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场建设5篇海上风电场建设 对开展了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而最终没有中标的企业由中标企业按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核定的前期工作费用标准向承担了前期工作的企业给予经济补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海上风电场建设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海上风电场建设
对开展了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而最终没有中标的企业由中标企业按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核定的前期工作费用标准向承担了前期工作的企业给予经济补第四章项目核准第十六条招标选择的项目投资企业或确认扩建项目开发企业按海上风电工程前期工作的要求落实工程方案和建设条件编写项目申请报告办理项目核准所需的支持性文件与招标单位签订项目特许权协议并与当地省级电网企业签订并网和购售电协议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促进海上风电康健康、有序发展,现制定《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规范建设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海上风电项目是指沿海多年平均大潮高潮线以下海域的风电项目,包括在相应开发海域内无居民海岛上的风电项目。第三条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包括海上风电发展规划、项目授予、项目核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施工竣工验收、运行信息管理等环节的行政组织管理和技术质量管理。第四条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沿海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海上风电技术委托全国风电建设技术归口管理单位负责管理。第五条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海域使用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第二章规划第六条海上风电规划包括全国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和沿海各省(区、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全国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和沿海各省(区、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应当与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全国和沿海各省(区、市)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相协调。沿海各省(区、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应符合全国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第七条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全国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编制和管理,并会同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沿海各省(区、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沿海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按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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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沿海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具有国家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照规范要求编制本省(区、市)管理海域内的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同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规划提出用海初审意见和环境影响评价初步意见;技术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沿海各省(区、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进行技术审查。第九条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组织海上风电技术管理部门,在沿海各省(区、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全国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组织沿海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组织编制海上风电工程配套电网工程规划,落实电网接入方案和市场消纳方案。第十条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沿海各省(区、市)海洋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和沿海各省(区、市)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做好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用海初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初步审查工作。第三章项目授予第十一条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权授予。沿海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依据经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审定的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组织企业开展海上测风、地质勘察、水文调查等前期工作。未经许可,企业不得开展风电场工程建设。第十二条沿海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提出海上风电工程项目的开发方案,向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开发申请报告。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并论证工程建设条件后,确定是否同意开发,中国风力发电网提供。第十三条项目开发申请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风资源测量与评价、海洋水文观测与评价、风电场海图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及工程建设条件;(二)项目开发任务、工程规模、工程方案和电网接入方案;(三)建设用海初步审查,海洋环境影响初步评价;(四)经济和社会效益初步分析评价。已有海上风电项目的扩建,原项目单位可提出申请,经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确认后获得扩建项目的开发权。第十四条获得风电项目开发权的企业必须按招标合同或授权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未经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自行转让开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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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海上风电项目招标工作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标人为项目所在地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对开展了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而最终没有中标的企业,由中标企业按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核定的前期工作费用标准,向承担了前期工作的企业给予经济补偿。第四章项目核准第十六条招标选择的项目投资企业或确认扩建项目开发企业,按海上风电工程前期工作的要求落实工程方案和建设条件,编写项目申请报告,办理项目核准所需的支持性文件,与招标单位签订项目特许权协议,并与当地省级电网企业签订并网和购售电协议。项目所在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项目申请报告初审后,上报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核准。第十七条海上风电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应达到可行性研究的深度,并附有下列文件:(一)项目列入全国或地方规划的依据文件;(二)项目开发授权文件,或项目特许权协议;(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技术审查意见;(四)项目用海预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五)海上风电场工程接入电网的承诺文件;(六)金融机构同意给予项目贷款融资等承诺文件;(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八条海上风电项目必须经过核准并取得海域使用权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核准后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收回项目开发权,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收回海域使用权。第五章建设用海第十九条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用海应遵循节约和集约利用海域资源的原则,合理布局。第二十条项目单位向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申请核准前,应向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海域使用申请文件,并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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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域使用申请报告,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用海选址情况、拟用海的规模及用海类型;(二)海域使用申请书(一式五份);(三)资信证明材料;(四)存在利益相关者的,应提交解决方案或协议。第二十一条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符合要求的用海申请材料后组织初审。初审通过后,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通知项目建设单位开展海域使用论证;海域使用论证评审通过后,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项目用海预审意见。第二十二条项目建设单位申报项目建设核准申请时,应附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用海预审意见;无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不予核准。第二十三条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用海按风电设施实际占用海域面积和安全区占用海域面积征用。其中,非封闭管理的海上风电机组用海面积为所有风电机组塔架占用海域面积之和,单个风电机组塔架用海面积按塔架中心点至基础外缘线点再向外扩50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计算;海底电缆用海面积按电缆外缘向两侧各外扩10m宽为界计算;其它永久设施用海面积按《海籍调查规范》的规定计算。各宗海面积不重复计算。第二十四条海上风电项目经核准后,项目单位应及时将项目核准文件提交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并办理海域使用权报批手续。第二十五条项目单位应按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第二十六条使用无居民海岛建设海上风电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海岛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办理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手续,并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后,方可开工建设。第六章环境保护第二十七条项目单位应当按照《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编制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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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单位在项目申请核准前需取得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核准文件;无报告书核准意见或未通过核准的,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不予核准。第二十九条海上风电项目核准后,项目单位应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核准意见的要求,加强环境保护设计,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第七章施工竣工验收第三十条海上风电项目经核准后,项目单位应制定施工方案,报请当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海事主管部门备案。施工企业应具备海洋工程施工资质,进驻施工现场前应向当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海底电缆的铺设施工应当按照《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中.国.风.力.发.电.网.提供。项目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制订安全应急方案。第三十一条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委托项目所在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海上风电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单位在完成土建施工、安装风电机组和其他辅助设施后,向所在地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申请验收。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协调和督促电网企业完成电网接入配套设施,在配套电网接入设施建成后,对海上风电项目进行预验收。预验收通过后,项目单位在电网企业配合下进行机组并网调试,全部机组完成并网调试后,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第八章运行信息第三十二条项目单位应建立自动化风电机组监控系统,向电网调度机构和国家风电信息管理中心实时传送风电场的运行数据。未经批准,项目运行实时数据不得向境外传送。第三十三条项目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发生重大事故和设备故障应及时向电网调度机构、当地能源主管部门报告,每半年向国家风电信息管理中心提交一次总结报告。第三十四条项目单位应建立或保留已有测风塔,长期监测项目所在区域的风资源、以及空气温度、湿度、海浪等气象数据,监测结果应定期向当地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家风电信息管理中心报告。第三十五条新建项目投产一年后,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组织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对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后评估,三个月内完成后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单位参与后续海上风电项目开发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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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其他第三十六条海上风电基地或大型海上风电项目,可由当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统一协调办理电网接入系统、建设用海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核准申请手续。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海洋局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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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海上风电场建设
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对船舶通航安全影响研究
摘要: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风能作为可再生且清洁的能源已被广泛运用在各领域中。风能发电不仅可以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用电,还可以减少消耗常规能源。如何提高风能发电的经济收益,克服技术不够先进的问题,以及确保其在实施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成为施工企业和人员的重点研究方向。本文基于目前国内风电项目技术现状以及风电产业发展的优势与不足,提出了创新的施工组织方案,实施了科学化施工的行为,重点分析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对船舶通航安全影响,并且为施工人员在提高风电工程技术上提供参考。
关键词:海上风电项目建设;船舶通航;安全影响研究
引言
随着海上风电项目的快速发展,海上风电场的建设和运营给船舶通航安全带来诸多问题和挑战,尤其是在航运高速发展的中国海域,海上风电与海上通航的矛盾即将日益突出。为保障海上风电场建设水域船舶的通航安全,本文结合瑞安某拟建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的建设,具体分析海上风电场建设和营运可能对船舶通航安全产生的影响,凝练技术要点,提出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设对船舶通航安全保障策略。
1重要性
风力发电作为清洁能源,具有显著的社会和环保效益。目前,全球特别是欧洲多国已开发建设了多个大型海上风电场,我国也正处于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的迅猛阶段。为做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工作,促进海上风电健康有序发展,交通运输部于2019年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应当包含涉水工程对通航环境、水上交通秩序的影响分析、存在的问题及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海上风电场施工建设阶段需充分考
虑众多因素,尽可能减小对通航环境的影响,但如何加强海上风电工程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目前我国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体系。此外,海上风电场建设过程中,相关参与方的职责有待进一步明确,特别注意事项也有待进一步明晰。
本文旨在从通航安全角度出发,主要就海上风电工程施工建设阶段如何规范开发建设程序、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降低对通航的影响程度、厘清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等进行研究论证。经广泛查阅文献资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国内外海上风电场多年的施工通航监管实践经验,在参考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初步构建了海上风电工程施工通航安全监管体系。
2工程建设对交通组织的影响
(1)对船舶交通流的影响。项目建成后,由于场区使用一定范围内的部分水域,在客观上对附近纵横交错的各航路形态进行了地理分隔,在某种程度上也将使相同航路的交通流形成汇聚。
(2)对船舶航路的影响。项目建成后,占用一定范围的海域,改变了现有的通航环境,将对附近水域的船舶航行产生一定影响。
(3)对视觉瞭望的影响。大部分海上风电项目场区形状多呈不规则多边形,当船舶经过场区附近,尤其夜间航行时,考虑到夜晚数量较多的助航标志集中在场区水域,可能对周边船舶的视觉瞭望产生一定影响。特别是夜晚受风机信号灯及助航标志灯光影响,船舶容易因为疏忽没有及时发现障碍遮挡侧的来船。
(4)对船舶避碰方式的影响。一方面,由于场区风机的建设,使航路周边的可航水域范围减小,当两船相互驶近致有构成碰撞危险时,让路船难以采取大幅度的转向避碰措施。另一方面,在航路交叉处与他船交叉相遇时,若规定的让路船由于场区风机或灯光影响而疏忽了望,可能在发现他船时,两船已经接近到2.5海里,此时,两船已近构成了避碰规则上所定义的紧迫局面,仅凭让路船的行动已近难以留有足够的水域供他船安全通行。
3优化措施分析
3.1风电场安全设施配备
(一)设计和设置风机警示标志和风电场助航标志,安全监管设施配套建设“三同时”原则,在风电场区域(特别是拐角处风机)配备CCTV海事监控设备,加强对风电场周围环境的监控管理,确保风电场的安全施工和运营。
(二)对于风电场角部的风机位置较为突出,外围风机邻近航路,为防止过往船舶碰撞风机,外围和突出部位的风机,建议设计具有一定抗撞击能力的防撞设施。
(三)做好风电场配套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预算,做好项目建设和营运的通航和场区安全维护工作。风电场营运初期在风浪条件许可的条件下安排船只现场警戒。
3.2船舶动态管理
(一)对于运输船舶,应尽可能在公布航路水域内行驶,与风电场保持至少1000米的距离,以减少风电场干扰杂波和阴影扇形的影响,并通过选择不同波长的雷达以及调节雷达增益来减少杂波干扰,但应注意减少增益可能会丢失小目标,特别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
(二)对于工作船舶,在进入场区作业前,应根据任务需求,考虑风机的位置和当时的风、流等情况,选择在场区边沿的适当位置进入风电场阵列。进入阵列后,应与风机基础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以安全航速顶浪(或偏顶浪)接近需要靠泊的风机。
(三)对于渔船,建议积极联系海洋渔业相关部门,禁止船身长度超过12米或船舶动力60马力以上渔船在风电场内从事捕捞作业,禁止使用“帆张网”或其他可能导致海底电缆损坏的作业方式在拟建风电场内从事捕捞作业,禁止渔船在场区内抛锚。渔船航经风电场水域时,应与风电设施保持5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3风电场安全管理
(一)建议距风电场外围风机500米范围作为风电场安全水域,设置电子围栏,除风电场维护工作船、公务船和小型渔船外,其他船舶禁止进入风电场安全区。另外建议建设单位对风电场单个风机或整个风电场设置警示标志(如涂刷反光漆、安装摩尔斯信号灯、安装雷达应答器等),以达到白天和夜晚均能对附近船舶的提醒作用。
(二)建立风电场水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适当的安全配套设施,借鉴国内外现有风电场运营期间的维护和安全作业经验,制定适合对应项目的海上风电场营运期间维护与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作业标准,制定防台预案,落实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保证风电场运行和附近通航安全。
(三)注意风电场配套设施建设,特别是保证助航设施和风电场监控设施的完备性,加强风电场水域的监控管理,减小过往及在附近水域活动船舶发生与风机碰撞或其他相关事故的可能性。
结语
风电产业作为全球最为热门的可再生清洁能源发电产业之一,它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通过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强化政策对风电产业的支持力度,整合风电产业链,来促进风电产业的自主创新,提升风电产业的自身运营管理水平。严格把控风电项目的工程质量,动态管理风电工程的施工情况,在经济收益不断提高的基础上,获得生态效益和安全效益,让风电工程项目成为高效、质量好并且可以有序管理的国家重点工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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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树武.近海风电场障碍下海事雷达图像模拟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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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海上风电场建设
论我国海上风电场建设重大工程问题王景全;程建生;李峰【摘要】发展海上风电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应予高度重视,加大支持力度;发展海上风电面临严峻挑战,应予科学应对,切忌浮躁冒进.我国海上风电发展,必须坚持科学发展理念,坚持高起点上的理性、有序发展,坚持创新和特色结合的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成本、效益、风险制约海上风电的发展,通过科技进步,风电核心技术掌握和规划建设能力的提高,可以有效解决重大制约发展的因素,确保海上风电健康发展.针对我国海上风电又好又快发展,建设高质量、高效益的海上风电场,提出了若干建议.【期刊名称】《中国工程科学》【年(卷),期】2010(012)011【总页数】7页(P4-9,15)【关键词】海上风电场;工程建设;风电产业;发展战略【作者】王景全;程建生;李峰【作者单位】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南京,210007;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南京,210007;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南京,21000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M614
1前言我国庄严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
40%~45%,同时郑重宣告为达此目标,大力发展新能源,争取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推动新能源快速发展既重要又紧迫,极其艰巨的减排任务与新能源革命的进程紧密相连。在诸多新能源中,风力发电是技术较为成熟,具有规模化发展和商业化前景的可再生能源,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能源。近年来,我国风电产业、风电开发发展迅猛,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建风电场240个,累积总装机容量已达2601万kW,跃居世界第二位,成为世界风电大国。随着风能技术开发的深入和风电产业的壮大,随着大规模陆上风电基地陆续开始建设以及大型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成功实践,我国风电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尤其是近年沿海各省(市、自治区)制定了本地区海上风电发展规划,提出了近期拟开展前期工作的海上风电开发方案,加上2010年新年伊始,国家能源局又发布了《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我国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开始启动。在此关键时刻,面对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建设新形势,我们要特别强调认清形势,科学发展,注重质量,稳步推进,不盲目为商机、政绩所左右,不要不顾条件一哄而下海。要多些责任使命意识和创新理念,强化机制约束和行政管控,确保我国海上风电有序开发、规范建设和持续发展。2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机遇和挑战2.1海上风电是新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速度快,发展潜力大风电场集中了风电产业的所有技术成就,体现了产业所有管理和服务水平,也凝聚了产业相关的多学科的发展成果。风电场提供清洁能源,实现产业最终价值,是产业发展的根本。因此,关注海上风电就要特别关注相关风电场的建设和营运。将风电场建在海上,开发海上风能,形成海上风电产业,它的历史并不长。从欧洲在海上安装首台百千瓦级风机算起,至今也只有20年,从建成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海上风电场——丹麦霍恩礁风电场算起,至今也只有8年。尽管海上风电历史
很短,但发展很快:海上风机单机容量已从最初的220kW发展到5000~7500kW;风电场的水深从几米增大到40m甚至60m;风电场的规模也越建越大,兴建的海上风电场总装机容量将达到42万kW的规模;海上风电装机总容量稳步增长,全球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现已超过2000万kW;许多临海国家都在筹划建设新的海上风电场,规划海上风电的发展目标。以欧盟为例,保守预计到2020年,仅海上风电就将占欧盟发电总量的4%,总装机容量达到8000万kW。海上风电在快速发展中形成鲜明特色,这就是风机、基础、施工和维修海洋化、风机大型化、风场规模化以及风场远岸发展、多海域发展,海上风电是发展快速、极具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产业。2.2我国海上风电发展空间大,海上风电场工程建设任重道远海上风电之所以得到快速发展,形成风电发展的一个新领域、新方向、新动力,其根本原因是面临发展大好机遇。首先是沿海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对清洁能源和环境保护有紧迫需求和自觉行动,同时也是由于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品质高,风电效益好,风电开发带来的环境因素(噪声、视觉、电磁波干扰)、土地资源因素(占用土地面积大)制约少,风电场离电力负荷中心近、临近大电网,发展的区位优势突出,风电相关技术快速发展并趋于成熟,开发新市场拉动经济增长等因素决定的。我国有18000km大陆海岸线,有6000多个海洋岛屿,有300万km2的海洋国土,根据联合国海洋公约,沿海国在200nmile专属经济区内有利用风力产能活动的主权权利。从包括潮间带、辐射沙洲等的海岸滩涂到水深20~50m的近海浅水区,再到水深大于50m的远海深水区,只要避开航运、渔业、工程规划、国防军事及自然保护、海洋能利用等特殊功能区域,都可做风电场场址的规划,仅就江苏东部黄海上的辐射沙洲,就可建总装机容量数倍于三峡水电站的海上风电基地。如果再考虑国际市场的需要,走出去援助国外建设海上风电场,为人类新能源发展和地球气候环境改善做出更大贡献,建设海上风电场的任务更重,承担的责任更大。
因此说,我国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的空间很大,海上风电场工程建设任重道远。2.3我国海上风电重大的发展机遇,伴随着严峻的挑战在海上建设风电场是非常复杂艰巨的,挑战主要来自技术难度大、工程风险高、建设成本昂贵、建设能力严重不足以及诸多发展瓶颈制约(风电的间歇性、不稳定性对电网和用户的冲击)等方面。海上的工程环境既恶劣又复杂,不同的海域如滩涂、近海、远海,又如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其工程环境差异很大。在海洋环境下风机要连续工作20~25a,风电场在保留基础更换风机的条件下要运行50a或更长,对风电机组及基础工程可靠性要求极高,从事基础施工难度极大,风机进场运输、现场安装、输变电线路工程及后续风电场维护,技术难度都很大。尤其是海上风电机组单机容量大型化的发展趋势,一组风电设备即可重达数千千牛,塔架高出海面超过百米,风机扫风面积等于几个标准足球场的面积,带来了更多的技术难题和工程风险。由此也产生了高昂的建设成本,在当前技术水平下,在水深20m以内海域建设成本就达到陆上风电的1.8~2.0倍,建设投资约为每千瓦1.8万~2.2万元。若风电场年等效满负荷小时为3000h,上网电价为0.8~1元/(kW·h),则风电场需7.5a左右才能收回建设成本。运营期间维修成本更高(维修成本是陆地风电的5~7倍)。若风电场远离海岸,其成本也将抬升。涉及成本构成因素来自风机、基础工程、电气系统基础及风电场运营、维护各个方面,降低成本的唯一出路是依托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将成本降低分解到各个因素上去,每个因素的技术进步和创新形成多管齐下,推动海上风电工程的整体科技进步,确保成本逐步降低。海上风电建设能力增强包括风场勘测设计专业化水平提高、风机设计标准及性能检测、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健全完善、海上运输施工专用设备的研制开发使用、电网规划建设的强化及智能化、风电场信息化管理的实施、高效维护手段的建立、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等。只有突破了关键技术,掌握了核心技术,规避了工程风险,显著降低了风电成本,大大提高了建设能力,海上风电建设工程才能得
到稳步的发展,并在提供新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上发挥更大的作用。3应对严峻挑战,谋划我国海上风电产业的科学发展坚持在高起点上的理性、有序发展,加强政策激励导向,促进海上风电产业核心技术的掌握和自主创新建设能力的培养,促进多学科、跨学科的融合协作,加大科技支撑力度,促进风电产业内外整合,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造就世界知名企业和品牌,努力实现创新和特色结合的跨越式发展、可持续发展。这应当是我国发展海上风电产业的整体思路和战略谋划,也是由风电大国到风电强国的必由之路。3.1坚持高起点上的理性、有序发展,立足核心技术掌握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能力提升海上风电发展的历史虽然不长,但风电先行国家在陆地风电上起步较早,探索经营多年,有系统的深入的理论研究,有大量的实验验证和工程实践经验,有长期的资料积累和数据分析,系统地制定了产业标准,建立了自己的认证体系,完善了科学管理,有一支高水平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在展开海上风电的研究、实践中他们坚持了科学的态度,稳步发展,这就是他们的优势。我们无需经历这种漫长的知识积累和技术进步的过程,可以直接在别人现有成就上开创自己的海上风电发展局面,通过技术引进和开展国际合作迅速缩小差距,提高竞争能力,实现高起点发展。但是引进不等于消化吸收,合作不等于全盘转让,花钱可以买专利,可以买图纸、买资料、买生产许可证,但买不到核心技术,只能以别人的技术标准,生产或组装适应欧洲风况环境和标准的定型产品,帮助别人占领自己的市场。况且海上风电历史不长,风机和风场配套设施离运营寿命周期要求的25a(风机)或50a(基础)的服役年限还差得很远,学习曲线的一个周期尚未完成,即使是先进的国家,该领域问题暴露也不充分,规律性的认识也远远不够,在新的海区承建海上风电场,即使先行国家他们也往往心中没底。因此,可以说海上风电技术远未成熟,制约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还很多。只有掌握了核心技术,才能根据变化了的环境、条件,制定新的
技术标准和产品认证体系,设计研制出性能优、效率高、可靠性好的新产品,满足我国海上风电发展的需求。我国有句古话:“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深刻地道出了不同环境对同一事物具有重大影响的道理。当今海上风电先进国家,风电场绝大部分建在波罗的海、北海及北大西洋比斯开湾等,他们的产品和工程比较适合那里的风资源情况和海洋工程环境。盲目地大量引进,“水土不服”的问题将非常严重。当前(截止到2009年底)我国从事风电机组整机生产的厂家企业经过短短的5年已从2005年的8家发展到多达103家,生产配套零部件的厂家数量更大,其中不少是功底不足跟风而上的企业,热衷重复引进,重复建设,抢占市场,其产品质量可想而知。如国产风机的主要质量问题或是设计有缺陷、设计不合理或是材料材质不过关、或是加工精度不高、装配工艺缺陷等,即体现了这个问题。但是有一些风电龙头企业坚持了理性发展,组建了强有力的科技攻关队伍,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一定程度上掌握了核心技术,申报了自己的多项发明专利,增强了自主创新发展风电的能力,确保了产品质量。这些企业代表了产业发展的主流,使企业具备了强大竞争力,也突显了我国海上风电的大好前景。海上风电场建设工程首要的是根据风电场环境和相关标准设计好或选择好风电机组机型。在日本某风电场使用的欧洲某国的风机,在风电场建成后,故障率居高不下,屡修屡停,无法改变病机状态,生产厂家最后选择赔偿,放弃维修。丹麦霍恩礁海上风电场有80台2MW风机,建成之初,一年内80台风机同时正常工作的时间居然只有30min,出现故障4.5万起,维修换件技术人员忙得不可开交,最后不得不将这批没有经过严格认证、不适合海上工作的风机全部召回更换。风电先进国家尚且如此,何况我们?近年来,我国生产的部分风电机组(注:实际上许多不能算是中国制造,而应称之为中国装配、组装,更谈不上中国创造),由于没有很好掌握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又不恰当地强调了零部件、配件国产化率要求(注:现已废止了该项要求),采用了一些不过关的配件,加大了系统的不可靠性,给整机质量带来影响,据悉,
有数量不小的一批风电机组不能正常工作与此不无关系。这样的没有经过严格设计和认真检测认证的风机,一旦出现在风电场,后果可想而知。风电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经过近五年风电机组连年翻番大提产之后,2010年我国将进入风电机组事故高发期。海上风电决不能依托这样的技术基础得到健康发展。因此,坚持理性有序发展,在抓自主创新能力及建设能力的提高,抓尽快掌握海上风电核心技术,确保设备制造的质量之外,更要抓产业科学管理,明确产业准入门槛,摒弃不合宜的国产化率要求等。占领质量制高点才能占领市场,否则,盲目抢占市场,后患无穷。一个部件、一个系统出了问题就可能毁了整个产品,最近日本丰田汽车大量召回事件就是教训。对众多已上马的风电企业,优胜劣汰,重新洗牌在所难免,通过整合将使成熟的企业更具竞争力。海上风电是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涉及多个学科的技术,在引进技术的同时,必须搞好产学研结合研究攻关,组织好多学科、跨学科融合协作形成强大的技术支撑。3.2增强风险意识,坚定科学规划和示范先行,谋划健康发展和跨越式发展、可持续发展谋划海上风电健康发展,一定要认真吸收国外风电先行国家的海上风电开发的经验教训,正如中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项目办公室的研究报告《中国海上风电和大型风电基地发展战略研究》中指出的欧洲海上风电5个方面的成功要素,即科学合理地规划、持续稳定的激励政策、科学的管理模式、资金支撑、项目示范。这些成功经验,我们要很好学习。他们的相关教训,我们也应认真吸取。我国海上风电产业现在处在起步阶段,企业盈利也好,成本问题也好,都有电价政策等因素在内,如明确电网公司全额收购风电,并制定较高的风电上网电价体现了政策激励、财政支持。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发展海上风电的根本目标,是供应清洁能源和减排温室气体,如果风电效率低,产生的清洁能源很有限;如果为获得这些清洁能源建立风电场这个平台消耗了大量传统能源,排放了不少温室气体,在此平台
运营后不能尽快偿还碳债并做出新贡献,就背离了发展海上风电的初衷。但是,在现阶段还不能过于强调这个目标,而应更重视从中探索发现,稳步前进,为此甚至还应宽容失败。靠技术进步和创新,我们一定能逐步达成节能减排创建新能源基地这一目标。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就拿为了降低成本将海上风电场规模做大来说,没有强大的智能电网配合或大规模高效储能技术的支持就难以实现,只能是分布式小型化风电场,但那样成本又高,这在现阶段是可以容忍的。非并网风电理论的创立使我们可在当前以特种产业如电解铝、制氢、海水淡化、制氯碱等吸纳大风电场的风电,而无需等待电网的改造。尤其是在远海、深海建风电场,输变电工程耗资巨大,成本极高,我们依据此理论,以非并网风电在海上加工产品,改送电上岸为送产品上岸,这就是一种很大的进步、跨越式进步。随着各种创新成果的涌现和技术进步,海上风电场的风机、基础、配套工程将得到不断的发展提升。把海上风电做大做强,要防止一种风机产品打天下,一种技术长久统治。在海上风电领域,装备和技术有激烈的竞争和快速的演变,我们应始终关注前沿,不断更新模式。我们不能将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要规避风险,在一个初级技术水平上盲目大规模上产量是十分危险的。海上风能资源不是取之不尽的,由于与海域空间相关联,因此不能随意滥开发,恣意浪费,不能允许用低效能装备和不尽合理的设计进行大规模开发。发展海上风电要小步快走,不要盯着上规模,而要盯着上水平,要打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而非速决战。一个风电场建起来就是在长达20年、50年时间里,凝固了一片海域资源,冻结了一代风电技术,决策应当十分慎重,一定要促进不断进步,后建风电场一定比先建风电场有更大进步,更高的技术含量;分期建设的大型风电场,后期工程应优于前期。不断通过工程反馈和深化研究取得进步。这就是海上风电场的可持续发展思路。4论海上风电场建设工程的成本与效益、风险与安全随着科技进步,以及风电核心技术的掌握和建设能力的提高,海上风电场建设工程
的成本将逐步降低,效益将得到逐步提高,风险将逐步减少,安全将得到有效保障。这正是海上风电产业发展强大生命力之所在。4.1海上风电场建设成本与效益欧洲近海风电场的建设成本统计指出,通常情况下,在总成本中发电机组占51%,基础结构占19%,风力发电机组与基础结构安装占9%,近海电力系统占9%,电力系统安装占6%,勘察与建设管理占4%,保险占2%。当前,总成本约为陆上风电场建设成本的1.8~2.0倍。若海上风电场场址离岸更远,水深更大,风浪更强,总成本将更高,各工程因素所占比例也将发生变化,基础结构及海上施工所占比重将进一步加大。当然,由于远岸海上风资源更加丰富,风电产出效益也将大大提高。海上风电场建设的成本随着产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将逐步降低,降低成本的空间是很大的。以占据成本比例最大、权值最重的风电机组为例,其成本可分解到各主要零部件上,它们所占的比例分别是:塔架占26.3%、风轮叶片占22.2%、齿轮箱占12.91%、变频器占5.01%、变压器占3.59%、发电机占3.44%等。其中齿轮箱一项价格昂贵,占风电机组的12.91%,占风电场建设工程总成本的6.58%。在主流机型双馈式风力发电机组中,齿轮箱的存在是必须的,但这不仅加大了成本,降低了机械效率,也增大了风电机组的故障率。因为风电机组故障率最高的是齿轮箱,占40%,海上风电场风电机组齿轮箱的维护、维修难度比陆上大得多,时间、费用投入也高得多。永磁直驱风力发电机,取消了沉重、昂贵、易出故障的齿轮箱,机组结构更为简单,成本更低,维护、维修费用也将明显降低,风电机组可靠性提高了,效益改善了,但永磁直驱风机它需配备昂贵的全功率变频器,这部分也要提高成本。在这里不是否定或肯定哪种技术路线,而是强调科技创新会改变一切,促进新的机型的设计研发。又以基础结构施工、风机吊装及电力系统设置为例,它们占海上风电场建设工程总
成本的43%。如果基础结构设计合理,海上施工方案科学,施工吊装设备性能先进,施工组织管理高效,这一部分成本也将会显著下降。海岸滩涂、浅水近海、深水远海,不同的地质海床条件,不同的海洋工程环境和气象条件,会使风力发电机组的海上支撑平台的结构形式有很大的差异,施工方法也各不相同。先进的施工作业装备对降低成本提高功效具有重要意义,例如,陆地风电场建设中吊装设备机动性能好,以及对道路条件如路面宽度、回转半径等要求低,仅此一项即可大大降低工地道路保障的投资成本。英国五月花公司研制的自升式作业平台,将多艘作业保障船的功能汇集到一条船上,降低了风浪对作业的干扰,使作业效率大大提高,也大大降低了工程成本,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在上海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施工中,在施工设备开发方面有许多创新,使工效大为提高,其中起重能力为2400t的风机整体安装专用起重船“三航风范”号发挥了重要作用。有些成本是不宜压缩的,如工程勘测部分,欲建风电场场址的海洋工程条件、气象条件、海底地质条件,勘测精度越高,设计将越合理,施工方案也越高效科学。海上风电场降低成本的途径除了风机设计造型合理、风机制造质量保证、基础设计建造优化和全面的技术进步外,还有风机大型化、风场规模化。风机做大,风场做强,成本就将大大降低。海上风电场的效益取决于风能资源丰富、风机质量好、叶片空气动力性能技术和相关技术确保在风场特定风速条件及全部风速条件下实现风能利用转化率最大化、风机可靠性好,故障率低、停机维修时间少、风机大型化及风场规模化带来的效率提高等。远离海岸、无人值守的海上风电场的远程监控和科学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遥控、遥信、遥感、遥调,对成本降低、效益提高也具有重要意义。有些重大事故造成停机、甚至机毁,其原因不在硬件设备质量,而在于软件质量和管理缺陷方面的问题。
4.2海上风电场建设工程的风险与安全问题海上风电场建设工程,一些基本技术问题必须深入研究、妥善解决,否则会构成重大安全隐患,形成重大风险。它们主要是:1)波浪按重现期50a,累计频率为1%波高考虑,风浪流的耦合动力作用引起的结构响应和安全评估。2)强台风和超强台风对风电场的破坏作用和防护对策。3)北方海域风电场(尤其是叶片和基础工程)受冰冻威胁及浮冰影响的研究。4)海水及盐雾对风电机组、基础工程结构、电气工程设备的腐蚀作用及防护措施。5)高耸于高电导性海水及宽阔海面的风电设备在严重雷害威胁下的安全保障。6)在风、浪、流、潮工程环境中施工设备自身生存条件、作业效能及作业安全保证。7)航行船只在丧失动力或遭遇恶劣气象条件下风电场避撞防护。8)复杂气象条件下风电场抢修、救援装备研制和配备。9)风电场建在海防一线的国防安全及反恐安全考虑。5海上风电场建设应特别关注的问题和相应建议1)规划海上风电项目必须首先搞清拟建风电场海域的风能资源情况。当前我国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的海上测风塔数量甚少,测风时间也很短,不足以反映风能资源的真实情况。当务之急是抓紧搞清海上风能资源,加强海上测风投入和风能资源资料的收集、积累、分析与评估以及风电机组运行情况的后评估。2)海上风电场规模发展必须体现循序渐进,不应强调一步建设到位,以免造成当下的技术长期冻结大片风能丰富的海域,不能随着技术的发展进步,取得更大的效益;海上风电场规划设计不可恣意滥用海域面积,应将气象学科与风能工程学科紧密结合,最大限度科学合理利用风能资源。3)通过产业的水平及垂向兼并重组把前期风电技术多渠道引进的风电技术多元局面转化为我国风电设备研发、风电产业开发的快速发展局面。不应过多宣传风机装机
容量增长成绩统计及定型产品批量产能,而应强调风电实际产能和合理消纳(并网、非并网)增长的评比以及产品的升级换代和电场的设计优化。风电建设应强调规划的权威性。4)理顺海上风电发展机制,制定合理的海上风电电价,整合资源地区、能源公司、设备生产厂家、电网公司、海上施工公司的利益分配和合作体制,调动各方积极性,引导海上风电科学发展,确保运用于海上风电场风机的质量和产出效益。5)应用于海上的风机不仅应进行风机对特定海域的海洋化设计,而且应将风机在相应海域条件下进行充分的规范化的试验检验考核,未经严格检验考核的风机,不能用于海上风电场。海上风电场的风电机组设计选型,其性能及可靠性必须严格进行产品认证。进一步加强国家海上风电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加快设计标准制定及认证体系的建立、完善工作,加强风电设备的电网友好性、可控性和安全性的研究。6)海上风电工程涉及多个学科的技术。以海上风电基础工程为例,涉及海洋环境、气象条件、地质构造,涉及高性能材料、高性能结构、精细化设计、现代化施工、专用化设施、信息化管理、全寿命维护,没有跨学科协作攻关是不行的。必须下大力气搞好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研究攻关,发挥行业协会信息与咨询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作用,组织好多学科、跨学科融合协作,形成强大的技术支撑。7)海上风电场开发规划及风电场选址要充分考虑贯彻国防要求,周密关照各类功能区的需求。一个海域的资源、能源和功能是多方面的,不能只盯住风能一项,应多方兼顾,和谐发展,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8)海上风电场全寿命设计及全程认证体系的建立应给予充分的重视。风电场的建设,必须有前期规划的牢固基础,中期的严格认证以及后期改造打算,直到拆除的设计安排,在从项目启动到寿命终结的几十年中,体现可持续发展要求。9)要深入研究台风微气象对海上风电结构物作用的原理,落实海上风电机组防台风技术保证及安全对策。全球气候变暖,气象条件异常,台风发生的频率增大,强度
增高,行进路径也变得诡异,海上风电场建设工程对台风袭击应作慎重考虑。10)解决滩涂风电场施工及深海、远海风电场浮式基础问题需求迫切、难度大,应受到特别关注。滩涂作业难度大,必须开发特种工程装备及特种工程技术;浮式基础在风、浪、流作用下的运动对风机工作的影响分析应尽早攻关解决。与浮式基础配套使用的垂直轴、大功率风机应予重视。11)海上风电、风电场规模化进程不能等待强大智能电网及上规模的高效储能技术的突破,在以当下技术确保风电安全并网的同时,还要重视海上风电利用途径的多元化,如直供海岛和用户,直供特种产业需求的非并网利用,尤其是远海深水建设风电站,可依此建立海上生产平台,改送电上岸为送产品上岸。12)重视海上风电技术及管理人才培养,特别强调对我国现有102个风机整机制造企业研发队伍的掌握,不致在行业整顿洗牌中大量流失,对240个风电场的调试、维修、管理技术人员的培养提高应加强。13)我国海岛多达6000多个,在海岛上尤其是无人居住海岛上运用大功率风机和分布式供电系统消纳海上风电,是开发海上风电的重要途径。14)海上风电场建设与海洋能发电场建设综合考虑,促进各种储能技术综合应用发展,探索将海上风能、海洋能、太阳能等统一开发,建成海上新能源综合基地的可行性。15)由于目前国内尚无完整系统的近海风电施工规范,因此施工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尤为重要。施工方案的成立与否直接决定工程的成败,并直接影响着电价水平,因而施工方案的评审应成为项目评标的核心环节和前提。主管部门对项目评标应采用两阶段评标办法,即在施工技术方案得到评审通过的基础上,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商务标的评审,以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海上风电建设工程的健康发展。“十二五”是我国能源体系转型的关键期,打好海上风电攻坚战,建设好一批高质量、高效能海上风电场,积极稳妥、又好又快地发展我国海上风电,对于促进我国
能源的结构、质量都发生革命性的变革将发挥重大作用。
篇四:海上风电场建设
利益相关者约束类型联系单位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石油天然气国家农业部渔业局渔业与养殖国家国家海洋局各地方海洋与渔业厅地方国家各军种的主管部门国家军事机构海岸警卫队地方各地的发展规划部门地方政府各地的交通厅港口航道管理部门地方船舶及导航港口中国海底电缆建设有限公司电缆电缆和管道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管道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地方中国海事局中国电信移动联通东海大桥项目咨询机构名单国家和地方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上海市海洋局东海海洋局海底电缆施工许可证上海市规划管理局变电站选址上海水务局行政许可的决定土地资源管理局建设用地审批许可证卫生局流行病保护审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水管局海堤穿越海堤许可证电力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海洋与渔业局海上海底施工许可证渔业厅农业委员会禁渔证书及渔业生产和渔民损失补偿安置合同国土部批准渔业资源损失的赔偿合同25评分和定级第二章2.1概述
海上风电场的选址
近海风电场一般都是在水深10~20m、距岸线10~15km左右的近海,从空间上看,地域大,选址余地大。实际上海上风电场的建设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按制约因素的性质可为以下几方面:硬性制约(比如军事区、航道等)、软性制约(如:渔民的利益、规划上的冲突)、技术制约(如:风资源、海床条件、不利因素等)、环境制约(如:生态因素、噪声等)、经济制约。根据各国的海上风电场经验,综合各种影响因素,得出风电场选址的几项基本原则:(1)考虑风资源的类型、频率和周期(2)考虑海床的地质结构、海底深度和最高波浪级别(3)考虑地震类型及活跃程度及雷电等其它天气情况(4)考虑城市海洋功能区的规划要求(5)场址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岸线和滩涂开发利用规划相协调(6)符合环境和生态保护的要求,尽量减少对鸟类、渔业的影响。(7)避开航道,尽量减少对船舶航行及紧急避风的影响。(8)避开通信、电力和油气等海底管线的保护范围。(9)尽量避开军事设施及周围(10)考虑基础施工条件和施工设备要求及经济性,场址区域水深一般控制在5~15m。2.2选址考虑的各种因素2.2.1风资源因素1.风资源:风资源是风电场选址的首要因素,一个良好的风资源是必备条件。一般对风资源的评价如下:平均风速(m/s)6~77~88~99~10基于欧洲的经验低风速,项目经济上不好中等风速,投资回报周期长高风速,中等投资回收期,利润合理最佳风能资源,投资回收期短,高回报
风电场选址,在风资源上要求年平均风速大于6m/s,50m风功率密度大于200W/m2。我国最佳风资源区在台湾海峡,平均风速达到8m/s以上,功率密度达到700w/m2,其次就是广东、再次就是上海江浙一带,然后就是山东、河北等地。在从风资源方面选址上,首先要从宏观上确定区域,然后再进行区域风资源
测试评估。
2.风资源上的不利因素:台风海上风电场在风资源上的不利因素首先就是台风,强台风不仅仅损害叶片、机舱,还包括结构部件,如塔筒和基础,对发电设备影响很大。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对发的机组的分类发的机组类型轮毂高度年平均风速(m/s)108.57.550年一遇3秒阵风(m/s)
123
7059.552.5
“桑美台风2006年登陆浙江,最大风速78米/秒,导致浙江苍南风电场28台风机倒了20台,整个风场几乎报废。”如果没有科学、扎实的研究,海上风场
将难以避免苍南的灾难。“目前运营的国产风机质量问题,可能在未来两到三年后集中爆发。”2.2.2海床的地质结构、海底深度和最高波浪级别1.海上风电风塔基础是造成海上风电成本的重要因素之一,选择地质条件好的海域建设风电场不仅利于施工,而且还能减少成本,并防治地质灾害。因此,海上风电场对地址条件的要求非常严格。在环境评估中要对所选海域进行地质勘探,且要布点合理,以全面掌握场址海床的地质构造情况。海底表层沉积物有有机的、无机的,无机的有细沙、泥沙、岩石碎裂的固体碎片等多种情况。一般而言,细沙覆盖的海床条件比颗粒较大的沉积物的海床更适合风电场的建设。2.海底深度(水深)水深也是影响项目总成本的重要因素之一,原因如下:1)发电机组基础,标准单桩基础在深水及松软的地质条件下不适合,需要更复杂的基础方案。2)施工安装,过深的水给施工带来难度。超过40m的水深,千斤顶驳船就不能胜任了,需要锚式起重船,但它受海况条件影响比较大。3)海底电缆的铺设一般在5~30m的范围内(10-20m)。水深和离岸距离根据欧洲海域已建成或规划中的海上风电项目水深、离岸距离和装机容量的信息统计得知:欧洲海上风电场开发趋于更大、更深、离岸更远。基于现在的风电技术和资金结构,40m是海上风电开发现实可行的最大水深。欧洲海域至今建设的海上风电场最深的是Beatrice商业示范项目,大约位于40m水深范围。极少数风电场在不到5m的水深处建造。大多数海上风电场项目离岸小于50km。德国第一个海上风电试验项目——12台机组总计60兆瓦的AlphaVentus——从1999年正式立项,到2010年4月才得以并网发电,历时近12载,比原定计划晚了一年半。为了保护海岸线和近海潮汐,以及不影响进港航道,德国联邦海洋和水道测量局要求海上风电场建在远离陆地的地方。德国的公众也不愿意看到海上风机出现在近海的自然景观里,认为是一种破坏。妥协的结果是,AlphaVentus选址在了北海离岸45公里远的地方,水深达30米。根据德国海上风电官方网站提供的信息,其他申请的项目也多在离岸30公里之外,水深在20米至35米之间。而英国、丹麦等国家的海上风电场离岸要近得多,那里的公众也不介意大型风机出现在视线里。3.海浪:波浪包含大量的动能和压力,对结构产生较大的重复荷载,对结构的寿命和动态行为有严重的影响。1)增加发电机组基础和结构的水平荷载2)在风电场运行期间影响安全进入或工作,增加了运营成本。3)大浪妨碍建设施工,增加施工成本。海浪:渤、黄、东、南海的波高以南海最大,东海次之,渤、黄海较小。
年均波高南海为1.5米,东海及南黄海为1.0~1.5米,渤海、北黄海和北部湾仅0.5~1.0米。年中波高以冬季最大,大浪(波高2米以上)频率都在20%以上。从济州岛经中国台湾以东海面至东沙、南沙群岛的连线为大浪带,大浪频率在40%以上,中心区可达50%。据现有记录,南海、东海的最大波高为10米多,南黄海为8.5米。波高最小的季节,黄海出现于夏季,东海和南海出现于春季。4.潮汐流潮汐流造成的水平荷载、泥沙的冲刷对海上风电场的建造、运营和维护构成了严重的挑战。其影响在于增加水平荷载增加冲刷,对基础的侵蚀加大使安装、维修更具挑战性,增加了施工维护的成本潮汐流的侵蚀能力与流速的立方成正比。中国海域潮汐流对海上风力发电场开放最具挑战性的地方位于浙江北部和江苏中部之间,杭州湾是世界上涌潮之地。潮汐流峰值(cm/s)0~5050~100100~150150~200>200重要性很少或没有问题较轻的挑战相对富有挑战性的工作环境挑战性的工作环境不适合的位置
5.潮差位于低水位和高水位之间的基础部分遭受的腐蚀最严重,且容易生成生物淤泥。潮差大也给施工、维护带来不便。潮汐范围重要性
0~4m
很小或者没有问题
4~8m
一些小的挑战
>8m
适度工作挑战
中国苏、浙、闽沿岸,一般为4~5米,但钱塘江口的涌潮,历史上最大潮
差可达9米,其壮观景象,举世闻名。渤海沿岸潮差也只1~3米6.海冰每年12月到3月,渤海湾特别是辽宁湾有海冰和浮冰,浮冰块对桩基有冲撞作用,而且浮冰块阻塞效应也会使船舶抵达发电机组很困难。2.2.3地震与构造风险在中国沿海存在一些轻微的构造断层,沿断层板块运动引起的地震会对海上风电场的生存造成很大的危害。作为选址的一部分,需要详细了解地质断层适当的间隔距离,感兴趣的海域的地震活动风险信息,这些信息应应用于选址的设计中。福建省海上位于横向地质板块边界,台湾岛区域为地震高发带,地震活动频繁,对风电机组的设计是个挑战,需要有足够的信息、工程技术和财务决策。江苏北部有最低程度的地质灾害,构造活动基本发生在江苏南部和中部。江苏省在近代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地震为1668年里氏8.5。在设计中如果没有考虑地震因素,并加以适当保护,遇到强地震会造成重大损失。2.2.4海域利用上的冲突问题选址过程中不能忽略海域使用上的限制和制约,有时会和其他的行业、其他的用途等情况产生冲突。1.石油天然气渤海和东海有丰富的油气储量,随着对石油天然气需求的不断增长,海上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和开采活动将日益增多,这样会限制海上风电的开发。2.航运航道约90%的世界贸易是由海上运输业来完成的。我国沿海各个区域都有重要的航道,风电场不能占据航道,特别是繁忙的航道和锚定站点、避风港区,在一些不繁忙的航道上也要考虑风电机组的分布,风电机组的分布要为行船留出足够的距离,避免船舶与风电机组的碰撞,造成船舶和风电机组的损坏。而且风电机组应安装警示标志,如照明和雾角等,另外应到海事部门进行登记注册,以便在航海指南中作出标示。3.军事设施1)军事管制区2)用于军事目的的海域:如军事飞行的低空区域,海里的导弹试验区域等。3)海底弹药库或海底弹药倾倒区,要摸清弹药地点位置,密分布度等情况。从中国海事图获得的弹药倾倒区和雷区可能在连云港以北海域的两个地方,这两个区域严重制约了该地区的风电场的开发。4.航空和雷达风电机组在雷达监测视线范围内会对雷达造成干扰,旋转的风电机组叶片会给雷达造成假信号,在雷达监测系统中显示错误的追踪信号。通常在海上风电场开发规划阶段,经常与航空和安全部门存在冲突,甚至导致项目审批无法通过。一般民用机场的位置是公开的,军用雷达及航空雷达的地点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获得。5.渔业和捕捞
鱼类和海鲜是中国沿海的食物和收入的重要来源。现代水产养殖技术支持浅水区(小于10m)和较遮蔽的地方养殖。水产和海上风电场的选址之间有相当的重叠。其主要影响就是施工过程中破坏环境造成鱼类和海洋生物死亡。有些专家认为从长远看不会渔业有影响,而且由于桩基的建设形成类似渔礁可改变环境可促进鱼类的种群复苏,但渔业界不认同这种看法。总之短期是会给渔业或捕捞业造成影响。2.2.5环境制约1.湿地和浅水区是涉水、近水鸟类的主要活动区域,这些区域开发会对动植物的生态圈产生不良影响。旋转的风轮叶片会对鸟类造成伤害剥夺了候鸟的捕食区剥夺了候鸟的繁殖区施工期间对周边的生态产生不良影响如:盐城沿海滩涂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江苏省盐城市的射阳、大丰、滨海、响水、东台五县(市)的沿海地区,面积45.3万公顷,1984年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1992年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网,1996年又纳入“东北亚鹤类保护网络”。主要保护对象为滩涂湿地生态保护系统和以丹顶鹤为代表的多种珍禽。2.视觉影响3.噪声影响4.海洋考古学的影响:如文化遗产等2.2.6港口港口在海上风电场开发的初级阶段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为所有的风电场的零部件、配套设备都会存放在此,并有此运送出海。港口设施应在风电场开始施工之前全部到位。一般港口应有深水泊位,以便大型深水船舶运作,还应有足够的空间以便存储风电机组塔筒和叶片等各种零部件,并拥有相当的吞吐量和可调配的船舶,有运送大量货物的基础设施。在制造、建造、安装、运营和维护各阶段都离不开港口。典型港口(处理100台风电机组/年)的规格:80000m2的最小面积,若在气候不好的地区,额外需要增加30000m2。港口周围应有200~300m长的运输通道,并且要有能承受高负载的能力。不受潮汐或其它进入性制约的航道,并能容纳长140m、宽45m、吃水深度6m大型船舶净空高度不低于100m,以保证塔架等零部件安全通航。能运送300T重量的起重机。一旦风电场开始运作,维护工作通常有最近的码头来进行,这些码头需配备维护人员、船舶、仓库和维修的装备。风电场的规模越来越大,并且离岸越来越远,直升机和海上居住条件也是考虑的范围。风电场距港口的距离海上风电场开发建设的项目成本随着场址距海岸线和港口的距离增加而增加。
如:海上航行的时间长将导致整个项目建造时间长,尤其是当运送风电机的地基和机组期间。恶劣和多变的海上环境会对风电场的维护带来困难。以江苏为例:共有11个港口,其中7个主要港口:连云港、滨海港、射阳港、大丰港、洋口港、南通港和吕四港,大多数都在扩建之中。连云港:江苏省最大的码头,最深的泊位8.51m,航道深9m。有足够能力完成海上风电场零部件的出海任务。滨海港:正在开发中,竣工后有3000t的水上平台,有4个分港口,其中2个适合做海上风电场港口射阳港:正在建设2个5000t的水上平台。吕四港:包括大唐电力港和正在兴建的吕四港。大丰港、南通港目前还不适合做海上风电场使用的码头。(2009年前的资料)
2.2.7电网海上风电场的年发电量和上网电价等因素也是需要考虑的。考虑到搭建输电设备的经济和技术等因素,选择离电网接入点近的区域并网是一种普遍认同的方案。2.3制约图制作对每个制约信息进行处理,然后分别制作制约图。2.4咨询与核准1.咨询的好处根据欧洲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所取得的经验证明,尽早在开发阶段有效识别和接触其他用户(利益相关者)是非常有效和必要的。作为开发过程中的一部分,潜在的风电场开发商必须咨询主要利益团体及国家和当地部门,目的是进一步确认制约图中确认的潜在开发区可利用性。咨询会确保开发的信息得以传达,可与有关部门展开对话,开发商能够获得相关资料。如果有意义的对话早日展开,可减少或避免开发商陷入各方的反对中,
能减少项目的延误和无用的费用和开支。比如:国家或军事设施某些信息是保密的通过公开渠道无法获得。通过咨询:1.可进一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2.可准确确定风电场的场址3.可预估建设难度和成本2.利益相关者风电场建设会涉及到许多方面的利益,这些利益相关者都要进行咨询沟通,充分了解各方的利益诉求,与风电场建设的冲突及解决的办法。这些利益相关者如:国家渔业局、海洋局、军事机构、海岸警卫队、港口、船舶公司、各地方政府机构、环境部门、电信部分等等。利益相关者约束类型石油天然气渔业与养殖国家地方军事机构国家地方政府船舶及导航、港口电缆和管道国家地方地方地方电缆管道联系单位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农业部渔业局国家海洋局各地方海洋与渔业厅国家各军种的主管部门海岸警卫队各地的发展规划部门各地的交通厅、港口航道管理部门中国海底电缆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中国海事局中国电信、移动、联通国家地方国家地方国家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各地方无线电管理局国家广播电视电影局各地方广播电视电影局国家和地方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
3.东海大桥项目咨询机构名单国家和地方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上海市海洋局东海海洋局——海底电缆施工许可证上海市规划管理局—变电站选址上海水务局—行政许可的决定土地资源管理局—建设用地审批许可证卫生局—流行病保护审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水管局(海堤)—穿越海堤许可证电力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海洋与渔业局—海上海底施工许可证渔业厅农业委员会—禁渔证书及渔业生产和渔民损失补偿安置合同国土部—批准渔业资源损失的赔偿合同2.5评分和定级
篇五:海上风电场建设
附件: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
省份天津
项目名称
中水电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港海上风电项目一期工程小计唐山乐亭菩提岛海上风电场300兆瓦示范工程
项目规模
(万千瓦)
开发企业
9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
30
乐亭建投风能有限公司
场址位置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南防波堤
唐山市乐亭县
国电唐山乐亭月坨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
30
国电电力河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唐山市乐亭县
河北
河北建投唐山海上风电场二期工程华电唐山曹妃甸海上风电场
辽宁
唐山乐亭海域五场址n号区域300兆瓦海上风电
项目小计辽宁省大连市庄河近海II号风电场辽宁省大连市庄河近海III号风电场小计
20
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唐山市海港区
20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市曹妃甸区
30
唐山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唐山市乐亭县
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130
30
大连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
30
大连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
大连市庄河海域大连市庄河海域
60
-1-
省份
项目名称
江苏如东10万千瓦潮间带海上风电项目
中广核如东海上风电场项目
江苏响水近海风电场项目
龙源如东试验风电场扩建项目
江苏
江苏大丰200MW海上风电项目东台200MW海上风电项目
江苏滨海300MW海上风电项目
响水C1#
滨海北区H1#
大丰H7#
项目规模
(万千瓦)
开发企业
10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5.2
中广核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
响水长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92
江苏海上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
龙源大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
江苏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30
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25
响水长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0
中电投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20
龙源大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场址位置南通市如东县南通市如东县盐城市响水县南通市如东县盐城市大丰市盐城市东台市盐城市滨海县盐城市响水县盐城市滨海县盐城市大丰市
-2-
省份
项目名称
东台H2#
蒋家沙H1#
如东C4#
如东C1#
如东H12#大丰H3#竹根沙H1#如东H3#小计国电舟山普陀6#海上风电场2区工程浙江国电象山1#海上风电项目琥珀台州2#海上风电项目
项目规模
(万千瓦)
开发企业
30
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
30
江苏龙源海安海上风电项目筹建处
20
龙源黄海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7.6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30302030348.9725
华能江苏风电分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盛东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电电力浙江舟山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15
国电电力浙江分公司
15
琥珀能源有限公司
场址位置盐城市东台市省管区蒋家沙南通市如东县南通市如东县南通市如东县盐城市大丰市省管区南通市如东县
舟山市普陀区宁波市象山县台州市
-3-
省份
项目名称
温岭1#海上风电项目舟山金塘大桥2#海上风电项目小计福建省莆田市南日岛一期400MW近海风电项目
项目规模
(万千瓦)
开发企业
15
浙江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
浙江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90
40
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福建省莆田市平海湾50MW近海风电项目
5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福建省莆田市平海湾二期250MW近海风电项目
25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福建福建省莆田市平海湾DE区600MW近海风电项目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海坛海峡300MW近海/潮间带风电项目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大练300MW近海风电项目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长江澳200MW近海风电项目小计
广东珠海桂山海上风电项目
60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
华电集团公司
30
中广核集团公司
20
大唐集团公司
210
19.8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场址位置台州市温岭市舟山市金塘
甫田市秀屿区甫田市秀屿区甫田市秀屿区甫田市秀屿区福州市福清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
珠海市万山区
4
省份
项目名称
湛江外罗海上风电项目
粤电阳江沙扒海上风电项目
华能阳江沙扒海上风电项目
中广核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项目
小计
海南
海南省东方市感城近海风电项目小计合计
项目规模
(万千瓦)
开发企业
20
广东粤电徐闻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30
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60
华能明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40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169.835
国电海控新能源有限公司
351052.77
场址位置湛江市徐闻县阳江市阳西县阳江市沙扒镇阳江市东平镇
东方市感城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