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按照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预验收调查的通知>的通知》(包依法治市办发﹝2019﹞2 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
(一)制度落实情况。一是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制度我局通过局党组扩大会的形式,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重点听取了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建设情况、“放管服”工作进展情况、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农药市场监管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情况的汇报。二是加强年度考核制度,按照《包头市行政执法人员考核评议制度》等相关制度,将各项执法工作列入到局所属的各相关执法单位的业务工作目标中,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目标考核,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履行。
(二)行政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按照市审改办相关文件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照《盟市农牧业局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结合我局实际,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截至目前我局共梳理行政权责事项 264 项,其中行政许可 17 项、行政确认 2 项、行政处罚 190 项、行政强制 22 项、行政监督检查 30 项、其他行政权力 3 项。
(三)“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一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包头市 2018 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整改任务清单》的通知,对自查问题及日常发现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上报;二是编制并公布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根据《关于编制和公布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我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所办理的 6项行政许可事项证明事项,认真进行了的梳理编制,凡未列入清单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一律不得作为行政许可受理和批准的条件;三是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包头市农牧业局关于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实施强化市场准入监管改革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措施、监管程序及处理方式;四是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扩大“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的通知》(包府政务发﹝2018﹞16 号),《关于梳理“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联合办”事项的通知》要求,明确了我局扩大“最多跑一次”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联合办”事项范围,涉及全部公共服务事项。
(四)加强行政执法建设。一是加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按照综合执法改革要求,我局组建的“包头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使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走向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为加强执法力量,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在原有 20 人编制的基础上,又增加了 10 个编制,并在专
业上进一步扩充。二是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先后建立了《行政处罚回避制度》、《行政执法的“五公开”、“十不准”》、《农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纠制度》、《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试行)》、《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十五项内部管理制度。为推动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秉公执法、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参与诚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及时将办结案件纳入协同监管平台进行了信息发布,实现了信息公开,信息共享,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五)深入开展普法。我局充分利用主管农业、贴近农牧民和熟悉农村的工作优势,重点加强农牧民法制宣传教育,把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作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并有针对性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各类农资经营者、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生产经营。全年共开展媒体宣传 9 次,发放宣传资料 7115 份,指导培训 12 场次,指导培训396 人次。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牧区社会稳定。本着主动解决问题的态度,把矛盾处理在萌芽,化解在基层,积
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尊重农牧民意愿,结合当地实际,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反映和解决土地承包经营存在问题。充分依靠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与承包农户沟通并依法妥善解决。
(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农牧业生产安全。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屠宰监管“扫雷行动”、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打假七类专项治理行动,全市检查生产经营企业 878 家次,出动执法人员 2521 人次,查处问题 23 起,涉及金额 1.9687 万元,责令整改 23 起。
(三)注重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为了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规范和有效开展综合执法工作,我局选派相关人员参加了执法培训和交流活动。组织全市农牧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行政执法培训,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农牧业政策,讲解了先进的办案方法、技巧,对提高我市旗县区农牧业行政执法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确保办案合法合规。内蒙古自治区新修订的农牧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一经下发,我局及时下发各相关单位,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并要求在执法办案中必须按新的裁量标准执行,确保行政处罚案件,
符合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通过多措并举、有序推进,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待今后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由于近几年各执法单位没有专项资金,目前相应的一些检验设施、设备缺乏,导致执法手段落后,缺乏办案的基本条件,农牧业行政处罚案件较少。
二是旗县区农牧业综合执法机构,执法经费还没有全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等相关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下一步工作: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落实农牧业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积极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健全自治、法制、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坚持和实施依法行政作为塑造农牧业新形象的切入点和根本手段,认真落实行政权责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照要求及其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进一步健全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
促指导工作;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信力。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农牧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列入执法单位的年度目标。要使执法人员了解和掌握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熟知自己的法定职责、权限,掌握农牧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不断提高农牧业行政执法水平。切实发挥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作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资市场,保障农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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