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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税警4篇

时间:2022-09-03 14:50:05 来源:网友投稿

国家税务总局税警4篇国家税务总局税警 某税务局推进税收法治理念在基层一线深入落实的做法及思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其中提到“税收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家税务总局税警4篇,供大家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税警4篇

篇一:国家税务总局税警

务局推进税收法治理念在基层一线深入落实的做法及思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其中提到“税收法定原则”,李克强总理也曾指出:“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作为税收法律法规具体直接的执行者,基层税务机关扬税收法治之论,行“法治税务”之路,按照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的依法治税工作思路,加强“法治税务”建设,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进一步增强全面依法治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把税收执法权关进“笼子”里,做公正执法的实践者、严格执法、全面守法、让税收法治理念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具有重要的意义。xx 税务局在税收工作开展过程中,坚持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这一原则,将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活动作为推进基层依法治税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在税收法治基地建设过程中,注重税收法治理念的深入落实,就法治理念在基层一线的深入落实做了积极的探索和反思。

  一、扎实开展法治税务基地建设,深入贯彻税收法治理念在基层的具体要求

  税收法治化理念的建设是税务机关履行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依法治税这一要求对基层税务机关来讲,就是要通

 过加强税收法制建设,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通过明晰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权力和义务,促使征税主体依法诚信证税、纳税主体依法诚信纳税,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职责分明,从而充分发挥税收调结构、促发展、稳增长、保民生、防风险的职能作用,xx 税务局在法治税务基地建设中,以“强基固本”为定力,潜移默化推进税收法治理念在基层干部中的落实。程序公正是法治公正的前提和保证。基层税务机关只有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充分认识按程序执法不只是依业务流程办事,而是约束行政权力、规范执法行为的法律规制,税收执法必须做到程序合法、方式合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才能发挥全面依法治税的意义。

  一是着力培养地税人员“凡事于税法有据”的法治思维习惯。通过树立法律至上思想,要求干部职工在工作中要把国家法律包括税收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看作是开展地税工作的根本依据和评判地税工作的核心标准,即“凡事于税法有据”,做到凡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问需纳税人,有的放矢优服务。开展“两会代表委员话春风”活动、“春风亮点”展示交流活动、“问需求、优服务”系列活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大调研大走访等活动,解决纳税人代表反映的问题 37个。畅通联系服务纳税人渠道,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税企QQ 群、微信群等多渠道开设税收优惠政策专栏或主动推送

 优惠政策信息,分类梳理、及时发布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办理指南。二是优化新举措,提升效率降负担。推动实施不动产跨部门业务联办,通过窗口共建,网签备案信息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整合房地产交易、办税、办证业务流程。协同推进税务注销便利化改革,优化企业注销流程,实施前后台团队式管理+服务,让符合分类条件的纳税人即时或快速办理。多措并举推进办税便利化,实现压缩办税时间 1/3、精简资料 1/4 以上。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在行政审批上坚持做“减法”,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推动简政放权,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主动向社会公布各项涉税行政审批的项目、程序及要求,大力推行网上审批。

 (三)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搭建双随机工作平台、建立各类税务稽查名录库、组织多次职工培训、抽取了各类名录库企业。宣传税收政策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并在检查结束后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将双随机工作与黑名单联合惩戒、案例曝光工作相结合,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税务稽查透明度和威慑力。2018 年共计通过“双随机平台”检查企业136户,查补税款合计9355.44万元,覆盖率达100%。

 (四)优化公共服务。落实“堵点疏解行动”、推行免

 填单服务、多渠道发布办税高峰预警,倡导预约办税,全力推进同城通办,引导纳税人错峰分流,均衡同城办税压力。加强办税效能管理,畅通前后台业务衔接,持续优化单项业务办理时长,加快办税流转速度,压缩办税全流程时限。落实舆情监控、办税厅应急、纳税服务投诉处理、领导值班等制度,保障改革期间办税秩序,大幅改善纳税人办税体验。

 (五)加强市场监管。一是加强涉税中介机构监管。落实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系列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履行行业监管职责,通过自查、抽查,未发现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业的情况。二是做好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三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模式,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截至 2018年底,我局共获取工商登记信息 28280 户,登记确认 12431户,新增纳税人办税率 43.96%。三是推进“简易注销”和“优化注销”。与工商部门共同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化注销清税程序,压缩办理时间,对未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截至 2018 年底,全市税务部门简易注销纳税人 1272 户。

 (六)创新税收治理。落实领导学法和会前学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突出宪法及党内法规,把党的领导贯穿普法依法治理全过程。

 坚持文化引领,融合法治元素,对外探索创新“理性执法、柔性管理”税收治理文化,践行“无税源不收税、无权限不可为、无资质不执法、无疑点不稽查、无需求不打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对内打造射洪“舍得”文化、安居“税安”文化、 “三香税务”等法治文化品牌,激发干部学法热情。2021 年 1 月 25 日,市局被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联合命名为省级“法律进机关”示范点。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认真贯彻《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研究健全公开征求意见、论证咨询、意见采纳情况反馈等机制,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发布程序,全面推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三同步”制度,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三统一”制度,并落实税收政策执行反馈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2021 年,我市国地税机构改革期间,我局对全市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根据清理结果及机构改革需要,我局按程序新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 5 件。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对涉税文件内容提出合法合理意见,提升法制服务能力,推进税务部门服务地方政府经济和法治工作。2021 年,共向省税务部门报送税收政策执行反馈 3 次,向市政府部门报送涉税修改意见 60 余条。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决策机制。机构合并后,我局迅速完善和健全相关决策制度,先后制定了《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工作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局务会议制度》等制度,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等 31 个议事协调机构,明确了职责、组织原则、程序和责任追究。二是充分尊重民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听取和吸收相关部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基层单位、纳税人等各方面意见建议。坚持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全年开展风险评估 19 次,既顺利推进工作又有效防控风险。三是坚持集体讨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和干部任用票决制等议事决策制度,推进工作决策更加民主化、公开化和科学化。四是推动公职律师建设。市局两名人员被省局聘用为全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市局同四川斗城律师事务所签订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任其两名律师为全市税务系统提供法律服务。两名税务干部被聘任为遂宁市税务系统内部法律顾问。五是加强合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要求和省局相关规定,加强和规范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确保各项合同的签定做到依法规范。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强化干部实践提能,制定提升干部专业素养措施,推动“八个一批”挂职交流,完成专业化干部培养计划任务,推动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结合税务系统绩效管理系统、数字人事系统构建体现专业化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干部培养机制,建立完善专业化建设综合分析研判机制,落实专业化干部精准科学调配。为促进稽查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国地税机构合并后,遂宁税务稽查顺利完成稽查体制改革,撤销原县区稽查局,设立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提高了对重点税源的有效监控和对重大案件的查处质效。

 (二)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认真实施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和行政管理规范等规范性制度办法,减少和消除操作差异。积极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办法(试行)》,按照全省税务系统规范统一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实施行政处罚,防止和杜绝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推进“两法衔接”。落实与市公安局共同制定的《税警联络工作规范》。加强与遂宁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遂宁海关、人民银行遂宁支行等部门的深度协作,落实共同签订的《市“1+7”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合作框架协

 议》。2021 年,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开展全国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工作,市局稽查局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四部委打虚打骗两年行动部署会议”精神,通过建立一系列工作联系机制、搭建一系列协同合作平台,充分发挥各部门在职能定位、权力行使、资源效能上的优势,形成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合力。2021 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 15 件,移送后公安机关受理 15 件,受理后公安立案 8 件,录入“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系统的案件共计 15 件。

 (四)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职责,做到应备必备、程序完善,认真履行备案职责,安排专人具体办理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的报送工作,确保备案工作落到实处。2021 年,我局共向市府法制办报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 5件。

 (五)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的清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二是利用数字人事系统对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平时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税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制度建设和日常使用管理,税务辅助人员为税务执法

 人员开展纳税服务类事项、网络信息技术保障、行政管理等工作提供辅助支持,不从事税收执法工作。

 (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一是按照经费向税收主业、向执法一线倾斜的原则,全力保障执法经费和国地税机构合并顺利推进。二是加大对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2021 年全市税务系统更新执法用车 3 辆,进一步提升装备配备。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在市局机关广泛开展党员佩戴党徽、亮明党员身份、主动接受监督活动,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税收改革中的战斗堡垒和模范带头作用。结合建党 100 周年纪念庆祝活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创先争优,大力挖掘和弘扬先进典型,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 61 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13 名和先进党支部 2 个。在城区办税服务厅设立“党员示范岗”,引导党员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二)主动接受外部监督。2021 年,市地方税务局市、县两级接受外部审计 1 次,审计范围为遂宁市税务局机关及下设第一直属分局等 5 个直属单位、船山区地方税务局等 5个县(区)局单位。审计检查项目主要类型为税收征管审计,内容为 2017 年度地方税收征管情况。审计结束后,原被审计单位对照审计报告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梳理,并按要求整

 改到位。

 (三)完善内部层级监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相关制度。建立梯次分明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对近年的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况进行梳理,摸索积累经验,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二是抓实学习研究,提升思想认识。整理汇总税收执法责任制学习资料转发各级,确保全员参与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推进落实。三是立足平台数据,找准薄弱环节。结合内控监督平台上线以来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分类归纳,根据问题发生的频率、危害的大小找准税收执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深税收执法人员对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直观认识和理解,为下一步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四)强化专门监督。2021 年,税收执法督察共督察单位(项目)5 个,针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内容中存在税收优惠备案管理等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6 条,制定或完善规章制度 7 项。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进行落实整改,并由督察组进行整改验收。同时,按照省局工作安排,原国税局、地税局开展了国标行业代码转换核查工作,有效保证了 2021 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转换工作精准到位。

 (五)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坚持“以制管事”,制定完善了《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涉税负面舆情应对

 处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实现了...

篇二:国家税务总局税警

代码:10378 密级:分类号:硕 士 学 位 论 文税务稽查信息化应用研究——以 以 B B 市税务局稽查局为例学 号:

 3201000703学生姓名:

 冯园园学位类别:

 管理学硕士专业名称:

 公共管理研究方向:

 财税管理与公共投资导师姓名:

 华黎二○二○年九月

 School code :10378 Security:Classification:InspectionThe application of taxinspection information——Take the Inspection Bureau ofTaxation Bureau of B city as an exampleStudent ID:

 3201800703Name:

 Feng yuanyuanDegree category:

 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The professional name:Public AdministrationResearch direction :Fiscal and Tax Managementand Public InvestmenTutor’s name:

 Hua liDecembe, 2020

 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本人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作品,也不包含为获得安徽财经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所使用过的材料。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标明并表示了谢意。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论文作者(签名):

 2021 年 1 月 14 日学 位 论 文 使 用 授 权 书本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关于保存、使用学位论文的管理办法及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安徽财经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学校有关数据库和授权学校研究生处与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据签订收录协议及收录并由作者本人享有、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也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或汇编本学位论文。注:保密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于本授权书。作者签名:

 2021 年 1 月 14 日

 税务稽查信息化应用研究——以 B 市税务局稽查局为例摘 要信息化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主流趋势,税务部门从上世纪 80 年代以来,一直在进行税务信息化的探索。时至今日,信息技术正在改变整个社会的发展模式,税务部门也在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以适应社会信息化的要求。税务稽查的信息化是税务信息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适应企业数字化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加强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可以从方面、多层次的完善税务监控,形成一套完备、科学的稽查体系。用信息化的手段打造新时代的税务稽查方式,也是为了税务稽查能够更好的服务社会稳定发展。本文主要以税务稽查信息化为研究对象,综合使用了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案例研究法等研究方法,阐述了税务稽查信息化的相关理论和概念。整篇论文的撰写,笔者主要查阅了近年来税务部门在税务稽查信息化方面制发的政策文献和工作部署,比较分析了现有的税务稽查信息化应用系统,提出了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中出现的若干问题,如稽查信息化的制度体系不健全、数据接口不统一、信息化工具开发落后、信息共享及第三方数据交换困难等。本文创新性的以 B 市税务局稽查局利用税务稽查信息化手段破获混凝土行业虚开发票案的全过程为例,总结出若干成功经验,认为我国的税务稽查信息化目前可以从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应用系统建设,构建共享协作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进行改进提升,打造智慧稽查,以此来提高税务稽查的工作水平,推进依法治税,优化营商环境,满足大数据背景下的税务稽查工作需要。关键词:税务稽查信息化;大数据;应用系统建设;信息共享;智慧稽查

 税务稽查信息化应用研究——以 B 市税务局稽查局为例ABSTRACTInformatization has become the mainstream trend of modern social development.Since the 1980s, tax departments have been exploring tax informatization. Up to now,information technology is changing the development mode of the whole society, andthe informatization construction of tax department has been making progress andconstantly adapting to the requirements of social informatization. The informatizationof tax inspection is an indispensable part of tax informatization and an inevitablechoice to adapt to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 digitization. Strengthening theinformatization construction of tax inspection can improve the tax monitoring fromvarious aspects and levels, and form a complete and scientific inspection system.Us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o create a new era of tax inspection is also to betterserve the stable development of society.This paper mainly takes the tax inspection informationization as the researchobject, comprehensively uses the literature research method, the comparative analysismethod, the case study method and so on research method, elaborated the taxinspection informationization related theory and the concept. In the process of writing,the author consulted the documents and materials of Tax Bureau in recent years in theaspect of tax inspection informatization, compared and analyzed the existingapplication system of tax inspection informatization, and put forward some problemsin the construction of tax inspection informatization, such as imperfect system ofaudit informatization, inconsistent data interface, backward development ofinformation tools, information sharing and Third party data exchange is difficult. Thispaper innovatively takes the whole process of B City Tax Bureau Inspection Bureauusing tax inspecti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o crack the concrete industry falseinvoice case as an example, summarizes some successful experiences, and thinks thatthe tax inspection informatization in China can be improved and promoted from theaspects of perfecting the system system,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applicationsystem, building a sharing and cooperation mechanism, and strengthening the trainingof talent team Intelligent inspection,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tax inspection,promote tax 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law, optimize the business environment, andmeet the needs of tax inspectio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big data.Key words: Tax inspection informatization; Big data; Application system construction;Information sharing; Intelligent audit

 税务稽查信息化应用研究——以 B 市税务局稽查局为例目 录第一章 导论............................................................................................. 1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1一、研究背景.........................................................................................................1二、研究意义.........................................................................................................1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2一、国外研究综述.................................................................................................2二、 国内研究综述...............................................................................................2三、国内外研究评述.............................................................................................4第三节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4一、研究内容.........................................................................................................4二、研究方法.........................................................................................................5第四节 拟创新与不足............................................................................................5一、论文创新点.....................................................................................................5二、论文不足之处.................................................................................................5第二章 税务稽查信息化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6第一节 税务稽查信息化的相关概念....................................................................6一、“互联网+”的概念.......................................................................................6二、税收信息化的基本概念.................................................................................6三、税务稽查信息化的概念界定.........................................................................7第二节 相关理论基础..........................................................................................8一、信息不对称理论.............................................................................................8二、纳税遵从理论.................................................................................................8三、风险管理理论.................................................................................................9四、新公共管理理论...........................................................................................10第三章 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现状.......................................................11第一节 我国稽查信息化发展历程......................................................................11

 税务稽查信息化应用研究——以 B 市税务局稽查局为例一、我国传统的税务稽查方式...........................................................................11二、稽查信息系统的初步探索...........................................................................11三、稽查信息系统的逐步规范...........................................................................12第二节 我国税务稽查信息化的建设现状..........................................................13一、金税三期管理系统的建设现状...................................................................13二、电子税务局的建设现状...............................................................................14三、国家税务总局税警协作平台的建设现状...................................................14第三节 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意义..........................................................15一、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15二、提升税务稽査效能.......................................................................................15三、降低稽查执法风险.......................................................................................16第四章 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17第一节 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的认识不足问题..................................................17一、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理念落后...................................................................17二、稽查信息化制度体系不健全.......................................................................17三、缺乏高素质复合型稽查人才.......................................................................17四、网络信息安全有待加强...............................................................................18第二节 税务稽查信息化的系统建设问题..........................................................18一、税务稽查模块功能不全面...........................................................................18二、稽查信息化工具开发应用不足...................................................................19三、国地税征管改革的过程中数据并库出现的问题.........

篇三:国家税务总局税警

、2019 年国家税收征管实践与观察(一)国地税合并凝聚税收征管合力2018 年 6 月 15 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的国税局、地税局正式宣告合并。国地税合并后,税务系统内部构建了全新的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将国地税稽查部门合二为一,整合了税务机关稽查力量,提升了税务系统的稽查合力和水平,对税务机关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提供了坚实的专业、人力基础。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曾在全国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上指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合并了国税地税稽查局,管理体制更顺了,拳头攥得更紧了,稽查力量更强了。特别是在市一级以跨区域稽查模式为主,相对集中稽查资源,提升管理层级,将大大增强执法独立性和震慑力”。(二)大数据治税企业信息呈透明化在当前 “大数据治税”的大环境下,税务机关掌握企业涉税信息变得更加便捷、全面。企业由此面临的挑战也是空前的,企业在税务机关面前显得更加透明化、数据化。一旦企业涉税数据信息存在异常,税务机关系统内部将会自动启

 2019 年初,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风险防控部门通过大数据扫描,筛选出 56 户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立即将风险线索移交稽查部门处理。稽查部门从这 56 户企业入手,通过抓取它们的工商登记、发票、人员身份、资金流水等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及拓展,最终牵出涉案企业 1000 多户,大部分是酒店、餐饮、建材、咨询服务类的空壳企业,涉案金额高达 125 亿元。(三)税警联合办案逐步推广和实践税警联合办案机制经过数年的推广和实践,现已发展成较为常规的打击重大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案件的手段。税警双方本着“信息互通、优势互补、紧密配合、高效务实”的合作原则,设立税警协作办公室实体办公场所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签定协作执法协议等,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税警联合办公室的设立发挥了税务机关的税务专业优势以及公安机关的侦查优势,两家信息互通、联合出击,对涉税违法犯罪活动起到了良好的打击和威慑作用。2019 年 3 月 12 日,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派驻区税务局联络机制办公室揭牌,这是重庆市税务机构改革后首个正式挂牌成立的区县级税警协作机构。2019 年年初,郑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以及三个跨区域稽查局税警协作联合制定了协作机制 4 项,联合办理案件 13 起,查处违法发票千余份。

 2019 年 7 月 4 日,阿克苏地区税务局稽查局与阿克苏地区公安局经侦支队在阿克苏地区税务局召开了 2019 年“3.18 专案”税警协作案情分析会议,阿克苏地区税务局稽查局和地区公安局经侦支队领导出席会议,区局专案组、地区稽查局参与检查人员、经侦支队相关干警参加会议。2018-2019 两年间,宁夏税务、公安部门携手聚焦主责主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发力,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上下功夫,以打团伙、端窝点为重点,初步遏制了虚开骗税蔓延势头,共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 1654 户,涉案发票 11.6 万份,金额 140.99 亿元,税额 22.96 亿元,移送公安部门涉税案件115 起,打掉虚开发票团伙 18 个,投案自首 2 人,抓捕犯罪嫌疑人 35 人。2019 年 9 月,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与柳州市公安局通力协作,成功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案件涉及广东、云南、浙江等 15 个省(区)市 70 余家企业,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000 余份,涉案金额高达 1.1 亿元。2019 年以来,公安部经侦局先后部署查处了安徽合肥 900 亿虚开大案、广东深圳 500 亿虚开大案等一大批重大案件。石化领域、贵金属领域、有色金属领域、煤炭领域等行业涉税犯罪尤为突出。涉税犯罪呈现与其他犯罪互相复合的特点。2019 年,深圳、上海、沈阳等地开展“鹰击 1 号”集中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 50 名,捣毁虚开发票窝点 32 个;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办会同相关部门有效查处“1·19”系列虚开骗税案件,实现源头虚开、下游骗税和地下钱庄洗钱全链条打击,抓获犯罪嫌疑人 34 名,涉案金额 17 亿元。(四)“打虚打骗”专项行动持续推进2018 年 8 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税务与公安经侦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模式由此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进一步加深了税警之间的合作与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力度。“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已进入尾声,各省市、自治区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现将部分地区公布数据列示如下:地区发布机构发布机构发布时间发布时间统计区间统计区间重点行业(部分)重点行业(部分)涉及企业、抓捕人数涉及企业、抓捕人数涉案金额(元)涉案金额(元)涉案税额(元)涉案税额(元)案件总数案件总数全国国家税务2019.10.172018.8-2019.9-17.63 万户- 1588 亿 -

 总局北京北京市税务局2019.7.12019.1-2019.6贵金属、电子、医药等>3000 户 - - -广东(不含深圳)广东省税务局2019.8.292018.8-2019.8成品油、医药、贵金属等10076 户、抓捕 710人352.07亿-打掉47个团伙案件深圳深圳税务局2019.8.282018.8-2019.7废旧物资、劳务派遣、医药等抓捕 204人1000 亿挽回税款损失26.98 亿摧毁团伙 36个湖北湖北省税务局2019.6.182019.8-2019.5成品油、农产品、废旧物资等3791 户、抓捕 278人351.96亿56.03亿、挽回税款损失 5.12亿-新疆自治区税务局2019.9.22018.8-2019.8废旧物资、成品油等4586 户、抓捕 131人567.48亿- 933 件南京南京市税务局2019.8.92018.8-2019.7医药、成品油、机动车1405 户 55.27 亿 - -扬州扬州市税务局2019.11.92018.8-2019.10成品油、农产品、医药等- 15.7 亿 7853 万346件,移交公安 46件哈尔滨哈尔滨税务局2019.3.222018.8-2019.2成品油、农产品等20 余户、抓捕 16 人2 亿 - -北海北海市税务局2019.6.182018.8-2019.3废旧物资、劳务派遣等- - 2.5 亿46 件,移交公安 6 件宿州宿州市税务局2019.6.142019.1-2019.5废旧物资、成品油等- 1.22 亿 2200 万48 起,移交公安 6 起贵港贵港市税务局2019.10.182019.1-2019.9医药、成品油等72 户 2.02 亿 3445 万 -(五)“百城会战”全面推进“百城会战”是继两年专项行动之后税警联合打击虚开犯罪的重要举措。据

 公安部经侦局通报,截至 2019 年 9 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已立案查处涉税案件 31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3114 名,初步查证涉案金额 434.3 亿元。“百城会战”行动以来,各地公安积极部署和落实行动,查处了大批的虚开、骗税重大案件:北京市: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税务稽查部门组织全局经侦系统召开专题会议,共同部署涉税犯罪“百城会战”行动。同时,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税务、网安等部门建立专班开展警税大数据分析,对虚开嫌疑数据库中的开票信息进行交叉比对。辽宁省:辽宁省公安厅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公安部视频会精神进行部署,对照“百城会战”要求,组织全省开展打击涉税犯罪“光盾”专项行动,并将光盾行动纳入年度重点考核,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山东省:山东省公安厅对外通报打击涉税犯罪“百城会战”行动和“猎狐2019”专项行动成效,截至 10 月中旬,全省共立案 26 起,打掉暴力虚开犯罪团伙 18 个,抓获犯罪嫌疑人 89 名,摧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窝点 14 处,拓展扩线打掉空壳公司 1100 余家。陕西省:8 月 26 日,陕西省厅党委召开会议,听取关于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涉税犯罪“百城会战”行动会议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在全省开展打击涉税犯罪“百城会战”行动。广东省:广东省深圳市公安机关对“飓风 109 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展开收网行动,摧毁了以梁某强、梁某飞父子为首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坚持数据化信息导侦理念,对涉案税务、资金等数据进行分析,成功开展收网行动,共摧毁犯罪窝点 2 个,据初步统计,该案涉嫌虚开发票价税达 57 亿元,涉及非法制售汽油、柴油 42 万吨,涉嫌偷逃消费税6.63 亿元。浙江省:9 月 23 日,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金捷专题研究推进打击涉税犯罪“百城会战”行动,听取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涉税犯罪“百城会战”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安徽省:会战以来,公安机关共提供云端线索 193 起。他们在打击的同时,强化工作督导。经侦总队加强会战行动的日常检查、督导,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对可能发起会战的线索重点协调、指导,相继组织对铜陵的“2•22”某石油化工

 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的“3•14”某物流有限公司特大虚开案等发起会战。江苏南京:2019 年 12 月 19 日法制日报报道,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公安分局近日成功破获一起涉及北京、云南等 15 个省市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以向某为首的 9 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据统计,近 3 年来该团伙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8000 余份,价税合计 7.5 亿余元。浙江绍兴:浙江绍兴市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案件涉及 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金额达 4800 余亿元,已抓获 143 名犯罪嫌疑人。河北唐山: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打击涉税犯罪“百城会战”总体部署要求,唐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加大对涉税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成功查处了多起虚开案件。特别是近日成功破获的“6.20 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资金高达 7 亿余元。(六)打击涉税犯罪呈现三大特点纵观 2019 年中国税收征管实践,税务机关连同公安机关等部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组合拳频出,重拳出击。“百城会战”行动开展已为期数月,“打虚打骗”专项行动也已近尾声。就各地公安及税务机关集中整治的行业分布而言,依然集中于虚开风险较为多发的废旧物资、石化以及医药等行业。在整治方式上,联合化、专业化、信息化已成为打击虚开犯罪活动中最为频繁的词汇。从 2019 年度中国税收征管实践来看,各地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动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第一,对石化、医药等虚开多发行业实行重点专向整治。国家税务总局每年都会发布大量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指导税法的正确实施以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落地。针对因税收政策变化调整导致部分纳税人可能铤而走险进行“虚开”违法犯罪活动的重点领域,各地税务部门稽查重点选取废旧物资、医药、成品油、农产品、煤炭、贵金属、劳务派遣等行业展开专项整治。以上行业是税务、公安重点查处行业,由于经营上的不合规行为以及未做好充分的事后风险应对举措,导致以上行业面临税务稽查和刑事追责的风险远高于其他行业。第二,“税警关银”紧密配合、联合出击。税务与公安、海关、银行部门不断加强协作配合,组织成立联合办公室或工作小组。税务机关根据案件初步事实以及税收法律法规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税务机关税法专

 业优势。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安部门侦查优势、海关部门情报优势和人民银行数据优势,形成全面覆盖虚开骗税所涉及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控打击网络,高效精准的对虚开行为实施打击。第三,依靠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双打”效率。今年 8 月,公安部经侦局局长高峰在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上,提出了三大举措与三大技术。三大举措即信息化、基层化、税警联合化;三大技术为法犯罪资金穿透分析技术、企业基因测序技术、非法软件识别锁定技术。另外延续“云端打击”主战模式,着力打大、打深、打透重大案件,对特别重大的案件线索要组织全国力量实施集中围剿。除此之外,税务机关灵活运用金税三期、税收大数据和电子底账系统等平台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税务稽查监管机制,筛选比对被查企业关键信息,以此帮助确定检查方向,从而实现从严、从速、从重打击骗税与虚开违法行为。

篇四:国家税务总局税警

税务警察制度的研究及对我国的借鉴刘焱烽(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吉林 长春 130117 )摘 要:

 建立税务警察制度已经成为一种国际趋势, 越来越被发达国家所重视, 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税务警察的建立可以增强税收的强制功能, 加强税法的威慑力, 能够对税收犯罪作出快速反应, 对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大, 能有效地保障税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税务警察专业性强, 能够很好地把握执法尺度, 有利于缓解征纳矛盾。关键词:

 税务警察制度; 征纳矛盾; 集中型; 分散型中图分类号:

 D631.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0541 ( 2009 )

 04-0038-04作者简介:收稿日期:

 2009-06-24刘焱烽( 1975- ),男,吉林辽源人,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侦查系助教,硕士,研究方向:经济案件侦查。和平和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经济发展尤为重要,这就要求有一个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当然包括良好的税收秩序。

 当前,各种经济利益的矛盾日益集中地反映到税收上来。

 随着经济活动日趋多样化,世界各国的税收征管也面临许多新问题,偷逃税手段不断增多,规模不断加大。为了加强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戒,无论是意大利、德国、日本、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还是危地马拉、萨尔瓦多这样的发展中国家,都十分重视税务警察队伍的建设。一、世界各国税务警察制度的概况很多西方国家的税收犯罪侦查一般交由专门的税务警察负责。

 这些税务警察的建立为各国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强化税收征管,打击和震慑税收犯罪,保证税收收入,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世界各国税务警察的设置主要有两种类型 : 一种是以意大利、俄罗斯等国为代表的军队或警察建制;一种是以德国、日本等国为代表的税收违法案件调查局制度。

 前者偏重于“警察”的强制性,优势在于威慑力强,反应迅速,对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大;后者偏重于“税务”的专业性,其优势在于对《税法》的掌握全面、完整,能很好地把握执法尺度,有利于缓解征纳矛盾。

 但不管税警队伍建设采用何种形式,都为本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极大贡献。(一)意大利税务警察制度意大利于 1881 年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税务警察队伍, 它是具有国家军队性质的警察部队,也是该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

 起初的职责仅是征收关税,保卫边境,现已扩大到防范、调查、制止偷逃税等财经犯罪以及维护财政秩序。

 意大利税警由财政部直接领导,和平时期接受内政部协调,战时则归属国防部指挥,参加作战。

 所有人员均为长期服役的职业军人, 总司令为四星将军,由国防部、财政部共同委派。

 意大利税警必须依法行使职权。

 意大利《宪法》第 14 条规定 : 住宅不得侵犯,不得进行检查、搜查或者查封,除非在法定场合按照法定程序并遵循旨在保护人身自由的各种保证。

 出于公共保安和防止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理由,或者出于税收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搜查2009 年第 4 期(总第 107 期)No. 4 , 2009August , No.107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Journal of Jilin Public Security Academy— 38 —

 和检查,由特别法规定。

 这些足以看出意大利法律赋予税警较广泛的税务检查权和刑事侦查权。税警充分运用这些法定职权,并借助信息监控等现代科技手段,针对各税种及相关对象的不同特性,采取相应的查处方式,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定案的准确性,有效地打击了税收领域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二)俄罗斯税务警察制度俄罗斯税务警察机关是于 1993 年 6 月组建的。税务警察机关是联邦专门的护法机关, 是联邦经济安全保障力量的组成部分。

 俄罗斯税务警察机关由联邦税务警察总局、 各联邦主体税务警察局和地方税务警察分局三级机构组成。

 俄罗斯《联邦税务警察机关法》 指明了据以实现税务警察活动的原则,这些原则包括 : 合法性,尊重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对上级立法和执行权力机构实行报告制度并接受监督,公开活动和秘密活动形式相结合,不带有政治倾向, 与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国家的税务机关协同行动, 税务警察机关具有集中性、统一性、独立性、保密性。

 俄罗斯税务警察署自上而下自成体系,隶属于司法部门,是国家的一种特殊武装力量,可以保存携带、使用规定的抢械和其他专用武器,具有绝对的权威。

 俄罗斯税务警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有三项 : 第一,揭露、防止和制止税收犯罪和税收违法行为;第二,保证国家税务机关的活动安全, 保护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免遭蓄意伤害;第三,防止、揭露和制止税务机关的舞弊行为。(三)德国税务警察制度德国采用的是税务违法案件调查局制度,税务违法案件调查局是依据法律在税务局设立的专司查处税务违法犯罪案件的特殊机构,它负责对税务稽查局移送和群众举报的涉税犯罪案件进行刑事侦查,对触犯《刑法》的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对于未构成犯罪的案件则移交税务征收局处理。

 德国税务违法案件调查局兼具警察、检察和行政执法的职能,既有税务检查权,又有税务违法刑事案件的侦查权和起诉权。

 调查局的调查人员不授警衔, 但兼具税官和警官双重身份,在税务违法犯罪案件调查中,拥有警察进行刑事侦查所具有的职权和手段。

 如搜查犯罪嫌疑人的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和人身;查扣、没收证据资料;拘留疑犯;跟踪、电话窃听、监视居住等。

 德国法律还授予调查局对税务违法犯罪案件的检察起诉权。

 调查局内设调查处和处罚处,并配有对案件查处给予技术支持的其他有关人员。(四)日本税务警察制度日本的税务警察制度是把税收犯罪的刑事侦查权赋予税务机关的一个特别的部门来行使,税警即为拥有刑事侦查权的税务人员。

 日本税务警察的主要职责为打击犯罪、行使刑事调查,不同于普通的税务人员,又因在建制上隶属于税务机关、不拥有枪支等,而不同于普通的警察。

 日本税务警察在创设之初的职责以促收型为主,随着日本经济的好转和各项规章制度的逐步完善,税务警察的职能逐渐转向执法型,税务警察真正从日常的税收工作中剥离出来,演化成一支单纯以打击、威慑犯罪为己任的力量。

 由于税务警察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收集足以经得起法庭诉讼考验的犯罪证据,调查取证的程序非常严格。

 税务警察部门设于税务机关,但在业务上由国税厅的调查查察部所统领,保持其相对的独立体系。

 按照日本法律规定,普通警察部门和税务警察部门都对税收犯罪行为拥有刑事调查权,但前者依据《刑事诉讼法》,后者依据《打击国税犯罪法》这样一部特别的授权法。

 在实际操作中,调查税收犯罪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活动,并且与其他刑事犯罪相比较,发案的量很大,侦破工作所需的技术和人力都是普通的警察部门难以胜任的,所以现今的税收犯罪刑事侦查权专由税务警察部门单独行使。

 一般税务人员所进行的课税调查是为了追究违法行为人的行政责任,以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为目的;税务警察进行的犯罪调查以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打击犯罪为目的。(五)美国税务警察制度在美国,税务行政调查和税务刑事调查同时归口国内收入局管理。

 这有两个好处,一是便于内部配合,税务行政部门会给刑事调查部门提供大量案源信息,并给予刑事部门以专业和技术支持 ; 二是便于配置资源,国内收入局局长可以决定在一段时间内统一调配行政和刑事调查力量,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形成突破。

 刑事调查局的使命是通过调查违反国内税收法律的犯罪以及相关的财产犯罪来维护税收体制和法律的尊严,进而服务公众。

 所有与收入相关的犯罪,无论其是非法获得的还是合法获得的,都可以在刑事调查局— 39 —

 的管辖范围内。

 刑事调查局的主要职责就是发现、调查并起诉严重的偷税、洗钱犯罪分子,并追缴其在国内以及在国外的财产, 以达到补缴税款、罚金、没收财产的目的。

 美国的税务警察拥有比一般警官和法官更大的权力,他们可以冻结存款、查封私宅、收缴财产等。

 美国通常的案件追溯期为 3 年,而对纳税不申报、申报不实或弄虚作假者可无限期进行追究。二、国外两种税务警察制度的比较(一)两种税务警察制度的共同点1. 税务警察制度的建立必须立足于本国国情。

 意大利税务警察队伍的前身是成立于 1774 年的海关警卫队,后逐步演化为警察职能。

 起初,意大利税务警察的职责只是征收关税, 保卫边境,后扩大到现在的职能,这一切都是与意大利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海上贸易发达的经济特点相适应的。

 俄罗斯税务警察是俄联邦在国家预算收入流失严重, 财政陷入严重困难的情况下组建的,可见它的建立也是符合俄罗斯当时国情的。

 德国、日本等国家实行的税务违法案件调查局制度是与其特定社会经济制度相联系的。

 如德国实行以自由竞争为基础,以经济秩序为规则,国家必要干预和社会平衡有机统一的社会经济制度,能够比较好地兼顾效率与公平, 达到和实现社会平衡。

 因此,税收在德国国民生活中占有崇高地位,其联邦《宪法》以三分之一的条款对税收作了明确的规定,并依法赋予税务违法案件调查局以至高无上的权力,但同时又十分注重权力的相互制衡,使税收执法符合效率、公平原则。

 日本二战后才开始税制改革,学习西方引入了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

 由于当时人们一时难以从观念上接受自行申报制度,偷税者比比皆是,偷税并不被普通百姓认为是什么不光彩的行为。

 再加上日本处在经济极其混乱的时期,黑市交易横行,尽管在法律上肯定了偷税是犯罪行为的一种,加大了惩处力度,但由于固有的警察队伍难以胜任打击偷税犯罪的任务,国家的税收收入陷入非常贫乏的境地。

 于是日本的税务警察制度应运而生。

 可见, 在世界两种主要的税务警察制度模式中,尽管各国采用的具体做法不尽相同,但都是其各自国情的体现。2. 税务警察制度必须经特别立法确立。

 建立税务警察,依靠司法力量或带有司法性质的执法力量维护税收,首先应明确其职权,并保证其依法独立行使。

 这就必然触动司法体制,如不经立法程序特殊加以规定,无论是司法体制,还是职责权限,都是无法运行的。

 如前所述,不管是意大利、俄罗斯,还是德国、日本等国家,都是通过特殊、专门立法确定了税务警察的特殊职权,即税务检查权和必要的刑事侦查权,但又强调税务警察专司其职,既区别于一般警察,又有别于税务稽查,以免混淆职能,丧失制约。(二)两种税务警察制度模式的不同点1. 意大利、俄罗斯等国的集中型独立警察部队模式,脱离于公安、税务机关之外,自上而下自成体系,属于司法部门,是国家的一种特殊武装力量,可以保存携带、使用规定的枪械和其他专用武器,具有绝对的权威。

 德国、日本等国的分散型税务违法案件调查局模式, 是一个不配备武器、不授予警衔的税务警察机构。

 税务违法案件调查局按经济区域和业务量设立,依法履行查处涉税违法犯罪的职责。

 具有警察、检察和行政三种职能,既有税务检查权,又有税务违法刑事案件的侦查权和税务违法犯罪的起诉权,兼具税官和警官的双重身份。2. 集中型警察体制利于统一领导, 政出一门,标准划一,规格分明,以便组织全国统一协调的行动,威慑力强,反应快速,有效打击有组织的犯罪。

 但缺乏地区特点的执法灵活性,易导致越权执法或施权无度,有武装的税务警察如若与纳税人发生冲突, 使政府与民众之间关系紧张,不利于提高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

 分散型警察体制未成立专门的税务警察队伍, 节省了财政开支,降低了税收成本,税务警察不配备枪支、不授予警衔,更容易接近纳税人,不会使纳税人产生心理障碍,有利于调查工作的开展,有利于缓解征纳双方的矛盾,减少民众与政府之间的对立情绪。

 在税务机关内部分设一般税务稽查能保证执法行为高度协调一致,增强执法力度。

 税务犯罪调查人员对《税法》的掌握全面、完整,能很好地判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把握执法尺度。

 但其致命弱点是缺乏协调,效率低下,难以组织全国统一行动。— 40 —

 三、建立我国税务警察制度的构想日本税务警察 1999 年查处案件不足 200 起,但平均每件案值高达 1.93 亿日元。

 俄罗斯税务警察成立于 1993 年, 仅 1993 年、 1994 年就为俄罗斯挽回经济损失 7 亿美元的税款流失。鉴于国外税务警察模式的成功运行,加之我国 1997 年 1 月实施的《刑事诉讼法》把包括税务方面的经济犯罪案件划归公安机关管辖,检察机关不再负责税收案件,这一修订使得建立专司税收案件的税务警察有了法律依据。

 同时,税务稽查组织已经非常完备,稽查人员的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他们一直从事大案要案的查处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置工作,在实质上承担大量的侦查税收犯罪的职责,不论在操作上还是在组织系统上都有相当的基础,在查处税务违法活动方面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而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在同各类经济犯罪的斗争中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并且熟悉法律知识。

 只要将税务稽查和公安经侦两者结合起来,发挥各自的优势,税务警察机构就能顺利地建立起来,税务警察业务也能很快地开展起来。

 而且我国建立的其他各类专业公安警察队伍为税务警察的建立提供了借鉴经验。

 如我国现有的铁路公安、民航公安、林业公安、缉私警察等经过十几年的运作,在机构建设、组织管理、职能分工、办理案件等方面已经积累和总结了大量的宝贵经验,建立税务警察水到渠成。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我国税务警察制度要符合本国国情,实行双重领导 , 即业务领导、人事任免、经费划拨分别属于不同的部门。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领导体制。税警属于国务院编制序列,受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指挥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税警的总机构应设于国家税务总局,省以下各级税警机构分别附设在当地的国税局和地税局,延伸至县级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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