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百纳范文网>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农村普法的目的和意义6篇

农村普法的目的和意义6篇

时间:2022-11-04 13:50:05 来源:网友投稿

农村普法的目的和意义6篇农村普法的目的和意义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  农村法制宣传活动总结(通用5篇)  农村法制宣传活动总结(通用5篇)精彩的活动已经告一段落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普法的目的和意义6篇,供大家参考。

农村普法的目的和意义6篇

篇一:农村普法的目的和意义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

  农村法制宣传活动总结(通用5篇)

  农村法制宣传活动总结(通用5篇)精彩的活动已经告一段落了,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经验,写一份活动总结,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但是相信很多人都是毫无头绪的状态吧,下面是我编写整理的农村法制宣传活动总结(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支持我镇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并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确保整个工作的顺利开展。

  1、科学制定普法活动规划。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通过反复研究,制定了《广兴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确定了普法宣传的指导思想,明确了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教育重点,使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开展。

  2、广泛宣传发动。根据市区普法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立即

  农村法制宣传活动总结1自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治观念,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促进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积极参与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现将我镇前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好机制建设,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自普法宣传教育在我镇全面铺开以来,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和

  召开了“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并利用文件、广播、标语、横幅、板报、墙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的意义和目标、任务,使普法工作深入人心。

  3、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按照普法工作具体要求,成立了广兴镇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普法办、司法所、综治办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担任成员。确保了普法工作的顺利有序实施,为全镇普法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

  础。

  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完善行政村民主制度。今年3月份开展对全

  4、普法工作是否圆满成功,组织是保证,人才是关键。为使普

  镇各行政村人员进行了轮训,举办了《公民法律知识读本》、《劳动

  法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我们着力抓好“二支队伍”建设,一是

  法》、《婚姻法》、《人民调解条例》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

  在全镇建立了普法宣讲团队伍,由机关各办和行政村热爱普法工作、

  法规为内容的培训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有较好工作水平和文化基础的同志担任宣讲员。目前,在全镇配备兼

  共发放资料100份。通过培训,提高了村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目前

  职普法宣讲员18人,他们既担当传递普法信息任务,又自觉承担法

  此项工作仍在开展中,将于4月底前结束。

  制宣传任务。二是在全镇中小学校设立法制副校长,并对政治教师进

  2、狠抓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我们以法制教育从娃娃开始的教

  行不定期的法制培训。这为我镇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扎实的基础。导为方针,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大纲,以学校为主阵地,采取多种形

  5、制定工作措施,明确目标责任。在普法动员大会上,镇党委、

  式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抓普法教材和课时落实的同时,健

  政府与各行政村、单位签订了普法目标责任书,实行阶段性的目标管

  全了法制副校长制度、法制辅导员制度,使青少年普法工作逐步走上

  理,同时把普法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的年度目标管理之中。

  了正规化、制度化轨道。今年3月份,我镇邀请了区普法宣讲团讲师

  二、开展宣讲活动,切实将普法引向深入

  对全镇中小学校学生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讲授预防青少年犯罪、

  1、抓好村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为进一步提高各村干部学法用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罚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增加青少年学生的法制

  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载体,

  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一些不良行为。此后,我镇将自行组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

  织镇宣讲团宣讲员到各村完小开展法制讲座,讲授预防青少年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罚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开展“禁毒宣传进学校”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青少年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并将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努力增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针对性的实效性。

  3、开展农村党员、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为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素质,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民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我镇开展了农村党员、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镇普法宣讲团成员,到各村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讲解了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如《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等。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人以上,发放各类宣传材料800份。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自全区开展普法以来,我镇积极响应、高度重视,开展了大量的

  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工作开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1、个别村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够,思想上轻视,认为法

  制教育可有可无。2、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全民学法的意识还不够

  浓厚,对农民和外来人口的普法仍是工作难点。3、各村之间的普法工作不平衡,个别村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

  够重视,普法工作措施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流于形式,致使工作成效不明显。

  下一阶段工作安排:1、继续开展好农村党员、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镇宣讲团成员继续开展走村患户的法制宣讲活动。2、继续开展好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完成各村小学校法制讲座任务。3、各村继续开展形式各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

  4、不断总结普法宣传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切实将普法引向深入。农村法制宣传活动总结2一年来,我区民政系统法制工作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在区法制办的配合下,以依法行政为目标,以贯彻落实民政法律、法规、规章为核心,通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水平,加强了民政法制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了全局的法制工作水平。

  

篇二:农村普法的目的和意义

  建立完善的普法考核制度明确各级政府机关的工作职能协调各个部门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努力发展农村经济解决农民的生计问题加大农村经济建设方面的投入因地制宜优化农业结构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缩小城乡差距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普法提供良好的经济基础三尊重农民在普法教育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农民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农民是村镇普法建设中的主体因此政府必须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农民的实际需求出发使农民从中获得切实利益我国农村的电视手机普及率较高政府可以从这两方面着手采取与各电视台各个电信公司合作的方式增加普法教育宣传形式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

  论村镇加强普法的必要性及措施

  作者:徐福山郑泽南来源:《法制与社会》2016年第34期

  摘要伴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发展,农村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村镇普法教育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村镇普法水平的提高是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法治基础,现今,我国村镇法治化发展水平仍然较低,村镇法治化进程推进缓慢,地方政府对村镇普法教育不够重视。本文通过讨论村镇加强普法的意义,结合现今我国村镇法治化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寻求促进村镇普法教育发展的解决之道。关键词村镇普法法治化必要性作者简介:徐福山,中共长春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教师,副教授,研究方向:行政法学;郑泽南,长春广播电视大学,研究方向:法学。中图分类号:D67文献标识码:A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2.101随着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被写入宪法,法治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着力点。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基本形成,民主法治建设逐步推进。但是作为法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村镇的法治建设相对比较缓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村镇的普法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是我国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村镇普法建设是中国法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必经阶段,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一、加强村镇普法建设的意义(一)村镇普法建设大力开展,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必要条件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构建法治社会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部分,是民主平等的重要途径。而普法则是构建法治社会的重要手段,只有全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面法律意识,才能构建和谐的法治社会。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村镇人口占据全国人口的重要比例,因此,村镇普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全面构建法治社会的必要条件。(二)加强村镇普法建设,能够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高村镇人口的法律意识,让他们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并且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指导自身实践,能够减少村镇人民因为不懂法律而忽视法律、逃避法律、触犯法律的行为,弄够改变村镇人口权利意识高于法律意识的错误思想,减少因为无知而造成的犯罪现象,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家庭和谐。而稳定的社会秩序能够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社会进步,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

  (三)加强村镇普法教育,能够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减少城乡差距,解决三农问题搞好村镇普法教育,促进村镇法治化建设,可以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减少城乡矛盾,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四)加强村镇普法建设,能够维护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在我国人口比例中,村镇人口占据大部分比例。而我国农民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能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极容易受到不法侵害或者不公正待遇,普法教育能够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能够让农民群众这些弱势群体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而不是投诉无门,在绝望中痛苦生活。只有农民的利益得到法律保障,才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才能长治久安。二、我国村镇普法的现状和问题目前,我国村镇普法建设虽然不断发展,但是法治化水平仍然较低,存在很多不足,这也对加强村镇普法建设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一)村镇法治建设不平衡,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明显我国法治建设水平不均衡,存在非常大的地域性差别。同城市相比,农村的法治建设明显处于落后水平,农村城市差异巨大。而村镇之间横向比较,不同的村镇的法治水平也是不同的,基本取决于当地的经济水平。越是偏僻的乡村地区,其信息传播方式越少,信息传播速度越慢,广播、电视、网络的普及程度都不高,人们的文化水平也相对较低,获取信息的渠道受到阻碍。人们花费大量时间用来赚取收入维持生存,对于提高自身法律知识的兴趣不大。因此,普法建设的前提是经济建设,只有大力发展经济,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品,才可以更好的推进法治建设。(二)村镇居民法律意识淡薄,文化水平偏低,普法教育推进困难农村经济水平不发达,农民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大部分农民还徘徊在生存线上,更关心如何脱贫致富,养育儿女,对法律之类的内容无暇顾及。同时,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民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反而依靠长期形成的道德规范、风俗习惯等来约束日常生活,认为法律是对自己生活的破坏,而传统和道德则是维持生活秩序的必要。人们将打官司看成是非必要的麻烦,对法律的认识是排斥且片面的,对于损害自身利益的事情很少采用正常的法律途径去维权。这造成了普法教育难以深入推进。(三)政府普法意识不高,思想不重视,普法水平较低农村基层政府的普法意识不端正,普法工作只是走过场,并未引起真正重视。基层政府敷衍了事现象严重,没有将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普法工作在总体行政考核中占比较低,对于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

  基层政府没有约束力,因此很多普法机构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基层政府本身素质不高,缺乏相应的法治观念,对依法行政不够重视,行政水平较低,用权力代替法治。新农村建设火热发展,基层政府直接和村民打交道,他们的言行举止直接影响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正是因为有一批法治观念淡薄的基层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脱离法治,损害人民利益,导致人民群众对法治失去信心,严重影响了普法工作的开展。(四)普法形式单一,普法方式落后,普法教育流于形式目前政府采用的普法方式较为落后,宣传载体较为落后,仍然是传统的黑板报、墙体广告、条幅等低端的宣传方式,并没有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的需求,筛选相关法律内容,开展深入民心的宣传活动。普法活动没有根据新时代的发展,结合日新月异的传播方式进行创新,像网络等宣传方式在农村普法教育中不能普及。正因为宣传方式单一,普法教学内容无趣,简单的说教无法引起人民群众的学习激情,人们机械接受法律内容之后也无法转换成可以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普法工作推进困难。(五)农民学法积极性不高,参与机制不够成熟,缺乏专业人员推动村镇普法事业发展农村的普法教育缺乏长期有效的机制,多方参与的机制也没有形成。由于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生活水平相对较差,专业的法律人员和工作者不愿进入农村进行普法工作。而农村现有的法律工作人员的素质又相对较低,造成普法活动难以持续、有效的进行。(六)农村普法教育活动经费有限,导致活动效果较差由于财政困难和对普法教育工作的不重视,农村基层的普法宣传经费不能按时发放,影响整个普法活动的开展。在不同的乡镇机构,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挪用和侵占普法经费的现象,造成普法活动无法保质保量的进行。三、加强村镇普法的有效措施(一)政府需要改变观念,转变认识,重视村镇普法工作树立正确观念,增加普法管理职能,加强对各级普法机构的考核和监督,将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加强对农村法治推进工作的规范和管理,保证农村普法工作循序渐进的发展。建立完善的普法考核制度,明确各级政府机关的工作职能,协调各个部门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注重农村经济发展,为普法教育提供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努力发展农村经济,解决农民的生计问题,加大农村经济建设方面的投入,因地制宜,优化农业结构,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缩小城乡差距,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普法提供良好的经济基础。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

  (三)尊重农民在普法教育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农民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农民是村镇普法建设中的主体,因此,政府必须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农民的实际需求出发,使农民从中获得切实利益。(四)改善普法教育方式,将知识和趣味相结合我国农村的电视、手机普及率较高,政府可以从这两方面着手,采取与各电视台、各个电信公司合作的方式,增加普法教育宣传形式。同时,增加法制宣传的趣味性,例如组织法治电影进村下乡活动,将法律内容通过小品、歌曲表演等方式,通过组织小分队进入农村演出,寓教于乐。为了提高农民的参与度,可以指定适合当地的奖励制度,例如参加普法活动较多的农民家庭,可以给与经济上的奖励,或者组织法律知识抢答竞赛,获奖者可以给与奖金或者政策优惠,从而提高其参与积极性。地方性电视台可以经常播放一些法治类节目,将普法内容拍成短视频或者微电影,内容简单易懂,大大提高普法效率。(五)建立村镇法律援助机构,加大对村镇的法律援助力度国家应加大普法人才方面的培养,加大资金投入,通过提高福利待遇招揽专业的法律人才,并且建立长期的培训机制,让普法人员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培训掌握必要的知识和宣传方法。同时,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法律援助的投入力度,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让所有人都能享受法律的公平公正。鼓励个人和组织积极参与到农村法治建设工作中去,鼓励专业的法律人士称为普法志愿者。最后,改革诉讼收费制度,减少诉讼费用,让普通村民不因无法支付诉讼费而放弃维护自己的权益。(六)规范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加强对基层干部的行政水平教育和培训,树立法律权威完善与农村相关的法律制度,使得各项行政活动有法可依。注重农村司法机构建设,加大对农村地区司法机构建设的资金投入,保证农民能够方便快捷的行使自己的诉讼权。严格规范基层政府的行政作为,加强对村镇干部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农村执法监督力度,推进乡村政务公开,增加群众监督和反馈渠道,保证各级政府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最后,加强新闻媒体对政府执法的监督,树立法律在人民心中的权威,增加人民心中的法律信仰,从而推进普法工作。(七)重视教育,保证乡镇儿童受教育权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加强法治重要的时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治教育也要从娃娃抓起,保证乡镇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农村儿童的文化水平,为之后的普法教育做基础。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乡镇儿童是乡镇普法教育的未来,保证儿童的受教育权,是推进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政府应该对未成年人进行专门的普法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培养,让孩子从小树立法律意识,为今后的普法工作奠定基础。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

  四、结语乡镇普法建设是促进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我国依法治国基本国策的必然要求。普法教育利国利民,对于保障农村人民的自身利益有重大意义。我国普法教育的实际工作中,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普法教育水平发展缓慢,普法方式较为单一,普法经费不足。但是,通过不断的改善,建立健全完整的普法教育机制,构建和谐的乡镇普法环境,改善普法形式,拓展普法手段,将普法内容和农村实际生活需求相结合,建立专业、规范的普法宣传队伍,提升普法宣传水平,同时,提高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树立法律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权威,将普法教育和经济、文化发展相结合,一定能够改善我国普法教育的现状,促进农村经济、文化、政治全面发展,减少城乡差距,实现农村和城市协调发展。普法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努力,总结经验教训,整合相关资源全面推进,我们相信,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一定能建立一个稳定的农村法治社会。参考文献:[1]刘文慧、宋远军.浅谈农村普法及措施创新.农村经济与科技.2010,21(1).[2]费孝通.乡土中国.人民出版社.2008.[3]李先波、杨志仁.农村法治建设的困境和出路.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1(1).[4]蒋元文.加强立法探索保障促进城乡脱货凑发展.新重庆.2007(6).

  

  

篇三:农村普法的目的和意义

  资料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农村普法与农村问题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论文概要

  题目:“治安中心户”模式对甘肃农村普法教育模式创新的启发与借鉴大纲:我省农村面临的问题以及普法宣传教育现状(1)、农村留守问题(2)、农村留守问题的原因分析(3)、农村普法宣传教育面临的现状“治安中心户”模式对我省农村发展的启示(1)、“治安中心户”模式的简单介绍(2)、“治安中心户”模式在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上的优势(简单地从八个方面谈了自己的看法)在农村实行普法宣传教育的意义(对农村的四个意义)【摘要】我国经过二十几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普遍的提高,“依法治国”的步伐也在不断前进。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如何更好地、更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尤其是在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针对农村特殊的现状,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有效地推行普法宣传教育,以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为目标,以解决农民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为目的,为广大农民提供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和发展环境,为我国“法治”建设尽一份力。【关键词】普法宣传教育;农村留守问题;治安中心户普法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更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后盾。而在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普法宣传教育也要不断发展,尤其是在面临新的发展问题的广大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更要不断发展、不断深化。这也是解决农村发展问题的必然

  要求和重要措施,是我们建设法治社会和和谐社会的重要步骤,更是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后盾。

  自1986年以来,全国已经实施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全国人民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法制建设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离我们的目标“依法治国和法治社会”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个差距主要表现在广大农村。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出现了很多阻碍社会持续发展的问题,而留守问题就是最严重的问题之一,也是亟待解决的农村发展问题之一。

  我省农村面临的问题以及普法宣传教育现状

  我省农村的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留守问题显得更为突出,

  因为在诸多问题里面留守问题是影响农村发展的主导因素。

  1、农村留守问题

  所谓农村留守问题,就是在农村由于家庭成员外出务工或求学,而出现了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妻子以及留守丈夫这种不完整家庭的情况,伴随着这一情况的就是一系列家庭问题和社会问题,而这种情况在很多地方有越演越烈的势头,这一问题应该引起整个社会的重视。

  留守群体都是弱势群体,而他们的生活面临着诸多困难:父母的外出,使留守儿童无法得到细致的照料与关怀,反而要过早分担家庭的生计压力,并面临着成长风险和安全隐患;丈夫的外出,使留守妇女独自承担了农业生产、子女抚育、老人赡养等家庭责任并因此陷入劳动负担和心理负担双重负担的困境;子女的外出,动摇了农村家庭养老的功能,引发了农村留守老人照料缺失、精神孤独、安全隐患大、劳动负担重等一系列问题。已经真正到了“老无所养,幼无所教,病无所照,孤无所扶”的地步,更严重的是出现了很严重的青少年犯罪和家庭悲剧。在这种情况下何谈发展,拿什么来发展,谁来发展?

  2、农村留守问题的原因分析

  农村留守问题的源头在哪里呢?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村的经济发展步骤还是太慢,而其具体表现就是城乡差距,这也是为什么农民都往大城市潮涌的原因。很多人称他们为剩余劳动力,这种叫法其实并不确切,因为他们主要是为了在城市里淘金来养家糊口,而不是他们呆在农村就没事可干,所以称他们为

  城市淘金者更合适。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村的很多机制都还不健全,加上农村本身的自然条件和人文条件的限制,使得农村缺乏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尤其法制建设还相当落后,农村的社会环境更加的不稳定,例如:青少年犯罪率在不断上升,家庭暴力和家庭悲剧在不断以犯罪的形式上演,商业犯罪不断坑害朴实善良的农民,社会上的不良势力也在威胁着农村弱势群体的安全,这样的事实是举不胜举。

  农村的发展缺乏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普法宣传教育势在必行,而且现状很不乐观。

  3、农村普法宣传教育面临的现状

  (1)、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对象的情况的特殊性

  首先,留守群体的文化素质和接受能力等都相对比较低,这是农村普法教育推行的最大的障碍;其次,留守群体的思想观念和认识比较落后,他们更愿意保持现状,或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使得普法宣传教育的推行难度更大;还有,留守群体的生活规律性很差,造成普法宣传教育在时间、地点上很难集中,无形中加大了普法宣传教育的推行难度;最后,受地方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工作方式的影响,使得他们对政策失去了信心和信任感,这也成为普法宣传教育推行的一大障碍。

  (2)、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方式和手段运用的不科学

  依靠科技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出发点没错,但是却忽略了其对象的特殊性。影视媒体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但其在特殊群体面前的效用是打折扣的,也许他们更容易接受开动喇叭、出版报、搞专栏、张贴标语、听讲课等传统的宣传方式。所以要把现代技术手段和传统手段并用,针对不同群体用不同手段,才能起到相应的效果。

  (3)、部分干部对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执行不力

  有很多基层干部把普法宣传教育当成任务来完成,这首先在认识上就存在偏差,所以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就会流于形式。普法宣传教育内容单调乏味、缺乏针对性,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其对象也没有对普法宣传教

  育的认可心里和学习热情。部分干部的个人作风不正,使得百姓根本不信任政府工作人员和政府,也阻碍着普法宣传教育步伐的发前进。

  (4)、对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

  农村的这一系列问题的严重性可能还没有被足够地重视起来,否则就不可能没有一项有效可行的措施和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否则就不会有对党的政策和政府的决定执行不力,否则就不会有对农村的种种问题的解决只停留在口头上而没有真正的落实。这不仅是政府的部分干部的责任,而且农民本身对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干部在工作岗位上不作为,农民只顾着埋头在社会的角落里捡金沙,对于未来走向何方,能走多远,是否能走的又稳又快这些最最重要的问题却从来没考虑过。

  

篇四:农村普法的目的和意义

  小议农村普法的宣传教育

  摘要:我国经过长达二十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取得了明显的普法成效。但是随着普法的深入,如何在广大农村地区更好地、更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如何把我国的农民培养成“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需要我们不断思考,作出回答。

  关键词:法律宣传教育;依法治国;小康社会普法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涵的要求,我们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即繁荣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就更加需要发挥法律规制、调解纠纷的作用。自1986年以来,全国已经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我国农村的法制建设有了明显的变化,农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在农村法制建设中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设过程中也发现了问题,笔者仅就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以飨读者。一、在当前进行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意义中国的问题归根到底就是“三农”问题。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是重要的前提条件。在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中之重。“五五”普法把农民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对于建设新农村具有深远意义。(一)是提高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不懂法律就难以参与经济活动,农民不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就会影响和滞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因此,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二)是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的重要保障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推进基层法制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促进农民和农村经济实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从而保障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三)是实现“五五”普法目标的重要举措“五五”普法规划提出了“‘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国家,提高公民的

  法律素质,重要的是要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实践表明,农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了,法制化建设进程就会加快,“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就会圆满实现。

  农村是社会稳定的基础,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农民法律意识增强了,基层稳定了,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民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其物质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满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体现和维护。

  二、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现状及原因分析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我国虽历经“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个阶段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但是由于我国历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这一块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思想上认识不足一些乡(镇)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有名无实,忽略了此项工作,如有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时,就突击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时出现“推一步走一步”的状况,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传教育当成是“听话”教育,要求农民学法主要是要农民听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没有正常开展。(二)经费上保障不力大部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传教育经费没有能列入财政预算内,有的虽然能列入财政预算,但仅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头支票”,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开展。(三)时间上集中困难自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生产、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种。另外村民居住比较分散,他们的规律是早出晚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部分人员外流,加之普法宣传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学法难组织这种情况一直困扰着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正常开展。(四)形式上手段单一一些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还习惯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来进行,依然是讲讲课、出板报、搞专栏、开动喇叭、张贴标语,进行普法宣传形式传统单一。另外,由于普法宣传教育人员和宣传员深入农村少,编写的教材不能满足农村普法教育的实际需要,观念陈旧,形式单调的教育方法,给人感觉是走过场,影响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入。针对存在的种种问题,原因分析如下:1.宣传教育认识上的偏差:有的认为,经过近20年的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已经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识,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都已学过,已经达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规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务已经完成,普法工作该结束了。

  还有少数基层单位认为,普法是软任务,搞好搞坏无足轻重,对此项工作持轻视态度,产生组织领导上的“疲软性”。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摆不上位子,挂不上号,上级抓一抓就动一动,完全处于应付状态,在组织领导上不够得力。

  2.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绝大多数单位在制定计划时,没有针对本地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对象,根据不同时期和阶段的特点来确定学习内容,制定的“规划”、“计划”上下一个样,学习的内容也是各地一个样,缺乏针对性。

  3.部分干部工作方式难以服众:近年来,有极少数干部,特别是农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着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因此造成一些农民认为:“法律条文讲起来容易,但执行起来就走了样,法讲的是一回事,执行又是另一套,学法无用”。由于这种学法脱节、执法不公的现象,挫伤了农民学法的积极性。三、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考

  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围广、人员多,文化层次差异大、组织程度低,始终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尤其是进入新的社会转型期,无论是在组织形式上、实施方法上、学法需求上等

  诸多方面,与前四个五年普法相比,都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主要是:1.由于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变,农民集体活动的时间和机会明显减少,使得过去采用的利用农闲时机进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难以实施。2.由于行业分工的细化,农民对经济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关心程度明显高于过去,尤其是对了解和掌握与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的欲望日益强烈。这就使农村普法工作出现了多样化、专业化的要求。3.由于经济发展,农民需要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了提高,使农村普法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篇五:农村普法的目的和意义

  普法教育都有什么样的意义

  (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和制度上形成更为有力的保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所蕴涵的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五个统筹”等原则要求,需要通过法制建设来保障、来促进。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内在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须靠正确的指导思想来统领,也需要靠完备的法制来保障。“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我国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并把“五五”普法纳入其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对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于依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构建和谐社会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要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良好的法律素质,正确的法制观念,对于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保证社会有序运转具有重要意义。只有不断增强公民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才能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才能提高公民

  通过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实现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在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开展的依法治理,是亿万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管理公共事务、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创造性法治实践活动,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是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因此,要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夯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

  1)对于学生,以教育宣传为主,组织主题班会,出法制教育专刊,开演讲会,法制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

  2)对于农村,可以进行文艺演出、法制进村;

  3)除此之外,可以根据不同主题的普法方案进行各种宣传,例如可以开设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猜你感兴趣:

  

  

篇六:农村普法的目的和意义

  农村普法宣传教育

  【摘要】我国经过长达二十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取得了明显的普法成效。但是随着普法的深入,如何在广大农村地区更好地、更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如何把我国的农民培养成“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需要我们不断思考,作出回答。【关键词】法律宣传教育;依法治国;小康社会

  普法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涵的要求,我们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即繁荣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就更加需要发挥法律规制、调解纠纷的作用。

  自1986年以来,全国已经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我国农村的法制建设有了明显的变化,农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在农村法制建设中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设过程中也发现了问题,笔者仅就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以飨读者。

  一、在当前进行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意义中国的问题归根到底就是“三农”问题。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是重要的前提条件。在农村开展普法

  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中之重。“五五”普法把农民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对于建设新农村具有深远意义。

  (一)是提高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不懂法律就难以参与经济活动,农民不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就会影响和滞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因此,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二)是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的重要保障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推进基层法制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促进农民和农村经济实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从而保障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三)是实现“五五”普法目标的重要举措“五五”普法规划提出了“‘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国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重要的是要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实践表明,农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了,法制化建设进程就会加快,“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就会圆满实现。农村是社会稳定的基础,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农民法律意识增强了,基层稳定了,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民群众享

  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其物质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满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体现和维护。

  二、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现状及原因分析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我国虽历经“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个阶段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但是由于我国历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这一块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思想上认识不足一些乡(镇)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有名无实,忽略了此项工作,如有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时,就突击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时出现“推一步走一步”的状况,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传教育当成是“听话”教育,要求农民学法主要是要农民听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没有正常开展。(二)经费上保障不力大部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传教育经费没有能列入财政预算内,有的虽然能列入财政预算,但仅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头支票”,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开展。(三)时间上集中困难自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生产、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种。另外村民居住比较分散,他们的规

  律是早出晚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部分人员外流,加之普法宣传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学法难组织这种情况一直困扰着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正常开展。

  (四)形式上手段单一一些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还习惯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来进行,依然是讲讲课、出板报、搞专栏、开动喇叭、张贴标语,进行普法宣传形式传统单一。另外,由于普法宣传教育人员和宣传员深入农村少,编写的教材不能满足农村普法教育的实际需要,观念陈旧,形式单调的教育方法,给人感觉是走过场,影响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入。针对存在的种种问题,原因分析如下:1.宣传教育认识上的偏差:有的认为,经过近20年的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已经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识,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都已学过,已经达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规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务已经完成,普法工作该结束了。还有少数基层单位认为,普法是软任务,搞好搞坏无足轻重,对此项工作持轻视态度,产生组织领导上的“疲软性”。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摆不上位子,挂不上号,上级抓一抓就动一动,完全处于应付状态,在组织领导上不够得力。2.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绝大多数单位在制定计划时,没有针对本地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对象,根据不同时期

  和阶段的特点来确定学习内容,制定的“规划”、“计划”上下一个样,学习的内容也是各地一个样,缺乏针对性。

  3.部分干部工作方式难以服众:近年来,有极少数干部,特别是农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着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因此造成一些农民认为:“法律条文讲起来容易,但执行起来就走了样,法讲的是一回事,执行又是另一套,学法无用”。由于这种学法脱节、执法不公的现象,挫伤了农民学法的积极性。

  三、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考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围广、人员多,文化层次差异大、组织程度低,始终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尤其是进入新的社会转型期,无论是在组织形式上、实施方法上、学法需求上等诸多方面,与前四个五年普法相比,都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主要是:1.由于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变,农民集体活动的时间和机会明显减少,使得过去采用的利用农闲时机进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难以实施。2.由于行业分工的细化,农民对经济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关心程度明显高于过去,尤其是对了解和掌握与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的欲望日益强烈。这就使农村普法工作出现了多样化、专业化的要求。3.由于经济发展,农民需要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了提高,使农村普法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笔者结合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新特点,对“五五”普法教育中的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有一个初步的思考,现将思考认识表述如下:(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具体领导的责任。

  首先,从思想上要重新认识在我国普法教育任务重。普法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我们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搞突击、搞运动。要把普法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来对待。我们实施法治国家仅仅半个世纪左右,广大农村还残存着封建意识和封建做法,改变一个人的观念和思想不是靠打压封杀,要靠教育慢慢的影响从而改变其思想。

  我们的普法宣传教育就是要做到通过以案说法、以理服人等方式启蒙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之门,唤醒其了解法律、学习法律、掌握法律的自主性和自觉性。

  其次,我们还要在组织上给予保障。我们要明确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真正做到“保障有力,责任明确”。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素质,要经过一定的考核,不能随便找人说教宣传,最起码从事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人员自己要“知法、懂法,守法”。同时相关的政府机构应该在财政预算中增加专属的普法宣传教育经费,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再次,对于普法宣传教育不能搞标准化检查、突击检查。我们不能拿一个量化的、精细化的普法宣传标准来进行考核。我国地域辽阔,风俗迥异,区间差别很大,我们不能拿一个地方的做法去要求其他地方的做法,我们要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的路线,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要农民的法律意识提升了,法律的文明程度改善了,任何方法、方式都可以尝试。同时,我们也不能搞突击、临时检查。这种随意性检查有可能既起不到检查的目的同时也伤害了当地群众的情感或利益。

  最后,我们要真正做到“赏罚分明,奖惩得力”。我们既不赞成搞突击检查和标准化检查,但是我们也不能漠视或姑息普法宣传的涣散、无力。如果具备了相应的条件,我们要对相关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我们应该从组织建设到措施保障、从长远规划到具体计划、从实现目的到阶段目标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发掘、表彰一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机构或人员,惩戒一批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人员,真正做到让有能力的人肯干,肯干的人愿意干。

  (二)探索宣传方法,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方法我们很多地方的普法宣传工作人员目前还停留在“说”的阶段。一进入农村就是用大喇叭说法,或者在宣传墙上用图画文字的形式说法。一般情况下来的时候兴师动众,效果却差强人意。其实借鉴国内外一些成功的做法,我们不仅仅要会“说”,同时我们还要会“学逗唱”;我们不仅仅要会编排“法制黑板报”,还要会利用网络、电视等影像设备进行宣传。我们可以通过比赛、歌会、晚会等形式,通过地方剧种、歌舞、小品、相声等手段进行普法教育。我们的工作人员也不仅仅是主持人或者宣讲者,他同时可以是参与者或者是听众。我们要想尽一切方法,只要是老

  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都可以承载普法宣传的内容。其实“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普法宣传教育也同此理。

  (三)宣传具体到位,讲授农民实用的法律知识我们不仅要能宣传、肯宣传、会宣传,而且还要知道宣传什么。由于我们从前的普法宣传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全国一盘棋,村村都相似的问题,我们现在就急需解决广大农民兄弟目前需要什么样的法律?目前他们破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是什么?他们感到迷茫困惑的法律问题又是什么呢?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不能“闭门造车”同时我们也不能“坐而论道”,自我臆想和空谈理论的做法在农村普法宣传教育中会适得其反,挫伤广大农民兄弟的学法积极性。这就需要我们的普法宣传工作者进行实地调研、制定长期规划、提出具体目标、采用有效手段、宣传实用内容。我们只有解决了“谁宣传、怎么宣传、宣传什么”的问题,才能在农村真正推广普及法律知识,真正实现“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目标,从而才有可能实现“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和构建和谐、民主社会的宏伟蓝图。

  

  

推荐访问:农村普法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 普法 意义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Copyright©2012-2024 百纳范文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鲁ICP备120145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