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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 ﹝ 中发 2010 ﹞ 52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 闽委办发 2015 ﹞ 52 号)、漳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的实施意见》(漳委发[2014]16 号)和市委办《关于印发<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市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漳委办发[2015]30 号)文件精神,以及上级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行清单管理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责任清单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具体承担 19 项责任。
(一)加强部署检查,组织领导到位 1、工作计划周密,任务部署具体。(一)加强部署检查,组织领导到位 1、工作计划周密,任务部署具体。每年年初,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按计划推动落实。
2、突出工作抓手,推行清单管理。
2、突出工作抓手,推行清单管理。按照“五抓五看”和“可执行、可检查、可整改、可督办、可追究”的要求,制订局党组责任清单,并以主体责任清单制订、落实、检查、考核、追究为抓手,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驾驭工作全局,落实廉政建设。及时听取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每半年召开一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对下级汇报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明确意见。
4、抓好责任落实,严格报告制度。每年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在党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廉述责时进行自查和接受评议,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案件等情况。
5、积极支持工作,抓好整改落实。自觉接受监督,抓好上级反馈问题的查处和整改工作,按时报告有关整改落实情况。
(二)加强教育管理,干部选任到位 6、认真落实规定,选好用好干部。(二)加强教育管理,干部选任到位 6、认真落实规定,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予以调整;推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抽查、任前廉政考察与廉政谈话、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等制度;严肃追究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用人失察、失误等行为。
7、坚持廉政把关,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暂行办法》,对拟提拔干部凡提必测,测试成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并对照岗位履职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提交党组备案。
8、认真制订计划,强化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宣传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局党组中心组每半年集中学习讨论一次以上,每年组织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一次以上。
(三)加强正风肃纪,作风建设到位 9、学习先进典型,改进作风建设。(三)加强正风肃纪,作风建设到位 9、学习先进典型,改进作风建设。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活动,
进一步学习弘扬谷文昌精神和黄志丽、刘龙清等先进典型,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四下基层”走村入户,倾听群众诉求常态化等机制;推行“马上就办”制度,不断健全联系、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权益的具体措施;加大效能督查力度,深入整治庸懒散、“吃、拿、卡、要、拖”、不干事不担事等现象。
10、抓住突出问题,纠正整治“四风”。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整治发生在基层的突出问题,管好管严基层党员干部队伍; 11、加强情况通报,抓好执纪督办。坚持定期通报查处情况,对工作不到位的进行现场督办,约谈基层组织的主要领导。
(四)加强监督制约,源头防范到位 12、强化权力制约,抓好监督制约。(四)加强监督制约,源头防范到位 12、强化权力制约,抓好监督制约。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程序,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党务、政务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3、完善各项措施,贯彻落实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等制度措施;抓好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和贯彻执行。
14、严格管理规定,落实八项规定。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会议培训、差旅和办公用房等方面的配套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15、完善提醒机制,落实廉政谈话。加强任职廉政谈话、信访谈话、案后整改谈话、廉政责任谈话等,对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打招呼”、“拉袖子”、“咬耳朵”,防止轻
微变成严重、违纪走向违法、小错酿成大祸。
(五)加强检查考核,推进责任落实到位 16、突出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五)加强检查考核,推进责任落实到位 16、突出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局机关、直属单位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
17、抓好考核检查,推进责任落实。
17、抓好考核检查,推进责任落实。建立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工作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结果运用等机制。每年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六)加强指导督促,支持纪检工作 18、支持监督执纪,查处违纪问题。(六)加强指导督促,支持纪检工作 18、支持监督执纪,查处违纪问题。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定期听取局纪检组的工作汇报,提出具体意见,研究解决重要问题;领导和支持“一案双查四问责”,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落实。支持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问责追究。
19、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主要负责同志责任清单 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具体承担 10 项责任。
1、确保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组织班子成员就班子责任内容进行研究和分解部署,细化阶段性工作任务。
2、督促班子成员扎实履行主体责任。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次,掌握基本情况。带头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法规制度,带头开展宣传教育,带头作出廉政承诺。每年亲自讲授廉政党课一次以上。
3、亲自研究、把握、督促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点环节。3、亲自研究、把握、督促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点环节。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等,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及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两次以上。
4、加强对班子成员、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日常监管。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社会评价排名靠后、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以及对作风问题不敢抓、不敢管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同志,招呼提醒,批评教育。
5、认真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对上级领导机关批办、转办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或信访举报件,要及时批办,并督促及时调查,及时上报反馈。
6、支持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落实,强化“两个责任”追究。
7、加强对重要案件的领导和督办。及时听取案件查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坚决反对和制止说情、阻挠甚至威胁、干扰办案工作的行为。
8、坚持自觉做好表率。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好表率;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管好自己、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9、每年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内容,向市纪委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质询。
10、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分管领导责任清单 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及分管科室、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具体承担 11 项责任。
1、积极协助党组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承担和落实责任清单中本人应该履行的主体责任。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组织抓好分管科室、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听取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结合分管的业务工作,深入到分管单位进行工作指导,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3、结合分管责任,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并确保落到实处。
4、结合业务部署,指导、督促分管的科室和直属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
5、督促分管的直属单位班子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做好廉政风险防控。
6、加强日常教育监管。带头开展廉政宣传、廉政承诺,每年亲自为分管直属单位基层组织上廉政党课一次以上;每年对分管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廉政谈话一次以上;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及时批办查处,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局党组和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报告。
7、积极参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对分管直属单位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
8、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守纪律、讲规矩,认真执行从政和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从严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9、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0、支持纪检组对直属单位发生案件的查办工作,督促做好配合调查,抵制说情风,排除办案阻力,坚持“一案双查”。及时组织调查处理上级领导机关批办、转办的违纪违法案件和信访问题。
11、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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