工程中存在的困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协助支村两委组织实施好土地整理项目。三是积极向水利等有关部门汇报,争取立项建设村民直饮水工程。

  (六)全面抓好文化教育,促进__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按照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协助村两委抓好村完小的改造工作及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七)深入开展感恩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感恩就是受恩者要铭记并通过实际行动来感谢报答他人,包括社会、自然给予的恩情恩惠。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开展感恩教育,一方面是弘扬民族感恩的传统美德,另一方面是鞭策我们从现在起要用真心真情和实际行动去感恩和施恩于人。要通过开展感恩教育,在全社会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人民群众好的主旋律。

  (八)扎实开展“三深入”、“四联户”,了解群众诉求。继续深入各村民小组,发放民情联系卡、开展民情登记,了解社情民意,尽力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困难。同时,做好建立完善好民情台账,做好各项记录。

  (九)抓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支村两委凝聚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市镇的统一部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做到“六学”,搞好学习教育;二是切实做到“六查”,解决四风问题;三是建好三大机制,做好整改落实;四是做到“六个带头”,发挥“一把手”的模范带动作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带着一级改,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

  (十)围绕新农建设,推进驻村精神文明发展。针对农村文化生活相对

  落后,农民文化科学素质总体偏低,旧观念、旧风俗、旧习惯充斥着农村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驻村期间要通过办培训班等形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农业的相关政策普及科技、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农民素质,为农民的长富、大富夯实根基。

  (十一)积极配合村委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平安创建工作。驻村工作队队员要利用驻村的有利条件,深入村组、深入农户,积极发现社会保障、集体资产处置、土地承包、赡养老人等环节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全面了解矛盾纠纷的根源,积极面对,协助村组干部做好涉及矛盾纠纷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公平公正地处理解决矛盾纠纷,引导矛盾双方通过法律或其他有效途径解决矛盾,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进行和谐平安村建设。

  四、工作要求(一)坚持镇党委政府和支村两委的领导,服从大局,抓好“百村”建设工作项目的落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各项工作,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二)工作队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将驻点村的工作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包村单位领导、市统筹办及联系驻点村的市级领导汇报。(三)要切实做好民情登记和信息报送工作。要及时做好民情登记并将每一阶段所开展的特色性工作及时上报到市统筹办。要及时做好民情登记并将每一阶段所开展的特色性工作及时上报到市统筹办。(四)在工作中要积极向乡镇干部学习发展经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学习吃苦耐劳、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的工作精神,努力创新工作。密切联系

  群众,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成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所要求的规定动作,同时要完成二个以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选动作。

  (五)加强团结,维护团队形象。在深入群众时多听取不同群众的意见,把群众的力量凝集起来,组织起来,推进新农村建设。

  (六)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上级的管理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收受礼品礼物,不参与赌博,不参与农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活动。食宿住行不增加驻点村(乡镇)的经济负担;严格考勤制度,每月驻村不得少于22天;严格请假制度;严格资金管理。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__村驻村工作队的管理,根据省、州、县相关管理办法,结合__村驻村工作队实际,制定此制度。一、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一)宣传党的政策。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工作措施。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二)参与精准脱贫。根据__村村情贫情,围绕“5.7”指标,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建强基层组织。开展农村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组织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帮带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后备力量,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帮助规范基础党务工作。

  (四)推动乡村善治。督促落实“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推动村级组织和村务工作规范运转。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乡村和谐稳定。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帮助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二、请销假制度(一)驻村工作队要坚持吃住在村,严格遵守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未经请假报备不得随意离岗离村。(二)工作队员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驻村岗位的,第一书记向镇党委请假,队员请假1天以内向第一书记请假,请假3天以内的需向挂村领导请假,3天以上的需报请镇党委批准,并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建立队员在岗在位常态化。三、工作情况汇报制度(一)驻村工作队要及时向县驻村工作队领导小组、镇驻村工作队协调小组汇报工作情况。(二)驻村工作队员要根据安排及时向派出单位汇报个人驻村情况、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

  (三)驻村工作队员要通过微信工作站、“云岭先锋”APP等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并记录每日工作日志,做好每日签到。

  四、学习制度(一)驻村工作组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学习的同时,要认真学习加强对省委、市委和县委文件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掌握好党对农村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并向群众宣传贯彻落实。(二)工作队成员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三)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促进工作组成员强化学习,提升素质。五、例会制度(一)每周一组织召开驻村工作队例会,若有特殊情况可延期召开,但不能顺延至下周。(二)工作队例会由第一书记,挂村领导,村委会书记主任共同组织。(三)工作队例会主要为最新政策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等。(三)工作队成员及村干部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应向第一书记、挂村领导请假,否则视为缺席。(四)每次召开例会,都要认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做好会

  议纪录。六、驻村工作队工作原则及要求(一)驻村工作队成员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二)坚持为民办事,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三)团结同志,掌握村“两委”班子基本情况,并积极协助组织培养村

  级后备干部,增强“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四)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向基层提不合理要求,不得接受违

  规宴请和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不得酗酒滋事,不参与赌博。本制度自__年__月__日生效。

  

  

篇十一: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要按照洲级元

 陕西省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更好发挥驻村工作队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7〕5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县级以上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大专院校派驻到贫困村的驻村工作队。

  派驻到非贫困村驻村干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选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因村选派、分类施策。根据贫困村实际需求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因村因户因人施策,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驻村工作队绩效的基本依据。

  (二)坚持县级统筹、全面覆盖。县级党委、政府统筹整合各方面驻村工作力量,根据参扶单位帮扶资源和驻村干部综合能力组建驻村工作队,实现贫困村一村一队。驻村工作队队长一般由驻村第一书记兼任,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镇(乡、街办)党委、政府指定专人担任。

  (三)坚持严格管理、有效激励。加强日常管理,从严从实要求,培养优良作风,健全保障激励机制,鼓励支持干事创业、奋发有为。

  (四)坚持聚焦攻坚、真帮实扶。要坚持攻坚目标和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将资源力量集中用于帮助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第四条市级党委、政府加大对驻村工作指导和支持。县级党委、政府对驻村工作队承担主体管理责任,镇(乡、街办)党委和政府负责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

  组织、扶贫、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级驻村工作队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经费保障和表彰奖励等工作。参扶单位负责本单位驻村工作队的选派和干部管理。

  第二章人员选派

  第五条驻村帮扶应当因村选人组队,选派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贫困村;选派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到产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脆弱的贫困村;选派熟悉社会工作的干部到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发育滞后的贫困村。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和驻村干部自身优势,帮助贫困村解决脱贫攻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重点帮扶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和脱贫难度大的贫困村。

  第六条驻村帮扶应当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选派的驻村工作队队长一般应为处科级干部。每个驻村工作队一般不少于3人,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2年,期满压茬轮换。

  轮换期间,前期人员将驻村工作全部交接清楚后方可撤离。

  各级参扶单位应当将后备干部轮流下派到脱贫攻坚一线培养锻炼。参扶单位编制人员少于20人的,可在县镇两级统筹下与其它参扶单位联合组建驻村工作队。

  第七条参扶单位应当挑选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的人员参加驻村帮扶工作。干部驻村期间人事关系保持不变,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所驻贫困村。2020年前,贫困村退出的,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削弱。

  第三章任务和职责

  第八条驻村工作队主要任务。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

  (二)指导村两委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制定参扶单位联户结对帮扶方案,协调贫困户与结对干部实施帮扶项目、完成帮扶任务。协助镇(乡、街办)党委、政府落实到村到户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贫困群众实用技术及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联系相关企业单位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就业。

  (三)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

  (四)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协助村两委做好各类扶贫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五)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推动三变改革,推行党支部+X+贫困户等模式,推进贫困村脱贫退出。

  (六)协助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七)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激励动员、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

  (八)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配合村两委协调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九)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帮助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十)协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十一)按要求记好工作日志,依托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等信息系统,准确详实记录每日扶贫工作情况。

  (十二)落实脱贫攻坚其他工作任务。

  第九条驻村工作队队长主要职责

  (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扶贫政策,参与决策实施贫困村扶贫项目,监督并定期公示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向县级驻村工作领导小组、镇(乡、街办)党委、政府和参扶单位报告工作。

  (二)科学管理驻村干部,明确任务分工,指导村两委制订脱贫规划和驻村工作队年度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经费。

  (三)带领驻村干部落实参扶单位各项帮扶措施,因户因人分配帮扶任务,协调督促参扶单位结对干部定期到村做好帮扶工作。

  (四)负责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和统计数据上报。

  (五)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脱贫攻坚任务。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县级党委、政府应当成立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驻村工作队的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每季度召开一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掌握工作进度,交流工作经验。驻村工作队应当每月向镇(乡、街办)党委、政府汇报一次工作,每半年向县级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工作。

  第十一条驻村干部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

  驻村工作队队长离村一周以内报镇(乡、街办)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准,一周以上经镇(乡、街办)同意报县级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驻村干部离村3天以内由驻村工作队队长批准,3天以上经驻村工作队队长同意报镇(乡、街办)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准。

  驻村干部离岗在外工作期间要详实记录工作日志,准假单位要记录请销假情况。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期间,驻村工作队应当安排驻村干部轮流值班。

  第十二条县级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检查点评一次驻村干部在岗情况,省、市两级组织、扶贫部门不定期抽查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及时通报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三条省、市两级组织、扶贫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典型示范培训。县级

  组织、扶贫部门应当协调本级八办两组成员单位对驻村工作队通过专题轮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培训。

  每名驻村干部每年至少轮训1次,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每个驻村工作队每年工作经费为1万元,省、市、县财政部门按5:3:2比例分担,有条件的市、县根据驻村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

  县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将工作经费拨付至各镇(乡、街办)。

  第十五条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应当用于驻村工作队必要的日常办公用品(含办公互联网)购置等支出,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克扣、挪作他用。实行驻村干部经手、驻村工作队长签字、镇长核签报账制。

  工作经费由县级统一监督管理,镇(乡、街办)党委、政府负责核报,单独核算。

  第十六条县、镇(乡、街办)党委、政府和参扶单位应当为驻村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十七条驻村干部驻村期间在本单位各项待遇不变。参扶单位应当参照省级差旅费标准按每人每日不低于40元给予驻村干部生活补助,安排通信补贴;每年为驻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安排体检1次;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报销驻村期间的医疗费。

  参扶单位应当对因公负伤的驻村干部做好救治康复工作,对因公牺牲的做好亲属优抚工作,建立长期帮扶慰问制度并明确专人负责落实。

  第十八条县、镇(乡、街办)党委、政府和参扶单位负责人要经常与驻村干部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激发工作热情。

  参扶单位应当定期听取驻村工作队的工作汇报。参扶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到帮扶村指导一次工作,督促驻村工作队履行好工作职责。

  第十九条各级党委、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宣传驻村帮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激励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跟着学、照着做、比着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帮扶工作的浓厚氛围。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条县级党委政府负责驻村工作队的年度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县级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承担,镇(乡、街办)党委、政府负责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内容应当包括日常管理、考勤日志、工作实绩、村民评价、村干部评议等情况。

  驻村工作队应当参与驻村干部的年度考核并签署书面考核意见。

  第二十一条年度考核分值占比40%,平时考核分值占比60%,与村减贫任务挂钩确定考核等次。

  第二十二条驻村半年以上的驻村干部应当参加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不得超过考核对象总数的20%。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驻村工作经历作为个人基层工作经历。

  考核结果由县级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报省、市两级组织、扶贫部门和参扶单位备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驻村干部,参扶单位应当将其列为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年度优秀比例。

  第二十三条依据县级考核结果,省、市两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每年对一定比例的驻村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或通报表扬。

  第二十四条驻村干部驻村工作期间的考核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驻村期间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的优秀干部列为后备干部重点培养,优先提拔任用,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中优先评审、优先聘任。

  驻村工作满一年以上,工作表现特别突出,扶贫成效显著的干部,可在驻村工作期间提拔,待完成扶贫工作任务后回单位履职。

  第二十五条驻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

  (一)不能胜任驻村帮扶工作,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不服从管理,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三)全年驻村工作时间不足200天的;

  (四)无正当理由离村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五)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记录工作日志3次以上并拒绝整改的。

  第二十六条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驻村干部,由县级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调整意见,参扶单位及时予以召回调整。被召回调整的驻村干部,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第二十七条参扶单位派出的驻村干部1年内有2人次被责令召回的,由派出一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派出驻村干部被责令召回的参扶单位,年度脱贫攻坚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省政府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承担。

  第三十条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省扶贫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2017年8月24日印发的《陕西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试行)》(陕扶办发〔2017〕39号)同时废止。

  

  

篇十二: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要按照洲级元

 驻村工作组制度

  一、学习交流制度1、加强政治学习,提升理论素养。认真学习____主义、____思想,深入学习中国____体系,特别是深入学习实践____,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打牢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基础。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做好农村工作的本领。认真学习农业农村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认真帮助村党____做好农村工作。3、驻村工作组每月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____次,每名驻村干部每天学习不少于____小时,并做好学习记录和学习笔记。工作组要实时____驻村干部到驻村工作开展效果明显的村进行学校交流,进一步增强驻村工作成效。二、____生活制度1、干部驻村期间,党____关系转到所驻村,由县委负责日常管理,原单位进行跟踪管理。2、驻村工作组成员中的党员,要单独成立党小组,由工作组组长任党小组组长,自觉参加村支部____生活。3、党员每半年就执行党____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派出单位党____作一次书面汇报。三、请假销假制度1、驻村干部驻村时间每月不少于____天,因病因事请假要按程序报批。2、驻村干部离岗____天以内的,由工作组组长批准。3-____天的,由镇党委批准。超过____天的,由县党委批准。3、驻村工作组组长离岗____天以内的,由镇党委批准;超过____天的,经派出单位同意,以派出单位名义报县党委批准。

  

  4、请假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时限返回工作岗位,并及时销假。5、以驻村工作组为单位填写考勤表,坚持逐月考勤,考勤结果列入个人年终考核内容。四、民情调查制度1、驻村工作组进村后,集中半个月时间,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座谈、入户走访、填写《入户走访登记表》等形式,对所驻村逐户进行走访,深入调查研究,实现民情调查、惠民实事、政策法规、文明新风进村入户。2、做好村情、民情日记。摸清群众所想、所盼、所愿,记录基层干部群众对深化农村改革、调整产业结构的要求,群众生产生活中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走访群众的心得体会。3、全面了解掌握所驻村基层____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美丽乡村计划、农村信访稳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五、联系群众制度1、工作组组长要联系村“两委”负责人____名,党员____名,群众代表____名以上,生活困难群众____名;每名工作组成员要联系____名村“两委”班子成员、____名党员、____名群众代表、____名以上。2、工作组每季度至少与所联系群众召开一次座谈会;工作组成员每半年至少与所联系群众谈一次心,帮助他们解决一个困难。3、工作组要做到“五必访”。一是村民家庭有重大事故的必访;二是村民之间有矛盾纠纷的必访;三是村民有不稳定情绪或信访苗头的必访;四是村民遇到特殊困难的必访;五是村民有创业意愿和致富项目的必访。六、定期研究制度1、驻村工作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上月工作,研究解决问题方案,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2、工作组成员在工作会前,要提出下步工作设想,提供____研究议题。3、工作组确定的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要及时与村“两委”沟通,重要事项要向所驻乡镇党委和县委协调解决。七、信息报送制度1、对驻村期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要及时向县、镇党委反馈。2、要及时总结提炼驻村开展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选树宣传好典型,通过《情况简报》等形式,报送镇党办。3、所派驻村和工作组成员,如遇重大____,要及时向县镇党委报告。八、档案管理制度1、以工作组为单位建立工作日志,全面记录工作组和成员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2、要将工作组形成的民情调查报告、村情民情台账、____、工作汇报、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整理、分类、归档。3、所形成的档案资料要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做到规范、全面、详细。

  驻村工作组制度(二)

  一、学习方式。坚持____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二、学习时间。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其余为自学时间。三、学习内容:____、____、党的____及其____中、____、五中全会精神、中央一____文件精神、各项建设扶贫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四、学习要求。认真____、做好笔记、务求实效。驻村工作组工作制度一、认真学习。要重点学习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累经验,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理论水平。

  

  二、扎实工作。要密切联系群众,遵循科学规律,带领群众一起干。三、加强协调。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扎实推动建设扶贫工作。四、严格要求。要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五、坚守岗位。工作组每月驻村一周以上,工作队员每月驻村____天以上。驻村工作组请假制度一、一般性请假,工作组组长须报请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工作队员须报请工作组长同意。二、请假时要说明具体的请假原因并写出请假条。三、请假时间每次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四、重返工作岗位后,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五、国家法定假期、病假按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另行处理。村基础设施管理制度一、成立以村支两委和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管护领导小组,从____上得到保证。二、对全村所有基础设施及活动财产清理核实登记,分工负责,从责任上得到保证。三、开展“基础设施属全村,全村人民爱设施”的活动,从思想意识上得到保障。四、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破坏基础设施的工作力度,从法律上得到保证。公路管理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工作职责:按公路总长分段分户管理1、清沟排水;2、打扫干净;3、垮土在两方以下由分管户负责,两方以上由组上农户共同负责。三、管理制度:1、如果哪个农户不执行,村上对该户停止办理一切手续、证明;2、组上反映情况由领导小组____负责执行;3、路肩不能耕种,如有此现象,由领导小组____人拔掉。村部管理负责人:____补助:每年从村办公费中给予____元补助工作职责:1、管好钥匙,由一个人一关一锁。2、登记好村部所有财产,建好台账,并每年张榜公布____次。3、打扫卫生,接待客人,随叫随到。人饮工程管理负责人:____实行负责人专管制度。管理制度:1、各家各户装好水表,用户按____收取水费。2、随时检查管好设备,不得损坏。3、随时____人员进行维护管理。4、从水费中每年抽取____元的管理费,用于给____发放补助,保证家家有水喝。

  

篇十三: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要按照洲级元

 ...

  **县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方法

  第一条为了增强各级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和调开工作队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扶贫帮扶措施到村到户,改善生产条件,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把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我开展能力推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驻村帮扶工作队必须遵守?**县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方法?中和各项规定,自觉承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的领导、管理和监视。

  第三条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大力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根底设施、根底产业建立,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村如期摘帽。

  第四条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1、建立一个好班子。按照“德才兼备〞的原那么,配齐配强村支部班子,培养2名以上村级后备干部,把村支部建设成能够团结带着群众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着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战斗堡垒。2、制定一套好方案。驻村帮扶工作队要按照扶贫工作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核、保障“六个精准〞的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分类

  ...

  ...

  施策,集中发力。3、选准一条好路子。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好经济开展

  规划,并帮助村民开展经济工程,推进产业构造调整,开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4、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建立各项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实行XX管理,保证工作有效运转,使村里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标准化的轨道,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的精神文明建立,促进乡风文明和社会和谐。

  第五条工作队设队长一名,队长由后盾单位推荐呈报,由县扶贫开发办审核,县委组织部审批,队长同时担任驻点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负责驻点村的党建工作和本组队员的管理。

  第六条工作队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管理。第七条工作队要承受所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工作队所在村必须是乡镇党委领导的联系点,乡镇党委领导要深入到村与工作队研究有关事项,支持工作队的工作。第八条工作队的队长可以列席乡镇党委的有关会议,并参与研究和决策驻点村帮扶等工作。第九条工作队在驻村期间不再担负原单位的工作任务。原单位也不得随便将工作队员抽回机关处理业务工作,确实需要,须文字报告办公室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

  ...

  第十条但凡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的工作队员在原单位开具临时组织关系,交给所在村党支部和团支部,并参加该村的党、团组织生活。

  第十一条请销假制度1、在驻村期间,工作队员休假,一般每月安排一次,假期8天。2、工作队员的正常休假由工作队长批准,队长的正常休假由办公室批准。3、工作队员有事需请假在3天以内的,由工作队长签署意见审批;在3天以上的必须经办公室审批。工作队长的事假由办公室批准。4、工作队长〔员〕外出为村里跑工程或联系业务,可与村支部商量决定,但必须向当地党委负责人说明事由和外出时间。第十二条经费报帐制度1、工作队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待遇不变。其下乡生活补贴除乡镇所派队员由乡镇核发外,县机关所派队员,由原单位每个月给予300元的生活补贴,车船费按相关规定报销。2、凡为乡、村跑工程或联系业务的旅差费均由受益单位负责报销。第十三条学习汇报制度1、工作组每月要组织一次政治和业务学习。主要内容

  ...

  ...

  有:思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

  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三农〞的各种政策、法规,

  税贫攻坚工作的有关文件等。

  2、工作队长要按时参加办公室召开的工作例会,并及

  时把会议精神传到达村支两委和工作队员,并加以落实。

  3、工作队要经常与办公室、乡镇党委和后盾单位保持

  联系,及时汇报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

  4、在驻村期间,各工作队每月向办公室至少报送一篇

  信息调研材料,及时报送半年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

  第十四条廉政制度

  1、工作队员不得低价套购农副产品。

  2、工作队员可以在村民家里或附近单位搭餐,但必须

  按每人每天12元的标准交纳伙食费。

  3、工作队员不得在工程争取、工程发包、工程建立过

  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4、工作队员不得违反各项资金使用规定。

  第十五条制定精准脱贫规划。全面深入调研,摸清贫

  困村的根本情况,理清开展思路,找准制约开展的突出问题,

  原因症结,科学制定帮扶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

  办公室采取不定期抽查和查岗的方法,对工作队到

  位到岗、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工作成效等情况进展监视检

  查,对工作不落实、任务未完成、无故超过正常休假天数的

  ...

  ...

  人员,帮扶单位除扣当月下乡生活补贴外,办公室在县级相关刊物及手机报上进展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第十六条县委、政府督查室组成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工作队工作开展情况进展督查,年底,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工作队工作进展考核评比。对成绩优秀的工作队长及队员进展表彰和奖励;对成绩平庸的,如平时工作不服从安排、擅离职守、不负责任、纪律松散等,办公室将给予通报批评;对犯有错误情节严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第十七条工作队员在驻村期间的年度考核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考核,组织鉴定及考核材料装入本人干部档案,作为考核干部表现及政绩的主要依据。

  第十八条本方法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3月24日

  ...

  

  

篇十四: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要按照洲级元

 结对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队员的管理,做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同步建成小康目标。现根据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帮扶富宁县板仑乡平纳村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人员和时间安排1、学校34名中层以上干部以个人为单位,分解下达结对帮扶贫困户任务,确保联系的88户贫困户每户至少有1名干部结对、1条发展思路、1个增收项目。2、学校指派干部驻村开展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可以定二年或一年一轮换,驻村时间不少于200天。二、工作职责1、按照考评要求,贯彻学校的帮扶措施,推动帮扶项目落实。2、协助村委推动各项帮扶政策的贯彻落实,密切联系单位干部挂扶的贫困户,及时掌握贫困户的思想动态,做好贫困户思想工作,指导、监督扶贫项目的实施。3、争取扶持政策、筹措扶贫资金、监管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扶贫资金不挤占、不挪用。4、帮助排查和协助村委解决驻村点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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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5、及时向帮扶联系领导和当地党委反映、汇报请示有

  关工作的进展。6、做好在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统筹城

  乡基层党建工作。7、驻村干部及时向校党委上报季度报表、年度报表及

  年度工作或阶段工作总结,负责填写帮扶记录卡、电脑录入管理和撰写驻村工作日志。

  8、驻村干部按时完成党委分配的各项任务,并及时反馈活动成果。

  三、工作纪律具体要做到“五带头”、“五不准”。五带头:1、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文化科技知识;3、带头遵守村规民约;4、带头做艰苦朴素、勤奋工作的表率;5、带头尊重当地干部和群众。五不准:1、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2、不准参与赌博活动;3、不准收受当地老百姓土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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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不准收受红包;5、不准在驻点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所有开支。四、内部管理1、驻村干部必须住在村里,与村干部同学习、同工作。2、驻村干部要坚守岗位,除公休假外,其余时间不得无故离岗。因特殊情况必须离村的,须经校党委同意批准。3、干部驻村期间,其原单位的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等保持不变。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云发〔2015〕14号)、《关于建立扶贫攻坚“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15〕38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全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派驻到建档立卡贫困村(以下简称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其他村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选派和组队第三条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企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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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等都应当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开展驻村扶贫工作。驻村扶贫工作队干部的选派由各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组织、人社、扶贫等部门配合,各部门(单位)按要求具体做好选派工作。省级部门(单位)的选派工作,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安排,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和省政府金融办牵头落实,选派到贫困县挂任县委副书记、政府副县长的,由省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做好选派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和拨付工作队经费。

  第四条由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在每个贫困村整合包村部门(单位)驻村帮扶干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等力量,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每支驻村扶贫工作队至少3人,由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兼任队长。

  第三章职能职责第五条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2.协调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3.逐村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帮助制定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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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实施计划,找准发展思路、制定脱贫措施、增加农民收入。4.引导贫困村立足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参与扶贫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监督村“两委”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5.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等工作,提升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6.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按照“强组织、兴产业、富百姓、重实效”的思路,推进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民权益。监督村务公开、账务公开,促进基层干部依法办事。

  第六条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对工作队队员的管理,制定工作队年度工作计划。2.组织收集扶贫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每月30日前分别报送派出单位、包村单位、乡(镇)党委政府、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3.牵头落实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扶贫计划,以及单位包村的各项帮扶措施,参与所驻村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协助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及时总结上报驻村扶贫工作情况。4.督促检查各类项目资金到位和实施情况、建档立卡数据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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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情况、队员在岗和工作开展情况等。5.落实第一书记“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七条由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组织、扶贫等部门共同配合,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村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各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宏观管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定期抽查、随机调研等,检查驻村扶贫工作队在岗和工作开展情况。第八条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吃住在村,每年在岗时间不少于200天(含因公出差)。建立和完善驻村扶贫工作队日常管理工作台帐,实行逐日登记考勤制度,月考勤表由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签字后,在次月15日前送乡(镇)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县级组织、扶贫部门备案。不得随意请假离岗,如确需请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严格请销假制度,队员请假须由队长批准后报乡(镇)批准。队长请假须经乡(镇)批准后报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和批准,请假期满后要及时销假。各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派出单位不得抽调其承担其他工作。任期结束后,给予一次性补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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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第九条对不驻村、不尽心尽力、不履行驻村职责、扶

  贫任务完成不好,经教育帮助不改的队员,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可逐级向管理部门提出要求进行调整更换。

  第十条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业务培训主要由县级组织、农办、扶贫等部门负责,每年培训至少1次。乡(镇)党委、政府要结合工作进度组织开展培训,每年培训至少2次。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

  第五章考核和奖惩第十一条对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每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年度考核等次视同其在派出单位的年度考核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考核总数的20%。驻村扶贫工作队年度考核工作由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乡镇党委具体负责,会同派出部门(单位)综合日常考勤、工作实绩等方式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报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考核结果由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反馈各派出单位,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考核为优秀的,列为本单位考核优秀档次,不占本单位年度优秀名额。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经历作为个人基层工作经历。第十二条对年度考核优秀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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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每年由各级“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予以通报。由省“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每年从年度考核优秀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及队员中,评选100名年度驻村扶贫先进工作者,纳入社会扶贫表彰。州(市)级和县级视情给予一定数额表彰。

  第十三条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任期考核情况作为培养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驻村期间工作任务完成好、帮扶成效明显、受省级表彰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中给予优先。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考核为不合格:1.违法违纪违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2.不服从管理,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3.驻村时间不足200天的;4.无正当理由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第十五条考核不合格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队员驻村情况作为派出单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章保障措施第十六条驻村期间由派出单位原则上给予每人每月900元食宿补助。乡(镇)、村要为驻村扶贫工作队提供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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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第十七条省财政每年安排93个贫困县和476个贫困

  乡(镇)10万元驻村扶贫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各州(市)、县(市、区)级财政相应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到每个驻村扶贫工作队。省、州(市)、县(市、区)派出单位每年分别为本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每人安排不少于2万元、1万元和0.5万元的工作经费。不得用帮扶资金代替工作经费,帮扶资金也不得作为工作经费使用。

  第十八条专项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总额控制、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方式,由驻村扶贫工作队所在乡(镇)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县级财政部门和派出单位共同监督。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驻村扶贫工作队支持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生活环境改善、社会事业发展等补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为当地困难群众办实事好事的补助费、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集中投向贫困村,按照扶贫资金的用途及管理办法,由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确定扶贫项目,经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后,以乡(镇)党委、政府文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在所驻村公示公告,接受监督。其他到村资金,由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两委”组织村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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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共同参与确定扶贫项目,经投入单位(个人)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各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听取汇报,交流经验,部署工作。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具体管理的职责,听取工作汇报,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包村单位要从人、财、物等各方面关心支持驻村扶贫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地要大力宣传干部驻村扶贫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政策措施,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宣传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帮扶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驻村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负责解释。其他工作队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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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五: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要按照洲级元

 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驻村工作队选派派管理,着力解决驻村帮扶中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更好发挥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生力军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驻农村工作队(扶贫工作队)组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县驻村帮扶工作坚持县级领导联系点、片长单位包片、县直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总体思路,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大扶贫、真帮扶格局。

  第三条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分管扶贫工作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农办等单位为成员,其中县委组织部明确1名副部长分管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县精准扶贫驻村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驻村办”)与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基层组织建设组合署办公,负责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乡镇(XX)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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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辖区内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直(含垂管单位)、乡镇(XX)驻村帮扶派出单位、片长单位和派驻到贫困村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队员、包户干部的管理。

  第二章选派

  第五条县驻村办在各派出单位推荐上报的基础上,负责对选派驻村人选的选拔、考核、任命。每个贫困村选派1支驻村工作队和1名第一书记,每个驻村工作队不少于3人。驻村工作队队长由驻村第一书记兼任,县级部门组建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一般应为领导班子成员或副科级以上干部。县乡可以联合选派驻村工作队,省、市派驻工作队已任命驻村第一书记的,县、乡不再重复任命。

  第六条县直片长单位另选派一名科级党员干部担任片区驻村工作队负责人,对片区驻村工作队管理负总责。县直片长单位明确一个科室或联络人员配合片区负责人工作,并为片区组织活动提供必要保障。

  第七条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主要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中选派。优先选派单位骨干、后备干部、中长期培养对象、拟提拔重用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县直机关中基层工作经历少于两年的干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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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般应纳入选派范围。

  第八条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原则,坚持政治素质和工

  作能力标准,选派责任心强、素质过硬、作风扎实、身体素质好、

  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担任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

  长)和工作队员。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

  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坚决贯彻执行中

  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基层党建、三农工作

  的决策部署。

  2.能力较强,善于谋划,善于协调,善于争取落实项目和

  谋划发展。

  3.群众感情深,能够和村“两委”干部及群众打成一片,心

  贴心、面对面开展群众工作。

  4.精神状态好,能够夙兴夜寐、激情工作,把主要心思和

  精力放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上。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推荐为片区负责

  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

  1.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

  2.党性观念较弱,工作没有激情,责任心差。

  3.纪律观念淡漠,廉洁自律意识欠缺。

  4.不能连续脱产驻村的干部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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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近两年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第十条选派的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所驻村党组织,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驻村工作队成员任期内原则上脱贫攻坚任务不完成不脱钩。如需调整的,由派出单位向县驻村办呈报,经批准后方可调整,派出单位对驻村工作队员的调整,原则上每年只能调整1次。

  第三章职责

  第十一条驻村工作队职责:(一)宣传贯彻、督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二)全面了解驻点村、贫困户基本情况,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和建档立卡工作,参与制定驻点村、贫困户脱贫规划、计划,指导做好扶贫手册填写、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三)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推进“六个一批”,“四项重点”等工作,确保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四)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五)参与精准扶贫,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投资,督促各行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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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监督扶贫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

  (六)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负责做好单位包户干部职工扶贫政策培训及包户工作。

  (七)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八)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配合乡镇(XX)党委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九)加强工作队自身建设,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驻村工作档案。

  第十二条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职责:1.对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负总责,统筹协调派出单位和其他队员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做好与县驻村办、片长单位、驻地乡镇(XX)党委、村“两委”衔接沟通工作。2.牵头制定并带头落实年度帮扶工作计划,完成年度帮扶工作任务。3.履行第一书记责任,协助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指导村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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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双十星”争创、“支部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帮助村“两委”开展工作,指导开展民事村办、全程代理等工作。

  4.指导村级组织提升治理水平,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5.负责工作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协助做好对工作队的考核工作。

  6.带头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写出有思想、有内容、有感情的民情日记和有分量、有见地、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7.认真填写驻村工作日志,全面落实工作记实制度。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三条工作队员职责:1.在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队长)领导下,认真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2.宣传、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每月对包片联系的所有贫困户至少走访1次,每季度遍访全村农户1次,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增进感情,扶贫扶志。3.做好精准识别、精准脱贫等工作,认真填写扶贫手册,整理扶贫工作有关档案。4.指导督办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摸清贫困状况,制定户脱贫计划,督促帮扶措施落实,完成包户干部交办的委托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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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开展走访调研,填写驻村民情日记,提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扶贫工作建议。

  6.做好上下沟通衔接,向派出单位报告工作。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帮扶任务。第十四条包户干部职责:1.全面掌握包联贫困户信息,摸清致贫原因,做到情况清、底数明。2.帮助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和措施、落实脱贫项目,做好与驻村工作队衔接,委托代办事项,确保完成脱贫任务。3.宣传并协调落实脱贫政策,激发包联户内生动力,促进贫困户勤劳致富,做好扶贫矛盾和问题的化解工作。4.加强与包联贫困户联系,全年登门走访不少于6次,每月电话联系一次,及时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关心包联贫困户冷暖疾苦,对贫困户家庭困难真帮实扶,增进与贫困户之间的感情联络,确保结对满意,确保实现“一有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确保包联户如期脱贫。5.认真、及时、逐次填写扶贫手册,做到全面、真实、准确。第十五条派出单位职责:1.重视支持帮扶工作。将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单位履职尽责管理重要内容,单位主要领导每年专题研究贫困村脱贫工作不少于6次,每月深入所驻村开展帮扶不少于2次,形成支持贫困村发展脱贫的政策。明确单位分管扶贫领导和责任科室,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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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月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3次,及时了解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驻村帮扶遇到的问题。单位包联多个村的,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要合理统筹安排到村时间;要将干部包户工作纳入干部履职尽责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年度考核。切实加强工作队员日常管理,检查指导,解决问题,有效组织包户干部开展结对帮扶。做好典型宣传推介及时向县驻村办沟通呈报。

  2.落实驻村帮扶责任。按要求派出驻村工作队,选派单位优秀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队员。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责任。帮忙引进或培育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帮忙争取项目及资金,力所能及地加大单位资金帮扶力度,改善贫困村和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多办实事好事。

  3.关心关爱驻村干部。把驻村工作作为培养、锤炼干部的重要途径,在干部提拔推荐、评先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驻村干部。在日常驻村工作期间,为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办公设备,解决基本的生活条件,确保驻村干部安心开展工作。

  4.形成帮扶合力。联合驻村工作队由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派出单位发挥统揽、引领、协调、凝聚、联络责任,其他单位积极配合,同责同心同向同力,维护团结,形成结对帮扶大合唱。

  5.完成脱贫任务。按照贫困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的标准、程序和时限,确保完成脱贫目标任务。

  第十六条县直片长单位(片区负责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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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组织协调。向片区派出单位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精准扶贫政策精神,安排部署片区驻村帮扶工作,召开派出单位参加的驻村帮扶工作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协调解决片区工作队在驻村帮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片区工作队开展交流学习活动,掌握工作动态,召开片区工作会议,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向所在乡镇(XX)党委、分管本片区的县领导及县驻村办汇报工作,争取支持。

  2.引领示范。在领导率先垂范、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等方面走在前列,为片区驻村帮扶工作树标杆,当楷模。

  3.督办检查。对片区派出单位包村工作和工作队驻村帮扶工作不定期开展督办检查,总结典型经验,查找工作不足,通报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

  4.考核考评。协助县驻村办负责本片区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脱贫任务完成情况、群众认可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考评。

  第十七条县驻村办职责:1.统筹安排、调整县直单位与贫困村结对帮扶。2.协调组建驻村工作队。3.建立涉及驻村帮扶工作的县直单位包村、片长单位包片、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等相关各方的帮扶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4.对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培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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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考评通报。协调组织成立专班对单位包村、片长单位包片、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等相关各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督办、述职评议、考核评价、情况汇总。

  5.总结发现、宣传推广驻村帮扶工作中的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扶贫的良好氛围。

  6.统筹县“四大家”领导联系县、乡、村、户等相关事宜。7.收集整理驻村工作队意见建议,协调解决矛盾问题,为驻村帮扶工作提供沟通联络服务。8.对乡镇(XX)驻村工作进行督导指导。9.完成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委组织部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四章制度

  第十八条实行县领导责任区制度。县“四大家”领导按照县委统一要求和安排,做好所联系乡镇(XX)、贫困村脱贫攻坚督导指导工作,负责协调本片区驻村管理工作。县级领导与驻点乡镇(XX)党政负责人脱贫攻坚工作同责。

  第十九条实行片区管理制度。全县18个乡镇(XX)划分为16个片区,其中XX、XX为一个片区,XX、XX为一个片区,其余每个乡镇为一个片区,确定一个县直单位为片长单位。片长单位负责对驻片区县直单位(含垂管单位)结对帮扶工作和片区县直驻村工作队及联合驻村工作队进行管理。片区负责人在片长单位班子分工中,主抓片区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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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实行工作队脱产驻村制度。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必须全脱产驻村,在村工作时间每月不得低于20天,确保每年达到240个工作日以上,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出列的,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得减弱。

  第二十一条实行属地管理制度。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驻村期间,由所驻乡镇(XX)党委按照属地干部进行统一管理、考勤、监督、培训、指导,参加当地有关会议。

  第二十二条实行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队员、派出单位分管领导的教育培训力度,纳入全县干部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县级每年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培训不少于4次,派出单位分管领导培训不少于1次,各乡镇(XX)经常性对驻村工作队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三条建立例会制度。乡镇(XX)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由党委班子成员召集的驻村工作队全员会议,组派单位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驻村帮扶工作。驻村工作队每季度向驻点所在乡镇(XX)党委、县驻村办和派出单位书面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十四条实行考勤制度。驻村工作队考勤实行日签到、周汇总、年统计制,所有工作队员在驻村期间必须每天签到,不得代签,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每周对出勤情况进行汇总把关,每年对每名工作队员出勤进行汇总考核,工作队员外出开会、培训、参加各种公派活动等视同驻村。采取工作日志和考勤登记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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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具体有乡镇(XX)负责,县驻村办抽查督办。严格驻村工作队员请销假管理,对请假3天以下的,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请假由乡镇(XX)党委书记审批,队员请假由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审批;请假3—7天(含7天)的,报派出单位和乡镇党(XX)委书记审批,请假7天以上的报县驻村办审批。所有请假除履行请销假手续外,同时要告知所驻村党组织和派出单位。工作队员请休假,须视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原则上不得出现工作日工作队无人驻村的状况,假期期满后,要及时向准假单位销假,准假单位要将请销假情况记录备案。考勤记录作为工作队员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第二十五条实行工作记实制度。片区负责人、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应将日常所做工作如实记录,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填写工作队日志,工作队员记民情日记,填写人对填写内容负责。记实内容一般包括月工作计划、当日工作内容及效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群众反映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工作心得体会等。加强工作队档案管理,片区工作簿、工作队日志、民情日记、考勤记录本等台账应妥善保管,随时接受调阅检查。

  第二十六条实行微信工作群联系制度。为方便管理、提高效率,县驻村办负责组建驻村片长单位负责人、重点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乡镇(XX)驻村工作管理人员三个微信工作群;片区负责人负责组建片区驻村帮扶微信工作群;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负责组建驻村工作队员微信群、农村党员群众扶贫工作微信群;工作队员负责组建本单位包户干部结对帮扶微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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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对驻村帮扶工作微信群实行“三规范”:即规范工作群命名、规范群成员范围、规范群成员取名。按照“谁建群谁管理”原则,严格微信工作群管理,落实建群报备制度。规范群内信息传播行为,实行“三严禁”:即严禁传播违法违规违纪信息、严禁传播不实信息、严禁传播与工作无关信息。

  第二十七条实行述职评议制度。县驻村办每年组织一次片区单位负责人述职评议活动,将评议结果反馈片长单位主要领导。各乡镇(XX)党委牵头片长单位每年年底组织一次驻村工作队集中述职评议活动,并分别进行打分排队,述职评议结果反馈至县驻村办和派出单位,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各派出单位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第一书记(工作队长)的驻村工作述职。

  第二十八条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县驻村办负责制定驻村帮扶工作督导机制,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抽调人员组成巡回督导组或专项督导组,严格落实“月通报季排名”制度。县驻村办会同督查问责组及片长单位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考勤进行随机督查,督查情况一月一通报;县驻村办每季度对重点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开展一次全面督导检查考核。乡镇(XX)党委每季度负责对非重点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开展一次全面督导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县驻村办并督促整改。县纪委和督查问责组要将驻村帮扶情况纳入对各派驻单位日常督查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派出单位驻村帮扶情况开展督查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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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实行“召回”制度。工作队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在抽查中被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处理2次以上的;综合考核排名连续2次在全县倒数后3位的;有旷工或无正当理由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违反党纪国法受到处理的;因本人素质、能力等方面原因不适应驻村工作,且经帮助后效果不明显的;工作作风散漫、不尽职尽责,所驻村被定为D等次,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应及时调整并有县驻村办予以召回。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驻村工作队员被召回后视情况安排或调整工作,当年不得评先评优,三年内不得提拔重用,相关处理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属垂管单位的将处理结果函告上级主管部门),在村任职年限不计入农村基层工作经历。

  第三十条实行问责制度。对单位包村不重视、人员选派推诿应付、脱产驻村不执行、驻村工作不作为、包扶责任不到位、帮扶成效群众不认可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工作队年度考核评价较差,排名全县后5名的,对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进行约谈。本单位发生选派队员被召回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派出单位驻村帮扶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包联贫困村未能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当年不能村出列、户脱贫的,对单位启动追责问责;对包户干部职工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帮扶贫困户脱贫认可度不达标,在各级检查中出纰漏,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包户干部启动追责问责;因工作队履职尽责不到位,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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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三率一度”不达标,造成贫困村不能按时村出列、户脱贫的,对驻村工作队启动追责问责。

  第三十一条实行激励制度。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驻村帮扶经历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对驻村工作队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单独年度考核,优秀评定等次单列,不占用单位年度考核指标。对特别优秀的驻村干部按有关规定记功奖励,加大对工作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反映好的驻村干部和帮扶力度大、措施明确、成效明显的县直单位的宣传报道、评先表彰力度,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市级以上表彰奖励。驻村帮扶干部在驻村期间,符合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规定条件的,要优先予以晋升定级。对驻村帮扶工作表现优秀、实绩突出、深受当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优先提拔重用。

  第五章纪律

  第三十二条片区负责人、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各项纪律,切实做到“十不准”:

  1.不准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要求。2.不准接受基层吃请和报销开支。3.不准收受基层馈赠的钱物及土特产。4.不准抹牌赌博和参与公款娱乐消费。5.不准散布有损脱贫攻坚大局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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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7.不准对基层干部和群众方法简单、态度粗暴。8.不准敷衍应付、作风浮躁。9.不准参与或违规干预基层工程建设项目。10.不准挪用帮扶资金。

  第六章考核

  第三十三条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领导下,县驻村办负责对片长单位及重点贫困村驻村工作队进行考核与测评。各乡镇(XX)党委组成考核组在片长单位的配合下,负责对非重点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工作进行考核与测评。县直单位会同驻村工作队对本单位包户干部进行考核与测评。各考核实施主体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在每年年底组织考核工作。

  第三十四条考核工作按照自查总结、实地检查、综合评价、考核汇总和结果评定等程序进行,坚持“过程与结果、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目标管理、民主测评、检查评价”综合考核评价机制。

  第三十五条考核标准分为“A(优秀)、B(良好)、C(一般)、D(差)”四个等次,各考核责任主体对被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总体分析、综合评定后,提出考核等次评定意见报县驻村办。

  第三十六条单位考核结果计入单位履职尽责绩效。干部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派出单位,作为干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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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先评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和单位帮扶目标责任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保障

  第三十七条派出单位、乡镇(XX)党委要切实保障驻村干部在村工作必须条件,工作场所一般在村委会与村“两委”干部合署办公,驻村干部办公设施原则上按“六个一”配备:即一套办公桌椅,一台办公电脑,一台打印复印机,一套工作队档案资料柜,一套上墙制度,一条畅通互联网络。

  第三十八条按照“便于工作、确保安全”的原则,驻村工作队就近在村委会、农村校舍或租用农房居住生活,不干扰基层党委、政府正常工作,不给基层增添负担。工作队驻村生活设施原则上要达到“九有”:即有专用厨房,有配套炊具,有固定餐桌椅,有冰箱(柜),有自来水,有安全寝室,有公共电视机,有热水洗澡间,有保暖降温设备。

  第三十九条派出单位公用经费允许用于帮扶工作,解决好驻村工作队的吃、住、行问题。对单位确实无法保障驻村帮扶工作用车的,提倡乘公共交通,或者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灵活用车。

  第四十条干部驻村期间,原单位各项待遇不变。干部驻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生活交通补助,生活补助按照每人每天50元标准执行,交通补助按每人每天15元标准执行(单位安排车辆的除外),以实际驻村天数为依据,往返途中按出差进行补助,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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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日不重复补助;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从派出单位公用经费开支。未落实通讯补贴的驻村工作队员参照公务员通讯补贴标准执行;派出单位为每名工作队员办理1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脱贫攻坚指挥部统一办理的不重复享受。

  第四十一条县财政每年为全县重点贫困村每支驻村工作队补助3万元,为驻村工作队提供基本工作经费保障。

  第四十二条落实驻村干部年休假制度。要由驻地乡镇(XX)统筹安排,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交叉休假,确保工作队每天有人驻村值守。驻村干部休假要报派出单位、片长单位备案。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细则与各部门出台的文件规定不相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由县委组织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驻村办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驻村工作队管理相关制度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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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六: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要按照洲级元

 为促进2021年驻村工作队及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市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方法?的文件要求,结合**乡**委会实际,对照驻村工作队员要求,制定2021年驻村工作队工作方案。

  一、加强对习总书记对扶贫攻坚工作理论及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政策理论的学习,掌握党对脱贫攻坚工作实时的要求,进步业务才能,实在把党的政策传入到村民的心中,让农户积极参与到脱贫攻坚战中。

  二、完善驻村工作制度,包括人员名册制度,公布联络方式,钉钉考勤管理制度,日工作记录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

  三、加强扶贫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宣传贯彻,开展“两熟悉、三保障〞和脱贫攻坚政策宣讲活动,组织利用好脱贫致富电视夜校和远程教学点等。

  四、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的建立工作,使党建助力脱贫工作能深化开展。按照组织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组织工作,调动广阔基层农村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扩大农村脱贫攻坚的工作的力量,让党员积极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中来,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化的宣传到群众中,促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一是利用“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中,嵌入开展走访调查,理解群众的心声,听取群众的建议,探究出一条适宜本村开展振兴之路。二是完善基层组织机构,调整充实机构的配置,发挥组织机构的最大效用。

  五、深化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工作,实在掌握全村实际的致贫的原因,为下步开展脱贫攻坚打下根底。开展贫困户的信息采集、核查与

  调整工作,详实理解贫困户的务工、开展种养等产业信息以及家庭收入和支出情况,并与帮扶责任人入户对帮扶手册信息相核对,力保信息与数据的准确,促进脱贫攻坚工作能因人因策,对症下药。加强扶贫“六个精准〞督导,参加拟定脱贫工作方案,参与施行各项精准扶贫工作,推动开展村集体经济。

  六、协调对接定点单位帮扶及帮扶责任人包户帮扶工作。七、催促指导村“两委〞干部对本村所有贫困户开展逐户“回头看〞,确保饮程度安保障,“两不愁、三保障〞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无漏评户、错评户、错退户等。八、抓实生态建立,着力推进乡风文明。一手抓生态建立,一手抓乡风文明,促进二者联动协调互补开展,整体提升宜居宜业的开展程度。实在落实好河长工作制度,管理好辖区内水源地和水功能区,保护好辖区内河道、沟渠的设施,严控污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教育引导,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阵地,弘扬“孝为先,善为上,和为贵,俭为美〞的道德情操,自觉抵抗腐朽落后的文化侵蚀。遏制婚丧嫁娶高额礼金,乱办酒席,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九、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组织参加脱贫攻坚专题演出、文明礼仪系列讲座等活动。加强法制教育,狠抓“扫黑除恶〞活动,推动移风易俗,完善村规民约,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十、认真落实“十抓十好〞工作。2021年,我们将以驻村工作队工作〔脱贫攻坚〕为主线,不断探究,严明工作纪律,勇于创新,完成好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带

  动村民脱贫致富。驻村工作队2021年2月28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五大连池风景区党委组织部,市直定

  点驻村扶贫单位:到今年6月份,全市集中选派的驻村工作队驻村时间将满2年,

  部分驻村扶贫干部将进展轮换。为确保轮换工作有序进展,做到标准不降低、力量不减弱、工作不断档,持续有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50号〕、?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扶贫开发指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黑龙江省定点驻村扶贫工作队及工作队员管理方法>的通知?(黑组通字〔2017〕29号〕以及?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驻村扶贫干部轮换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坚持选派标准。对于驻村时间满2年的驻村扶贫干部,根据个人意愿可进展调整轮换,按照选优派强要求,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工作才能强,具备履职条件的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工作。驻村工作队队长一般应为副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重点选派后备干部。要优化驻村工作队年龄构造,做到合理装备,注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三门〞干部驻村,在脱贫攻坚中加强培养锻炼。各派出单位要提早理解干部意愿,确定新选派人选,于4月16日前将?拟新选派驻村扶贫干部登记表?〔附件1〕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经审核同意后,

  轮换人员可提早介入、梯次进驻,做到以老带新,保持工作连续性。根据谁派出谁负责原那么,由各级组织部门对轮换人选进展严格把关,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进展调换。新选派人员从进驻之日起到2020年底原那么上不再进展调整轮换。

  2、统筹做好驻村扶贫干部留任县乡工作。鼓励驻村扶贫干部留任县乡或坚持驻村工作,凡驻村满2年仍继续留村工作,并符合提职条件的,应优先提拔使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市县两级驻村扶贫干部认真填写?驻村扶贫干部留任意愿情况调查表?〔附件2〕,于4月3日前分别报市县两级驻村办。对于选择“留任县乡〞的驻村扶贫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结合?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用好脱贫攻坚领域优秀干部的通知?〔黑组通字〔2019〕11号〕有关政策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向市县两级党委汇报,统筹做好驻村扶贫干部留任有关工作。对驻村满2年的驻村扶贫干部进展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根据。对驻村扶贫干部撤回或留任县乡的,派出单位应及时补充人员,保证每队至少3人,确保驻村帮扶力量不减弱。

  3、加强新选派驻村扶贫干部培训工作。按照分级培训原那么,由各级组织部门牵头开展新选派驻村扶贫干部任职培训,原那么上各地要于6月底前完成集中培训工作。培训内容要突出扶贫政策、农村工作和群众工作方法、基层党建业务等履职必备的知识,帮助新选派的驻村扶贫干部更快进入角色、更好开展工作。

  4、强化派出单位管理和保障责任。各派出单位要认真落实党委〔党

  组〕定期研究和指导定期到村调研指导制度,加大对驻村工作队支持保障力度,关心关爱驻村扶贫干部,主动帮助排忧解难。对于机构改革后负责管理多个工作队的派出单位,每个驻村工作队原那么上应明确一名指导班子成员作为领队,履行好指导职责,抓好驻村扶贫工作。

  

篇十七: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要按照洲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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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村工作队各项制度汇编叁篇

  工作队是协助领导作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信息反馈和日常程。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驻村工作队各项制度汇编叁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驻村工作队各项制度汇编11、工作队队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县委有关廉洁从政的意见。2、驻村扶贫工作期间,工作队员不接受村民宴请及农村土特产品。3、自觉遵守工作队财务管理及公共物品使用规定,不向单位或企业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4、奉公守法守纪,不参与赌博,不利用职权为身边亲友谋取利益。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不饮酒制度。5、遵守党的群众纪律,加强与村组干部、人民群众的交流,不做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6、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驻村工作队各项制度汇编21、上下班制度。全体工作队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每月驻村时间不得少于10天。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离岗、脱岗。2、签到制度。驻村队员每天在考勤簿上签到,并做好日志记录。3、请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病假,原则上不能超过5天,队员请假5天以上者,须由队长批准。4、考勤通报制度。考勤人员负责每月收集汇总出勤情况,并作为考核工作队员驻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每月由工作队向队员派出单位书面提供驻村队员在岗情况。5、精准扶贫工作队由驻村精准扶贫单位派驻队员组成,每个单位一名工作队员,队长实行每年轮流负责制,一期一年,工作队队长由轮流牵头单位领导担任,工作队队员接受派出单位及工作队队长领导。6、精准扶贫工作队队员原则上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工作期原则上一年。7、精准扶贫工作队实行队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队员分组分片工作包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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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重大事项报告制。精准扶贫工作要依靠镇、村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党员和广大群众积极性。

  8、精准扶贫工作总体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检查,半年有督办,工作队员原则周一上午驻村集中,队长安排工作,队员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

  9、精准扶贫工作队接受领导小组的指导,定期反映和汇报精准扶贫工作,争取县镇和社会各方面支持,合力攻坚扶贫。

  10、精准扶贫工作坚持走党的群众路线,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驻村工作队各项制度汇编3一、严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落实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二、坚持集体组织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严格落实学习制度,掌握好党和政府对农牧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并向人民群众宣传贯彻落实。三、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适时开展宣传教育群众活动,把党的声音传遍千家万户,引导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信心、自力更生、勤劳致富。四、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增进民族互信,聚集民族团结正能量。全力以赴”去极端化”,促进宗教和谐。强化群防群治群控,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长治久安基础。落实民生建设任务,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五、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不准干扰基层正常工作,不准占用基层车辆,不准擅自离岗,不准借下基层办私事,不准侵害群众利益,不准在生活上让基层补贴,不准提过分要求,不准公款娱乐,不准吃请收礼,不准工作期间饮酒的”十不准”规定,树立质监系统良好形象。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文件资料。不得随意翻阅他人资料笔记。履职尽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七、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保证工作联系渠道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准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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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八: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要按照洲级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市扶贫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推进我县驻村帮扶工作队选派与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驻村工作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各项扶贫工作任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各级派驻贫困村和100人以上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的驻村帮扶工作队(以下简称工作队)的管理。

  第二章工作队组成

  第三条工作队一般由2名干部组成。队长由县直部门驻村帮扶牵头单位选派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党员干部职工担任,同时担任驻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队长党组织关系须转至驻点村,参加派驻村的组织生活。队员由驻点村所在乡镇选派。所有队长必须与原单位工作脱钩。

  第四条工作队的派驻实行全县贫困村和100人以上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全覆盖。县直单位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帮扶村,需派驻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工作队长。

  第三章职责及任务

  第五条工作队的职责。驻村工作队在乡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指导、协助村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发展集体经济,带动群众致富。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了解村情民意。积极开展入户走访,倾听群众呼声,感受群众疾苦,征求群众意见,找准制约集体经济发展和村民致富的突出问题和原因。按照龙城县贫困村分类指导的要求,科学制定扶贫帮扶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推动政策落实。加强与涉农单位沟通联系,立足本村实际,搞好需求对接。统筹整合涉农资源,抓好水、电、路、气、房、环境整治“六到农家”和教育、医疗、养老、低保、五保、村集体经济“六个落实”,因地制宜推进扶贫产业发展,使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提升,特色产业健康成长,贫困群众组织化程度和增收致富能力明显增强。

  (三)落实精准扶贫。按照“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的要求,建立健全结对帮扶机制,明确专人落实帮扶责任和措施,做到因人因户施策;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协调服务,推动帮扶项目落地,真正把精准扶贫系列工作落到实处。

  (四)宣传政策法规。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激发扶贫对象自我脱贫的内在动力,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扶贫开发,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宣传法律法规,弘扬文明新风,创建和谐新农村。

  (五)建强村级班子。把强班子带队伍贯穿驻村工作全过程,在指导村干部办实事的过程中,增强村班子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注重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发展年纪轻、有本领、威信高的致富带头人入党,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坚持党内生活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为民服务活动,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指导管好用好党组织运转经费,建成对周边村有一定影响和辐射力的服务型党组织。更多管理办法看首席范文网

  (六)规范各项制度。落实依规管党治党要求,规范党内生活制度。指导建立规范的民主决策、村务党务财务公开、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活动的具体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严格组织生活等制度,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协助村党组织推动党员活动日、村干部轮流坐班民、事代办、困难党员群众帮扶救助等各项制度落实,促进村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四章工作待遇

  第六条选派人员在担任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期间,其干部身份和编制性质不变,在原工作岗位的政治待遇不变,其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由原单位照发。

  第七条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在村工作期间,由派出单位按照实际驻村天数,给予每人每天下乡生活补助和公共交通费,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0元的工作经费到村账,按村财程序报账。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八条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由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和选派单位三重管理,以县委组织部管理为主。

  第九条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在村工作期间,选派单位不再对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安排其他工作任务,也不得要求其提前返回单位。

  第十条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2天,住村不得少于15天。考勤采取工作日志和考勤登记相结合的量化考核制度,具体由乡镇党委负责,组织部采取不定期方式抽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乡镇党委批准,三天以上需经县委组织部批准,未

  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对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实行GPS式定位管理。电信开发APP管理定位软件,并给工作队长配送手机一部。

  第十一条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在村工作期间,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将通过学习讲座、集中研讨、组织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等形式进行跟踪培养,不断提升他们的素质能力。

  第十二条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应遵守以下工作制度:

  (一)记好“一本民情日记”。对察民情、听民意、帮民困等情况做好记录,定期汇总、定期上报。《民情日记》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二)建立“一本工作台账”。对调查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的诉求、民生情况等进行分门别类,并制定计划、倒排日期、加速推进。

  (三)定期撰写调研报告。调查村情民意,找准制约集体经济发展和村民致富的突出问题,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意见措施。

  (四)承诺办好一批实事好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实际,把要做的实事好事上榜公示,向村民作出承诺,调动资源、想方设法帮助贫困村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五)加强班子建设。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规范党内生活制度,定期给全村党员干部上一堂党课,帮助村“两委”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远程教育站点优势,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年轻党员、致富带头人党员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或“党员活动日”。注重培养村级后备干部。

  (六)建立定期汇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乡镇党委、县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报告。

  

篇十九: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要按照洲级元

 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制度

  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制度【篇一:村级扶贫制度】一、村简介(道路建设——公里——资金、产业发展规划,脱贫计划)二、驻村工作制度;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四、帮扶工作职责六、精准扶贫工作流程图及村简介二、精准扶贫战地指挥部:领导小组(绘图)总指挥(书记、第一书记、扶贫队长)副总指挥(村主任、副书记)、成员(其他干部指定到村民组,村民组——户——人贫困人口):三大块:室内两块;1、精准扶贫工作流程图及村简介2、制度、指挥部、室外一块:小涧镇精准扶贫政策解读镇精准扶贫战地指挥部“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要求,严格落实省、市“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部署,全面实施精准脱贫“1126”攻坚计划,即:围绕“人脱贫、村出列、县摘帽”一个目标;大力实施十大工程;突出抓好20项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六项保障机制。小涧镇驻村工作职责一、深入宣传涉农政策、法律法规、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扶贫开发精神,引导干部群众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勇气。二、深入开展扶贫专项调研,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分析致贫原因,找准制约因素,协调帮扶资源,监督帮扶项目实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脱贫任务。三、配合村(社区)完成贫困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

  工作,协调落实贫困户结对帮扶责任,做到家底清、情况明,集中力量解决好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按照“一村一策一部门、一户一法一个人”的原则,科学制订并实施帮扶村发展规划和贫困户脱贫计划,引导贫困村群众大力发展符合自身资源的富民增收产业;协调开展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稳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农民持续增收渠道。

  五、协助所驻村抓好年度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动员和组织贫困村群

  众积极参与路、水、电、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村

  容村貌整治,着力打造美丽乡村。六、发动贫困群众广泛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事业,协调落实教育、卫生、交通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七、积极协调落实贫困户小额信用贷款,为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解决融资难题。八、协助做好村“两委会”班子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社会管理工作,积极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九、全面总结驻村帮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注重培育示范典型,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努力提升扶贫攻坚整体水平。小涧镇村级扶贫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县、镇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本村扶贫开发项目、社会帮扶项目、

  外资帮扶项目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

  筹协调和检查指导。二、组织开展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扶贫开发新途径,不断建立和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三、协助上级有关单位及本村对口帮扶、定点帮扶工作联系,协助实施好各类社会扶贫项目。四、负责全村贫困人口动态监测管理和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制度的衔接工作,完成扶贫工作统计,各类扶贫开发材料和表册上报、扶贫开发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工作。五、加强本村村支柱产业开发工作,尽快解决贫困地区的温饱问题。六、承办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选准扶贫开发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制订驻村帮扶计划。八、指导帮助贫困户,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增加贫困户收入,努力解决剩余贫困人口温饱,加快脱贫步伐。九、认真执行上级机关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根据上级定扶贫标准,确定扶持范围,明确扶贫

  对象,落实扶贫措施,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

  十、认真完成好镇党委、镇政府交给的其它工作。村简介村干部包队情况:每个村民组贫困户_______户______人;【篇二:2015精准扶贫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计划】2015精准扶贫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计划为做好2015年度双联和精准扶贫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切实加大帮扶力度,结合农机工作实际,特制定2015年度工作计划。一、深刻认识开展双联和精准扶贫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市委市府号召开展的双联和精准扶贫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的重要载体,是推进走基层活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保障,是深化新时期扶贫攻坚行动、推进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农机局党组高度重视双联和精准扶贫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在帮扶工作中以贫困村、贫困农户为工作对象,以增加贫困农户收入和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为目的,以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为基本要求,拓宽扶贫思路,创新扶贫方式,完善扶贫机制,着力壮大帮扶村集体经济,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下派干部作用三、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在摸清帮扶村基本情况后,局领导迅速明确了帮扶思路,制定了帮扶措施,在今后的帮扶工作中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优惠政策到位、项目实施到位、经费投入到位、帮扶措施到位。积极探索帮扶工作的新途径和新路子,不只限于仅对帮扶户投资、规划、追踪、落实的老办法,而是开拓出更广阔的帮扶空间,既帮户又帮片,拓展帮扶层次,提高帮扶质量。经局党组讨论研究后决定在2015年度中为帮扶村做好几下几件实事:

  1、治理农村生活垃圾。从工作经费中挤出5万元用于金子乡麻石垭村建设垃圾处理池,积极协助金子乡完善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等相关工作,使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和长效治理,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2、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大力推动机关党组织与帮扶村党支部结对共建、有机整合,指导帮助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村两委班子

  建设,切实提高发展经济,建设新村;化解矛盾,建设和谐村;自我管理,实现村党支部自我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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