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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某县迎接国家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2022年)

时间:2022-08-31 17:5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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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某县迎接国家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2022年)

某县迎接国家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县迎接国家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我市府办电【2014】10号)要求,2015年,我县需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确保我县迎评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估时间、范围、标准及内容

(一)评估时间

2015年12月中下旬。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主要为我县城区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重点领域。评估采取必检和随机抽检相结合的方法,抽取部分单位和对象进行实地考查,具体安排如下:

1.党政机关:重点检查县政府机关、教育部门、政府所在地的镇政府;随机在文广、城建、工商等部门和公检法系统抽查一个机关单位。

2.学校:县直属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各1所。

3.新闻媒体:随机检查电视台任意频道的1档新闻节目、1档专题节目、3条自制广告以及所有频道自办栏目的片头;抽看县政府网站3个以文字为主的页面。

4.公共服务行业及公共设施:重点检查火车站(或长途汽车站),在银行、电信、移动、联通、邮政系统中抽检一家单位,一家大型商场,一所县级医院。随机抽查一条主要街道,检查街名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

(三)评估标准及内容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语言文字工作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管理等三个方面。具体见《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见附件,以下简称《评估标准》)规定的指标项。

评估总分值为260分。其中,综合管理情况(主管部门)为60分,党政机关为60分,学校为70分,新闻媒体为40分,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为30分。综合管理、各重点领域(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得分均不低于该项总分的80%。评估分为先进、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先进标准为总分的90%以上,达标标准为总分的70%以上,得分低于总分的70%为不达标。

二、评估阶段

评估分自查自评和评估认定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评阶段。各迎评单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语委会的具体指导和安排下,强化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职责分工。对照《迎评标准》自查整改和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申请接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评估。

(二)评估认定阶段。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对我县实施评估。

三、评估程序

(一)听取县政府和有关迎评单位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情况介绍;

(二)查阅受评估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文件和资料;

(三)与受评估单位人员进行座谈和测试;

(四)进行实地检查;

(五)汇总评分,形成评估报告;

(六)将评估认定意见向有关单位反馈。

四、工作步骤

我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以下简称迎评工作)分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一)建章立制,全面启动(2015年3月)

1.成立机构:成立以县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迎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县迎评工作。各有关迎评单位要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和迎评领导小组,并落实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

2.加强宣传:召开迎评动员大会,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及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评估工作文件,统一部署迎评工作,并将迎评标准、资料印发至县语委成员单位、各有关迎评单位。成立宣传组,制定《我县迎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宣传方案》,各部门、各单位明确职责,团结协作,齐抓共管,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在社会各界营造浓厚的迎评氛围。

3.建章立制:县语委成员单位及有关迎评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特点,依法加强职能范围内语言文字应用的监督管理,制定相关制度;要制定本单位迎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努力在全县形成语言文字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4.队伍建设:建立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协调会制度。从各有关迎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一支语言文字工作联络员队伍,参加语言文字工作业务培训。成立由县语言文字工作干部、语言文字专家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等组成的评估业务指导小组,负责达标、评估过程中对政策、法规、评估标准、操作办法等的解释,以及有关业务方面的指导、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自查整改(2015年5月——9月)

1.进行社会用字调查。2015年5月上旬,由县语委会组织县工商局、民政局、城管局、公安局等单位,对主城区、主要街道的名称牌、招牌、广告牌、指示牌、路牌等用字情况实地调查,对不规范的用字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限定其在2015年9月中旬前整改到位。

2.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2015年8月,由县人社局负责,县语委办配合,对各乡镇区、各单位的所有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播音员、主持人、主要公共服务行业从事公共服务的人员、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人员,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县语委办配合,全面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各有关迎评单位的应测人员的测试面须达到100%。

3.组织各项双推活动。县语委会组织开展各项“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简称“双推”)活动,社会各界、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本行业特点,积极参与。精心组织“推普”宣传活动,制定“推普”活动方案,采取张贴标语口号、举办大型汇演、开办咨询讲座、制作专题节目、散发宣传资料、展示语言文字工作成果等多种形式,进一步营造语言文字工作氛围。

4.资料建档整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迎评工作职责和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逐条进行检查整改,并认真对照《我州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完成本行业、本单位的自查自评工作。在迎评工作过程中,对应《迎评标准》条目分类收集相关材料,并按县语委要求进行整理、归档、组卷,做到格式统一,内容详实,无遗漏,无语法、文字、标点等差错。

5.召开迎评推进会。县迎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迎评推进会,确保各阶段迎评工作按时完成,各项指标整改落实到位。

6.建立报送制度。各有关迎评单位必须在每月20日将本单位当月迎评工作进度报县语委办,县语委办根据上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查漏补缺,巩固提高(2015年10月——11月)

1.各有关迎评单位对照《迎评标准》要求开展自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进行整改。

2.由县语委会组织考核评估组,对各有关迎评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提出整改意见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3.2015年10月,由各有关单位负责,在县城城区、各主要出入口、主要街道、必检单位、车站、广场、公园、体育馆、购物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和迎接评估标语、公益广告牌等;县城管局协助县语委会选定三处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树立大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形成“说普通话,用规范汉字”的浓厚宣传氛围。

(四)全力以赴,迎接评估(2015年12月上旬)

做好迎接市政府、市语委检查评估准备工作,写好自查自评总结,经县政府批准后向市政府、市语委提出接受评估申请。各迎评责任单位全力以赴,接受市政府、市语委检查评估。

五、工作职责

各迎评责任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1.县委宣传部:宣传国家新时期语言文字方针政策,负责本部门和督促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语言文字工作达标。

2.县文明办:负责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统一布置,统一要求,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并将语言文字工作列为城市文明建设评比的重要内容。

3.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负责在本团体内积极开展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宣传和群众性评比活动。

4.县人社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将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纳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及年度考核内容,负责开展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的组织、督促和指导工作,负责提供公务员测试名单。

5.县教育局:负责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考核的日常工作;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素质教育、教育教学督导考评和日常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纳入教师岗位职责、业务考核、评聘奖惩等;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

6.县文广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宣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向全社会普及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督促各文化、艺术团体在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中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负责出版、发行物用字管理;负责责任编辑、校对等文字人员的规范汉字培训的统计、申报等组织工作;负责对出版物汉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迎评办负责收集迎评相关资料。

7.县广电新闻中心:负责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做到持普通话合格证上岗;将普及普通话纳入行业管理内容,督查电视台、广播电台播音员用语和影视屏幕用字的规范情况。会同迎评办负责收集迎评相关视频,拍摄制作《我县迎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专题片》。

8.县城管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配合民政、工商、公安、教育等部门搞好社会用字的执法检查。

9.县公安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和道路交通指示牌、刊刻等特种行业的用字管理。在公安干警中积极推广普通话,督促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使用普通话;配合工商、民政、城管、教育等部门共同搞好社会用字的执法检查。

10.县民政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将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纳入机关及事业单位目标管理,规范管理县、区街、巷牌的设置,配合工商、城管、公安、教育等部门搞好社会用字的执法检查。

11.县工信局:负责全县语言文字网络宣传平台建设,发布语言文字信息以及相关宣传报道。

12.县工商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和县内广告、招牌和企业名称、商品名称的用字管理,同时,负责商店的推普和用字达标,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社会用字的执法检查。

13.县移动公司、建设银行等公共服务职能部门:负责所辖营业厅等窗口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负责公共服务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的统计、申报等组织工作。

六、几点要求

(一)营造宣传氛围。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人人说普通话,处处见规范汉字”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要加大保障措施,为迎检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迎评工作顺利开展。

(三)注重资料归档。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评估验收的要求,做好资料的积累和整理工作,特别是培训、检查、整改等方面的原始资料,如培训的报名单、签到单、会议记录、简报、整改通知及照片、音像资料等要整理归档,建好备查的相关台帐资料,建立脉络清楚、纲目分明、内容完备、能说明问题的纸质资料档案,将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过程和结果以供评估验收小组验收所用。同时,要把档案材料报县语委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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