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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进度、强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全力做好我县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综合组《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1〕111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市、县要求,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设置新冠疫苗接种点
目前我县现有的新冠疫苗接种点4个:县妇幼保健院、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万安卫生院。
现新增新冠疫苗接种点18个: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中心卫生院、县中心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中心卫生院、县镇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中心卫生院、县卫生院。
后期根据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实际情况增设临时接种点。
二、落实新增接种点设置的有关要求
1.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应至少设置5个及以上接种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至少设置3个及以上接种台。
2.各医疗机构接种点应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准备工作方案》,尽快启动接种点建设,做好接种场所选址、冷链设施配备、疫苗全过程追溯信息系统建设等。接种场所要与患者临床救治区域分开,尽量避免与潜在感染和损害风险科室共处一个楼层或共用出入口通道。接种区域要合理分区,流程标识清晰,实现单向流动,避免人员交叉往返。
3.各接种单位成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专班,主要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分头负责,制定完善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和演练。确保所有新增接种点在3月25日前投入使用。
4.新增接种医疗单位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申请开通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新账户。各新增接种医疗单位要按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组织与信息报告工作方案》要求,做好信息登记和数据管理等工作,实现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录入、上报、追溯和管理等功能。严格按照《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方案》要求,妥善做好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承担对口保障任务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同步落实新增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临时接种点驻点人员、设备和药品等保障。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疫苗接种岗前培训工作
县卫健局将在3月17日组织新增接种工作人员上岗前各项培训任务,负责接种的医护人员应具有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并且接受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要严格按照《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反应的医疗救治工作。
(二)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分片包干工作
县医院、县中医医院要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分片包干工作,其中县医院负责南片及中片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古楼、、莲塘、临江、、、水北、万安、永兴)共12家医疗机构的新冠疫苗接种点医疗救治工作,县中医医院负责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北片基层医疗机构(、、、盘亭、仙阳、忠信)共8家医疗机构的新冠疫苗接种点医疗救治工作。
(三)疫苗接种医疗救治工作要求
1.县医院、县中医院负责分片包干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区域基层医疗机构新冠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工作。
2.负责医疗保障工作的县医院、县中医医院要制定完善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成立新冠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专家组,各片区要设置最少一名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
3.设县医院为县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急救定点医院,承担县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急救工作。县医院作为定点医院要成立院内急救专家组,并随时待命。
4.县医院、县中医院在县卫健局组织的新增接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的基础上要组织分片包干的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再次培训并考核。培训和考核的相关材料要于3月25日前报送到县卫健局医政股,邮箱:,联系电话。
5.县医院、县中医院要向分片包干的基层医疗机构派出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安排固定120急救车,畅通转诊渠道和救治“绿色通道”,为接种单位和临时接种点提供医疗救治保障。
(四)疫苗接种单位工作要求
各接种点要落实接种后留观和随访服务,加强接种后注意事项告知和提示,做细接种后反应的就医指导工作,引导出现接种反应的患者到县医院就诊,确保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
(五)疾控部门工作要求
县疾控中心要负责新增疫苗接种点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评估,确保每个新增疫苗接种点设置、冷链设施设备、信息化建设、接种人员培训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六)强化县级院感督导员工作制度
县级院感督导员要在原来院感督导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新增新冠疫苗接种点的院感督导工作,对在院感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要求医疗机构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医疗单位要及时反馈到县卫健局。
四、加强责任落实和监督指导工作
1.强化责任落实。各新冠疫苗接种单位及医疗救治保障医院要强化责任担当,单位主要责任人要亲手抓、亲自抓,严格落实新冠疫苗接种有关规定,要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要层层压实责任,谨防针尖大的窟窿漏进斗大的风,确保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不出差错。
2.强化监督指导。一是县卫生监督所要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新增疫苗接种点各项设置达到国家相关要求。二是县卫健局将不定期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督查,对各医疗机构工作落实不力的将予以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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