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4篇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核酸检测工作专班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标本管理(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核酸检测工作专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 与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标本管理 (一)标本送检。标本采集后应在 4 小时内送到实验室,若室温放置不得超过 4 小时。需长途运输地标本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冷藏保存运输。
(二)标本接收。接收人员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实行送、接人员双签字。
(三)标本保存。核酸检测的标本应当尽快检测;含胍盐保存液采样管采集的标本可根据说明要求运送和保存。24 小时内不能检测的标本应于-70℃或以下保存(无-70℃保存条件的可暂存于-20℃冰箱)。
二、实验室管理 (一)实验室资质。开展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应当符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具备经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条件和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条件。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还应当符合《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试行)》
《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试行)》要求。
(二)实验室分区要求。原则上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应当设置以下区域:试剂储存和准备区、标本制备区、扩增和产物分析区。各区域在物理空间上应完全相互独立,空气不能直接相通。根据实际需要,区域可适当合并。
(三)实验室检测。待检标本应在生物安全柜内清点核对。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试剂准备、标本前处理、核酸提取、核酸扩增、结果分析及报告。实验室应当建立可疑标本和阳性标本复检的流程。
1.试剂准备。应当选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试剂,采用试剂盒说明书上建议的配套标本采样管和提取试剂。
2.标本前处理。使用含胍盐的灭活型标本采样管,无需进行灭活处理,直接进行核酸提取。而使用非灭活型标本采样管,则应经过 56℃孵育 30 分钟热灭活处理。
3.核酸提取。在生物安全柜内打开灭活的标本采集管进行加样。完成核酸提取后,立即将提取物封盖处理。在生物安全柜内将提取核酸加至 PCR 扩增反应体系中。
4.核酸扩增。将扩增体系放入扩增仪,核对扩增程序是否与试剂说明书相符,启动扩增程序。扩增后反应管不得开盖,直接放于医疗废物垃圾袋中,封好袋口,按感染性医疗废物转移出实验室处理。
三、实验室质量控制与管理 各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核酸检测质量控制。
(一)性能验证。用于临床标本检测前,应对由提取试剂、提取仪、扩增试剂、扩增仪等组成检测系统进行必要的性能验证,性能指
标包括但不限于精密度(至少要有重复性)和最低检测限。建议选用高灵敏的试剂(检测限≤500 拷贝/ml)。
(二)室内质控。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开展室内质控。每批检测至少有 1 份弱阳性质控品(第三方质控品,通常为检出限的 1.5-3倍)、3 份阴性质控品(生理盐水)。质控品随机放在临床标本中,参与从提取到扩增的全过程。大规模人群筛查时,对阳性标本采用另外1—2 种更为灵敏且扩增不同区域的核酸检测试剂对原始标本进行复核检测,复核阳性方可报告。
(三)室间质评。应常态化参加国家级或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检测量大和承担重点人群筛查等任务的,要适当增加室间质评频率。不按要求参加室间质评、或室间质评结果不合格、或检测结果质量问题突出,不得开展核酸检测。
四、核酸检测安全管理 (一)标本安全。标本转运箱封闭前,须使用 75%酒精或 0.2%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疑似或确诊患者标本应有特殊标识并单独转运。检测完成后的剩余标本,已经报告结果后达到保存时限的,如检测前未灭活则装入专用密封废物转运袋中经压力蒸汽灭菌后随其他医疗废物一起运出实验室;如检测前已灭活则无需高压灭活,按感染性医疗废物运出实验室。
(二)实验室检测安全管理。
1.基本要求。核酸检测应当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进行,在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个体防护措施,包括手套、口罩
和隔离衣等。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应当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程序文件及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失误或意外的处理操作程序,并有记录。
2.实验前安全要求。应使用0.2%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进行桌面、台面、地面消毒。消毒液需每天新鲜配制,不超过 24 小时。转运至实验室的标本转运桶应在生物安全柜内开启,使用 0.2%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对转运桶内壁和标本采集密封袋进行喷洒消毒。取出标本采集管后,应首先检查标本管外壁是否有破损、管口是否泄露或是否有管壁残留物。确认无渗漏后,推荐用 0.2%含氯消毒剂喷洒、擦拭消毒样品管外表面(此处不建议使用 75%酒精,以免破坏标本标识)。如发现渗漏应立即用吸水纸覆盖,并喷洒有效氯含量为 0.55%的含氯消毒剂消毒处理。不得对标本继续检测操作,做好标本不合格记录后,立即密封打包,压力蒸汽灭菌销毁。
对非灭活采样管进行标本热灭活时,在温浴前需旋紧管盖,必要时可用封口膜密闭管盖。温浴过程中可每隔 10 分钟将标本轻柔摇匀 1次,以保证标本均匀灭活。温浴后标本需静置至室温至少 10 分钟,使气溶胶沉降,随后再开盖进行后续核酸提取。
3.核酸提取和检测安全要求。核酸提取和检测时应尽可能在生物安全柜内操作。打开标本管盖和其他有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则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4.实验结束后清洁要求。实验室环境需进行清洁消毒,消除可能的核酸污染。
(1)空气清洁。每次检测完毕后,可采用固定和(或)可移动
紫外灯照射 2 小时以上。必要时采用核酸清除剂等清除可能残留的核酸。
(2)工作台面清洁。每天实验后,使用 0.2%含氯消毒剂或 75%酒精对台面、地面进行清洁。
(3)生物安全柜消毒。使用后的耗材废弃物放入医疗废物垃圾袋中,包扎后使用 0.2%含氯消毒液或 75%酒精喷洒外表面。手消毒后将垃圾袋带出生物安全柜放入实验室废弃物转运袋中。试管架、实验台面、移液器等使用 75%酒精擦拭。随后关闭生物安全柜,紫外灯照射 30 分钟。
(4)转运容器消毒。转运及存放标本的容器使用前后均需使用0.2%含氯消毒剂或 75%酒精进行擦拭或喷洒消毒。
(5)塑料或有机玻璃材质物品清洁。使用 0.2%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过氧化氢擦拭或喷洒。
(三)实验室医疗废物管理。
1.基本要求。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应当制定医疗废物处置程序及污物、污水处理操作程序。所有的危险性医疗废物必须按照统一规格容器和标示方式,完整且合规地标示废物内容,由经培训的人员按规定处理。实验室应建立医疗废物处理记录,定期更换实验室排风 HEPA 过滤器,监测处理后的污水,采用生物指示剂监测压力灭菌效果。
2.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废物处置是控制实验室安全的关键环节,必须严格掌握分类并执行相应的处理程序。
(1)废液的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废液分为普通污水和感染性废
液。普通污水排入实验室水处理系统,经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在实验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液,需采取化学消毒(0.55%含氯消毒剂处理)或物理消毒(紫外照射 30 分钟以上)处理,确认彻底消毒灭活后方可排入实验室水处理系统,经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消毒处理效果按 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评价。
(2)固体废物的处理。实验室固体废物应当分类收集。收集容器应当具有不易破裂、防渗漏、耐湿耐热、可密封等特性。实验室内的潜在感染性废物不允许堆积存放,应当及时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处理。废物处置之前应当存放在实验室内指定的安全位置。小型固体废物如检测耗材、个人防护装备等均需使用双层防渗漏专用包装袋打包密封后经过压力蒸汽灭菌处理,再运出实验室。
体积较大的固体废物如 HEPA 过滤器,应当由专业人员原位消毒后装入安全容器内消毒灭菌。不能进行压力蒸汽灭菌的物品可采用环氧乙烷熏蒸消毒处理。经消毒灭菌后移出实验室的固体废物需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四)实验室污染的处理。
1.标本污染生物安全柜的操作台造成局限污染时,立即用吸水纸覆盖,并使用 0.55%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消毒液需现用现配。
2.标本倾覆造成实验室污染时,保持实验室空间密闭,避免污染物扩散。立即使用浸润 0.55%含氯消毒剂的毛巾覆盖污染区。必要时(如大量溢撒)可用过氧乙酸加热熏蒸实验室,剂量为 2g/m³,熏蒸过夜;或 20g/L 过氧乙酸消毒液用气溶胶喷雾器喷雾,用量 8ml/m³,作用 1-2 小时;必要时或用高锰酸钾-甲醛熏蒸,高锰酸钾 8g/m³,放
入耐热耐腐蚀容器(陶罐或玻璃容器),后加入 40%的甲醛 10ml/m³熏蒸 4 小时以上。熏蒸时室内湿度 60%-80%。
3.清理污染物时应严格遵循活病毒生物安全操作要求,采用压力蒸汽灭菌处理,并进行实验室换气等,防止次生危害。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核酸检测工作专班
2022 年 3 月 29 日
(联系人:xxx,联系方式:88889999)
篇二: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业学院迎接 二十大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为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切实做好当前及二十大期间学院的安全工作,学院“安稳办”决定在校园内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为保证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着力构建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二十大期间我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XX 为组长,分管领导江洪为副组长,安稳办主任苟建明、保卫处处长罗朝术、学生处处长李惠萍、后勤管理处处长高苹、教务处长秦传江、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制度建设。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应急预案、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巡逻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学校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是否明晰;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建立事故及时报告制度、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预制;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二)校舍安全。重点检查学生宿舍、其中包括施工工地安全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责任是否明确;教学区与施工区是否隔离,是否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校内所有建筑物及围墙、大门等是否存
在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另外,是否定期排查教室及其他附属用房、围墙、门窗、厕所的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三)消防安全。检查校园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建立自检自查记录和灭火预案;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完善,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应急照明、指示标志是否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电线路设施是否存在火灾隐患;线路有无老化现象;线路是否混乱,有无私拉乱扯现象;教室、机房、实验室等重点部位是否做到人走灯灭,切断电源。
(四)校车车辆安全。检查校园交通车辆管理制度;车辆状况是否完好,是否年检合格,证件是否齐全;车辆驾驶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使用。
(五)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安全。检查学院锅炉、燃气、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体育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电教设备是否悬挂牢固,有无脱落、伤人可能;化学实验室有无专用排风设备;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实验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六)食品卫生及饮用水安全。检查学院食堂食品、储存、加工及留验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食堂相关证照是否齐全,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食堂整体环境和餐具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制度;是否出售“三无”和过期产品等。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的管理情况等。
(七)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检查学校周围 200 米范围内是否有网吧、歌厅等娱乐性场所。检查校园周边的治安状况、道路交通状况和
经营场所对校园形成的安全隐患等。检查是否填报排查记录表,是否联系当地开展集中整治。
(八)教职工排查情况。检查学校有无对社会不满意、易肇事肇祸人员,有无患有心理疾病、不适合本职工作的各类传染病或特异体质人员,有无有违法犯罪嫌疑、品行不端、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对重点人员要加强管控,妥善安置。
(九)安全保卫工作情况。检查学院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安全保卫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专职保安、护校队履职情况,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管理情况,门卫巡逻、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以及信息报送制度的落实情况。
(十)
安全教育情况。对学校安全教材、课时、师资的落实情况,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情况,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情况等进行检查。是否坚持开展内容丰
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是否有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师生是否了解和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
四、工作步骤
检查从 10 月
22 日开始,到二十大闭幕。采取单位(学校)自查和教育局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10 月 22 日至 10 月 26 日)。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层层发动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措施。
(二)实施阶段(10 月 29 至 11 月 2 日)。紧紧围绕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问题,定期召开会议,集中开展各类隐患排查整改,稳步、有序推进二十大期间安全工作。
(三)攻坚阶段(11 月 3 至二十大闭幕)。二十大开幕前,专题分析校园消安全形势,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查漏补缺,全力攻坚,确保圆满完成二十大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四)总结阶段(二十大闭幕后)。对二十大期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进行回顾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巩固工作成效,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十大是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举国关注,举世瞩目。做好二十大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关系到全局。院属各单位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把全面做好安全工作,全力稳控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具体细化分解责任,明确任务、人员、方法、进度、时限和
奖惩,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逐一抓好落实,做到层层有责任,人人有压力,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安全大检查”工作,同时明确细化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工作标准,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明晰,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严格考评奖惩。学院对院属各单位在二十大期间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考评,并将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考评。各部门要迅速学习传达文件精神,抓好落实。检查期间,凡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督改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一律严格实行问责,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畅通信息渠道。二十大会议召开期间,严格值班制度,建立完善信息汇集、报送、反馈等工作机制。
篇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1 - “忠诚保平安 喜迎二十大”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校园安全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师生安全事故教训,防范化解重大校园安全风险,坚决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全力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切实维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教育改革发展与校园安全,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在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忠诚保平安,喜迎二十大”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消除可能对校园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类风险隐患,争取实现“五无”目标(无重大政治安全事件、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涉暴涉恐案事件、无恶性治安刑事案件、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在平安金凤建设上“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政治安全方面。持续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思想进教
- 2 - 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开展迎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专项行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盯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敏感节点,聚焦教育评价改革、“双减”、招生考试、高考综合改革等重大事项,扎实做好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实施学校教材教辅图书读本排查整治,加强互联网、师生自媒体等网络阵地管控,旗帜鲜明反对各种错误思潮和观点,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坚持**与教育相分离原则,禁止在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传教、举行**活动、成立**组织、设立**活动场所。加强对校园周边传教活动的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坚决取缔校园周边非法**活动场所,依法打击散发**宣传品、传播暴恐音视频等行为,坚决阻断**向校园传播的渠道。(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教育局各科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二)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方面。开展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排查整治,落实《各级各类学校新冠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要求,坚持“日报告”“零报告”,严格落实师生入校测温制度,做好防疫物资管理和重点场所环境消杀,全面排查防疫物资储备使用情况,及时补充配齐防疫物资,严格做好学校食堂、宿舍、教室、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公共卫生间等校内重点场所的环境消杀、通风换气和卫生清洁等工作。强化师生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完善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春季常见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大
- 3 - 校园环境整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健康的育人环境。(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教育局各科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校园安防建设方面。巩固“四个 100%”(校园专职保安员配备、校园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安装联网、“护学岗”设置)成果。建立健全反恐怖应急处突预案机制,严格落实保安员持证、持械、着装上岗制度,每月组织安保人员开展防恐防爆演练不少于 4 小时。加强校园门口防冲撞设施建设,加强监控设施建设,视频监控保存时间不少于 90 天,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校园实行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和车辆入校验证、登记制度,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等危险品进入校园。(牵头部门:基教室;责任部门:学前室、条装办、信息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
(四)校舍设施安全方面。各中小学幼儿园在 5 月底前逐校、逐栋、逐点对校舍完成“拉网式”排查整治,严格落实 D 级危房立即拆除,C 级危房及时加固维修,加强对废弃、闲置校舍封闭管理并张贴安全警示标语,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对校园建筑物二楼以上外窗、阳台(露台)、外廊、屋顶等具有临空面的位置加装钢纱窗、防护栏、限位器等设备设施,严防师生意外坠楼事件发生。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强化校舍设施日常安全检查,每月对校舍建筑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
- 4 - 修缮,定期养护,强化汛期校园校舍建筑设施和校园周边地质灾害风险区域雨前排查、汛中巡查和雨后复查,确保校园校舍建筑设施安全。(牵头部门:基建室;责任部门:基教室、学前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五)道路交通(校车)安全方面。扎实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查处酒后驾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带故障出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问题。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定期开展校车安全疏散演练。严格落实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 12 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 16 周岁、驾驶机动车必须年满 18 周岁的规定,落实“一盔一带”(戴头盔、系安全带)要求,铁路沿线学校要定期开展护路教育。5 月底前全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栏实现全覆盖(农村中小学校由各地交警筹措资金完成),集中开展使用电动三轮车、农用车等没有安全保障车辆接送学生行为的清理整治,切实为学生出行提供安全保障。(牵头部门:基教室;责任部门:学前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六)消防安全方面。开展校园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火灾专项治理,坚决杜绝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问题。开展校园“生命通道”清理整治,全面排查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学生宿舍、办公楼、食堂等重点场所疏散通道,重点清理在学校建筑周边设置临时停车位和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确保安全出口、应急照明、逃生指
- 5 - 示等安全标志完好。开展未消防验收学校(幼儿园)建筑清理整治,逐一建立台账,通过协调办理手续,消防改造等措施,推进未消防验收学校见底清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日常巡查制度,及时检查维护消防安全设施器材,加强校园应急灭火力量和微型消防站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应对火灾的能力。(牵头部门:基教室;责任部门:学前室、基建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七)食品和饮用水安全方面。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辅材料公开招标采购制度和学校供餐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坚持食材采购、管理、储藏、加工、就餐、留样以及餐具消毒等闭环管理。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专项排查,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和校领导陪餐等制度,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坚决消除各类食品(包括外卖、网购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大自备水源监管力度,强化饮用水管理,开展饮水安全健康教育,杜绝校园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互联网+明厨亮灶”和食品快检室正常运转,提升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水平,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持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加大“光盘行动”“公筷公勺”的宣传力度,营造文明用餐的浓厚氛围。(牵头部门:基教室;责任部门:学前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 6 - (八)预防电信诈骗方面。加大反电信网络诈骗的法治宣传与防范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制度;以案释法、及时揭露犯罪手法,增强师生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常态化组织开展“反诈”进学校宣传活动;构建反诈宣传矩阵,实现反诈信息快速传递、全面覆盖;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开展“五个一”(成立反诈骗工作专班,开展反诈骗动员大会,建立反诈骗宣防队伍,每学期开展反诈骗宣传讲座,营造浓厚的反诈骗宣传氛围)活动,全面创建“无诈学校”。(牵头部门:信息中心;责任部门:基教室、学前室、民办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九)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密切关注因教育政策调整、招生入学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宣讲工作;重点围绕教师失德失范、学生意外伤亡等方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积极利用行政调解、仲裁、人民调解、保险理赔、法律援助等方式,处理涉校涉师生矛盾纠纷;强化警校联动,依法查处性侵学生、围堵校园、滋扰闹事、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违法行为。学校设立教师、学生申诉委员会,成立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民事理赔纠纷及时依法调解。(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民办室、人事室、基教室、学前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十)防范学生欺凌方面。开展预防学生欺凌专项检查,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
- 7 - 码并明确责任人,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师生人身安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每月开展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伤害的案例教育,以起到警醒和防范作用。(牵头部门:基教室;责任部门:学前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十一)心理健康方面。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心理咨询中心(室)建设,定期开展师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日常教育和心理疾病早期干预。着眼当前中考备考季学生思想活跃、心理敏感的特殊时期,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心理教师每学期完成一次全校师生心理健康筛查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有情绪障碍的学生及时给予必要的辅导和干预,对存在严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的,及时依法转介到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坚决防范严重心理危机个案的发生。(牵头部门:教研室;责任部门:基教室、学前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十二)体育运动安全方面。开展校园体育活动排查整治,建立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学生台账,实施差异化体育教学,合理控制运动强度,避免受到运动伤害,对患有重大疾病的学生持续做好跟踪观察。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科学组织初中毕业升学体育测试备考工作,根据学生个体差异安排训练计划,按照规定对残疾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学生落实中
- 8 - 考体育免考政策。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排查,落实学生健康体检要求,加强对学生健康体检数据的分析利用,对体检中发现健康问题的学生,由学校专门建立档案,向教育局报备。引导家长在入学前带领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做好心脑血管及其他重大突发疾病的排查。(牵头部门:教研室;责任部门:基教室、学前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十三)校园周边安全方面。不定期开展对学校门前乱设摊、乱占路、乱停车等顽症的联合执法,清除校园周边 200米范围内的占道经营摊点。严厉打击暴力伤害师生、电信网络诈骗、销售不合格食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公路沿线学校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减速带、斑马线等设备设施,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消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加强校园门卫值守和日常巡查,严防不法分子非法入侵校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严格查处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及各种出版物展销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淫秽色情出版物、有害卡通画册和非法音像制品,努力净化校园周边的文化环境。(牵头部门:基教室;责任部门:学前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十四)防溺水安全方面。开展河湾、水库、池塘、湖泊、水沟、深坑、拦河坝闸、干渠(输水渠道)、水电站、施工河段、湿地公园、地面沉陷积水区、农田建设项目等各
- 9 - 类水域风险隐患专项摸排,配置完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应急救护设施。加强危险水域巡查检查,及时制止学生游泳、戏水。严格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加强假期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告知学生自觉远离危险水域,提醒家长假期对子女的安全监管职责。在学生溺水事故高发期定期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及各类新媒体平台,播发预防溺水教育公益广告、警示标语等,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学生防溺水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基教室;责任部门:学前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十五)应对极端天气方面。全力做好极端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切实加强气象灾害多发区、脆弱区、敏感区的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及时向教育部门推送预报预警信息。多途径、多平台向学校和广大师生、家长发布公告,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等关键节点广泛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和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及时修订遭遇暴雨洪涝、地震、大风、冰雪等重大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对极端天气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牵头部门:基教室;责任部门:学前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十六)实验室安全方面。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排查,规范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备案、使用、废弃处理等手续和程序,落实危险化学品逐项、逐量的跟踪可溯。重
- 10 - 点落实危险化学品严格落实双人管理、双本账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的“五双管理”要求。开展实验室管理员专题培训班,提高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应急处置等水平和技能。(牵头部门:基教室;责任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
(十七)校外培训监管方面。严格审批管理机构,加快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专项行动,发挥“双减”部门联席协调机制,重点查处隐形变异问题,杜绝由培训场地转入“居民楼”“线上”等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全面落实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100%签订,加强培训预收费监管,严厉打击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严防发生“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加强校外培训聘用人员监管,严禁聘请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在职教师违规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或开展有偿补课。加强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管,建立培训材料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制度,坚持凡编必审、凡用必审。加强办学场所监管,严格落实办学场所设置标准,确保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和疫情防控等符合规定要求。(牵头部门:民办室;责任部门:各校外培训机构)
(十八)外出实践实训安全方面。严格落实学生外出实践实训备案,加强学生实习实训安全教育培训及测试,配备必要的实习防...
篇四: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学院 2022 年“ 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和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参考范文2022 年 6 月是第 21 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 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20 号)及学校工作要求,学院将在 6 月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活动主题,紧盯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验室安全管理,以安全生产学习提升活动和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活动为抓手,推动学院师生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着力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学院科研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学习提升活动 1. 安全知识宣传
应用学院电子条屏、LED 显示屏,进行安全宣传警示标语、实验室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
时间安排:2022 年 6 月 2. 专题学习活动 2.1 组织实验室技术人员以及参与实验室教学的一线教师参加 6 月10日-11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举办的“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线上培训班”,并取得学时证明。
报名方式:登录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https://xxxxxxx)注册报名。
时间安排:2022 年 6 月 10-11 日 地点:xx 楼 x 会议室 2.2 组织研究生代表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学习和讨论《安全生产法》。
时间安排:2022 年 6 月 12 日 地点:xxx 楼报告厅 3. 急救知识讲座 组织研究生代表参加化学院组织的急救知识讲座 讲座时间:2022 年 6 月 23 日上午 地点:第一化学楼 1001 报告厅 (二)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活动 1.“我是安全吹哨人” 各实验室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下载
网址:https://xxxxxxx 附件)的检查要点,排查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问题及隐患,并进行针对性整改,为即将到来的教育部 2022 年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场检查做好准备。
活动时间:2022 年 6 月上旬 具体安排:各实验室负责人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实验室全体成员参加,仔细查摆实验室在水、电、气、药品、仪器、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整改。需要学院处理的问题,报实验技术人员 xxx 登记。
2. 化学品整理专项 开展实验室储存药品的整理工作,检查药品标签是否正确完好,存储容器及环境是否合格安全,存储数量是否适宜,危险化学品存储柜是否张贴《化学品安全卡》;做好 6 月份毕业生开展实验期间所剩化学试剂的交接工作,做好交接记录;完成待报废试剂的登记整理工作。
活动时间:2022 年 6 月上旬 具体安排:各实验室负责人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实验室安全员、网格员和拟毕业研究生要按照活动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实验技术人员王琳负责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做好废旧试剂的收缴。
3. 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由学院领导带队,教师代表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的检查要点,对全院实验室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进行复查直至完成整改。
检查时间:2022 年 6 月中旬 具体安排:王琳负责检查工作的落实。
五、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院师生要高度重视学院“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积极参与到学院的各项活动中,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为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贡献力量,不断提升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共同营造安全卫生舒适的科研环境。
附件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年)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情况记录
1 责任体系 1.1 学校层面安全责任体系 1.1.1 有校级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人与领导机构 (1)有校级正式发文,明确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是重要领导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设立校级领导机构,明确其部门组成和工作职责,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为该机构负责人
1.1.2 有明确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能部门 (2)明确牵头职能部门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切实配合落实工作
1.1.3 学校与院系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告知书 (3)档案或信息系统里有现任学校领导与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安全责任书/告知书
1.1.4 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决策研究事项 (4)有学校相关会议(校务会议、党委常委会会议等)纪要
1.2 院系层面安全责任体系 1.2.1 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 (5)有带文号的院系文件如党政联席会/办公会等纪要、通知或制度等明确其内容
1.2.2 成立院系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6)有带文号的院系文件明确由院系党政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设立分管实验室安全领导、安全助理,有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等代表参与
1.2.3 建立院系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7)有文件资料或网络档案证明实验室(研究所、中心、教研室及具体实验室等)有安全责任人与安全员
1.2.4 有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8)签订责任书到实验房间安全责任人,及每一位使用实验室的教职员工
1.3 经费保障 1.3.1 学校每年有实验室安全常规经费预算 (9)学校职能部门有预算审批凭据证明有专款用于实验室安全工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情况记录
1.3.2 学校有专项经费投入实验室安全工作,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经费能够落实 (10)学校职能部门有支出凭据证明有专款用于实验室安全工作,尤其是用于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1.3.3 院系有自筹经费投入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 (11)院系有支出凭据证明有专款用于实验室安全工作
1.4 队伍建设 1.4.1 学校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 (12)有重要危险源,即有毒有害(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化学品、危险(易燃、易爆、有毒、窒息)气体、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的高校应依据工作量,在校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 (13)有重要危险源的院系应依据工作量配备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文、管、艺术类、数学及信息相关工学等院系配备兼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
1.4.2 有校级实验室安全检查队伍,可以由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组成,也可以利用有相关专业能力的社会力量 (14)有校级文件证明学校设立了检查队伍,并有工作记录
1.4.3 各级主管实验室安全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岗一年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培训 (15)有培训记录(证书、电子文档、书面记录)等证明培训及合格情况
1.5 其他 他 1.5.1 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实验室安全 (16)学校建设信息管理等系统用于实验室安全管理
1.5.2 建立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 (17)包括责任体系、队伍建设、安全制度、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专业安全、其他相关的常规或阶段性工作归档资料等,且档案分类规范合理,便于查找
2 规章制度 2.1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1.1 有校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8)有正式发文的校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包括上位法依据、实验室范围、安全管理原则、组织架构、责任体系、奖惩、事故处理、责任与追究、安全文化等要素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情况记录
2.1.2 有校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或细则、应急预案 (19)学校或职能部门依据危险源情况制定实验室分级分类、准入管理、安全检查、奖惩,以及各类专业安全等二级管理办法,并正式发文; (20)有校级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正式发文
2.1.3 有院系级实验安全管理制度 (21)建有院系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含安全检查、风险评估、实验室准入、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等内容;制度文件应有院系正式发文,并及时修订更新;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或实际管理效用
3 安全宣传教育 3.1 安全教育活动 3.1.1 开设实验室安全必修课或选修课 (22)对于有重要危险源(见第 12 目)的院系和专业,要开设有学分的安全教育必修课或将安全教育课程纳入必修环节;鼓励其他专业开设安全选修课
3.1.2 开展校级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23)校级层面每年有档案证明开展了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3.1.3 院系开展专业安全培训活动 (24)院系层面每年有档案证明开展了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关注外来人员和研究生新生
3.1.4 开展结合学科特点的应急演练 (25)每年有校级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3.1.5 组织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 (26)建设有考试系统或考试题库并及时更新,从事实验工作的学生、教职工及外来人员均需参加考试,通过者发放合格证书或保留记录
3.2 安全文化 3.2.1 建设有学校特色的安全文化 (27)学校有网页设立专栏开展安全宣传
3.2.2 编印学校实验室安全手册 (28)将实验室安全手册发放到每一位从事实验活动的师生
3.2.3 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29)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工作简报、文化月、专项整治活动、安全评估、知识竞赛、微电影等方式,加强安全宣传
4 安全检查 4.1 危险源辨识 4.1.1 学校、院系层面建立危险源分布清单 (30)清单内容需包括单位、房间、类别、数量、责任人等信息
4.1.2 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场所,应有明确的警示标识 (31)涉及重要危险源(见第 12 目)的场所,有显著的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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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情况记录
4.1.3 建立针对重要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和应急管控方案 (32)学校、院系、实验室应逐级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方案
4.2 安全检查 4.2.1 学校层面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 (33)每年不少于 4 次,并记录存档
4.2.2 院系层面开展定期检查 (34)每月不少于 1 次,并记录存档
4.2.3 针对高危实验物品开展专项检查 (35)针对重要险源(见第 12 目),开展定期专项检查
4.2.4 实验室房间须建立自检自查台账 (36)定期检查并留存记录
4.2.5 安全检查人员应配备专业的防护和计量用具 (37)安全检查人员要佩戴标识、配备照相器具; (38)进入涉及危化品、生物、辐射等实验室要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具;检查辐射场所要佩戴个人辐射剂量计;配备必要的测量、计量用具(手持式 VOC 检测仪、声级计、风速仪、电笔、万用表等)
4.3 安全隐患整改 4.3.1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以正式形式通知到相关负责人 (39)通知的方式包括校网上公告、实验室安全简报、书面或电子的整改通知书等形式
4.3.2 院系应对问题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40)整改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校管理部门; (41)如存在重大隐患,实验室应立即停止实验活动,整改完成或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后方能恢复实验
4.4 安全报告 4.4.1 学校有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通报 (42)存有相关资料或电子文档
4.4.2 院系有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 (43)存有相关资料或电子文档
5 实验场所 5.1 场所环境 5.1.1 实验场所应张贴安全信息牌 (44)每个房间门口挂有安全信息牌,信息包括:安全风险点的警示标识、安全责任人、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等,并及时更新
5.1.2 实验场所应具备合理的安全空间布局 (45)超过 200 平方米的实验楼层具有至少两处紧急出口,75 平方米以上实验室要有两个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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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情况记录
(46)实验楼大走廊保证留有大于 1.5 米净宽的消防通道; (47)实验室操作区层高不低于 2 米; (48)理工农医类实验室内多人同时进行实验时,人均操作面积不小于 2.5 平方米 5.1.3 实验室消防通道通畅,公共场所不堆放仪器和物品 (49)保持消防通道通畅
5.1.4 实验室建设和装修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0)实验操作台应选用合格的防火、耐腐蚀材料; (51)仪器设备安装符合建筑物承重载荷; (52)有可燃气体的实验室不设吊顶; (53)不用的配电箱、插座、水管水龙头、网线、气体管路等,应及时拆除或封闭; (54)实验室门上有观察窗,外开门不阻挡逃生路径
5.1.5 实验室所有房间均须配有应急备用钥匙 (55)应急备用钥匙需集中存放、统一管理,应急时方便取用
5.1.6 实验设备需做好振动减震、电磁屏蔽和噪音降噪 (56)容易产生振动的设备,需考虑建立合理的减震措施; (57)易对外产生磁场或易受磁场干扰的设备,需做好磁屏蔽; (58)实验室噪声一般不高于 55 分贝(机械设备不高于 70 分贝)
5.1.7 实验室水、电、气管线布局合理,安装施工规范 (59)采用管道供气的实验室,输气管道及阀门无漏气现象,并有明确标识。供气管道有名称和气体流向标识,无破损; (60)高温、明火设备放置位置与气体管道有安全间隔距离
5.2 卫生与日常管理 5.2.1 实验室分区应相对独立,布局合理 (61)有毒有害实验区与学习区明确分开,合理布局,重点关注化学、生物、辐射、激光等类别实验室。如部分区域分区不明显,现场查看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须对工作环境无健康危害
5.2.2 实验室环境应整洁卫生有序 (62)实验室物品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实验完毕物品归位,无废弃物品、不放无关物品; (63)不在实验室睡觉过夜,不存放和烧煮食物、饮食,禁止吸烟、不使用可燃性蚊香
5.2.3 实验室有卫生安全制度 (64)实验期间有记录
5.3 场所 其他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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