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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返乡创业情况的调研报告:4篇

时间:2022-09-06 17:15:04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农民工返乡创业情况的调研报告:4篇

关于农民工返乡创业情况的调研报告:篇1

  回乡创办了“玖零后绽放”玫瑰种植专业合作社,以公司+农户模式种植食用玫瑰、观赏玫瑰。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关于农民工返乡创业情况调研报告模板,希望大家喜欢。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XX每年有XX万农民在外务工,随着“双创”的深入推进,不断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为客观反映XX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现状,进一步优化返乡创业发展环境,近日,XX省统计局和XX市统计局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市返乡人员创业情况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

  据了解,XX自20XX年以来返乡创业人数年均增长XX%,20XX年增长特别突出,净增XX人,增幅达到XX倍,创业成功率占回乡创业的XX%,九成以上的创业者信心十足,发展前景看好。

  本次在五县区X个乡镇中抽选了比较有代表性的XX户返乡创业企业开展座谈专访。调研了解到,各级党政重视度较高,创业者热情高涨,回乡创业呈增长态势。返乡创业的产业主要集中于特色种、养,生态旅游及康养产业。经营模式以企业+农户、合作社等形式,以流转土地、土地入股等方式,开发利用闲置、搁荒土地,整合土地资源。返乡创业有效带动了当地贫困户就业,同时吸引了外出务工者回乡就业,为当地老百姓增收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XX返乡创业五大特点

  (一)特殊入股,携手百姓共同致富

  XX专业合作社,20XX年开始投入资金,种植猕猴桃,截止目前已投资XX余万元,流转土地XX亩。为让农民真正参与,该合作社实行入股共营方式,提出‘三不入’,即:无土地的上班族不能入,无劳动力的有钱人不能入,只想分红不想参与劳动的‘懒人’不能入。其目的是让实实在在有土地有劳动力的农民入股,让他们成为合作社社员共同致富。在管理上实行责任承包制,对入股农户划责任片区管理果园,用类似“计工分”的模式计算劳动报酬,年终按股进行分红,让老百姓成了产业的主人,既充分调动农户积极性,又有利于经营管理。

  (二)以短补长,有效化解资金周转难题

  XX镇,万城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谈起回乡创业的起源时说:自己XX岁外出闯荡,经过多年打拼挣到些钱,20XX年在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下,回到家乡创办花椒种植合作社,一是响应国家的号召,二是希望改变家乡贫穷落后的面貌。从20XX年开始至今合作社共流转土地XX亩,投入XX余万元,用地覆盖三个村。因面积较大,花椒成株产量期X-X年,每年仍需大量的劳动力进行松土施肥,资金出现周转困难。为解决前期高投入低收益的问题,合作社在花椒中间套种生长期短的中药材,每年的药材收入解决了劳动力工资,用“以短补长”的方式有效化解了资金周转难题。

  (三)注重传承,打造三李文化山水

  创业者XX谈到回乡创业的原由时说:XX的山水很独特,历史文化渊源厚重。清朝康、雍年间,李蕃、李钟壁、李钟峨父子三人为官清廉,文墨“堪与‘三苏’媲美”。20XX年《廉政瞭望》在“古代XX清官地图”一文中,李蕃入选古代清官。

  (四)特色种养,高端农业落户我市

  20XX年X月,经国家卫生部批准,牡丹籽油作为新资源食品正式进入高端食用油行列。符海筠抓住机遇在XX县大河镇创办了巴山缘农业有限公司,流转土地XX亩种起了油牡丹。今年油牡丹可产油XX吨,预计五年左右,油牡丹产量达到顶峰,每亩能产牡丹籽XX斤,牡丹籽出油率X.X每斤,牡丹籽油市价XX元每斤,照此测算公司可实现年收入X.X亿元。

  梅花鹿全身是宝,其药用价值也极高。南江县大河镇XX岁的XX回到家乡,流转土地XX余亩,流转山林XX亩搞起了梅花鹿专业养殖合作社。目前王南已投资XX万元,计划总投资XX万元,发展以梅花鹿养殖为主的乡村旅游产业链。现养殖梅花鹿XX多只,经过繁衍,计划饱和养殖XX余只,可实现年毛收入XX万元,净利润XX万元。目前已带动固定就业XX人,精准帮扶X户贫困户,人均年工资X.X万余元。

  (五)新理念经营,九零后实现人生价值

  南江县XX年出生女青年丁小慧放弃了外面的高薪酬,回乡创办了“玖零后绽放”玫瑰种植专业合作社,以公司+农户模式种植食用玫瑰、观赏玫瑰。她用“共生”理念经营,即:企业与农户共生,产业与政策共生,多种产业融合共生,消费与消费理念共生。在调研时丁小慧说:“打造君子之乡的后花园,打造X万人的奢侈品,保留巴南河畔农民的自留地是我的奋斗目标”。土地是老百姓的命脉,我不采取流转土地的方式,而是通过宣传指导让大家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既减少了公司的成本,又解除了老百姓没了土地的顾虑。企业仅流转土地XX亩,却带动农户种植XX余亩。在玫瑰花收购中,公司以每斤X-X元的价格回收村民种植的玫瑰,对贫困户特价回收,保证群众的销路问题。老百姓不仅种植的玫瑰能卖钱,花开时节还带来农家经济效益。同时,以绿色、生态、营养打造的“玫瑰鸡、玫瑰鸭、玫瑰蛋”等产品,成了乡村游客的抢手货,群众家中土特产也有了好市场。预计可带动村民户均实现收入XX元。20XX年度被评为XX市十佳返乡创业明星。

  三、对返乡创业的政策支持

  (一)政策务实,标准明确,奖补较多。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XX市支持农民工和XX籍企业家返乡创业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X个规范性文件。从返乡创业减税降费、场地支持、融资支持、投资奖励、创业服务五个方面,重点加大了对返乡创业财政补贴力度,明确了涉及创业基金贴息、土地流转补助、场租补贴、特殊种苗补贴、免费培训和创业吸纳就业奖、带动脱贫奖、创业之星奖、青创竞赛奖等具体的“X类补贴和X项奖励”政策。平昌县创业者王现昌流转土地XX亩种植花椒,在调研中了解到他得到土地流转补偿、种苗补贴XX余万元,经信局拨厂房补贴XX万元,科技创新奖X万元,园区内道路政府出资全部硬化。通江县创业者赵志刚享受创业贷款XX万元,土地流转补贴XX元每亩,财政担保贴息贷款XX万元。

  (二)主动作为,回乡创业,推动发展。调研中了解到,各县区、乡镇党委政府每年都要到重点地区召开X次以上返乡创业推介会,通过XX籍老乡、老知青等多种渠道将在外务工的本籍成功人士招集在一起召开座谈会,介绍XX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本地支持政策和重点产业项目,用真情打动、以人品承诺、用发展平台吸引鼓励回乡创业。截止20XX年X月,全市回乡返乡创业人员XX人,占全市在外务工总人数的X%,实现创业产值约XX亿元。

  (三)方法新颖,措施有力,服务优化。XX镇推行“五自”原则,即:创业者自选项目,自选土地,自行投资,自主管理,自负盈亏,充分尊重创业者的创业意愿,突出优质服务。镇政府实行“三个一”模式提供服务,即:一名领导挂联,一名技术员指导,一名村社干部服务,重点从土地协调,纠纷化解,劳动力组织,基础设施建设与回乡创业项目配套等方面提供服务。

  XX乡为留住返乡成功人士制定措施:一是真帮实助,认真履行回乡承诺。在创业者投资建设期间,及时帮助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尤其是与周围群众之间的关系问题,兑现承诺。二是基础设施同步建设。政府充分利用道路、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完善配套创业园区基础设施,协调用水、用电、用气等问题。三是产业扶贫项目融合发展推动。政府与创业者签定合同,扶贫产业项目由创业者在流转土地上实施,创业者负责完成扶贫帮带,实现了政府、群众、创业者三者参与的共赢模式。四是技术服务与培训辅助。通过人才机构开展定向培训,提供技术培训。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创业者融资难,制约企业发展。在调研中有部分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个体,由于所选产业项目前期投入较大,产品见效期稍长,个人资金实力不足,存在资金短期周转的困境。由于前期已有一笔贷款,再进行贷款十分困难。主要体现在手续繁杂、门槛高、等待时间长,需要财产或财政供养人员担保,难以满足返乡创业人士的短期资金需求。如巴州区花溪乡葛藤坎专业合作社李明亮,20XX年被评为全区返乡创业先进典型,发展种养结合农林产业,共投入XX多万元,流转土地XX余亩,山林XX多亩,种植三年后见效,目前急需周转资金增加养殖量和维持管护,但因已有贷款,再贷困难,制约企业发展。

  (二)投资资产确权难,投资者有顾虑。农村种养产业投入高,前期资金重点用于土地整理改造、修建大棚、栽种苗木、配套水塘库及喷灌设施,配套园区道路等非厂房式固定资产投入,成千上万亩投入资金百万至千万元,目前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既使投入资产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又让企业投入资金无法形成资产进行融资或贷款抵押。平昌县土兴镇甲鱼养殖创业者罗君,通江县元鼎生态农业负责人何四海、通江兴隆乡创业者赵志刚、南江县关门乡牡丹花种植者符海筠都反映,投入大量资金无法进行产权确认,产生很多顾虑。

  (三)企业发展用地难,影响规划的全面实施。一是继续扩大规模用地难。随着创业企业的不断投入,产业项目需扩大规模,对土地的需求较大,个别老百姓仍然具有小农意识,利益优先,不愿意放手土地,形成了企业发展的阻碍。南江县牡丹花种植者符海筠,非常看好油牡丹发展前景,按牡丹油订单量仍需扩大牡丹种植十万亩以上,希望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帮助协调,向周边乡镇进行辐射推动。二是园区配套建设用地调整难。在调研中绝大多数创业者反映,发展之初土地通过流转或租赁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所有土地均属于耕地、林地性质,随着产业项目的发展需要就地建办公用房、仓库与加工厂房,对面积较大且耕地区内地方政府不能调整批建,使创业者在发展过程中束缚手脚,预先规划投资不能全面实施。

  (四)基础条件受限,增加运输成本。由于创业者为了发展绿色生态农业,降低投入成本,农民工创业很多项目选择在荒芜土地或荒山荒坡实施,农用物资靠人工肩挑,成功收获的农产品运出销售也比较困难。如恩阳渔溪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廖继荣,为了种出无化肥污染的有机红心猕猴桃,从各地学校或养殖场收集大量人畜粪料进入园区,需要运输,XX余亩猕猴桃每年产出上百吨,采收的产品大货车无法出入园区,只能通过二次转运上高速,增大了运输成本。

  (五)优惠政策兑现不够,影响创业者的积极性。一是政府出台政策惠及面不够。如,部分县区政府20XX年发文出台回乡创业有关奖励政策,但只对发文后创业的进行扶持,对文件之前开展创业符合文件标准的未兑现优惠政策,存在“应享未享”现象。二是优惠政策标准较高。流转土地XX亩以上才有补偿。三是优惠奖励资金兑现不到位。在调研中了解到,部分县区对企业帮助带动贫困户就业的仓储补贴资金,至今未兑现。四是优惠政策涉及产业不全面。调研中了解到,通江等县区未将水产养殖业纳入相关的优惠政策。

  五、对策及建议

  (一)降低返乡创业金融扶持门槛。一是建议取消创业者不能二次贷款的限制条件,特别是取消家庭成员中一人贷款,其他成员就不能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条件。二是降低扶持政策享受条件。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属于农民合作组织或在农村创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吸引就地就近农民就业的,只要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农村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可以享受创业吸纳就业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确保支持政策可操作性。

  (二)落实部责任完善资产确权登记。以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为契机,摸清我市自然资源资产家底,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根据土地流转合同或承包租赁合同划清企业、个人使用权的边界。结合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成果,充分利用水利普查、森林资源调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各类基础数据,理顺国土、发改、环保、水务、农业、林业等部门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中的职责关系,界定承担的自然资源登记范围,落实部门责任。探索形成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实施方法,尽快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种养产业登记确权办法,达到既能有效保护创业者利益,又能规范全市土地流转与租赁的良序环境。

  (三)加强项目论证扶持前景较好产业。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大型产业加强监管,形成区域内整体规划,建立良序发展的大环境。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土地流转XX亩以上进行登记监管,对XX亩以上的项目进行市场考察与效益论证。防止投资者资金不足,盲目跟风,圈地靠政策的现象发生,切实保护好拥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对项目前景看好,创业者经营有序,管理较好,带动突出的,政府加大宣传引导,动员周边群众尽早参与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在较短时间内形成规模,发展成为地方支柱型产业,有效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四)争取政策适当放宽产业建设用地。产业项目的长远发展,办公用房、仓库与加工厂房是迫切需要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鼓励多种形式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支持龙头企业合理利用农村集体土地,给予优先用地指标,尽量简化手续,切实协调解决企业发展的土地问题。

  (五)加强基础建设改善服务环境。一是继续加大道路硬化配套建设。20XX年两会提出XX年完成村村通硬化路,切实解决农村有路无质的尴尬,我市应抓住这一机遇,重点向土地成片流转,规模较大的创业基地延伸,助力农民工创业。二是加大水利配套建设。对维修、新建大型塘库的政府可采取拨款企业代建或将奖补的方式,帮助创业者起步发展,减轻创业者投入负担。三是协调自来水、电力、天燃气等公司,尽可能解决创业基地内生活用水、电、气问题,充分考虑农业生产用电、用气与生活使用同网同价等问题。

  (六)督促创业优惠政策落地落实。一方面,要提倡鼓励创业者克服困难,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和奖励措施的兑现力度,及时对各地的优惠政策兑现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及扶持措施落地生效,以此调动广大返乡创业者的积极性,更好带动老百姓共同致富。

关于农民工返乡创业情况的调研报告:篇2

  一、依法规范使用农民工行为

  (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各类企业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制度,大力推行简易劳动合同文本,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缴纳社会保险、劳动报酬数额和标准、支付时间和方式等内容,并严格履行。有关部门在各自责任范围内指导和监督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依规普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落实用工备案规定。

  (二)实行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依法建立健全农民工名册。建设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专门负责用工登记、建立名册和实名制动态管理、农民工出工考勤和工作量记录、编制工资支付表、工资卡发放管理、工资支付记录等工作,其中考勤、包含工作量的工资支付表和工资支付记录应由农民工本人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住建、交通、水务、工信、旅游、教育、卫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

  (三)加强企业用工监督。完善日常监管办法,依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和建设领域行业管理平台以及基层工会组织,对各类企业使用农民工情况进行日常监控,加大对在建工地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加强对总包、劳务分包、转包和开工各环节的用工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全面加强建设工程管理

  (四)严格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对无资金来源和资金不落实的,一律不予批准;各建设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筑业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发包,应当签订包括工资支付数额和方式的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分包给个人及无资质的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禁止将劳务作业再分包。

  (五)加强工程款管理,全面防范工程款拖欠和纠纷导致欠薪问题。严格防范工程项目有关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项目批准后抽逃、挪用资金以及拖欠工程款问题。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按合同约定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工程款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以及总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行业主管部门应监督施工企业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未提供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证明或该工程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六)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在建设领域大力推行工程担保措施,主要包括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建筑业企业履约和分包工程款担保、劳动者工资支付担保等,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企业和投资人提供担保情况重点监督,防止发生新欠。

  (七)加强工程执法监督。切实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标准进行建设,加强对工程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工程款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规开工、违规分包、层层转包和出租资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工程,从源头上消除拖欠隐患。

  三、切实发挥制度保障作用

  (八)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预储金作用。按照省市相关要求,严格落实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xx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人工费与其它工程款分账管理,专款专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建设单位和总承包企业开设的银行预储金账户向住建、交通、水务、工信、旅游、教育、卫计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和人社部门备案。未缴存、未足额缴存或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下一个月工资的,视同建设资金不到位,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月足额通过银行发放,不得以其它方式发放。

  (九)继续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的基础上,交通、水务等其它工程建设领域要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其它行业要逐步推行,尤其是易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业要率先实行。建立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管理制度,两年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在企业提供财产担保和不拖欠书面承诺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减免措施,对曾经发生或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办法按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四小企业”按照两个月的工资数额缴纳工资保证金。

  (十)落实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建立应急周转金制度,设立应急周转金财政专户,应急周转金不少于xxx万元。对用人单位确实无力支付工资、欠薪逃匿或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工资保证金和预储金又不足以支付的,相关部门提出垫付意见,财政部门予以支付,发挥其兜底作用。应急周转金的追偿按《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相关要求执行,垫付工资动用的应急周转金由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予以追偿。

  (十一)继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公安机关明确或成立专门机构处理劳动保障案件,畅通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渠道,完善人社部门与公安机关以及其它案件处置部门的衔接工作,加强涉嫌犯罪案件的联合调查、案件会商和案件移送工作,对不配合执法、人数较多、数额较大、影响较坏的,个人携款潜逃的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由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联合查处,涉嫌欠薪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欠薪犯罪行为。

  四、全力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十二)全面受理举报投诉案件。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通知》文件要求,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做好举报投诉受理工作,明确负责机构和人员,设立接待窗口,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做到一次性告知和零障碍服务。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凡是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统一归口由住建部门受理,人社部门不再重复受理。监控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发现重大问题苗头和线索,主动跟进、妥善处理。积极参与省、市联动处理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实现一地投诉,全网受理。

  (十三)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排查,及时发现、处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发挥专项治理作用,每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两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分别在夏收和秋季对全县各类招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排查隐患。将建设领域作为重点,集中检查集中整治,全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十四)积极处置欠薪争议案件。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加强执法和仲裁组织的协调联动,对存在劳动关系和劳动报酬争议的,引导和告知农民工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解决。开辟“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的作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调解、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使农民工维权步入“快车道”。

  工程款(包含农民工工资的)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其中工程质量和作业量等事项引发的争议,可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定。协商无果或不认可评定方式与结果的,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

  (十五)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明确目标任务和处置措施,建立县乡两级防范体系。加强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监控,加大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力度,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乡镇政府及公安部门要先行介入稳控,相关责任部门x小时内到场处置并及时报告。发生进京和赴省、市上访的,责任部门要迅速将上访人员接回并妥善处置。

  对非法群访和采取过激行为讨薪,借讨薪之名讨要工程款、虚报冒领,无理无据多要工程款、工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进行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严厉惩戒欠薪失信行为。建立工程立项与施工许可、劳动合同签订、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登记和工资支付等信息互通制度,纳入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及人民银行、工商、住建等行业的征信、信用信息公示、诚信信息系统和平台,推进互联互通,实现信息互认和共享。

  重点完善企业诚信评价和“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作为xA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依据。落实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制度,评价结果应用到企业资质评定和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环节,对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记入“黑名单”,依法清除出我县建筑市场,从重打击违法失信行为。

  五、提高执法维权服务能力

  (十七)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将劳动保障监察岗位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发放范围。严格按照标准配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装备,为开展执法维权服务提供必要支撑。

  (十八)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研究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管理功能,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向乡镇延伸。强化实际应用措施,充分运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信息研判和形势分析,提升预防预警功能。加强执法和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开展业务练兵,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政治思想素质和执法业务能力,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六、严格落实保障工资支付相关责任

  (十九)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按照《xx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文件精神的通知》等规定,分别确定建设单位、总包企业、其他单位或包工头的用工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并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工资。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承包企业欠薪的,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将工程(业务)发包或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的,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等发包组织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项目经理、包工头等个人非法用工,且在支取款项后未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有关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支付,仍不支付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信访案件的责任主体。乡镇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及“四小”企业,乡镇政府为责任单位;开发区内的建设项目,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责任单位;县城规划区内的无证违法建设项目,城管执法局为责任单位;县城规划区内有证建设项目,住建局为责任单位;工业企业及新扩建项目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信局为责任单位;交通、教育、卫计、旅游、水务等领域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问题,各主管部门为责任单位。

  (二十一)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部门负责受理解决本行业、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处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交办案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受理处置建设领域以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招用农民工发生的欠薪问题。住建部门负责牵头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负责预储金、工资保证金征缴管理和施工现场信息公示,以及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交通、水务和工信等部门加强行业管理,负责本行业建设项目的预储金和工资保证金收缴管理工作,预防和受理处置欠薪问题。信访部门按照信访条例和责任分工确定信访责任,受理和督办相关信访事项。公安机关负责处置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对不配合执法、人数多、影响大,个人携款潜逃等案件,提前介入处置,受理和查处欠薪涉嫌犯罪案件。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组织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督查。纪检监察部门对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按照责任分工受理、处置案件,工作推诿扯皮等行为进行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关于农民工返乡创业情况的调研报告:篇3

  一、基本情况

  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突出宣传农民工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农民工权益、增强农民工法律素养中的重要基础和推进作用。大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28件,受援农民工1297人。

  二、主要做法

  1.将农民工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3月10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突出宣传好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

  2.深入宣传农民工相关法律法规

  xx年5月起,我局派30余名干部先后100余人次赴清浦区、洪泽县34个村担任平安与法治建设指导员,对广大农民工及家属开展法制宣传7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次。我们开展了20余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进直播室等活动,大力宣传涉农法律知识,增加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我们通过制作法制宣传栏、发调查表等形式提醒农民工在平时工作中和外出务工时要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注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收集保存相关权益受侵害的证据。

  3.将农民工法制宣传贯穿四级干部学法竞赛全过程

  今年我们组织了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我们将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森林法、水法等与农民、农村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村居干部、乡镇干部复习和考试范围,通过考试促进学习,通过考试促进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打造全天候“12348”法律服务平台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12348”法律服务工作职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值班制度、“12348”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保证“12348”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为农民工开通。

  5.举办法援工作人员涉农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专门抽调农民工案件较为典型县区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参加省司法厅农民工涉法事务的专项培训,组织编写发放涉及农民工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书刊和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办案手册。

  6.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协调力度

  我们联合共青团淮安市委调整了淮安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组成人员,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维权服务,尽量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解除后顾之忧。

  7.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

  今年以来,我是法律援助机构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盱眙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290名农民工被拖欠28万元的劳动报酬仲裁案,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110名农民工被拖欠32万元的工资款等案件,均取得了圆满的结果。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消除了社会负面影响,解了政府之忧,解了广大农民工兄弟之急,取得很好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相关文件,健全农民工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和指导。2.创新举措,完善网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宣传与法律援助机构与农民工联系紧密的优势,强化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组织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加强培训,狠抓落实。对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举办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讲座,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放宽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门槛,做好全面覆盖、应援尽援。

关于农民工返乡创业情况的调研报告:篇4

  X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二)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处欠薪把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好,还要对治欠保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三)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确实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我区对X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X个,其他项目X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三)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X%。

  (五)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X余起,解答咨询群众X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三、存在问题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三)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

  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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