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2016 年 镇纪委 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一) 今年以来,上余镇纪委在市纪委监察局的具体指导下,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落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核心,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纪监督为重点,强化制度建设和工作创新,为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工作氛围、推进全镇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 2015 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健全监督体制机制。镇纪委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在镇党委的大力支持下,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镇总体工作规划和目标管理,制订印发了《2015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上余镇 2015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等,明确了领导责任和年度工作目标,并按照“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明确了镇班子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责任,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追究措施,给每位领导干部都带上了紧箍咒,并按照任务明确,目标具体,责任清楚,措施得力,便于操作的原则,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一年来,我镇领导干部都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了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又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坚持突出主业,按照“三转”要求,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不再分管其他工作,专职专责履行监督职能。同时加强村监会队伍建设,在日常工作中,镇纪委大力支持村监会主任参加村各类会议,
监督村务、政务、财务,将村监会与村两委共同管理,打造村支部、村委会、监委会“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合力奋进的良好局面。
二、深化监督职能,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今年以来,镇纪委聚集主业,担当主责,深化监督职能,全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一是加强对重大规定、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加强了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 条办法”、“六项禁令”、衢州市委“八条严禁”、市委“十个不准”等的监督检查,确保上级政策得到贯彻执行。完善了请销假制度、车辆使用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从源头上预防干部不廉洁行为的发生。至目前,没有一个班子成员违反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二是加强农村集体 “三资”监督。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力度,严格实行村账镇管,组账村管,加大审计力度,及时解决问题,同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要求村级开支必须要通过村监会的审核,并要求各村每月在电视上逐笔公开收支发票,确保了“三资”的公开、透明、管理有序,有效从源头上预防了农村“三资”案件的发生。三是深化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监管。坚持把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和关键点,实行了干部岗位去向牌、民情日记、班子领导带队对下属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等多项制度。组织人员不定期的对镇、村干部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制订出台《监督执纪问责.助推各项工作落实》专项督查行动的通知,对农村集体三资、五水共治等重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出台重大项目廉洁集体谈话制度,确保重大
项目工作落到实处,促进了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三、严肃查办案件,切实纯洁党风政风。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究,把查办案件作为纪委最根本、最基础的职责,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一是严格追究问责。镇纪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一案双查规定,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单位主要领导,实行责任倒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二是健全办案机制。将案件线索及查办情况向镇党委及市纪委同时报告,请求党委及上纪委的帮助和指导。同时规范办案程序,对每一起案件,我们都按照程序要求,认真查办,注意有关证据的关联性及有效性,在案件定性上注意与市纪委有关科室联系,取得相关意见,保证案件查办的质量,确保案件查处到位,追究到位。2015年,镇纪委共给予党纪处分 7 人,其中开除党籍 5 人。切实做到了将主业做好、主职落实,促进了党风政见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四、强化教育引导,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一是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央省市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廉洁自律的模范。二是大力推进廉政文化教育。以机关干部、村主要干部为重点,采取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了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积极运用正反两方面的事例抓好典型事迹教育和警示教育,
筑牢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今年共组织镇、村干部观看廉政漫画、班子成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起廉政教育。
2016 年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二) 今年以来,上余镇纪委在市纪委、监察局的具体指导下,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和省、衢州市、江山市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总体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我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现将 2014 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把学习贯彻“八项规定”融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之中,进一步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长效机制。一是依靠制度管人管事。制定完善《村主职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制度》、《食堂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办法》等 7 项制度,围绕决策、执行、监督三个重点环节,认真严格按规范运行。镇本级制定《食堂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日常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招投标等行为。强化“三务”信息公开,组建管理员队伍,完成“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村级事务的监督渠道。制定《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等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村监会作
用,加强对村级民主管理的监督检查。二是助推重点工程建设。今年是“三转”是第一年,镇纪委结合五大十项工程、五水共治、生猪整规等重点工作,成立重大项目督查组,对项目实施过程加强督查问责,在每周一晚学习例会上,由项目督查组通报项目建设进度及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无所为等行为,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如通过督查提醒,江山市恒宏门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工作得到快速推进,年产 2.5 万套免漆门、5000 套复合烤漆门生产线、七一砖厂的技改扩建顺利推进。三是加大村级“三资”管理力度。村级“三资”管理管的好,村级信访就能下降,今年我们重点对“三资”管理加大监督力度。主要通过严格把关、注重审查、与会计代理中心互动配合等工作方式,发现并纠正了山头村土地征用费不合法支出、大溪滩村村干部工资不按规定开支等。山头村违反规定发放土地征用费 80 余万元,镇纪委已责令该村限期收回村集体资金。四是做好镇机关干部日常督查管理。结合镇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值班、住夜、驻联村、学习、考勤、问责等制度,成立由镇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督查室主任为成员的正风肃纪组,不定期对全体干部上下班纪律、住夜、驻联村等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坚持“日清、周通报、月考核”制度,对镇机关干部上下班纪律进行专项督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干部,按《镇机关干部“积分制”绩效考核办法》规定进行考核。全年有 4 人次因提早到食堂用餐、未经准假擅自离岗等原因受到批评、问责、解聘。
二、加强基层工作基础,实现辖区风清气正
充分发挥村监会的监督作用,建立完善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村级民主管理的监督检查,促进农村干部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责任意识。一是加强学习交流,促进履职能力。举办村监会成员业务培训会,着重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村级“三务”公开、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等内容进行深入讲解。通过培训,使村监会成员对“监督员”的角色定位更加明确。建立村监会主任到镇纪委轮岗上班制度,每周一上午安排一个村的村监会主任到镇纪委上班,协助处理各类纪检信访安件,提升办案水平和处事能力。建立每月一次村监会主任工作例会制度,在例会上要求各村监会主任汇报本村村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晒出本月工作台账,以此促进各村工作交流,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创新监督举措,促进廉洁自律。实施点题监督,助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例如要求李坪村村监会重点监督五水共治工作,余航村重点监督生猪整规工作。在村监会的监督提醒下,李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的 96%,余航村 37 个生猪养殖场全部实现关停。
三、严格依纪依法,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案件查办是纪检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查办案件作为遏制腐败的主要措施常抓不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案必办,宽严相济的查办案件思路,提高办案数量,注重办案质量。到目前镇纪委已立案案件 12 起,开除党籍 3 人。一是重视信访举报。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的作用。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纪检
信访件 25 件,报结 25 件,报结率达 100%。通过信访件查处纠正了部分村违规开支等。二是严肃查办案件。镇纪委始终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当清醒人,当明白人,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阳光下,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制度面前没有例外”的法纪意识。在大溪滩村周某某骗取粮食补助一案中,坚持依法办案,最终顶着多方压力将周某某移送司法机关。加大对违反计划生育党员干部的查处力度,目前镇纪委已立案查处违反计划生育党员干部 12 人,有力的配合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通过查案,有效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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