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运行的风险分析8篇
共享经济运行的风险分析篇1
3.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 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四周呼救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现场处置小组宣布启动处置方案,应急处置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3.1.2. 发生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由单位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启动现场处置方案,《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3.1.3. 由现场处置小组组长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
3.1.4. 按照现场处置小组组长下达的指令,现场抢救组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启动相应的处置措施。
3.1.5. 伤员营救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引导救护人员营救受难人员。
3.1.6. 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现场处置小组组长要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启动公司《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3.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 当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件,最先发现情况的人员应大声呼叫,呼叫内容要明确,地点或部位发生的情况,并将信息准确传出。听到呼叫的任何人,应迅速赶赴现场,检查伤者情况,不要乱晃动。立即将信息报告给与其最近的管理人员、抢救小组成员,使消息迅速报告到公司负责人或应急值班室。并立即拨打应急电话或120急救电话。
3.2.2. 迅速移走周围可能继续产生危险的坠落物、障碍物。为急救医生留通道,使其可以最快速度到达伤员处。高空坠落不仅产生外伤,还产生内伤,不可急速移动或摇动伤员身体。应多人平托住伤员身体,缓慢将其放至于平坦的地面上。
3.2.3. 发现坠落伤员,首先看其是否清醒,能否自主活动,若能站起来或移动身体,则要让其躺下用担架抬送医院,或是用车送往医院,因为某些内脏伤害,当时可能感觉不明显。
3.2.4. 若伤员已不能动,或不清醒,切不可乱抬,更不能背起来送医院。这样极容易拉脱伤者脊椎,造成永久性伤害。此时应进一步检查伤者是否骨折,若有骨折,应采用夹板固定,找两到三块比骨折骨头稍长一点的木板,托住骨折部位,绑三道绳,使骨折处由夹板依托不产生横向受力,绑绳不能太紧,以能够在夹板上左右移动1-2厘米为宜。
3.2.5. 送医院时应先找一块能使伤者平躺的木板,然后在伤者一侧将小臂伸入伤者身下,并有人分别托住头、肩、腰、胯、腿等部位,同时用力,将伤者平稳托起,再平稳放在木板上,抬着木板送医院。
3.2.6. 等待外部医疗人员救援。将工程所在位置、工程名称、联系人、事故种类、伤害情况等通知医务人员前来救护。如遇特殊情况应拨打110通知警方前来协助抢救伤员。报告发生伤亡伤害的地点、伤害类型,同时必须告知工程附近醒目标志建筑物,以利急救中心迅速判断方位。
3.2.7. 若坠落在地坑内,也要按上述程序救护。若地坑内杂物太多,应由几个人小心抬抱,放在平板上抬出。若坠落在地井中,无法让伤者平躺,则应小心将伤者抱入筐中吊上来,施救时应注意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伤者脊椎、颈椎受力。
3.2.8. 如果发生触电高空坠落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按《触电伤亡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的处置措施固定好伤亡人员,防止在抢救过程中造成二次伤害。
3.2.9. 如果是支撑结构(脚手架等)塌陷,造成人员高处坠落时,应仔细观察周边的物体,应先固定好相关设备,做好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详细检查脚手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2.10. 如果是高空平台口、上料平台口等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不牢固或安全绳断裂造成人员高处坠落时,应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3.2.11. 如果是悬空高空作业中出现人员高处坠落时,应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救援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悬空高处作业救援。
3.3. 信息报告
3.3.1. 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迅速召集现场处置工作小组成员,所有成员在5分钟内达到事故现场,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如事故难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门各级负责人汇报,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具体见附件10《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联系表》。
3.3.2. 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岗位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班长和生产调度汇报,同时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好应急值班记录。
3.3.3. 现场出现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事故隐患,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
3.3.4. 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室:7231498,报警内线8000。
3.3.5. 应急值班室要有对外部联系电话,包括医疗救护队、上级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电话联系方式。可采用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对外联系和求援。具体见附件10《外部人员联系表》。
3.4. 应急保障
3.5. 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3.5.1. 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6部。
3.5.2. 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2套。
3.5.3. 抢修设备,包括工程车辆、登高设备、维修工具、备用品等2套。
3.5.4. 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箱、消防铲、消防沙袋等2套。
3.5.5. 运输设备,包括面包车、救护车等1辆。
3.5.6. 防护用品:包括封闭式防化、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3.5.7. 环境监测工具:手持式四合一有害气体检测仪、手持式氨气检测仪
3.5.8. 图表资料:包括夏河季风玫瑰图、消防器材分布图、供电系统图、程控电话安装图、公司厂区平面图等。
3.5.9. 人员技能保障:定期进行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定期进行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共享经济运行的风险分析篇2
3.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 发生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及现场其它人员要通过各种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立即按照避灾路线撤离;设置危险警示标识;为救护人员做好向导。
3.1.2 矿调度室立即指导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工作面不得停电),同时向矿长,迅速通知矿山救护队进行救援;通知医疗组赶赴现场待命。
3.1.3 立即启动矿级预案,抢险救灾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位,研究决定采取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相关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设备物资、图纸的准备工作。
3.1.4 调度室要立即通知作业区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调度室集合待命。
3.1.5 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相关单位清查伤亡人数。派遣救护队员灾区侦查,根据灾区地点及波及范围制定和完善救援方案。
3.1.6 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救护队救援按方案进行有计划的人员救治、抢险救灾救灾工作。
3.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火工品爆炸具有突发性、破坏性,应急处置措施主要是进行自救和互救,撤离事故现场。
3.2.1 运输途中发生爆炸时的处置措施
3.2.1.1 爆炸发生后,现场人员应保持情绪镇定,切忌惊慌失措、到处乱跑,在班组长统一指挥下,尽可能进行现场抢救,并同时向调度室汇报、发出警报。
3.2.1.2 现场人员应视爆炸地点情况,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首先将未爆炸的火工品紧急转移到距爆炸地点较远的安全地区。不能转移时,应戴好自救器立即撤离爆炸地点,到安全地区躲避。
3.2.1.3 撤离爆炸地点较远的人员应注意警戒,防止人员、车辆进入爆炸区段,扩大灾害损失。
3.2.1.4 若运输火工品车辆在途中出现故障以及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和押运员应及时封锁现场,将火工品转移到安全位置,派专人看守,并在前后安全距离范围内设立警示牌,迅速采取有效抢修措施,尽快使车辆恢复良好状态。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向交警部门和公司报告,煤矿立即派得力人员前往出事地点进行处理。
3.2.1.5 若发生火工品丢失、被盗、被抢,运输押运等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保护,报告调度室和公安机关(电话:110)。煤矿相关管理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协助公安机关进行破案,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2.2 火工品库房发生爆炸时的处置措施
3.2.2.1 爆炸发生后,库管人员应保持情绪镇定,切忌惊慌失措、到处乱跑,二人应齐心协力,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进行现场抢救,并同时向调度室汇报、发出警报。
3.2.2.2 库管人员应视爆炸库房情况,首先将未爆炸的火工品紧急转移到库房外较远的安全地区,并及时利用库房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救灾。当情况紧急不能转移、救灾时,应戴好自救器立即撤离火工品库房,并关闭抗冲击波密闭门和抗冲击波活门。
3.2.2.3 库管人员撤离库房后,应到库房入口上下风流段安全地区进行警戒,防止人员、车辆进入爆炸区段,扩大灾害损失。
3.2.2.4 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积极配合采取救援行动。
3.2.2.5 若发生火工品被盗、被抢,库管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保护,报告调度室和公安机关(电话:110)。煤矿相关管理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协助公安机关进行破案,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2.3 爆破地点发生爆炸时的处置措施
3.2.3.1 现场所有人员听到爆炸声,须立即张大口,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避免爆炸所产生强大冲击波击穿耳膜,引起永久性耳聋),同时立即戴好自救器,就地卧倒。
3.2.3.2 现场人员应保持情绪镇定,切忌乱跑,在跟班干部和班组长的统一指挥下,视现场情况,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将未爆炸的火工品紧急转移到距爆炸地点较远的安全地区,条件限制不能转移时,应立即组织人员带好自救器向有新鲜风流的巷道撤退,并及时向矿调度和本单位报告。
3.2.3.3 若退路被堵,应千方百计疏通巷道,尽快撤到新鲜风流中或安全地区。若难以疏通,要佩戴好自救器,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场所,相互安慰,稳定情绪,等待救助,并有规律的发出呼救信号。
3.2.3.4 撤离灾区的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积极组织警戒、断电、维护灾区通风系统等措施,防止引起更大事故。
3.2.3.5 根据灾区地点及波及范围,制定救灾方案,按方案进行有计划的救灾工作。
3.3 事故报告联系方式、汇报内容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安检员等人员及时向矿调度室【电话:4850818、(4850)396、(4850)397、(4850)398、(4850)399 】汇报。
汇报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矿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
汇报要求:汇报人员不得慌张,汇报时吐字清晰,汇报内容简明扼要。
共享经济运行的风险分析篇3
1.1 事故类型
中毒窒息
1.2 事故易发生的区域
采空区、采掘工作面、盲巷中。
1.3 事故可能发生的时间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
1.3.1 有毒有害气体事故发生无季节之分,任何时间只要超出限度范围,便会发生事故。
1.3.2 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性主要有以下几点:
1.3.2.1 一氧化碳(CO):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它可燃烧,当含量在13%~75%时,遇火能引起爆炸;一氧化碳极毒,当其含量达0.4%时,人在短时间内就可中毒死亡。
1.3.2.2 硫化氢(H2S):是一种无色、微甜、有臭鸡蛋味的气体,易溶于水,遇火后能燃烧及爆炸;硫化氢极毒,它能使血液中毒,对眼睛及呼吸系统的粘液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
1.3.2.3 二氧化硫( SO2):是一种无色、有强烈硫磺味及酸味的气体,同呼吸气管潮湿表皮接触能产生硫酸,刺激并麻痹上部呼吸气管的细胞组织,使肺及支气管发炎。
1.3.2.4 二氧化氮(NO2):为红褐色,易溶于水,是剧毒气体,对人的眼睛及呼吸器官有强烈刺激作用。
1.3.2.5 沼气(CH4):沼气是煤矿常见的有害气体,化学名称叫甲烷,无色、无味、无臭、无毒;它比空气轻常聚集在巷道上方,当其在空气中含量高时可降低氧含量,引起窒息;它具有爆炸性,爆炸浓度一般为5%~16%。
1.3.2.6 氨气(NH4):是一种无色气体,有似氨水的剧臭;它极毒,能刺激皮肤和上呼吸道并能严重损伤眼睛。
1.3.2.7 二氧化碳(CO2):是一种无色、微毒、稍有酸味的气体,它不助燃,也不维持久的呼吸,它比空气重,常聚集在巷道的下方及通风不良的下山尽头;易溶于水,生成碳酸,对人的眼、鼻、喉的粘膜有刺激作用。
1.3.3 有毒有害气体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
1.3.4 影响矿井局部安全生产,甚至影响整个矿井安全生产。
1.4 事故发生前的征兆
1.4.1 巷道内空气流动或风速低于0.15m/s,巷道空气温度升高,巷道中出现雾气或巷道壁“挂汗”,冬季塌陷区冒出蒸汽或冰雪融化。
1.4.2 巷道出现煤焦油或松香油的气味。
1.4.3 从自燃发火处流出的水或空气温度比通常温度高,CO2气体浓度异常增大。
1.4.4 巷道空气中或密闭内出现CO气体,并且现场人员有不舒适感、呼吸困难或急促,头疼、精神疲乏、判断意识减弱等
1.5 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可能引发瓦斯爆炸事故
共享经济运行的风险分析篇4
2.1. 组织机构
2.2. 《循环水池淹溺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归口熟料部管理,成立循环水池淹溺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分管设备副总经理担任小组组长,熟料部部长担任小组副组长,熟料部全体、全体维修钳工、党群处、物流处、安环处和综合办全体人员为成员。具体见附件10《循环水池淹溺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机构图》。
2.3. 职责
2.3.1. 组长的职责
2.3.1.1. 随时掌握项目现场事故灾害及险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2.3.1.2.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现场处置方案;
2.3.1.3.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指挥应急行动。2.3.2. 副组长(现场管理者)的职责
2.3.2.1. 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指挥工作,组长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2.3.2.2. 组织落实现场处置方案
;2.3.2.3. 负责现场应急处置,根据险情发展,提出改进措施;
2.3.2.4. 组织落实现场善后恢复。
2.3.3. 伤员营救组职责
2.3.3.1. 实施现场处置,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2.3.3.2. 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制定抢救方案;
2.3.3.3. 监督应急人员执行有效的应急措施,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
2.3.3.4. 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2.3.4. 医疗救护组职责
2.3.4.1. 负责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2.3.4.2. 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2.3.4.3. 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2.3.5. 警戒疏散组职责
2.3.5.1. 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2.3.5.2. 负责发生事故时,需要撤离的人员立即组织疏散撤离现场或周边;
2.3.5.3. 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保卫,维持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
;2.3.6. 物质抢救组职责
2.3.6.1. 伤员营救结束后组织抢修设备;
2.3.6.2. 组织救援队伍分工抢救现场物资。
2.3.7. 后勤保障组职责
2.3.7.1. 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
2.3.7.2. 负责抢救物资的储备、维护保养与供应;
2.3.7.3. 保障部门应急救援人员的衣食住行。
2.3.8. 清理恢复组职责
2.3.8.1. 事故后的现场清除和恢复工作。
2.3.8.2. 负责事故救援现场供水、供电、供气的保障,做好应急通讯和运输等工作
;2.3.8.3. 负责事故结束后维修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共享经济运行的风险分析篇5
3.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 氧气乙炔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四周呼救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现场处置小组宣布启动处置方案,应急处置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3.1.2. 发生一般火灾爆炸事故(Ⅲ级)的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由部门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启动现场处置方案,《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3.1.3. 由现场处置小组组长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
3.1.4. 按照现场处置小组组长下达的指令,现场抢救组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启动相应的处置措施。
3.1.5. 伤员营救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引导救护人员营救受难人员。
3.1.6. 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现场处置小组组长要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启动公司《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3.1.7. 发生较大火灾爆炸事故(Ⅱ级)的较大伤亡、经济损失较大的事故,由部门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3.1.8. 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Ⅰ级)的较大伤亡、经济损失较大的事故,由部门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同时请求启动股份公司和政府部门应急预案。
3.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 火灾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3.2.1.1. 事故第一发现人立即以大声呼叫方式向现场人员报警,并马上通知部门主任,报告事故发生地点、种类、事故危害程度等。
3.2.1.2. 当班人员应立即汇报部门领导并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3.2.1.3. 安全员迅速组织事故区人员撤离,通知相邻班组停止作业。班长及时组织在岗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抢险救援。落实火灾危险区域隔离措施,仓库内物品迅速转移,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控制燃烧范围。
3.2.1.4. 各级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组织指挥灭火,采用一切可行的办法阻止火势扩大的危险。
3.2.1.5. 发生较大火情,难以扑灭或可能发生爆炸的,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及时拨打“119”报告火警。
3.2.1.6. 在灭火现场,必须坚持“先人后物”的原则。如果火情可能威胁生命安全,应紧急通知相关人员撤离现场。向逆风向安全地带转移,防止有害气体中毒
3.2.1.7. 在组织人员撤离现场过程中,如火灾导致有浓烟现场出现,指挥员应保持镇定,切不可惊慌失措,一旦发现自己被火围困、应迅速做好必要准备(穿上防护服或厚衣服或用水将身体淋湿或披上湿棉被),判明火势,选择最安全可靠路线尽快离开危险区。或者用湿毛巾蒙住口鼻,匍匐离开现场到空气清新且安全的环境。
3.2.1.8. 气瓶爆炸事故发生后,由于气瓶爆炸的发生具有突发性,且破坏威力巨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指挥部其他成员及事故抢险各专业人员应闻讯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援。引发继发火灾的要在采取措施的同时,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119),造成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维持现场秩序。总指挥应立即启动一级响应,向消防、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救援,请求启动上一级预案。
3.2.1.9. 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向消防人员介绍燃烧物料名称、数量、危险性、有无毒性等情况,积极配合消防队灭火。
3.2.1.10. 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全力救助伤员。
3.2.2. 氧气乙炔瓶发生泄漏着火时应急处置
3.2.2.1. 气瓶发生泄漏后,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减压阀,如果减压阀损坏并在没有确定可以采取措施阻止泄漏的情况下,将气瓶移到室外开阔地带,疏散周围人员,停止周边作业。此时遇火源会发生火灾爆炸,从而带来更大的灾害。
3.2.2.2. 非气瓶着火。如果乙炔气瓶泄漏并着火,首先应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然后设法关闭气源阀门,用灭火器、消防水或是较厚的布淋湿捂住火苗即可灭火。
3.2.2.3. 气瓶着火。如确认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需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可在确保其不爆炸的前提下,让其自行燃烧,直至烧尽熄灭。如情况紧急可投入大夏河河水中。
3.2.2.4. 如果因瓶阀关不严,火焰沿瓶阀处向外喷射,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气瓶,防止爆炸。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
3.2.2.5. 如果乙炔库内乙炔气瓶着火,应立即用水冷却事故瓶或周围受其烘烤的气瓶,使其降温,避免爆炸,有条件的话,把事故气瓶转移到安全地点,以免发生连环爆炸。
3.2.2.6. 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遇有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3.2.2.7. 气瓶听见异响等爆炸征兆后,现场人员立即卧倒;气瓶爆炸后,等待救援的同时,如果有火情,要用消火栓和灭火器灭火;若无火情,要用消火栓冷却其他气瓶或可燃物,防止发生二次火灾。若人员受伤:轻伤,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重伤,消毒止血后,立即送往医院;休克,呼吸、心跳停止,立即施行心肺复苏术。
3.2.3. 吸入中毒处置措施
3.2.3.1. 乙炔气瓶泄漏后,如果空气中乙炔的浓度大于30%以上,会导致人员中毒。急性毒性主要是因为高浓度时置换了空气中的氧,引起单纯性窒息作用,缺氧是主要致死原因。
3.2.3.2. 患者移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吸氧、保温、静卧,避免过多体力活动和情绪激动。
3.2.3.3. 保持呼吸道通畅,出现呼吸抑制时给予中枢兴奋药,必要时建立人工气道以进行机械辅助呼吸。
3.2.3.4. 护肝,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及时发现和处理其他并发症等支持治疗。
3.2.4. 气割时发生回火或爆带处置措施
3.2.4.1. 气带漏气。首先熄灭割枪火焰,迅速关闭减压阀,并关紧气瓶角阀。更换新气带,并上紧卡箍,仔细检查气带无漏漏气后方可作业。
3.2.4.2. 气割回火。发生回火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将乙炔气带折拢并捏紧,同时紧急关闭气源,一般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使回火在割炬内迅速熄灭,稍待片刻,再开启氧气阀,以吹掉割炬内残余的燃气何微粒,然后再点火使用。回火现象严重时,割枪或气带被爆带烧毁,乙炔带在压力的作用下摆动不停,烧伤作业人员。
3.2.4.3. 气带爆带。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将气瓶压力调整过高,导致乙炔带或氧气带爆裂,将作业人员烧伤。也有可能引起气带、气瓶着火。立即中断使用,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气瓶瓶阀,按火灾处置措施进行紧急处置。
3.3. 信息报告
3.3.1. 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迅速召集现场处置工作小组成员,所有成员在5分钟内达到事故现场,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如事故难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门各级负责人汇报,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具体见附件10《氧气乙炔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联系表》。
3.3.2. 发生氧气乙炔火灾爆炸事故,岗位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班长和生产调度汇报,同时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好应急值班记录。
3.3.3. 现场出现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事故隐患,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
3.3.4. 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室:7231498,报警内线8000。
3.3.5. 应急值班室要有对外部联系电话,包括医疗救护队、上级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电话联系方式。可采用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对外联系和求援。具体见附件10《外部人员联系表》。
3.4. 应急保障
3.5. 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3.5.1. 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6部。
3.5.2. 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2套。
3.5.3. 抢修设备,包括汽车吊、千斤顶、钢丝绳、工程车辆、登高设备、维修工具、备用品等2套。
3.5.4. 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箱、消防铲、消防沙袋等2套。
3.5.5. 运输设备,包括面包车、救护车等1辆。
3.5.6. 防护用品:包括防火服、正压式呼吸器、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3.5.7. 人员技能保障:广泛宣传火灾安全知识,使员工掌握基本火灾常识,提高员工的防范能力。定期进行应急队伍人员培训和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共享经济运行的风险分析篇6
3.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 发生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及现场其它人员要通过各种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立即按照避灾路线撤离;设置危险警示标识;为救护人员做好向导。
3.1.2 矿调度室立即指导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工作面不得停电),同时向矿长,迅速通知矿山救护队进行救援;通知医疗组赶赴现场待命。
3.1.3 立即启动矿级预案,抢险救灾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位,研究决定采取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相关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设备物资、图纸的准备工作。
3.1.4 调度室要立即通知作业区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调度室集合待命。
3.1.5 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相关单位清查伤亡人数。派遣救护队员灾区侦查,根据灾区地点及波及范围制定和完善救援方案。
3.1.6 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救护队救援按方案进行有计划的.人员救治、抢险救灾救灾工作。
3.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有毒有害气体事故具有突发性、破坏性,应急处置措施主要是进行自救和互救,撤离事故现场。
3.2.1 有毒有害气体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措施
3.2.1.1 现场发生超限事故后,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由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组织撤到全风压进风巷道新鲜风流中,并汇报调度室。撤离前必须按照调度室要求切断工作地点机电设备电源。
3.2.1.2 因有毒有害气体异常涌出造成出现人员窒息、伤亡时,要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搞好自救、互救。撤离期间要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灾害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
3.2.1.3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保持情绪镇定,切忌惊慌失措、到处乱跑,在班组长统一指挥下,尽可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并同时向调度室汇报、发出警报。
3.2.1.2 现场人员应视事故地点情况,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首先应戴好自救器立即撤离事故地点,到安全地区躲避。
3.2.1.3 撤离事故地点较远的人员应注意警戒,防止人员、车辆进入事故区段,扩大灾害损失。
3.3 事故报告联系方式、汇报内容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安检员等人员及时向矿调度室【电话:4850818、(4850)396、(4850)397、(4850)398、(4850)399 】汇报。
汇报内容:发生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矿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
汇报要求:汇报人员不得慌张,汇报时吐字清晰,汇报内容简明扼要。
共享经济运行的风险分析篇7
2.1. 组织机构
2.2. 《氧气乙炔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归口维修部管理,成立氧气乙炔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小组组长,维修部部长担任小组副组长,维修部全体、党群处、安环处、综合办为成员。具体见附件10《氧气乙炔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机构图》。
2.3. 职责
2.3.1. 组长的职责
2.3.1.1. 随时掌握项目现场事故灾害及险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2.3.1.2.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现场处置方案;
2.3.1.3.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指挥应急行动。
2.3.2. 副组长的职责
2.3.2.1. 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指挥工作,组长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2.3.2.2. 组织落实现场处置方案;
2.3.2.3. 负责现场应急处置,根据险情发展,提出改进措施;
2.3.2.4. 组织落实现场善后恢复。
2.3.3. 伤员营救组职责
2.3.3.1. 实施现场处置,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2.3.3.2. 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制定抢救方案;
2.3.3.3. 监督应急人员执行有效的应急措施,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
2.3.3.4. 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2.3.4. 消防灭火组
2.3.4.1. 负责若遇到火灾事故,负责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灭火。
2.3.4.2. 负责对灰烬清理,如果有余火派人员现场值守。
2.3.5. 警戒疏散组职责
2.3.5.1. 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2.3.5.2. 负责发生事故时,需要撤离的人员立即组织疏散撤离现场或周边;
2.3.5.3. 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保卫,维持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
2.3.6. 后勤保障组职责
2.3.6.1. 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
2.3.6.2. 负责抢救物资的储备、维护保养与供应;
2.3.6.3. 保障部门应急救援人员的衣食住行。
2.3.7. 清理恢复组职责
2.3.7.1. 事故后的现场清除和恢复工作。
2.3.7.2. 负责事故救援现场供水、供电、供气的保障,做好应急通讯和运输等工作;
2.3.7.3. 负责事故结束后维修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2.3.8. 物质抢救组职责
2.3.8.1. 伤员营救结束后组织抢修设备;
2.3.8.2. 组织救援队伍分工抢救现场物资。
2.3.9. 环境监测组职责
2.3.9.1. 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大气环境、水体环境状况监测。
2.3.9.2. 检测毒物性质及其在环境或水体中的浓度,为事故现场指挥部指挥救援、抢险提供依据。
2.3.9.3. 配合上及环境监测人员进行大气环境、水体环境状况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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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成立事故应急自救小组
组长:基层单位负责人
副组长:基层单位副职、技术主管、班长
成员:基层单位全体作业人员
2.2 应急自救小组职责
2.2.1 专业教育、日常培训。
2.2.2 组织指挥实施自救行动。
2.2.3 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发出救援请求。
2.3 人员职责
2.3.1 区队长: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积极组织区队人员开展自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及现场救援工作等信息;协调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3.2 区队技术人员:是区队长组织开展自救工作的助手,在区队长领导下组织参与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准备与事故救援相关的技术资料。
2.3.3 副队长:根据区队制定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材料、设备等,带领人员进行救援工作;负责完成区长安排的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以及正在进行的救援工作等事故信息。
2.3.4 区队值班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了解事故经过、人员伤亡以及现场基本情况等详细的事故信息,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区队长、矿调度室,通知区队管理人员以及区队应急自救组织的职工到值班室集合,及时向矿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协调事故救援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2.3.5 班长:采取措施控制灾情;及时汇报现场事故及救援信息;积极组织现场救援或者引导避灾。
2.3.6 职工:按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以及措施的要求,在事故救援指挥部指挥下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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