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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激励干部敢于担当
浅谈如何激励干部敢于担当
树好“风向标”——把握容错纠错的原则,激励干部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改革创新、担当实干。容错纠错,决不是搞纪律松绑、管理松懈、作风“减压”,更不是对干部失误错误的无原则包容、无底线纵容。要正确理解容错纠错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辩证关系,以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为准绳,严守党纪国法底线红线,划清因乱作为而犯错和因敢作为而失误的界限,区分干部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行为的本质区别,激励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敢闯敢试、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加快发展,决不能让容错纠错成为庸官的“护身符”、乱作为者的“挡箭牌”、“问题干部”的“避风港”。
划好“安全区”——划定容错免责的界限,让干部可对照、组织好判断、普遍能执行。一些干部之所以不敢试、不敢为,很大程度上是怕出错而被问责,思想上有包袱。这就需要组织上给干部明确容错免责的界限,让干部知道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消除干部担心“动辄得咎”甚至“被一棍子打死”的后顾之忧。我们提出“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符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有利于改革创新和发展大局;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为自己、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等 6 项可予以容错的必备条件,明确了可以容错的具体情形,划定了不予容错免责的底线红线,引导党员干部既敢闯敢干、又不逾规越矩。
开好“定心丸”——注重容错结果的运用,最大限度保护干部的
积极性。创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工作机制,并使其发挥应有作用,必须合理运用好容错结果,做到正确对待干部、公道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江西对符合容错免责情形的干部,不作负面评价,不影响政绩考核,不影响评先评优,不影响提拔使用;对被问责的干部,给予总结教训、改正错误、获得进步的机会。特别是对知过就改、积极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在处理处分影响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又重新起用甚至提拔重用,树立了正确的导向。同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和误解的干部澄清和正名,坚决查处恶意诬告陷害行为,刹住歪风、弘扬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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