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5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劳务输出工作实施方案33篇 为加强对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领导,充分开发我县的富余劳动力资源,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地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劳务输出工作实施方案 3 3 篇为加强对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领导,充分开发我县的富余劳动力资源,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地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县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增收目标,根据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劳务输出领导机构
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长(街道主任)为本辖区劳务输出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分管劳务输出的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由县劳务输出办统筹负责抓好劳务输出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及时成立劳务输出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街道)劳务输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发动各村组织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
二、劳务分配去向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外出务工人员,重点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家庭人员外出务工,做好外出人员动员摸底,并将摸底情况上报县劳务输出办公室,根据用工地需求,对未联系到务工地的外出务工人员给予安排务工去向。具体分配去向如下:
(一)xx 乡和 xx 对口到农一师;
(二)固拉 xx 街办对口到 xx 地区。
三、工作措施
(一)县劳务输出办积极做好劳务输出的组织协调工作。在县客运站设立现场咨询服务窗口,印制宣传信息,为外出采棉人员咨询服务提供用工信息、配合客运部门协调车辆,提供签订合同相关问题的咨询工作;积极与用人单位协调,调剂各乡镇(街道)劳务输出量及去向,安排人员在农一师、xx 等地设立联络服务站。
(二)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人员外出务工,加强务工人员管理。一是各乡镇(街道)确定好带队管理人员。带队管理人员由村干部或经纪人带队(鼓励经纪人带队),在务工人数相对集中的地方,在 3 日内确定好带队人员,带队人员到驻地对务工人员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务工人员的工作、生活及其他跟踪服务,定期向县劳务办报送信息;配合当地做好人员管理工作。二是要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引导,要求带队人员事先与用工地老板、企业、组织联系,明确用工需求后再出发;引导未能事先联系到务工地的农牧民到乡镇(街道)登记,各乡镇(街道)统一组织外出。三是安排专人做好外出人员的审核把关、登记、备案工作,并做好外出人员的便民卡发放工作。四是组织外出人员办理好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务工人员顺利、安全输出。五是认真做好宗教管理、维护稳定、计划生育、健康安全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三)县文广局做好用工信息宣传工作。积极协助劳务输出办做好劳务输出宣传报道和务工信息发布。
(四)交通运输局做好务工人员输出工作。提前协调客运站,调配好客运车辆,确保及时顺利输送务工人员,不得出现大量人员滞留,
对用工量较大的县(市),安排直达车辆接送,并提前做好车辆的保养、检修,确保运输安全。
(五)保险公司安排专人为有需求的农民工提前办理好意外伤害保险。
(六)公安部门除做好便民卡发放工作外,还要做好安全工作,必要时派警车带路赴各县(团场)。
乡镇劳务输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劳务输出工作,不断扩大输出规模,促进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及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到县外、境外异地就业,大力发展内乡劳务经济,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 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切实把劳务输出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增加农民收入、兴县富民的发展战略来抓,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和保障服务功能,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我县劳务输出的有序化、规模化、产业化进程,推动全县劳务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建立健全服务、管理、保障体系,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能力的要求,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加大培训力度,减少农民外出务工的
中间环节和盲目性,有效开辟就业致富新渠道,形成政府推动与市场配置并举,有组织输出和社会输出相结合的输出模式。2007 至 2009年末,在发达地域建立直接联系输出基地不少于 20 个,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 4 万人,力争使在外务工人员达到 10 万人,劳务经济收入达到 10 亿。
三、工作重点
(一)构建信息平台
强化劳动就业管理服务职能,加强硬件建设,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在全县劳务资源信息普查基础上建立劳动力资源档案、外出务工人员档案,积极做好劳务输出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劳务输出信息网,进一步发挥公共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做好组织、引导、管理、服务工作。
(二)拓展输出基地
在巩固原有基地的基础上,2007 年在经济相对发达、输出人员相对集中的城市设立办事处。2009 年底前,要与长三角洲、珠三角洲等发达地区 20 家以上品牌厂家建立输出基地。
(三)发展订单输出
继续积极推广“订单式”输出经验,开展劳务协作,开发劳务市场,争取获得更多的劳务订单,把“订单式”输出和培训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培训——就业——成才——创业新路子,建立高效、规范的
就业机制,走校校合作、城乡合作、校企合作路子,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培训项目,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提升劳务经济质量。
(四)推行“三位一体”工作模式
大力推行就业、培训、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对积极推行“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的劳务输出机构从政策、资金方面进行鼓励、引导和支持。劳动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服务的作用,为劳务输出机构排忧解难,帮助他们搞好培训、服务和维权工作,使培训、服务、维权三个环节有机结合。
(五)鼓励返乡创业、招商引资
鼓励和引导外出人员返乡创业、招商引资和在外地创业,开展“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树立返乡创业和招商引资先进典型,对服务、支持劳务输出、返乡创业、有功的单位进行重奖,营造劳务输出工作的良好氛围,建立劳务输出与返乡创业、劳务输出与招商引资的良性互动机制。
(六)加大宣传力度
进一步加大转变就业观念的宣传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注重发现和树立劳务输出先进典型,通过典型引路,引导更多劳动力外出就业、返乡创业、招商引资,每年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先进典型不少于10 例;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门时段、专栏,采取多形式追踪宣传报道劳务经济先进典型事例,为劳务经济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机构,明确责任
首先,设立乡镇劳务输出服务站。各乡镇依托乡镇社会保障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要明确 1 名副职具体抓,2—3 名专职工作人员专职负责,行政上以乡镇管理为主,业务上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建立乡镇劳动力资源库,对本乡镇剩余劳动力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婚育情况、文化程度、技术专长、求职意向等分门别类,逐人登记,建档立卡;打击非法中介;组织开展劳务输出等劳务经济工作。同时,各行政村设立劳务输出联络点,聘请信息联络员 1-2 名,由村干部兼任,深入组、户,了解农民工动态、宣传发布有关信息,做好第一手资料的收集整理。
其次,在外地设立劳务输出联络站。其人员由县劳务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主要职责是:积极与驻地有关部门建立劳务协作关系,搞好劳务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对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协商拟订劳务合作协议,协助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联系当地内乡籍人员,为振兴内乡经济,搞好劳务经济献计献策、提供招商引资等信息。
其三,建立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劳务输出工作中的重大
问题,制订工作计划,落实扶持政策,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农民工工作。
(二)进行资源整合,提高组织化程度
首先,整合输出资源,加强市场管理。加强输出资源的整合,逐步形成合力,提高有序化比例,形成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一是要统一组织管理,把全县从事劳务输出的机构统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完善和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坚决杜绝欺诈农民工行为,联系的输出厂家要统一组织备案,输出人员要统一上报备案;二是统一进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对各从事劳务输出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从机构建设、输出目标、收费标准、服务质量等方面统一进行监督检查,表扬好的,批评差的,以提高输出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统一发布用工信息,所有用工信息,都由办公室统一把关、审核、备案,反馈到各输出机构,在电视媒体上播放,达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四是统一审查备案,所有中介机构统一报劳动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核发职业介绍许可证,由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后方可进行中介活动。
其次,整合信息资源,构建“三个网络”。一是建立信息收集和发布网络。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等发达地区建立外部用工信息收集网络,广泛收集信息。达到用工信息全县共享,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巨大宣传作用,宣传指导劳务经济,营造信息共享局面,最终形成沟通县内外、覆盖全国的劳务信息供求网络。
二是建立县、乡、村三级劳务经济联络网点,做到乡有专人管,村有联系员,上下贯通,反应迅速。三是建立用工信息和劳动力资源网络化。对全县劳动力资源状况、转移就业意向进行排查摸底,在建立县、乡、村《农村富余劳动力登记表》、《外出务工人员情况登记表》、《外出务工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新增劳动力情况登记表》台帐的基础上,按年龄结构、人员分布、培训意向、行业选择、组织形式等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把有关数据全部输入信息库,做到信息网络化。做好劳动力资源储备,保证剩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的科学、有序、协调推进。按照劳务输出工作程序,做到输出输入两头抓,做实双向对接,达到“信息准确、订单可靠、招收有人、培训到位、安置到岗、挣得到钱”的目的。
(三)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激励机制
首先,县政府对劳务输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劳务输出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宣传培训、信息服务、输出人员、劳务收入、基地建设、管理服务等内容,具体考核由县劳务经济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组织实施,实行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制度,半年考评,年终总评。村级劳务输出工作由乡镇负责考评。
其次,建立劳务输出工作激励机制。在劳务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年度考评总评的基础上,全县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劳务经济工作总结表彰、经验交流大会,对返乡创业人员及在外务工先进典型进行奖励表彰,
对年终总评前三名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通报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通报批评。
(四)采取措施,搞好服务
首先,做好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全程服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服务工作。一是搞好外出务工的前期服务,狠抓用工信息收集发布、组织招收、加强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二是搞好跟踪管理服务。对有组织、有规模输出的员工要派专人、专车护送,同时协调用人单位安排好人员的吃住,并定期走访用工单位,了解用人单位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劳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为劳务输出积累经验。三是搞好后续培训服务。根据市场和用工单位的需求,组织力量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后续培训,不断增强他们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四是搞好“三夏”等农忙期间的帮扶服务。各乡(乡镇)、村劳务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加强与外出务工人员的感情沟通,及时帮助其解决工作和家庭生活的困难,使外出务工人员安心在外工作。五是搞好劳动保护,维护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使外出务工人员安心、生活舒心、工作顺心、家庭放心,达到输出一批,发展一批的目的。
其次,采取措施,切实保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对中介机构实行百分制管理,培训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规范其中介行为,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各所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护外出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打击非法劳务中介。根据《河
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及劳动政策法规,对于未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擅自进行职业介绍活动,欺骗、欺诈农民工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该处罚的决不留情,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参加,共同组织,集中打击与随时查处,疏导教育与坚决取缔并重,使非法劳务中介活动无处藏身。用人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招聘用人员广告,必须经县人劳部门审核备案,凡未经人劳部门批准,一律不得播映,切实杜绝欺骗欺诈广告,从而促进我县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三是成立维权中心,县人事劳动、公安、工商、司法等部门联合成立维权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
乡镇劳务输出工作实施方案
为按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充分发挥就业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切实做好农村贫困劳动力和一般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结合苏陕扶贫、县内和县外有关企业用工需求及本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县内外企业用工需求和东西部对口帮扶协作安排,对愿意到相应企业务工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做到应输尽输,集中输出,并带动一般劳动力外出就业。对企业需岗前或技能培训的做到全部培训,最大限度地实现有组织劳务输出,达到创收致富、权益保障、按期脱贫目标。
二、组织机构
县级劳务输出机构为县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及工作人员;镇(街)、社管中心劳务输出机构为镇(街)、社管中心社保所(站)及工作人员;行政村劳务输出机构为村级劳务合作社(村级经济合作社、村委会)及工作人员;村级劳务合作社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一并设立,不再重新注册,也可由村委会承担。
三、组织程...
篇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农政发〔 2002〕 4 号
各省、 自 治区、 直辖市农业( 农林、 农牧、 水产、 乡 镇企业、农垦)
厅( 局、 委)
:
《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的意见》业经 2002 年 11 月 29 日 农业部第 28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二年十二月 十七日
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的意见
2002 年 11 月 29 日
党的十六大对我国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 战略部署。
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 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增加农民收入, 关键要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 推动城镇化进程。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 现就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 通过发展乡 镇企业和跨区域流动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取得了 重大进展。
目 前, 农民工已成为我国新一代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就业, 既为城镇经济发展注入了 新的生机活力, 促进了 城镇经济和社会的繁荣, 又开辟了 农民增收的新渠道, 成为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但也要看到, 当前农村仍有大量富余劳动力, 农村就业形势仍十分严峻。
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劳动力又将出现一个新的增长高峰, 而随着农业技术进步、 乡 镇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 农业和农村内部对
劳动力的需求逐渐减弱, 农村劳动力富余问题会越来越突出。
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调整农村就业结构, 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内容, 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 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也是促进城乡 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提高城镇化水平的大战略。
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 引 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流动, 是各级农业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作出的战略部署, 下更大的决心, 花更大的力气, 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 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 贯彻“公平对待、 合理引 导、 完善管理、 搞好服务” 的方针, 切实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服务工作。
二、 积极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
目 前, 外出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部分文化水平不高, 没有专门技能, 不适应城镇经济发展和加工制造业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
必须下大力气, 把培训作为引 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环节来抓。
各级农业部门要抓紧制定规划, 积极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提高其素质和就业能力。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业培训要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 重点突出三方面内容:
一是职业技能培训。
区分不同行业、 不
同工种、 不同岗位, 对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
有条件的地方, 可为农村劳动力中的技术能手和业务骨干提供脱产培训机会。
二是政策、 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帮助外出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及时了 解有关务工经商、 投资创业以及回乡 创业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熟悉《劳动法》 、 《安全生产法》 、 《职业病防治法》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农村土地承包法》 、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等法律法规,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保护自 身合法权益。三是安全常识和公民道德规范培训。
主要是安全生产、 公共交通规则等常识, 增强他们预防和处理不测事件的能力。
教育进城的农村劳动力养成良好的道德规范, 树立建设城市、爱护城市、 保护环境、 遵纪守法、 文明礼貌的社会公德。
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业培训, 可以多渠道、 多形式。可以利用广播、 电视等远程教育方式, 可以办短期培训班,可以办专题讲座, 可以开办夜校等。
要充分利用现有农村中小学、 中等农业学校、 农业广播学校、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培训中心等各类学校、 培训机构现有的培训场所、 设备、 师资等资源。
各地在实施“绿色证书工程” 和“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时, 要注重安排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内容。
在培训的基础上, 积极探索职业培训与劳动力转移的衔接机制, 努力把技能培训、 就业介绍、 就业后服务管理融为一体。
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与劳务市场和用工单位签订合
同, 以需定培, 定向培训。
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 按照有关规定以及输入地的岗位要求, 鼓励试点地区经过定向或各种适应性转业培训的农村劳动力, 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
鉴定合格的, 可以获得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
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必须坚持自 愿原则, 禁止借鉴定之名 向农民乱收费。
乡 镇企业职工的技能培训与考核鉴定工作, 继续按照农业部、 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落实。
努力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农民转业培训和鉴定工作的支持。
要争取各级财政设立农民转业培训专项经费,补贴农民转业培训工作。
在条件较好、 已有工作基础的地方,培训的规模可以大一些, 在条件不成熟和经济欠发达的地方, 可以先行试点, 逐步摸索经验。
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好各级农业部门在农民转业培训中的组织协调作用。
三、 努力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信息服务工作
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搞好信息服务, 可以减少农村富余劳动力流动的盲目 性, 降低农民外出就业的成本。
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建设, 拓展服务领域,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信息服务工作, 为其外出就业提供及时、 准确的信息服务。
要逐步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管理档案, 掌握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分布与就
业状况。
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 引 导农村劳务服务中介组织的发育, 多渠道开展劳务信息服务。
四、 切实保障外出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目 前, 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多是兼业性转移, 土地仍然是其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形成农民在城乡 之间“双向流动” 的就业机制, 是保持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
要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 , 不得在承包期内收回或调整农民的承包地。
外出农村劳动力在城镇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在自 愿的基础上, 可以依法将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
要切实保障外出农村劳动力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 转包、 租赁、互换或其他方式流转的权力和利益, 对损害外出农村劳动力土地流转权和收益权的行为, 要及时查处和纠正。
农村劳动力输出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的税费政策, 除在规定承担的有关费用外, 不得向外出劳动力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五、 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
目 前, 农民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一些地方歧视农民工, 对农民工就业进行限制。
有些企业和单位任意克扣农民工工资。
在处理工伤事故时, 农民工的利益得不到保护。
许多农民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享受不到工伤保险及就业期间的医疗保障。
要按照“公平对待、
合理引 导、 完善管理、 搞好服务” 的精神, 继续清理对农民工的歧视性政策和各种乱收费。
当前, 各级农业部门要密切配合有关部门, 积极为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提供政策、 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 集中力量解决好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 劳动条件恶劣、 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护没有保障等突出问题。
六、 切实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搞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列入重要日 程, 作为农业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要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纳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要把调整农村就业结构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重要内容抓好。
各地可从实际出发, 在农村劳动力输出较多的地区选择部分县市, 开展就业服务试点。
对试点工作要加强领导, 认真调查研究, 总结积累经验。
引 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流动是一项系统工程, 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 通力协作,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农民增收、 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 推进农村工业化、 城镇化和现代化,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篇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县农业局实施 2010 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工作总结 一、 基本情况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 治县位于云南省西南部、 普洱市东北部, 是一个集边、 少、 山为一体农业县。全县国土面积 4136. 81 平方公里, 辖区镇五乡 , 总人口 20. 97 万人, 其中, 农业人口 18. 66 万人, 2009 年全县总产粮 8261. 7 万千克, 人均有粮 338 千克, 农民人均经济纯收入 2677 元。
全县以农业生产为主, 种植业主要种植水稻、 玉米、 小麦、 豆类、 烤烟、 甘蔗, 并有部分茶叶、 蚕桑、 水果、 咖啡、 橡胶生产; 养殖业主要饲养生猪、 水牛、 黄牛、 山羊、 家禽。
近年来, 第三产业经济方面有了 较大发展。
二、 2010 年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实施情况 今年我县和全省许多 地方一样遇受了 百年一遇的干旱,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1 号文件及省委、 省政府《关于实施“云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 的方案》 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力度, 千方百计做到“农业减收务工补” 确保大灾之年农民持续增收的精
神, 我局积极行动起来, 在县委政府、 市农业局领导的支持下, 面对严峻现实, 即时行动, 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作为一项战略任务, 作为 大灾之年确保农民增收的应急补救措施, 将“特别行动” 同阳光工程项目 实施结合起来, 以实现农民在大灾之年减产不减收为“特别行动” 目 标, 全力组织部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 立足当地, 结合特色产业, 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技能培训, 提高受灾群众生产及劳务专业技能, 把就近转移、 就地转移和输出转移有机结合起来, 实现了 既定劳务人员 的有效转移, 确保了 部分农民增收不减缓,圆满完成了 上级下达的各项目 标任务, 为地方的发展及和谐稳定作出了 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今年上级下达我局 完成劳动力 转移就业特别 行动任务为:
培训 3800 人, 转移 2200 人, 共有四个培训单位承担,其中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特色农民培训 1680 人, 培训时间 7 天, 包括茶叶栽培加工 878 人, 蔬菜种植 400 人, 蚕桑种养 300 人, 核桃栽培 150 人, 咖啡种植 146 人, 植保员 100人, 辣椒栽培 50 人; 镇沅农业机械技术学校农机使用与维修 1476 人, 培训时间 7 天; 县职业中学畜禽繁殖与防疫 200人, 培训时间 7 天; 思茅科技现代培训学校割胶工 150 人,培训时间 7 天, 组织茶叶加工、 管理招聘会 2 场, 现场招聘250 人。
截止 12 月
20 日 , 完成培训 3800 人, 转移就业2350 人, 培训完成率 100%, 转移就业率均达 106. 8% , 转移
收入 1203. 2 万元, 已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培训转移任务。
三、 主要做法和措施 ( 一)、 加强领导,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为深入贯彻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会议精神, 围绕抗旱保增长, 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 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 标, 切实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领导, 县农业局成立了 局长雷建辉任组长, 局党委书记杨文捷任副组长, 陈登顺( 副局长)、 李坤( 副局长)、 甘有文( 产业办主任)、 杨仕明( 产业办副主任)、 杨文斌( 县农广校副校长)和各乡( 镇)
农业工作站站长为成员 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农业局, 罗青任办公室副主任, 熊祥、 桃联启、 罗洁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
( 二)、 按照制定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分步实施。
接到上级通知后, 我局迅速制定了 实施计划和《镇沅县 2010 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并按照实施方案有序实施。
根据县情, 方案确定了 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以开展引 导性培训和就近就地转移为主, 技能培训和省外转移为辅, 全年计划培训农村劳动力 3800 人,转移就业 2200 人, 领导小组将任务及时分解到各乡 镇和相
关职能单位, 明确了 各级各单位的任务职责, 做到早计划、早安排, 实施职责明确, 分步运行, 确保了 全年工作的顺利完成。
( 三)、 领导重视, 落实在行动上。
为确保计划目 标任务的完成, 在县农业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组织项目 申报的同时, 县人民政府县长和农业局长亲自 到省上跑项目 , 争取项目 早日 立项。
农业局召开了多次局务会, 研究今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将各个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职能部门中, 局领导班子亲自 带队, 深入教学一线, 指导并参与工作的具体实施。
( 四)、 抓宣传引 导。
为了 使“特别行动” 深入民心,家喻户 晓, 我局利用会议、 进村入户 、 利用电视、 广播、 报纸、 印发宣传资料、 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 “特别行动计划” , 让受灾农民充分了 解这个“民心工程、 德政工程” 的主要内容, 促使更多的农民转变思想, 树立新的择业观、 就业观, 引 导农民积极参加培训, 实现有序转移就业。全年累计开展“宣传政策、 发动培训、 帮助输出、 答疑解难”为主题的送教下乡 活动 40 次, 印发宣传资料 1 万余份, 《公告》 55 份, 接待咨询人数 3500 人次, 出动人员 285 人次、车辆 49 车次, 召开座谈、 培训会 7 次, 在镇沅农业信息网上公示信息 6 条, 起到了 很好的宣传引 导作用。
( 五)、 强化监管
1、 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以发《通告》 的形式, 将通过招投标确定的培训单位、 培训计划、 培训对象、 培训专业、 资金补助等情况在各乡 、 镇、 村公共场所张贴, 并在镇沅县农业信息网上公布了 劳动力转移培训特别行动办公室监督电话和 4 个培训基地的名 称、 地址, 接受社会监督。
2、 经费管理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资金严格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进行管理, 实行预拨报帐制。
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机构要做出资金使用详细计划, 阳光办审核认可, 支出凭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移培训领导小组出具的检查验收报告、 培训台帐( 培训学员 生活补助签领花名 册)
等材料进行报帐。
专项资金用于培训教学补助, 包括培训资料教材费、 教师授课费、 实训耗材费、 学员生活补助费, 招生宣传费, 参加培训的农民生活补助费根据参加培训时间和专业, 以现金形式直接补助给农民, 培训机构以降低国家核定其培训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收取培训费。
3、 严格实行“三堂课” 制度。
在各培训机构开办培训班的第一节课上, 劳动力转移培训特别行动办公室的同志到培训班给参培学员 讲课, 让农民学员 明白劳动力转移培训特别行动的重要意义及如何实施等内容。
做到了 中间抽查一堂
课, 参加结班考试课, 按 10%以上比例对受训学员 进行培训情况反馈调查。
同时检查承培学校是否按照《项目 管理办法》实施培训。
4、 坚持培训月 报制度。
每月 2 日 、 15 日 定时向劳动力转移培训特别行动办公室办报告培训内容、 培训人数、 结业人数、 转移就业人数和就业去向等。
5、 严格实行台账制度和检查制度。
严格按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程培训台帐要求认真建立台帐, 台帐原件作为学员 生活补助报帐依据、 复印件作为检查验收培训情况的重要依据。
台帐写明学员 姓名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培训专业、 培训时间、 补助金额、 收费情况等( 见附表), 兑现生活补助由学员 本人签字接手印。
培训机构法人代表对台帐的真实性负责。
参加培训人员 身份证复印件采用数码照相, 每张相片8 人便于存档管理备查。
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 行动领导小组组成检查验收组( 原则上不少于 3 人), 对各培训班次进行逐班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主要通过检查培训档案、 核实培训台帐、 走访或电话访问培训学员 等方式进行, 其中走访或电话访问的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学员 总数的 10%。
均验收, 52 个培训班达到上级要求。
6、 基地认定 严格按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原则 意见》规定和《云南省 2010 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要求, 根据培训机构申请, 经专家考评, 认定了 镇沅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镇沅县农业机服务总站、 镇沅县职业高级中学、 思茅现代科技学校为培训机构。
三、 取得的成效
1、 通过培训转移特别行动实施, 从整体上提高了 农户的基本素质, 为其保增加收入打下坚实的基础.
2、 通过组织转移培训, 引 发农民学习热情, 自 觉钻专业, 学技术, 由体能型向技能型转变, 主动争技术岗, 干技术活, 由打工型向创业型转变。
3、 是党和政府的优民政策更加深入民心。
广大农民在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 对党和政府更加贴心、 更加爱戴。
农村劳动力转移取得明显转变。
四、 存在的问题
1、 由于培训 资金补助资金有限, 只 能组织短期培训 ,因而造成部分受训农民专业技能不够扎实, 转移就业后难以胜任新岗工作。
2、 因计划中 将培训工作时间安排相对集中, 造成工作时间冲突, 影响了 培训的正常进度。
五、 明年工作打算 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 力求通过宣传报道造氛围、严格监管保质量、 财务专账促规范, 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我市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特别行动计划的培训任务。
一是加大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 报纸、 网络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特别行动计划的政策措施, 通过宣传, 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该项工作的重视与支持, 提高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加快培训进度, 切实把党和国家实施的这项惠农培训工程抓紧抓实。
二是强化管理。
严格照严抓、 严管、 严查的要求对各基地学校进行管理, 随时掌握各培训基地的工作情况和工作进展, 在培训工种设置、 培训对象、 培训时间、 培训转移率、规范台账等方面加强监管, 定期开展督办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是完善专账。
严格按照省阳光办规定的七项开支内容进行资金管理, 切实把国家直补参训农民的培训补助资金管理好, 最大限度的发挥项目 专项资金的作用。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局
2010 年 12 月 18 日
篇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劳动力 转移 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2 2 篇为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给县内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撑和人力保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为目标,把促进农民增收与保障企业用工有机结合,以“三级联创”和“返乡创业园”建设为契机,全力抓好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工作,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给县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相关产业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研究部署经济工作时,统筹考虑人力资源供求情况,认真做好承接产业转移和落实项目带动就业工作。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工作,制定详细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关注民生,服务就业,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作用。
县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各用工单位的招用工信息,对县内企业的用工信息及时发布,定期招开人力资源交流洽谈会,将每月18 日定为全县人力资源交流日,使招聘工作常态化,盘活县内人才
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的整合配置,争取将外地高素质务工人员吸引到本地就业,鼓励和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使人才与市场形成良性循环。各镇乡街要为劳动保障所配备得力人员,做到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六到位”,充分发挥乡镇级劳动力市场的统筹协调作用,村级劳动保障平台要以各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制度为基础,将劳动保障协理员定为公益性岗位,同时将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加大奖惩力度,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镇乡街、村(社区)两级劳动保障工作站要以县人力资源信息网为平台,配置专用人员和网络设备,逐步建立起与县内各个人力资源市场联网的信息网络,发挥信息网络对人力资源流动的支撑作用,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加强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宁城人才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充分利用国家有关就业的优惠政策,加大技能培训补贴的投放力度,对县内企业,尤其是对新入驻的企业在为其组织招工的同时,还要免费为在企业内务工的农民工开展技能培训,免费技能鉴定,并发放技术等级证书。同时,要统筹协调县内各技能培训机构,做好市场调研,根据行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培训计划,根据热门行业、热门工种开展定向培训,根据企业的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努力提高我县劳动力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加其对用工需求的适应能力,提高就业成功率。
(四)各部门结合现有政策,努力提高企业职工待遇。
1、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政策,对在县内企业务工,且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给予发放社保补贴。
2、在工业园区或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由政府协调用地,由住建部门按公租房或廉租房政策,单个企业或多个企业共同出资筹建职工公寓,由工业园区统一管理,免费或收取少量租金提供给企业职工居住,解决企业职工的居住问题。
3、为在我县企业内务工的农民工开启子女教育“绿色通道”,在不违反上级教育部门相关政策的条件下,降低农民工子女入托、入学条件,简化手续,免除其借读费、书费、学费等相关费用,促进县内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提高农民工在企业工作的稳定性。
(五)开展结对帮扶,实现企业与劳动力直接对接。
加强政府与企业间的沟通与合作,各镇乡街要与县内企业开展结对活动,进行双向对接,实现定向帮扶,并定期按企业所需用工数量帮助其进行招聘,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合作。企业要完善用工制度,提高职工福利待遇,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六)完善管理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企业要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实施人性化管理,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其工作和生活环境,不拖欠工人工资,建设有特色的企业文化,使工人真正产生对企业的归属感,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各镇乡街、各部门要采取展板、宣传车、条幅、散发传单等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农民工转移就业的舆论氛围,就业部门要以专题片、报纸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我县在农民工就近就
地转移就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尤其在免费技能培训、初始创业帮扶等具体措施上,做到详尽通俗,不留宣传死角,提高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的信心。
县内劳动密集型企业也要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除了对企业自身进行全面宣传以外,还要把招用工种、工资福利、劳保待遇等实时情况定期及时向外界公布,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宣传部门要在宁城电视台设专栏,在指定时段发布我县重点企业的用工需求情况,让群众及时知晓最新用工需求情况。
三、工作要求
各镇乡街、各部门要提高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认识程度,将此项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明确目标,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方案要求的各项工作措施,积极探寻有利于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新闻媒体要发挥各自的优势,下大力量做好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的宣传指导,及时宣传招工政策,随时报道企业的用工需求情况。
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劳动保障组织建设,抓好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等劳动保障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按方案的相关要求,从全县大局出发,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关于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农民奔小康的重要途径,也是扩大招商引资,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的迫切需要。根据《**省促进农村居
民收入倍增规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行动方案》及省市县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方案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切实推进我镇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本辖区中小微型企业为主体,以农村新生劳动力和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帮扶对象,以促进农村适龄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为目标,在镇域就业基地之间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力供需对接关系,加大转移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促进农村适龄富余劳动力充分就业,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二、工作目标 从 2015 年开始启动我镇与县内、县外部分等各类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力供需对接关系相关工作,通过提供优质公共就业服务、优先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等,促进企业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2015 年首先在辖区内创建 3——5 个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基地(简称就地就业示范基地),吸纳就业的农民工达到1500 人以上。2016 年在辖区内再创建 3 个示范基地,吸纳就业的农民工达到 500 人以上。到 2017 年,全镇创建示范基地至少达到 4 个,再加上目前本辖区正在发展壮大的小型企业如:旅游、休闲、生态农业、新型建筑建材等行业,力争总吸纳就业的农民工达到 1500—3000人。努力将我镇创建成为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镇。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企业用工需求摸底调查。每年定期对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当前用工数量、缺工工种及数量、用工条件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填写《企业用工 信息调查表》,全面掌握本地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建立企业用工台帐,实施动态管理。
(二)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登记。在开展企业用工需求摸底调查时,同步开展农村劳动力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农村劳动力的基本状况(包括总数、年龄、技能水平、求职意向、培训意愿、就业状况等),更新劳动力资源信息库。每年开展一次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及变更,并根据调查情况及时更新充实劳动力资源信息库。
(三)建立稳定的劳务对接供需关系。根据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和企业用工需求摸底调查情况,以镇为单位,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务对接协议书》,在镇和企业之间实行定向招聘、定向培训、定向服务、定向输出,长期跟踪,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力供需关系,保障企业用工数量和员工的管理,实现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输出、有保障跟踪。
(四)努力创建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镇和示范基地。按照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镇的认定条件,逐步将我镇创建成为示范镇。与此同时,根据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基地的认定条件,扶持辖区内有能力的企业,帮助其创建成示范基地,对就地就业工作好的企业,党委政府予以奖励。
四、实施步骤 我镇创建该工程的实施时间为 2015 年至 2017 年共 3 年,分 3 个阶段: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5 年 6 月底以前)。根据省市县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工作相关要求,制定符合我镇实际情况的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安排专门经费,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劳动力转移数据,一卡、两册及信息录入工作,组织开展业务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和企业用工需求摸底调查。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10 月)。根据目标任务、县实施意见和本实施方案,重点抓好落实,做好示范镇和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广泛开展与用工企业劳务对接和协作,不断扩大工作成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 年 11 月至 12 月)。认真总结评估,查找发现问题,组织整改完善。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建立完善促进本镇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转移就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镇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委员、副镇长全面协调指导全镇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镇劳保所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和地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研究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完善制度和体系建设。
(二)健全镇、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 1、加强镇劳动保障工作站建设,发挥其在就业服务方面的主渠道作用,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优质的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和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扎实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开发、信息收集发布和定期免费招聘等业务,有效提升日常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使专项公共就业服务和日常就业服务密切衔接,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持续、便捷、高效、优质的转移就业服务。
2、加强村劳动保障平台的建设。在各村(社区)“两委会”中,选配具有较强群众工作能力、会使用操作计算机的人员担任村级劳动保障信息员,并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技能培训生源组织动
员、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政策宣传等基础性工作,切实将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延伸到每个行政村。
3、适时采集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岗位信息和创业项目信息,开发适合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服务项目,创新公共就业服务形式,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三)强化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1、充分发挥镇劳动保障工作站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综合管理的作用,建立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机制。
2、统筹安排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大力发展“订单、定向、定点”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积极引导辖区企业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提升企业员工素质。与辖区企业适时开展员工爱岗敬业培训,做好企业员工稳岗工作,提升员工归属感。
(四)推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1、根据全镇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就业信息、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就业扶持政策的对接工作,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2、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以我镇的旅游业为龙头,带动发展我镇农村二、三产业,以及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形成以产业发展带动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机制。
3、开展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制定专项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帮助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近就地就业。
(五)扶持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 1、将扶持农村劳动者自主创业作为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内容,制定并落实鼓励农民自主创业的税收优惠、费用减免、土地安排、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
2、积极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融资难、场地难、办事难等问题。
3、为农民创业提供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扶持、后续跟踪等"一条龙"服务,构筑绿色通道和创业平台。
4、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创业典型,发挥典型引导和示范作用,建设创业文化,营造创业氛围。
(六)维护农村劳动者合法权益 1、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着力构建就业机会平等、基本劳动权益公平、重视人文关怀的区域市场环境和企业用工环境,提高就业的稳定性。
2、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工资偏低、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和社会保险参保率低等突出问题。
(七)加强监督考核 从 2015 年起,将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工作纳入全镇就业总体规划和政府重点考核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工作目标、进度和责任,健全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制度,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就地就近示范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关于劳动力就 近就地转移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意见,整体推进全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省、市
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安排部署,确立城乡统筹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建设和谐的重要措施之一,加强领导、突出重...
篇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县农村就业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镇赉县农村就业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就业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38 号)要求,为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切实开展好农村就业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形成农村就业工作长效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四大优先、五个镇赉建设”发展战略,以开展特色城镇化建设、突出发展民营经济为抓手,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为重点,以技能培训为手段,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均等就业和充分就业,推动我县城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长远,循序渐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
三、总体目标
到 20**年底,本次试点工作实现六项目标:
(一)农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各项制度基本形成,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就业工作机构全部建立;乡(镇)、主要村建立人力资源市场,达到规范化标准;有健全的劳务经济组织和劳务经纪人队伍。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划落实。科学配置城乡劳动力资源,基本实现分工分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完成目标任务的**%以上;非农业就业比重超过**%,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占转移就业总数的**%。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增收渠道拓宽。以富裕农民为目的,实现就地就近、劳务输出、自主创业相结合,增加域内吸纳就业能力,巩固域外输出规模,加大返乡创业基地建设力度,农民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以上,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上。
(四)农村劳动力技能素质普遍提升。全面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农村技能培训体系,培训方式满足农民需求,全面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基本实现技能就业。
(五)城镇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部延伸到农村。建立城乡均等就业机制,实现城乡就业同招聘、创业同扶持、零就业家庭同消除、充分就业社区(村)同创建、优惠政策同享受、合法权益同维护。
(六)覆盖城乡、有序衔接的社会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实现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待遇标准统一;开展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体制机制城乡统筹,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
四、重点任务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采取以下六项措施推动我县农村就业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一)建立农村创业就业服务新体系。
1.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就业工作机构。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按照规定配置工作人员,所长要专职在编人员,每个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配备不少于 4 人的劳动保障协理员;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人社保障服务员,村级服务站做到人员、场所、经费、设备“四落实”。
2.推进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劳动力资源和转移就业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信息多元化功能,实现农村劳动力资源和转移就业的实名制动态化管理服务。
3.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在全县各乡(镇)全部建立服务功能齐全的人力资源市场,且所有乡(镇)在人口集中及企业集中的行政村至少建立一个村级人力资源市场,逐步形成方圆 2 公里为半径、30 分钟为时限的“半小时农村就业服务圈”,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就业、创业咨询等服务。
4.成立促进劳务经济发展的社团组织,鼓励民间和社会群团组织参与劳务输出“主战场”,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维权方面的作用,扩大有组织输出规模,逐步形成政府推动、市场化发展、商业化运作的劳务输出模式。
(二)制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新规划。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建设总体部署。县、乡(镇)、村要逐级制订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中、长期规划,全面掌握区域内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根据各乡(镇)经济发展状况合理确定农村劳动力从业结构,将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建设和加快推进县域经济突破等中心任务紧密结合,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城镇创业就业政策向农村延伸、加大资金投入等方面制定具体的保障措施。
(三)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渠道。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多元增收、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农业收入、劳务收入、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并重的多元化增收新格局。依托县域内工业园区、乡(镇)企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吸纳就业;采取企业加农户的形式引导劳动力居家就业;开发食品加工、餐饮、零售等商业和服务业灵活就业。大力开展劳务输出,鼓励引导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到省外、境外就业。强化劳务输出基地建设,扩大范围和输出地域。鼓励长年在外务工人员及有技术专长人员全家外出或到城镇
落户,实现彻底转移。培育壮大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制定鼓励政策,在准入条件、资金信贷、从事项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带动劳务输出。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加大农民工创业基地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吸纳农民和农民工进入园区创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开辟创业“绿色通道”。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
(四)完善农村职业技能培训新机制。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完善基地设施,加大师资力量。全面整合培训资源,形成合力,按照同一地区、同一工种补贴标准统一的原则,科学制定培训补贴标准,规范培训项目管理,统筹使用各渠道培训资金。开展订单定向培训,提高培训后就业率。开展农民技能培训需求调查,根据农民需求和意愿,确定培训工种和形式。对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籍退役士兵,开展储备性专业技能培训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失地农民、有意向外出务工农民为对象的劳务输出培训;对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岗农民工,开展提高技能水平的技能提升培训。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落实培训场所和专职负责人员,保证学时和培训效果。对获得培训资格证书的农民给予相应的补贴。
(五)形成转移就业保障服务新模式。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力度。依法用工并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畅通农民工投诉举报渠道,优先办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最低工资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解决拖欠工资行为的发生。将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城镇常住人口子女全部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加大对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投入,确保城镇常住人口子女就近入托入学,平等享受义务教育。将农村转移劳动力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加快建
设农民工公寓,将存量房、闲置房改建为符合卫生安全条件的农民工宿舍,并逐步将常住人口纳入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住房保障体系之中。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服务机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政治权利,使其享有集体收益分配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能力强、贡献突出的农民工,可推荐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候选人。建设必要的文体设施,组织流动影视、图书站、新市民学校等服务,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开展“两看一上”活动,较大的用工企业要提供农民工夫妻间,建立文体活动室,组织农民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六)构筑统筹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新体制。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8 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发〔2009〕31 号),统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标准,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序衔接并享受同等待遇。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并轨、统筹管理,解决医疗保险多轨运行、多头管理的问题,积极探索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打破城乡居民参保身份限制,实行可选择、可转换、可衔接的参保方式,建立“一制多档”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机制,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
五、时间步骤
(一)准备阶段(20**年 2 月—4 月)。成立推进全县农村就业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深入开展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制定镇赉县农村就业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年 5 月—12 月)。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验收阶段(20**年 12 月—20**年 1 月)。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
估,召开工作总结会议,并做好省、市对试点工作的考核验收。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试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发改、人社、财政、公安、教育、社保、国土、住建、农业、国税、地税、市场监管、妇联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就业制度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试点工作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试点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分工职责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具体工作措施和办法,做到专人负责,权责明确,工作到位,并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保障。县政府将把各相关部门(单位)试点工作情况纳入全县绩效考核范围,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三)抓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试点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安排专人从事试点工作经验总结和典型宣传工作,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理解支持试点工作,及时反映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形成上下齐心、普遍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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