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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9篇

时间:2022-08-26 19:00: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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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9篇

篇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 教师:

  考核项目 目

  标

  要

  求 分值 自评分 学校评分 考核得分 爱 国 守 法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10

 ☆2、自觉遵守并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各项工作安排。

 爱 岗 敬 业 ★1、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中途离开课堂。

 20

 ★2、坚守岗位,不私自调课、代课,不携带通讯工具进课室。

 3、认真做好教学常规工作,确保教学常规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4、忠于本职工作,不搞校外兼职或进行有偿服务。

 关 爱 学 生 ★1、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谩骂、讽刺、挖苦侮辱学生。

 15

 ★2、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有爱心,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允许把学生赶出教室停课、停学。

 ☆4、积极家访,主动与家长联系沟通,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教 书 育 人 1、遵循教育规律,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20

 2、积极学习新课改精神,用新课程理念指导教育教学。

 3、加强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品行。

 4、注重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为 人 师 表 ★1、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积极参与有关捐款活动。

 20

 ★2、同事之间团结协作,不吵架、不打架、不相互猜疑诋毁。

 ★3、衣着整洁得体,不穿背心、拖鞋进课室。

 ★4、不在教室内吸烟,醉酒后不进教室,不坐着讲课,不接打手机。

 ★5、不参与黄、赌、毒,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传销活动。

 ★6、不信谣、不传谣。

 终 身 学 习 1、积极参加学历提高、履职晋级培训,完成规定学分。

 15

 2、积极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培训。

 ☆3、积极参与政治学习和教育教学业务培训。

 奖 励 加 分 1、受乡级以上表彰的按国家、省、州、县、乡分别加 10、8、6、4、2 分。

 按获奖证书计分

 2、见义勇为、舍己救人者。10 分

  3、研究课题立项的、论文发表的按国家、省、州、县分别加 8、6、4、2 分。

  3 论文或指导学生县级以上获奖者的按国家、省、州、县分别加 5、4、3、2 分。

  一 票 否 决 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师德考核为不合格:1、发现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引发安全事故的;2、在考试阅卷工作中出现舞弊行为的;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4 侮辱学生人格,造成严重后果的;5、教唆学生违法犯罪的;6、体罚学生致伤、致残的;7、侮辱猥亵学生的;8、因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规范引起上访,造成损害我乡教育形象的。

 得分合计

  备注:1、前六项考核中带☆要查教职工的相关记录,无记录者,该项考核为 0 分。

  2、前六项考核中带★有未遵守者,以学校的记录或上级平时工作检查记录为准,有记录的,该项考核为 0 分。

  3、奖励加分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分为准。

  师德师风评价意见

 该同志政治上进,立场坚定,爱岗敬业,挚爱教育教学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能够按教育规律和学生的思想实际、年龄特点,组织教学活动,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教学中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学习兴趣,让学生的天性和个性得以自由发展,极大地活跃课堂气氛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是一位受学生爱戴的教师。

 2023 年 9 月

篇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九年一贯制学校 师德师风量化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

  教师是学校教育的实施者、教育方针的贯彻者、知识文化的传授者和思想灵魂的塑造者,"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素质的高低,对教育质量的优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依法执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调动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师素质,造就一支德能双馨的教师队伍。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施“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考核原则 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

 三、考核范围 全体在岗教师 四、考核办法 1.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量化考核占 60%,民主评议占

 40%。量化考核成绩由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教师平时工作表现,按照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对教师逐项打分;民主评议采取学生评议(以教务处组织的评教评学中“师德”项评分为准)与考核小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学生评议 20%,考核小组评议 20%。无学生评议的人员,考核小组评议 40%。

 2.考核结果按综合得分F设三个等次,优秀(F≥85分)、合格(60≤F<85 分)、不合格(F<60 分)。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期(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等次,不得参与各种表彰和评优活动。

 3.每学期末累计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选先进、考核聘用、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师德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4)强制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索要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行为的影响恶劣的; (5)因教师脱岗、在岗不负责等造成重大学生伤害事件的; (6)参与封建迷信或邪教活动或因参与“黄”、“赌”、“毒”活动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影响学校声誉的;

 (7)其它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以上各项情节严重者,交由上级组织或司法部门处理 。

 五、量化考核细则 (一)爱国守法,爱岗敬业(20 分)

 1.学校全员性活动(教工开会、集体学习、升旗仪式、值日夜巡、外出活动等),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早退,缺席一次扣 1 分,迟到早退一次扣 0.5 分。

 2.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做有损学校形象和教师形象的事,否则视情况扣 3—5 分。为维护学校利益、形象等做出突出贡献的,视具体情况给 2—5分的加分。

 3.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有事主动请假,违反者每次扣 1 分。旷工 1 天扣 10 分,事假每学期 5 天内不扣分,多出 5 天的每天扣 0.5 分,病假不扣分,学期出满勤的加 1 分。

 4.切实履行《壶关县教师教学行为规范》,备课少 1 节扣 0.5 分,无故缺上 1 节课扣 5 分,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 1分。作业批改积压及辅导不负责,导致学生反响强烈的,扣2—4 分。监考阅卷出错一次扣 1 分。积极参加课改,被评为优秀等次加 3 分,没有完成课堂教学改革任务的扣 2 分。(至少一项:一堂课改公开课,一篇课改心得论文,一堂精品课堂实录,一篇优秀教案征集,一件优秀课件或学案设计制作)。

 5.树立终生学习理念,积极参加各类理论学习、业务进修及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凡各类培训学习旷课者每人次扣 1分,培训不合格者,视具体情况扣 1—3 分。师德计划、总结、笔记、学习心得及论文等相关师德材料,每缺一项扣 1分。

 6.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如上网玩游戏等),否则,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二)关爱学生,尊重家长(20 分)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或侮辱学生,发现一次或被举报查实一次扣 3-6 分。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学生,不用简单粗暴言行训斥学生,给学生造成心理伤害,更不得强行要求学生离校或将学生撵出教室,发现一次或被举报查实一次扣 3 分。

 3.每位教师都应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正确处理与社会及家长的关系。属教师主观原因与家长有过激情绪的造成家长投诉的,每次扣 2 分。

 (三)廉洁从教,为人师表(20 分)

 1.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否则查实一次扣 5 分。

 2.教师不能坐着上课(身体特殊情况除外),否则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3.带酒气上课,在课堂上抽烟、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的每次扣 2 分。

 4、进行有偿家教,视具体情况扣 2——6 分。

 5.在校园内抽烟一次扣 1 分。

 6.反对“学钱交易”、杜绝“以教谋私”, 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收受礼品、礼金,否则扣 2-5 分 注:对上述未涉及到的考核内容,经考核小组研究后确定。

  辛村九年一贯制学校

  2017 年 10 月 9 日

篇三: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1 页 共 7 页 2021 中小学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及考核细则(范本)

 为深入推进实施《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贯彻落实嘉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海盐县 2021 年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建立我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乐于奉献的教师队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XXX 组员:XXXX XXXX XXX 及各年级长 具体负责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了解各阶段行动的活动情况及社会各界的反馈情况。

 师德师风考核由学校党总支组织,校长为考核小组组长,校级领导为考核小组副组长,其他校务会成员、总支

  第 2 页 共 7 页 委员为成员。设立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管理、考核等。

 二、考核内容 从师德禁行行为和教师职业道德规定中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采取师德禁行考核和学生评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为 100 分,其中师德禁行考核为 60 分,学生评测为 40分。

 四、考核时间 每学年 4 月组织一次师德师风学生评测活动。

 五、等级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年级按得分高低确定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教职工人数的 30%,其余 80 分以上为合格,60-79 分为基本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运用

  第 3 页 共 7 页 1、每学年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教师师德档案中,作为对教师进行奖惩、聘任以及职务(职称)晋升、空岗递补、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2、建立师德师风激励机制,把师德合格作为评选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奖励的必要条件。

 3、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优秀的,优先评选特级教师、晋升职务(职称)、空岗递补、选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4、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七、本方案经第十一届一次教代会讨论通过,从通过之日开始实施。

 八、本方案解释权在校务会。

 XXXX 中心学校 2021 年

 月

 日

  第 4 页 共 7 页 附件:

 学校 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

 一、师德禁行行为考核(60 分)

 (一)年度内有以下情形,师德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4、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5、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6、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7、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8、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第 5 页 共 7 页 9、教学常规检查为不合格等次,经批评教育、通报批评仍不整改的; 10、受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或受党内严重警告、撤职、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 (二)年度内有以下情形,给予扣分:

 1、受校级及以上督导、纪检、监察等部门书面指名批评一次,扣师德分 2 分。

 2、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扣师德分 20 分。

 3、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迟到(以打卡为准)、早退一次扣 0.5 分,缺课、缺会一节扣 2 分,旷工一天扣 10分。

 4、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未达 72 学分,扣师德分 5 分。

 (三)年度内有以下情形,选取最高项给予加分:

 1、经学校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特级教师、专家教师、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校级记 1 分,县级记 2 分,市级以上记 3 分。

 2、受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表彰的各类先进、优秀、模范等荣誉教师和个人,校级记 1 分,县级记 2 分,市级记 3 分,省级记 4 分,国家级记 5 分。

 二、师德师风学生评测表

  第 6 页 共 7 页 序号 项目 考核要点 分值及标准 1 爱国 守法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5分(优秀 5分,合格 3分及以上,基本合格 1分及以上,不合格 0分)

 2 爱岗 敬业 按时上下课,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对工作高度负责,乐于奉献。

 10分(优秀 10分,合格 6分及以上,基本合格 1分及以上,不合格 0分)

 3 关爱 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分(优秀 10分,合格 6分及以上,基本合格 1分及以上,不合格 0分)

 4 教书 育人 立德树人,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分(优秀 5分,合格 3分及以上,基本合格 1分及以上,不合格 0分)

 5 为人 师表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在课堂上拨打或接听手机,无酒后进教室、接受或索要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5分(优秀 5分,合格 3分及以上,基本合格 1分及以上,不合格 0分)

  第 7 页 共 7 页 或宴请行为。

 6 终身学习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更新教育理念,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5分(优秀 5分,合格 3分及以上,基本合格 1分及以上,不合格 0分)

篇四: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园 师德师风工作考核细则 评分表(范本)

 姓名:

 任教班级:

  考核时间:

 项目 具体内容与分值 自评 得分 园评 得分

  政治思想

  10 分 1、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领导。

  2 分

  2、遵纪守法,不参与违法活动 。

 2 分

  3、热爱集体,维护集体荣誉,不侵害集体财产。2分

  4、爱园如家,献计献策,贡献大。

 2 分

  5、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2 分

  工作态度 1、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分

  2、工作态度认真,不斤斤计较,有奉献精神。

 5分

 工作方法 30分 3、工作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

 5分

  4、工作时间无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现象。

 5 分

  5、正确处理与家长之间的纠纷与矛盾。

 5 分

  6、尊重领导,服从安排,顾全大局 , 主 动 为 幼 儿 园 排 忧 解难。

  5 分

  师德师风

  40 分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幼儿,安心工作。

 5 分

  2、对幼儿有爱心、耐心、细心,工作方法得当。5分

  3、正确处理与同事之间的关系,团结友爱,不挑拨离间,不散布消极言论。

  6 分

  4、接待家长热情,积极沟通,家长反映良好。

 6分

  5、举止端庄,衣着、服饰大方得体,使用文明用语,保证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6 分

  6、同事之间团结协作,不吵架,

 不 打 架 , 不 相 互 猜 疑 诋毁。

  6 分 7、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使幼儿愉快、活泼、健康的成长。

  6 分

  制度遵守

  20 分 1 、 能 遵 守 园 内 各 项 规 章 制度。

 10 分

  2、园内各种集会,会议期间自觉遵守纪律。

 5 分

  3、忠于本职工作,不搞校外兼职或进行有偿服务。5 分

  合计

 考核要求:每学期中或学期末对全园教职工进行考核,通过自评和园评考核,最终考核结果如下:95 分以上为优秀;80-95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篇五: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维护人民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黔南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师德师风考核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

 二、基本原则

 师德师风考核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鼓励教师自省、自律、自强;坚持公平原则,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坚持奖优惩罚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师德考核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职工(含中等职业学校)。

 四、考核内容

 围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四个等次:90 分及以上为优秀、70 分以上至 90 以下(不含 90 分)为合格、60 分以上至 70 以下(不含 70 分)为基本合格、60 分以下(不含 60分)不合格。具体考评内容如下:

 (一)依法执教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保持一致。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3.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阻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二)爱岗敬业

 1.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教。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

 (三)热爱学生

 1.关爱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损害学生的人格尊严,不讽刺、挖苦、歧视以及透漏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单纯以考核成绩评价学生。

 2.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3.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四)严谨治学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2.遵循教育规律,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综合评价学生素质,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4.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果。

 (五)团结协作

 1.正确对待自己,做到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克己为人。

 2.顾全大局,主动为学校排忧解难,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既关心自己所教的学科,又关心学生其他学科的学习。

 4.正确处理教师之间的关系。关心、尊重同事,不说有损团结的话,不做有损团结的事情。

 (六)尊重家长

 1.采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共同探讨教育孩子的方法。

 2.尊重家长、不指责、训斥家长,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家长。

 3.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艺术。

 (七)廉洁从教

 1.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学钱交易”。

 2.不向学生乱收费,不擅自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

 3.不搞有偿家教,不得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4.不得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

 (八)终身学习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2.热爱学习、善于学习,不断提升思想素养和学识魅力。

 3.潜心钻研业务,夯实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4.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或处理)和扣分

 1.参与破坏祖国统一、社会主义制度等反动活动;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恶意攻击、诋毁污蔑、故意捏造散播谣言等给学校和谐稳定和教师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3.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等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4.参与赌博、嫖娼、聚众斗殴、邪教组织,本人或家属未按国家政策计划生育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5.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6.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有偿办班等有关行为的。

 7.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诱导学生到指定商店购买学习用品和教辅资料的。

 8.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行为的。

 9.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出现试题严重泄密的。

 10. 工作时间喝酒,组织学生喝酒,酒后上课的;擅自停课,脱离工作岗位的;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一天以上的。

 11.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排挤学习困难生,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负面影响的。

 12.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优评先、职务评聘、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13.上课期间接打电话,工作期间穿拖鞋、背心或着装过于裸露的;有违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

 1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因态度不端正造成工作不能及时完成的;工作敷衍塞责,不认真备课上课,不认真批改作业的。

 15.在各类招生、考试、考核、评优评先、职务评聘、教研科研中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的。

 16.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适当加分:

 1.个人先进事迹突出,获得县级以上奖励的。

 2.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或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事迹突出,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

 3.关心爱护学生,转变学习困难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事迹突出的。

 4.遇到突发偶发事件主动为学生、学校排忧解难,并产生积极影响的。

 5.其它体现优良师德师风行为的。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师德考核主要采用日常考核与年度综合评议方式相结合。

 (一)日常考核

 各学校结合实际成立教师师德日常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对教师师德行为进行监督,并做好加分、扣分记录和上报等工作。师德师风考核以年度为单位采取加分扣分方式进行,基础分为100 分,计分周期从每年 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

 (二)年度评议

 学校视情况结合年度考核开展师德年度测评,师德年度测评分占师德考核总分值 30%以内比例。评议程序为:

 1. 学校成立年度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工会主席以及公道正派、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人数不得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 50%。

 2. 教师自评。被考核对象撰写个人总结,填写《龙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附件 1),进行自我评议。

 3. 家长评价。由学校家长委员会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学校规模较大的学校可召集学校家长委员会进行评价),向学生家长了解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4. 学生评价。由学校组织以问卷、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向学生调查教师师德师风情况。

 5. 教师评议。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师风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自评互评。

 6. 考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对全体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议。

 上述评议中,考核小组评议分值所占比例不得超过测评总分值50%,具体各类评议分值所占比例由学校研究确定。

 7. 局机关班子、中层干部评议。教育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对县直学校校长、镇(街道)学区办主任开展年度测评,测评得分比例占年度评议总分值的 30%。

 (三)汇总考核结果

 1.学校考核小组汇总日常考核及年终评议情况,依据事实对教师作出综合客观评价,并根据考核得分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2.公示。考核结果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含成绩得分一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3.考核结果的确定及上报

 (1)考核结束后,须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名,《龙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附件 1)存入学校教师个人档案。县直各校、各镇(街道)学区办将《年度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附件 2)与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一起送交县教育局教工委、政工科和监察室备案。

 (2)对于支教、外借、上挂学习等情况的教师,按人随事走原则,在借用单位进行考核,其中借在外县的教师,由外县出具评定意见,回原单位考核。《龙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附件 1)报原单位、教育局教师信息中心存档。

 (3)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 10 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在 10 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教育局申诉。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表现、师德考核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含目标绩效和奖励性绩效)等挂钩,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按不低于 20%权重计入教师年度绩效考核。

 (二)教师师德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凡推荐申报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校长、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最美教师、德育先进工作者等的教师,当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等次。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师德师风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扣发绩效工资的 50%(含目标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绩效工资。

 (四)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纠错、诫勉约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聘任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资格、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直至开除等处理(处分)。其中:受纠错、诫勉约谈、通报批评的在师德考核中扣 20 分,受“警告”处分的在师德考核中扣 30 分,受“记过”处分的在师德考核中扣 40 分。因师德原因受处理(处分)后,师德考核等次依据个人最终考核得分确定,凡因师德受处理(处分)的教师,师德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处理(处分)并经扣分后师德考核最终汇总得分仍可评为“合格”等次的,在按师德考核得分结果不低于 20%权重计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后,再分别扣除个人考核后应得绩效的 5%、10%、20%。受处理(处分)后师德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上述规定执行。受“降低专业技术聘任等级”处分以上的师德考核直接为“不合格”,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

 七、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认真督查。中小学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局教工委要牵头做好各镇(街道)学区办、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领导。要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宣传

 动员工作,要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师风考核的目的和意义,要引导学生和家长对师德师风考核给予正确理解和支持,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规范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各校要提高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制定符合本镇(街道)、本学校实际情况的考核细则和方案,细化师德考核加分、减分明细,报教工委备案后组织实施,加强对师德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师德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各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要亲自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各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同时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将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切实做好宣传教育,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监督力度以及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参与程度。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公正。对带有普遍性的师德问题,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认真予以整改。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以至处分。对工作不力,存在走形式、走过场问题的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学校师德建设考核不合格或降低学校绩效考核等次等处理,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出现师德问题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及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三)把握重点,形成合力。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重点在学校,学校要切实抓好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落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教师正确认识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理解和支持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积极参与师德师风考核,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合力。

 (四)坚持标准,加强管理。在日常考评、年终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师德师风考评、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对于在日常考评中不按《规范》行为的教师,学校要及时予以提醒或纠正,做好正面清单或负面清单的通报;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学校要及时进行诫勉、警示以至处分,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龙里县教育系统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

篇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县安善社区幼儿园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延安市洛川县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结合幼儿园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1. 师德考核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

 2. 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 考核对象

 全体在职教职工。

  三、组织领导

 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延芳

 副组长:刘

 锋

  党梦密

  组 员:屈文娟

  赵金霞

  张

 颖

  四、考核内容与等级的确定

  1.以《洛川县中小学(幼儿园)师德考核办法》为依据,重点考核内容为“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幼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终身学习”

 考核按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考核规定执行。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3.教师师德考核实行百分制(教师评议 20 分;幼儿评议 30分;家长评议 30 分;幼儿园评议 20 分)。总分在 90 分以上为优秀,80-89 分为良好,70-79 分为合格,69 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 30%。

 四、考核时间与方式

 (一)师德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年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

  (二)被考核教师根据幼儿园制定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写成书面述职材料。以小组为单位作师德述职报告,进行民主测评,并上交幼儿园考核领导小组。

 (三)民主评议 1、教师评议(20 分)。幼儿园以年级组或教研组为单位,组织教师集体评议。

 2、幼儿评议(30 分)。幼儿园以问卷调查、征求意见、个别谈话等方式,组织幼儿进行评议 3、家长评议(30 分)。幼儿园以召开家长会、问卷调查、家访、电话调查等方式,组织幼儿家长进行评议 4、幼儿园评议(20 分)。幼儿园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每位教师师德情况进行评议。

 5、综合评定。幼儿园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单项评议情况,综合评价并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结果。

 (四)结果公示与汇总上报。师德考核结果在幼儿园范围内

 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向每一位教师反馈考核结果及评价意见。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基本条件,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的基础条件;师德考核“基本合格”的教师,其年度综合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其年度综合考核定为“不合格”。

 2.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评选骨干教师称号、培训进修等方面有优先权。

 3.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得享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

  4.教师任现职期间师德考核结果均为良好以上,方可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近 3 年内师德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方可参加骨干教师认定、评先评优。

  5.教师发生师德师风问题的,由幼儿园或幼儿园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视情况给子批评教育、诚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2、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不良信息。

  3、违反教学纪律,数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4、歧视、侮辱幼儿,体罚、虐待、伤害幼儿。

  5、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幼儿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6、与幼儿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7、索要、收受幼儿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幼儿及家长付费的 宴请、旅游、娱乐体闲等活动,向幼儿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 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8、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园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0、其他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七、其他 (一)幼儿园要依照本《细则》严格执行。

 (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七: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杨家园则镇中心学校

 师德师风暨综合考评制度

 ( 讨论稿)

 为了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业务精湛、技艺高超、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师德师风以及综合考评。

 2、师德师风以及综合考评坚持平时考核观察与学期考评相结合,学期考评以平时考核观察为基础。通过学生评教、家长评教、教师互评、领导小组(校委会成员、教研组长、教师代表、班主任代表)评议进行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评对象:全体教职工:

 三、 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闫光军 副组长:宜永红

 田存明 成

 员:野丽丽

 李静静

 高亚鹏

 李延安

 贺

 瑞

 吴小源

 杨

 磊

 曹三红

 雷婷婷

 李

 翠

 赵秀红

 高建平

  2 四、师德考核评分细则:

 (一)依法从教(11 分)

 1、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按教育方针施教,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缺席、迟到、早退或不按时交心得等,一次扣 2 分。不按时批改作业、不进行学困生转化的扣 3 分。随意停学生的课 1 节扣 3 分,驱赶、剥夺学生学习权利扣 3——5 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 11 分。

 2、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 2 分。

 (二)爱岗敬业(20 分)

 1、服从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态度端正,不服从安排或顶撞领导者扣 5——20 分,纪律涣散,在校园内聚赌酗酒等有损学校形象的语言行为,对工作造成影响,每次扣 5 分。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看视频节目、听歌曲、无故乱转办公室说散散话等,每次扣5 分。

 2、教学认真负责,认真钻研教材,严格执行学校教学管理要求。违反以上要求的每次扣 5 分;无故旷工,值班期间擅自离岗,学校大型活动无故不参加每次扣 5 分。

 (三)热爱学生(12 分)

 1、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学生,不讽刺、不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辱骂学生,造成关系紧张,视情节一次扣 5——10 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3 (四)严谨治学(12 分)

 1、每位教师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优化课堂教学,不备课,无教案上课一次扣 2 分,课堂效果差,民主测评学生普遍反映不好扣5 分。

 2、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刻苦钻研业务,改进教学方法,无故不参加一次扣 3 分。

 3、坚持继续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市、县、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如:无故缺席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拒绝参加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次扣 2 分。

 (五)团结协作(11)分 1、教师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挑拨离间,搬弄是非。

 2、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

 3、不做小动作,对学校发展有建议或意见应通过正确的渠道,逐级提出。做到心胸坦荡,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

 4、散布不良言论,说不利于集体发展、团结的话,诋毁学校和同事声誉扣 5 分,于同事争吵打斗视其情节扣 5——11 分。

 (六)尊重家长(11 分)

 1、应经常主动及时地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2、与家长建立合作、平等的关系,不利用家长办私事,不因孩子的问题而呵斥、指责家长。训斥、指责、刁难家长,视其情节扣 5

  4 ——10 分。

 (七)廉洁从教(11 分)

 1、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

 2、不能强制学生推销学习资料。

 3、不得有偿补课,家长举报经查属实的。

 4、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学生家长的礼物。

 以上行为发现一次扣 5 分。

 (八)为人师表(12 分)

 1、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利己,以身作则。

 2、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在平时工作中,时刻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3、不把学校的公共物品据为己有,爱护学校公物。

 4、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一次扣 1 分,酒后上课一次扣 2 分,参与赌博行为,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二、考核原则、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 1、实行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统一,自主学习成绩与集中学习成绩统一,问卷调查结果与教师书面总结述职反馈统一,力求做到考核公平、严格、有序,奖惩分明,激励及时。

 2、根据教师师德方面出现的各种不良因素进行登记扣分,记入考核,年终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

 五、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5 1、综合考评评分(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依据实际情况对各位教师师德师风进行评估,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价)占 40%;学生测评(有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在其所任教班级中进行评议)占 20%;家长评议(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调查问卷进行)占 10%;教职工互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教师在年级组会上述职,教师对照考核细则,互相评议)占 30%。按上述四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考评每学期进行一次,各占 50%,一学年两次考评成绩为最终成绩。

 3、请假扣分,一学期请假从第三天起每天扣除量化津贴 50 元,并在考评总分中扣除 0.4 分。

 4、长期请假或不上班者自然排在最后,或不合格,或不予考评。

 5、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因工作失职,导致恶性事件的。

 (4)违规收费,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书籍、报刊、商品、保险,从中谋取私利,情节严重的。

 (5)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参与“黄、赌、毒”和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擅离职守,造成学生安全事故或给学校造成损失和不良

  6 影响的。

 (7)工作敷衍塞责,不能完成成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低下,引起学生(家长)强力不满的。

 (8)在考试、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组织、怂恿学生考试舞弊,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考核等次的设定: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各档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90 分及以上为优秀。

 良好:80——89 分。

 合格:60——79 分。

  不合格:60 分以下。

 七、 考核结果及其应用

 教师考核得分做为上报延安市教师师德师风考评等次的主要依据,并做为推荐上报和学校评优树模的参考依据。

 八、 本办法解释权在学校校委会,自 9 2019 年 年 8 8 月起实行。

 杨家园则镇中心学校 2019 年 9 月

篇八: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

  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 八 大”精神为指导,以《教育法》、《教师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XX 省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六不准”》等为依据,以“四有”、“三者”好老师为标准,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核心。紧紧围绕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引导教师树立高尚的职业理想,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

  二、考核原则

  (一)重在规范、教育为主。

  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和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坚持重在规范、教育为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

 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通过集体教育和自我教育不断提升道德素养。

  (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要做到规范程序、依法办事,充分尊重教师的民主权利,实行考核标准、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三公开,充分体现考核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力求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

  (三)奖优罚劣、促进提升。

  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认真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考核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职工(含中等职业学校)。

  四、考核内容

  详见《XX 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记分办法》(附件 1)。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师德师风考核采取日常动态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进行。考核以年度为单位采取加分扣分方式进行,基础分为 100分,计分周期从每年 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

  (一)日常动态考核

 日常动态考核由学校根据《XX 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记分办法》成立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小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考核,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经举报核实、检查发现的及时记录,同时告知当事人,学校办公室负责汇总考核情况,每月定期通报一次。教职工中有师德倡导行为及其他优良师德师风行为事迹突出的,经考核小组调查确定,可给予适当加分。

  (二)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采取自评、教职工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等多种渠道相结合的方式。上述评议是指对是否有禁行性规定的行为现象进行测评,各校可参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测评样表》(附件 4)自行印制分别针对教师、家长、学生、考核小组成员的测评用表,考核小组再根据评议结果进行记分,并作出考核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年终考核一般安排在 12 月份进行。年终考核程序为:

  1.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工会主席以及公道正派、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不得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三分之一。

 2.自评。被考核人个人总结填写《XX 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附件 2),进行自我评议。

  3.教职工民主评议。由年级组、教研组或教代会进行民主评议。

 4.服务对象评议。组织学生、家长代表等服务对象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抽取任教班级评议。小学三年级及以下可不进行学生评议,通过家长代表进行评议。

  5.考核小组评议:由考核小组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6.考核小组根据教师本人自评、教职工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反馈的情况,在考核小组查实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动态考核记录,对每个教师作出综合客观评价。评价时,在 100 分基础分上,根据事实依据进行减分或加分,确定考核等次。

  7.拟定优秀等次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8.考核结束后,须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名,《XX 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附件 2)存入学校教师个人档案。各县(区)学校将《年度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附件 3)与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一起送交县(区)教育局(教科局、社管局)人

 事部门备案。市直学校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和教师教育科备案。

  9.对于支教、外借、上挂学习等情况的教师,年末可由现所在单位出具师德师风考核意见到原单位考核,也可由现所在单位进行师德师德师风考核,《XX 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附件 2)报原单位存档。

  10.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 10 天内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上级教育部门申诉。

  六、考核等次的确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基本标准为:优秀,考评总分达到 90 分以上;合格,考评总分为 70-89 分;基本合格,考评总分为 60-69 分;不合格,考评总分低于 60 分。经查实发现有考核记分办法第一至十二条中禁行行为的,或有第十三至十九条中禁行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师德师风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按 25%权重计入教师年度考核评价指标,教师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师德师风考核必须是优秀。

  (二)凡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校长、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

 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最美教师、德育先进工作者等的教师,当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必须为优秀等次。

  (三)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XX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当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必须合格及以上。

  (四)师德师风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其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在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各类先进评比时予以一票否决,并在次年岗位聘任中予以降低一岗聘用,同时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

  (五)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聘任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资格、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直至开除处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

  八、组织领导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领导,要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师风考核的目的和意义,要引导学生和家长对师德师风考核给予正确理解和支持,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各校要提高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要亲自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各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切实做好宣传教育,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监督力度以及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参与程度。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公正。对带有普遍性的师德问题,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认真予以整改。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以至处分。对工作不力,存在走形式、走过场问题的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不断总结完善,确保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XX 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记分办法

  考

 核

 内

 容

  记分办法

  倡导行为

 1.个人师德事迹突出,获得县(区)级以上表彰的。

  加 5-20 分

  2.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或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事迹突出,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

  加 10-20 分

  3.关心爱护学生,转变学习困难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事迹突出的。

  加 5-10 分

  4.遇到突发偶发事件主动为学生、学校排忧解难,并产生积极影响的。

  加 5 分

  5.其它体现优良师德师风行为的。

  由校考核小组调查确定

 禁行行为

 1.参与破坏祖国统一、社会主义制度等反动活动;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直接定为不合格

  2.恶意攻击、诋毁污蔑、故意捏造散播谣言等给学校和谐稳定和教师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直接定为不合格

  3.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等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直接定为不合格

  4.参与赌博、嫖娼、聚众斗殴、邪教组织,本人或家属未按国家政策计划生育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直接定为不合格

  5.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直接定为不合格

  6.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有偿办班等有关行为的。

  直接定为不合格

  7.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诱导学生到指定商店购买学习用品和教辅资料的。

  直接定为不合格

 8.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行为的。

  直接定为不合格

  9.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出现试题严重泄密的。

  直接定为不合格

  10.擅自停课,脱离工作岗位的;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一天以上的。

  直接定为不合格

  11.工作时间喝酒,组织学生喝酒,酒后上课的。

  直接定为不合格

  12.违反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及刑事处罚的。

  直接定为不合格

  13.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排挤学习困难生,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负面影响的。

  每次扣 10 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14. 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优评先、职务评聘、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每次扣 10 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15.上课期间接打电话,工作期间穿拖鞋、背心或着装过于裸露的;有违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

  每次扣 10 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1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因态度不端正造成工作不能及时完成的;工作敷衍塞责,不认真备课上课,不认真批改作业的。

  每次扣 10 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17.工作时间打麻将、打牌、炒股、玩游戏、看电影、QQ 聊天、网上购物等与本职工作无关行为的。

  每次扣 10 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18.不听取家长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与家长关系紧张,无端训斥、指责家长,造成不良影响的。

 每次扣 10 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19.通过网络、短信、微信等形式,传播谣言,造成不良影响的。

 每次扣 10 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20.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由校考核小组调查确定

篇九: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共 共 6 篇)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树立服务于学生,奉献于事业的高尚情操,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努力工作,热爱学生,乐于奉献的教育风尚,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结合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五项制度》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方案。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树立服务于学生,奉献于事业的高尚情操,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努力工作,热爱学生,乐于奉献的教育风尚,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结合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五项制度》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师德考核。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师德考核。

  2.坚持师德考核与业绩考核并重,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坚持师德考核与业绩考核并重,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1.考核内容:从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尊重同志、以德修身五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从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尊重同志、以德修身五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2.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 分及以上)、合格(89 ~70 分)、基本合格(分)、基本合格(69 ~60 分)、不合格(59 分以下)四个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 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2. 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

  3.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 违规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1

  5. 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家教,产生恶劣影响的;

  6.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7. 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8. 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三、考核对象与考核组织

  1. 师德考核的对象是学校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2. 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马安超

  副组长:王汝才 张勇 安东

  组员:

 刘震 李贞和 高庆芝 王东 宋启奎 宋军 王磊 李宏 葛胜旺葛胜旺 李希洪

  四、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1. 师德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年末进行一次集中考核。

  2.被考核教师对照学校教师师德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上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被考核教师对照学校教师师德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上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3.被考核教师在教职工大会或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的分组会议上作师德述职报告。被考核教师在教职工大会或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的分组会议上作师德述职报告。

  4.考核领导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打分并确定考核等次。考核领导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打分并确定考核等次。

  5. 考核领导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6.被考核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被考核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 7 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在 7 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请复核。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请复核。

  7. 校级领导的考核,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8. 学校师德考核结果报平江区教育文体局。

  五、师德考核标准

  2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对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对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3

  3.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

  七、附则

  1.。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2.本办法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本办法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

 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零一二年二月

  4

  新汶实验中学

  #2 楼回目录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 2016-04-28 10:25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德艺双馨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客观要求,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师德师风的考核,增强其操作性、有效性,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宜君县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制定本考核方案。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德艺双馨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客观要求,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师德师风的考核,增强其操作性、有效性,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宜君县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考核原则

  1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民- 主的原则。

  2、坚持全员考核和全面考核的原则。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察评价,确定考核等级。、坚持全员考核和全面考核的原则。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察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3 、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4 、坚持学生、家长评议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本单位在编在岗教师(包含借调- 教师)。

  四、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具体考核细则:考核内容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具体考核细则:

  (一)、爱国守法(15 分)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 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5 分)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5 分)

  守法不严,工作失职,造成教育教学事故或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内容者,每次扣守法不严,工作失职,造成教育教学事故或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内容者,每次扣 1 分;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者,每次扣分;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者,每次扣 1 分;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每次扣 1 分。

  3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5 分)

  散布封建迷信言论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者,每次扣 1分;压制批评、打击报复者,每次扣 1 分。

  (二)爱岗敬业(15 分)

  1.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5 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 2 分:课堂组织不力,课间疏于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情节较轻的;值周、值班不到位,造成安全管理事故和国有财产损失,情节较轻的;不遵守教学工作规程,课堂组织、考试命题、监考阅卷中出现工作失误者;不遵守学校考勤分:课堂组织不力,课间疏于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情节较轻的;值周、值班不到位,造成安全管理事故和国有财产损失,情节较轻的;不遵守教学工作规程,课堂组织、考试命题、监考阅卷中出现工作失误者;不遵守学校考勤

  制度,无故不到校上班者;不服从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

  2.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5 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 1 分:上课时处理个人事务(擅离岗位、接听或拨打手机、吸烟等);同事之间搞不团结,吵架、打架及互相猜疑、分:上课时处理个人事务(擅离岗位、接听或拨打手机、吸烟等);同事之间搞不团结,吵架、打架及互相猜疑、

  诋毁者;上班或上课迟到、早退;未参加学校升旗仪式、政治学习、集诋毁者;上班或上课迟到、早退;未参加学校升旗仪式、政治学习、集 会及其他重大活动;上班期间从事与本人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和活动(打游戏、炒股、上网聊天等)。会及其他重大活动;上班期间从事与本人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和活动(打游戏、炒股、上网聊天等)。

  3 .不得敷衍塞责。(5 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 1 分:工作敷衍、实行放羊式教学;不按要求进行备课,无备课教案进教室者;作业不及时、认真批改者;分:工作敷衍、实行放羊式教学;不按要求进行备课,无备课教案进教室者;作业不及时、认真批改者;

  (三)关爱学生(20 分)

  1.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5 )

 分)

  2.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5 分)

  3.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5 分)

  4.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5 分)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 2 分:讽刺、挖苦、岐视、谩骂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训斥、指责学生家长;随意停课及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准许的集会和其他商业性活动;随意让学生停课或让学生出教室。分:讽刺、挖苦、岐视、谩骂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训斥、指责学生家长;随意停课及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准许的集会和其他商业性活动;随意让学生停课或让学生出教室。

  (四)教书育人(15 分)

  1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5 分)

  片面追求学分或升学率,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每次扣片面追求学分或升学率,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每次扣 2 分;擅自停上体、音、美等课或占用课外活动时间,每次扣1 分。

  2.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5 分)

  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不认真答难解惑,每次扣 1 分;对学生错误放任自流,每次扣分;对学生错误放任自流,每次扣 2 分。

  3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5 分)

  缺失日常评价或期末评价者,每缺一项扣 1 分。教育失职或方法不当,造成学生迷失方向,不思进取或沉溺网络者,每人次扣分。教育失职或方法不当,造成学生迷失方向,不思进取或沉溺网络者,每人次扣 2分。压制学生创造性精神和全面发展,不让学生参加兴趣活动者,每次扣分。压制学生创造性精神和全面发展,不让学生参加兴趣活动者,每次扣 2 分。

  (五)为人师表(25 分)

  1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5 分)

  扣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 2 分:违反- 社-会公德或师德规范;聚众赌博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有损于学校及同事声誉的言行。会公德或师德规范;聚众赌博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有损于学校及同事声誉的言行。

  2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5 分)

  有下列情形者,每次扣 1 分:穿背心、短裤、拖鞋进教室者;在学校公众场合吸烟者;在校内喝酒或酒后上班者。分:穿背心、短裤、拖鞋进教室者;在学校公众场合吸烟者;在校内喝酒或酒后上班者。

  3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5 分)

  同事之间发生吵架、打架等每人扣 2 分,对主要责任者加倍扣分;背后说闲话或造谣、污蔑、诽谤他人,每次扣分,对主要责任者加倍扣分;背后说闲话或造谣、污蔑、诽谤他人,每次扣 2 分;其他影响学校声誉、形象的言行,每次扣分;其他影响学校声誉、形象的言行,每次扣 2 —5 分。

  ( 六) 终身学习(10 分)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5 分)

  不思进取,教育思想落后,教育方法陈旧者,不给分;没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不给分。不参加各类公开课的听课、说课、评课活动,每次扣不思进取,教育思想落后,教育方法陈旧者,不给分;没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不给分。不参加各类公开课的听课、说课、评课活动,每次扣 1 分。

  2.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5 分)

  每缺一次校本研修活动扣 1 分;不写教学反思扣 1 分;全年没有发表、交流一篇论文扣分;全年没有发表、交流一篇论文扣 1 分。

  五、考核方式

  采取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被考核人师德,形成考核结论。采取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被考核人师德,形成考核结论。

  六、组织考核

  1 、成立师德考核小组

  我校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校长为考核小组组长,负责我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我校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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