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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 省、 市委 《2009-201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培训, 不断提高党员素质,结合我县党员队伍实际,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面落实全国、 全省、 全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适应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需要, 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章为重点, 紧紧围绕中央、 省、 市委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县委中心工作, 充分整合全县党员教育培训资源, 不断丰富教育内容, 创新教育方式, 落实教育责任, 大规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全方位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 基本要求
1、 坚持把增强党性作为第一任务, 将理想信念教育与能力建设贯穿始终。
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党员, 引导党员联系实际、 学以致用, 把增强党性与提高能力统一起来, 讲党性、 重品行、作表率, 始终保持和发展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2、 坚持以人为本, 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 把握党员需求, 按需施教, 分类施教, 在服务中加强教育培训, 在教育培训中体现服务, 激发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主动性、 积极性, 使广大党员愿意学、 学得懂、 用得上、 用得好。
3、 坚持统筹协调, 做到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并重。
面向全体党员,突出重点, 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抓好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 把党员享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与履行学习的义务落到实处。
4、 坚持改革创新, 探索建立大规模教育培训党员工作新机制。
创新培训理念, 完善培训内容, 改进培训方式, 整合培训资源, 拓宽培训渠道,促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向科学化、 制度化、 规范化方向发展。
三、 目标任务
我县现有党员 32 名。
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要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 从 2009 年起, 用 5 年时间, 对全县党员干部普遍进行培训。
通过教育培训, 使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 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 优良作风进一步养成、 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 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 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 凝聚力、 战斗力。
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组织实施。
农村党员的教育培训由乡 镇党委负责组织实施; 县直机关党员的教育培训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两新” 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由其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其他各类基层党员的教育培训, 均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其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党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农村及“两新” 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 16 学时, 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两新” 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一般不少于 24 学时。
县直单位党员的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 24学时, 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 40 学时。
四、 主要内容和方法途径
党员教育培训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 始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放在首位,以政治理论、 政策法规、 业务知识、 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 根据不同领域、 不同行业、 不同岗位党员特点, 有计划、 有针对性地确定教育培训的内容和重点。
党员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基本理论教育; 科学发展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 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 时政国情教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和党的宗旨 教育; 爱国主义、 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 围绕延津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增强大局意识、 发展意识; 市场经济知识、 法律知识、 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等教育。
搞好党员教育培训, 要紧密联系培训对象实际需求, 积极探索务实管用、 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和途径, 激发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内生动力, 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
强力实施“五大工程” 。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 在做好选调学员参加上级组织部门培训工作的基础上, 突出重点, 分类实施, 统筹推进,切实抓好五项党员教育培训工程。
一是乡 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
围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 作风正派、 素质优良、 精干高效的乡 镇干部队伍, 切实抓好乡 镇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
县委组织部在配合市委组织部每年对乡镇党政正职培训一遍的同时, 每年对乡 镇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培训一遍。培训时间不少于 40 学时。
二是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工程。
围绕建设一支守信念、 讲奉献、 有本领、 重品行的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 切实抓好全县农村党组织书记的培训。
集中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时间一般不少于 40学时。
对新任的农村党组织书记及时进行任职培训。
三是新党员培训工程。围绕增强党员意识、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进一步从思想上入党, 切实抓好新党员的教育培训。
通过集中学习、 党课教育、 座谈研讨、 主题活动等方式, 使每名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 时间一般不少于 24 学时。
四是大学生村干部培训工程。
围绕改善农村干部队伍结构、 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 切实抓好大学生村干部的培训。
采取在党校集中培训、 到先进村实践培训、 请优秀乡 村干部传授经验等多种方式, 组织大学生村干部在上岗前培训一次, 签约期内每年至少培训一次, 时间一般均不少于 40 学时。
五是党员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工程。
围绕提高党员带头奔小康、 带领群众奔小康的本领, 切实加强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
结合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绿色证书培训工程、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 组织部门与农业、科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密切配合, 重点抓好农村党员的实用技术培训和流动党员, 特别是农民工党员、 下岗失业职工党员、 退伍转业军人党员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 努力使他们掌握1 门以上技术技能, 切实提高就业创业本领。
(二)
抓好党员集中轮训。
集中学习培训是抓好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途径, 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集中轮训制度, 加强党员培训需求调研, 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 确定培训内容, 通过开展农村党员春训、 冬训活动、
举办培训班、 上党课、 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 分期分批开展党员集中轮训。
一是制定好学习培训规划。
要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 制定好中长期学习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要区别党员领导干部、 机关党员、 农村党员、 企业党员、 学校党员、 流动党员等不同类型党员的学习要求, 明确培训形式、 培训内容、 具体要求、 检查评估等内容, 着重突出分类施教, 确保教育成效。
各级党组织制定的党员教育培训规划要向县委组织部备案。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阵地建设。
要根据本地、 本单位、 本部门实际, 建立完善各具特色的党员教育培训基地, 如党员实践锻炼基地、 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
要指导党支部加强党员活动室的软硬件配套建设, 充分发挥县、 乡 两级党校在党员学习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 运用农村干部现代远程教育、 电化教育等手段和报刊图书、 广播电视、 信息网络等媒介,拓展党员教育培训和党员自主学习的途径。
农村要继续加强党员活动室建设, 保证广大党员集中学习交流有场地。
三是确保教育培训时间。
要统筹兼顾,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和工作的前提下, 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党员集中学习培训活动, 确保教育培训时间到位。
对因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中教育培训活动的党员, 应区别对待, 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落实学习培训要求, 确保教育覆盖面。
(三)
健全党内学习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县级党员领导干部、 乡 镇科级党员领导干部、 县直机关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定期为党员、 入党积极分子讲党课, 围绕党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 疑点问题, 深入浅出地作出解答, 使党员思想上受到启发、 理论上得到武装。
要开设党员“流动课堂” 。
组织党校教师、 讲师团成员、 先进典型代表、 专家学者、 科技人员等, 进农村、 进企业、 进学校, 流动办学、送教上门, 力求做到哪里有党员, 哪里就有教育课堂。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 、 民主评议党员、 党委(党组)
中心组学习等制度, 把“三会一课”制度作为提高党员思想理论素质的基本制度, 坚持好, 落实好。
要把理论学习贯穿“三会一课” 的始终, 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要建立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基层党组织定期学习制度, 不断提高党员思想理论水平。
(四)
定期开展专题教育。
各级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内集中教育活动。
坚持以正面教育、 自我教育为主的方针, 解放思想、 联系实际,解决自身 存在的突出问题, 使党员普遍受教育、 群众长期得实惠。
要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经验做法, 针对不同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和任务以及自身建设的主题、 党员队伍中存在的较为普遍的问题, 开展相应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也可分期分批举办各种专题培训班。
同时, 必须注重运用典型开展专题教育, 增强生动性和鲜活性。
一方面要运用先进典型, 搞好激励教育, 注重和善于发现不同层面、 不同侧面、不同岗位上的先进典型, 特别是要多用身边的先进人物和事迹来教育人、激励人、 鼓舞人; 另一方面运用反面典型, 搞好警示教育, 特别是要敢于公开披露和曝光一些反面典型, 并充分利用这些反面教材昭示、 警示他人。
(五)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要组织党员立足岗位实际, 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富有成效的主题实践活动。
通过“机关、 企业党员创建示范岗” 、 “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 、 “党员公开承诺” 和“结对帮扶” 等多种形式,服务群众、 加强党性锻炼。
四、 组织领导
(一)
切实加强领导。
加强党员教育培训, 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工作内容, 各级党组织必须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员教育培训领导和工作责任制。
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党员教育培训规划, 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 作为硬任务、 硬指标, 纳入党建总体工作目 标, 同步部署, 整体推进。
要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 在县委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 纪检、 宣传、 党校、 县直工委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
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专项研究解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问题。
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重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切实加强对党员学习培训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分管副职和组织委员是党员教育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要负责组织、 指导党员教育培训的日 常工作。
(二)
确保教育培训经费投入。
县财政要将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各乡 镇、 县直各单位要按照规定渠道合理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为党员教育培训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
不断优化整合党员教育培训师资资源。
按照数量充足、 结构合理、素质优良、 专兼结合的要求, 选聘党校教师、 领导干部、 先进模范人物、科技人员、 技术骨干、 乡 土人才、 致富能手等担任专兼职教师, 逐步建立延津县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
(四)
加强督促检查指导。
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登记制度, 承担党员教育培训任务的单位要建立学员管理制度和学籍档案制度, 将党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及时向其所在党组织反馈。
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 总结经验, 查找问题, 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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