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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筹推进农村环保工作方案
为有效解决农业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畜禽养殖、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以及危及农村饮水和农产品安全等日益凸显的农村环境问题。根据《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有利于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农业产业结构;有利于增强农村干群的生态意识,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与生活方式;有利于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有利于保护饮用水源安全;有利于生产出安全优质的绿色农产品,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要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扎实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改变农村环境保护落后的状况,努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统筹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主要目标
统筹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扎实解决农村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到2020年,全县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控制,努力实现“三个促进”,即:促进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拓展;促进点源污染防治到区域综合整治和面源污染监控并重的延伸;促进保护环境到最终转变经济结构和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双赢的突破。全县农村环境保护控制与生态建设达到省里提出的考核指标。
三、解决农村环境保护突出问题
(一)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
目前,无论是县城自来水取水口,还是乡镇(区)自来水取水口,都存在较为严重的面源(点源)污染,饮用水安全隐患较大。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区)要结合省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根据不同的供水方式,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重点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1、县建设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于2020年底制定全县城镇总体供水规划,合理设置取水口,督促取水单位设置保护区标志牌桩。
2、县环保局:负责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排污单位排污口的水质监测,依法核发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依法取缔直接排入水源保护区的排污口,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依法对超标排污、违法排污行为给予处罚。
3、县水务局:负责水资源管理,水源地保护,协同县环保局对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
4、县卫生局:负责对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水质的卫生监测和卫生监督管理。
5、县林业局: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源涵养林及相关植被的保护和管理。
6、县农委: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减少保护区内耕地使用农药、化肥。
7、县国土局: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土地利用、水土保持,实施强制性保护。
(二)综合整治农村面源污染问题
1、各乡镇(区)继续加大力度,开展“四清四改”行动,全面开展以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和村庄绿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治理生活环境脏乱差,解决“污水乱流、垃圾乱倒、畜禽乱跑、粪土乱堆、杂草乱跺”五乱问题。
2、限期整治畜禽养殖业污染。县畜牧水产局要与县环保局紧密配合,按照《__县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限期集中整治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着力解决群众投诉、社会关注的畜禽养殖带来的环境问题。
3、县乡镇(区)财政结合民生工程建设,筹措资金,兴建雨污水管网、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转站等环境基础设施,解决农村环境保护建设滞后问题。
(三)综合整治乡镇工业企业污染问题
县发改委、县环保局要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把好项目源头关,防止梯度转移的重污染企业,淘汰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落户我县。
县经委、县环保局要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在建和已建成投产的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节能减排考核标准,对高能耗、不达标排放、不按环保审批、无污染处理设施的企业,依法予以停产治理或予以关停。
四、统筹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按照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从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着手,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统筹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把“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清洁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一)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净化农村环境
1、县发改委、建设局、规划局、市容局要加快编制县城垃圾集中处理专项规划,积极配合乡镇政府(双凤开发区管委会)制定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部门职责,统筹安排农村垃圾、污水、粪便等生活污染治理,到2020年,全面建立“组保洁,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40%。
2、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县各乡镇所在地和中心村都应建雨污分流管网。南部一区三镇生活污水接入合肥市政污水处理厂或合肥北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湖镇、吴山镇、下塘镇生活污水接入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他乡镇和中心村可以采取有动力集中式污水处理或分户型无动力生物污水处理。到2020年,乡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
3、县农委、水务局、环保局要把保障饮用水水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的首要任务,编制保护规划,把水源保护区与生态功能区建设结合起来,明确保护目标和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到2020年,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安全问题得到解决。
4、县农委、卫生局等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乡镇(区),加快农村改厕步伐。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标准,结合生活污染治理和废弃物利用,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到2020年,全县乡镇(区)村(居)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65%。
5、县畜牧水产局、环保局合理规划建立畜禽粪便污染防控体系,在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的同时,大力推广畜禽养殖沼气利用,农村居民用沼气。大力推广清洁无公害养猪新技术,认真执行项目申报、环评审批等制度,强化养殖污染防治,促进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二)注重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布局
县农委、林业局、国土局积极配合乡镇(区)组织引导村组,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发展生态农业。以农民增收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优势品种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减少或避免工业污染源向农业、农村转移扩散,以现有的无公害生产基地和优质农产品为示范,培育特色村、示范园、种植大户,带动生态农业。把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作为重点,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鼓励使用有机肥和秸秆还田,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到2020年,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1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占农作物面积的80%以上。
(三)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对以__草莓、春然牌猪肉为代表的已申报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及绿色食品的监管,着力发展绿色有机食品,突出规模效益和特色产品,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到2020年,经认证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占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农产品总量的80%以上。
(四)结合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示范工程
统筹推进农村环保建设,整村建设,成片发展,先行试点,推广经验。县农委要以产业发展为重点,建立推进机制,充分利用土地复垦和规模布点的优惠政策,整合涉农环保资金,完善投入与奖励机制,突出抓好县域内国道、省道沿线,高速公路两侧集镇与重点村的整治,规划建设一批具有江淮民居风格的新农村示范点,展示__农村新貌。结合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提高农村绿化覆盖率。到2020年,建立以村居绿化、美化为节点的全县林网生态体系,创建一批省级生态村、生态社区和环境优美乡镇。
(五)实施生态工业,严守项目准入门槛
县发改委、环保局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第一审批权的法律规定及“三同时”制度。杜绝“两高一资”行业项目和污染重、难治理项目引入,落地建设。县环保局要强化对双凤经济开发区和双墩镇、岗集镇、三十头镇、吴山镇、杨庙镇、罗塘乡、水湖镇工业聚集区的环境监管,对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审批环节,确保环评执行率与“三同时”执行率达95%以上。工业企业“三废”达标排放,实现增项目、增产值、增效益、不增污的目标,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六)认真组织实施国家“以奖促治”政策
县发改委、经委、环保局、财政局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我县地处巢湖、淮河两流域,又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享受扶持政策的优势,研究治理措施,积极申报项目,组织实施建设,争取省和国家“以奖促治”资金投入,推进农村污染防治,逐步建设完善村镇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设施,避免生活垃圾等污染在农村扩散。
(七)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
统筹城乡发展是为农村生态环境减压的有效途径,是农村污染防治的有效选择。县农委、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主动配合乡镇,指导编制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城镇规划修编和村庄规划编制。通过农村结构调整,发展非农产业和非农经济,积极推进城镇化,引导农业人口向第二、三产业的转移,减轻农业人口对土地资源的依赖。
五、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各乡镇(区)要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研究部署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农村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制订工作方案,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县发改委、农委、环保局、建设局、卫生局、水务局、国土局、林业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效率,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基层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大农村环境监管力度,逐步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建立村规民约,积极探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自我管理方式,组织村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
(二)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
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重点支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质改善和卫生监测,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畜禽、水产养殖、土壤污染治理,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农村环境危害控制,外来有害物种入侵防控及生态示范创建的开展。加大庄墓河流域和大中型水库等重要水源地区域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
(三)增强科技支撑作用
在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科技资源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推动农村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大力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农村健康危害评价等方面的环保实用技术。建立农村环保适用技术发布制度,加快科研成果转化,通过试点、教育培训等方式,促进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的应用。
(四)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
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公布全县农村环境状况。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监测。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研究建立农村环境健康危害监测网络,开展污染物与健康风险评价工作,提高污染事故鉴定和处置能力。
(五)加大宣传、教育与培训力度
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普及农村环境保护知识、环境安全知识和环境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活动,培养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能力。广泛听取农民对涉及自身环境权益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尊重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参与以“清洁家园,绿化乡村”为主题的农村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营造“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