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学院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2 2022 年学院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综合治理水平,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从 2022 年 5 月起集中开展为期八个月的学校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一、治理目标
全面实施《XX 省学校安全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依法监管、协同配合、共建共治,查隐患、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全面排査整改学校及周边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压实负责、协同联动、综合治理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师生安全,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二、治理时间
2022 年 5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治理范围
校园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
四、治理重点
(一)校园“四个 100%”建设不达标问题。
1.是否有专职保安或保安配备数量不达标、年龄偏大、身兼数职等问题;
2.对学校保安员是否及时进行审核、培训、发证、考核等,是否存在监管不力等问题;
3.视频探头是否实现学校公共场所全覆盖、是否接入公安学校视频共享平台,“一键式”报警装置是否与公安保持联网、出现掉线等问题;
4.门卫值班室“九件套”是否配备不全、保安员是否有不会使用等问题。
【责任部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整改时限:2022 年 6月底前】
(二)学生交通安全保障问题。
1.校车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审批、管理、查处没有形成闭环,责任体系不完善、部门责任不清晰,联动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2.对校车服务提供者监管不到位,校车线路、停靠点的设置不科学,校车安检维护不及时、超载超速、违规驾驶,对驾驶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3.校园内部交通管理规定不健全,设施不完善,车辆测速设备等技防设施缺乏问题。
【责任部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整改时限:2022 年12 月底前】
(三)学校公共卫生及学生身心健康问题。
1.学校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应急和处置工作机制不完善,校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到位的问题;
2.学校“两课”(生命安全课、心理健康课)开设不到
位、上课不落实等问题;
3.对学校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及应急处置不力问题;
4.对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异常状况等信息排查建档不够,学校、医院、家庭缺乏联动,对特殊学生的健康保护不够问题;
5.社会和学校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专业人员不足,对学生的心理辅导不到位,没有定期组织对学生心理健康筛查、早期疏导和危机干预问题。
【责任部门:学工部、校医院;整改时限:2022 年 12 月底】
(四)校舍安全及周边地质祸患 整治问题。
1.校舍安全职责不清、无专人管理,校舍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项目,未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问题;
2.特殊天气或者发生地质祸患 后,未对校舍安全进行重点排查的问题;
3.未开展各类应急疏散演练的问题;
4.对威胁学校安全的地质祸患 ,如滑坡、危岩、不稳定斜坡、地面塌陷等排查不及时、监测不到位、治理不及时问题。
【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重大基建项目办公室、资产
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整改时限:2022 年 12 月底前】
(五)学校及周边安全防控和环境整治问题。
1.对学校围墙外民房乱搭乱建、群众出行路线穿越校园、校内房屋出售出租等治理不力等问题;
2.学校及周边存在高压输变电设施,以及液化气、易燃物、危化品销售、存储、中转点问题。
【责任部门:保卫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保障处;整改时限:2022 年 12 月底前】
(六)防溺水综合治理问题。
1.对校园内重点水域、危险地段缺乏必要的警示和防护设施设备问题;
2.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措施不到位问题。
【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学工部、各教学院;整改时限:2022 年 8 月底前】
(七)防范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问题。
1.对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校外人员对学生实施或者教唆学生实施欺凌、暴力、性侵、敲诈、勒索的行为有效处置化解机制不完善,处置不力的问题;
2.心理疏导、困难救助、信息通报不到位的问题;
3.教育防范、巡查排查、矛盾化解、宣传培训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责任部门:保卫处、学工部、各教学院;整改时限:2022
年 12 月底前】
(八)学校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问题。
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不完善,学校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恢复、重建工作机制不协调、不健全,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不完善的问题;
2.学校治安事件警校联动处置机制不健全,对冲击校园、殴打师生破教育秩序的事件处置不力问题;
3.涉及学校舆情管控机制不健全问题;
4.没有建立学校安全事故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责任部门:保卫处、学工部、宣传部、法制办;整改时限:2022 年 12 月底前】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自查、立行立改。各部门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对标对表开展全面自查,梳理问题清单,明确责任,立行立改。(2022 年 5 月—6 月)
(二)逐项核查、重点整改。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督办核查,重点核查问题查找、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各部门要对照问题清单逐条逐项核查,逐项整改到位。(2022 年 6 月—7 月)
(三)巩固提升、完善机制。各部门在整改的基础上,要注重建章立制,不断巩固和强化治理成果,建立学校安全治理长效机制。(2022 年 12 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定人、定责、定时限,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全力推进学校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注重治理成效。要深入贯彻落实《XX 省学校安全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排查整改,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重点难点问题一事一策、挂牌督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切忌做样子、走过场,坚决防止形主、官主。
(三)强化督办检查。校综治办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作为部门全年综治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整改缓慢、滞后的,及时约谈、限时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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