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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12篇

时间:2022-06-13 09:40:05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12篇

关于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篇1

  根据市纪委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全市20__年纠风工作要点,结合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围绕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的实际问题,扎实开展物业管理纠风治理工作,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促进物业管理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纪委届次全会精神和物业管理纠风调研汇报会的指示,全市物业管理纠风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在市纪委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物业管理纠风工作相结合,结合行业存在的问题,将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行为上升到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上来,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二是认真落实我市环境建设的工作重点,严肃“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严禁工作中的“吃、拿、卡、要”现象,树立部门良好形象;三是加强监管手段,树立服务为民的思想,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服务意识,解决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拓宽群众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办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重点加强物业管理法制建设。在市纪委支持下,拟定《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报请市政府颁布实施。加强物业管理关键环节监管。规范物业市场准入、退出流程,紧紧抓住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物业项目竣工(承接)验收、物业管理用房落实、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六个”关键环节,依法加强行政监管,依法维护物业管理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形成各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构建和谐社区形成联动合力。

  完成时限:20__年6月底。

  牵头部门:住房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各区政府、建设局、规划局、工商局

  (二)切实加大行业监管工作力度。严格纠正随意降低服务标准或只收费不服务行为,促进物业行业规范服务,保障群众基本权益。一是开展业主委员会培训工作。结合推行社区物业服务站工作,举办社区、业委会专题培训,指导业主委员会切实发挥作用,促进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尽快形成,切实发挥业主委员会依法维护权益的功能。二是严格实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分离,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竞争,扶持其做大做强。三是严格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加快对住宅小区开展物业服务分等定级标准工作,实行优质优价,体现质价相符,进一步推广物业服务“菜单式”模式,切实提高服务收费透明度。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牵头部门:住房保障局

  责任部门:各区政府、物价局

  (三)开展创建业主满意的物业公司活动。今年市物业办将组织成立物业管理行风监督员队伍,同时开展创建业主满意的物业公司评议活动。通过以上载体,完善物业管理监督运行机制。指导行业内部处理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社区和物业的关系,建立社区与物业的良性互动机制;二是要处理好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关系,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和技能;三是要处理好新区和老区的关系,通过有关制度和激励措施,妥善处理好协调发展的关系;四是要处理好日常管理和应急管理的关系,提高处理应急问题管理的能力;五是要处理好公共管理与物业公司的关系,梳理有关水电热气等公共服务与物业服务的界限,明晰物业管理范围。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牵头部门:住房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纪委环境办、各区政府(社区、城管)、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供排水、供热、供电、供气、通讯等单位

  (四)在保障性物业管理工作上实现突破。针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探索保障性物业管理工作,通过组织贴心人行动、好邻居行动、新管家行动等多种措施,

  推进弃管楼房管理工作,计划成立社区物业服务站40个。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牵头部门:住房保障局

  责任部门:各区政府、财政局、民政局

  四、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

  (一)工作措施

  市物业办以推进物业管理纠风工作为契机,深入解决影响和制约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严格处理侵害百姓权益的违规企业。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重点研究解决如何规范服务行为问题。20__年要从规范管理和服务方面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明晰物业管理与公共服务单位的职责范围,解决好供水、供热、排水等维修管理责任划分问题。在市纪委的支持下,将物业管理服务与公共服务的责任进行界定。二是要规范入住收费工作。针对物业公司收取装修保证金及进户不合理收费问题,要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规范收费行为的具体工作措施。建立收费价格公示制度,将企业等级、小区等级、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全面公示,服务成本也要定期公示,既是约束物业公司按标准提供服务,也能督促业主按标准履行义务。三是要开展经常性培训。现在的服务水准层次过低、服务程序、流程、职责不清晰,特别是一线人员缺少与服务标准对应的岗位培训。对此,我们将全面开展物业管理培训工作,开展多层次的岗位培训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四是强化物业投诉调查、协调、调解措施,探索调解纠纷速裁平台,对业主的合理诉求提供法律支持,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二)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物业办高度重视物业管理纠风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届次全会和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成立物业办纠风工作专项推进领导小组,狠抓落实。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各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围绕纠风工作重点和百姓投诉热点,切实解决好百姓反响强烈的问题,明确责任,抓出实效。

  三是加强协调和配合。不定期与有关部门沟通,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对重大问题及时与纠风办请示汇报。

关于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篇2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评定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对食品销售者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合理分配监管资源,引导食品销售者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意识,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和经营者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重点加快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管理。至xxxx年底,全县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覆盖率达xx%以上;至xxxx年底,全面完成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实现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动态管理。

  二、原则方法

  (一)工作原则

  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遵循风险分析、量化评价、动态管理、客观公正原则。

  (二)风险等级分类

  食品销售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

  (三)风险等级评定

  确定风险等级采用评分方法,风险等级得分为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加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之和。分值以百分制计算,其中静态风险因素量化风险分值为xx分,动态风险因素量化风险分值为xx分。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

  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在对食品销售者静态风险因素和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所列项目逐项打分、累计确定食品销售者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在评定风险等级的基础上,根据年度监督管理记录进行动态调整,确定食品销售者年度风险等级。依据风险等级调整因素评定下一年度风险等级,确定年度监督检查频次,制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三、风险分级

  (一)风险分级评定

  静态风险分值评定。评定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应调取食品销售许可或登记备案档案,根据静态风险量化分值表所列的项目,逐项计分,累计确定食品销售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xx分。(《食品销售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见附件x)。食品销售许可档案内容不全的,可要求食品销售者限期补充提交相关资料。静态风险因素发生变化的,应重新确定静态风险分值。

  动态风险分值评定。评定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可以结合以往对食品销售者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确定,或者组织监管人员进入现场按照动态风险评价表进行打分评价确定。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xx分。(《食品销售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见附件x)。根据动态风险评价表逐项计分,累计确定。销售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拒绝签字的,评定人员应在评定结果记录上注明原因。

  等级综合评定。根据食品销售者年度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违法行为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不安全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情况,对辖区内食品销售者年度风险等级进行综合评定。

  风险分值之和为x-xx(含)分的,为A级风险;

  风险分值之和为xx-xx(含)分的,为B级风险;

  风险分值之和为xx-xx(含)分的,为C级风险;

  风险分值之和为xx分以上的,为D级风险。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均列为D级风险。

  新开办食品销售者的风险等级评定,一般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基本确定为B级风险等级;办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和《食品小摊点登记卡》的销售者,基本确定为C级风险等级。均应当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组织监管人员进入现场打分评定动态风险因素分值,根据实际确定风险等级,并及时纳入监管计划。

  加强智慧监管。全面推进xx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应用,实现“电子一票通”;做好与农牧部门食用农产品追溯平台的有效对接和信息共享;大力推行“阳光仓储”,实现线上监管,推动食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网上巡查”工作落实,解决“五证”备案不及时、不真实等问题。严格依据《xx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予以记分,对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x分的,风险等级降为B级;风险等级为B级的食品销售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x分的,风险等级降为C级;风险等级为C级的食品销售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xx分的,风险等级降为D级。

  (二)风险分级调整

  应当根据上一年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情况,对食品销售者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存在下列违法违规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可视情况调高一个或者两个等级: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且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的;

  有x次及以上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经查证未落实相关责任义务的;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不按规定进行产品召回或停止销售的;

  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

  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可以上调风险等级的情形。

  食品销售者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当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中未出现上述所列违法违规情形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可不作调整。

  食品销售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可以调低一个等级:

  连续x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没有违反可调高风险等级所列情形的;

  获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防护计划等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

  获得“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等示范称号的;

  获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奖的;

  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可以下调风险等级的情形。

  (三)加强结果运用

  各镇市场监管所根据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结合辖区监管资源和监管水平,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以及其他管理措施,作为制订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依据。

  各镇市场监管所根据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将高风险食品销售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专项抽检和飞行检查,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销售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x次;

  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销售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x次;

  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销售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x次;

  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销售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x次。

  各镇市场监管所根据行政区域内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结果,确定监管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单位,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确定重点单位及重点品种,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县市场监管局不定期组织督查,对各镇所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各镇市场监管所要将食品销售者存在的主要风险及防范要求告知其负责人,指导食品销售者根据风险分级结果,改进和提高食品销售质量安全控制水平。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及时公开,在被评定单位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将评定结果分类归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风险分级管理在落实监

  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释放市场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制定辖区内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计划,将风险等级评定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相结合、与推进“互联网+监管”相结合,明确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对象、执法人员、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风险分级管理顺利推进。

  (二)提高工作质量。一是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对辖区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食品小摊点登记卡》的食品销售者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全面开展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做到逐户摸底、逐户检查、逐户评定,实现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管理全覆盖,按期完成所有食品销售者的风险等级评定工作。二是全面摸排辖区食品销售单位底数,建立实时准确的食品销售主体数据库(台账),确保将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食品小摊点登记卡》的销售单位全数纳入风险分级评定范围。xxxx年x月xx日前重点完善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xx易市场开办者及提供食品、食用农产品贮存服务提供者的相关主体信息。三是分类稳步推进,将有条件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和食品总经销代理商等食品批发配送企业作为风险分级监管的重点对象,先行评定,再对连锁商店、食杂店、食品摊点等小型食品销售者进行逐步评定。鼓励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现场打分评价工作。

  (三)加强动态管理。一是严格现场检查,每年对食品销售者首次检查时,按照《食品销售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食品销售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所列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打分,并结合销售者存在调整风险等级的具体情形,确定其风险等级。二是严格日常检查,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根据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及时调整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监管实效,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处置。

关于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篇3

  学校严格执行“营养餐工程”经费零利润的相关规定,每周向学生公示一周采购的营养餐品种、数量、价格和学生领食用人次。做到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每天对营养餐实行实名制发放,并由学生签字,每周汇集成册入档,真正做到日清,月结,配合做好上级的检查、审计工作和校务公开。

  至今为止,上级专项资金能够按时下发,有效的保证了工作的开展。

关于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篇4

  校长为营养餐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食品安全监督员余胜做好食品安全的监督,严禁变质、腐烂、被污染、过期、没食品安检合格证的食品进入校园;食品验货人把好质量关,食品采购员蒋勃严格按要求主要负责食品的采购工作。

关于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篇5

  实行网格化管理是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强化组织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按照市、区两级的安排部署,为深入推进我镇社会管理创新,健全服务网络,强化服务功能,逐步创建和形成唐山特色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新模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整合现有各类行政资源,以层级负责为基础,以细分区域为平台,以提高效率为目标,以“定位网格化、内容多元化、 项目精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信息化”为管理手段,全面推行“三级网格、五项机制”的现代化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社会管理由粗放向精细、 静态到动态、分散到集中、局部到全面的转变,逐步实现管理的全覆盖与服务的全方位,加强和提升全镇社会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水平。

  二、 工作目标

  通过探索建立以“三级网格、五项机制”为主的社会管理新模式,实现辖区社会管理控制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率明显上升,打造“美好、宜居、幸福、和谐”新唐山 。

  三、 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高效稳定进行,明确具体责任与分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成立唐山镇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王学连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丁秀超担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副组长由党委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许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收集、整理工作进展情况。

  四、 三级网格

  网格管理的基本内容:将我镇社会管理工作以固定的区域为单位,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实行工作方法上“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的灵活运用。

  (一) 科学划分网格

  全镇网格化管理分为三级:

  1、一级网格。即镇政府网格。组建成立社会管理创新办公室,主要对“三级网格”建设及运行提出意见,对重大事项进行综合协调、办理和处置,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估、监督与管理,做好与上级网格的对接工作。

  2、二级网格。即各村、社区网格。每个村和山口社区居委会各设一个网格,共13个网格。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该区域网格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区域网格化管理的指导、监督和考评等日常工作。

  3、三级网格。即各村民小组、居民小组网格,共115个。按照“网格区划、整体覆盖、精细管理”的原则,以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所辖范围为基础,综合地理布局、道路走向、工作量等因素划分居民小组网格。原则上将一个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划分为一个网格。责任人为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网格长。

  (二)绘制网格地图

  镇社会管理创新办绘制全镇网格图,各村、山口社区以本辖区为单位绘制网格地图,界定网格的四至范围,建立网格档案,做到人进户、户进房、房进网格、网格进图,实行网格内全员、全地域、全事务管理。

  (三)落实网格职责

  全镇网络化管理实行层级负责制,各个层级网络责任人负责本级网格工作。职责如下:一级网格:指导基层的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协调重大事宜;定期深入村、社区内听取村民、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其反馈至镇相关部门给予解决;督促与指导下级网格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二级网格:负责做好本网格的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组织召开下级网格工作例会;每个工作日不少于 1 小时深入下级网格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各类动态情况反馈至镇相关部门与责任人,协助其给予解决;督导下级网格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其网格工作记录等。 三级网格:收集与整理责任区内民生、经济、稳定、计生等各类信息资源,建立网格化管理台帐系统;每个工作日不少于2小时深入责任片区,巡查网格内区政、消防、卫生等设施及工作的情况;将责任区内各类动态情况反馈至相关责任人,督促并协助其给予解决;认真做好网格化工作记录。

  (四)明确服务内容

  三级网格即基础网格是最重要环节。管理要实行“定格、定员、定责、定岗”的四定原则。每个网格员要努力做到“四知四能”(即知网格概况、知居民家情、知村(社)情民意、知求助对象;能走访调查、能宣传发动、能解决矛盾、能赢得信任)。具体任务如下:

  1、负责网格内居(村)民信息登记、社情民意收集、社会治安巡查、应急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政策法规宣传和组织居民参加活动。2、协助做好网格内与居(村)民利益有关的社区党建、社会治安、 社区矫正、公共卫生、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城区管理、环境卫生、文化体育、消费维权以及空巢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3、对网格内供水、供电、供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区政服务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反馈,指导和监督网格内的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4、开展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空巢老年人、留守儿童、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困难居民等弱势群体,开展上门送温暖、康复指导等服务;引领社区志愿者开展结对帮扶和一对多、多对一服务,社区“爱心超区”的慈善服务。5、围绕社区(村)文化建设需要和居(村)民精神生活需求,组织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普,娱乐等服务活动。

  (五)建立公示制度

  建立网格管理服务公示制度,在每个建立公示制度网格内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区域管理图和服务指示牌,公布网格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内容、监督电话;社区公共服务场所要设置网格区域平面图和网格划分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网格员实行持证(牌)上岗。

  五、五项制度

  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构建“排查报送、处置反馈、信息管理、督查考核、奖惩表彰”配套工作机制,保障三级网格化的正常运转。

 

 

关于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篇6

  为贯彻20xx年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五项管理”系列文件、《XX省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实施方案》及《XX区中小学长效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让学校的责任回归学校、家庭的责任回归家庭,家校共育,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面促进我校学生健康成长,结合XX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确保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二、工作目标

  2021年目标:6月10日前各校“五项管理”要全部落实落地,形成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营造落实“五项管理”的浓厚氛围,年度取得明显成效。

  2021年后目标:完善“五育”并举育人体系,不断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实现作业管理优化、睡眠管理有效、手机管理加强、读物管理规范、体质管理强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XX镇中心学校学生“五项管理”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XX镇中心学校“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XXX XX镇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 校长副组长:XXXXX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副校长 XXXXX区教育局第六责任区专职督学 XXX XX区教育局第六责任区专职督学成 员:XXX XX镇中心学校总支委员 XXX XX镇中心学校总支委员 XXX XX镇中心学校总支委员 XXX XX镇中心学校教研专干 XXX XX镇中心学校结报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XXX任办公室主任,XXX、XXX任办公室副主任,统筹协调落实做好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事宜。各小学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履职尽责。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作业管理1.把握育人功能。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要求,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基础上,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布置科学合理有效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量。

  2.健全作业制度。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可在学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

  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切实保障中小学睡眠时间和体育锻炼时间。各校要制定和完善作业管理细则,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每学期初抓好学生作业整体规划工作,加强作业全过程管理。建立作业质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加强对学科组、年级组统筹力度,构建以年级组长和班主任为总协调人的学科作业协调机制,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以及作业内容、形式和数量。完善作业指导制度,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教师不得使用手机微信、QQ和钉钉等方式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3.注重作业设计。各校要切实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将作业设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重要内容,确保作业难度与课程标准一致,符合学生实际,不得超过课程标准要求。学校教务(教研)处要开展作业设计研究、指导与评比活动。鼓励建立教师试做作业机制,了解作业的难易程度、所需时间和适宜情况,杜绝随意布置作业,不得将各种练习册、试卷等不加选择地作为作业。

  4.规范作业内容。根据学生学力情况,探索布置“基础+拓展、基础+分层、基础+个性”等多种模式的分层作业,布置弹性作业、个性化作业,注重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避免机械重复训练,严禁给学生布置惩罚性作业。

  5.严肃作业批改。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进行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加强面批讲解和集体讲评,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好学生答疑辅导,并使用鼓励性和指导性评语批改作业,引导学生增强学习信心和自我改进。

  (二)加强手机管理

  1.落实分类管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要求,落实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要求。

  2.制定管理方案。各校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在广泛征求家长、教师、学生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学习生活实际的手机管理办法。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对于违规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要根据学生年龄、性格特点,切实做好有效引导,体现教育温情,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3.加强技术支持。各校要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公布学校应急值班电话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便捷联系沟通需求。

  4.做好家校沟通。各校要刚性要求、柔性执行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相关规定,要做好家校沟通工作,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三)有效睡眠管理1.加强科学睡眠教育。各校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2.落实各学段睡眠时间。各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要求,落实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3.规范作息时间。小学走读生早上统一到校时间不早于8:00,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寄宿学生早上起床时间原则上不早于7:00。各小学要普遍实行午休制度,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要指导家长、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做好作息安排。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

  4.提高睡眠质量。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指导学生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避免孩子睡前接触电子产品。对于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学生,教师应有针对性的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实事求是调整作业量。

  (四)规范课外读物管理1.激发学生阅读兴趣。各校要把阅读作为重要的教育教学内容,鼓励教师多将经典引入课堂作为教育教学素材,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深化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2.严格遵守12条负面清单。各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号)要求,不得推荐或选用戏说党史、国史、军史,危害国家安全,存在科学性错误,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有违公序良俗等12条负面清单读物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3.规范推荐程序。各校要严格执行课外读物推荐程序,落实好初选、评议、确认、公示、备案等环节,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质量。所有进校园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4.明确推荐主体。中小学校作为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主体,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根据实际做好本校课外读物遴选、审核工作,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原则上各校进校园课外读物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进行推荐。

  5.加强读物管理。对于涉及民族、宗教、安全等内容以的校园课外读物,由区教育局同有关部门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要求。学校一律不得接受读物捐赠。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读物进入校园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五)强化体质管理1.加强课程管理,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周3课时,学校、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2.加强活动统筹,保证校内外体育活动时间。各校要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学校每天统一安排不少于30分钟的师生全体参与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有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强度练习。学校要对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提供优质的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

  3.加强机制建设、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各校要建立“教会、勤练、常赛”机制建设,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要组建各类体育社团,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加足球、篮球、排球等传统体育项目的训练。要组织开展“全员运动会”“全员体育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构建完善的“校内竞赛—校级联赛—选拔性竞赛”竞赛机制。体育教研组要定期进行集中备课和集体教研,适时对体育课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教师的指导要贯穿课程的整个过程。各校要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家长,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要建立教师定期培训机制,促进体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专业体育教师不足的学校,要尽量实现体育教师专职化。

  4.加强体质监测,做好体质健康数据上报。各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明确分管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规范测试时间,不得占用体育课开展测试,认真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根据上报的数据分析、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5.加强经费保障,落实体育教师福利待遇。各校要保证体育教师各项福利待遇,体育教师(周工作量达到8课时)的工作服装费按照每年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发放。体育教师课时酬金和超工作量酬金标准应与其它学科教师同等对待,学校每年用于体育工作的经费不得低于生均公用经费的5%。

  6.加强氛围营造,抓好师生家长健康教育。各校要强化近视防控、合理膳食的宣传教育,要严格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完善中小学生视力、睡眠状况监测机制。避免不良用眼行为,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要求,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对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要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管理,有计划地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合理膳食,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积极倡导家长切实担负起督促孩子参加体育锻炼的责任,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帮助孩子更多地参与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降低小眼镜、小胖墩在学生中的占比。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中小学生“五项管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关系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大事,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有效途径。各校要站在为国家为民族培养高素质建设人才的高度,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细化工作措施,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路径,也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各校要加强宣传引导,组织教师常态化学习“五项管理”工作文件,每学期至少集中组织学习一次。要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家校沟通纽带作用,并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园广播、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提高学生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使“五项管理”制度家长知晓,学生熟记,让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普遍认同并广泛支持,使家长尽到监护责任,不给孩子布置额外家庭作业,督促孩子按时休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监督孩子不阅读有害读物,不看不健康的影视片,不玩有害游戏,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五项管理”制度,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三)积极主动作为。各校要结合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情、结合形式要求,不等不靠、积极主动作为,大胆创新方式,制定“五项管理”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管理机制、信息报送机制、定期总结机制,把“五项管理”融入到教育教学各环节、学生成长全过程,形成广泛的共识,尽早将“五项管理”变成家长、教师、学生的自觉行为。

  (四)严格督查考核。“五项管理”将作为2021年教育督导1号任务,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区教育督导室和中心学校将对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采取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导,确保“五项管理”落实落细。同时,将“五项管理”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整改不到位、敷衍塞责的学校,将通报并下达督办通知,对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力,视情况约谈相关负责人,直至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关于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篇7

  为提升我市老旧小区全面整治后的物业管理水平,巩固各类改善工程成果,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品质,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实施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的目标,坚持解放思想、敢为人先,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的要求,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扩面提质”,构建与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模式,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居住生活品质。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到20__年年末,杭州市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以下简称五城区)实施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后的住宅小区(共约3000幢房屋,建筑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涉及住户约13.2万户)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未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根据实际条件开展物业管理改善,逐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低收费、广覆盖、有补贴”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具体目标:在整治完善老旧住宅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建立物业管理机制,争取实现“八个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三、实施范围

  杭州市区五城区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

  1.1999年以前建成;

  2.房屋标准成套;

  3.尚未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

  四、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组织指导作用,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坚持突出重点。主要针对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且目前尚未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重点是在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建立日常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3.坚持“软”“硬”共建。在开展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完善的同时,建立健全日常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

  4.坚持项目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应与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紧密结合。实施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要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对住宅小区的硬件设施进行改善,做到危旧房改善和庭院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推进一个,避免重复施工影响居民生活。

  5.坚持业主参与。要重点突出业主、居民共同参与,在工程中切实落实“四问四权”,确保业主、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业主、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五、实施步骤

  1.调查计划阶段。20__年6月底前,完成机构组建、五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调查、相关政策标准制订及计划安排等工作。

  2.全面推进阶段。20__年7月-2011年年底,全面推进五城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主要针对已开展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按照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工程推进一个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中20__年完成100万平方米,20__年完成500万平方米,2011年完成40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1000万平方米。

  对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其他老旧住宅小区或零星住宅,每年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和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实施住宅小区整治和物业管理改善工程。

  六、改善措施

  (一)完善硬件配置。

  1.已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除完成原定改善任务外,还要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同步完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所需硬件设施的配置完善。本方案出台前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住宅小区,市庭改办或危改办要通过“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硬件配置。具体新增硬件配置任务如下:

  (1)划定物管区域。在住宅小区设置围墙,形成相对封闭独立的物业区域;零星住宅和小规模住宅区,可因地制宜归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管理。

  (2)建设特种设施。包括小区房屋单元防盗门和小区内电子监控器安装,小区消防等设施设备检查和修缮。

  (3)配备物管用房。补充配置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有条件的要争取按总建筑面积5‰的标准配置,暂时不能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可临时采取租赁、借用等办法过渡。

  2.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由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具体由市物改办根据住宅小区实际,因地制宜、有选择性地组织实施。小区整治和硬件配置主要内容如下:

  (1)新增配置。同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新增配置内容。

  (2)环境整治。包括小区道路平整、汽车停车位划定、自行车棚(库)整饬、绿化整理、公共照明配置完善等。

  (3)房屋整治。包括屋顶等共用部位维修整理(含平改坡)、立面整治、楼道刷白、管线序化、危房修缮等。

  (4)公用事业管网整治。包括小区内自来水、电力和燃气等公用事业管线和设施的基础改造。

  (二)建立物管机制。

  在对住宅小区开展硬件设施整治改善的基础上,根据居民意愿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实施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1.确定管理模式。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在硬件设施整治改善项目竣工并接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居民意见的征求工作,确定小区管理模式。部分老旧小区(或零星住宅)因特殊原因未开展整治或硬件配置改善未全部完成的,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确认同意后予以接收。

  征求居民意见以户为单位(一个独立产权单位为一户),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告知居民专业化物业管理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服务内容和相应收费标准。小区内1/2以上户数居民选择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居委会在两个月内组织小区居民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居民户数达不到总户数1/2以上的小区统一采用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模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在两个月内组织建立日常物业管理机制。

  2.实施物业管理。

  (1)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开展。可以分别聘请保洁、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负责小区日常管理,或统一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或组织居民自治管理,为小区居民提供基本服务,包括公共区域保洁、小区内安全秩序维护、停车秩序维护、共用设施维保、公共绿化养护、小区内道路保养、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管理等服务,并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按照杭州市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向住户收取一定的服务成本费。小区内公共路面停车、物业管理用房等的经营性收入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收取和使用,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资金,以弥补小区管理经费不足。

  (2)专业化物业管理。专业化物业管理由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受聘的物业企业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向住户收取物业服务费。

  七、资金政策

  1.硬件配置工程列入庭改和危改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专项经费。

  2.硬件配置工程列入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物业改善工程专项经费。经费承担方式如下:

  (1)环境整治涉及的道路平整、雨污管道改造和收水口设置、照明及休闲设施设置、环卫设施改造、绿化改造等纳入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以及电力“上改下”工程的土建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2)房屋整治涉及的平改坡、外立面和楼道等房屋公共部位的整治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产权单位承担;承担确有困难的,由产权单位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区政府审核并报市物改办同意后,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直管公房、房改房和无产权单位的房屋整治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3)弱电杆线“上改下”和合杆序化梳理所需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各产权单位承担;电力杆线“上改下”的电气配套费及一户一表改造经费由市电力局承担;管道煤气的建设(改造)费用由市燃气集团承担;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除居民按规定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外,其余由市水业集团承担。

  (4)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原则上免缴工程涉及的绿化补偿、占道挖掘以及因市政工程需要迁移综合管线等费用。工程实施单位必须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绿化恢复和路面修复工作。

  3.住宅小区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后,困难群众物业服务费用减免补贴和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物业管理人员岗位补贴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按1:1配套解决。

关于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篇8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修订)标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修订)标准和党员争做“六种人”标准,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评教育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二、管理范围

  基层各党支部管理的中共正式党员和中共预备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参照党员进行积分制管理。

  三、积分构成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和奖励分两部分构成。

  (一)基础积分(100分)。根据党员义务和“六种人”标准,明确党员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事项予以扣分,核算得月度基础积分。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做讲政治的明白人(40分)

  (1)遵循党章党纪党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听党话、跟党走(5分);遵守党的“六大纪律”,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事关政治方向和重大原则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5分)。凡出现违反党的“六大纪律”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

  (2)履行义务。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5分)。未严格履行党员义务,组织纪律涣散,贯彻执行上级部署不彻底、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笔记记录不完整、不齐全的,每次扣1分。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3)组织活动。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5分);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自我剖析、批评与自我批评(5分)。未按要求参加组织活动的,每次扣2分。无特殊情况无故缺席组织生活会的,或请假后未完成补课的,该项不得分。

  (4)发挥好党员的桥梁作用。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时、事事、处处传播党的声音(3分);当群众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疑问,对中央的决策部署认识有偏差,要主动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3分);对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妄议中央决策和大政方针的现象,要勇于站出来,理直气壮地进行批驳和纠正,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切实做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4分)。对人云亦云,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票否决。未及时地、如实地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的,每次扣1分。

  (5)党性分析。每半年自觉进行党性分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按要求主动提交党性分析报告(5分)。未提交党性分析报告的,该项不得分。

  2.做守纪律的正派人(25分)

  (1)遵守党风党纪。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戒,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筑牢廉洁从政的法纪屏障(3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始终做到不触“红线”,不踩“雷区”(2分)。对设赌、参赌、打架、扰乱治安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的,每次扣1分。不遵守信访条例,参与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或给企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违反有关规定及受到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处理的,该项不得分。

  (2)执行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行业内管理规定(10分)。受到部门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的,每次扣2分;受分公司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的,扣5分;受上级部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的,一票否决。本项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3)交纳党费。认真执行党费日制度,按时、足额、自觉交纳党费的(5分)。无故、延期半个月内交纳的,每次扣1分;延期一个月以上交纳的,扣5分;无故延期2个月以上未交纳党费的,本项不得分。

  (4)佩戴党徽。党员个人是否自觉佩戴党徽,接受群众监督(5分)。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自觉佩戴党徽一次扣0.2分,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3.做比奉献的带头人(10分)

  (1)带头作用好。处处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走在群众的前面,处处给群众做出表率,成为群众学习的榜样(3分)。不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在群众中影响较差的,扣1分;搞封建迷信活动的,散播不良思想的,每次扣1分;有损党员形象的行为、党内闹事、无原则纠纷等有损害企业形象的,该项不得分。

  (2)骨干作用好。对于群众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要主动热情地帮助解决(2分);对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要正确地给以解释和回答(1分);当群众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敢于挺身而出,保护群众的利益(2分)。对群众的困难不及时向上级反映的,扣1分;对群众的疑问,未正确地给以解释和回答的,每次扣0.5分;未履行保护群众利益义务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3)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参与“党建+”系列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岗位情况进行走访,并完成走访调查走访记录(2分)。每缺一次扣1分,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4.做敢担当的实干人(10分)

  (1)完成任务。按时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5分)。未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3分;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每次扣1分;对党组织、分公司的决议或决定事项恶意抵触,消极怠工,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2)岗位职责。爱岗敬业、熟悉业务,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5分)。未严格执行制度流程,造成工作延误的,每次扣5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5分。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5.做勤学习的进取人(15分)

  (1)党员大会。全勤出席党员大会(3分);因公请假,事后及时补课完成相关内容的学习(2分)。无故缺席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补课记录的,每次扣1分。

  (2)集中学习。积极参加党组织、分公司组织的各类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素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类学习任务,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本领(5分)。无个人学习记录的,或者学习记录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0.5分。

  (3)自学提升。自觉完成相关平台的学习任务,做到学习完成率100%(5分)。平台学习任务低于分公司考核平均率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二)奖励分。6.做勇创新的引领人。全体党员必须发扬敢为天下人先的创新精神。在从事实际工作中,勇于突破,不断创新,努力在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企业管理等领域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善于思考、主动作为,真正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1)工作业绩突出,受到省局党组表彰的,每次加5分,受州局(公司)党委表彰的,每次加3分;在党组活动中彰显模范作用,群众满意度高,被评为优秀的加2分;积极向党组织提合理化建议,助推本部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加2分。

  (2)因工作表现突出,团体和个人当年度受省、州发文表彰、表扬的进行加分,根据实际情况加1—3分;个人先进事迹被各类媒体报道的加2分。

  (3)在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企业管理等领域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善于思考、主动作为,为企业转型发展汇集各类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和小建议等情况的,根据实际情况加3—5分。

  (4)积极参加省、州各类研讨或党建工作宣传,为宣传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出贡献,受表彰的,根据实际情况加1—3分。

  (5)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出资出力,根据实际情况加1—2分;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在抗击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中冲锋在前、勇于担当,加3分。

  四、积分程序

  按照党员每月申报、登记积分、支委初评、党员大会每季度评定并公示、党支部年度计算积分的流程,评定积分并报分公司党总支审核备案,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党员申报积分。每月末,党员如实填写附件1:《党员积分申请表》,向所在支部申请积分。

  2.登记积分。党员向支部申请积分时,积分记录员受理党员积分申请,填写附件2:《党员积分管理登记表》。积分记录员一般由党支部的组织(宣传)委员或纪检委员担任,也可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等形式推选其他党员担任积分记录员。记录员应由综合素质较高、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处事公道的党员担任,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3.支委初评。每月召开支委会,根据支部掌握的党员履行义务、完成工作、承诺践诺等情况,按照确定的积分构成、计分标准、扣分办法、加分条件,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

  4.支部党员大会评定。每季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申报、支委初评的季度积分,由参会党员评议通过,确定党员季度积分。

  5.公示季度积分。每季度末,党支部将党员季度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向党员通报。

  6.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根据党员季度积分情况,计算出党员年度积分,即:党员年度积分=党员季度积分之和÷4,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党支部及时将党员年度积分情况报分公司党总支备案,分公司党总支应对各党支部所属党员年度积分进行审核。

  五、结果运用

  1.党员的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党员等次的主要依据。民主评议党员时,原则上在积分排名前列的党员中评定优秀等次。

  2.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优先作为推荐参加上级党组织各类评先评优的对象。

  3.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评优资格,由所在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限期内未完成整改提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作出组织处置。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本制度,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成效。

  2.建立管理台账。党支部要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台账,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及时反映党员基础分、奖励分、季度积分、年度积分,以及得分依据、加分理由、扣分原因。同时,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完善党员基础信息、建立党员名册、规范党员档案,确保积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

  3.公开透明操作。党支部要运用办公网络、公示栏等,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并接受党员查询,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积分位次、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关于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篇9

  流动党员要参加每年一次的支部党员民主评议活动,确实不能返回的外出流动党员,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关于加强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形成系统、科学、有效的流动党员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在改革和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X市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办法》(X组通〔X〕X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__、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和流动党员队伍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系统、科学、有效的服务管理机制,切实抓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主要原则

  1、坚持双重管理、共同负责。实行以流出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双向配合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有机衔接、密切协作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2、坚持分类指导、动态管理。随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情况,强化跟踪管理,把流动党员纳入党组织的经常性管理之中,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搭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教育管理,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一证两表”“三明一评”制度

  1、《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审验制度。各党支部要按规定及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返回时要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对不再外出的,及时将证收回。《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审验、收回情况和活动证上记载信息要及时记录存档,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指出和纠正。

  2、流动党员“两表”台帐制度。建立《流动党员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流动党员管理信息登记表》台账,由支部书记(专职副书记)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负责人每季度会同流动党员联系人对台帐信息补充更新一次,并将更新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各党(工)委。

  3、流动党员“三个明确”制度。一是明确流动党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流出地党组织应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指定联系人,联系人可以是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本支部有责任心的正式党员。联系人应每季度至少与外出党员联系一次,并记录每次联络的时间、方式(通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及具体内容,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明确组织生活要求。流动党员外出前,党支部和联系人要对其进行行前教育。了解掌握其外出目的、流向、单位及大致返回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介绍《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使用、审验方法,明确流动党员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思想、交纳党费、参加组织活动和党员评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三是明确服务帮扶措施。各党支部应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谈心、家访、电话、短信、通信等形式,经常联系和关怀、慰问流动党员,一般每季度至少要联系一次,春节、“七一”必须联系、慰问;通过结对帮扶、组织互助、申请党内救济或社会救济等途径,努力帮扶家庭生活困难的流动党员。

  4、流动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流动党员要参加每年一次的支部党员民主评议活动,确实不能返回的外出流动党员,应将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向支部书面汇报,由其联系人在党员大会上代为汇报情况,同其他党员一样接受民主评议。能够自觉做到学习好、组织生活好、服务群众好、遵纪守法好、弘扬正气好的,可以评为优秀格次;能够达到流动党员管理基本要求的,可以评定为合格党员;不能达到流动党员管理基本要求的,可评定为不合格党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二)建立“双重管理”制度

  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加强沟通联系,建立有机衔接的管理机制。

  流出地党组织主要职责是:建立流动党员信息档案,掌握其流出去向、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建立与流动党员联系沟通渠道,跟踪掌握流动党员工作变更情况;建立与流入地党组织定期联络机制,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QQ、微信等途径,及时向流入地党组织提供党员相关信息,搞好工作对接;建立流动党员定期汇报制度,检查督促流动党员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通报、反馈并提出对流动党员的具体要求和建议;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进行联系,及时了解流动党员情况,为流动党员参与民主评议提供依据。

  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核实流动党员身份,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对外来流动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在学习、就业、生活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流动党员情况。

  (三)建立教育培训制度

  流动党员教育应坚持“实际、实在、实用”的原则,不断拓宽教育培训渠道。一是行前教育。在党员外出前,利用办理党员活动证、接转组织关系等时机,对其进行党风党纪、遵纪守法等教育。二是邮寄教育。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要确定流动党员联络员,负责把党课教材、党报党刊以及党员电教片等学习资料寄发给外出流动党员,组织党员自我教育。三是补课教育。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应抓住流动党员春节等重大节日回家的时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内容,对他们进行补课培训。

  四、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党(工)委要将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结合年度表彰,对工作开展好、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基层党组织,予以通报批评。

  (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各党(工)委要设立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外出务工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党内活动、党务工作等方面需要。

  (三)强化督促检查指导。各党(工)委要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注意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以典型引路,指导和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关于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篇10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让学校的责任回归学校,让家庭的责任回归家庭,家校共育,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面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及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治理方案。

  (一)加强初中部作业管理

  1.优化作业设计。初中部各年级要将作业设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工作体系,分学科指导教师从学与教的视角思考作业内涵,严格作业设计,研制作业内容,规范作业布置,切实提高作业设计质量。鼓励分层布置作业,布置弹性作业、个性化作业,注重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作业、综合性作业,进一步创新适应不同学生学习需要的作业形式。

  2.强化作业统筹。各年级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和年级组的统筹,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得超过1.5小时。

  3.规范作业布置。课后书面作业以教材课后练习、学校统一征订的教辅资料为主,其他课后的探究性学习、习作练习、阅读及书写训练等学业安排布置,均应根据课程计划及课程实施情况安排。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科学制定并认真落实教学计划,不随意增减课程难度,不随意加快教学进度,不布置难度水平超过课标要求的作业。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高难度的作业,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或变相惩罚学生,特别是教师不得通过微信、QQ、钉钉等班级交流群布置家庭作业。

  4.严肃作业批改。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要求学生对错误作业及时订正,及时做好向学生的反馈、答疑等工作。特别是要注重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要做好答疑辅导工作。不得给家长布置或者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和批改作业。

  (二)加强睡眠管理

  5.减轻课外负担。引导家长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家庭教育方式,不拔苗助长,不给学生安排太多的家庭作业和辅导班,给孩子们更多的时间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同时拥有更好的睡眠。

  6.加强时间管理。根据我校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学生充足睡眠时间。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部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就寝时间初中部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部一般不晚于23:00。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挤占学生休息时间。

  7.加强科学引导。各年级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堂教学、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提高教师思想认识,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三)加强手机管理

  8.有限带入校园。各年级班级应利用班会、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学校研究同意,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9.细化管理措施。学校正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或提供其他便捷家长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10.加强教育引导。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11.做好家校沟通。学校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居家使用电子产品,防止学生沉迷网络。家长老师及时保持沟通,掌握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四)加强读物管理

  12.激发阅读兴趣。强化对中小学生阅读的深入研究与指导,让阅读真正成为学生的学习习惯。学校将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爱读书、善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13.推荐优秀读物。学校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要广泛开展阅读能力提升工程,以语文教研组为主体成立专家组,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14.加强图书建设。学校将加强图书室建设,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室的使用率。鼓励在教室设置图书角、图书柜、小书箱等,方便学生阅读,丰富阅读体验。

  15.严格读物管理。学校要将推荐的教辅和读物目录转发至家长,作为家长学生选购依据。引导家长学生从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净化中小学的用书环境。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

  (五)加强体质管理

  16.开展体育运动。学校将按照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严格落实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开设体育课,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每个学生掌握1—2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教师不得“拖堂”或提前上课,保证学生每节课间休息并进行适当身体活动,减少静态行为。

  17.综合预防近视。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避免不良用眼行为,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要求,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18.加强健康教育。通过有计划地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与公共卫生意识,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识和技能,促进学生自觉地采纳和保持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减少或消除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为一生的健康奠定坚实的基础。

  19.做好健康监测。学校将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测试,如实记录测试结果,将测试成绩及时录入系统,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针对体质健康不达标的学生,制定相应的提升计划。

关于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篇11

  为深入贯彻梅河口市委市政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领导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重塑营商新环境,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创新监管理念方式,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吉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为导向,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政务服务优化和数字化建设为突破,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强短板弱项,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增强放权的协同性、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强化服务的便利性,着力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打造门槛最低、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秩序最优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推动提升市场竞争开放度,围绕宽准入、强监管、降成本,重塑市场化的营商新环境.

  1.持续放宽市场准入。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严格按照国家改革要求和梅河口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大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具有垄断性的行业要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

  2.改革创新市场监管。

  (1)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通过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违规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监管全覆盖、监管的“监管”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加强对监管的“监管”,用公正监管管出水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2019年10月底前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3)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实现政府各部门监管系统全联通,监管全覆盖,实现数据归集共享,形成全市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4)坚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进行监管,促进新动能健康成长。(5)积极推进联合检查,促进全社会依规合法经营。

  3.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1)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规定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及时取消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减轻企业负担。(2)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4.规范整顿中介服务。

  (1)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取消其他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取消政府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限额管理,打破行业垄断,严禁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和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2)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对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中介”“黑中介”,要依法整治和打击。

  (二)全方位健全完善政策法规和制度机制,围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重塑法治化的营商新环境

  5.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1)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应当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联合检查计划的,由审核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每年度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直接涉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事项以及国务院、省政府临时部署以外的行政检查,同一部门一般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上级部门已经实施的行政检查,下级部门不得再次实施。

  6.加强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1)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产权依法保护制度,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加强域内自主品牌和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专利代理行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2)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3)落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便利化改革要求,提升商标注册受理窗口服务效能,扩大商标业务受理范围,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专利流程服务。

  (三)全方位对标国内先行标准,围绕服务企业生长全生命周期,重塑便利化的营商新环境

  7.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推进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平台,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强化企业公示责任,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2)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深入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经营主体等评选活动,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给予政策支持。(3)实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实现联合惩戒全覆盖,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4)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使用,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依法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查询服务,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诚信意识。

  8.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1)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鼓励符合上市要求的企业加快上市或挂牌,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2)在商事登记、专利申请等方面给予“双创”企业更多便利,缩短创新周期,提高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效率。

  9.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梅河”创建工程,培育壮大消费市场。围绕百姓“衣食住行游购娱”等方面需求,加快推动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提质升级。聚焦日常消费、服务消费、新消费等重点领域,以创建更多放心商场、放心商店、放心超市、放心市场、放心餐饮、放心景区、放心民宿、放心金融、放心商圈、放心行业和放心城市为重点,不断提升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

  三、组织实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市场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一把手担任组长,主管局长担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营经济发展促进科,负责日常工作的督导协调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小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开展营商环境及软环境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照方案要求开展业务服务工作,确保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

  (三)强化宣传,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闻媒体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引导,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关于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篇12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形成系统、科学、有效的流动党员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在改革和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X市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办法》(X组通〔X〕X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和流动党员队伍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系统、科学、有效的服务管理机制,切实抓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主要原则

  1、坚持双重管理、共同负责。实行以流出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双向配合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有机衔接、密切协作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2、坚持分类指导、动态管理。随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情况,强化跟踪管理,把流动党员纳入党组织的经常性管理之中,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搭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教育管理,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一证两表”“三明一评”制度

  1、《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审验制度。各党支部要按规定及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返回时要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对不再外出的,及时将证收回。《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审验、收回情况和活动证上记载信息要及时记录存档,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指出和纠正。

  2、流动党员“两表”台帐制度。建立《流动党员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流动党员管理信息登记表》台账,由支部书记(专职副书记)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负责人每季度会同流动党员联系人对台帐信息补充更新一次,并将更新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各党(工)委。

  3、流动党员“三个明确”制度。一是明确流动党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流出地党组织应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指定联系人,联系人可以是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本支部有责任心的正式党员。联系人应每季度至少与外出党员联系一次,并记录每次联络的时间、方式(通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及具体内容,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明确组织生活要求。流动党员外出前,党支部和联系人要对其进行行前教育。了解掌握其外出目的、流向、单位及大致返回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介绍《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使用、审验方法,明确流动党员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思想、交纳党费、参加组织活动和党员评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三是明确服务帮扶措施。各党支部应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谈心、家访、电话、短信、通信等形式,经常联系和关怀、慰问流动党员,一般每季度至少要联系一次,春节、“七一”必须联系、慰问;通过结对帮扶、组织互助、申请党内救济或社会救济等途径,努力帮扶家庭生活困难的流动党员。

  4、流动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流动党员要参加每年一次的支部党员民主评议活动,确实不能返回的外出流动党员,应将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向支部书面汇报,由其联系人在党员大会上代为汇报情况,同其他党员一样接受民主评议。能够自觉做到学习好、组织生活好、服务群众好、遵纪守法好、弘扬正气好的,可以评为优秀格次;能够达到流动党员管理基本要求的,可以评定为合格党员;不能达到流动党员管理基本要求的,可评定为不合格党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二)建立“双重管理”制度

  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加强沟通联系,建立有机衔接的管理机制。

  流出地党组织主要职责是:建立流动党员信息档案,掌握其流出去向、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建立与流动党员联系沟通渠道,跟踪掌握流动党员工作变更情况;建立与流入地党组织定期联络机制,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QQ、微信等途径,及时向流入地党组织提供党员相关信息,搞好工作对接;建立流动党员定期汇报制度,检查督促流动党员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通报、反馈并提出对流动党员的具体要求和建议;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进行联系,及时了解流动党员情况,为流动党员参与民主评议提供依据。

  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核实流动党员身份,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对外来流动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在学习、就业、生活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流动党员情况。

  (三)建立教育培训制度

  流动党员教育应坚持“实际、实在、实用”的原则,不断拓宽教育培训渠道。一是行前教育。在党员外出前,利用办理党员活动证、接转组织关系等时机,对其进行党风党纪、遵纪守法等教育。二是邮寄教育。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要确定流动党员联络员,负责把党课教材、党报党刊以及党员电教片等学习资料寄发给外出流动党员,组织党员自我教育。三是补课教育。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应抓住流动党员春节等重大节日回家的时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内容,对他们进行补课培训。

  四、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党(工)委要将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结合年度表彰,对工作开展好、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基层党组织,予以通报批评。

  (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各党(工)委要设立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外出务工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党内活动、党务工作等方面需要。

  (三)强化督促检查指导。各党(工)委要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注意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以典型引路,指导和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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