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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工委履行职能方面存在的问题、 原因及对策 2009 年 6 月 12 日
按照市委、 市纪委要求, 我县于 2007 年 8 月 探索开展了 乡 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 在保留乡 镇纪委的基础上, 向全县 15 个乡 镇派驻了 3 个驻中心镇纪工委, 具体负责对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 监督指导工作。
两年来, 3 个纪工委按照县委、县纪委的工作部署, 紧紧围绕辖区乡 村中心工作, 认真履行工作职能, 不断提高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有力推动了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
我们虽然做了 一些工作,取得了 一些成绩, 但是, 相对于市县领导的要求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一、 存在的问题 1. 对乡 村党员 干部的教育缺乏针对性。
多是为完成宣传教育任务而开展宣传教育, 在工作方式方法上都是老一套、 老模式,缺乏针对性、 创新性和实效性。
2. 对乡 村干部监督不到位。
纪工委的监督触角还没有延伸到乡 村干部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 尤其是“三重一大” 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对重大项目 的实施, 资产、 资源的处置等还存在监督乏力、 手段落后的问题。
3. 对乡 镇纪委工作指导不到位。
对乡 镇纪委工作缺少系统性的指导, 和科学的工作部署、 督办落实体系, 使乡 镇纪委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乡 镇纪委干部还存在忙中心工作时间多, 忙纪检监察工作时间少, 主业不突出的问题。
4. 深入基层时间少。
群众对纪工委职能作用了 解程度不够,
对纪工委缺少足够的信任度, 一些热点、 难点问题, 宁可长途奔波到县纪委和相关部门来反映, 也不到纪工委去处理。
二、 原因 1.
制度执行不力。
在纪工委成立后, 省市纪委和县纪委都相断下发了 纪工委工作的相关制 度和纪工委工作开展的指导性文件, 比如《中共绥化市纪委关于县( 市)
区纪委派驻中心乡( 镇)工作委员 会工作管理的意见( 试行)》、《县( 市)
区纪委派驻中心乡 ( 镇)
工作委员 会联系乡 ( 镇)
制度》、《中共绥化市纪委关于县( 市)
区纪委派驻中心乡 ( 镇)
工作委员 会加强对乡 ( 镇)
村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等, 县纪委也制定了相应的制度性文件, 这些制度和意见对纪工委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但在实际工作中, 纪工委和乡 镇都没有很好地执行这些制度。
比如“纪工委成员 列席重点联系乡( 镇)
党委会议、民主生活会或其他重要会议” 这一规定, 在实际工作中, 纪工委和乡 镇都没有很好地执行。
只 有个别乡 镇召 开重要会议时邀请纪工委参加, 没有被邀请参加的纪工委, 也主动放弃了 自 己实施监督的权力。
2.
乡 镇党委、 政府对纪工委工作重视和支持力度不够。
各乡镇存在本位主义, 对纪工委工作支持、 配合意识不强。
工作遇到困难时, 把纪工委作为度过难关的工作, 当“枪” 使; 在一起重大决策、 大额资金使用、 资产资源处置时, 把纪工委当作“累赘”。召开会议不通知参加, 逃避纪工委监督。
3.
管辖范围大, 布局不合理。
我县共 15 个乡 镇, 设了 3 个驻中心镇纪工委, 每个纪工委辖 5 个乡 镇, 50 多个行政村, 中心镇距最远村 100 多公里。
战线过长, 使工作开展顾头顾不了 尾,
影响了 职能作用的发挥。
由于纪工委设置数量少, 致使布局不尽合理。
如, 永丰镇纪工委所辖永丰、 建设、 劳动、 兴华、 德胜五个乡 镇, 从永丰到劳动、 建设开展工作, 要从县城绕行, 即浪费了 时间, 又降低了 效率。
致使一些乡 村老百姓向纪工委反映问题和绕到县城再倒车, 费时费力费钱, 很不方便, 所以, 一些群众就直接到县里反映问题, 既增加了 县级有关部门的工作压力, 也影响了 纪工委职能作用的发挥。
4.
人员 力量不足, 业务素质亟待提高。
我们每个纪工委设 3个编制, 其中书记 1 人, 副书记 1 人, 专职委员 1 人。
在 3 个派驻中心镇纪工委的 9 名 工作人员 中, 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的只有 2人, 其他 7 人都是从乡 镇选拔到纪工委工作岗位上来的, 熟悉农村工作, 但对纪检监察工作了 解的少。
虽经过岗前培训, 但由于缺少实际工作经验, 直接影响到了 纪工委作用的发挥。
三、 对策 1. 加大对纪工委职能和作用 的宣传力度, 扩大纪工委在乡 村及百姓中间的影响力。
利用发行到乡 村范围的机关内部刊物和电视台等新闻媒体, 加大对纪工委工作及职能的宣传力度, 做到在乡 村人人了 解纪工委, 人人熟悉纪工委的工作职能, 群众主动到纪工委反映解决乡 村干部不廉洁问题, 扩大纪工委在乡 村的知名度。
同时, 要通过开展信访下基层、 专项治理等工作, 加大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 反馈力度, 和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 扩大纪工委在群众中的影响力。
2. 健全制度执行的保障机制。
由于纪工委成立时间短, 各项工作还在探索阶段, 缺少成型的模式。
所以县委、 县纪委要加大对纪工委工作的支持力度, 定期听取纪工委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在一些工作制度的执行上, 应建立起一套问责、 问效的保障机制。针对制度执行不力, 乡 镇对制度视而不见、 无行无素、 逃避监督等问题, 应及时发现, 及时处理。
同时, 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到乡 镇年终实绩考核, 逐步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长效机制。
3. 实行乡 镇纪委书记例会制度, 加强工作指导。
要将年初县纪委部署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 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每项工作的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 落实到各乡 镇纪委具体责任人, 由乡 镇纪委负责抓好落实。
按月 召开基层纪委书记例会,听取各乡 镇纪委上个月 工作完成情况, 研究部署当月 重点工作,做到每项工作有部署、 有落实、 有检查, 切实发挥乡 镇纪委的作用。
4. 注重纪工委干部的培训与交流。
要定期组织纪工委干部参加县纪委组织的业务学习活动, 并定期选择优秀的纪工委干部参加省市和国家组织的业务培训, 尽快提高纪工委干部的业务素质。同时加大纪工委干部的交流力度, 将优秀的委内年轻干部可以调到纪工委挂职锻炼, 对一些长时间不适应纪工委工作的干部要及时交流出纪检监察队伍。
5. 增加编制, 增设数量。
要协调有关部门增加纪工委的编制,并根据当前纪工委数量不足, 布局不合理的问题, 至少增设 1 个纪工委, 以适应当前繁重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6.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强化各级领导责任。
督促各乡 镇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 并按照“一书、 一督查、 一报告、 一谈话” 的“四个一” 监督检查办法, 加强对各乡 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定期听取辖区党委反腐
倡廉建设开展情况的汇报, 对于重视程度不够、 领导不力而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和党员 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乡 镇, 要严厉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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