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百纳范文网>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6篇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6篇

时间:2022-09-05 16:40:04 来源:网友投稿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6篇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xxxx镇服务盘州市22022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2022年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攻坚之年,为持续深入推进x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6篇

篇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xxx 镇服务盘州市 2 2022 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2022 年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攻坚之年,为持续深入推进 xxx 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加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力度,巩固 xxx 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营造人人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在新征程的赶考路上展现食品安全新作为、传播食品安全正能量,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贵州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目标任务,不断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载体,拓宽宣传领域,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维度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力度,拓宽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渠道,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宣传态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共创、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宣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大意义、标准和要求,深入宣传各有关部门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引导公众客观评价食品安全监管所取得的进展与成效,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关注、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加大冷冻冷藏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规范检查整治冷冻冷藏食品市场等有关情况,加大严禁食用野生菌的宣传力度,推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三)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素养,增强安全购物、理性消费的观念,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遏制食品浪费,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四)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正面宣传,大力宣扬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守法行为,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严格自律,树立风险防控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五)宣传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时段的食 品安全专项整治举措和成效,宣传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和满意度。

 三、宣传方式

 各相关单位要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为契机,强化部门协作,加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凝聚工作合力。

 (一)盘州市市场监管局 x xxx 分局要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经常性的教育宣传和政策引导,组织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负责张贴 xxx 市市场监管局印制提供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画等相关资料,确保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覆盖、无遗漏。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零售药房、食品相关生产企业利用电子显示屏、LED 屏经常性播放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食品安全公益广告,督促指导辖区所有商场超市结合经营场所规模制作张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画,营造食品安全浓厚氛围。要依托微信、QQ 等联络群及时发布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动态、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食品安全消费预警提示等内容,对出现的食品安全网络舆情要及时进行辟谣。

 (二)中心校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将食品安全与营养纳入中小学教育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升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全镇所有中小学校校园要利用校园宣传栏、墙报、板报和广播经常性刊播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组织 1-2 期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板报比赛,所有学校食堂明显位置至少悬挂 1 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或者宣传横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农业农村工作服务中心要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危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农兽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加大禁限用药物宣传力度,确保农兽药经营门店、种植养殖基地和合作社等主体知晓禁限用药物清单和常规用药使用残留限量规定。所有农资经营户、种植养殖基地、屠宰企业都要张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画,所有种植养殖基地、屠宰企业至少悬挂1 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或者宣传横幅。

 (四)卫生院要以开展全民营养周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横幅、LED 屏等渠道播放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营养健康等知识,每一个医院和哨点医院至少悬挂 1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或者宣传横幅。

 (五)交管站要在公路沿线制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固定宣传标语 2 条以上,城镇街道在主要公路沿线制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固定宣传标语 5 条以上,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公路沿线高杆大牌均需制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应急服务中心等站(所、室)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和法定职责,加强对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食堂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经济发展办公室督促所有农贸市场各进出口至少悬挂 1 条创建国家食品安

 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或者宣传横幅。社会事务办要确保养老机构至少悬挂 1 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或者宣传横幅。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要确保所有建筑工地食堂至少悬挂 1 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或者宣传横幅,要指导辖区内建筑围挡(包括新开工工地)刊载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或宣传画。应急服务中心督促所有加油站要利用 LED 显示屏、电子显示屏等刊播食品安全公益广告、播放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至少悬挂 1 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或者宣传横幅。派出所督促辖区所有酒店、旅馆至少悬挂 1 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或者宣传横幅。党政办宣传工作组要充分利用 LED 显示屏经常性播放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宣传科普工作,采取贴近人民群众生活和消费的渠道和方式,以更加通俗、形象、生动的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着力构建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七)各村(居)要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小作坊及商铺履行监管职责,村(居)委会宣传栏需设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版块或者悬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加强对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知识宣传。

 四、宣传时段

 所有宣传工作须于 4 月 14 日前开始,务必于 4 月 20 日前完成。全年均需持续开展(直至国家验收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调调度。2022 年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攻坚之年,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意义重大。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协调调度,切实做到有人员办事、有经费保证,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加强沟通,凝聚部门合力。各有关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为创建宣传提供支持,创造条件,凝聚工作合力。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宣传的主力军作用,认真落实各项宣传工作任务,既要加强对主管行业领域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宣传引导,又要加大对部门内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使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成为食品安全的宣传员和践行者,推动形成横向联动、上下贯通、整体推进的食品安全宣传格局,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创建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知晓率。

 (三)创新方式,务求工作实效。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创建工作的实际需要,有组织、常态化地开展工作,针对不同节点、不同时段,创新宣传内容与形式,宣传内容要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唱响主旋律、传播好声音、弘扬正能量。同时,要加强对宣传报道内容

 的审核把关,避免因其发布内容不当带来负面影响。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宣传工作的手段和方法,及时把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同时,要注意收集、整理和保存好宣传工作的图片、文字、音视频等相关资料。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需于每月 22 日前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 xxx 镇食安办工作群。

篇二: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1 - 食品安全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放心省创建,有效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根据《食品安全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意见》和《食品安全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制定食品安全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四个最严”和关于抓好餐饮业质量安全的重要指示为遵循,严格实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县”决策部署和提升餐饮业质量水平工作方案,进一步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方式,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到2018 年底,在全县范围内推进 5 家食品安全放心餐厅(食堂)建设,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进一步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

 二、建设原则及标准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推动、企业自愿、社会共治”的原则,对照省局制定的建设标准(附件 1),开展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

 三、建设范围和数量 在全县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

  - 2 - 饮服务单位中建设 4 家食品安全放心餐厅(其中:**)和 1家食品安全放心食堂(山城所选报 1 家)。

 四、建设程序 (一)持证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堂经营者按照自觉自愿的原则,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提出申请,并填报建设食品安全放心餐厅、放心食堂申报承诺表及自评表。

 (二)市场监管所可协同属地餐饮相关行业协会,按照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强对食品安全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的指导,督促其软硬件改造提升,并报请县局对建设情况进行初评,对达到建设标准的,报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核。

 (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按照县局提交的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名单,组织协同本市餐饮相关行业协会及食品安全专家进行复核,并向社会公示经复核合格的名单,接受社会评议和督促,公示期限为 7 天。

 (四)公示期满无争议的名单,由市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市局官网进行公告。确定为食品安全放心餐厅、放心食堂的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可调低一个等级,信用等级可调高一个等级。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局关于食品安全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的部

  - 3 - 署和要求,组织实施,认真做好申报、初评和复核等工作,不得借机向餐饮服务单位摊派或收取费用,确保建设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各所要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县、食品安全示范街和“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等创建工作,切实加强放心餐厅和放心食堂的建设,着力创新监管方式,严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觉对照建设标准整改提升,重点支持建设单位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和“一品一码”食品安全可追溯等方式,以信息化手段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食品原料来源等消费者重点关注的环节。鼓励建设单位建立“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新型产销模式。要严格建设标准,强化考评复核,防止走过场和流于形式,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适时对各地的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三)严格标准,动态管理。各所要加强对放心餐厅和放心食堂建设的监督指导和动态管理,确保建设单位始终按照建设标准要求开展食品经营活动。食品安全放心餐厅、放心食堂自各地门户网站公告之日起,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满,须重新按照建设标准进行复核认定。对不能持续符合食品安全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从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公告名单中撤除并向社会公布。各所要以食品安全放心餐

  - 4 - 厅、放心食堂建设为契机,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量化分级、信用等级以及“一品一码”可追溯管理,进一步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四)强化宣传,总结提升。各所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鼓励和引导餐饮服务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参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参与度和知晓率,努力营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要因地制宜,积极创新,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向县局报送有关建设信息,不断把放心餐厅和放心食堂建设引向深入。各所建设食品安全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的情况报告及单位名单,请于2022 年 10 月 16 日前报送县局餐饮股。

篇三: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话 提纲 一、坚决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做好创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点,推动创城工作落实落细 1.要迅速补短板 2.要持续强监管 3.要争创新亮点 三、坚定必胜信心、担当作为,确保创城工作取得实效 1.要压紧压实责任 2.要准确把握标准 3.要加强宣传引导 4.要强化督导检查

 正文:

 同志们:

 今年是我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大考”之年,也是收官之战。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专题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有关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有效地将创城工作推向深入,确保实现创城工作目标任务。刚才,...同志宣读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下面就推进我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城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 、坚决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切实增强做好创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最严”要求,强调要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李克强总理指出,食品安全是关系每个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民生大事。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载体,是全面贯彻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2021 年 11 月下旬,国家重新启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我县于 12 月份提交了第三批创建城市自评报告并进行公示,今年 6 月将接受省级初评,年内接受国家层面的验收。

 前期,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在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创城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后续仍有大量的工作任务,大家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把创城工作当作一项政治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摆在突出位置,聚焦目标任务,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规范的管理,毫不松懈地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推动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 、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点,推动创城工作落实落细 创城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好当前工作,学会“弹钢琴”,抽出精力、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考评。

 1 1 .要迅速补短板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紧盯考核标准,对标对表,查遗堵漏。目前,现场明查的工作尚未进行,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和机制创新等示范引领项目与国家验收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建立完整、充分、规范的档案资料。借鉴第二批创城成功城市的工作经验,在 23 种业态范围内,精细筛查、择优挑选,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动态调整可控。县食安办要对照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检查标准,对辖区内 23 种业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检查并做好台账登记,对发现的新问题、新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按照风险类别和管理难度,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家、逐项、逐条整改,细化监管任务,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全县迎检工作全面达标。

 2 2 .要持续强监管

 推动监管重心向基层一线延伸,按照《明查操作说明》

  及《检查示范模板》,着力抓好培训指导,提高基层监管专业化水平。鼓励基层探索监管新办法、积累新经验,健全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切实使监管重心向下、关口下移、监管对象全覆盖。探索“互联网+监管”新模式,逐步扩大智能化监管、电子追溯系统应用覆盖面,破解食品安全保障和监管难题。同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依法整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真正达到处理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3 3 .要争创新亮点

 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中,一个重要导向就是鼓励改革创新、打造工作亮点。我县已经初步确定了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用农产品产销对接、“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及食品领域科技创新 7个“示范引领项目”。这些项目是创城工作的创新所在、关键所在,也是今后我们创城工作的重点所在,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自身实际,对项目做好可行性论证,对实施的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后续用什么办法措施、用什么政策保障支撑落实,都要提前做好谋划。将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全面展现我县创城水平和创城成果,努力争取“加分项”,让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亮点纷呈。

 三 、坚定必胜信心、担当作为,确保创城工作取得实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创城工作力度,规划时间表、路线图,压茬推进,形成抓好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抓深入、见长效。

 1 1 .要压紧压实责任

 抓好“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肉铺子”等重点行业和经营主体,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进及迎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调整工作专班,完善相应的组织架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创城工作全面达标。

 2 2 .要准确把握标准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共六大类 94 项,满分 120 分,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明确工作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形成上下一心、密切配合、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创城格局。县食安办要强化业务指导,按照《明查操作说明》及《检查示范模板》,坚持网格化监管、全覆盖检查、清单制管理、反复查问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城任务。

 3 3 .要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宣传就是生产力、战斗力的意识,注重发挥食安办作用,有力发动社区及村级党政基层组织,充分利用县融媒体、公众号、微信群、村屯大喇叭等各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和频次,提高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可度,调动各种社会力量,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创城氛围,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4 4 .要强化督导检查

 食安办要聚焦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覆盖式检查并登记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问效,确保生产经营主体保持达标状态。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给迎检工作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全县食品安全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问责,形成高压态势,倒逼主管部门、各乡镇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我县食安工作提档升级。

 同志们,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须臾不可放松。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在即,任务艰巨、难点突出,除了做好有针对性准备的工作之外,还要面临暗访以及随机性检查,我们必须提高重视程度,决不能“一阵风”、走形式、走过场,一定要高度警醒,迎难而上,全力做好各项创城工作,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篇四: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 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及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深化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用铁的标准抓食品安全,用铁的手腕整治隐患,用铁的心肠进行问责,用铁的办法实现本质安全,打建结合、以打促建,加快健全食品安全常态化治理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安全底线,促进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紧盯影响本地、本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问题和隐患,全面分析研究,制定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紧盯攻坚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动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

 ——坚持预防为主、产管并重。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最大限度消除风险隐患。

 ——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和“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的要求,不断完善党政齐抓、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示范带动。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引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标准宣贯和风险监测行动。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和宣传贯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应用食品安全标准,维护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对食品安全标准的使用进行跟踪评价,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的基础作用。完善企业标准相关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强化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食品有害因素等风险监测,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组织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培训,提升标准管理和风险监测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

 康委、区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食药监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实施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成果运用,强化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对辖区内耕地切实落实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实施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使用减量行动和“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治理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将高毒农药禁用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食用农产品。(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全面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犯罪行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广告等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以及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

 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到 2024 年底,全区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 100%;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保持在 99%以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自查与报告率达到 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 100%;涉嫌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 100%,打击和查处率达到 10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食药监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区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窝点”。以农村集市、农贸市场和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山寨”食品、劣质食品、“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宣称特殊功能食品等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到 2022年、2023 年、2024 年底,全区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农村食品经营店分别达到 50%、70%、80%以上,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协管队伍、协管员达到行政村全覆盖的乡(镇)街道要分

 别达到 50%、80%、100%,区农业农村部门能够胜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人员分别达到从事农业相关工作总人数的 60%、80%、90%以上,区市场监管部门能够胜任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分别达到总人数的 50%、60%、80%以上。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第三方评价保持在 80%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食药监、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六)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餐饮服务规范年”活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从严开展执法检查,督促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规范后厨管理,提升后厨环境卫生水平。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落实投诉举报奖励措施。开展餐饮门店“厕所革命”,改善就餐环境卫生。到 2024 年底,全区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覆盖率达 90%以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和“区块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覆盖率保持在 100%,在线率保持在 100%;“6S”管理实施率达 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和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率达 100%;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备案率保持在 100%,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证率和公示率达到 99%以上;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风险分级实施率保持在 100%,人民群众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食药监、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城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七)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改造提升计划,通过原地重建、调整关闭、翻新改造等方式确保农产品市场硬件设施达标。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主体责任,建立动态信息档案,全面实行公开承诺和自查评价报告制度,加快推进快检实验室建设;推行“检监联动”和“合格证”制度,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手段,建立重点农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全力打造智慧菜市,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通过培树典型、示范带动,促进全市食用农产品市场整体水平提升。到 2024 年底,全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食用农产品市场“脏、乱、差”现象得到改善。食用农产品市场风险分级覆盖率 100%。加大食品安全管理员抽查考核覆盖率,其中,

 农批市场覆盖率 100%,农贸市场覆盖率 80%以上,人员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 90%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食药监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八)实施“三小”治理提升行动。依法推行登记备案管理,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三小”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强政策引导,推进小餐饮集中经营和食品小作坊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三小”向集约化、规范化转型升级。深入开展提升、创建活动,推进地方特色、名优产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地方特色食品影响力。到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底,全区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6S”规范化建设覆盖率分别达到70%、80%、90%以上,力争实现全覆盖。2023 年底前,创建小餐饮食品安全质量提升示范街 1 条;规范提升标杆单位食品小作坊 3—5 家、食品小经营店不少于 10 家、小摊点不少于 10 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食药监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区工信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九)实施网络食品“净网”行动。全面实施网络食品(含特殊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备案管理,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网络直播带货行为。强化政企合作,清理规范网络食品经

 营者主体资格。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推广“网上明厨亮灶”,加强网络食品监督抽检、线上监测固证、线下调查处理,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保持网络食品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网络食品经营违法犯罪行为。到 2024 年底,全区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除外)100%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登记、备案,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食品经营者管理档案建立率 100%,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档案建立率100%,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合格率100%。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食药监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区宣传部〔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开放招商和投资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十)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保证校园食品安全,防范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持续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扩大“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面。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完善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鼓励家长参与监督。推进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和健康营养进校园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

 全和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提倡“减盐、减油、减糖”。到 2024 年底,全区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和前端设备在线率达到 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 100%;学校食堂抽检覆盖率达到 100%;涉嫌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 100%;打击和查处率达到 100%,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食药监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十一)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将国内进口食品企业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实施差别化管理。开展科学有效的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控。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进口食品追溯和快速反应机制,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食药监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区公安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攻坚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推进落实工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建

 立工作调度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进展情况,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各牵头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持续推进实施。

 (二)建立督办机制。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开展攻坚行动的统筹协调,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和亮牌督办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凝聚攻坚合力,着力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攻坚行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增强监管效能。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打建结合,探索创新治理方式手段,充分运用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提升现代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及时总结攻坚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固化有效措施,加快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四)严惩违法行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实施挂账督办,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严惩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五)构建共治格局。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发掘攻坚行动中的亮点工作,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强化宣传报道;定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形成强大舆论声势;畅通举报渠道,建

 立“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内部从业人员积...

篇五: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22 年食品安全示范区国省联创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及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食安办〔2021〕5 号)、《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在落实食安党政同责、推进整体智治、加强风险治理、深化社会共治、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创新示范,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按照国省联创、全域启动要求,争取2022 年创成“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助力 2024年全市创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争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区域样板提供有力支撑。

 ——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向好。全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持续稳定,与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要求相适应。粮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乳制品等主要食品和特定人群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

 质等行为得到基本杜绝,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食安监管成效进一步提升。严格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稳步形成有力的政府保障机制,确保监管工作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实体化运作街镇食安办,加强对街镇食安办规范化建设的动态管理,行政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

 ——食品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快。食品产业园区建设得到长足发展,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食品工业年产值递增 6%以上。全区食用农产品及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多元规范发展。

 ——群众食安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和健康消费理念,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和成效的认可度、满意度,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 85%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在 90%以上,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 85 分以上。

 二、重点任务和举措

 按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要求,重点开展“五项行动”,突出抓好“四个工程”,着力健全“三大体系”,全面构建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

 (一)开展五项行动,构建良好安全秩序。

 1.开展“源头治理”行动。启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聚焦问题较为突出的 17 种食用农产品,到 2024 年全区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有效遏制。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有效提升耕地安全利用率,降低农产品污染风险。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使用记录等制度,单位农作物播种面积农药施用强度(折百量)控制在 0.16 公斤/亩以内。严格执行生猪牛羊等畜禽定点屠宰制度,集中解决一批威胁群众健康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到 2023 年底,全区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高于全市平均值。

 2.开展“科技支撑”行动。积极实施“雏鹰计划”,加大资金、人才投入,全力支持食品安全科技创新研究,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技术支撑工作。将食品安全纳入我区科技计划,加强食品安全科研审评和科技创新,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推广应用,“浙冷链”系统赋码率、扫码率达 99%以上,物源性问题查处率达 100%。

 3.开展“餐饮提质”行动。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三年行动,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 100%,校园食品安全智治平台场景应用覆盖率达到 100%,强化结果应用,接受社会监督。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大型及特大型餐饮企业等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基本建成“智能阳光厨房”,中央厨房 100%导入 HACCP 或 ISO22000体系并通过认证。持续开展网络餐饮服务“净网”行动,全面推进“外卖在线系统”应用,入网餐饮“阳光厨房”建设率 100%,“外卖封签”和商户端使用率 90%以上,在线率保持在 80%以上。发挥餐饮食品安全地标性工程的示范引领,2024 年前全区打造 2 个(条)以上“阳光餐饮”综合体(街区)。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种类、数量和去向台账登记制度,完善收集运输体系,实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加强集中式消毒餐饮具行业监管,抽检合格率达 95%以上。

 4.开展“铁拳整治”行动。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摸清监管对象底数,按照风险分类等级确定检查频次,实现对重点监管对象现场检查全覆盖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线上同步监管。在此基础上,有力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保健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全面开展上下游溯源追查、产品召回和立案查处,及

 时公布案件调查处理结果。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达到 100%。严厉打击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对违法企业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处罚。

 5.开展“示范引领”行动。健全信用监管制度机制,强化信用信息运用。推进信息化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实施智慧监管。创新食品安全评价和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创新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健全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体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性经验做法。

 (二)实施四个工程,提升监管服务能力。

 1.实施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全区食品安全队伍和能力建设,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明确区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监管力量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要,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比例达到 70%以上;发挥街镇食安办对食品安全监管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作用,加强网格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报

 酬保障、考核培训等机制,食安监管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抽查考核合格率达 90%以上,协管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抽查考核合格率达 70%以上;加大公安等部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专业装备建设力度。

 2.实施食品安全追溯工程。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重点运用“浙食链”“浙农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数字化平台,将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企业、大型商超和餐饮单位等重点主体涉及的肉类、淡水鱼、进口水果等重点品种 100%纳入追溯范围,形成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完整的信息链,实现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风险可管控、责任可追究。

 3.实施安全风险防控工程。强化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报送、投诉举报、应急处置等三项机制,健全区、街镇二级联动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实战应急演练。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指挥以及队伍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 100%。适时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专家库,组织食品安全相关部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及其技术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每年召开 2 次会商会议,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分析。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报告等机制并有效运行。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延伸

 到街镇,2024 年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配置率达 95%。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机构及时报送食源性疾病事件和病例。

 4.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工程。加快瓯菜振兴,推动“瓯越鲜风”成为“品字标”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通过引导食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建立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强化与电商平台深度融合等方式,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水产品、肉制品等百亿元以上食品产业集群。综合治理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鼓励和支持改进生产经营条件,推动已创建的名特优食品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实施“5S”管理。小作坊等重点主体食品抽检合格率达 95%以上、环境卫生达标率 85%以上。

 (三)健全三大体系,凝聚综合治理合力。

 1.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跟踪督办内容,结合巡察工作安排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各街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权重不低于 3%。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重点。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敢于作为、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的,给予表扬,对履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2.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加快“抽、检、处、研、控”一体化工作体系,具备监督抽检项目相应检验能力。持续加大财政投入,2022 年食品抽检量不低于 4.5 批次/千人,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抽检量不低于 1 批次/千人。严格按照计划均衡推进监督抽检任务,抽检完成率、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食品安全各环节和业态监督抽检覆盖率、在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含省级)覆盖率均达到 100%。

 3.健全社会共治体系。致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行业协会要建立健全行规行约,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各方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推进社会监督、科普宣传、志愿服务等活动。开展“群众提、政府检”等群众参与性强的活动,不断完善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机制。畅通全区一体化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工作时间内 12345 热线接通率达到 90%以上,食品类消费投诉按时办结率 98%以上。

 三、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2 年 4 月):调整完善领导组织架构,充实创建办人员,实行实体化办公,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动员部署创建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2 年 5 月至 12 月):制定完善国省联创实施细则,落实创建责任。针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领

 域深化治理整顿,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省食品安全示范区验收阶段(2022 年底):按照国省联创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迎接省食药安办对我区的满意度测评、暗查暗访、现场测评,争取 2022 年底通过验收。

 (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阶段(2023 年 6 月至 12 月):在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评报告。配合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区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督促持续整改提升,在 2023 年 6 月迎接省食药安办的初评检查。2023 年 6 月至 12 月,全面部署迎接国务院食安办组织的满意度测评、资料审查、明查暗访等各项检查和综合评议,争取高分通过国务院食安办验收。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4 年 1 月至 2026 年 12 月):将创建考评验收结果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以及文明城市、平安等重要内容。及时总结、推广创建过程中的创新机制和特色举措,全面深化、巩固扩展示范创建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区食品安全示范区国省联创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市场监管、农业和文教卫的副区长

 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府办和区直有关部门及街镇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街镇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相应调整完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确保创建各项工作有力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价标准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区食品安全示范区国省联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街镇、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创建工作将纳入食品安全考核,对不履行创建责任,或因推诿、扯皮、延误,导致创建指标未按期完成,以及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实行责任倒查,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及新兴媒体媒介,深入宣传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政策、措施、工作重点及创建标准等内容,扩大社会影响,凝聚社会共治。广泛选取不同区域、不同业态、不同环节、不同品种全面开展各类示范、试点活动,培育创建特色,树立创建典型,形成可推广的创建经验和治理模式,

 并通过媒体宣传、示范观摩等形式发挥好典型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

 附件:1.区食品安全示范区国省联创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2.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重点任务分解表

  3.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重点任务细则(2021 版)

 附件 1 区食品安全示范区国省联创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崇波 常务副组长:林

 杰 副

 组

 长:张

 伟、伍国军、邹向阳、周

 岷 成

 员: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互联网信息办)、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区委编办、区委巡察办、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

篇六: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典型经验分析总结

 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要求各级地方坚持严字当头,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保障民生工程来抓,坚决守护好人们“舌尖上的安全”[1]。

 为了督促地方各级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决筑牢食品安全每一道防线,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于 2014 年正式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2]。截至目前,全国已成功创建 3 批试点城市,涉及 31 个省(区、市)的 67 个城市,覆盖了全国所有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部分基础较好的地级市,覆盖人口 4.3 亿、国土面积 115 万 km2,生产总值约占全国一半。第 4 批创建推荐城市已于 2021 年 12月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公示,名单包含北京市通州区、怀柔区、天津市河西区、北辰区等共 53 个城市。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已经成为当前全国推进食品安全工作一个越来越重要的抓手和平台,创建活动的开展促进了试点城市的社会协同共治,全面提升了当地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大幅度提高了人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本文通过对部分试点城市的创建工作进行分析,将试点城市创建典型经验总结为以下 3 个方面。

 1 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 1.1 高点定位,高层推进 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高位推动,纵深发力,强化各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促使创建工作高质量推进。由市委书记或市长挂帅,成立高规格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烟台等地还通过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食安委全体会、人大问询、政协提案和调研等方式,强力部署、推进创城工作。

 1.2 组建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 为统筹协调、及时跟进、重点督促创建工作,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创建办公室,并内设专项工作小组,捋顺机制,集中力量,强力全面推进创建工作[3]。例如,杭州成立“一办八组”、宁波成立“一办十二组”工作机制。立足当地实际,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创建责任,倒排工期,紧扣时间节点,确保所有创建要求落到实处,织密监管网,消除监管盲区,推动创建工作提质增效。例如,杨凌示范区将工作责任层层分包,实现点对点、一对一、全面包抓,消除包抓监管盲区。

 1.3 完善督查问责体系 将创城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和全市科学发展考核,把创建工作推进水平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分数,督促各创建责任单位主动找差距、抓落实,注重实效,积极作为。济南市将创城工作在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所占权重提高至 3%,烟台市为 3.5%,杭州市为 5%,潍坊市、天津西青区和宁河区均为 6%。完善督查考核制度,建立规范、科学的督查考核体系,定期调度、督导、考核各项创建工作的推进情况,公开通报创建工作中取得的实绩、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对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责。长沙市将创建工作作为市纪委专项行政效能监察重要内容,根据绩效实行责任追究,督促各成员单位积极有效履责。

 1.4 组建强有力的监管队伍 增強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相关编制、人员安排有计划地向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倾斜,将年轻干部、专业人才积极输送到创建一线上,提高创建工作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水平,组建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较强、作风优

 良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队伍。2017 年“双安双创”现场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试点城市的食安监管力量较创建前增加了34%。截至 2016 年底,参与创建活动的 67 个试点城市全职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数量达 82 968 人。

 2 充分发挥“财”的基础保障作用 2.1 增加食品安全工作的财政预算 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纳入了财政预算,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财政资金以及社会捐赠资金,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的要求,配齐、配优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保障食品安全工作高质量、高效率运转。截至 2016年,参与创建活动的 67 个试点城市的食品安全年工作經费达 48.81 亿元。

 2.2 增加创城专项资金 根据创建工作的推进情况,逐年增加对创建工作的专项经费投入,主要用于实地调研、活动开展、氛围营造、业务培训等方面,不断强化对创建工作的经费保障,大力支持创建工作的稳步推进。截至 2016 年,年均食品安全工作经费较创建前增长了 52.96%;2017 年相关经费增幅达 55%。南京、宁波、福州、长沙、大连和长春财政投入年度增长均超过 50%,厦门、广州、深圳也超过 20%。

 2.3 增加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提升打造的投入 做好调研,细化立项,根据创建工作整体规划,将一部分创建资金进行有的放矢的投入,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提升整改工程,强化示范引领的作用,为攻克难点提供解决方案和创建模板,带动行业整体高质量提升,确保投入资金效最大化。广州市选取 160 家大型批发市场、重点农贸市场进行重点扶持,投入 2 700 多万元,为重点市场检测室更新自检设备配置、补充试剂耗材以及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武汉市投入资金 8 亿元对全市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投入资金 1.66 亿元加强市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市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的硬件装备,以及市疾控中心“食源性疾病病例网络直报系统”的建设。杨凌示范区制定了小餐饮改造提升每户 500~1 000 元的奖补政策,对汽车站夜市、田园居步行街、新桥路饮食街等餐饮集中区域进行了整体改造。

 3 重点抓好“质”的改善提升效果 3.1 严格执法守底线,确保食品安全“品质” 重拳出击,坚决落实“四个最严”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和日常监督实际,科学选择工作切入点,聚焦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入整治食品安全问题,强化整改落实,打击妨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食品安全大局稳定,严守“舌尖上的安全”底线。自 2014—2016年,第 1、第 2 批试点城市创建前后对比显示,创建后食品安全现场检查量增幅达 28.41%,食品检验样本量增幅达20.98%,查办食品安全案件增幅达 16.29%。前 3 批试点城市食品检验年样本量共计达 210.56 万批次,年均查办食品安全案件量达 8.62 万件[4]。

 3.2 创新监管抓亮点,凸显城市创建“特质” 创建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利用当地特色和资源优势,整体提升,局部创新,精心谋划,推进城市食品产业、行业监管等领域转型升级,形成区域创建特色。有的试点地区注重产业引领,突出产业监管亮点,如湖北襄阳市等地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湖北宜昌市等地建立食品小作坊产业园区或餐饮集中消费区,上海等地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有的试点地区注重智慧监管,突出打造智慧监管平台,如成都建成并运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综合平台”“智慧动监信息平台”“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数据中心”等平台;广州搭建“1+2+10”智慧监管云平台;厦门建立“厦门市食品安全信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南京启动“南京市食品安全数据分析平台”建设,开发了卤菜追溯“一码通”、智慧“快检”平台、“非现场监管”等系统。有的试点地区注重行业规范,创新行业监管模式,如西安实行“两图两档一承诺”监管模式,济南推出户籍式、量化式、飞行式、掌上式“四式监管”模式。

 3.3 营造氛围聚民心,坚守创建初心“本质” 随着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大众才是最大的受益者。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其成功的关键点之一就是人们的支持与响应。试点城市发动政府部门、企业主体和社会各界“三位一体”整体联动,最大范围地发动大众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群策群力,形成社会共治格局。深圳市成立了一支有 13 767 名实名注册志愿者的“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开展了 1 000 余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科普活动、培训体验活动、志愿服务等活动,为监管部门提供了 1 000 余条食品违法及安全隐患线索,协助查扣了近 5 000 只非法交易活禽。通过发布公益广告、召开发布会、组织线上和线下活动、拍摄短视频等方式,积极营造热烈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氛围,最大限度地提高公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青岛市创新开通的全国首列“食安号”科普地铁专列,将宣传深入到市民身边[5]。对第1、2 批试点城市调查结果显示,人们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 95%,食品安全满意度提升约 10%。

 4 结语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城市通过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强化“财”的基础保障作用,着力抓好“质”的改善提升效果,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落到实处,有效提升了当地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质量和人们满意度,维护社会稳定,优化升级当地食品产业,符合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具有较强的参考性和可复制性。

 参考文献 [1]新华社.习近平李克强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J].中国应急管理,2017(1):7-8. [2]刘敬伟.创城三年 食安城更美[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7(12):5-7. [3]陆悦.创建食安城市 形成共治格局: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综述[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6(12):14-15. [4]许琳.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城市品牌效应初显[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6(12):12-13. [5]刘鹏,张伊静.中国式政策示范效果及其影响因素:基于两个示范城市建设案例的比较研究[J].行政论坛,2020,27(6):65-73.

推荐访问: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示范区 食品安全 省级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Copyright©2012-2024 百纳范文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鲁ICP备120145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