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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纪委日常监督工作办法7篇

时间:2022-08-26 12:25:05 来源:网友投稿

国有企业纪委日常监督工作办法7篇国有企业纪委日常监督工作办法 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方式方法汇总(共36页) “五个一”活动为基层守好“廉”关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有企业纪委日常监督工作办法7篇,供大家参考。

国有企业纪委日常监督工作办法7篇

篇一:国有企业纪委日常监督工作办法

21年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方式方法汇总(共36 页)

 “五个一”活动为基层守好“廉”关 近期,雨花台区雨花街道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将教育与监督相贯通,采取“五个一”活动为街道党员干部守好“廉”关。

 一是组织一次廉政党课,唱好干部“爱廉曲”。紧紧围绕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由各党组织书记带头上廉政“微党课”,从党员感兴趣的小事入手,深度剖析近年来基层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用小案例宣讲大道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作风上的老实人、纪律上的规矩人。

 二是实施一次廉政警示,敲响促廉“警示钟”。拧紧警示教育发条,即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通报、一案一警示、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提醒全体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防微杜渐。召开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会“谈认识、谈体会、谈整改”,有的放矢,形成震慑,警钟长鸣。

 三是进行一次廉政谈话,设立纪律“高压线”。对群众反映强烈、检查问题突出、通报问题频发的基层干部、重点岗位和敏感区域,街道纪工委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始终作为一种常态,督促相关人员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

 四是开展一次廉政家访,构筑家庭“监督网”。实行一次廉政家访,深入了解社区干部的家庭情况、思想状况、生活圈、朋友圈,掌握干部“八小时以外”有关情况,通过拉家常、访家情、察家风,鼓励家属当好“廉内助”,常敲警钟、常吹廉风,共同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

 五是落实一次廉政调查,种好廉政“责任田”。以社区换届选举为抓手,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明查暗访,对社区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廉政调查,截至目前,街道工作人员共走访街道辖区居民 105 户,收集问题建议 56 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 10 人,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 3 份。

 三举措筑牢疫情防控纪法防线 一是织密网络聚合力。督促街道 15 个防控工作小组在各条块强化监管与指导,同时切实发挥今年 1 月上旬新组建的 30 家村(社区)纪检组织的效能,实

 时联动并集结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落实“五有一网格”,确保防控动态监管在全街道 131 个综合网格内全覆盖。

 二是严查实督促整改。切实落实冬春季疫情“十个关口”防控要点,自 1月 18 日以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每日督查制度,牵头街道督查、综治等部门,重点对各村(社区)、餐饮单位、商超、菜场、敬老院、培训机构、医疗场所等开展随机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履职不到位的党员干部开展约谈,督促其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防控责任。

 三是优化机制强导向。首查街道、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防控措施、物资保障等环节,充分发挥机关、窗口单位的表率作用;监督街道疫情防控“点位长”负责制的优化实施,推动“三定、两联、四必须”的“点位长”职责、联防与责任体系的落地,督促各“点位长”守土有责;为 1 名因防疫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是非,释放为担当者担当的信号,保护了全街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

 “三个结合”扎实履行监督职能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监督执纪与风险防控相结合。扎实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跟踪整改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风险点。聚焦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推动监督、管理、防范同步落实。依托微型纪检监察站,鼓励居民群众和社工参与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是落实“一岗双责”,监督执纪与落实责任制相结合。以落实责任制为抓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总体原则,跟踪监督党员干部履责情况,做到责任明确、权责清楚。围绕群众关切问题,对尊老金、低保金发放,残疾、计生补贴,垃圾清运费,停车费管理,工程招标施工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进行追责问责。

 三是强化以案促改,监督执纪与常态化教育相结合。以主题教育为抓手,推动廉洁教育常态化。利用点评会、工委会、办公会、务虚会及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案例通报”和法纪知识讲座等,以实际案例为切入点,剖析违纪事实,警示违法违纪严重后果,用身边反面事迹警示教育党员干部。

 “三个紧盯”做实安全巡查整改监督 一紧盯巡查通报查找原因症结。在收到区安委办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社会面)工作情况的通报后,街道纪工委高度重视,对部门负责人、社区分管领导、安全网格员开展谈话、函询或询问,及时查找工作部署、推进、落实、检查等环节短板弱项,剖析症结原因,找准工作对策。

 二紧盯岗位职责落实执纪问责。对落实不到位,认识有偏差的相关人员,街道纪工委及时开展约谈函询、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截至目前,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 11 人。

 三紧盯工作要求督促问题整改。督促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并开展自查自纠,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期限,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目前已完成巡查走访既定指标,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用好“两书”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2020 年以来,雨花台区纪委监委通过规范运用、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等措施,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做好“后半篇文章”。

 一是规范适用,为“两书”适用画规定矩。坚持把“两书”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有力抓手、压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方法,制定“两书”适用要求和模板,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规范“两书”适用条件、文件格式、整改落实等要求,并对适用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及时解答,提高应用“两书”的业务水平。

 二是及时运用,让“两书”适用有形有效。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在对有关监督对象处理的同时,向其所在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针对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健全制度、完善管理。2020 年以来,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 30 个,推动有关党组织完善体制机制。

 三是跟进整改,促“两书”整改规范到位。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及时回访相关单位查看整改落实情况,并督促其将发现的问题纳入廉政风险清单,针对问题补齐制度短板,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对整改敷衍应付、不采纳不执行的单位及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做好建议书“后半篇文章”。

 着力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是执行《规则》要求,检举控告处理更加规范。深入贯彻执行《规则》最新要求,准确区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外事项,精准研判反映问题性质,认真甄别挂牌件、无实质内容件和恶意举报件,精确判断重复举报,严格落实“分级受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快速办理、日清日结,无错转、漏转和积件。不断规范实名举报办理,切实做好澄清正名工作,制定《江北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暂行办法》,全年共为 3 名干部进行澄清正名。坚持

 按季度开展综合态势分析,全年共形成 4 篇综合信访分析,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并得到新区领导批示肯定。

 二是推进应用基层版,打通信息系统

 “最后一公里”。积极推进基层版应用部署,完成 21 家纪检监察机关保密场所、网络环境、硬件设施的建设,实现纪检监察网络应用“全覆盖”。通过组织“一对一”上机模拟操作,电话解答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系统操作的培训。通过每周检查通报系统使用中的问题,成立专门督导组现场检查指导,推动基层版系统在新区高质量应用。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打造新区信访举报品牌。修订新区《江北新区纪工委信访举报管理全流程手册》,对照信访举报工作最新要求,增减并重新调整规范信访举报文书模板。探索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情况抄告制度》,建立集体会商研判机制,交办件集体审核机制,重复访、集体访协同联动机制,重点情况问题分析报告机制。持续做好新区信访举报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建设,逐步将理念、方法融入信访举报管理工作中。

 扎实推进各类监督力量贯通融合 一是以机构优化促监督职能优化。制定《关于优化审查调查和监督工作机制的暂行意见》,调整完善工作职能,形成职能明晰、分类整合的监督格局,解决监督对象、监督任务、考评体系不均衡、不匹配等问题,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有效融合、一体推进。

 二是以责任分解促监督责任落实。推动区委健全完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把职责立起来;制定年度监督责任清单,将年度监督工作要点发至行业监管单位,督促相关部门强化监管职责,针对专项监督开展自查自纠,推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三责”同步、逐级落实。

 三是以渠道拓展促监督触角延伸。试点创新建立街道微型监察站,明确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城管执法中队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监察站,每周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公职人员和单位各类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登记并报告,延伸监督触角、拓展监督范围,及时有效回应群众关切。

 扎实推进“小微”工程领域监管 一是创新信息化监督,规范工程监管体系。联合街道职能部门创新建设“大厂街道综合项目管理系统”,研发“小微”工程监督模块。通过科学应用系统平

 台,实行监督全覆盖,对“小微”工程底数、招投标、资金拨付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为“小微”工程监督插上“科技翅膀”。

 二是协助排查风险,盯紧廉洁防控落实。从管理岗位、具体项目、重点环节等方面,围绕 30 万元以下“小微”工程不同阶段存在的 36 条风险点,协助职能部门制定廉政防控方案。明确防控责任,紧盯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实现过程可查、环节可追、责任可究的可逆化追溯,强化全过程廉政风险防控,以廉洁从业确保工程质量过硬。

 三是延伸监督触角,构建立体监督网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优势,延伸监督触角,聘请 24 名群众监督员,形成街道、社区、监督员三级联动机制,构建立体监督网络。明确监督检查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部门负责人 6 次,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

 四是强化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堤坝。聚焦“小微”工程领域,密集开展多轮集体廉政谈话、党风廉政教育、党规党纪培训,反复强调纪律要求;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释纪,以案示警;通过“清风大厂”微信群发送廉洁短信、廉政警句 56 条,引导干部自觉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根据巡察反馈“小微”工程领域问题线索,创作廉政剧本《定力》,以多种形式传递廉洁正能量,弘扬清风正气。

 创新打造廉政文化教育基地 今年以来,六合区雄州街道纪工委联合白果社区党总支创新打造“白果好家风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使广大党员群众“看有形象、学有榜样、行有力量”,以良好的家风促政风、带民风、树新风。

 一是突出家风助廉,弘扬清风正气。廉政家风馆由“白果家风馆”和“孝老爱亲馆”两个部分组成,馆内集中展示孝老爱亲白果人的动人事迹以及名人、伟人、革命先烈的优良家风和廉政家训,以家风家训涵养廉政文化,以家庭助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基石,打造清正廉洁家庭环境。

 二是突出家风建设,丰富教育形式。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万家、老少共话家风、廉政你我同行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把好家庭总开关,立家风、树家训,营造“家家有家训,户户讲美德,人人重品行”的良好氛围。自廉政家风馆开馆以来,累计接待参观来访人数超 3000 人次。

 三是突出警示预防,强化教育成果。用足用好廉政教育基地,将廉政家风馆作为警示教育及谈话场所,并广泛收集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作品,结合家风活动进行宣传推介,着力增强廉政教育警示预防作用。今年来,共在廉政家风馆召开警示教育 12 次,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 255 人次。

 “三个紧盯”提升巡察问题整改成效 一是紧盯责任落实。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把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抓紧抓牢。重点检查党组织是否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一把手是否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员领导干部是否主动认领,是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具体行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是紧盯问题整改。以问题为导向督促抓整改,根据整改方案,按照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动态跟踪、动态督查、动态点评,适时对责任人进行监督提醒,推进整改落实。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与街道整改措施进行对照检查,看整改措施是否与反馈意见一一对应,确保措施精准、实在、全面、有效,督促细化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责任清、方向明、效果实。

 三是紧盯制度规范。把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作为治本之策,坚决遏制问题反弹回潮。坚持靶向发力,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督促制定《南苑街道全面从严治党负面清单》《南苑街道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南苑街道干部监督谈话暂行办法》等规范性制度 12 项,强化标本兼治,形成常态机制。

 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提升监察员办公室履职能力 一是持续优化运行机制。修订完善《工作手册》,进一步界定监察员办公室职责,厘清街道纪工委和监察员办公室之间的职责边界,向 12 个街道派出 3 个监察员办公室,确保工作更加聚焦。建立学习培训、形势分析、线索研判、立案会商、工作调研等 5 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每周例会、每月推进会、驻点办公等制度,实行监察员办公室和街道纪工委捆绑考核,做到差异化建设、一体化推进。

 二是不断创新监督模式。紧紧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找准“小切口...

篇二:国有企业纪委日常监督工作办法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范文(三篇)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篇一

  2022 年 1 月 18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成功实践,强调“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那么,作为国有企业来讲,怎样才能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位,切实抓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呢?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一、 从加强正风肃纪反腐制度建设方面努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四个“任重道远”:防范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团成伙作势、“围猎”腐蚀还任重道远,有效应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还任重道远,彻底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实现海晏河清还任重道远,清理系统性腐败、化解风险隐患还任重道远。这四个“任重道远”一针见血、切中时弊,是我们在新时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行动指南。

 作为国有企业来讲,要做到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就必须做到坚持问题导向,以四个“任重道远”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从加强正风肃纪反腐制度建设方面努力。

  一是要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与实践进行系统总结,从中提炼党内治理的成熟经验与成功做法,形成完善的正风肃纪反腐制度,并不断做到守正创新,实现中央要求、职工群众期盼、实践需要的有机结合。

  二是要聚焦国有企业党内治理、党的建设与党的领导中的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地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具有国企特色”的正风肃纪反腐制度,着力解决一些国有企业存在的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和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

  三是要明确设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可为、不可为,当为、不当为,应为、不应为”的范围,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坚持党性原则,关键是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都要规定得明明白白”,使制定的正风肃纪反腐制度不脱离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加强顶层设计与系统谋划,不与宪法法律相抵触,不与党的大政方针以及上位阶制度相违背,与已有同位阶正风肃纪反腐制度保持协调一致,着力

 建成上下贯通、前后衔接、总体协调的正风肃纪反腐制度系统。

  五是要制定正风肃纪反腐制度要吸收被约束对象、党员干部以及职工群众参与,注重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提升正风肃纪反腐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六是要完善评估及反馈机制,实现正风肃纪反腐制度建设的闭环式运作。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坚持立破并举,聚焦各级党的组织、领导、党员、干部,着力解决一些国有企业正风肃纪反腐制度的碎片化问题,并完善即时清理、定期清理与专项清理机制,加大制度解释力度,提升正风肃纪反腐制度的适用性与生命力。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能否做到加强正风肃纪反腐制度建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能否做到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任重道远”落实为具体行动的关键所在,当然也是国有企业能否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所在。

 二、 从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方面努力

 近年来,少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挖空心思逃避监管,利用隐蔽手段搞利益输送,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因此,国有企业要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就必须做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所指出的:“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

 要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探索深化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

  从实际操作来看,就是要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落实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职责。而作为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工作的重点,盯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否履行了管党治党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让“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掌握的权力沿着法治化、制度化轨道运行。

  对于发现一般性问题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时,要及时报告上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

  同时,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在履行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职责的过程中,还需要注重职工群众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职工群众的监督具有其他监督手段无可替代的作用,是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有效监督最直接的方式。让职工群众行使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权,不仅可以扩大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参与范围,也是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必然要求。

 三、 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方面努力

 “纪检监察队伍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以党性立身做事,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谨慎用权,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对如何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

  国有企业要做到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就必须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方面努力。须知纪检监察队伍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近年来,一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出现了一些问题,诸如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朋友圈、关系圈不干净;有的不讲规矩、不守纪律;有的规避审批程序,私自留存、擅自处置问题线索;有的无视审查纪律和保密纪律,打探消息、跑风漏气;有的面对“围猎”防线失守、以案谋私,说情抹案,甚至充当保护伞,等等。如果管纪律的都不能做到守纪律,何以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呢?

  因此,只有做到把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队伍提出的明确要求落实为实际行动,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严防灯下黑”,才能抓

 好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国企卫士”的作用。

  国有企业要抓好纪检监察工作,还有一点至关重要,就是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敌”。这个“大敌”当然也危害到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比如,有的国有企业在纪检监察工作中没有做到实事求是查摆问题,而是“以会议落实会议”;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大搞“材料政绩”;责任下移,“履责”变“推责”;“知情不报、听之任之,态度漠然”;“说一套做一套、台上台下两个样”,等等。这导致一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成为一种摆设,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国企卫士”的作用更是无从谈起。因此,国有企业要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而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也是国有企业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总之,国有企业要做到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就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这样才能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执着,继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在新的赶考路上考出好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篇二

  在当今时代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是否健康发展关乎社会经济基础建设,所以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全面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结合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模式,对所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开展工作进行初步探索。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模式;初步探索,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反贪腐的力度空前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内容逐步丰富和完善,不在是以往的单纯以防止和打击贪污腐败为中心,而是转换了看待视角和工作方式,以服务和保障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为工作宗旨,逐步将纪检监察工作科学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不但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国有企业的经营健康发展,促进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经营管理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是关乎国有企业是否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

 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国企生产经营管理的意义

 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建设处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的进程中。主要体现在:一是以政府干预、地方保护主义等非市场经济行为干预资源的基础性配置行为随处可见;二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制还不完善,而且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扰乱市场经

 济秩序的行为;三是虽然多数国企都进行了制度改造,但要完全落实制度约束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还需时日,部分国有企业的监督约束机制还很不完善,存在监督不了,监督不好的现象,职工监督和制度约束也流于形式;四是部分国企对人、财、物、权的管理没有有机整合,出现人、事、物三者管理各占一方的现象;五是法律咨询、财务审计等社会中介机构发展良莠不齐,不能很好提供主业服务,甚至出现与甲方沆瀣一气共同违法乱纪的现象。所以,要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遏制和消除腐败滋生的源头,就必须将纪检监察工作科学融入国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 国企现阶段纪检监察工作基本 状况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对相关任职人员的政治素养、思想素质与业务知识要求较高。1978 年党中央回复并重组了国家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在后来的 38 年间,我国国企纪检监察部门也逐渐发展和得到不断加强。国企的生产经营模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延伸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但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速度明显赶不上企业发展进程,企业改革后的新结构与原有的法制约束和监督机制之间就出现一定程度的脱节,出现了生产经营过程中无法落实部分纪检监察制度,存在执行不到位、工作开展与汇报“两张皮”的现象,所以,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急需有效融入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

 三、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1 、目前取得的成效。

  十八大以后,国有企业逐渐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一是党和国家制订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对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二是国有企业不断强化纪检监察部门,一方面建立起了有效的监督机制,另一方面拓宽了合作渠道;三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实践中提升了各项工作的水平,尤其体现在宣教、落实执纪问责等方面。

 2 、惩防体系建设不健全。

  惩防体系目前尚不健全的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被监察与监察部门的地位是同一级别,这样就容易造成监察工作开展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存在难以督促整改或者监察执行过程中缺少威慑力,力度不足;二是国有企业中“双重领导”原则缺乏具体操作细则和制度支撑,监督执纪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落实检查监督有难度;三是法律对制度设计等方面的支撑内容较少,使得没有可依照的对象,给制度设计带来障碍。

  3、廉洁文化氛围不足。

  虽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到了很大的关注,但是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还是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这就导致纪检监察部门的廉洁氛围不足,部分人往往凭着个人工作经验,甚至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处理公事,没有做到依纪依法,执纪问责,存在一定的自由裁量度,在很大程度上削弱团队执纪监督的积极性。

 四、 国企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融入生产经营管理的几点建议

 1、 构筑廉洁文化,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工作。

  增强廉洁文化氛围,从提炼廉洁文化精髓、构建廉洁文化体系以及加快廉洁文化融入这三方面进行。一是应在企业文化中对廉洁文化进行凝练,将其中的精髓提炼出来,通过召开交流会、有奖征文等方式进行相互交流和学习;二是构建廉洁文化知识体系,让广大职工共同学习廉洁文化,上下同心都认同廉洁文化,在原有的企业文化基础上丰富文化内涵,达成文化共识,为廉洁文化的发展奠定基础;三是通过评选廉洁模范、先进个人并加强宣传的方式推广廉洁文化。

  2 、建好工作队伍,解决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问题。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的核心,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有助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利于更好服务职工群众,促进生产经营健康发展。建设好工作队伍需要按照一定标准来进行。建设好纪检监察队伍,一是要从坚定思想入手,纪检监察队伍要做到作风过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做好工作时要严于律己,做到纪挺法前;二是从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入手,加强对所在企业主营业务相关基础专

 业知识的学习,提高纪检监察队伍中干部素质,增强对敏感问题和线索的分析能力;三是多数时候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不足,由于每个企业实际情况不同,纪检监察从业人员的培养速度无法跟上企业发展的速度,所以要从队伍的组成入手,多方挖掘和培养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过硬纪检监察后备力量。

  3 、以效能监察和专项治理为手段,前移监督检查关口。

  效能监察和专项治理作为新时期执纪监督的主要手段,应该不断丰富和完善内涵,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合理...

篇三:国有企业纪委日常监督工作办法

国有企业纪委日常监督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纪委日常监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行工作规则》以及《集团纪委关于深化纪检监察系统监督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纪委是日常监督的专责部门,将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服务公司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日常监督工作原则:

 (一)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抓好第一种形态建设,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三)坚持聚焦重点。紧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及重点岗

 位人员,突出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干部作风、财务管理、工资薪酬管理、后勤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招投标管理、物资设备采购领用、基建项目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

 (四)坚持准确定位。要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责,把监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能以业务监督和管理监督代替日常监督。

 (五)坚持开拓创新,立足公司实际,不断丰富日常监督方式和手段,积极构建监督有力、运行高效的日常监督机制。

 (六)坚持强化监督与推动整改相结合。以监督发现问题,以问题倒逼整改。

 第二章日常监督对象和内容

  第四条公司纪委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及其他有关规定,对公司各党支部(总支)和党员,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开展日常监督。

 第五条重点监督下列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三)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及生活纪律情况。

 (四)公司各单位(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集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试行)》情况,包括:履行“两个责任”是否到位;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要求是否健全,方法、举措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内容等。

 (五)干部履职尽责,行使权力情况;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等。

 (六)选人用人是否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选人用人程序是否合规等。

 (七)工资薪酬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单位(部门)是否严格执行工资薪酬管理制度;奖金发放是否合规等。

 (八)物资设备采购及领用是否严格按照相关采购、领用管理办法执行,采购、领用流程是否合规等。

 (九)招投标及商务谈判是否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流程是否合规等。

 (十)其他应由纪委监督的事项。

 第三章日常监督的方式和要求

  第六条日常监督的方式

 1、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对公司内各党支部(总支)、各单位、各部门日常工作执行及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2、开展专项检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集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试行)》,以及选人用人、干部作风、财务管理、工资薪酬管理、后勤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招投标管理、物资设备采购领用、基建项目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

 3、开展专项整治。根据实际情况,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职工利益等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4、下发监督检查建议书。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等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潜在的廉政风险,向有关单位、人员下发监督检查建议书,指出问题,提出改正措施、处理意见等。

 5、提醒谈话。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6、建立廉政档案。建立公司正队级(含正队级)以上人员及关

 键岗位人员廉政档案,对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基本情况、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等及时载入廉政档案,并进行动态更新。

 7、受理涉纪信访举报和党员申诉等。公布意见箱、举报电话、网上举报邮箱,接受群众举报,受理党员申诉。

 8、根据需要采取其他方式。

 第四章附则

  第七条本办法由公司纪委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篇四:国有企业纪委日常监督工作办法

方略MODERN ENTERPRISE CULTURE158 2017.9 MEC一、正确认识国企纪检监察部门的定位及功能党章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因此,纪委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其主要任务是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察部门不同于监事会,是行政部门,在总经理的授权和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能为参与制订公司内部审计监察制度并贯彻执行;定期和不定期地向上级报告审计监察工作状况,提出完善控制和管理措施的建议;根据确定的审计或监察对象,编制审计或监察计划与方案,按时完成审计监察任务;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对企业所进行的审计。二、客观分析国企纪检监察职能弱化的原因一是组织权限不明。现行的法规没有对国企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及其权限作出界定,实际工作中它只能是参照国家机关纪检监察机构的相关权限执行,并不明确具备或不完全具备这种权限。他们执法执纪的手段不多,措施不够有力,不足以具备独立依法行使职责并在职责范围内量纪定性、追究责任的能力。二是工作机制待改进。在企业中,纪委、监察室一般都是合署办公的一套机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所处地位的偏低。企业纪委侧重于对党纪的维护,既受本单位党委领导,同时又接受上级纪委的领导;而行政监察室更侧重于对国家法律、企业政纪的维护,它只接受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领导。与其他职能部门一样,都是处于同一层次的企业内设机构,不足以形成权威和威慑。三是“兼职”影响工作力度。一些二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兼职问题普遍存在,这对纪监工作全面推进、深入开展有着一定影响。由于工作有主次之分,一些兼职人员因有其它工作,对兼管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甚至把纪监工作看成了额外的任务,附带工作,工作的责任心有可能存在打折的现象。四是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三、发挥监督保障职能,强化纪检监察作用(一)授予必要权限,增强威慑效果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除具备起码应有的监督权限外,还必须明确具备如下权限:一是直接的党纪政纪处分权。即有权直接对违规违纪的中层干部及以下人员,最高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的处分权。可以独立地管理控告和举报,独立进行调查和审理。二是一定的调查权、检查权、建议权。有权对企业“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有权进行调查和有权提出建议,并及时向企业党政领导班子或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防止决策失误或保证正确决策的有效实施。三是经济处罚权,即对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取得非法所得的人员,有权给予一定限度内的罚款、没收处罚,罚没的财物移交企业财务部门。具备一定的经济处罚权,可以加强其权力和监督检查的手段,形成更为直接有效的威慑,使检查监督更加有效地进行。(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一是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学习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终维护国企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三是规范言行举止,严格国企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制约”,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从个人延伸到配偶、子女、家属,使其言行举止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四是培养优良作风。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宗旨意识和防治意识,真正把维护和发展国企和广大员工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塑造国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三)规范企务公开,发挥监督职能企务公开把民主监督、企业廉洁建设进一步具体化、制度化,突出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实行企务公开是加强企业廉洁建设和实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重大决定都让职工议事参与;各项要务、干部的施政行为,都要接受群众监督;公开企务要事,都让职工明白了解。企务公开工作必须抓住职工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容易引发矛盾和滋发腐败现象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要内容。一要明确公开标准,要对每项公开的内容所要达到的工作标准进行量化分解,要详细规定每项内容应采取何种公开形式,何时公开。二要把职工最关注的财、权、物等重点问题,如财务状况,干部提拔,奖金分配,工程招标等问题予以公开。三要进一步强化公开责任,明确由谁提供资料、谁负责结果反馈、谁负责检查考核,以形成上下贯通,运作有效的工作格局,做到把权力置于阳光下运作,置于职工面前,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浅析如何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李文豪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南阳供电公司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7)09-158-01摘 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更需要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这种监督职能。但在当前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遇到了诸多问题,比如组织定位及功能认识不清、纪检监察职能弱化等问题,直接妨碍着其职能作用的发挥,成为当前国有企业发展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在分析国企纪检监察职能弱化原因的基础上,就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解决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遇到的难点问题,强化纪检监察作用,提出了一些建议。关键词

  国企纪检监察

  问题

  认识万方数据

篇五:国有企业纪委日常监督工作办法

有企业纪委日常监督工作实施办法

  为强化党风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深入推进中心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公司《关于落实党风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一岗双责”的管理机制、“一考双评”的考核机制、“一述双报”的述廉机制、“一案双查”的问责机制,切实加强对党风建设的领导,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党风建设各项决策贯彻落实,为教育实现内涵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强保障。

 二、党委主体责任

 中心党委是中心党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党委的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

  员责任。

  (一)党委领导班子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党委领导班子对中心党风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及上级党委、纪委有关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中心工作的总体布局,与教育教学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要对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要完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选好用好干部,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心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集团公司、公司、中心选人用人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严格把好人选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

  3.改进工作作风,切实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公司、上级及中心有关规定,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促进中心党风和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巩固和深化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公司、中心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不断拓宽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增进沟通的渠道,维护职工群众利益。

  4.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 年工作规划》和公司的《实施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推进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把反腐倡廉列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廉洁从教改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5.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纪委的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发挥监督职责,健全纪检监察组织参与中心重大决策的制度和机制,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人力保障,当好坚强后盾。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1.党委书记是党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职责,敢抓敢管,敢于担当。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主体意识,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

  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落实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党风建设责任负责的“一岗双责”要求,定期约谈各校园党组织负责人,了解党风建设情况,抓好督促落实。

  2.坚持把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党委会、专题座谈会、中心组学习、个别谈心等形式,带领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公司关于廉洁从业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3.带头廉洁自律,带头严格要求。严格执行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接受监督,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好表率。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要将分管工作作为“教育教学主业”,同时要把党风建设作为“政治主业”,做到职责范围到哪里,党风建设责任延伸到哪里。

  2.要率先垂范,带头廉洁自律,带头严格要求,带

  头接受监督,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3.及时对分管单位(科室)的党风建设情况进行分析、检查,防止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分管单位(科室)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三、纪委监督责任

 中心纪委对中心党风建设履行监督职责,纪委书记是履行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

  (一)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党委研究制定党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将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中心改革发展全过程;协助党委召开中心反腐倡廉工作会议,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情况的调查研究,为党委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以及上级、公司、中心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深入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廉洁从业规定、行使权力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巩固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三)加强党内监督。协助中心党委加强党内监督,

  抓好对中心党委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落实纪委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公司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选题立项,开展监督检查,抓好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探索有效的监督方式,建立和完善发现问题、纠错整改、责任追究机制。

  (四)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党内审查审批程序,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以公司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实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公司纪委报告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肃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发生在物资采购、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谈心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四、切实加强党委对党风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在党风建设中的职责分工 。中心党委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中心落实党风建设责

  任制的具体措施,督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岗位职责,制订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方案,与各支部(科室)签订党风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查找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选人用人、权力公开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督促抓好落实。每年年末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分析中心党风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听取审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并逐一作出评价。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应以一定方式公开。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定期向公司纪委报告党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工作合力。中心建立党风建设联席会制度,统筹推进中心党风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纪委负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聚焦主业主责,加强执纪监督。党政办公室、监察室等都要对各自承担的党风建设责任签字背书,把党风建设的要求融入工作中,做到守土有责。

  (三 )实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报告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采取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具体工作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

  特别是重点责任项目推进情况。中心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年年初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公司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中心纪委每年年初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委和公司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各支部及科级干部每年年末以书面形式向中心党委报告全年履行党风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并由中心纪委负责建立档案,组织检查考核。

  (四)认真落实“一述双报”、廉洁谈话 和约谈等制度。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述双报”制度,在民主生活会上既要报告分管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又要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要通过民主测评的方式,全面了解职工群众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价。中心党政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校园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洁谈话不少于一次。中心纪委主要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校园、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进行约谈,听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收集约谈对象对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建议,指出问题与不足,提出具体要求。

 五、不断健全落实党风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和追究机制

 (一)建立健全“一考双评”的检查考核机制。中心党委要建立党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制度,健

  全工作机制,明确评价标准,规范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考核中,既要考核领导干部推动业务工作的实绩,又要考核其推进党风建设的能力。检查考核与年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党风建设责任制检查等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门检查考核。

  (二)建立健全“一案双查”的责任追究机制。实行“一案双查”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出现问题的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责任追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责任追究:

  对中心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建设责任范围的事项,不传达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的;对中心纪委督办事项或处理意见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的;班子成员或其分管范围内出现问题特别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对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放任纵容、袒护包庇、压案不查或阻挠调查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提拔后的干部一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本单位不正之风严重、职工群众反映强烈,得不到及时有效纠治的;不按规定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对下级党组织不认真履行党风建设主体责任、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或责任追究不力的。

  2.监督责任不落实的责任追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责任追究:

  对中心党委和纪委的决定、意见及工作部署不落实或不执行的;对单位和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敷衍塞责、不抓不管的;对群众举报的违纪违法问题或案件线索隐瞒不报或压制不查的;不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导致出现错案或办案安全问题的;违反保密纪律和办案纪律,向涉案相关人员透露相关案情,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纪检监察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根据以上所列情形,视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采取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免职等方式实施责任追究。两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把落实“两个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创新工作方法和举措,制定实施办法,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篇六:国有企业纪委日常监督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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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纪委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纪委(以下简称“纪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试行)》、《企事业单位纪委、派驻纪检组向纪检监察组请示报告工作办法(试行)》及相关党内法规,结合公司纪委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纪委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协助公司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三个为主”工作要求,主动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指导。

 第三条 纪委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 (二)坚持对党忠诚、担当尽责,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自觉按权限、规则、纪律、程序办事,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提高议事决策质量、效率和水平。

 (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按照集团公司党组和纪检监察组的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分析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主要职责

 第四条 公司纪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纪律检查职责,主要包括:

 (一)协助公司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做好集团公司巡视工作和公司巡察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二)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和集团公司党组、公司党委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强化监督第一职责,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督促推动党委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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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公司落地见效,坚决整治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日常监督,抓住“关键少数”,督促推动公司及所属单位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业务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三)加大对党委管理干部的监督执纪力度,着力削减存量、遏制增量,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净化和营造企业良好政治生态。

 (四)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履行职责、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及时处置。

 (五)依纪依法开展问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企业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公司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六)加强对公司所属单位纪检机构的领导,指导、检查、督促所属纪检机构层层落实监督责任,把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

 (七)负责对公司党委所管理干部的廉洁档案建设和管理工

  4 作,对公司拟提拔任用干部出据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协助公司党委对任用干部开展“六个一”教育工作。

 (八)加强对公司纪检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

 (九)完成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交办、督办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公司所属二级单位纪委在公司纪委及本单位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协助本单位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配合做好公司巡察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二)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本单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强化监督第一职责,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督促推动本单位党委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公司党委工作部署在本单位落地见效。强化日常监督,抓住“关键少数”,督促推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党委管理的领导人员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督促推动本单位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三)受理本单位党的纪律和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反映等,并按公司信访工作规定将所收到的信访举报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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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由公司纪委办公室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隐匿、销毁所收到的举报信件和材料。协助公司纪委开展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和执行工作。

 (四)对本单位的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状况进行跟踪分析研判,及时提出净化政治生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协助本单位党委对新提拔使用干部开展“六个一”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监督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拒腐防变的能力。

 (六)督促各部门落实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监管责任;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加强纪检干部日常监管、教育。

 (七)承办公司纪委和本单位党委交办的工作。

 第三章

 组织原则

 第六条 坚决贯彻执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第七条 坚决执行落实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应报尽报,既报结果又报过程。

  6 第八条 公司纪委委员、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办)班子成员以纪委名义对外联系和开展工作、接受采访、署名发表与工作有关的文章等,应事先经公司纪委书记批准;分管工作中涉及的纪律检查方面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应及时向公司纪委书记报告。各单位纪委相关工作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第九条 公司纪委委员及各级纪检干部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参加其他公务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应当符合公司纪委决定精神。

 第十条 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属于各级纪委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相关会议集体决策,分工负责。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根据需要充分征求意见,重要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第四章

 会议决策

 第十一条 纪委会议主要包括纪委书记办公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例会、公司纪检系统工作例会、案件审查调查专题会、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工作例会等,各会议具体管理和议定事项按照公司纪委相关会议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纪委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参会人员如对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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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在纪委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十三条 对公司纪委作出的决策,授权相关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定期向公司纪委书记报告决策执行和工作进展情况。公司纪委办公室负责协调,及时督促落实、督查督办,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纪委书记报告。

 第十四条 纪委作出的决策如因客观情况变化不能执行落实时,应当以适当方式作出说明或调整。

 第五章

 请示报告

 第十五条 按照集团公司对纪检工作的“三个为主”要求,各单位纪委要严格按照坚持政治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及时准确、坚持规范有序的原则向公司纪委做好请示报告工作。请示报告工作事项主要包括:综合类、日常监督类、信访案管类、干部管理监督类等四个方面。

 第十六条 综合类请示报告事项主要包括:

 (一)每年 12 月 31 日前,向公司纪委办公室报送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

 (二)及时向公司纪委办公室报送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中石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 (三)及时向公司纪委办公室报告贯彻落实纪检监察组和公

  8 司纪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情况和领导同志批示的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特色做法、经验成效等。

 (四)及时向公司纪委办公室报告涉及企业重要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重要情况的应对及处置状况。

 (五)按要求向公司纪委办公室报备本单位纪委负责人离岗外出情况。

 第十七条 日常监督类请示报告事项主要包括:

 (一)每年 12 月 31 日前向公司纪委办公室报送企业本年度政治生态综合分析情况报告;对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逐一作出“画像”评价,径报公司纪委书记。

 (二)及时了解、关注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在会议研究重大问题过程中,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集团公司和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选人用人等方面情况,发现问题后应第一时间提出意见,并及时向公司纪委办公室报告。

 (三)建立企业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成员违规插手干预企业选人用人、生产经营管理等重要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发现企业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成员以及公司职能部门人员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向公司纪委办公室报告。

 (四)建立与本单位党委经常性沟通机制,及时向党委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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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沟通后,应将向本单位党委通报问题、工作建议、党委反馈意见等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向公司纪委办公室报告。

 (五)及时了解、掌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向公司纪委办公室进行报告。

 第十八条 信访案管类请示报告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对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采取统一管理方式,公司各职能部门、所属各二级单位在收到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将原件报送公司纪委办公室,具体报送方式按公司有关信访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二)收到公司纪委办公室函询件,应作为重要任务优先处置办理,并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三)在公司统一组织各类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合规管理方面等问题线索,按相关规定及时移交公司纪委办公室处置。

 (四)在函询调查中发现干部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应及时向公司纪委办公室进行报告。

 (五)发生审查调查安全事故、事件的,应第一时间向公司纪委办公室报告 (六)干部被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的,发现后应第一时间向公司纪委办公室进行报告。

 第十九条 干部管理监督类请示报告事项主要包括:

  10 (一)本单位专兼职纪委书记以及纪检科长及相关负责纪检业务的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调整、任免、纪委换届等情况,要按规定报公司纪委办公室。

 (二)根据履职考核工作要求,及时向公司纪委办公室报送年度纪委书记述职报告。

 (三)根据要求,向公司纪委办公室报告纪检机构编制、干部调整和人员信息等有关情况。

 (四)涉及专兼职纪检干部的重大网络舆情及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掌握有关情况后 2 小时内,向公司纪委办公室报告。

 第二十条 各单位纪委书记(负责人)是请示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核把关。

 第二十一条 根据请示报告工作事项类型和轻重缓急,可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进行。适宜简便进行的,可采取口头方式;对情况紧急或者尚处于初步酝酿阶段的,可采取口头方式先进行请示报告,后续再以书面方式补充;内容较为正式或者涉及主体较多的,可以采用会议方式。口头、会议请示报告应当有记录、纪要或资料留存,确保有据可查。

 第二十二条 请示报告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既要防止出现不当定密的问题,更要避免出现失泄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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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请销假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级纪检干部要严格落实公司及本单位请销假制度,按规定履行请销假管理程序。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专兼职纪委书记(负责人)同时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因公或因私出国的,应在出国前至少 10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纪委报备。

 (二)离岗参加培训学习 1 周(含)以上的(参加集团公司、公司安排的培训除外),应在参加培训前至少 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纪委报备。

 (三)因私(包括带薪休假、探亲、旅游等)不能在岗工作连续 5 个工作日及以上的,应在履行请销假手续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纪委报备。

 第二十五条 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办)班子成员脱产学习、因病休假一个月以上(含),应安排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其分管工作。

 第七章

 自身建设

 第二十六条 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

  12 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时时事事处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十七条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坚持和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严格遵守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第二十八条 提升履职能力水平。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自觉加强政治...

篇七:国有企业纪委日常监督工作办法

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大全 纪委日常监督办法

  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大全 纪委日常监督办法

  “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整改落实日常监督,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翻看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反馈的新闻可以发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代表中央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时,都有这样一句话。这在十八届中央巡视反馈中是没有过的,意味着十九届中央将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任务交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以“外在压力”倒逼被巡视党组织将巡视整改抓到位、抓到底,以“监督常在”促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担负起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的责任,是党中央强化巡视整改的创新举措。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然而,不论是十八届中央巡视“回头看”还是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巡视整改不到位都是一个突出问题:有的被巡视党组织在巡视组撤离后基本上就不管整改了,制度制定后就摆在那不下发,锁在抽屉里敷衍了事,没有真正落实;有的巡视整改前紧后松,呈报

 巡视整改报告后,整改力度就明显减弱了;有的巡视整改说做不一、不严不实,存在挂空挡、走过场现象……分析个中原因,除了主体责任不落实,还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对整改的日常监督弱化、缺位甚至缺失。2017 年 7 月 1 日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巡视组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从以往的情况看,对巡视整改的监督,较多依靠巡视工作本身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视整改的关心、对整改效果的关注不平衡,尚未形成监督合力。

  俗话说:“井无压力不喷油,人无压力轻飘飘。”如果缺乏监督,少了外力的鞭策,就有可能因为松懈而虎头蛇尾,因为敷衍而自欺欺人。中央强调巡视整改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这就是说整改不是一时一事,不是一锤子买卖,不是交了整改报告就大功告成,必须持续跟进、精准发力。鉴于此,中央在制定中央巡视工作规划时,明确要求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视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把督促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正如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所说,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是一种过程的监督,有利于实时的监督和管控,从而从过程上保证巡视整改长流水、不断线,在“长”和“常”上多做文章,特别是紧盯一些重点问题和具体问题举一反三抓整改,紧盯一些需要花

 较大力气啃的“硬骨头”和较长时间治理的沉疴痼疾驰而不息抓整改。

  强化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提出的新要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监督是其首要职责、基本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需要有的放矢,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督查正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一个抓手。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纷纷成立了监督检查室,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已成为监督检查室的一项重要职责。通过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定期督促整改工作,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持续跟踪督办,巡视整改的外在压力和内生动力就会增强。

  今年 5 月,江苏省纪委监委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增强巡视与纪检监察工作合力,着力提升监督工作效能的意见》,要求强化巡视前、巡视中、巡视后、日常 4 个阶段的协调协作,确保巡视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有效贯通。针对 2017 年省委巡视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近期江苏省纪委监委成立 5 个督查小组,首次对巡视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整改责任是否履行、整改措施是否完整、整改成效群众是否满意、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等。由此,纪检监察机关与巡视工作的协作,就从巡视对象确定到重要情况沟通,从优先办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到巡视反

 馈问题整改督查,形成一种接续的、协同的效应,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凸显监督效能。

  对于组织部门来说,加强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一方面要对巡视移交的选人用人、党组织建设、违反换届纪律等方面问题积极抓好整改,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集中整治,另一方面,要对反映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及时跟进,把日常了解干部的情况和巡视结合起来,动态解决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该调整的调整,该免职的免职,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

  最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对高举轻放、应付交差、企图蒙混过关,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如天津利和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在2016年5月十届天津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后,对整改不重视,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甚至边改边犯,直至 2017 年 12 月十一届市委巡视进驻,绝大多数问题仍未得到整改。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时任党委书记、董事长白文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

  7 月 23 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向湖南省委反馈巡视意见后,湖南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会上成立了巡视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

 组,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傅奎任组长,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王少峰任副组长,负责对整改任务全程跟踪督办、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加强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将与巡视机构督查督办、群众监督等形成合力,构建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真正确保巡视发现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主任邓联繁表示。

  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大全 纪委日常监督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 3 月 23 日至 5 月 15 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巡察整改攻坚活动。

  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政治责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推动巡察整改攻坚作为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和实效的重要抓手,市纪委五次全会对开展巡察整改集中攻坚作出专门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冯芳喜审定活动方案。成立巡察整改攻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 3 个督导组,按照所联系的单位分配任务,指导督导开展攻坚活动。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印发《2020 年市委巡察整改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负责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市委巡察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各巡察对象党组织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落细落地。各功能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在承担自身整改的同时,协助党组(党委)进行整改攻坚。各责任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聚指成拳、形成合力,从有关监督检查室与巡察办加强沟通协作、与巡察对象对接了解“活情况”,到充分发挥派驻(出)机构“探头”监督作用,共同研判推进巡察整改、解决工作难题。

  强化日常监督,突出“三个聚焦”。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将采取调阅资料、听取“活情况”汇报、召开推进会、抽查、约谈函询等方式,深入 53 家巡察对象开展监督。巡察机构发挥统筹协调职能,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落实落细日常监督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结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线索,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使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形成监督合力、发挥监督威力。在日常监督和督导过程中,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强化综合施治,在“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明确巡察对象党组(党委)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巡察整改攻坚活动分为 5 个阶段,每个阶段均明确各单位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督促各巡察对象聚焦整改重点、难点、焦点,对重点人、重点事一盯到底,以重点问题突破带动面上问题整改,把巡察整改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行动有关要求,巡察整改攻坚活动坚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把脱贫攻坚领域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重点督导内容,将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 29 家已巡察过的责任单位进行专项督导,重点对反馈的扶贫领域问题督查督办,确保巡察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重点发现是否存在消极对待、敷衍塞责,以及“新官不理旧账”“过关心态”等问题,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人员及单位及时问责追责,对整改落实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使监督问责常态化,加快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有效机制。

  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大全 纪委日常监督办法

  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和中央及

 省*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对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日常监督主体和对象

 *纪委监委机关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列入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对象是承担巡察整改任务、属于*纪委监委监督范围内的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

  二、日常监督内容

 (一)党组党委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情况。是否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列入重点任务,专题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是否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剖析是否深刻,反思、认领责任是否具体到位;是否把党的领导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推进整改的态度是否坚决、行动是否迅速、重点工作推动是否有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是否细化实化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部门;是否因事制宜,制定具体有效措施,逐项调度推进,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注重发现整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履行“两个责任”不力、消极对待、敷衍应付、“新官不理

 旧账”等问题;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报整改假账等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是否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标本兼治相结合,针对共性普遍性问题,立足根本和长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三、日常监督方式方法

 (一)跟踪了解。在巡察结束至集中整改结束期间,纪检监察室、**组应全面了解掌握承担巡察整改任务地区单位推进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可采取以下方式跟踪了解

  1.参加或者列席向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向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有关会议。

  2.按照*委统一安排和工作要求,督促承担巡察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在向*委报告整改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时,一并向*纪委监委报告。

  3.根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阅整改方案以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集中整改结束后,调阅党委党组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还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阅其他有关材料。

 (二)查找问题。集中整改结束后,纪检监察室、**组应综合运用随机或重点抽查、听取汇报、谈话了解、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

  或通过受理反映巡察整改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等,实施信访监督。根据工作需要,*纪委监委可集中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检查。

  (三)协调联动。*委巡察办应组织各巡察组及时完善、汇总巡察报告、反馈意见、专题报告、问题清单等有关资料,在巡察反馈前 3 日内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应在*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委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后一周内移交;整改情况综合报告及整改台账,应在*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后 3 日内移交。移交资料及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接收,并分送对口纪检监察室、**组。经批准后问题线索由联系乡镇街纪委承办的,对口纪检监察室、**组负责督办;

  指定由其他部门承办的,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督办。

  各纪检监察室、**组应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专门台账,优先处置,集中办理,巡察反馈3个月内问题线索应全部处置,并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结。巡察反馈第 3 个月后的两周内,案件监督管理室应会同纪检监察室、**组将*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反馈*委巡察办。

 (四)整改评估。建立整改任务完成销号制度,集中整改结束后,承担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党组织,应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逐项形成整改办结认定书,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抄报*纪委监委。长期整改阶段集中整改之后销号一项报送一项。各纪检监察室、**组应在巡察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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