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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20篇

时间:2022-11-08 17:00:06 来源:网友投稿

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20篇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  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汇报2篇  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汇报1为增强“两机构一账户”单位基金安全责任意识,把“用好医疗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20篇,供大家参考。

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20篇

篇一: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

  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汇报2篇

  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汇报1为增强“两机构一账户”单位基金安全责任意识,把“用好医疗保障基金”落到实处,根据市局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精心部署,扎实推进,现将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一)高度重视,迅速传达,贯彻市局文件精神,认真宣传学习。将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安排部署。(二)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具体负责活动的实施与组织协调。(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医保领域政策法规宣传,引导“两机构一账户”单位学法守法,营造遵纪守法氛围,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二、工作开展情况1、组织医保经办机构认真开展以待遇保障是否到位,内审制度和基金审核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监守自盗”、内外勾结违法行为等为重点的自查自纠工作。2、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对照《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检查问题指南》认真查摆自身问题,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认真严肃对待自查自纠工作。

  

  3、结合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查看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查摆问题是否深入彻底,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将按照市统一部署,持续纵深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相关单位查真查实。探索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汇报2根据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__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高度重视,赓即开展全县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截止自查整改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本次专项行动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参与,成立20__年县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稽核监管股,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二)制定实施方案。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于20__年4月制定了《县20__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

  

  (三)完善制度建设。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具体工作实际,建立了外伤核查制度、药店稽核制度、医疗机构督查制度;组建了外伤台账、药店稽核台账、医疗机构督查台账、内审台账、外伤调查材料专卷、问题整改台账、协议管理约谈专卷,形成了一套预防医疗保险欺诈骗保的工作制度。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高压态势(一)积极迅速响应号召。于3月28日举行县“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县医疗保障局宣读了倡仪书,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代表宣读了承诺书,向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发出共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倡议,正式发动打击欺诈骗保的“人民战争”。(二)宣传举报奖励办法。为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大力宣传《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挥群众力量,提升群众参与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提高医保基金监管效率。在人民群众中逐步树立“医保基金为人民,基金安全人人护”的医保基金监管社会治理新理念。(三)强化政策宣传教育。为提高广大参保群众自觉维护基金安全意识和医务工作者主动防范医保欺诈意识,县采取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宣传、走村入户、“智慧九寨医保”微信公众号推送、定点医药机构配合宣传等多种方式、

  

  无缝隙对医保欺诈等医保政策进行宣传,在全县上下逐步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氛围。截止目前,共张贴海报40余张、悬挂横幅3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7期。

  三、强化源头监管,提高防范意识结合县情和工作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县医疗保障局将外伤和串换身份住院作为医保欺诈的高风险点,采取三项措施抓实外伤调查和住院病人身份核实。

  一是落实责任到人。各个医疗机构制定了病人身份和外伤初核制度,将首诊医护人员作为

  查县外大金额住院40人次、多次入院人员15人(人次)、长期住院离休人员2人,有效地将骗保行为控制在了萌芽状态。

  四、强化监督检查,摸排骗保线索一是智能监控强监管。县医疗保障局充分利用智能监控审核系统和大数据技术筛查发现检查线索,结合智能监控疑点,对于智能监控系统提示的疑点和违规行为全部进行了处理,医疗机构按照系统提示规范相关行为,尽量减少疑点的产生。今年共提示疑点135条,已全部进行处理。

  二是专项检查促规范。县医疗保障局于4月、6月集中对县域内20家定点医疗机构及18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专项监督检查2轮次。通过核查病历、随机走访等方式,发现购销存数据不符、医嘱与病历不符等多条问题,责令定点医药机构限期整改,并按照协议要求处罚4家定点医疗机构及5家定点零售药店。

  

篇二: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

  为落实我县广政办字文件精神,《广平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风险全面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我院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我县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规范管理

  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以院分管院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组织全院医护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针对本院工作实际,查找差距,积极整改。加强自律管理、自我管理。

  严格按照我院与医保中心签定的《广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要求执行,合理、合法、规范地进行医疗服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保证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二、严格落实医保管理制度,优化医保服务管理

  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了各项医保管理制度,结合科室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上级安排的各项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管理的规定和奖惩措施,同时规定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按规范管理存档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医护人员认真及时完成各类文书、及时将真实医保信息上传医保部门。

  开展优质服务,设置就医流程图,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所有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坚决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就诊及挂床住院等现象发生。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和诊疗项目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对就诊人员要求或必需使用的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签字存档。

  三、建立长效控费机制,完成各项控费指标

  我院医保办联合医、药、护一线医务人员以及相关科室,实行综合性控制措施进行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严格要求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诊疗常规,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禁止过度检查。严格掌握参保人的入院标准、出院标准,严禁将可在门诊、急诊、留观及门诊特定项目实施治疗的病人收入住院。

  充分利用医院信息系统,实时监测全院医保病人费用、自费比例及超定额费用等指标,实时查询在院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情况,查阅

  在院医保病人的费用明细,发现问题及时与科主任和主管医生沟通,并给予正确的指导。

  加强控制不合理用药情况,控制药费增长。药事管理小组通过药品处方的统计信息随时了解医生开药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对“大处方”的查处,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和药品使用排名公示制度,并加强医保病人门诊和出院带药的管理,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限量管理规定。

  我院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必须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实施检查,凡是费用较低的检查能够明确诊断的,不得再进行同一性质的其它检查项目;不是病情需要,同一检查项目不得重复实施。

  加强了对医务人员的“三基”训练和考核,调整、充实了质控小组和医疗质量专家组的力量,要求医务人员严格遵循医疗原则和诊疗常规,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治疗,加大了对各医疗环节的监管力度,有效地规范了医疗行为。

  四、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院外科今年第一季度开展手术治疗的患者较同期多,故耗材费用和大型仪器检查占比略有所增长,其中耗材费用2.71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2.92%;百元耗材比3.55%同比去年增长0.71%;大型仪器检查占比4.33%同比去年增长0.37%。

  2、个别医务人员思想上对医保工作不重视,业务上对医保的学习不透彻,医疗保险政策认识不足,对疾病诊疗不规范。

  五、整改措施

  1、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对有关医保文件、知识的学习。

  2、坚持合理检查,合理诊治、合理应用医疗器材,对患者的辅助检查、诊疗,要坚持“保证基本医疗”的原则,不得随意扩大检查项目,对患者应用有关医疗器材应本着质量可靠、实惠原则,坚决杜绝不合理应用。

  通过对我院医保工作的自查整改,使我院医保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今后我院将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使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

  尊敬的社保中心领导:

  近日,社保中心对我店医保卡使用情况进行督察,并在督察过程中发现有未核对持卡人身份及违规串药情况发生,得知这一情况,公司领导非常重视,召集医保管理领导小组对本次事故进行核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

  我店自与社保中心签订协议开始,就制定了医保管理制度,在公司医保管理领导小组的要求下,学习医保卡使用规范,禁止借用、盗用他人医保卡违规购药,但部分顾客在观念上还没有形成借用他人医保卡购药是违规的观念,个别员工虽然知道该行为违规,但为了满足顾客的不正当要求,心存侥幸,导致本次违规事件发生。

  为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医保管理领导小组再次召集本店员工学习医保政策,自查自纠,分析原因,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医保领导小组的作用。严格落实公司医保管理制度,提高门店员工素质和职业道德,监督购药顾客规范用卡,营造医保诚信购药氛围。

  二、进一步监督医保卡购药规范情况。在公司医保领导小组不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门店违规员工的处罚力度,在严肃思想教育的基础上,对违规员工进行罚款、调岗或者辞退的处罚。

  感谢社保中心领导对我们医保卡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了我们的错误思想和违规行为。同时,希望社保中心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医保管理进行监督,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医保管理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

  在区医保中心的指导下,在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支持下,严格按照国家、市、区有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经以院长为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本院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xx年的医保工作总体运行正常,未出现费用超标、借卡看病、超范围检查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区医保中心的工作,维护了基金的安全运行。现我院对xx年度医保工作进行了自查,对照评定办法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篇三: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

  关于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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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通报

  关于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通报今年x月xx日以来,根据省、市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安排,我局在市局相关科室的指导下,认真谋划,精心部署,积极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一)传达贯彻省、市文件精神,认真宣传学习。切实履行基金监管主体责任,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牵头,相关股室具体负责活动的实施与组织协调。

  (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积极主动,与卫健等部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加强联动,互通信息,并邀请卫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工作推进会,真正形成基金监管合力,有效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开展。

  二、工作开展情况按照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我局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工作推进会以及现场检查的方式,督促两机构一账户单位认真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并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对照市局下发的《x市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检查问题指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和台账。

  (一)动员部署,充分准备1、多轮次召开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以及医共体牵头单位工作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其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形成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2、及时准确传达省、市局文件精神,让医疗机构认识到,必须要严肃对待自查自纠工作;认识到自查自纠是省、市局给予的一次整顿规范的的良机;认识到如果不抓住这个机会,将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3、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维护基金安全承诺书,并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和工作人员也签订承诺书,进一步提高医药机构和人员的医保基金安全责任意识。(二)明确要求,压实两机构一账户单位主体责任。1、要求经办机构对照市局要求和自身工作规范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一查:基金审核制度有没有漏洞;有没有待遇保障不到位的情况;有没有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的问题;稽核部门有没有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稽核案卷有没有未按照市局的规范要求填写等。2、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认真对照《x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检查问题指南》,明确自查要求,力争做到查实、查真、查到位。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引导定点医疗机构把自查自纠作为一次整改、规范医保结算业务的绝好契机,并且再次向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强调纪律要求,要求他们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自查自纠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扫黑

  

  除恶斗争的要求结合起来,认真查摆自身问题。3、要求医共体牵头单位按照市局督导要求,进开展以账户管理

  制度是否健全,基金拨付审批制度是否完善,自查审计整改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侵占挪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等为重点内容的自查自纠工作。

  (三)强化检查督导,推进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落实落地。1月份以来,我局持续增加对医疗机构的稽核频次,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倒逼医疗机构严肃对待自查自纠工作。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积极动员,组织稽核人员、医共体骨干人员和

  的问题共计x大类,xx小类,其中不合理收费问题合计xxxxxx.xx,串换收费问题合计xxxx元,不规范诊疗问题合计xxxxxxx.xx元,虚构服务问题合计xxx元,其他问题合计xxxxxx.x元,医用耗材违规问题合计:xxxxxx元。

  2、医共体账户:Ⅰ、医共体专用账户未建立相关制度,制度未上墙,人员岗位责任不明确,账户安全存在隐患;Ⅱ、医院对自查自纠工作工作不够重视,未充分开展教育、宣传、培训活动,未留存相关图片和会议资料并及时建立档案。我局已责令两家医共体牵头医院认真对照市局督导要求和自查问题清单,开展医共体医保基金专用账户整改完善工作,并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现已整改完毕。

  3、经办机构:经自查,两中心存在稽核力度和稽核频次不足的情况,我局要求经办机构切实履行协议管理责任,把好审核关,并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并要求稽核单位按照市局要求规范稽查卷宗。

  四、梳理总结,规范归档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查找医保基金监管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总结好的经验、好做法,分析制定下一步工作对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台账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归档工作,并按照双周报制度及时向市局报送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报表。五、下一步工作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认真研究分析此次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

  

  作成果,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持续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

  

  

  

篇四: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

  2021年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保持对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打击的高压态势,加快形成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按照《国家医保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医俣发〔2021〕20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综合运用笃法、行政、协议等手段,深挖欺诈骗保行为,持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加大案件查处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4故到“查处一起、震慑一起”,努力维护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积极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组长:***

  副组长:****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周云立同志兼任。

  三、聚焦重点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充分利用大数据筛查等方式,查找、比对、锁定可疑线索,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重点打击医疗保障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附件2-4)。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和收费行为,落实医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针对手上报销账目进行核对倒查。加强参保人员就医管理,营造全民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责任分工

  医保部门负责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费用进行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对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时开展侦查;卫生健康委部门负责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对医疗机构和相关人

  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五、工作部署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自2021年5月至12月,总体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抽查复查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5月14日前)

  旗医保、公安、卫生健康部门成立联合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调度会,细化治理举措,明确责任分工,保证工作成效。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4日至5月底前)

  旗医疗保障局和卫生健康委组织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定点医药机构对照聚焦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自查自纠相关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x年1月1日以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所有欺诈骗保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附件2-4)。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定点医药机构将自查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于5月28日前报送医保局基金监管股202室。自查报告列明自查问题,剖析违规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向旗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行政部门做出不再违反的书面承诺。各医药机构应主动申退违规资金,经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复核后退回基金账户。自查未发现问题的,下一步将作为市医保局重点抽查检查对象。

  (三)抽查复查、重点检查阶段(6月1日至12月10日)

  旗医疗保障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全旗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面检查,11月30日前办公室负责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医疗保障局。8月1日至11月31日,市医疗保障部门对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将开展抽查复查,重点检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监管责任压实情况,视情况联合组织开展飞行检查。检查发现抽查复查后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内外勾结、不作为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并公开曝光。医保局办公室负责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好的经验和做法,汇总《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5)报送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四)检查方式

  1.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进行检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全旗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实地检查,现场查阅病例档案等。

  2.利用“大数据筛查”、暗访等形式确定被检查对象

  充分利用医保后台数据、智能监控审核等互联网技术,全面筛查定点医药机构数据信息,通过智能监控审核违规频繁的医疗机构,结合数据分析锁定可疑线索进行筛查。

  3.定点医药机构自查无违规行为,确定为被抽查复查对

  202x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定点医药机构无违规扣款的,确定为抽查复查对象。

  4.继202x年未经复查的经办机构,确定为被检查对象

  在202x年医疗保障专项治理行动中,市局将对未抽查复查到的经办机构,确定为被检查对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问责。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联合专项整治的重要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直接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坚持“应发现的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理是渎职”的原则,有问题必查、查出问题必究。对于因工作不到位、不落实而引起重大欺诈骗保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健全机制,确保实效。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联动工作方案》,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充分发挥联合优势,定期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形势分析,梳理汇总欺诈骗保案例,重点打击“三假”问题,做好案件查办工作。

  (三)落实条例,树立典型。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

  件,提升基金监管法规政策水平。组织定点医药机

  构开展欺诈骗保警示教育,主动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执业行为和内部管理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履行行业自律公约,树立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遵纪守法先进典型。

  (四)提升监管,做好宣传。要强化技术手段支撑,充分发挥医疗服务机构优势,积极引导各定点医药机构参与检查,不断提升基金监督检查能力。以医保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坚持法治宣传与基金监管相结合,曝光典型案件,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

  

篇五: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

  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为增强“两机构一账户”单位基金安全责任意识,把“用好医疗保障基金”落到实处,根据市局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精心部署,扎实推进,现将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一)高度重视,迅速传达,贯彻市局文件精神,认真宣传学习。将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安排部署。

  (二)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具体负责活动的实施与组织协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医保领域政策法规宣传,引导“两机构一账户”单位学法守法,营造遵纪守法氛围,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开展情况

  1、组织医保经办机构认真开展以待遇保障是否到位,内审制度和基金审核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监守自盗”、内外勾结违法行为等为重点的自查自纠工作。

  2、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对照《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检查问题指南》认真查摆自身问题,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认真严肃对待自查自纠工作。

  3、结合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查看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查摆问题是否深入彻底,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

  将按照市统一部署,持续纵深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相关单位查真查实。探索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篇六: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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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治理活动自查报告

  二、医疗保险服务管理:1、提昌优质服务,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治理活动自查报告为了响应新乡市医保中心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活动的有关要求,经我院相关工作人员的努力,我院严格要求对科室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活动进行了自查自纠,对比标准,仔细排查,主动整改,在肯定程度上维护了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现将自查工作状况作如下汇报:一、医疗保险基础管理:1、我院成立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小组,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按规范管理存档。3、医保管理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对参保人员各种医疗费用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如发觉问题准时给予解决,不定期对医保管理状况进行抽查,如有违规行为准时纠正并马上改正。4、医保管理小组人员主动协作县社保局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的监督、审核、准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和相关资料。

  2、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坚决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违法行为发生。3、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就诊及挂牌住院等现象发生。4、对就诊人员要求或必需使用的名目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签字存档。5、经药品监督部门检查无药品质量问题。三、医疗保险业务管理: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2、到达按基本医疗保险名目所要求的药品备药率。3、检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状况均按规定执行。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四、医疗保险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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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定期主动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准时传达和贯彻有关医保

  1、我院信息管理系统能满足医保工作的日常需要,在日常系统维护

  规定。

  方面也较完善,并能准时报告并主动排除医保信息系统故障,确保系

  2、实行各种形式宣扬教育,如设置宣扬栏,发放宣扬资料等。

  统

  经过对我院医保工作的进一步自查整改,使我院医保工作更加科学、

  的正常运行。

  合理,使我院医保管理人员和全体医务人员自身业务素养得到提高,

  2、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娴熟,医保政策学习主动。

  加

  3、医保数据安全完好。

  强了责任心,严防了医保资金不良流失,在社保局的支持和指导下,

  五、自查查找缺乏,严改不留空挡:

  把

  虽然我院医保工作取得肯定成果,但距市医保中心要求还有肯定的差

  我院的医疗工作做得更好。

  距,如基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夯实等。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缘由:

  新运职工医院

  1、个别医务人员思想上对医保工作不重视,业务上对医保的学习不

  2021.06.03

  透彻,认识不够充分,不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要准时做。

  2、在病人的就诊过程中,有对医保的流程及部分政策把握娴熟程度

  的有待进一步提高。

  3、医务人员病历书写不够准时全面。

  六、医疗保险政策宣扬:

  

  

  

篇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

  医院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自查整改报告范文

  [选取日期]李谢老师制作李A谢老师制作

  虚拟县医疗保障局:

  本年度的医保工作在医保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在院领导关心支持下,通过医院医保管理小组成员和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医保工作和各种医保规章制度都日趋完善成熟,并已全面步入正规化、系统化的管理轨道,根据《关于建立地直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年度审核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院组织医保管理小组对2022年度的根本医院医保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由分管业务院长庄生晓拼同志牵头,会同各科室工作人员,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医保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本院暂未发现伪造医疗文书、超医保政策范围、诱导病人住院、人证不符等违规行为,抽查医师日常处方时发现有局部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问题。

  经过本院的认真仔细自查,对上述存在问题今后切实加以整改落实:

  1、要催促和严格要求护理人员录入相关医疗费用要严格遵照医嘱进行,杜绝多录入和虚记费用,要求护理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养成认真的工作态度。

  2、坚决杜绝人证不符、冒名顶替住院情况的发生,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要杜绝欺诈骗保事件的发生。

  3、对挂床住院问题,严格按照医保协议落实,如果患者下午与晚上不能在院的话只需进行门诊治疗,无须办理住院手续,坚决防止小病大治情况的发生。

  4、加强医师的业务知识培训,尤其是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对过度检查的和过度治疗的医生要通报批评和相应的处分。

  5、再次组织全院员工认真学习医保效劳协议的相关精神,严格按照医保效劳协议的相关条款,做好各项医疗工作。

  对于上述自查,一定吸取相关教训,严格自查自纠,把整改落到实处,坦然接受贵局的批评与处理意见,严格按照医保效劳协议的精神,为虚拟县广阔患者做好医疗保障效劳,真正意义上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篇八: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

  12021年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和县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会议精神将于2021年上半年在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2021年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和县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会议精神,将于2021年上半年在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维护群众权益,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形成重管严打的高压态势,达到遵规守法、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进一步规范两定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增强两定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遵守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规定的自觉性,有效降低基金违规风险,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二、覆盖范围

  (一)县城内定点医疗机构。公立定点医院(县医院、中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结防所、疾控中心、蒙医院)。

  民营定点医院。

  (二)乡镇定点医疗机构。

  (三)定点零售药店。

  三、检查内容

  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及参保人员为主要检查对象,以“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为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关注2020年度省级飞检、市级互检、信访举报、自查自纠等已发现和已处罚问题,责令两定单位开展“清零行动”,要提高认识、分析原因,做到整改到位,举一反三,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根据定点医药服务协议管理内容,结合对两定医药机构的日常监管、风险评估、智能监控系统筛查疑点、投诉举报线索核实等情况,对2020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对公立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挂床住院等违规行为。

  2.对民营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

  3.对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

  4.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在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生活用品等行为。

  5.对参保人员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会保障卡套现,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等行为。

  四、成立组织

  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基金监管科和经办负责人为副组长,局基金监管科和经办中心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具体见附件)。

  五、时间安排

  第一步:(3月16日至3月26日)与2020年度考核工作

  小组一道,共同检查城内定点医疗机构;

  第二步:(3月29日至4月30日)由基金监管科牵头,与经办中心联合组成检查工作组,对其它两定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整治行动进程中,要及时归结违规问题,严格遵照执法程序,依据定点医药服务协议形成处罚建议,定期上报县医保基金监督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本次整治行动,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任务。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处理。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此次整治行动,有关科(室)与经办中心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上下联动、加强衔接、互通信息、反馈动态,真正形成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工作合力。

  (三)严肃纪律,廉洁工作。检查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刁难检查对象,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和宴请等,不得因检查影响医疗机构和药店的正常工作秩序。

  (四)剖析总结,巩固成果。整治行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监管措施,加强源头治理,确保医保基金有效使用和安全运行。

  

  

篇九: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

  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根据州医疗保障局《202X年州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控及约束作用,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为进一步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权益。结合我县医疗监管工作实际,县医保局研究制定了《202X年县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医保局局长为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县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202X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现将我县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控建设:(1)、设置内控机构和人员。202X年调整设置了内控机构,以李青松局长为组长的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具体负责内控相关工作。(2)、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管控制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按照工作要求,不断的完善县医疗保险内部控制制度,从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征缴、就医管理、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基金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和业务档案管理七个方面实施控制,制定各项制度,使部门和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符合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建立业务经办岗位制约机制,严格实行授权管理,设置初审与复核分离,业务与财务分离等岗位设置不相容。(3)、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制度。加强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及时掌握医保基金运行风险,科学制定防范措施,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二)内审监督:(1)、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为了做好医疗保障内审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水平,确保医疗保险事业扎实推进,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审计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国家和省、州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内审监督制度。(2)、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医保局设立内部审计小组(即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对基金运行进行审计监督。内审小组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内部审计。(三)稽核检查:(1)、建立稽核检查流程。结合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县定点医药机构稽核检查工作方案》完善了定点医药机构的稽核检查流程。在对定点

  医药机构的稽核检查过程中,按照《县定点医药机构稽核检查工作方案》及《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稽核检查工作。

  (2)、合理、合规、合法执行稽核检查流程。在202X年202X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过程中,按照文件要求对我县19家定点医疗机构、14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合理、合规、合法执行稽核检查。确保稽核检查结果能经得起查验。

  (3)、违规处理是否按规定完结。按照《州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要求,对涉及违规的定点医药机构按照协议管理要求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处罚。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省异地医疗保险智能监控”平台进行登记,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完结。

  (4)、违规本金、违约金的规垫是否按规定执行。在执行协议的同时,对违规的定点医药机构下达扣款通知书,同时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将违规金额及处罚金上缴医疗保障基金。202X年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上缴金额万元。202X年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上缴金额万元,年度考核违约金缴纳万元。

  (四)履约检查:(1)、对定点医疗机构履约情况是否进行全面检查。202X年以来,对县内19家定点医疗机构以“全覆盖”方式进行了检查,履约检查率100%。(2)、对定点零售药店履约情况是否进行全面检查。202X年以来,对县内13家定点医疗机构以“全覆盖”方式进行了检查(其中1家是202X年新纳入定点零售药店),履约检查率100%。(五)医保待遇:(1)、待遇认定是否流程严谨、合理、便捷。本着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原则,严格医疗保险政策行使职权,遵守内部工作流程。按照医疗费用支付业务管理权限,分项目审核支付的原则,分别设立门诊特殊疾病、住院基本医疗、特殊人群医疗补助等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岗位。对产生的医疗费用严格按照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审核流程进行初审、复核,送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汇总交接财务室支付。(2)、待遇审核、复核的手续是否完备、资料齐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执行。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支付单,按照定点医疗机构总控协议及服务协议的要求,对定点医疗机构报送的医疗费用资料按初审、复核等进行逐个审核,再报领导审批后,交财务科进行费用支

  付。审核人员对参保患者提供的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及其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仔细核对(包括参保人员姓名、性别、年龄、病种),防止冒名顶替、发票与处方不符、大处方、伪造发票等情况发生。门诊特殊疾病待遇审批和高值药品、特殊检查、治疗、用药审批,审核部门严格按照审批标准审查,按程序审定签章后纳入信息系统管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六)医保支付:(1)、严格执行总额控制等付费制度情况。为加大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结算管理,根据甘医保发〔202X〕27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基础上签订付费总额控制服务协议。202X年县人民医院城乡居民控费在803万元,城镇职工控费在146万元。(2)、待遇支付审批程序是否健全完善。医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医保基金财务核算和收支与医保经办机构经费会计严格区分,分开核算,财务岗位实行分工负责制,设置负责人、会计、出纳三个岗位,相关人员相互制约和监督,不得由一人办理基金业务的全过程。财务负责人对待遇支出进行审核签字,出纳人员负责待遇支付的初审录入,会计人员负责待遇支付的复审授权。(3)、按有关规定拨付定点医药机构费用(是否违规提前、多支、拖欠费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财务操作流程,拨付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按照审核科室提供的汇总表在核三系统进行核对,确保支付金额正确后交由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在每月25号前完成系统支付。(七)参保登记:(1)、参保登记、关系变更、转移接续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材料齐全。按照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办理我县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乡镇企业及其职工的参保登记、关系变更、转移接续工作。参保单位或个人提供:1、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法人、经办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2.单位开户银行、户

  名及账号;3.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等数据;4.职工名册及职工征缴基数及应缴费等情况;由医保局经办人员分别由a岗办理,b岗复核结束。完成参保登记、关系变更、转移接续的办理工作。

  (2)、对终止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和待遇支付及时作出处理情况。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移民或死亡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给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单位参保人员由单位经办人员在当地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关系变更时一并申请个人账户支付(参保单位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增减变动申报表、医学死亡证明推断书/火化证/公安销户证明、单位账号户名。领取医疗账户一次返还支付通知单并签字)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由本人或或其法定继承人在当地经办机构申报个人账户支付(a.移民及其他原因需要退保的提交退保申请书、本人银行卡复印件b.参保人死亡的由法定继承人提交医学死亡证明推断书/火化证/公安销户证明、死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办理人(法定继承人优先配偶、子女、父母)与当时人关系证明材料、办理人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终止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支付由a岗办理b岗初审c岗复核结束,由a岗或b岗汇总后提交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交财务支付

  (八)参保缴费:(1)、定期核对个人缴费情况。暂未进行定期核对个人缴费情况,下一步将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定期核对个人缴费情况。(2)、收缴部门与财务会计部门按规定定期对账。暂未进行收缴部门与财务会计部门定期对账,下一步将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九)内部管理:(1)、严防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徇私舞弊”等行为。从组织机构的设置上确保各部门和岗位权限分明,相互制约,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和弱点。对经办机构内部各项业务、各环节、各岗位进行全过程监督,提高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的执行力,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维护参保者的合法权益。(2)、确保医保数据不外泄情况。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确保医保数据不外泄。

  通过本次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自纠,充分认识到医疗保障工作是一项持续、持久的工作。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心,通过自查,找到自身工作的短板。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密切配合上级部门,把我县的医疗保障工作做得更好。

  

  

篇十: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

  某区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方案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实施方案其中最常要用到是工程实施方案。以下是本站分享的某区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某区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能,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第三方承办机构自律建设,发挥其自我标准、自我约束作用,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平安,按照省医保局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全市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济医保字〔2022〕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现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和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发动大会部署要求,通过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第三方承办机构〔以下简称三类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标准三类机构的医疗行为、经办效劳行为和履约行为,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平安。

  二、自查内容

  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由区医保局组织辖区内三类机构分别进行。

  〔一〕定点医药机构。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对执行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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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行医保效劳协议、疫情防控期间医保基金合法合规合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自查。具体包括:挂床住院、串换工程、重复收费、多计虚计费用、超标准收费、超诊疗范围收费、医用耗材超比例加价、进销存数量不符、医嘱与收费明细不相符、超适应症范围用药、超总额支出销账、拖欠药耗货款等。定点零售药店具体包括:聚敛盗刷医保卡、串换药品、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效劳、诱导参保人员购置化装品、生活用品等。

  〔二〕医保经办机构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对医保基金内控管理、结算系统参数设置、总额控制指标确定、医疗费用结算、智能监控审核、基金稽查审核等工作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涉及与相关部门经办业务、基金账务和信息系统移交等职责界限的,要通过开展内部审计,摸清工作底数,列明移交清单,明确责任边界。

  〔三〕第三方承办机构。组织第三方承办机构依照医保承办合同,对提供的医保承办效劳进行全面自查。一是承办大病保险等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主要对医药费用审核、支付结算、资金平安、信息系统建设、效劳效率等情况进行自查。二是承办智能监控、信用评价等系统建设业务的信息技术公司,主要对硬件配置、系统搭建、规那么完善、运营维护、开发进度等进行自查。三是承办大病保险等考核评价的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主要对人员配备、业务能力、保密平安及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等情况进行自查。

  三、自查方式

  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按照全面排查、数据筛查、重点检查三种方式进行。三类机构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该建章立制的要建章立制;该进行内部教育培训的要教育培训;该退回医保基金的要退回医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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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全面排查。三类机构要分别对照自查内容,对本机构医疗行为、经办效劳行为和履约行为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排查,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不留死角。

  〔二〕数据筛查。利用大数据筛查、智能监控、绩效评价等信息系统工具,对有关费用数据、参数设置、款项支〔拨〕付等进行数据筛查,精准发现疑点问题,提高自查工作精准性。

  〔三〕重点自查。按照机构各自工作实际,重点对日常工作中暴露的短板和弱项,进行重点自查。定点医疗机构重点对医药效劳价格执行情况、药款还款情况、超总额支出销帐情况进行自查;医保经办机构重点对账务制度、医保待遇、费用结算等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第三方承办机构重点对系统规那么精准性、医保费用合规性、运营管理程序和财务管理标准性以及销售管理合法性等进行自查。

  四、实施步骤

  自查自纠专项行动自2022年4月17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区医保局制订自查自纠方案,明确自查自纠目标任务、自查内容、自查方式、时间安排、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发动统筹地区内三类机构开展自查自纠。

  〔二〕实施阶段组织三类机构按照全市工作方案和XX区实施方案,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定点医药机构于5月15日前将阶段性报告报至区医保局医疗稽查科。进行对重视程度不高、推进力度不够、自查效果欠佳的机构,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催促其迅速整改.对拒绝、敷衍以及效果不明显的,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结束后,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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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总结阶段6月23日前三类机构对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包括自查出来的问题、退回的医保基金情况、整改的措施等〕进行总结,定点医药机构报至区医保局医疗稽查科,医保经办机构和第三方承办机构报至区医保局办公室。6月26日前区医保局办公室汇总XX区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并报市医保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是树立医保局权威,维护医保基金平安,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安排区医保局成立自查自纠工作推进专班〔附件1〕。推进专班要对有关机构自查自纠方案制定、活动步骤、推进进度、工作成果等进行督导,适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切实提高自查自纠工作效果。

  〔二〕鼓励自查整改。对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退〔追〕回资金、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机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自查后经组织抽查检查,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依约从重处理。

  〔三〕强化能力培训。区医保局要对三类机构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政策法规、效劳协议和效劳合同等业务培训,提高相关机构自查自纠能力和水平,引导其有针对性地对重点方面和重点行为进行自查,切实标准自身医疗效劳行为。培训活动要严格疫情防控措施。

  〔四〕总结经验做法。区医保局要及时总结自查自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及时报市局。

  某区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医保局组织开展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

  项行动,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平安,管好群众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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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范围,完善机制。此次专项行动开展的范围为全区医保经办机构、第三方承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垦利区医保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垦利区开展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及《垦利区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活动步骤、推进进度、培训方案和工作要求,确保此次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瞄准问题,敢于亮剑。专项行动直接瞄准挂床住院、分解住院、出院带药超量、串换工程、医用耗材超比例加价、提供的票据、费用清单处方、医嘱、检查结果、诊断及病程记录不吻合、盗刷医保卡、串换药品、诱导参保人员购置化装品、生活用品等问题,引导三类机构要分别对照自查内容,对本机构医疗行为、经办效劳行为和履约行为,直面问题不回避,敢于自查揭短,勇于自纠亮丑,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排查,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不留死角。

  开展培训,提高能力。邀请市医保局和山大地纬公司3位专家为全区220家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负责人、医保负责人及临床医生、护士长相关医务人员约200多人进行了专题培训。对医保系统常用操作、医保政策、基金监管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讲解。此外,将全区划分为东、中、西三个区域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法规、效劳协议内容等相关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各机构的经办能力和对医保政策的理解。

  通过为期40天的自查自纠专项行动,辖区内协议管理医药机构主动提交违规违约行为5条,退回医保基金28.11万元。

  某区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东营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第三方承办机构,东营市广阔参

  保人:为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能,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第三方承办机构自律建设,发挥其自我标准、自我约束作用,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平安,经研究决定,在东营市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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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查内容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由市、县两级医保部门组织三类机构分别进行。

  〔一〕定点医药机构。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对执行医保政策、履行医保效劳协议、疫情防控期间医保基金合法合规合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自查。定点医疗机构具体包括:挂床住院、串换工程、重复收费、多计虚计费用、超标准收费、超诊疗范围收费、医用耗材超比例加价、进销存数量不符、医嘱与收费明细不相符、超适应症范围用药、超总额支出销账、拖欠药耗货款等。定点零售药店具体包括:聚敛盗刷医保卡、串换药品、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效劳、诱导参保人员购置化装品、生活用品等。

  〔二〕医保经办机构。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对医保基金内控管理、结算系统参数设置、总额控制指标确定、医疗费用结算、智能监控审核、基金稽查审核等工作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涉及与相关部门经办业务、基金账务和信息系统移交等职责界限的,要通过开展内部审计,摸清工作底数,列明移交清单,明确责任边界。

  〔三〕第三方承办机构。组织第三方承办机构依照医保承办合同,对提供的医保承办效劳进行全面自查。承办大病保险等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主要对医药费用审核、支付结算、资金平安、信息系统建设、效劳效率等情况进行自查。承办智能监控等系统建设业务的信息技术公司,主要对硬件配置、系统搭建、规那么完善、运营维护、开发进度等进行自查。

  二、自查方式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按照全面排查、数据筛查、重点检查三种方式进行。三类机构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该建章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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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要建章立制;该进行内部教育培训的要教育培训;该退回医保基金的要退回医保基金。

  〔一〕全面排查。三类机构要分别对照自查内容,对本机构医疗行为、经办效劳行为和履约行为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排查,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不留死角。

  〔二〕数据筛查。利用大数据筛查、智能监控、绩效评价等信息系统工具,对有关费用数据、参数设置、款项支〔拨〕付等进行数据筛查,精准发现疑点问题,提高自查工作精准性。

  〔三〕重点自查。按照机构各自工作实际,重点对日常工作中暴露的短板和弱项,进行重点自查。定点医疗机构重点对医药效劳价格执行情况、药款还款情况、超总额支出销账情况进行自查;医保经办机构重点对账务制度、医保待遇、费用结算等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第三方承办机构重点对系统规那么精准性、医保费用合规性、运营管理程序和财务管理标准性以及销售管理合法性等进行自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类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自纠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情况将与三类机构的监督检查、年度考核、医保基金支付结算等相关联。各级医保部门将对有关机构自查自纠方案制定、活动步骤、推进进度、工作成果等进行督导,适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切实提高自查自纠工作效果。对重视程度不高、推进力度不够、自查效果欠佳的机构,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催促其迅速整改。对拒绝、敷衍以及效果不明显的,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结束后,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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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鼓励自查整改。对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退〔追〕回资金、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机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自查后经组织抽查检查,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依法依规依约从重处理。

  〔三〕把握工作节奏。6月24日前,三类机构对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包括自查出来的问题、退回的医保基金情况、整改的措施等〕进行总结,按照协议管理事权、隶属关系和委托关系,分别报市、县〔开发区〕医保部门。

  〔四〕畅通举报渠道。欢送社会各界和广阔参保人,对三类机构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请及时向市县医保部门举报。对经查实的线索问题,医保部门将依据《东营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方法》,给予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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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

 某区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能,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第三方承办机构自律建设,发挥其自我规范、自我约束作用,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按照省医保局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全市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济医保字〔2022〕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现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和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动员大会部署要求,通过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第三方承办机构(以下简称三类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规范三类机构的医疗行为、经办服务行为和履约行为,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二、自查内容

  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由区医保局组织辖区内三类机构分别进行。

  (一)定点医药机构。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对执行医保政策、

  履行医保服务协议、疫情防控期间医保基金合法合规合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自查。具体包括:挂床住院、串换项目、重复收费、多计虚计费用、超标准收费、超诊疗范围收费、医用耗材超比例加价、进销存数量不符、医嘱与收费明细不相符、超适应症范围用药、超总额支出销账、拖欠药耗货款等。定点零售药店具体包括:聚敛盗刷医保卡、串换药品、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

  (二)医保经办机构。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对医保基金内控管理、结算系统参数设置、总额控制指标确定、医疗费用结算、智能监控审核、基金稽查审核等工作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涉及与相关部门经办业务、基金账务和信息系统移交等职责界限的,要通过开展内部审计,摸清工作底数,列明移交清单,明确责任边界。

  (三)第三方承办机构。组织第三方承办机构依照医保承办合同,对提供的医保承办服务进行全面自查。一是承办大病保险等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主要对医药费用审核、支付结算、资金安全、信息系统建设、服务效率等情况进行自查(:某区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二是承办智能监控、信用评价等系统建设业务的信息技术公司,主要对硬件配置、系统搭建、规则完善、运营维护、开发进度等进行自查。三是承办大病保险等考核评价的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主要对人员配备、业务能力、保密安全及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等情况进行自查。

  三、自查方式

  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按照全面排查、数据筛查、重点检查三种方式进行。三类机构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该建章立制的要建章立制;该进行内部教育培训的要教育培训;该退回医保基金的要退回医保基金。

  (一)全面排查。三类机构要分别对照自查内容,对本机构医疗行为、经办服务行为和履约行为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排查,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不留死角。

  (二)数据筛查。利用大数据筛查、智能监控、绩效评价等信息系统工具,对有关费用数据、参数设置、款项支(拨)付等进行数据筛查,精准发现疑点问题,提高自查工作精准性。

  (三)重点自查。按照机构各自工作实际,重点对日常工作中暴露的短板和弱项,进行重点自查。定点医疗机构重点对医药服务价格执行情况、药款还款情况、超总额支出销帐情况进行自查;医保经办机构重点对账务制度、医保待遇、费用结算等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第三方承办机构重点对系统规则精准性、医保费用合规性、运营管理程序和财务管理规范性以及销售管理合法性等进行自查。

  四、实施步骤

  自查自纠专项行动自2022年4月17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4月17日至25日)。区医保局制订自查自纠方案,明确自查自纠目标任务、自查内容、自查方式、时间安排、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发动统筹地区内三类机构开展自查自纠。

  (二)实施阶段(4月26日至6月20日)。组织三类机构按照全市工作方案和XX区实施方案,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定点医药机构于5月15日前将阶段性报告报至区医保局医疗稽查科。进行对重视程度不高、推进力度不够、自查效果欠佳的机构,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其迅速整改.对拒绝、敷衍以及效果不明显的,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结束后,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阶段(6月21日至6月26日)。6月23日前三类机构对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包括自查出来的问题、退回的医保基金情况、整改的措施等)

  进行,定点医药机构报至区医保局医疗稽查科,医保经办机构和第三方承办机构报至区医保局办公室。6月26日前区医保局办公室汇总XX区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并报市医保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是树立医保局权威,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安排。区医保局成立自查自纠工作推进专班(附件1)。推进专班要对有关机构自查自纠方案制定、活动步骤、推进进度、工作成果等进行督导,适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切实提高自查自纠工作效果。

  (二)鼓励自查整改。对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退(追)回资金、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机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自查后经组织抽查检查,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依约从重处理。

  (三)强化能力培训。区医保局要对三类机构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政策法规、服务协议和服务合同等业务培训,提高相关机构自查自纠能力和水平,引导其有针对性地对重点方面和重点行为进行自查,切实规范自身医疗服务行为。培训活动要严格疫情防控措施。

  (四)总结经验做法。区医保局要及时总结自查自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及时报市局。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医保局组织开展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管好群众“救命钱”。

  明确范围,完善机制。此次专项行动开展的范围为全区医保经办机构、第三方承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垦利区医保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垦利区开展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及《垦利区医保基金使

  

篇十二: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

 XX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加大欺诈骗保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权益,按照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医保办发〔2020〕X号)要求,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经研究并结合全年基金监管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整改,县医疗保障局和县卫生健康局抽查复查等措施,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合力,促使定点医疗机构遵纪守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提升医保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二、治理范围2018年1月1日以来,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三、治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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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突出重点。针对不同类型医疗机构及其诊疗服务行为,突出治理重点,分门别类“对症治理”。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治理违规收费、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无指征诊疗、套餐式检查、套餐式治疗、高套病种、将临床实验项目违规纳入医保报销等行为;非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治理虚假结算、人证不符、诱导住院、无指征住院等行为。

  (二)分类处理。对于自查整改期限结束前,主动足额退回违法违规所得,全部整改到位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自查整改期限结束后,抽查复查发现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整改不力,未按时足额退回违法违规所得,或仍然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四、治理内容(一)不合理收费问题。将收费诊疗项目分解成多个项目收费;将已有明确项目内涵的诊疗项目重复计费;超出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未批准纳入医保支付的自创医疗服务纳入医保结算;各套餐项目之间重复收费;高套病种(病组)结算等。(二)串换项目(药品)问题。将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串换为目录内收费;将低价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套用高价收费等。(三)不规范诊疗问题。将患者的住院诊疗过程分解成二次及以上住院治疗;收治明显未达到住院指征的患者入院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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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疗;超医保目录支付限定范围使用药品或医用耗材纳入医保结算的。

  (四)虚构服务问题。伪造、变造、虚构医疗服务结算;伪造患者信息结算;挂名住院;伪造、变造财务凭证与进销存票据结算等。

  (五)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与自身资质不符的诊疗服务并纳入医保结算;将药物临床试验项目违规纳入医保结算;私自为未获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转接医保网络结算等。

  五、治理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前)。印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加强组织保障,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31日前)。各定点医疗机构对照《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逐项自查整改,已按《XX县2020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修订)》(X医保发〔2020〕X号)完成自查自纠的相关治理内容可不重复进行,自查整改结束前将违法违规所得足额退回,并深入剖析违法违规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于9月31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和附件一并报送县医疗保障局医疗监管股和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三)抽查复查阶段(10月30日前)。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线索,结合2020年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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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专项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治理工作,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组成联合检查组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复查,针对问题突出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

  六、工作措施(一)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和2020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及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相结合,同步推进,按照2020年度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分组分片开展检查。(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县医疗保障局和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开展检查,加强协调,将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与打击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有效结合,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共同督促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自查整改;发现涉及其他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及时主动通报移交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努力形成监管合力。对于违法违规的公立医疗机构,应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按规定追究医疗机构领导班子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抽查检查,共排隐患。县医疗保障局和县卫生健康局组成联合检查组认真组织开展抽查复查,通过查看病历、药械进销存账目、相关材料和信息系统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确保查细查实查准。抽查复查发现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内外勾结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依法从严顶格处理,构成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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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移送纪委监委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并公开曝光。

  七、工作要求(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各定点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按时保质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任务。(二)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要强化行业自律,形成机构内部加强医保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健全院内医保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职责、风险防控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实行医保工作院长负责制;要建立追责机制,对于发生欺诈骗保行为的医护人员,在晋升聘岗、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要加强医保能力建设,规范药品及耗材进销存管理和财务管理,主动适应新时代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常态化。(三)严肃纪律,廉洁工作。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刁难检查对象,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和宴请等,不得影响定点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

  

篇十三: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

 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一)高度重视,迅速传达,贯彻市局文件精神,认真宣传学习。将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安排部署。

  (二)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具体负责活动的实施与组织协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医保领域政策法规宣传,引导“两机构一账户”单位学法守法,营造遵纪守法氛围,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开展情况1、组织医保经办机构认真开展以待遇保障是否到位,内审制度和基金审核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监守自盗”、内外勾结违法行为等为重点的自查自纠工作。

  2、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对照《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检查问题指南》认真查摆自身问题,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认真严肃对待自查自纠工作。

  3、结合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查看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查摆问题是否深入彻底,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将按照市统一部署,持续纵深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相关单位查真查实。探索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汇报2根据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高度重视,赓即开展全县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截止自查整改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本次专项行动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参与,成立20xx年县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稽核监管股,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于20xx年4月制定了《县20xx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

  (三)完善制度建设。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具体工作实际,建立了外伤核查制度、药店稽核制度、医疗机构督查制度;组建了外伤台账、药店稽核台账、医疗机构督查台账、内审台账、外伤调查材料专卷、问题整改台账、协议管理约谈专卷,形成了一套预防医疗保险欺诈骗保的工作制度。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高压态势(一)积极迅速响应号召。于3月28日举行县“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县医疗保障局宣读了倡仪书,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代表宣读了承诺书,向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发出共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倡议,正式发动打击欺诈骗保的“人民战争”。

  (二)宣传举报奖励办法。为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大力宣传《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挥群众力量,提升群众参与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提高医保基金监管效率。在人民群众中逐步树立

  “医保基金为人民,基金安全人人护”的医保基金监管社会治理新理念。(三)强化政策宣传教育。为提高广大参保群众自觉维护基金安全意识和医务工作者主动防范医保欺诈意识,县采取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宣传、走村入户、“智慧九寨医保”微信公众号推送、定点医药机构配合宣传等多种方式、无缝隙对医保欺诈等医保政策进行宣传,在全县上下逐步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氛围。截止目前,共张贴海报40余张、悬挂横幅3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7期。三、强化源头监管,提高防范意识结合县情和工作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县医疗保障局将外伤和串换身份住院作为医保欺诈的高风险点,采取三项措施抓实外伤调查和住院病人身份核实。一是落实责任到人。各个医疗机构制定了病人身份和外伤初核制度,将首诊医护人员作为第一责任,每天各科室要将外伤病人情况报各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每天下午5点前报县医保局监管稽核股。二是县医保局成立了住院病人身份和外伤病人调查组,并分为三个小组,分别由分管领导带队,每周一、周三、周五到医疗机构对外伤病人进行现场核查,针对疑点到当事人

  居住地或单位进行调查走访,有效地减少了事后监管的难度,不断提升了医务人员和参保人员主动抵制骗保的意识。三是加强县外及大金额住院信息真实性的核实。针对住院费用金额较大、县域外定点医疗机构长期住院等情况,县医疗保障局采取逐一当面调查核实的方式,确保信息真实性。今年以来,开展外伤核查445人次,其中符合补偿条件150人次,不予补偿295人次;开展住院病人在床和身份情况核查370人次;核查县外大金额住院40人次、多次入院人员15人(101人次)、长期住院离休人员2人,有效地将骗保行为控制在了萌芽状态。

  四、强化监督检查,摸排骗保线索一是智能监控强监管。县医疗保障局充分利用智能监控审核系统和大数据技术筛查发现检查线索,结合智能监控疑点,对于智能监控系统提示的疑点和违规行为全部进行了处理,医疗机构按照系统提示规范相关行为,尽量减少疑点的产生。今年共提示疑点135条,已全部进行处理。

  二是专项检查促规范。县医疗保障局于4月、6月集中对县域内20家定点医疗机构及18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专项监督检查2轮次。通过核查病历、随机走访等方式,发现购销存数据不符、医嘱与病历不符等多条问题,责令定点医药机构限期整改,并按照协议要求处罚4家定点医疗机构及5家定点零售药店。

  三是专家评审抓专业。为进一步推动“三医”联动,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充分发挥专家集体智慧作用,补齐医保部门短板,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县医疗保障局分别于4月11日、7月3日组织医疗监管专家开展县20xx年一、二季度病案专家会审工作。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10家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共52份,共查出病历书写不规范、未严格执行物价规定、超医保目录报销费用等9种共22条问题,涉及违规费用24947.39元,并按照协议要求给予处两倍罚款、暂停服务协议等处罚。针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在整改期过后进行了逐一复核检查。

  

篇十四: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

  告医保对账折怎样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为落实我县广政办字【2018】第51号文件精神,《广平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风险全面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我院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我县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规范管理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以院分管院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组织全院医护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针对本院工作实际,查找差距,积极整改。加强自律管理、自我管理。严格按照我院与医保中心签定的《广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要求执行,合理、合法、规范地进行医疗服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保证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二、严格落实医保管理制度,优化医保服务管理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了各项医保管理制度,

  结合科室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上级安排的各项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管理的规定和奖惩措施,同时规定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按规范管理存档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医护人员认真及时完成各类文书、及时将真实医保信息上传医保部门。

  开展优质服务,设置就医流程图,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所有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坚决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就诊及挂床住院等现象发生。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和诊疗项目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对就诊人员要求或必需使用的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签字存档。

  三、建立长效控费机制,完成各项控费指标我院医保办联合医、药、护一线医务人员以及相关科室,实行综合性控制措施进行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严格要求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诊疗常规,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禁止过度检查。严格掌握参保人的入院标准、出院标准,严禁将可在门诊、急诊、留观及门诊特定项目实施治疗的病人收入住院。充分利用医院信息系统,实时监测全院医保病人费用、自费比例及超定额费用等指标,实时查询在院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情

  况,查阅在院医保病人的费用明细,发现问题及时与科主任和主管医生沟通,并给予正确的指导。

  加强控制不合理用药情况,控制药费增长。药事管理小组通过药品处方的统计信息随时了解医生开药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对“大处方”的查处,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和药品使用排名公示制度,并加强医保病人门诊和出院带药的管理,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限量管理规定。

  我院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必须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实施检查,凡是费用较低的检查能够明确诊断的,不得再进行同一性质的其它检查项目;不是病情需要,同一检查项目不得重复实施。

  加强了对医务人员的“三基”训练和考核,调整、充实了质控小组和医疗质量专家组的力量,要求医务人员严格遵循医疗原则和诊疗常规,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治疗,加大了对各医疗环节的监管力度,有效地规范了医疗行为。

  四、存在的问题1、由于我院外科今年第一季度开展手术治疗的患者较同期多,故耗材费用和大型仪器检查占比略有所增长,其中耗材费用2.71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2.92%;百元耗材比3.55%同比去年增长0.71%;大型仪器检查占比4.33%同比去年增长0.37%。2、个别医务人员思想上对医保工作不重视,业务上对医保的学习不透彻,医疗保险政策认识不足,对疾病诊疗不规范。五、整改措施

  1、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对有关医保文件、知识的学习。2、坚持合理检查,合理诊治、合理应用医疗器材,对患者的辅助检查、诊疗,要坚持“保证基本医疗”的原则,不得随意扩大检查项目,对患者应用有关医疗器材应本着质量可靠、实惠原则,坚决杜绝不合理应用。通过对我院医保工作的自查整改,使我院医保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今后我院将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使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尊敬的社保中心领导:近日,社保中心对我店医保卡使用情况进行督察,并在督察过程中发现有未核对持卡人身份及违规串药情况发生,得知这一情况,公司领导非常重视,召集医保管理领导小组对本次事故进行核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我店自与社保中心签订协议开始,就制定了医保管理制度,在公司医保管理领导小组的要求下,学习医保卡使用规范,禁止借用、盗用他人医保卡违规购药,但部分顾客在观念上还没有形成借用他人医保卡购药是违规的观念,个别员工虽然知道该行为违规,但为了满足顾客的不正当要求,心存侥幸,导致本次违规事件发生。为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医保管理领导小组再次召集

  本店员工学习医保政策,自查自纠,分析原因,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医保领导小组的作用。严格落实公司医保管理制度,提高门店员工素质和职业道德,监督购药顾客规范用卡,营造医保诚信购药氛围。

  二、进一步监督医保卡购药规范情况。在公司医保领导小组不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门店违规员工的处罚力度,在严肃思想教育的基础上,对违规员工进行罚款、调岗或者辞退的处罚。

  感谢社保中心领导对我们医保卡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了我们的错误思想和违规行为。同时,希望社保中心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医保管理进行监督,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医保管理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在区医保中心的指导下,在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支持下,严格按照国家、市、区有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__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经以院长为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本院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__年的医保工作总体运行正常,未出现费用超标、借卡看病、超范围检查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区医保中心的工作,维护了基金的安全运行。现我院对__年度医保工作进行了自查,对照评定办法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自查情

  况报告如下:一、提高对医疗保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有关人员组成的

  医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多次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针对本院工作实际,查找差距,积极整改。着眼未来与时俱进,共商下步医保工作大计,开创和谐医保新局面。我院把医疗保险当作医院大事来抓,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治疗项目及不该使用的药品严格把关,不越雷池一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加强自律管理、推动我院加强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进一步树立医保定点医院良好形象。

  二、从制度入手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管理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医院健全各项医保管理制度,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上级安排的各项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管理的规定和奖惩措施,同时规定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具全,并按规范管理存档。认真及时完成各类文书、书写病历、护理病历及病程记录,及时将真实医保信息上传医保部门。三、从实践出发做实医疗保险工作管理医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

  定。所有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并反复向医务人员强调、落实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等现象,

  四、通过自查发现我院医保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距医保中心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基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夯实等。剖析以上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个别医务人员思想上对医保工作不重视,业务上对医保的学习不透彻,认识不够充分,不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要及时做。

  2、在病人就诊的过程中,有对医保的流程未完全掌握的现象。

  3、病历书写不够及时全面4、未能准确上传参保人员入、出院疾病诊断以及药品、诊疗项目等医保数据五下一步工作要点今后我院要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根据以上不足,下一步主要采取措施:1、加强医务人员的有关医保文件、知识的学习,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杜绝麻痹思想。2、落实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及医保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检查教育,建立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分明。

  3、今后要更加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使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通过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参保人员、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认同度和支持率。

  

  

篇十五: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

 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汇报1为增强“两机构一账户”单位基金安全责任意识,把“用好医疗保障基金”落到实处,根据市局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精心部署,扎实推进,现将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一)高度重视,迅速传达,贯彻市局文件精神,认真宣传学习。将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安排部署。

  (二)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具体负责活动的实施与组织协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医保领域政策法规宣传,引导“两机构一账户”单位学法守法,营造遵纪守法氛围,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开展情况1、组织医保经办机构认真开展以待遇保障是否到位,内审制度和基金审核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监守自盗”、内外勾结违法行为等为重点的自查自纠工作。

  2、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对照《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检查问题指南》认真查摆自身问题,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认真严肃对待自查自纠工作。

  3、结合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查看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查摆问题是否深入彻底,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将按照市统一部署,持续纵深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相关单位查真查实。探索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根据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某某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高度重视,赓即开展全县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截止自查整改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本次专项行动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参与,成立20某某年县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稽核监管股,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于20某某年4月制定了《县20某某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

  (三)完善制度建设。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具体工作实际,建立了外伤核查制度、药店稽核制度、医疗机构督查制度;组建了外伤台账、药店稽核台账、医疗机构督查台账、内审台账、外伤调查材料专卷、问题整改台账、协议管理约谈专卷,形成了一套预防医疗保险欺诈骗保的工作制度。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高压态势(一)积极迅速响应号召。于3月28日举行县“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县医疗保障局宣读了倡仪书,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代表宣

  读了承诺书,向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发出共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倡议,正式发动打击欺诈骗保的“人民战争”。

  (二)宣传举报奖励办法。为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大力宣传《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挥群众力量,提升群众参与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提高医保基金监管效率。在人民群众中逐步树立

  “医保基金为人民,基金安全人人护”的医保基金监管社会治理新理念。

  三、强化源头监管,提高防范意识结合县情和工作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县医疗保障局将外伤和串换身份住院作为医保欺诈的高风险点,采取三项措施抓实外伤调查和住院病人身份核实。一是落实责任到人。各个医疗机构制定了病人身份和外伤初核制度,将首诊医护人员作为第一责任,每天各科室要将外伤病人情况报各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每天下午5点前报县医保局监管稽核股。二是县医保局成立了住院病人身份和外伤病人调查组,并分为三个小组,分别由分管领导带队,每周一、周三、周五到医疗机构对外伤病人进行现场核查,针对疑点到当事人居住地或单位进行调查走访,有效地减少了事后监管的难度,不断提升了医务人员和参保人员主动抵制骗保的意识。三是加强县外及大金额住院信息真实性的核实。针对住院费用金额较大、县域外定点医疗机构长期住院等情况,县医疗保障局采取逐一当面调查核实的方式,确保信息真实性。今年以来,开展外伤核查445人次,其中符合补偿条件150人次,不予补偿295人次;开展住院病人在床和身份情况核查370人次;核查县外大金额住院40人次、多次入院人员15人(101人次)、长期住院离休人员2人,有效地将骗保行为控制在了萌芽状态。

  二是专项检查促规范。县医疗保障局于4月、6月集中对县域内20家定点医疗机构及18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专项监督检查2轮次。通过核查病历、随机走访等方式,发现购销存数据不符、医嘱与病历不符等多条问题,责令定点医药机构限期整改,并按照协议要求处罚4家定点医疗机构及5家定点零售药店。

  三是专家评审抓专业。为进一步推动“三医”联动,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充分发挥专家集体智慧作用,补齐医保部门短板,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县医疗保障局分别于4月11日、7月3日组织医疗监管专家开展县20某某年一、二季度病案专家会审工作。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10家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共52份,共查出病历书写不规范、未严格执行物价规定、超医保目录报销费用等9种共22条问题,涉及违规费用24947.39元,并按照协议要求给予处两倍罚款、暂停服务协议等处罚。针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在整改期过后进行了逐一复核检查。

  点个赞,写的很有说服力。

  

  

篇十六: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

 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总结

  二、强化舆论传播,营造高压态势〔一〕踊跃快速响应号召。于3月28日举办县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平安集中传播月启动仪式,县医疗保障局宣读了倡仪书,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代表宣读了承诺书,向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发出共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平安的建议,正式发动打击欺诈骗保的人民斗争。〔二〕传播举报嘉奖方法。为提高群众参加踊跃性,大力传播《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嘉奖方法》,充分发挥群众力气,提升群众参加医保基金监视管理的踊跃性和主子翁精神,提高医保基金监管效率。在人民群众中逐步树立医保基金为人民,基金平安人人护的医保基金监管社会治理新理念。〔三〕强化政策传播教育。为提高广阔参保群众自觉维护基金平安意识和医务工作者主动防范医保欺诈意识,县采纳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发放传播资料、集中传播、走村入户、才智九寨医保微信公众号推送、定点医药机构协作传播等多种方式、无缝隙对医保欺诈等医保政策进展传播,在全县上下逐步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气氛。截止目前,共张贴海报40余张、悬挂横幅30余条、发放传播资料800余份、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7期。三、强化源头监管,提高防范意识结合县情和工作监管中发觉的问题,县医疗保障局将外伤和

  

  串换身份住院作为医保欺诈的高风险点,采纳三项措施抓实外伤调查和住院病人身份核实。一是落实责任到人。各个医疗机构制定了病人身份和外伤初核制度,将首诊医护人员作为

  疑点135条,已全部进展处理。二是专项检查促标准。县医疗保障局于4月、6月集中对县

  域内20家定点医疗机构及18家定点零售药店进展专项监视检查2轮次。通过核查病历、随机走访等方式,发觉购销存数据不符、医嘱与病历不符等多条问题,责令定点医药机构限期整改,并遵照协议要求惩罚4家定点医疗机构及5家定点零售药店。

  三是专家评审抓专业。为进一步推动三医联动,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效劳行为监管,充分发挥专家集体才智作用,补齐医保部门短板,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县医疗保障局分别于4月11日、7月3日组织医疗监管专家开展县2022年一、二季度病案专家会审工作。遵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10家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共52份,共查出病历书写不标准、未严格执行物价规定、超医保书目报销费用等9种共22条问题,涉及违规费用24947.39元,并遵照协议要求赐予处两倍罚款、暂停效劳协议等惩罚。针对评审中发觉的问题在整改期过后进展了逐一复核检查。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总结

  医保局组织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召开了发动部署会,对专项检查的内容、方法、措施、时间节点做出支配,要求两定机构对进销存台账及其他存在的问题刚好进展自查整改。

  〔三〕明确专项检查重点。一是针对医保经办机构,以内限制度是否健全、基金稽核是否全面、履约检查是否到位、是否违规办理医保相关业务等为重点,开展全面检查;二是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以药品、耗材进销存、串换诊疗工程、诱导住院为主要检查工程,重点在医院高、低值耗材的进货、运用、收费是否相符,治疗仪器的运用和收费是否相符,以及诱导、虚假住院等;是否通过虚假传播、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为重点;三是对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进、销、存台账,是否存在串换药品、物品,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对未开展医保业务的医疗机构应查明缘由并指导促进业务开展,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全面落实到位。

  

篇十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

 2021年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和县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会议精神,将于2021年上半年在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维护群众权益,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形成重管严打的高压态势,达到遵规守法、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进一步规范两定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增强两定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遵守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规定的自觉性,有效降低基金违规风险,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二、覆盖范围

  (一)县城内定点医疗机构。公立定点医院(县医院、中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结防所、疾控中心、蒙医院)。

  民营定点医院。

  (二)乡镇定点医疗机构。

  (三)定点零售药店。

  三、检查内容

  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及参保人员为主要检查对象,以“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为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关注2020年度省级飞检、市级互检、信访举报、自查自纠等已发现和已处罚问题,责令两定单位开展“清零行动”,要提高认识、分析原因,做到整改到位,举一反三,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根据定点医药服务协议管理内容,结合对两定医药机构的日常监管、风险评估、智能监控系统筛查疑点、投诉举报线索核实等情况,对2020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对公立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挂床住院等违规行为。

  2.对民营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

  3.对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

  4.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在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生活用品等行为。

  5.对参保人员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会保障卡套现,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等行为。

  四、成立组织

  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基金监管科和经办负责人为副组长,局基金监管科和经办中心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具体见附件)。

  五、时间安排

  第一步:(3月16日至3月26日)与2020年度考核工作

  小组一道,共同检查城内定点医疗机构;

  第二步:(3月29日至4月30日)由基金监管科牵头,与经办中心联合组成检查工作组,对其它两定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整治行动进程中,要及时归结违规问题,严格遵照执法程序,依据定点医药服务协议形成处罚建议,定期上报县医保基金监督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本次整治行动,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任务。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处理。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此次整治行动,有关科(室)与经办中心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上下联动、加强衔接、互通信息、反馈动态,真正形成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工作合力。

  (三)严肃纪律,廉洁工作。检查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刁难检查对象,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和宴请等,不得因检查影响医疗机构和药店的正常工作秩序。

  (四)剖析总结,巩固成果。整治行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监管措施,加强源头治理,确保医保基金有效使用和安全运行。

  

  

篇十八: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

 XX区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实施方

  案

  XX区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能,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第三方承办机构自律建设,发挥其自我规范、自我约束作用,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按照省医保局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全市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济医保字〔20XX年〕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现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和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动员大会部署要求,通过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第三方承办机构(以下简称三类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规范三类机构的医疗行为、经办服务行为和履约行为,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二、自查内容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由区医保局组织辖区内三类机构分别进行。

  (一)定点医药机构。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对执行医保政策、履行医保服务协议、疫情防控期间医保基金合法合规合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自查。具体包括:挂床住院、串换项目、重复收费、多计虚计费用、超标准收

  费、超诊疗范围收费、医用耗材超比例加价、进销存数量不符、医嘱与收费明细不相符、超适应症范围用药、超总额支出销账、拖欠药耗货款等。定点零售药店具体包括:聚敛盗刷医保卡、串换药品、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

  (二)医保经办机构。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对医保基金内控管理、结算系统参数设置、总额控制指标确定、医疗费用结算、智能监控审核、基金稽查审核等工作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涉及与相关部门经办业务、基金账务和信息系统移交等职责界限的,要通过开展内部审计,摸清工作底数,列明移交清单,明确责任边界。

  (三)第三方承办机构。组织第三方承办机构依照医保承办合同,对提供的医保承办服务进行全面自查。一是承办大病保险等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主要对医药费用审核、支付结算、资金安全、信息系统建设、服务效率等情况进行自查。二是承办智能监控、信用评价等系统建设业务的信息技术公司,主要对硬件配置、系统搭建、规则完善、运营维护、开发进度等进行自查。三是承办大病保险等考核评价的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主要对人员配备、业务能力、保密安全及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等情况进行自查。

  三、自查方式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按照全面排查、数据筛查、重点检查三种方式进行。三类机构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该建章立制的要建章立制;

  该进行内部教育培训的要教育培训;该退回医保基金的要退回医保基金。(一)全面排查。三类机构要分别对照自查内容,对本机构医疗行

  为、经办服务行为和履约行为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排查,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不留死角。

  (二)数据筛查。利用大数据筛查、智能监控、绩效评价等信息系统工具,对有关费用数据、参数设置、款项支(拨)付等进行数据筛查,精准发现疑点问题,提高自查工作精准性。

  (三)重点自查。按照机构各自工作实际,重点对日常工作中暴露的短板和弱项,进行重点自查。定点医疗机构重点对医药服务价格执行情况、药款还款情况、超总额支出销帐情况进行自查;

  医保经办机构重点对账务制度、医保待遇、费用结算等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第三方承办机构重点对系统规则精准性、医保费用合规性、运营管理程序和财务管理规范性以及销售管理合法性等进行自查。

  四、实施步骤自查自纠专项行动自20XX年年4月17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4月17日至25日)。区医保局制订自查自纠方案,明确自查自纠目标任务、自查内容、自查方式、时间安排、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发动统筹地区内三类机构开展自查自纠。

  (二)实施阶段(4月26日至6月20日)。组织三类机构按照全市工作方案和XX区实施方案,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定点医药机构于5月15日前将阶段性报告报至区医保局医疗稽查科。进行对重视程度不高、推进力度不够、自查效果欠佳的机构,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其迅速整改.对拒绝、敷衍以及效果不明显的,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结束后,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总结阶段(6月21日至6月26日)。6月23日前三类机构对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包括自查出来的问题、退回的医保基金情况、整改的措施等)进行总结,定点医药机构报至区医保局医疗稽查科,医保经办机构和第三方承办机构报至区医保局办公室。6月26日前区医保局办公室汇总XX区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并报市医保局。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是树立医保局权威,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安排。区医保局成立自查自纠工作推进专班(附件1)。推进专班要对有关机构自查自纠方案制定、活动步骤、推进进度、工作成果等进行督导,适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切实提高自查自纠工作效果。

  (二)鼓励自查整改。对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退(追)回资金、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机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自查后经组织抽查检查,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依约从重处理。

  (三)强化能力培训。区医保局要对三类机构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政策法规、服务协议和服务合同等业务培训,提高相关机构自查自纠能力和水平,引导其有针对性地对重点方面和重点行为进行自查,切实规范自身医疗服务行为。培训活动要严格疫情防控措施。

  (四)总结经验做法。区医保局要及时总结自查自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及时报市局。

  附件1XX区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推进专班组长:XX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XX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

  

篇十九: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

 XX市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医保基金监管的决策部署和省、XX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XX市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督促定点医疗机构通过整改,实现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合理、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行业作风风清气正;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增强监管合力,实现一案多查,一案联处,使基金综合监管更严格有效,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更加优质、可靠、持续的医疗和保障服务。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全面覆盖。专项整治要覆盖2021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覆盖全市所有医

  1

  保定点医疗机构。(二)坚持突出重点。持续推进打击“假票据、假病人、假

  病情”专项行动,突出骨科高值耗材、血液透析、篡改肿瘤基因检测结果等重点领域。

  (三)坚持依法处理。根据相关规定,对自查整改期限结束前,主动足额退回违法违规所得,全部整改到位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自查整改期限结束后,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整改不力、移交问题线索核查不到位,未按时足额退回违法违规所得,或仍然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特别是屡查屡犯问题,要坚持零容忍,依法依规从重处罚,移交处理,并公开曝光。

  (四)坚持动态清零。对2021年国家、省、市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全市基金监管工作计划要求实现全面清零,对2022年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做到动态清零。同时要举一反三,强化教育。

  三、主要内容

  2

  (一)一般违法违规问题。物价收费类问题,包括串换项目、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医疗管理类问题,包括病案管理不规范、收费数量与实际情况不符;医保管理类问题,包括超医保支付限定用药、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规范诊疗问题等。按照2019年以来全省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清单,逐一核查比对,纠正问题,堵塞漏洞。对国家、省、市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核查。

  工作措施:1.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落实医疗卫生行业诊疗标准,逐步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落实并完善临床药师制度、处方点评制度,强化临床应用和评价等标准规范运用。指导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接受监督。(责任单位:市卫健局)2.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推行按病种分值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配套政策,逐步开展日间手术按病种分值付费,扩大基层病种范围,推进分级诊疗,探索医疗服务与药品分开支付。

  3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3.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医

  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放开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强的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稳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充分体现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药学等医疗服务技术劳务价值。鼓励研发创新,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及时受理审核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4.加强监督检查制度建设。严格落实XX市基金监管监督检查、信用管理等配套制度,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强化监督检查力度。落实“一提醒二约谈三稽核”基金预警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基金使用情况分析及预警提示。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强化公示、曝光等社会监督方式。(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二)高值耗材管理问题。主要包括串换项目、多收费、耗材条码粘贴不规范、病案内容缺失等问题。

  工作措施:

  4

  1.严厉打击高值耗材经销商市场欺诈行为,推进高值耗材唯一标识制度实施,推进唯一标识在监管、医疗、医保等领域的衔接应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

  2.严格医疗卫生行业管理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高值耗材基础数据管理、进销存管理和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及定点医疗机构医用高值耗材闭环运行管理流程。(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3.严格执行XX省医保目录管理规定,对于纳入XX省医保目录管理的涉及医疗新技术、耗材、试剂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产品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同时,对于退出目录的不再适合临床使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及相关产品同步退出本市医保报销范围。(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4.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高值耗材临床使用中的虚记多记收费和串换耗材结算等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公安局)

  (三)内部基础管理问题。定点医疗机构耗材管理流程不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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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使用监督不到位,临床管理混乱,采购招标规则存在漏洞,财务内控存在缺陷等。

  工作措施:1.压实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主体责任。完善公立定点医疗机构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监督约束机制,加强执纪问责。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医保、医务、信息、采购等部门参与的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相关政策培训,筑牢监管防线。(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各级定点医疗机构)2.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体制。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医保工作,配齐配强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开展住院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内设医保管理部门,配设专职工作人员,赋予管理权限。建立健全医保基金使用报告、培训、审核、监督、追责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各级定点医疗机构)3.加强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梳理排查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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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开展针对临床科室主任、门诊医生的专项谈话提醒;开展清廉医院建设,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持续强化医院廉政风险监督和管理。(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各级定点医疗机构)

  (四)监管能力建设问题。医保部门监管能力不足,基金监管人员配备不足,医学、法学、信息技术等专业人员缺乏,医保基金执法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执法、综合监管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工作措施:1.加强专业监管力量建设。切实落实中央深改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推动成立医保基金监管专职机构,加强基金监管部门人员配备,提高监管人员监督执法水平,加强信息技术支持,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体系。(责任单位:市医保局)2.推进智能监管全覆盖。推进智能监控知识库和规则库规范化建设,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智能监控对全市全覆盖。对XX

  

篇二十: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

 关于对医保、新农合、医疗救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增强医疗保险基金、新农合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的治理,健全和完善其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增进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进展,有效惩处医疗机构利用各类手腕套取骗取“三项”基金的行为,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套取骗取“三项”基金的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保证“三项”基金平安为大体,保护人民群众的全然利益为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增强“三项”基金治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当前部份医疗机构存在的违规套取骗取“三项”基金的行为,确保国家惠民政策真正惠及人民群众。二、治理范围和内容专项治理范围:县、乡各类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内容:医疗机构在“三项”基金利用、报销结算中存在的各类套取骗取行为。重点对冒名顶替住院、挂床住院、伪造医疗文书、虚报费用、分解住院、串换诊疗项目或药品、达不到住院标准收治住院、不合理检查、不合理医治、以避免费体检或补助费用等名义吸引或诱导群众门诊或住院医治、医疗机构对科室下达经济任务指标的和其它违规

  情形行为进行治理。三、组织领导及分工为增强“三项”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纪委、

  监察局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乡政府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坚持日常监督与自查自纠相结合,将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步骤和方式专项治理违规套取骗取“三项”基金工作共分四个时期。第一时期:自查自纠时期9月18日-XX年10月18日)。全县所有医疗机构要依照专项治理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自查中发觉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法,迅速予以纠正和改良,并将自查自纠报告上报县专项治理办公室。第二时期:督查整改时期。由县纪委、监察局、县社保中心、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审计局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形进行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觉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歹意采取各类手腕参与套取骗取“三项”基金的,给予党政纪处置,是医护人员的撤消其执业资格;对套取骗取“三项”基金数额较大的医疗机构移交纪检部门严肃处置。第三时期:总结时期。全县所有医疗机构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对专

  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专项治理办公室。第四时期:建章立制时期。依照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中发

  觉的问题,查找不足,总结体会,完善制度。同时成立常态化的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信息联动优势,杜绝套取骗取“三项”基金违规行为的发生。也可将基金利用情形纳入第三方审计制度,周密监控经办和医疗机构基金利用情形。

  五、责任追究在专项治理检查中,如发觉有关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套取骗取“三项”基金行为的,将视情节别离或单独作出处置。六、工作要求增强领导,周密组织。各乡、各部门要成立健全领导机制,周密组织,科学安排,彼此支持,相互配合,及时指导,和谐解决工作中碰到的矛盾和问题,保证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认真检查,狠抓落实。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分析造成套取骗取“三项”基金的缘故,查找薄弱环节,对所有医疗机构的重点部位、重点科室,要进行深切的、全面的查找,对发觉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及时整改,避免走过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真正取得实效。严肃纪律,严格追究。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要落实责任制,按时保质完成专项治理检查任务。对应付差事、走过场,不认真履行职能的,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对专项治理检查期间仍然发生套取骗取“三项”基金的,要依据党政纪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要紧领导从重处置;被查出的违规资金,依照治理权限由相关单位予以惩罚;对情节严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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