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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10篇

时间:2022-08-28 14:20:04 来源:网友投稿

新城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10篇

新城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篇1

  深入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目标要求,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新城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篇2

  要坚持以__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先进性、典型性和示范性的基本要求,通过重点培育、规范建设、创新提高,努力培育一批时代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党员群众公认的基层党建工作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四新xx”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新城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方案》,加快推进我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组织统领、规划引领、改革驱动、示范带动、系统推动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内容,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XX镇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XX市2021年乡村振兴达标村和示范村工作标准》完成创建二星示范村6个,一星示范村12个,达标村10个,全面彻底完成三年示范创建任务,高标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推进步骤及方法

  (一)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凝聚力量推进乡村振兴

  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贯彻“五星党支部”评选工作和“红分管理”日常工作。利用“五个一批”和“职业经理人外聘一批”选配机制,选优配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提高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效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夯实农村基层治理物质基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健全农村“小微权利”规范化运行机制,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深化农村地区“最多跑一次”。健全民事村办、网格员代办制度,积极推动便民服务向村级下放延伸,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凝聚政府社会群众三方力量,合力推进乡村振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争取上级各类项目更多支持,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项目、送服务等活动,把政府主导变成群众意愿,让农民成为实施乡村振兴的主角。深入挖掘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各行政村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制章程、建机制,全面调动社会力量、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乡村产业,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形成助推乡村振兴的合力。激活群众共建动力,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托“一元”约束、积分管理机制、文明户和五美庭院评选,将建设美丽乡村的责任和义务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觉参与乡村振兴建设。

  (二)加快产业融合发展,筑牢乡村振兴基石

  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扶持发展XX继铭莲藕专业种植合作社、XX成志种植合作社、XX平安食用菌专业种植合作社等一批农民合作社,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为支撑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实施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特色产品商标注册。依托国土绿化行动,大力发展林下种植经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达到村集体经济和群众增收的目的。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的功能作用,确保正常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三)细化责任分工,逐项落实到人

  各行政村要认真研究乡村振兴相关材料,化责任分工,逐项落实到人。一是各行政村要对照目标任务,制定本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工作标准,把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干部,实现各项工作有人牵头、有成员参与、有目标要求、有完成时限,做到工作量化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各行政村要定期召开村乡村振兴工作周例会,按照责任分工,逐人汇报所分包工作开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并一起讨论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方法。同时制定倒排工期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四)集中力量攻克重点项目,强力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1、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环保工作,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及村庄“清洁家园”行动。完善“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落实环境保洁全域覆盖要求,实施市场化保洁模式。重点对辖区内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清理道路两侧水沟渠道的堆积秸秆和生活、建筑垃圾,清除农户庭院内外、房前屋后的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进一步提升村庄整体环境。制定《XX镇卫生管理办法》建立长效卫生考核管理机制。严抓大气污染秸秆禁烧工作,将全年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村年底综合考核,制定《XX镇秸秆禁烧村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处罚标准和措施。全镇划分6个大网格和28个小网格,层层落实禁烧责任。

  2、加快推进农村户厕改造。一是各行政村要加大改厕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氛围,推进改厕进度。要深入农户进行宣传,教育和引导农村居民破除传统的用厕习俗和不良卫生习惯,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激发群众参与改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各行政村要深入推进厕所革命,达标村农户改厕率达到90%以上,一星级示范村改厕率达到95%以上,二星、三星级改厕率达到98%以上,制定本村要制定本村的改厕任务倒排工期表,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务必保证按时高标准完成本村改厕任务。

  3、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是各行政村要明确本村污水治理相关工作目标,达标村支管网接通率达到6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一星、二星级示范村支管网接通率达到70%以上。落实具体责任人,按照污水管网设计图纸,联系施工队,积极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二是严格施工标准,加强日常监督,保证按时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污水管网建设任务。

  4、强力推进宅基地改革工作。一是各村要召开好广播会、党员会、群众会,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营造好浓厚的工作氛围。尤其每天要按时通过广播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相关内容,让群众了解相关政策,积极参与其中;二是严格实行分包责任制,村干部分包村内所有宅基地超占农户,按照分包名单,落实具体责任。村干部通过入户讲政策等方式督促宅基地超占户按时缴纳超占费或者退出超占部分。

  5、全面改善村容村貌。一是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完成空闲地建成“四园”、庭院建成“五美”标准、D级危房拆除、有碍观瞻的建筑和临时性建筑拆除等创建任务;二是推进村庄绿化亮化,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在村庄主要街道两侧,文体广场、学校、村级活动场所等重要场所安装照明设施。完成村内主街道、廊道绿化率达标、居民庭院绿化率达标等创建任务。同时,稳妥推进农村地区清洁供暖,并继续鼓励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实行班子成员包2个村,行政组长包1个村的分包责任制,包村干部入村督促指导并协助村里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村干部逐项分包乡村振兴具体验收项目,层层抓好乡村振兴工作落实。各村要成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镇乡村振兴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强力推进落实。各行政村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定倒排工期表,围绕各自的职责和分包任务,每日按照既定目标计划做好工作。同时,工作中既要相互配合,合力攻坚,又要充分履职,独挡一面。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各村要在9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镇里将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督查指导,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村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各村村干部按照分包项目,认真开展工作,每天必须有进度,镇里将每周对各村乡村振兴工作进度进行一次通报,对完不成日均任务的村干部,第一次扣除绩效工资500元,第二次通报仍完不成任务的进行党政纪处分,第三次通报仍完不成任务的将停职待岗2天如还完不成的予以撤职或辞职,并停发工资。任务完成情况记入考核台账,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将按照《XX镇村级干部管理实施办法》中第四条第三项,贻误重点工作或中心工作的,由镇党委对该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直至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或罢免。同时,各包村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每日入村督促指导乡村振兴工作推进,凡是到期完不成任务的村,对其包村干部记工作差错一次,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台账,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新城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篇4

  为贯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打造机关党建精品工程,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整体质量,经研究,决定在部分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直单位开展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按照“阵地凸显、支部规范、服务多元”要求,开展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在全市选树一批有较强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的机关党建工作典型,以创建促规范,以示范带全盘,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为推动许昌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创建原则

  1、注重服务中心。找准机关党建工作服务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服务单位重点难点任务、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最佳切入点,深度融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示范点的方式,走出一条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互促互进的新路子。

  2、突出阵地建设。以阵地建设为主要抓手,鼓励各单位机关党组织积极借鉴探索创新,与文明单位创建融为一体,互促共建,打造彰显本单位党建工作特点的党员活动阵地。

  3、夯实基层基础。把大抓支部作为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的重中之重,每个单位不仅要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对标开展工作,而且要注重总结归纳,形成对本单位支部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提炼出行之有效的支部工作法并加以推广。每月要对支部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稳步有序推进。全市示范点创建要立足实际,分步实施,今年不搞全覆盖创建,重点培育一批有条件、基础好、积极性高、特色鲜明、实效性强的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

  三、创建指标及评分标准

  “机关党建示范点”要按照“一重六有三服务”的标准创建,考核评价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标准是: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10分):(1)党组(党委)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一把手及时组织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其他领导抓好分管范围党建工作,机关党委(党总支)督促检查各支部工作,形成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工作抓党建,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共部署、齐考核局面(4分);(2)机关党组织班子健全,设置合理,按时换届(3分);(3)机关党组织书记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兼任或党组(党委)班子成员担任(3分)。加分项:机关党委配备有专职副书记的加2分。

  2.有精干的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5分):(1)有1名以上专职党务干部,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应为单位业务骨干,专(兼)人数按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2%以上配备,党务干部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能力强,在机关党建实际工作中作用发挥明显(4分);(2)机关党委(党总支)与下属各支部设立党建联络员,发挥作用好(1分)。

  3.有规范的党建阵地(可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共建共用)(15分):(1)打造室内固定党员活动场所(可与会议室并用),在场所内醒目位置打造展板,包括固定内容:上有党旗、下有入党誓词。上有镰刀斧头标志,下有:“一个支部一堡垒,一个党员一面旗,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字样(每句一行,居中排列,保证效果美观)。其它内容:彰显本单位党建工作特色的文字或图片。场所内配备电教设备和学习资料(5分);(2)在本单位其它明显位置设立宣传阵地,展示党建活动内容,主要包括:服务中心工作攻难关情况(可从主题党日活动中选取),志愿服务群众办实事情况,服务本单位干部职工暖人心情况,本单位先进集体和个人图片及事迹简介,读书会、书画、心理咨询等活动开展情况,党支部和党员流动评星等内容(5分);(3)有网上党建阵地,内容丰富、更新及时、学习教育效果好(2分);(4)有党建工作档案,记录详实、分类管理(2分);(5)版面设计图文并茂,新颖不刻板,色彩大气(1分)。

  4.有规范标准的组织生活,且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15分):(1)按规定次数、程序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九类组织生活制度(5分);(2)结合单位重点难点工作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各类组织生活主题,采取研讨式、互动式、碰撞式、情景式、现场式和团队列名法开展集中学习或活动,组织生活与业务工作贴得紧、融得深,助推中心工作成效明显(8分);(3)各类组织生活记录、图文资料规范齐全(2分)。扣分项:组织生活缺一项扣1分;没有采用新模式、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的扣2分。

  5.服务中心工作成绩突出(10分):(1)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有比较成熟的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工作实践载体(3分);(2)积极开展“五比一争”活动,围绕中心大力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在服务“四个一百”、郑许一体化、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百城提质、扫黑除恶等中心工作中,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4分);(3)党建助推中心工作成效突出,获得一定荣誉(3分)。

  6.服务基层群众满意度高(15分):(1)落实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到社区的“双报到、双报告、双服务”制度,解决实际问题成效明显,在共商区域发展、共抓基层党建、共育家风、共同服务群众、共建美好家园方面措施实、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10分);(2)积极开展机关党组织和农村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手拉手”活动,在共建班子、共带队伍、共促产业、共惠民生、共树新风上下功夫,成效显著(5分)。

  7.服务党员干部成效显著(5分):党组织积极主动开展人文关怀,采取多种方式正向激励党员,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党员,定期开展帮扶走访慰问,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做好思想和心理疏导工作,保证党员干部的身心健康,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强。

  8.有特色党建工作品牌(10分):向同级工委申报立项党建项目,有醒目的品牌名称、创新的品牌内涵、丰富的载体抓手、务实管用的推进措施,党建品牌示范效应明显,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9.有良好的政治文化氛围(5分):(1)重视机关政治文化建设,办公区楼道、走廊、庭院等明显位置设置有政治文化牌匾(2分);(2)将政治文化融入党内经常性活动中,政治文化氛围浓厚(3分)。加分项:有条件的还可创设较大政治文化主题空间,作为党员教育基地,每有一项加3分。

  10.有健全的党建工作机制(10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务公开、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激励关怀帮扶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并落到实处。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至11月)。各机关党组织对照创建标准,制定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创建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工委将适时安排观摩点评、交流学习等活动,推动创建工作又好又快扎实开展。

  第二阶段:考核评选阶段(12月前)。工委组成考评组,对申报单位“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成熟一个,命名一个,挂牌一个,进行专项通报表扬。

  第三阶段:宣传推广阶段(2020年1至2月)。组织学习推广“机关党建示范点”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带动提升机关党建整体工作质量。

  五、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机关党组织要把“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作为模范机关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是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机关党组织书记对创建活动负总责,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创建措施,抓好活动落实。市直工委将从留存党费中列出专项资金对创建活动予以支持。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各级机关党组织要把服务中心大局意识贯穿创建活动全过程,注意结合本单位重点难点工作及当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建活动,切实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组织生活实效性不强、党务干部力量薄弱等问题。

  三是力戒形式主义。树立简约务实工作理念,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要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互促共进,注重工作实效,切实避免重复和浪费。鉴于今年财政紧张,示范点创建工作不提倡向财政申请专项资金。

  四是注重作用发挥。运用新闻媒体、报刊电视及微信平台等有效载体,大力宣传示范点的经验做法,互相学习借鉴,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力、带动力,推动机关党建整体进步、全面提升。

新城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篇5

  确保各项指标全部达到或优于创建考核,顺利通过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考核验收。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xx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建设生态省的基础和保障,是实现“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路径选择,是增强市域竞争力的重大举措。为加快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根据《xx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纲要(2020-2023年)》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力推进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大建设,让xx蓝天长驻、青山长在、碧水长流。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全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取得显著成效,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改善,把xx市建成空间布局合理、经济生态高效、城乡环境宜居、资源节约利用、绿色生活普及、生态制度健全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实施步骤

  (一)规划编制阶段(2020年5月-2021年7月)。编制完成《xx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纲要》,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

  (二)动员阶段(2021年8月-2021年10月)。

  1.成立xx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xx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

  2.召开全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全面 安排部署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各镇(办、区)和市直各相关单位目标管理职责任务;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三)实施阶段(2021年11月-2022年12月)。按照《xx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纲要》要求,各镇(办、区)、市直各相关单位对标对点全面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全部达到或优于创建考核,顺利通过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考核验收。

  (四)自查与资料汇总阶段(2023年1月-2023年6月)。各镇(办、区)、市直各相关单位对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考核验收指标和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组织自查,及时整改问题,收集完善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资料,做好创建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验收工作要求进行自查总结。

  (五)申报验收阶段(2023年7月-2023年12月)。报请省生态环境厅对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进行技术评估、考核验收。

  四、工作任务

  (一)制度与保障机制完善。

  1.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制定并实施。召开全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编制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通过省生态环境厅专家评审后,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颁布实施。制定并印发《xx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镇(办、区)和各相关单位任务,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

  2.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20%。将生态  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党政实绩考核范围,通过强化考核,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直各相关单位,各镇(办、区)]

  3.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4.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牵头单位:市审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5.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 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6.河长制。全面推行河长制。[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各镇(办、区)]

  7.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100%。严格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污许可制度,基本形成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有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等环境管理制度的“一证式”固定源排污管理体系,确保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科技经信局)

  8.环境信息公开率达100%。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确保环境信息公开率达100%。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环保热点问题,通过多 种形式强化环境信息公开,让广大公众及时全面了解生态环境部门采取的措施和行动,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各镇(办、区)]

  (二)环境质量改善。

  9.环境空气质量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优良天数比例提 升,重污染天数比例下降。严格大气污染管控,抓好城市道路与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抓好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及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开展工业企业大气综合整治。加强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加强秸秆禁烧管理。积极推广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清洁能源、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车,发展绿色公交。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比重,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科技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各镇(办、区)]

  10.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严格水资源“红线”控制管理,强化入河排污口管理,确保水功能区水质达到目标要求。加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确保全市污水处理厂设施正常运行,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办、区)]

  (三)生态系统保护。

  11.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55,且不降低。加强生态保护力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矿山开采,治理水土流失,适度控制开发强度,最大限度保护自然资源,进一步提高我市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确保我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稳中趋好。[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水利局,各镇(办、区)]

  12.森林覆盖率≥40%。加强造林绿化,实施森林抚育、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速培育森林资源。加强森林抚育经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各镇(办、区)]

  13.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外来物种入侵不明显。加强全市自然保护地管理,加大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和种质资源等方面的保护力度。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原生地的修复、重建与保护。严格保护重点生物物种资源,依法保护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野生动、植物,确保无违法采集及猎捕、破坏等情况发生。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强化对转基因作物环境释放的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四)环境风险防范。

  14.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加强危化企业和医疗机构环境监管,推进涉危企业严格执行危化品和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危险废物在线申报登记,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科技经信局)

  15.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建立完善污染场地环境全过程监管体系,出台污染场地环境风险防范的调查、监测、评估、修复等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形成污染场地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无污染场地风险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各镇(办、区)]

  16.无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处置程序和体系,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处置能力;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杜绝较大环境事件发生,无重大跨界污染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五)空间格局优化。

  17.生态保护红线遵守。贯彻主体功能区战略,充分发挥环境空间分区分级管控的基础作用,科学划分生态保护红线的类型和区域,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并严格遵守。(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18.耕地红线遵守。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实行特殊保护,守住耕地红线,守住基本农田红线。[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办、区)]

  19.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33%。实施自然生态保育与修复工程,按照重点生态功能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推进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封山育林地建设。加强管护站、观测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档案和管理数据库,强化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20.空间规划。编制空间规划。(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资源节约与利用。

  2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0.70吨标煤/万元,且能源消耗总量不超过控制目标值。限期淘汰高能耗工艺和设备,实施工业炉窑改造工程,抓好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减少交通运输能耗,引导使用高性能、小排量、低排放的汽车;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推广高效节电照明产品;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牵头单位:市发改局;配合单位:市科技经信局、市统计局)

  2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80立方米/万元,且用水总量不超过控制目标值。加快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倡导全民节约用水;严控工业用水定额,限制高耗水、高污染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循环、串联用水和再生水利用系统;抓好中水回用示范工程。强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提高农业用水综合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科技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23.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50万元/亩。实施资源能源总量与开发强度双控,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范有序推进新城新区建设。严格产业项目用地准入标准,积极推行差别化产业用地供应模式和地价政策,实行工业项目用地分阶段权证管理。加大闲置用地处置力度,推进低效利用土地的二次开发。鼓励工业

  企业利用旧厂区配套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牵头单位:市科技经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局)

  24.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达100%。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科技经信局)

  (七)产业循环发展。

  25.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95%,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95%)。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推广农村清洁能源,提升使用比例。提倡引导畜禽养殖场实现科学养殖、生态养殖,提高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各镇(办、区)]

  2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加强市域内工业企业的监管,使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90%以上。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科技经信局,各镇(办、区)]

  (八)人居环境改善。

  27.村镇饮用水源地水质卫生合格率100%。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监督管理,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建设饮用水源保护隔离围网、生态防护林、标识标牌,实现规范化管理,确保村镇饮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源监测能力建设,提升饮用水源污染风险应急能力。(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

  28.城镇污水处理率100%。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等配套设施,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健全完善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使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29.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和城乡垃圾一体化建设,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新建住宅小区实行垃圾袋装化和分类收集。[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各镇(办、区)]

  3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5%。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厕所新建、改造工作,大力推广农村一建三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年提高。[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镇(办、区)]

  31.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100%。积极争取专项资金,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整治力度,实现村庄综合整治全覆盖。[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各镇 (办、区)]

  (九)生活方式绿色化。

  32.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30%。政府投资新建的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及较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等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商业地产和工业厂房建成绿色建筑。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应用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

  33.公众绿色出行率≥50%。加快构建公交优先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强不同交通方式之间无缝衔接,完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倡导绿色出行,组织开展“每周少开一天车”活动,引导公众选择低碳环保的出行方式。[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 位:各镇(办、区)]

  34.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60%。引导公众优先购买生态设计、节能认证、环境标志认证等产品,引导和促进绿色建材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绿色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质量监督,大力普及节能、节水器具,确保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不低于60%。(牵头单位:市科技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35.政府绿色采购比例≥80%。积极推行政府绿色采购,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逐步提高可循环使用产品和可再生产品的比重,引导全社会节约消费。实行采购绿色准入制度,明确规定只有获得国家绿色认证的产品才能进入政府采购序列,从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以及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上,全面落实绿色产品采购政策。完善绿色采购清单制度,加快制定绿色采购标准,推动政府绿色采购法制化,建立绿色采购监督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生态意识普及。

  36.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100%。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意识。积极组织副科级以上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认可的生态文明专题培训、辅导课程、网络培训等,确保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人社局)

  37.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80%。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弘扬正确的价值理念和消费观念,不断提高公民环境意识,推进绿色消费革命。依托基层党校、成人学校、家长学校等平台,广泛开展生态文化教育和知识培训。利用多种媒体,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在本地媒体增设生态文明方面的广播电视栏目和节目。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中国植树节等主题节日进行宣传。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推广城区低碳出行等品牌环保公益行动,构建生活方式绿色化全民行动体系,引导公众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转变。[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各镇(办、区)]

  38.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80%。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突出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将公众满意率下降或较低的指标,作为当前工作的主攻方向。各地发展不一,问题不同,要突出分类指导,有的放矢加以解决。要更加突出全民参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建设共同参与、成果共同分享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各镇(办、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各镇(办、区)镇长(主任)及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的组织、协调、考核等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生态环境分局。各地各相关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市镇分级管理、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狠抓措施落实。各地各单位结合创建任务,对照指标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表,明确措施、细化任务、责任到人,有计划、分步骤地扎实推进。一是将创建目标任务与全市“十四五”规划相结合,完善镇(办、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和部门专项规划编制。二是将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与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相结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亮点工程,以工程项目建设促进生态示范建设。三是将创建工作纳入镇(办、区)和市直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对任务落实不力,不能按期完成创建指标和工作任务的单位责成限期完成;对因工作完成进度迟缓,影响创建工作大局的单位,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三)强化政策保障。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通过财政预算,建立专项引导资金,落实生态创建“以奖代补”政策,保障创建工作经费。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投入,保障生态文明创建重点项目建设。

  (四)营造创建氛围。宣传部门要发挥宣传主渠道的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的重要意义,扩大公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公众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新城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篇6

  为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建立党建工作协调机制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提高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五好”党组织要求,以开展xx学习教育为主线,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着力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紧紧围绕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永葆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工作目标:以群众满意、党员满意、干部满意“三满意”为目标,采取抓班子、抓队伍、抓机制、抓阵地、抓发展“五抓”举措,建设一批“阵地建设规范、规章制度健全、资料规范齐全、组织活动经常、党员管理到位、工作特色突出”的基层党组织,通过示范点的辐射作用,以点带面,提升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水平,实现党建工作与教育科学发展同步推进。

  二、数量和标准

  (一)创建数量。创建2个党建示范点。

  (二)创建标准。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严格对照党建标准,进行培育、规范,切实做到:党建工作更具特色、更富创新、更有影响,能够代表基层党建先进水平;领导班子坚强团结,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规范;党的活动经常、富有成效,党建工作制度和基础设施完善配套;党建工作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显著;党群、干群关系和谐融洽,人民群众满意。

  1、重视基层党建工作

  (1)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每年4次以上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会议记录、相关讲话材料、文件、规章制度等资料。(2)配齐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高、党性观念强,廉洁自律,抓班子,带队伍,表率作用好。班子及班子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为民务实清廉,榜样示范作用发挥好。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3)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

  2、加强党组织建设

  (1)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2)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有条件的党组织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党员到警示教育基地、爱国主义基地等接受现场教育培训。(4)发展党员及党员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员发展计划,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用好“12371”党建平台管理系统。(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6)党支部结对共建情况。(6)党组织助推扶贫攻坚情况。

  3、加强队伍建设

  (1)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台账、服务方案、活动记录资料等。(2)党费收缴情况。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党费,党员缴费有关资料齐全。(3)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台账、活动记录、图片等相关材料。

  4、加强阵地建设

  党员活动室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有专人管理。

  5、保障活动经费

  党组织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

  三、方法步骤

  此项工作从20xx年6月开始,实施步骤为:

  第一阶段(20xx年6月)宣传动员。召开创建活动动员会,营造全体党员共建共创的浓厚氛围。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创建标准抓好软硬件建设,开展好相关的主题活动。

  第二阶段(20xx年7-8月)积极创建。各党组织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明确创建目标、内容、进度、措施及相关责任人,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20xx年9月)考核评选。通过看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走访等方式评选。对创建合格的单位,命名为“基层党建示范点”,并授牌。

  四、保障措施

  1、落实工作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创建工作列入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工作指导,从严从实抓好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创建的工作格局。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创建工作督查、考核、奖惩制度。党建示范点每3年评选考核一次。每年对授牌的示范点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取缔示范点称号。

  3、广泛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典型,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公开栏等新闻媒体,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充分动员广大党员群众投身到创建工作中来,把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推广,扩大辐射面和影响力。

新城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篇7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会议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培育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全面提升全乡基层党建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新城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篇8

  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原则是: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工作”的原则。按照全面建成“四新xx”的目标要求,围绕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找准党建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佳切入点,以示范点的方式,走出一条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同步发展的新路子。

  2.“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顺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把握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规律,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把创新贯穿于示范点创建的全过程,在防止增加基层负担,力戒形式主义的前提下,鼓励基层党组织积极探索新方法,开辟新途径,建立新机制,推动示范点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的原则。立足实际,严格标准,坚持数量服从质量,突出地域特色、领域(行业)特点和实际效果,分层次、分领域对示范点建设进行督查指导,培育建立一批时代性、典型性、代表性、时效性较强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的党建工作新品牌。

  4.“统一规划、软硬齐抓、整体推进”的原则。树立精品意识,有创新思路,老典型要有活力,新典型要有创意,软硬齐抓,提质晋升,确保党建工作示范点能够反映党建工作的最新水平。

  5.“政策倾斜、资金扶持、齐抓共建”的原则。有效整合项目、信息、资金等方面的资源,上下联动、城乡互动,采取联系、帮扶等方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建设党建工作示范点。

  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基本内容是:

  1.抓好队伍,突出先进。健全完善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党员的机制,大力开展“一树两强”主题活动,使基层党组织充满生机,党员干部充满活力。同时,要加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培育力度,挖掘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典型事迹,进行张榜公开,充分发挥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在“七一”前后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利用微信公众号、党建微信群、报刊杂志等宣传报道典型,在每月的“党员主题活动日”学习典型,最终形成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2.建强阵地,严格标准。示范点党组织活动阵地要达到“一室八有两栏”标准。“一室”,是指有一个相互配套的办公场所和单独设置的党员活动室,场地舒适、环境整洁。“八有”,是指有一个明显的室牌、有一面规范的党旗、有一套健全的制度(上墙)、有一套办公学习桌椅、有一套完整的电教远教设备、有一个实用的文件资料柜、有一套数量充足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资料、有一套齐全规范的档案资料。室内布置整齐,摆设规范,内容全面,氛围好。“两栏”,是指在醒目处设立党务公开栏和党建宣传栏(各村还要有村(居)务公开栏),公开栏大小得体、内容全面、公开及时;宣传栏要着力宣传党建工作最新动态和成果。

  3.落实制度,重在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成册,要有党支部职责、党支部书记职责、党支部议事规则,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流动党员管理、“党员主题活动日”等基本制度,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实现档案化、痕迹化。进一步落实“五步工作法”、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范行政审批,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

  4.创新载体,彰显特色。各乡镇、各单位要以xx学习教育、“一树两强”主题活动为总揽,以“三湾改编xx周年”为契机,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精心选择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载体,做到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易于操作,使示范点突出创新、彰显亮点,形成特色。在农村,持续深化以党建为核心的“三位一体、四群联创”基层发展和治理模式,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开展干部学用技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壮大村集体经济。在社区,以“人文社区·温馨家园”为载体,组织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定期进行“民情恳谈”活动,了解群众所需,解决群众困难。在机关事业单位,进一步深化“五挂一联”、干部连心大走访、“双联系双服务”、“321”结对帮扶、点亮“微心愿”、“送教下乡”、“送医下乡”等活动,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深入基层、服务基层;全面推行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服务区、党员志愿者等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加大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党组织活力。

  5.强化保障,扎实推进。各党支部要将创建示范点纳入党建目标管理,加大示范点创建力度,为示范点的创建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保障,确保经费到位、人员到位,整合优化资源到位,扎实推进示范点创建工作。

新城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篇9

  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展示XX公司良好的共产党员形象,提升XX公司的整体风貌,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经XX公司党总支研究,决定在XX公司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目标要求,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使XX公司党总支的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提高,从而促进XX公司各项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

  开展以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亮业绩,创岗位奉献先锋、创清正廉洁典范、创服务基层标兵,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领导点评、组织考评为主要内容的活动。

  1.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使党员队伍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牢固树立讲原则、讲纪律、讲团结、讲大局、讲奉献的组织观念,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魅力。

  2.提高党员干部的科学管理水平。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促使党员干部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廉洁自律,富有创新精神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能自觉运用现代政治理论知识指导实际工作,引领公司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学习,

  努力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3.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提高党员的党性观念和服务意识,促使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密切党群及干群关系,使党员先进性在岗位上得到充分体现。

  三、实施步骤

  1.制定标准。“党员示范岗”必须突出先进性和示范性,符合以下标准:政治素质过硬,充分体现党员的先进性,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思考、勇于实践,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头能力,服务态度端正,立足本职,勤奋工作,恪尽职守,能结合岗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党员示范岗”总的要求是群众公认、实绩突出、作用明显。要树立立足岗位、扎实工作的“敬业形象”;树立严格自律、勤政廉政的“公仆形象”。

  2.设置岗位。“党员示范岗”分党员个人示范岗和党员集体示范岗,党员个人示范岗由党员个人创建,党员集体示范岗由党支部、部室或项目部创建。参与党员集体示范岗的党员人数不得少于两人。

  3.群众监督。在“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中,要公开悬挂“党员示范岗”标牌,佩带党徽胸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在“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中,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按期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履行岗位情况的重要依据。

  4.动态管理。各党支部、部室和项目部每月对上岗党员进行一次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符合“党员示范岗”标准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党员示范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立即撤销称号,收回岗牌。一是岗位出现了重大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和机关制度的人和事;二是在管理和服务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三是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良现象和事件;四是其它严重影响“党员示范岗”形象的情况。

  四、设岗程序

  1.岗位设置。各党支部、部室和项目部对设置“党员示范岗”进行广泛酝酿讨论,结合本岗位业务和工作实际,初步确定设置“党员示范岗”和拟上岗党员。

  2.岗前测评。对初步设立的示范岗和提名的上岗党员进行测评,得满意票应在80%以上。

  3.岗位公示。将初步提名的“党员示范岗”党员进行公示。

  4.确定岗位。各党支部、部室和项目部结合党员个人意愿,确定“党员示范岗”名单。

  五、创建要求

  1.突出真抓实干、从严要求。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发扬“认真”精神,确保“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2.强化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问题。聚焦“四风”问题,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手,积极探索服务人民群众的好思路、好途径、好方法,确保取得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效果。

  3.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党员示范岗”的创建,是保持党员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是新时期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要紧密联系实际,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各支部要做表率、当榜样,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党员、干部,积极创建群众满意单位,争做群众满意党员。

  六、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部室和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由XX公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党支部、部室和项目部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创建活动。

  2.创新开展活动。各党支部、部室和项目部要拓宽渠道,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打造亮点,使每一个“党员示范岗”都成为一面旗帜,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3.搞好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推广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利用宣传栏、微信等平台大力宣传争创“党员示范岗”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员工参与这项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新城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篇10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工作中热情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xx镇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创建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切实推动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到位,打造基层党建品牌,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党员中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为扎实有效地开展这一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激发基层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创先争优、带头示范,成为各行业、各领域的先锋模范,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吸引力,用“共产党员示范岗”、“共产党员示范村”的创建来提高基层党建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全镇各项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为推动奉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内容

  “共产党员示范行动”以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共产党员示范村为主要内容。通过创建党员示范岗、共产党员示范村,积极营造比工作、赛作风、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创建标准

  (一)共产党员示范岗创建标准

  “共产党员示范岗”总的要求是群众公认、实绩突出、作用明显,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1)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岗位业绩突出。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能够结合岗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创工作,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成绩显著。

  (3)工作作风优良。坚持党性原则,提高党性修养,服从组织安排,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顾全大局,充分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4)服务态度端正。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工作中热情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

  (5)群众认可度高。在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团结同事、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共产党员示范村创建标准

  “共产党员示范村”必须突出支部先进性和示范性,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两委”班子健全,整体结构符合优化要求,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后备干部队伍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培育机制完善。

  (2)党员队伍作用突出。深入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建立党员志愿服务队伍,结合党员学习议事日,引导党员带头投身镇村振兴、带头致富、带头服务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对流动党员进行有效管理;发展党员标准严、质量高,新发展党员中优秀青年占较高比例。

  (3)制度机制健全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四议两公开”、请示报告、村级财务管理、联系服务群众、党员集中学习、党务村务公开等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运行规范、落实到位。

  (4)党建阵地功能齐全。按照基层党建“三化”建设要求,整合设置村干部办公、党群活动、便民服务、文体娱乐、学习阅览等功能,“闲、散、脏、乱”现象得到根本改观,实现标识亮起来、环境美起来。

  (5)工作业绩成效明显。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部署、同频共振,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村容村貌整洁优美,农民收入稳步增长,集体经济稳步提升,党组织和党员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评定实施步骤

  (一)评选名额。

  (1)“共产党员示范岗”由各党支部结合实际,根据实施方案中的创建标准,按照不超过支部正式党员数的10%评比表彰“党员示范岗”,并将评比表彰结果及“共产党员示范岗”申报表纸质版(盖公章)于11月20日前报至镇党建办杨肖慧处。

  (2)“共产党员示范村”由镇党委结合各村实际,按照不高于村党组织总数40%的比例确认树立,并成立xx镇党建调研督查组对符合创建“共产党员示范村”要求的党组织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报送县委组织部申报,创建获评对象审议通过后,由县委组织部统一授牌。

  (二)评选程序。

  (1)评议推荐。各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结合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对照评选条件充分评议并进行民主推荐,确定向镇党委推荐的“共产党员示范岗”人员名单。

  (2)组织推选。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提出本支部推荐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党委审批。各支部上报的推荐对象镇党委进行综合评审,并向县委组织部提出上报xx镇参评名单。

  (4)公示。评选结果在各支部范围内公示五天。

  (5)表彰奖励。结合公示情况,镇党委研究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并为“共产党员示范岗”授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发动和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

  2、广泛宣传,选树典型。通过横幅、宣传栏、微信等宣传方式,切实加强“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形成的新经验、新做法,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报道先进典型事迹,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和激励作用。

  3、强化督查,严格考评。镇党委将把“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纳入各党支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督促检查,严格考核管理,确保“共产党员示范行动”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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