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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通用培训大纲6篇

时间:2022-10-01 17:45:04 来源:网友投稿

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通用培训大纲6篇

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通用培训大纲篇1

  同志们:

  近期,国家、省政府相继召开了全省居民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部署会和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专题会议,下面就贯彻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xxxx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要求,以及省会议精神,举一反三,下面,就我分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安排部署开展。

  一、认清形势,强力推进

  我市现有省级化工园区*个,市级化工集中区*个。全市拥有化工生产企业***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家、加油站***家、石油库*座。长输管道**条***公里。各个县市区都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此外,全市共涉及危险化学品上百种,其中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家,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家,重大危险源**家(一级重大危险源*家)。总的来看,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规模总量大,占全省第*位,尤其是我市*个化工园区,每年都有新项目入驻。涉及行业领域多,监管部门多,安全风险,不断加大。危化品出事就是大事!群死群伤。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尤其是*个化工园区所在地,特别是定远、来安更要高度重视。

  另外,除生产企业以外,我们也同样有危化品运输企业,挂靠现象也同样存在。刚才,**厅长说某市****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本地仅有***辆,挂靠在外的****余辆。据了解我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挂靠现象也比较严重,这些企业只收取挂靠费,平日车辆找不到,车况差,一旦出了事谁来负责?企业只为了赚钱,没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安全管理责任意识,这些现象相当危险。市交通运输局正在开展专项治理,希望这一次整治行动,要彻查,不失职,不渎职。绝对不能走过场,要开展地毯式排查,要搞清楚我市危货运输企业的基本情况,全面进行整治。原则上不再新批危化品运输企业,确要增加车辆要严格把关,主要为我市化工企业运输必要的才能允许,严格监管。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后,**市长作了重要批示,市政府结合实际下发了我市综合治理方案。同时4月8日,市安委会办还专题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召开了部署会议,解读了文件,部署了工作,分解落实了**项工作任务,从反馈情况来看,目前只有凤阳县、市环保局、市交通局等地区和部门上报了具体实施方案,其他都没有,这也充分说明,危化安全生产工作大部分地区和部门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压力和责任还没有传导和压实,必须要引起我们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高度警觉。没有上报方案的县市区、部门务必在5月底前上报,否则通报批评。前天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市长对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又作了特别强调,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狠抓落实。

  这次全国性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决策部署的关键性举措,是危化品领域强化红线意识、夯实安全发展基础的制度性安排。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统一思想认识,把握大势全局,深刻认识开展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准确理解工作任务目标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四个意识”,不折不扣的抓好贯彻落实。

  二、突出重点,攻坚克难

  这次危化品综合治理分三个阶段,部署阶段、整治阶段、总结阶段。时间从2022年5月至2024年11月,时间跨度大,历时近三年,覆盖了危化品从生产到废弃处置的全过程,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周期长、任务重、要求高。

  贯彻落实好综合治理方案,准确把握重点与难点是关键、是前提,主线是遏制事故,核心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难点是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提升监管能力。我们必须坚持问题与目标导向,统筹当前与长远,在全面深入总结分析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现状、问题、挑战的基础上,注重继承与深化、巩固与创新。

  我市《实施方案》提出了**个方面**项具体工作任务,涵盖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评估、重大危险源管控、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落实等**多个方面的工作,任务繁重,难点交错,只有攻坚克难,强力推进,才会有力推动工作。才能实现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的预期目标。也就是全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得到重点管控,园区外危化企业搬迁工程启动,危化产业布局更趋合理。刚才,***副省长强调,不再新设立化工集中区,各地不要再上报设立申请。现有化工集中区不符合要求的,要开展整治,所有化工建设项目都要进入化工集中区,不在集中区的企业要有序开展搬迁入园工作。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改攻坚战成果得到巩固。

  三、明晰任务,压实责任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要立即成立以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三必须”的要求,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调度,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市安委会定期听取汇报、调度进展情况,集中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市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协调推动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收集、汇总、报送、通报有关资料和信息;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机制并明确牵头部门,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工作实效。

  (三)完善措施,形成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敢于担当、密切配合,积极用好财政、土地、就业等优惠政策,鼓励隐患较大、较多化工企业退出、搬迁或就地转产,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加大重点化工企业隐患整改和污染治理,加快转型升级。各地政府要统筹整合用好各方资源,对行政区域内化工企业关转、生产设备拆除、危险废物处置、环境修复等即强化监管又给予大力支持,对主动实施关停、搬迁的化工企业予以奖励。

  (四)强化督导,加大力度。市安委会办公室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政府要采取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以及联合执法、集中曝光警示和约谈有关负责人等多种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及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加强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标准的宣传和政策解读,进一步增强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自觉抓整改、上水平、促发展。

  同志们,做好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抓住抓牢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机遇,振奋精神,一鼓作气,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切实做好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通用培训大纲篇2

  重点突出硝酸铵、硝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等领域风险研判,组织企业对照应急部检查清单开展“回头看”,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2022年工作要点,希望大家喜欢。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xx省《实施意见》,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三年整治行动攻坚收尾为主线,围绕全力冲刺化工园区全部达到C类及以上水平为中心,以补短板、强弱项为主攻方向,以严格建设项目把关为关键,以xxxxx管理法为抓手,以“四个清零”为重点,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计诊断、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化工企业分类整治提升,以实实在在的态度,实行建章立制、分工协作、闭环管理、精准监管,全力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实现“两降(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两无(无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无烟花爆竹事故)、两提升(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政府安全监管能力)”,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聚焦x个环节,严格风险防控

  1、防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全面宣贯推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推动落实省厅修订后的《xx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则》。深入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计诊断,重点是产业转移建设项目风险评估,强化源头准入管理,严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关,强力推进高危工艺应用微反应技术的设计和改造力度,实现全流程自动化生产,最大限度减少作业现场人员。严格安全许可审查与现场核查工作,从安全许可环节推动企业整改提升。

  2、防控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依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全面推行重大危险源三个包保责任人履职记录线上录入,统一部署开展“消地协作”重大危险源联合督导检查,全覆盖轮训重大危险源三个包保责任人。

  3、防控重高危领域安全风险。重点突出硝酸铵、硝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等领域风险研判,组织企业对照应急部检查清单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做到风险排查见底、隐患治理见效、防控措施到位。

  4、防控油气储存安全风险。动态研判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重大危险源的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和非重大危险源化学品储罐集中区风险,开展整改提升,落实“一库一策”措施。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全部配齐应用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紧急切断、雷电预警“四个系统”,达到中、低风险等级;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全部配齐应用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紧急切断“三个系统”。建设安全风险管控信息企业端平台,融合风险监测预警、特殊作业、智能巡检、人员定位等功能,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5、防控老旧装置安全风险。对运行xx年以上的“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行业老旧装置全面开展普查、评估、分类管控,加强动、静设备及管道检验检测,按照设备健康档案管理要求实施“一装置一策”,完善防控措施,进行整治提升,有效管控老旧装置安全风险。

  6、防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带危化品储罐的危化经营企业要完善“一库一策”整改方案,重点整治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系统、雷电预警系统不符合要求或未配备、外部安全距离不足,储罐间距、防火堤容量不足的企业,开展火灾爆炸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论落实相应风险管控措施。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行为。

  7、防控重点时段环节、极端天气等环节风险。及时动态进行风险研判、提示。化工企业加强检维修、试生产、开停车环节风险研判,强化安全防控措施落实;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储存、运输安全风险研判和管控。

  (二)聚焦x项整治,推动本质安全提升

  1、推动化工园区整治提升。以集中布局、集群发展、降低风险等级“两集一低”总体目标,以安全风险评估分级为牵引,以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和实施风险防控项目为抓手,全面复核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开展园区“十有”(有规划体系,有管理机构、人员、管理制度,有“四至”范围,有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有公用工程和配套功能设施,有封闭化管理,有专用停车场,有信息化平台,有实训基地,有消防救援(气体防护)站)建设,实施“两个严禁”(禁限控目录和安全准入条件、禁止有居民居住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全面推动建设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推动化工园区封闭化、感知装备等项目建设,全面落实“一园一案”整治提升,确保2022年底前全市化工园区全部达到C级标准,推动条件好的达到D级标准。

  2、推动自动化安全控制水平提升。针对自动化改造不彻底、自动化控制系统不运行等突出问题,查漏补缺。持续推动高危工艺操作单元和作业环节实施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在高危工艺反应装置及上下游配套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的基础上,推动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热稳定性评估结果为x级以上的企业,对投料、分离、干燥等重点作业环节实施自动化改造提升。

  3、推动企业分类整治提升。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条件精准化排查评估,按照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政策引导、分级实施的工作思路,按“一企一策”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推动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退出一批,作为提升整体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推动精细化工反应风险评估效果落地。对列入评估计划的企业评估结果运用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含格式反应)无遗漏。2022年底凡评估后对策措施建议未落实的一律停产整改。

  5、巩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成果。巩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损害群众身边利益专项整治成果,督促批发经营企业、零售门店落实重点时段风险防控措施。

  (三)聚焦xx项重点工作,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1、加大安全责任落实督导力度。对照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家一系列安全标准规范规定,督促企业全面排查评估、修订化工、危化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的符合性。推动并落实省厅制定印发的基于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南,提高标准化体系运行水平;督促落实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岗位员工)责任和企业值班值守制度,分级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管人员考核。

  2、持之以恒推进“xxxx”安全管理模式。推动危化品企业体系化建设。“xxxxx”管理法是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五大有效工具。一是企业建立并优化一个管理体系;二是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三是压实三个责任: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四是全员推行“四知卡”;五是运用好五个管理办法:非常规作业清单管理法,隐患溯源整改管理法,班前会、常规作业KYT(风险预知,特殊作业全程摄像备查,设备健康档案管理法。以标准化体系为统领,推进企业提升内在动力、挖掘内在潜力,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持续提升管理水平能力。

  3、推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依托部、省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快推进市级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平台系统功能应用,以国家试点xx家企业为样板和标杆,扩大覆盖范围,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建成,实现企业与园区、政府数据互联互通。配合应急部、省应急厅做好“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工作,推广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人员定位、智能巡检等应用场景的建设应用。

  4、推动区域网络培训空间建设。以兴发实训基地和网络培训建设为参照,推动我市化工园区(企业)因地制宜采取自建、共建、共享等方式建设符合区域(企业)特点、线上培训与线下实操功能完备、培考两用的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

  5、强化重点岗位人员能力培训提升。按照省厅安排,启动我市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年内实现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轮训全覆盖。督促企业持续抓好从业人员学历资质提升,确保按期达标。

  6、深化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深化重点县危险化学品企业专家指导服务,以推动完善制度措施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为督导重点,实现重点县全覆盖,不断提升重点县风险防控能力水平,2022年底前重点县全部完成“三个一”建设(每个重点县建设一支本地化专家队伍,打造一个化工实训基地,每家规模以上企业建设运行一个线上培训平台)。参照省厅“开小灶”模式对个别园区、企业重点帮扶。

  7、深化难点堵点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事故导向、问题导向,持续开展“小化工”、特殊作业环节等专项整治,启动实施在役液氯储存场所封闭化改造,配合做好“非标油”专项整治,依法取缔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油品企业、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涉油类化工品生产企业以及生产、储存“非标油”的小企业小作坊。

  8、加强基层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建设。推动重点县、化工园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配足配强化工监管人员。落实新进监管人员上岗前实训要求,推动在职监管人员在三年行动期内完成实训任务。制定出台监管人员联系企业制度,定人明责,确保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宣传在企业全面落实,打通最后一米。

  9、持续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严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工作,持续抓好信息数据的录入填报工作,及时上报季报和年报;积极参与省、市禁毒委组织的有关活动。做好禁毒社区对口帮扶工作。

  10、配合开展安全风险普查工作。按照“企业网上填报、基层现场核实、省厅指导复核”的工作机制,实现全市化工企业安全风险普查全覆盖。启动化工和医药企业登记备案工作,建设全市化工企业风险数据库,消除安全风险管控和监管盲区漏洞。

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通用培训大纲篇3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强化和落实食品药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有效降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开展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安全整治。各县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要组织开展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情况的排查,进一步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的危险特性宣传教育,特别是要督促相关企业深刻吸取国内外一系列涉及硝酸铵的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硝酸铵安全管理。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整治。各县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二是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开展风险辨识,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三是突出重点,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关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城镇地下燃气管网、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餐饮经营单位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

  督促相关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落实责任,建立严格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化学品试剂储存、领用管理;完善实验室消防等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规范设置、严格管理企业内部危险化学品储存点。

  (三)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各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加强对涉及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生产经营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对消防安全布局及场所设置情况、消防安全机构与职责落实情况、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情况、消防设施配备使用和维护保养情况、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灭火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情况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加强消防队伍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业务训练,强化灭火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三、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从即日开始至xxxx年xx月底。分三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xxxx年x月xx日前)。各县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和有关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下发本县区、本单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行层层动员部署,并于x月xx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报市局综合科备案。各相关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对照专项整治方案内容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立即整改,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各县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要将此次专项整治与xxxx年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指导督查检查,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和未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倒查追责、彻底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总结完善阶段(xxxx年xx月x日至xx日)。各县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有序推进。市局将组织对各县区、相关直属单位、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检查督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一步夯实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要把非法违法突出、事故隐患多的企业列为重点,市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单位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跟踪督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推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不重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通报批评。

  (三)及时总结反馈。各县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要及时汇总本县区、本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分别于x月xx日、xx月xx日前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和书面总结报送市局综合科。

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通用培训大纲篇4

  各企业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放到极端重要的位置来抓,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全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例,希望大家喜欢。

  一、整治目标

  以全力防范化解工贸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重大安全风险、全力推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摸清企业底数,建立监管台帐,组织自查自纠自改,开展专项执法整治,不断提升园区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工贸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建材(非金属矿制品)、机械(金属制品业)、轻工(农副食品加工业、家具制造业)等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企业(以下简称使用企业),具体行业细分详见《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品种目录》。

  三、整治重点

  (一)责任制方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未制定并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应急预案的。

  (二)重大危险源管理方面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未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实施监测监控和安全警示,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资源的。

  (三)安全评价方面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年使用量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数量的工贸企业,未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场所的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并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备的。根据《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疫化工装置开展设计安全诊断的有关工作的通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生产需要,安装液氧储存等化工装置的,未对液氧储存等化工装置进行“在疫化工装置设计诊断”的。

  (四)设备管理方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未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设施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或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五)隐患整改方面

  一是存在《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xxxx版)》涉及危险化学品相关重大隐患(节选)(附件x)的;二是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及时发现并消除危险化学品相关事故隐患,包括安全评价指出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项的。

  四、企业主要工作任务

  (一)摸排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及安全隐患情况阶段(xxxx年x月—xx月xx日)

  园区各企业要在前期xxxx年x月统一排查基础上,再次进行核实,重点对照《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品种目录》(附件x)涉及的典型危险化学品(如涉及焊接使用乙炔、氧气、丙烷等危险化学品的,涉及清洗使用酸碱、乙醇等危险化学品等)、《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xxxx版)》涉及危险化学品相关重大隐患(节选)(附件x),进一步组织深入开展排查,摸清本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基本情况及安全隐患情况,建立本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及安全隐患登记台帐(经开区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情况登记表,附件x)。摸排工作要做到应摸尽摸、应登尽登,切勿漏排、漏登、漏报。若在x月排查基础上有使用危险化学品品名、用量、安全隐患等情况变化的,请将最新情况(附件x)在xx月xx日前统一上报经开区社会事务部。

  (二)自查整改阶段(xx月x日—xx月xx日)

  涉及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园区相关企业,要严格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有关法律规定及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危险化学品各类事故隐患,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建立本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台账,逐一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资金、应急预案,完成整改闭环后按照风险点实施动态分级管控,自查整改工作应在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风险隐患信息应及时上报省隐患排查系统。

  (三)支持配合经开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整治工作(xxxx年x月—xxxx年xx月xx日)

  按照全区统一工作部署,经开区开展工贸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持续到xxxx年xx月xx日,在此期间,经开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到各企业开展有关具体整治工作,请园区各企业届时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五、经开区主要工作

  (一)xxxx年x月xx—xx月xx日,经开区将组织开展园区企业危化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二)xxxx年xx月x日—xx月xx日,经开区将以危化安全为重点,组织安全专家常态化开展园区企业安全指导服务。

  (三)xxxx年xx月中旬,经开区将组织开展一次园区使用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四)xxxx年xx月,经开区将会同区人社局组织开展园区企业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技能专题培训。

  (五)xxxx年x月x日—x月xx日,为全区统一部署的集中整治阶段。区应急局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将对照监管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责任不落实、未按规定实施重大危险源管理和安全评价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仍然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未经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企业,将进行媒体公开曝光、实施联合惩戒或纳入“黑名单”等措施。届时,经开区将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园区各企业开展为期x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

  (六)xxxx年x月x日—xx月xx日,为全区统一部署的总结提高阶段。重点对xxxx年x月x日—x月xx日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违法行为或隐患问题,进行整改提高,谋划长效治理机制,力争在xxxx年xx月前形成工作闭环。届时,经开区将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园区各企业完成xxxx年x月x日—x月xx日集中整治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交办问题整改工作。

  六、相关要求

  (一)扣紧责任链条。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呈现量大、类杂、面广、点散的特点,工作难度大。各企业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放到极端重要的位置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此次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坚守安全底线,筑牢安全防线。

  (二)加快补短板。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的安全评价等工作存在一定的历史欠账,各相关企业要积极主动对接区应急局办理使用企业重大危险源备案,承接安全评价报备及后续抽查工作。同时尚未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相关企业要主动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效运行。

  (三)及时报送信息。园区有关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留痕管理,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专卷,并在xxxx年xx月xx日前将本企业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经开区社会事务部。

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通用培训大纲篇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机制,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实施科学指挥,最大限度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制,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事故发生地政府为主,县有关部门要与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4.平战结合,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和基地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

  5.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参加应急救援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各自职责,规范有序开展应急活动,避免引起二次伤害。

  6.资源共享,反应灵敏。在预警、预防和应急指挥协调中整合各有关部门人力、物力和信息资源,实现交通运输、救援器材、救援力量等应急资源共享,县有关部门和人员要迅速抵达事故现场参与救援,服从领导。

  7.依靠科技,提高能力。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特别是行业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8.动员群众,提高意识。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应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机制。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省安全生产条例》《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xx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xx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适用范围。

  1.县政府参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2.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3.超出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或跨乡(镇)级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4.需县政府处置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对口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的xx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xx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领导、组织、协调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2)掌握事态发展,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3)设立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总指挥,必要时协调驻大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应急分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向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

  2.县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具体承担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值守相关工作。

  (2)统筹危险化学品救援抢险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

  (3)组织落实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4)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危险化学品事故重要信息。

  (5)组织发布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信息。

  (6)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危险化学品事故新闻发布工作。

  (二)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政法委:负责协调指导事故发生地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并指导事故发生地乡(镇)党委按规定做好事故情况的新闻发布。

  县发改局:按程序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运送;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应急相关的交通管制、治安秩序维护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做好事故遇难人员殡葬事宜,指导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捐赠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县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支持。

  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组织对大气、水体、土壤进行应急监测,评估事故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质的扩散情况、蔓延区域和危害程度。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会同县气象局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预警工作,为突发地质灾害导致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提供技术支撑。

  县住建局:负责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中提供有关建筑物的技术支持;组织协调、处理被破坏的相关重要设施的修复工作。

  县交运局: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期间道路运输的保障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协调卫生应急力量开展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因特种设备原因而引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所需特种设备的技术支持;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各应急救援机构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报警信息的接警、事故信息的收集、通报;组织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县总工会:负责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抢险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

  县网信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实时监测和预警预报等气象服务。

  县供电公司: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

  县人武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协调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应急分队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危险化学品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工程抢险队伍、特殊专业应急队伍负责具体危险化学品抢险救援任务。

  (三)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县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现场指挥,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指定负责同志担任现场总指挥。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组织制订并实施应急救援方案;设立应急救援工作组,决定采取控制、平息事态的应急处置措施,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和救援进展情况,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和支援请求。

  现场指挥部一般设置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治安警戒组、专家技术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新闻报道组、环境监测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等工作小组,在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负责统筹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的接收与转发,做好现场指挥部会议管理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以及对外发布文件的草拟工作;承担现场指挥部的值守工作,收集、汇总现场处置工作情况,编辑应急救援大事记,编制信息简报并上报;负责调配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力量和资源;组织做好现场处置工作总结评估,提出应急预案修改建议;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文件、影像资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和归档等工作。

  (2)应急处置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人武部和武警中队、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发生单位配合。负责制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实施危险化学品处置、火灾扑救、人员搜救、工程抢险和事故现场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险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为事故调查收集有关资料。

  (3)治安警戒组:县公安局牵头,县交运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负责做好现场指挥部、抢险救援现场的警戒和交通管控工作;做好失联(死亡)人员身份核查工作,承担事故中失联人员身份信息的核实和登记工作,对遇难者身份进行鉴定;负责组织受灾群众安全疏散。

  (4)专家技术组: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交运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等涉及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的县行业主管部门配合。负责对事故发展趋势、抢险救援方案、处置办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的决策、指挥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5)医疗救护组:县卫健局牵头,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负责调度全县医疗队伍、专家等资源和力量,做好对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康复工作;设立临时医疗点,为受灾群众、抢险救援人员、集中安置点灾民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做好现场救援区域的防疫消毒;向受伤人员和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卫生咨询和帮助。

  (6)后勤保障组:事发地乡(镇)政府,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运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配合。根据事故处置工作需求,及时提供资金、物资、装备、食品、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和通信等方面的后勤服务资源保障。

  (7)新闻报道组: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应急管理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事故信息发布工作;做好事故信息搜集、分析和报送工作,及时发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做好新闻发布和集体采访组织活动,积极引导各类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及时报道事故信息。

  (8)环境监测组: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气象局配合。负责对事发区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提出控制污染扩散的建议,防止发生环境污染次生灾害;承担抢险救援现场气象监测和预报服务保障工作。

  (9)事故调查组: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总工会、涉及相关领域的部门配合。负责初步核实危险化学品事故产生经过和原因,总结事故处置工作经验教训,评估事故损失,制订改进措施。

  (10)善后处理组: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总工会、事发单位配合。负责做好善后处置的总协调工作;做好受灾群众、遇难(失联)人亲属信息登记、食宿接待和安抚疏导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难者遗体的保存、处理和殡葬服务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难、受灾人员和受损企业的经济补偿等善后工作;做好社会力量动员和救灾物资组织工作。

  (四)生产经营单位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物资,做好事故应对工作。事故发生时,立即采取先期处置,并配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和事故调查工作。

  三、信息报告与预警

  (一)信息报告。

  县应急管理局统一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设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0310-6566112)。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须立即将事故信息报送县人民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到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后,在进行本部门应急处置的同时须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

  县应急管理局对接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须立即核实,及时上报县政府,并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其中:一般事故信息应在事发2小时内报告;较大(含涉险)事故信息应在事发110分钟内报告;重大及以上事故信息应在事发25分钟内电话报告、35分钟内书面形式报告。

  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可能引发较大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通报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对接到的信息要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程序逐级上报。

  县应急管理局根据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险情,或获知其他灾害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报送县政府并通报有关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和单位。

  紧急情况下,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可越级上报。

  县应急管理局接到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转来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后,要立即核实并及时反馈。

  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发生地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二)预警行动。

  1.预警信息发布。以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和覆盖面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报,在接到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预警信息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立即与相关专家会商、分析事故的预警信息。根据事态严重情况,及时发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预警信息发布机关等内容。

  强化预警信息传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移动通信的作用,广电、通信管理部门及有关媒体、企业要完善预警信息联动发布机制,建立重大和突发性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完善预警信息传播手段。

  预警信息的发布按事态影响分为两种形式:

  (1)当接到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经会商、分析,预判事故后果不会影响周边村庄(社区)民众安全和生活时,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向有关部门、单位、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发出预警信息,通知应急救援力量采取相应预警行动。

  (2)经会商、分析,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后果可能影响周边村庄(社区)民众安全和生活时,县应急管理局要立即报告县政府。经县政府同意,县应急管理局、受影响区域乡(镇)政府要及时向受影响区域民众、企事业单位发出预警信息。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微信、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采取有针对性的预警方式。

  受影响区域乡(镇)政府接到预警信息后,须立即组织行政区域民众、单位有序做好避险准备,密切注意事态发展。接到避险通知后立即展开应急避险行动。

  在向受影响区域民众发出预警信息的同时,县应急管理局应及时向县有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发出预警信息,通知应急救援力量采取相应预警行动。

  应急值守。接到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受影响区域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接受、反馈、通报各种应急相关信息。

  3.信息跟踪。预警信息发布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踪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展态势,及时调整预警信息的发布。受影响区域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及时报送事态发展情况,为县政府提供详实、及时的决策信息。

  4.专家会商。接到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立即召集相关专家,通报预警信息、进行专业咨询、组织应急措施会商并及时将分析、会商情况报送县政府。

  5.应急救援队伍集结。启动预警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立即通知本预案确定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进入应急状态,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集结或进入指定地点待命,随时准备展开应急响应活动。

  6.应急救援装备调集。启动预警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立即与受影响区域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进行沟通,了解应急救援装备需求情况,督促就近征集应急救援装备。对应急所需但当地无法解决的应急救援装备,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迅速在受影响区域周边征集、组织,并协调组织调运。

  四、应急响应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分类。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危险化学品事故可分为三类:

  1.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

  (1)接到危险化学品企业或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指挥部发出预警,已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由于危险化学品火灾失控蔓延,多装置(车间)连锁起火,重大危险源受到威胁,企业财产受到严重损失,多人受困,人员无法撤离、疏散等原因,事故发展趋势已有酿成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的火灾事故。

  (2)危险化学品企业或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报告,已发生突发危险化学品火灾恶性事故,通过持续追踪事态信息,经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预测、评估,后续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酿成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火灾事故。

  (3)接到危险化学品企业或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报告,发生突发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

  2.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

  (1)接到危险化学品企业或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指挥部发出预警,已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由于事故失控蔓延,可能引发多装置(车间)、重大危险源等受到威胁有连锁爆炸可能,企业财产受到重大损失,多人受困,人员无法撤离、疏散等原因,事故发展趋势已有酿成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的爆炸事故。

  (2)危险化学品企业或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报告,已发生突发危险化学品爆炸恶性事故,通过持续追踪事态信息,经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预测、评估,后续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酿成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爆炸事故。

  (3)接到危险化学品企业或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报告,发生突发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

  3.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含人员中毒)。

  (1)接到危险化学品企业或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指挥部发出预警,已发生的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含人员中毒),由于危险化学品泄漏失控蔓延,事故影响范围内多人受困,人员无法撤离、疏散等原因,事故发展趋势已有酿成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的泄漏事故。

  (2)接到危险化学品企业或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指挥部发出预警,已发生的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含人员中毒),有通过河流、湖泊、大气等途径跨乡(镇)级以上行政区域蔓延、扩散,可能酿成跨境(乡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3)危险化学品企业或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报告,已发生突发危险化学品泄漏恶性事故,通过持续追踪事态信息,经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预测、评估,后续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酿成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泄漏事故。

  (4)接到危险化学品企业或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报告,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二)响应分级。

  1.事故分级。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分为4级。

  (1)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100人以上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需要紧急安置10万人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2)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不足30人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不足30人生命安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50人以上不足100人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需紧急安置5万人以上不足10万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3)较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不足10人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不足10人生命安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10人以上不足50人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需紧急安置1万人以上不足5万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4)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不足3人死亡(含失踪)或危及不足3人生命安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不足10人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需紧急安置不足1万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2.响应分级。对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应急响应分为2级。

  (1)发生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启动本预案并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2)发生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启动本预案并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请求省、市启动省、市级相关应急预案。

  各乡(镇)政府、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有关单位在编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时,要依据本预案和其他相关规定,明确预案的事故分级和应急响应分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事故态势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有效进行处置,并按规定报送有关信息。

  (三)响应程序。

  1.本预案的启动条件。

  (1)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或乡(镇)级应急预案启动后,本预案进入启动准备状态。

  (2)在本乡(镇)行政区域内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或超出事故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跨乡(镇)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县政府认为需要处置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启动本预案。

  2.响应程序。

  进入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响应状态后,县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以及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迅速报告县政府并通知县有关部门、单位进入应急状态,通知有关专家、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准备。

  (2)迅速启动本部门、本单位应急预案。

  (3)立即启动本部门、本单位应急值守机制,密切关注、追踪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4)加强部门间信息通报,及时向县政府及其他成员单位通报相关信息。

  (5)根据获知的事故现场态势、本部门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组织本系统专家进行分析、会商,拟定应急措施;提出事故救援协调指挥方案,向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本部门相关的应急方案、专家、队伍、物资等信息。

  (6)向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事故救援的意见和建议。

  (7)在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下,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

  (8)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交通运输、通信、气象、物资、财政、环保、治安、人员疏散安置、应急装备、应急力量等方面的协调、支持工作。

  (9)在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指导下,调动有关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组及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抢救。

  (10)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向公众和媒体发布事故预警,组织公众疏散撤离、安置;向公众和媒体通报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掌握公众反映及舆论动向。

  (1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局报送事故信息。

  3.信息处理。

  (1)应急管理部门要与事故现场指挥部保持通信联系,跟踪事故态势、应急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信息,保证应急情况信息及时互通,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现场信息。

  (2)县应急管理局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事故信息,并根据需要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协调相关支援工作。

  (3)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人员或者外国人时,县应急管理局要及时通知县外事办、县委台办。

  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其他县(市、区)及市有关部门援助时,由县政府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4.指挥与协调。

  (1)指挥与协调机制。

  启动县级预案后,由县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和指挥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工作由现场指挥部直接负责。

  县有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及专家赶到事故现场后,要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并作为现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

  事故发生地乡(镇)应急救援力量受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

  应急救援队伍接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后,要立刻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不同类别和危害特性,展开相应的救援工作。

  (2)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事项。

  指挥、协调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各成员单位和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事故区域周边危险源的监控、调集有关应急物资和装备、发布预警信息、对灾区人员进行疏散、转移、安置;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实施医疗救助;协调公安机关实施现场警戒、交通管制和重点区域安全防护;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赴事故现场参与救援工作。

  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指挥、协调的事项。

  启动县级预案前,指挥、协调当地各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各项工作。

  启动县级预案后,按照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各项应急救援指令,指挥、协调当地应急应急救援工作,调度各应急救援信息的上传下达。

  (四)处置措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类别不同,确定不同应急处置措施。

  1.事故单位先期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确保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和避免次生事故的前提下,立即开展关阀泄压断料、灭火控火防爆、紧急疏散人员、集结专业救援力量等初期应急处置。

  2.事故发生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先期处置。事故发生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

  (1)核心区控制。对事故核心区和相关责任人实施现场控制。

  (2)核心区警戒隔离。根据化学品特性和泄漏、扩散的情况及火灾、爆炸所涉及的范围设立警戒区,并对通往事故核心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3)现场处置。迅速了解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情况,掌握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特性、状态等信息,协调消防、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气象、危险化学品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医疗救治、环境监测等工作。现场救援人员应根据事故危险特性和危险化学品处置方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人员撤离与安置。根据事故可能波及范围,立即组织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有序撤离。

  (5)周边损失摸排。根据事故可能波及范围,立即组织当地干部对周边可能受损的区域进行损失摸排。

  (6)信息搜集与报送。做好事故信息搜集、分析和报送工作,及时发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积极引导各类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及时报道事故信息。

  3.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处置。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和可控情况,作出如下处置,其中较大及以上事故还应根据市、省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进行处置:

  (1)发布启动应急响应的指令。

  (2)对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事故应急处置要求,指令县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必要时请求市应急管理局给予支持,及时通报波及或可能波及的其他县。

  (4)县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率有关工作组、专家组赶赴事故发生地进行组织指导协调。

  (5)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救援,必要时请求驻大武警中队给予支援。

  (6)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指示,进一步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处置。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1)深入现场实地察看情况。

  (2)听取各有关单位情况汇报。

  (3)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会商。

  (4)传达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落实相关事宜。

  (5)完善初步处置方案(意见),形成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主要包括:交通管制、现场管控、组织营救、医疗救治、监测预警、疏散撤离、避护安置、治安维持、卫生防疫、信息发布,以及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抢修等。

  (6)根据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部署应急处置任务。

  (7)根据处置需要,决定依法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

  (8)实地督查应急处置方案落实情况。

  (9)根据现场处置情况、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及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10)定时总结调度,书面汇总上报现场处置情况。

  5.处置原则。

  (1)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处置原则。

  接警。接(报)警要明确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危险化学品种类、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

  事故现场隔离。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扩散、火势、爆炸所涉及的范围等情况建立警戒区,并对事故现场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人员疏散。一般采取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方式。撤离是在有一定的时间与准备的情况下,把所有可能受灾或有危险的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就地保护是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行动无法进行时,组织人员就近进入相对安全的掩蔽体或区域内,就地取材进行人体保护,躲避危险。

  事故危险区、核心区应急抢险人员的调配应适度、合理,防止意外事件造成不必要的一线人员伤亡。

  保障支持力量要充足有力,保证应急活动需求。

  (2)火灾事故处置原则。

  确定火灾发生位置,在保证应急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解救被困人员。

  确定火灾的物质类别,根据火灾的物质类别特性选取适用的灭火器材和灭火方案。

  确定火灾应急救援所需的处置技术和专家。

  根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确定相应的人员搜救、灭火主攻方向、隔离保护范围、危险物品转移等应急方案。

  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隔离保护。

  评估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对周围区域可能影响的规模和程度),根据评估,明确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及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预防事故蔓延、扩大。

  明确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抢险救援时,应及时调集相关应急队伍和装备,做好后备队伍和资源的预先安排。

  (3)爆炸事故处置原则。

  确定爆炸地点、爆炸的物质类别、爆炸类型、爆炸场所。根据爆炸事故的地点、物质类别、爆炸类型、周围环境,明确事故处置的技术方案、应急人员的个体防护措施、受伤害人员可能所处的位置和搜救方案、事故现场及周边人员的转移疏散路径。

  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根据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确定监控措施、隔离保护方案和预防重大危险源发生次生灾害的防控措施。

  明确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所需的技术和专家。

  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明确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根据事故现场危险物质存量、爆炸事故严重程度、爆炸事故现场周边环境、爆炸事故现场周边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爆炸事故造成的设施和人员受害情况、发生次生事故灾害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等,调集相应应急队伍和应急资源,做好后备队伍、资源的预先安排。

  (4)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原则。

  确定泄漏源的位置、泄漏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泄漏范围和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根据泄漏源的位置、危险化学品种类、泄漏范围和可能导致的后果制定应急技术方案和抢险安全措施。

  当泄漏物为易燃、易爆介质时,首先要控制现场及扩散区的一切明火源、施行交通管制、对应急器材的防爆特性进行检查,防止引发火灾、爆炸次生事故。

  当泄漏物为有毒有害介质时,根据泄漏扩散范围、现场风向等施行现场隔离、警戒、交通管制和区域内人员疏散措施,落实应急人员的个体防护措施,迅速组织搜救受害人员。

  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根据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确定监控措施、隔离保护方案和预防重大危险源发生次生灾害的防控措施。

  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现场风向、风速等信息及泄漏扩散趋势预测,根据预计泄漏的持续时间和可能的泄漏量、风向和周围环境确定周边人员疏散的范围和安置措施。

  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附近水源、沟渠、涵洞、下水道等场所,根据泄漏物的去向制定堵截措施、防爆措施和环保应急方案,对泄漏物流经区域发出预警通告,防止发生重大环保和人畜中毒事故。对泄漏物为易燃易爆介质的,对泄漏物流经区域要进行明火和交通管制,防止发生重大爆炸事故。

  确定泄漏应急救援所需的处置技术和专家。

  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明确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根据事故现场危险物质存量、爆炸事故严重程度、爆炸事故现场周边环境、爆炸事故现场周边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爆炸事故造成的设施和人员受害情况、发生次生事故灾害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等,调集相应的应急队伍和应急资源,做好后备队伍、资源的预先安排。

  (5)现场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类别以及应急人员职责的不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应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装备;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隔离型密闭防毒面罩、适用的化学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防止人体接触、沾染有毒有害介质的防护装备。

  (6)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要组织做好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给予协调和指导。

  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包括: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评估事故影响范围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确定群众的安全防护范围,明确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和基本生活保障措施;确定群众的疏散撤离方式、程序,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并指定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确定应急情况下对群众进行医疗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的方式和程序;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控制污染,减少事故的影响范围和程度;确定紧急避难场所,并作出相应安排,便于被疏散群众的安置;做好群众疏散、避难过程中的治安管理工作。

  (五)信息发布。

  各类信息要按规定经相应级别的部门核实、审批后,按批准的范围进行发布。

  信息的发布要遵循公开、透明、及时的原则。

  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及时为新闻发布和报道提供准确、详实的事故和应急救援信息。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依据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有序引导舆论。必要时,指导有关部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新闻舆论工作,迅速拟定信息发布方案、确定发布内容,及时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六)应急结束。

  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符合受伤害人员得到妥善安置、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及衍生事故隐患消除、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等应急结束的条件,经现场指挥部确认、报县政府批准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较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符合受伤害人员得到妥善处置、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及衍生事故隐患消除、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等应急结束的条件,经现场指挥部确认,由县政府报市安委办批准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符合受伤害人员得到妥善处置、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及衍生事故隐患消除、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等应急结束的条件,经现场指挥部确认,由市政府报省政府,省政府按照《xx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程序处理。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起草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报送县政府和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对因参加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抚恤,征用物资返还及征用物资毁损、灭失的补偿,协调保险公司及时按约理赔、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后果和影响,妥善安置、补偿和慰问受伤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做好相关工作。

  (二)社会捐赠。

  县民政局指导慈善组织做好慈善捐赠工作。

  (三)保险。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对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的保险受理、赔付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结与评估。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结束后,县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一般及较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报送乡(镇)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要认真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本预案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改进建议,报送县政府。

  县应急管理局、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较大及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报送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

  (五)事故信息资料的保全与事故调查。

  应急过程中,要尽量搜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的原始信息。保证应急和事故现场信息采集人员安全,对事故现场多方采集影像资料,为事故调查、总结应急经验保留第一手资料。

  应急结束后,要立即采取措施保全事故证据、资料,对必须拆除、移动的事故现场设施,做好标记、保留影像图片。

  对现场采集、留存的所有现场证据、资料及技术档案,要登记造册、编号,并交由事故调查主管部门保存。移交证据须经办人签名确定。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有关单位的值班电话须保障24小时畅通。通信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须制定应急通信管理规定和技术措施,保障应急通信设施完好、畅通。

  县应急管理局、县网信办负责组织协调建立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通信网络、信息传递网络,并负责维护管理网络系统,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信息沟通的需要;加强特殊通信联系与信息交流设备的储备,以满足在特殊应急状态下通信和信息交流的需要。

  2.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建全县重大危险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并向县应急管理局报送重要信息。

  3.各乡(镇)、各部门要掌握本地本系统所有应急机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通信联系方式。

  (二)应急队伍保障。

  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要依法组建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要建立和完善以消防队伍和应急救援中心队伍为骨干的专业应急队伍。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加强消防和应急队伍建设,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充分发挥武警中队和民兵预备役分队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中的作用。现场救援与工程抢险主要由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消防队伍负责。

  (三)应急专家保障。县应急管理局建立有关专业专家库,完善专家管理和联系制度,为事故应急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四)应急装备保障。有关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在应急响应时,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服从调动,保证应急救援需求。

  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和完善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的紧急调用。

  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机构要根据本部门本行业实际,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救援队伍要按规程配备必要的危险化学品应急装备。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在保证必需救灾物资储备的基础上,实现救灾物资的动态储备。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防止被盗用、挪用、流散和失效。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有一定数量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

  有关企业要根据实际,保证应急物资储备或生产、加工能力和技术储备。

  在应急状态下,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跨乡(镇)物资调用;各乡(镇)物资储备在不能满足增援要求时,县发改局负责协调物资调运工作。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常备物资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负责;企业常备物资所需经费由企业负责,列入生产成本。必要时,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其部门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用社会物资。

  (五)应急经费保障。事故单位应保障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的各项资金,事故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协调解决。

  (六)其他保障。

  1.交通运输保障。

  (1)交通运输保障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交通资源,协调铁路、公路、民用航空等系统提供交通支持,协调沿途有关乡镇提供交通警戒支持,以保证及时调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装备和物资。

  (2)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时,由公安部门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发生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时,由县政府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并组织和调集足够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3)交通管制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应急救援车辆要有专用标识,在执行任务时不受交通管制,并按照规定免缴道路通行费。

  2.医疗卫生保障。

  (1)卫健部门负责组织调度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

  (2)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时,由卫健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发生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时,由县卫健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必要时可请求市卫健部门支援。

  (3)医疗救护队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救援,各医院负责后续治疗。

  3.治安保障。

  (1)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和治安管理工作,发生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和治安管理工作,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影响范围内的重点地区、场所、人群、物资设备的防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

  (2)公安部门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4.技术储备与保障。

  (1)县应急管理局和有关部门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人才和设施设备资源,提供在应急状态下的技术支持。

  (2)应急状态下,气象部门要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应急响应行动提供必要的气象资料和技术支持。

  (3)县应急管理局要建立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库,根据重大危险源普查情况,利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和基本情况台账,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

  (4)县应急管理局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行政许可有关内容,利用已建立的危险化学品数据库,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保障。

  (5)县应急管理局要依托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等专项研究,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技术储备,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5.社会动员保障。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并做好应急救援的协调保障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调用事故发生地以外的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增援,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其提供保障。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时,须为参与人员提供完备的防护器材,保障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动员的社会力量要具备相关的危险化学品防护和应急知识与技能。

  6.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规划和建立基本能够满足重大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的人员避难场所,并与公园、广场等场所的基础设施改造相结合,建立健全维护、使用保障制度。

  七、预案管理

  (一)预案演练。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定期组织县相关部门进行县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本级部门及企业定期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于演练结束后向县应急管理局提交书面报告。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和应急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二)预案修订。当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涉及的机构、人员、职责发生重大变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或其他需要修订本预案的情况时,由县应急管理局及时组织修订、评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通用培训大纲篇6

  贯彻落实好综合治理方案,准确把握重点与难点是关键、是前提,主线是遏制事故,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副市长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致辞讲话,希望大家喜欢。

  同志们:

  近期,国家、省政府相继召开了全省居民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部署会和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专题会议,下面就贯彻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要求,以及省会议精神,举一反三,下面,就我分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安排部署开展。

  一、认清形势,强力推进

  我市现有省级化工园区*个,市级化工集中区*个。全市拥有化工生产企业***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家、加油站***家、石油库*座。长输管道**条***公里。各个县市区都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此外,全市共涉及危险化学品上百种,其中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家,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家,重大危险源**家(一级重大危险源*家)。总的来看,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规模总量大,占全省第*位,尤其是我市*个化工园区,每年都有新项目入驻。涉及行业领域多,监管部门多,安全风险,不断加大。危化品出事就是大事!群死群伤。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尤其是*个化工园区所在地,特别是定远、来安更要高度重视。

  另外,除生产企业以外,我们也同样有危化品运输企业,挂靠现象也同样存在。刚才,**厅长说某市****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本地仅有***辆,挂靠在外的****余辆。据了解我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挂靠现象也比较严重,这些企业只收取挂靠费,平日车辆找不到,车况差,一旦出了事谁来负责?企业只为了赚钱,没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安全管理责任意识,这些现象相当危险。市交通运输局正在开展专项治理,希望这一次整治行动,要彻查,不失职,不渎职。绝对不能走过场,要开展地毯式排查,要搞清楚我市危货运输企业的基本情况,全面进行整治。原则上不再新批危化品运输企业,确要增加车辆要严格把关,主要为我市化工企业运输必要的才能允许,严格监管。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后,**市长作了重要批示,市政府结合实际下发了我市综合治理方案。同时4月8日,市安委会办还专题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召开了部署会议,解读了文件,部署了工作,分解落实了**项工作任务,从反馈情况来看,目前只有凤阳县、市环保局、市交通局等地区和部门上报了具体实施方案,其他都没有,这也充分说明,危化安全生产工作大部分地区和部门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压力和责任还没有传导和压实,必须要引起我们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高度警觉。没有上报方案的县市区、部门务必在5月底前上报,否则通报批评。前天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市长对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又作了特别强调,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狠抓落实。

  这次全国性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决策部署的关键性举措,是危化品领域强化红线意识、夯实安全发展基础的制度性安排。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统一思想认识,把握大势全局,深刻认识开展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准确理解工作任务目标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四个意识”,不折不扣的抓好贯彻落实。

  二、突出重点,攻坚克难

  这次危化品综合治理分三个阶段,部署阶段、整治阶段、总结阶段。时间从2022年5月至2024年11月,时间跨度大,历时近三年,覆盖了危化品从生产到废弃处置的全过程,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周期长、任务重、要求高。

  贯彻落实好综合治理方案,准确把握重点与难点是关键、是前提,主线是遏制事故,核心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难点是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提升监管能力。我们必须坚持问题与目标导向,统筹当前与长远,在全面深入总结分析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现状、问题、挑战的基础上,注重继承与深化、巩固与创新。

  我市《实施方案》提出了**个方面**项具体工作任务,涵盖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评估、重大危险源管控、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落实等**多个方面的工作,任务繁重,难点交错,只有攻坚克难,强力推进,才会有力推动工作。才能实现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的预期目标。也就是全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得到重点管控,园区外危化企业搬迁工程启动,危化产业布局更趋合理。刚才,***副省长强调,不再新设立化工集中区,各地不要再上报设立申请。现有化工集中区不符合要求的,要开展整治,所有化工建设项目都要进入化工集中区,不在集中区的企业要有序开展搬迁入园工作。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改攻坚战成果得到巩固。

  三、明晰任务,压实责任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要立即成立以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三必须”的要求,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调度,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市安委会定期听取汇报、调度进展情况,集中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市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协调推动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收集、汇总、报送、通报有关资料和信息;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机制并明确牵头部门,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工作实效。

  (三)完善措施,形成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敢于担当、密切配合,积极用好财政、土地、就业等优惠政策,鼓励隐患较大、较多化工企业退出、搬迁或就地转产,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加大重点化工企业隐患整改和污染治理,加快转型升级。各地政府要统筹整合用好各方资源,对行政区域内化工企业关转、生产设备拆除、危险废物处置、环境修复等即强化监管又给予大力支持,对主动实施关停、搬迁的化工企业予以奖励。

  (四)强化督导,加大力度。市安委会办公室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政府要采取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以及联合执法、集中曝光警示和约谈有关负责人等多种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及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加强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标准的宣传和政策解读,进一步增强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自觉抓整改、上水平、促发展。

  同志们,做好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抓住抓牢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机遇,振奋精神,一鼓作气,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切实做好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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