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的领导加入公司章程12篇党的的领导加入公司章程 .实用文档. 第六章党的基层组织第八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中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的的领导加入公司章程12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党的的领导加入公司章程
.实用文档.第六章党的基层组织第八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中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第九条公司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委员会,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定期进行换届选举。第十条公司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通过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公司坚持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第十一条公司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公司党组织与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的职责边界。将公司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人员配置、工作任务、经费保障纳入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明确公司党支部决策和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事项的范围和程序。公司党支部研究讨论是董事、经理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支部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或经理作出决定。第十三条公司党组织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事项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第十四条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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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党的的领导加入公司章程
企业党总支支部和监事会协同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关键部门和岗位给予关键监督监督事项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党总支支部委员和高中层管理人员在重大决议财务管理产品销售物资采购工程招标企业重组改制产权变更和交易等方面行权履职情况附件:
将党建工作加入章程的修订模版
第xx章党的建设(增加)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名(其中专职副书记可根据企业实际决定是否设置),每届任期3年,期满应及时换届。公司党总支(支部)书记、董事长一般由同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负有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洁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总支(支部)书记为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党总支(支部)成员应履行“一岗双责”。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按照“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原则,对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提出建议或发表意见;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和企业人才队伍,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的监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上级单位、董事会、监事会和党组织的决定或决议;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对以下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履行前置研究程序,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方针的制订和调整;
(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大额投资和大额资金调度等重大事项;(四)公司改制、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调整、下属分子公司的设立和撤销等事项;
(五)公司高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七)公司在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环境保护等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八)需要公司党总支(支部)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对于超出本级党组织决策权限的事项,本级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进行请示。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党总支(支部)会议的议事规则,做到充分民主、有效集中。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前置研究时,应做好会议记录,与会党总支(支部)委员应审阅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在收到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提请事前研究的重大议题后日内,须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予以研究并出具意见,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迟。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与监事会协同,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和岗位予以重点监督,监督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和高中层管理人员在重大决策、财务管理、产品销售、物资采购、工程招标、企业重组改制、产权变更与交易等方面的行权履职情况。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对公司权限范围内的选人用人工作,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的把关作用。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应积极支持和协助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职能。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合理设置党务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党的建设。公司应该为党组织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条件,公司党组织机构配置、人员编制需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公司各部门有义务协助公司党总支(支部)的工作第xx条公司党组织的工作经费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篇三:党的的领导加入公司章程
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修订工作的方案为了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根据上级党委文件精神,要求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现就认真做好公司章程修订工作事项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重要意义。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是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的重要制度安排,是集团推进优化升级、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各下属单位党组织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修订公司章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扎实推动,切实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
二、章程修订工作组织机构为保障公司章程修订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顺利推进,成立集团公司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XXX(集团董事长)第一副组长:XXX(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副组长:XXX、XXX、XX(各副总经理)组员:XX、XXX(集团各部室负责人)、XXX、XX(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章程修订办公室在党群工作办,由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办主任兼任副主任,负责公司章程修订具体事务。
下属单位根据自己公司实际情况选择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三、结合实际开展公司章程修订工作。各下属单位党组织要根据党章、公司法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公司章程修订工作,做到应修尽修,努力实现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在集团的全覆盖。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明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写明党务工作机构及人员配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等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公司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一般应就党组织单设一章,使党建工作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四、章程修订工作具体进度安排(一)修订准备阶段(9月15日-10月31日):集团、下属各单位完成章程修改稿报集团办公室组织初审。(二)修订完成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集团、下属各单位根据集团办公室初审意见,全面完成章程修改工作。(三)完成主管部门备案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完成本单位公司章程工商备案工作。五、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工作指导。
(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指导,抓紧做好本单位及所属公司的章程修订工作。
(二)严格落实。原则上各全资、控股公司必须按进度安排完成本单位及所属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备案工作。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做好公司章程内容修订工作。
(三)组织领导。公司章程修订要严格按照集团文件规定程序执行,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组织专门力量,落实修订任务,确保公司章程修订工作如期完成。要规范程序、注重质量,深入学习领会有关政策文件,切实把上级关于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安排部署落到实处。
(四)强化考核。集团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要加强对公司章程修订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衔接,确保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依法依规、条款匹配、特色明显;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单位予以月度考核扣分处理。
XXXX集团有限公司20XX年X月XX日
篇四:党的的领导加入公司章程
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内容一、章程总则部分第X条为维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第X条根据《党章》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二、增设一章“公司党组织”第X条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XX委员会(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XX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公司纪委)。
第X条公司党委设书记一名,党委书记、董事长由同一人担任,配备一名主抓公司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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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和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X条公司党委根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公司贯彻执行;(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提出意见建议。履行党管人才职责,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或建议;(四)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五)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注重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事业;(六)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公司文化建设和群团工作;(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第X条公司党委参与决策的主要程序:(一)党委决议。党委召开会议,对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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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形成纪要。党委发现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事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党委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重大问题,可向董事会、经理层提出;
(二)会前沟通。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尤其是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党委委员,要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委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理层其他成员进行沟通;
(三)会上表达。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委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要充分表达党委研究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决策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三、在董事会章节增加1条,修改1条:增加的条款:第X条董事会对公司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前,应当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修改的条款:第X条经公司党委、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或总经理提议时,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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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党的的领导加入公司章程
附件:将党建工作加入章程的修订模版
第xx章党的建设(增加)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名(其中专职副书记可根据企业实际决定是否设置),每届任期3年,期满应及时换届。公司党总支(支部)书记、董事长一般由同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负有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洁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总支(支部)书记为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党总支(支部)成员应履行“一岗双责”。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按照“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原则,对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提出建议或发表意见;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和企业人才队伍,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的监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上级单位、董事会、监事会和党组织的决定或决议;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
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对以下属于“三
重一大”的事项履行前置研究程序,提出意见或建议:(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
级决定的重大举措;(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方针
的制订和调整;(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大额投资
和大额资金调度等重大事项;(四)公司改制、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调整、下属分子公司的设立和撤销等事项;(五)公司高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
管理和监督;(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七)公司在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环境保护等涉
及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八)需要公司党总支(支部)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对于超出本级党组织决策权限的事项,本级党组织应及
时向上级党组织进行请示。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
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党总支(支部)会议的议事规则,做到充分民主、有效集中。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前置研究时,应做好会议记录,与会党总支(支部)委员应审阅会
议记录并签名。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在收到董事会、
总经理办公会提请事前研究的重大议题后日内,须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予以研究并出具意见,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迟。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与监事会协同,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和岗位予以重点监督,监督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和高中层管理人员在重大决策、财务管理、产品销售、物资采购、工程招标、企业重组改制、产权变更与交易等方面的行权履职情况。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对公司权限范围内的选人用人工作,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的把关作用。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应积极支持和协助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职能。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合理设置党务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党的建设。公司应该为党组织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条件,公司党组织机构配置、人员编制需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公司各部门有义务协助公司党总支(支部)的工作
第xx条公司党组织的工作经费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篇六:党的的领导加入公司章程
企业党建入章章程模版第xx章公司党委(增加)第xx条公司党委由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名,其中专职副书记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置(由控股股东党组织委任或更换)。每届任期3年,期满应及时换届。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同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兼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可由党委副书记担任。符合条件的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委。公司纪委组成及职责,接市委、市纪委及上级纪委有关规定执行。公司纪委领导公司纪检监察日常工作机构。第xx条公司党委负责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洁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为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公司纪委领导并确保公司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公司纪委书记为履行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党委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第xx条公司党委要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按照“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原则,对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提出建议或发表意见;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和企业人才队伍,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的监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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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和党委的决定或决议;领导公司思想改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第xx条公司党委对以下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履行前置研究程序,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方针的制订和调整。
(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大额投资和大额资金调度等重大事项;
(四)公司改制、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等事项;
(五)公司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六)公司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七)公司在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环境保护等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八)需要公司党委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第xx条公司党委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做到充分民主、有效集中。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前置研究时,应做好会议记录,与会党委委员应审阅会议记录并签名。笫xx条公司党委在收到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提请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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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的重大议题后10日内,须召开党委会予以研究并出具意见,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迟。
第xx条公司党委对公司生产经营进行监督,重点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和岗位的予以监督,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监督公司合法运营,监督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党委委员和高中层管理人员在重大决策、财务管理、产品销售、物资采购、工程招标、企业重组改制、产权变更与交易等方面的行权履职情况。
第xx条公司党委要在公司权限范围内的选人用人中切实负起责任,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负责考察、推荐人选的把关作用。
第xx条公司党委应依法积极支持和配合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职能。
第xx条公司党委要合理设置党务工作机构。公司党务专兼职人员的总量应为职工总数的%。党组织活动经费按公司年度工资总额%的比例纳入年度财务预算。
公司党委履行职责时所发生的有关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承担。
第xx条公司各部门有义务协助公司党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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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党的的领导加入公司章程
附件:将党建工作加入章程的修订模版
第xx章党的建设(增加)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名(其中专职副书记可根据企业实际决定是否设置),每届任期3年,期满应及时换届。公司党总支(支部)书记、董事长一般由同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负有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洁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总支(支部)书记为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党总支(支部)成员应履行“一岗双责”。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按照“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原则,对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提出建议或发表意见;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和企业人才队伍,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的监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上级单位、董事会、监事会和党组织的决定或决议;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对以下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履行前置研究程序,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方针的制订和调整;
(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大额投资和大额资金调度等重大事项;
(四)公司改制、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调整、下属分子公司的设立和撤销等事项;
(五)公司高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七)公司在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环境保护等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八)需要公司党总支(支部)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对于超出本级党组织决策权限的事项,本级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进行请示。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党总支(支部)会议的议事规则,做到充分民主、有效集中。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前置研究时,应做好会议记录,与会党总支(支部)委员应审阅会议记录并签名。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在收到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提请事前研究的重大议题后日内,须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予以研究并出具意见,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迟。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与监事会协同,对权力集中、资
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和岗位予以重点监督,监督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和高中层管理人员在重大决策、财务管理、产品销售、物资采购、工程招标、企业重组改制、产权变更与交易等方面的行权履职情况。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对公司权限范围内的选人用人工作,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的把关作用。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应积极支持和协助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职能。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合理设置党务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党的建设。公司应该为党组织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条件,公司党组织机构配置、人员编制需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公司各部门有义务协助公司党总支(支部)的工作
第xx条公司党组织的工作经费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篇八:党的的领导加入公司章程
将党建工作加入公司章程的修改LGGROUPsystemofficeroom【LGA16H-LGYY-LGUA8Q8-LGA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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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x章党的建设(增加)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由
人组成,设书记
1名,副书记名(其中专职副书记可根据企业实际决定是否
设置),每届任期3年,期满应及时换届。公司党总支(支部)
书记、董事长一般由同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公司党总支(支
部)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
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负有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洁建设
的主体责任,党总支(支部)书记为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
人;公司党总支(支部)成员应履行“一岗双责”。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
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按照“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
原则,对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提出建议或发表意见;落实党管干部
和党管人才原则,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和企业人
才队伍,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的监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
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上级单
位、董事会、监事会和党组织的决定或决议;领导公司思想政治
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对以下属于“三重一
大”的事项履行前置研究程序,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方针的制订和调整;
(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大额投资和大额资金调度等重大事项;
(四)公司改制、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调整、下属分子公司的设立和撤销等事项;
(五)公司高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七)公司在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环境保护等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八)需要公司党总支(支部)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对于超出本级党组织决策权限的事项,本级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进行请示。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党总支(支部)会议的议事规则,做到充分民主、有效集中。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前置研究时,应做好会议记录,与会党总支(支部)委员应审阅会议记录并签名。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在收到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提请事前研究的重大议题后日内,须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予以研究并出具意见,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迟。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与监事会协同,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和岗位予以重点监督,监督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和高中层管理人员在重大决策、财务管理、产品销售、物资采购、工程招标、企业重组改制、产权变更与交易等方面的行权履职情况。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对公司权限范围内的选人用人工作,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的把关作用。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应积极支持和协助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职能。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合理设置党务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党的建设。公司应该为党组织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条件,公司党组织机构配置、人员编制需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公司各部门有义务协助公司党总支(支部)的工作
第xx条公司党组织的工作经费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篇九:党的的领导加入公司章程
精品文档附件:
将党建工作加入章程的修订模版
第xx章党的建设(增加)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名(其中专职副书记可根据企业实际决定是否设置),每届任期3年,期满应及时换届。公司党总支(支部)书记、董事长一般由同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负有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洁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总支(支部)书记为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党总支(支部)成员应履行“一岗双责”。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按照“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原则,对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提出建议或发表意见;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和企业人才队伍,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的监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上级单位、董事会、监事会和党组织的决定或决议;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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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对以下属于“三
重一大”的事项履行前置研究程序,提出意见或建议:(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
级决定的重大举措;(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方针
的制订和调整;(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大额投资
和大额资金调度等重大事项;(四)公司改制、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调整、下属分子公司的设立和撤销等事项;
(五)公司高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七)公司在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环境保护等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八)需要公司党总支(支部)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对于超出本级党组织决策权限的事项,本级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进行请示。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党总支(支部)会议的议事规则,做到充分民主、有效集中。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前置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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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时,应做好会议记录,与会党总支(支部)委员应审阅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在收到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提请事前研究的重大议题后日内,须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予以研究并出具意见,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迟。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与监事会协同,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和岗位予以重点监督,监督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和高中层管理人员在重大决策、财务管理、产品销售、物资采购、工程招标、企业重组改制、产权变更与交易等方面的行权履职情况。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对公司权限范围内的选人用人工作,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的把关作用。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应积极支持和协助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职能。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合理设置党务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党的建设。公司应该为党组织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条件,公司党组织机构配置、人员编制需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公司各部门有义务协助公司党总支(支部)的工作
第xx条公司党组织的工作经费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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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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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党的的领导加入公司章程
附件:将党建工作加入章程的修订模版
第xx章党的建设(增加)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由
人组成,
设书记1名,副书记名(其中专职副书记可根据企业实际
决定是否设置),每届任期3年,期满应及时换届。公司党总
支(支部)书记、董事长一般由同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公
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
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
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总支(支部)委
员会。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负有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洁
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总支(支部)书记为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
责任人;公司党总支(支部)成员应履行“一岗双责”。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
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按照“把方向、管大局,保
落实”的原则,对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提出建议或发表意见;
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
干部队伍和企业人才队伍,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的监督;加
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
模范作用,带头执行上级单位、董事会、监事会和党组织的
决定或决议;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
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对以下属于“三
重一大”的事项履行前置研究程序,提出意见或建议:(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
级决定的重大举措;(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方针的
制订和调整;(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大额投资
和大额资金调度等重大事项;(四)公司改制、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调整、下属分子公司的设立和撤销等事项;(五)公司高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
管理和监督;(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七)公司在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环境保护等涉
及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八)需要公司党总支(支部)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对于超出本级党组织决策权限的事项,本级党组织应及
时向上级党组织进行请示。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党总支(支部)会议的议事规则,做到充分民主、有效集中。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前置研究时,应做好会议记录,与会党总支(支部)委员应审阅会议记录并
签名。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在收到董事会、总
经理办公会提请事前研究的重大议题后日内,须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予以研究并出具意见,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迟.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与监事会协同,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和岗位予以重点监督,监督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和高中层管理人员在重大决策、财务管理、产品销售、物资采购、工程招标、企业重组改制、产权变更与交易等方面的行权履职情况。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对公司权限范围内的选人用人工作,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的把关作用。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应积极支持和协助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职能.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合理设置党务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党的建设。公司应该为党组织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条件,公司党组织机构配置、人员编制需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公司各部门有义务协助公司党总支(支部)的工作
第xx条公司党组织的工作经费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篇十一:党的的领导加入公司章程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纳入党建部分)参考文本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参考文本(党的建设部分)(供参考)
XXXXXX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增加以下内容)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共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章程。·······第X条(增加一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配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第X章XXXXXXX····第xx条(“董事会”部分增加以下内容)公司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先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后,然后再由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纳入党建部分)参考文本
董事会或经理层做出决定。······第XX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部分增加以下内容)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党委书记担任。
第X章(增加一章)党的组织第XX条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XX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XXX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公司党委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XX名,其他党委成员XX名,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进入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党委成员要充分表达党委意见,体现党委意图,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公司纪委负责组织协调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设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XX名,其他纪委成员XX名。党委书记及其他党委成员的任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纪委书记及其他纪委成员的任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XX条公司党委设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党群部、政工部)、宣传部等作为工作部门。公司纪委设XXX作为工作部门。第XX条公司党委行使下列职权:(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纳入党建部分)参考文本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被企业的贯彻执行,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相关部署和要求。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研究部署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五)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
(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企业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的前置程序要求,先行讨论研究公司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干部人事和分配以及设计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做出决定。
(七)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统筹内部监督资源,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八)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九)研究其他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第XX条对下列事项,必须先经公司党委讨论研究:(一)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二)企业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包括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产权转让以及自备运作和大额投资方案,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纳入党建部分)参考文本
修改,企业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等。
(三)企业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包括生产经营方针和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超预算资金的调动和使用,对大额捐赠和赞助,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方面的重要措施。
(四)企业干部人事、分配重大事项。包括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企业后备领导人员的确定,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工资体系调整和奖金分配方案。
(五)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包括收入分配方案、劳动保护、福利卫生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当由党委研究讨论或决定的重大问题。第XX条党委议事一般以党委会议的形式进行。党委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提出,或者由党委副书记、其他党委成员提出建议、党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的,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或者党委成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当及时向党委会议报告。第XX条党委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特此额重大问题和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表达。议题涉及的分管党委成员应当到会。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纳入党建部分)参考文本
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或者其他党委成员召集主持。
第XX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事项,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以党委会应到会成员半数同意形成决定。未到会党委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该暂缓表决。
······
第XX章附则···第XX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执行。
篇十二:党的的领导加入公司章程
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出资人、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章程系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的法律文件,对于股东、公司、党组织成员、董事、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三条根据党章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第四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五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六条公司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条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1
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股东认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XXXXX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通过并做出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还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缴付时间第十条股东姓名(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时间如下:
统一信用代码/身份证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
号码
缴付时间
比例
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
货币实物
合计
XXXXXXXXXXXX
XXXXXXXX
100%100%
第六章党的组织第十一条根据党章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设立党组织。第十二条公司党组织设书记。符合条件的党组织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组织。第十三条公司党组织书记、委员的职数按电子城集团党委批复设置,经选举产生。电子城集团党委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任命党组织书记。第十四条公司党组织根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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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围绕产业发展和企业经营开展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履行党管人才职责,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履行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干部管理权。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保证“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建立完善支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决策衔接机制,充分听取和提出意见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确保党的工作全覆盖;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公司纪检委员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五)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工作。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股东签字后公司归档保存。第十六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
3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决定。第十七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此条是不设董事会的)第十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六)拟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编制年终财务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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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第二十条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公司经理办公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第二十一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二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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