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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如何“管得住, 管得好”
电视: 如何“管得住, 管得好”
“超女” 、 “易中天” 现象, 电视台黄金时间只播国产动漫节目, 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 电影剧本(梗概)
备案制, 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2006 年, 中国广播影视行业发生了许多令人瞩目的大事, 彰显了广播影视行政管理改革和制度创新的进一步深化。
近日, 记者采访了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主任、 新闻发言人朱虹。
从政策性为主的管理到以法律手段为主的转变
记者:
回顾过去的一年, 国家广电总局在新形势下, 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
朱虹:
近年来, 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和广播影视试点改革的逐步展开, 广播影视行政管理改革和制度创新得以推进, 主要是通过加强法制建设, 严格依法行政, 改革行政管理手段, 实施政企分开、 政事分开、 事业产业分开, 推进从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的转变,切实履行宣传调控、 政策调节、 市场监管、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 着力建立新形势下科学规范高效的广播影视管理体系。
记者:
长期以来以政策性为主的管理有什么弊端? 从以政策性为主转到以法律手段为主的管理, 法制建设如何着力?
朱虹:
目前我国没有一部适用于广播影视业的专门法律, 仅有的三部国家级行政法规也滞后于广播影视的发展现状, 广播影视管理经常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
过去广播影视行业管理政策往往出现出台快而论证不够, 应急多而连续性不够, 变化多而稳定性不够, “一刀切” 而缺乏分类指导的情况, 有时使一些广播影视单位无所适从。
创新广播影视管理, 推进依法行政, 逐步实现从政策性为主的管理转变为以法律手段为主的管理, 必须加快法制建设, 填补执法依据
空白, 修改现行影响发展的政策规定。
2006 年推进法制建设的主要措施有:
起草制订《电影促进法》,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 年底上报国务院审议; 制订《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与运行保障法》
; 加紧起草制定《互联网视听节目综合服务管理规定》
; 修订《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版权局开展《广播电台、 电视台法定许可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办法》 的立法调研, 促进《付酬办法》 尽快制订出台。
此外, 还制订了《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 的补充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文件。
切实解决低俗和泛娱乐化倾向
记者:
一段时间来, 广播影视节目存在低俗和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 对于广播影视管理来说是个挑战, 这方面国家广电总局是怎么做的?
朱虹:
加强宣传管理, 切实解决低俗和泛娱乐化倾向问题。
及时遏止过度渲染节目收视收听数据, 片面追求节目收视收听率的不良倾向, 对各电台、 电视台、 互联网站及报纸刊物播发刊登节目排行榜的情况进行了调控。
加强频道频率、 节目栏目的监督管理。
明确上星播出节目的定位,加强电视剧上星调控管理, 积极倡导各台购买独播剧和首轮剧, 拓宽电视剧市场的经营合作模式, 着手出台对同质化播出的解决更为有利的管理办法。
明确各类节目、 栏目的定位, 加强规范和引导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严格防止法制宣传栏目出现猎奇倾向。
经济类、 生活类、 服务类、 娱乐类等非法制类节目不任意扩大选题范围, 制作播出涉及刑事犯罪案件的节目。
对湖南省广播电视局申请举办 2006 年《超级女声》 专门提出了要求, 并向社会公开,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强化宏观管理, 严把放映、 播出关。
中央电视台和各省(区、 市)电视台主频道黄金时段播放的电视剧, 必须坚持以现实题材为主的方针。
要求各级电视台黄金时间只播国产动漫节目, 为国产动画产业的
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继续重点查处违规开办频率、 频道, 擅自调整呼号、 定位, 违规引资经营频道等行为; 加大对节目播出的监管,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
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 对问题比较集中的医疗资讯服务节目和五类电视购物节目进行重点整顿。
与此同时,建立境外卫星频道落地的长效监管机制, 切实加大源头治理 ;
加强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 ; 切实抓好主持人队伍建设。
从全能的、 制约性管理转变为有限的引导性管理
记者:
将“管不了、 管不好” 的事权下放给市场来进行调节, 需要怎样的制度创新?
朱虹:
传统的广播影视管理习惯面向系统和行业内部发文规范,现在的广播影视行政管理开始逐步走向市场, 从全能的、 制约性管理转变为有限的引导性管理, 将“管不了、 管不好” 的事权下放给市场来进行调节, 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调节广播影视经济活动。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着力减少管理的随意性、 盲目性, 改进管理中存在的关口众多、 手续繁杂等问题, 简化办事程序, 提高工作效率。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2006 年切实加强了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工作, 杜绝各种变相审批行为; 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 改进电视剧、 电影立项管理办法, 除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敏感题材外, 一般题材取消题材立项, 电视剧实行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 电影实行剧本(梗概)
备案制。
动画片则视同电视剧管理。
深化机构改革, 加强和理顺行业管理体制机制
记者:
深化广播影视行政机构改革的重点在哪?
朱虹:
深化广播影视行政机构改革的重点是加强和理顺广播电视行业管理体制机制。
进一步推行中央地方分级负责制, 明确各级管理部门职责, 保持从中央到基层各级管理部门的指挥畅通。
随着文化体
制改革的推进, 广播影视行政管理体制正在发生变化。
有些地方广电行政部门与文化、 新闻出版、 体育等行政部门合并。
有条件的地区推进了县对乡 镇广播电视垂直管理改革, 进一步完善乡 镇广播电视的管理制度。
在实行文化综合执法的地区, 建立了文化综合执法大队, 同时强调建立和完善与文化综合执法要求相配套的协调、 指导和监督机制, 建立执法监督和指导的专责机构, 确保基层广播电视管理职责不变、 队伍不散、 人心不乱。
切实加强公共服务, 着力解决农村群众看电视、 听广播、 看电影难
记者:
广播影视既有政治属性, 又有经济属性; 既要满足社会公共服务, 又要提供个性化的市场服务。
如何创新公共服务体制, 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朱虹:
按照建设服务政府的要求, 创新公共服务体制, 改进公共服务方式, 切实加强公共服务职能。
着力解决农村群众看电视、 听广播、 看电影难的问题, 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 向公共服务倾斜的力度,加强公共设施建设, 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广播影视产品和服务。
推进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 总的目标是到 2010 年底, 全面实现 20 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盲村” 通广播电视和大力提高广大农村地区的广播影视无线覆盖水平 ; 为农村群众提供电影公共服务,重点是开展农村电影改革, 积极探索农村电影发展的新路 ; 积极组织开展电影公益放映活动, 举办“优秀影片进社区” 公益性放映活动,鼓励国产片优质低价进市场、 工地、 社区规模放映; 要求各电台、 电视台提高自办节目能力, 满足百姓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要。
创新行政管理手段, “既管得住, 又管得好”
记者:
广播影视管理工作有其行业的特殊性, 在新的形势下, 如何创新行政管理手段, 使广播影视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既管得住, 又管得好” ?
朱虹:
积极采用高新技术手段, 提高管理的水平和效益, 克服“一管就死、 一放就乱” 的弊端。
提高对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管水平 ; 提高对新媒体的监管水平, 高度重视对网络电视、 IP 电视、 手机电视、 移动电视等广播影视新媒体的管理工作, 做到监管先行, 稳妥发展。
广播影视将继续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放在一个十分突出的位置, 摸索规律, 总结经验, 深入研究, 统筹规划, 大胆实践, 坚定不移、 积极稳妥地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继续推向前进。
(作者为《人民论坛》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