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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化文化建设
北京文化法治化建设的进展、问题与对策
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和软实力。2016 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北京市“十三五”规划强调要着力建设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根据全国文化中心的城市战略,2016 年北京市大力创建首都示范区,统筹整合资源,制定文化发展规划,出台相关制度性规定,着力推动京津冀文化一体化,加速建设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对网络文化的执法力度,进而保障并推动文化的法治化进程。
一
北京文化法治化建设的新进展
(一)优化文化发展制度环境
第一,出台相关规划,推动文化发展。文化的法治化发展必须以制度确保其持续性与稳定性。2016 年北京市继续完善推动文化发展的相关制度,以“十三五”开局为契机,出台了相关发展规划。2016 年 3 月发布《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强化全国文化中心的凝聚示范、辐射带动、展示交流和服务保障功能,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为未来五年北京市文化建设发展确立了方向与目标。2016 年 6 月发布《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规划》,将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规划首次设为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确立了建设由近及远、圈层结合的文化中心新型发展格局,强调适应文化立法需求,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规,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维护文化安全。2016年 7 月发布《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研究以立法的形式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明确产业相关主体权利和义务。建设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化经济政策平台,促进政策发布和执行各环节有机衔接。2016 年 9 月发布《北京市文化局“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提出要推进文化法治工作,不断修订完善舞台艺术创作展演、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振兴、对外文化交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市场管理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文化法律制度体系。2016 年 10 月发布《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提出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惠民,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通过建立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监测评估机制,开展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综合评价。2016 年 11 月发布《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提出要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加强法治社会宣传、发挥社会规范作用,加强对虚拟社会文化的治理,同时要善于运用先进技术传播先进文化,提高运用网络、应对网络、驾驭网络、引领网络的能力。
以“十三五”为契机出台相应的专业性文化发展规划,表明北京市在推进文化建设过程中,强化文化法治化发展的制度保障,以制度来确保文化发展的持续性与稳定性。上述规划从文化中心建设、文化创意产业、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方面涉及文化建设,不仅为“十三五”期间北京文化指明了法治化发展方向,而且也促使文化发展惠及全体民众。
第二,创新服务平台,促进文化发展。2016 年,以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为内容的跨界、跨平台融合崭露头角,北京紧跟互联网发展前沿,在网络文化合作与交流、网络文化创新等方面,积极筑牢各项服务平台,推进文化不断发展。
一方面,丰富文化交流平台,促进文化与网络的融合。北京开展多项文化发展活动,比如2016 年 5 月举行中国文化网络传播首届高峰论坛,该论坛以促进中华优秀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建设网上精神家园、引导网络文化健康发展为使命。2016 年 9 月,第五届“动漫北京”在国家会议中心举办,成为中国北方规模最大的动漫游戏盛会。2016 年 10月,第十一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在北京开幕,集中呈现了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最新成果。这些论坛和会议对促进网络开放合作、推动北京与外界文化交流互鉴大有助益。2016 中国省市文化产业指数在京发布,北京位列第一就是典型例证。
另一方面,丰富文化创新平台,促进文化与新技术的融合。2016 年 2 月,北京出台《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推出支持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多个政策“红包”,大力推进“互联网+”文化,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互联网文化企业,推动数字内容平台发展,加快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影院互联网化改造。2016 年全国“两会”报道中,新浪网将 H5 与音频嵌入技术结合,中华网用“H5+微信红包”的形式创新性地推出“你有一个来自李克强的红包”,搜狐策划出全景“跟着代表上两会”,以及新浪微博与 VR 结合的两会微直播等。[1] 这些精彩的文化平台通过文化与技术的融合,使得文化产品在社交媒体上形成“刷屏”现象,有助于推动文化发展。
(二)加强文化发展的法治保障
第一,出台管理规范,治理文化侵权行为。首先,制定管理规范,保护文化版权。2016 年 2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提出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以促进网络出版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2016 年 11 月,国家版权局出台《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提出建立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监管“黑白名单制度”,明确规定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文学作品以及相关网络服务的网络服务商,必须在版权管理方面恪尽责任和义务,对《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在“剑网 2016”行动中北京打击了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查处了北京“亿梦春田”等 6 家淘宝
店铺涉嫌侵犯著作权案,[2] 有力打击了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盗版作品的侵权行为,保护了网络文化版权。
其次,规范网络直播行为,营造健康网络环境。据第 38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6 月我国已有网络直播用户 3.25 亿。2016 年是中国的网络直播元年,大量网络直播平台兴起,色情、伪慈善等不良网络文化充斥网络直播平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 年 7 月,文化部出台《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表演者设定为直接责任人,对今后的网络直播节目将实行随机抽查,如果表演者被列上“黑名单”则将被全国禁演。[3] 2016 年 11 月,国家网信办出台《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应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实行先审后发的管理制度,对直播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信用等级管理体系。这一规定正式为网络直播规定底线,网络直播将不能再“任性”,将有力促进网络直播的健康发展。
最后,出台地方性规定,支持地方文化发展。2016 年,北京市进一步推进文化法治建设,加快文化立法。一方面积极出台《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以推动戏曲文化和公共文化的发展。《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列入 2016 年立法规划、《北京市旅游条例(草案修改稿)》已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对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等“1+3”文件的督察活动。
第二,加大执法力度,净化文化环境。首先,加大对文化违法行为的治理。一是开展专项行动,治理网络文化违法行为。2016 年,国家网信办开展“清朗”专项行动,包括“涉少年儿童类 APP 集中整治”“搜索引擎环节专项整治”、“网址导航网站专项治理”“打击利用云盘传播违法违规信息专项行动”“违规微信公众账号专项整治”“网上生态类问题专项治理”“招聘网站‘严重违规失信’专项整治”“旅游出行网站专项整治”“《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回头看”等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累计关闭违法违规账号104.5 万个、空间和群组 129 万个,关闭违法违规网站 2000 余个,查办相关案件 7.3 万余件,抓获涉电信网络诈骗、传播“黄赌毒”、散布恶性谣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嫌疑人 1.7 万余名,对网络空间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持续有力震慑。[4] 同时,全国各地各级“扫黄打非”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净网 2016”专项行动,以网络视频、网络直播、云盘、微领域为重点,进行了多项集中整治。[5] 2016 年,北京市“扫黄打非”办积极部署开展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制定下发了北京市“护苗”“净网”“秋风”等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比如,2016 年北京市查处“5·24”特大制作销售假记者证团伙案,查获假记者证 935
个、假印章 25 枚。二是开展联合执法,维护文化市场秩序。2016 年 2 月,国家网信办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部分重点城市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以案件查办为着力点,加大对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盗版复印活动的打击,遏制部分城市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的盗版复印行为。2016 年,北京市对全市 16 区 4072 家各类复印店已建立台账,东城区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2 起,没收非法出版物 41 件(套),大兴区执法检查过程中2 家复印店因无照经营被当场依法取缔。在“护苗 2016”专项行动中北京查处了北京新知堂文化公司非法出版少儿读物案,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纸质教材和光盘共计 1000 套,违法经营额 22 万元。
其次,治理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每年以 20%~30%的速度增长,已成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6] 2016 年,山东“徐玉玉电话诈骗受害案”等一系列网络诈骗案件震惊国人。《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的数据显示,因网民权益被侵犯造成的经济损失达 915 亿元,人均约为 133 元。公安机关加大了治理网络犯罪力度,一是治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为。公安部自 2016 年 4月起部署开展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已累计破获刑事案件 750余起,缴获信息达 230 亿条,清理有害信息 35.2 万多条,关停栏目、网站 610 余个。北京公安机关清理违法信息 2 万余条,删除、关停发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信息账号 1000余个。[7] 2016 年 7 月,北京警方查获马某等人扰乱无线电通信管理秩序案件,马某等人在自己的车上使用伪基站设备群发招嫖短信,干扰无线电通信秩序,影响移动用户 3 万多户。[8]二是重点治理网络诈骗犯罪。2016 年北京市加大了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的力度,2016 年 8月,北京市开启网上治安秩序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网上治安秩序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严打网上色情、赌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等网络犯罪,进一步全面规范网络社会治安秩序。[9] 三是处理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2016 年 1 月快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5 月,北京警方已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肯尼亚跨国电信诈骗案犯罪团伙共 77 名犯罪嫌疑人;8 月,“e 租宝非法集资案”由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受理。[10]
最后,加强文化行业自律治理。一是进一步保障网络文学版权。2016 年 9 月,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联盟在北京成立,并发布《中国网络文学版权联盟自律公约》,指出:联盟成员应坚持“先授权、后使用”的原则,尊重网络文学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抵制侵权盗版行为。[11] 同时,各大网络经营者也自发维护文化版权,2016 年,华为、迅雷、新浪、115 网盘、360 公司宣布关闭个人云存储服务。二是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行为。2016 年 4 月,百度、搜狐、新浪等二十余家直播平台联合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承诺网络直
播房间内设置水印标识,延长内容存储时间已备查,推进主播实名认证,实施对平台直播内容进行 24 小时监管。[12] 《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实施一个月以来,因直播内容涉黄40 名违规主播被永久封禁,涉及酷我、六间房、花椒、在直播、映客、69 秀、陌陌、咸蛋家、黑金直播 9 家网络直播平台。[13] 三是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2016 年 11 月,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发布“网络交易自律倡议书”,号召全国网络交易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引导、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监督。2016 年北京市积极开展打击非法网络主体专项行动,初步锁定的涉嫌违法经营的网站数量有千余个。
(三)加强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
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大背景下,2016 年北京地区继续加强京津冀地区的文化协同发展力度。
一是构建文化协同发展平台。2016 年 2 月,京冀两地文化厅局共同颁发《关于推进京冀两地文化协同发展的工作意见》,明确了北京与河北文化协同发展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2016 年 5 月,京津冀文化部门在北京签署了《京津冀三地文化人才交流与合作框架协议》,以促进和支撑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为总体目标,充分发挥人才交流与合作的智力引擎和基本保障作用,为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2016 年 6 月,签订《北京市文化局、河北省文化厅、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文化合作框架协议》,共同致力于为2022 年冬奥会提供强大的文化支撑。2016 年 6 月,“京津冀公共文化服务示范走廊”发展联盟论坛在京举行,逐步实现三地公共文化服务在资源、活动、服务、管理机制等多个方面的共建共享,为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各地文化部门非遗保护工作提供认识与交流合作的平台。2016 年 10 月,京津冀签署《京津冀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合作协议》,并建立京津冀动漫游戏产业“一带一路”走出去战略合作平台,确定将利用北京在设计服务方面的领先优势,服务三地...
法治化文化建设
北京文化法治化的现状与进展分析
文化的发展需要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文化的繁荣也要求法治提供保障。文化的法治化发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十三五”规划指出要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2015 年北京文化建设继续得到全方位的推进,其中文化法治化建设趋势凸显。北京大力推动文化的法治化发展,不仅是顺应依法治国基本国策、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求,也是北京文化发展中进一步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必然路径。
一
北京文化法治化建设新进展
(一)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化
文化基础设施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基础。经过多年努力,北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资金保障、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四级设施平均覆盖率达到98%,设施总量达到 6691 个,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1] 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法治化体现于其制度化,从制度上保障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是推进文化持续发展、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
1. 加强对公共文化发展的支持,明确文化建设的重点目标
公共文化是城市文化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城市文化的包容性与服务性,更是城市文化全面均衡发展的重要体现。北京虽是首都城市,但是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还不平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法规和规定尚不完善。2015 年 5 月 5 日,北京市通过了“1+3”公共文化政策文件,“1”指《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3”指《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方案》《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2] 该文件的制定在推动公共文化法制化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和数字化等层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3”政策文件的出台与实施,表明北京市在推进文化建设的过程中更加强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着重加快基层文化的发展,以制度保障公共文化的法治化、均衡化发展。该文件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着力点置于基层,将会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有一个明显的改变和提升,群众对基本文化的需求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满足。
2. 出台行动计划,助推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
2015 年 4 月,北京市出台《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 年)》,提出到 2020 年要培养一批高素质领军人才和具有核心竞争力、辐射力、带动力的重点企业,打造一批具有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品牌性企业。[3] 行动计划提出了
“十大行动”和“八项保障措施”。行动计划共设计 34 项重点任务,且明确了每一项任务的主责单位,是目前最具体、细致、详尽的行动计划。[4]
(二)加强文化权益的法治保障
1. 出台管理规范,治理文化侵权行为
首先,网络造谣、传谣入刑,净化网络文化环境。2015 年 8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出台,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即“网络造谣”“网络传谣”等行为要负刑事责任,这也是对“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的最好诠释。该条文的实施将有利于塑造干净、纯洁的网络文化环境,推动文化的法治化发展。
其次,规范网盘使用,保护文化版权。据北京网络版权监测中心监测数据,云盘侵权问题近半年来有持续上升的趋势,侵权链接数在所有平台侵权量中占比达 20%以上,监管、规范云盘服务和运营势在必行。[5] 2015 年 10 月,国家版权局出台了《关于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的通知》。通知提出对于未经过授权的作品,用户不能上传到网盘,更不能下载、分享。同时,网盘服务商必须建立管理机制,运用有效技术措施,主动屏蔽、移除侵权作品,防止用户上传、存储并分享他人作品。与此同时,北京市版权局部署了云存储空间侵权治理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国家版权局“剑网行动”工作总体要求。此项规定的实施,属于电影版权保护的重大利好消息,有益于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再次,加强立法工作,促进电影产业发展。2015 年 10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当前,虽然我国电影产业飞速发展,但是也存在众多问题,如全链条发育不成熟、盗版侵权、偷漏瞒报票房、衍生品开发不足等。此外,与电影产业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电影产业在金融保险、人才培养、技术支撑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6] 这些困扰电影产业的问题和瓶颈,亟待通过立法加以规范和解决。该法案有利于市场主体、政府部门等各方找准定位,以法治方式促进电影产业的发展。
最后,出台地域性规章,规范文化活动。2015 年,北京市进一步推进文化法治建设,加快文化立法。积极推进出台《北京工艺美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北京市地方戏曲院团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7] ,以规范文化活动及资金使用程序,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共同改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推进文化法制建设,加快文化立法,推动公共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 加大执法力度,净化网络文化环境
首先,加强对网络文化违法行为的治理。2015 年初,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启动网络空间法治化的“网络敲诈与有偿删帖”专项整治行动。北京市网信办重点抓好属地网站自查整改,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加强案件办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百度公司共清理屏蔽 6363 个搜索关键词、联想词,清理 80079 条涉网络敲诈和招揽有偿删帖的信息;360 公司共受理 6142次相关删帖申诉,针对有效申诉共断开 105459 条相关网页链接,清理屏蔽搜索 3374 个关键词、联想词。[8] 2015 年 1 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理了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有偿删帖案。该公司 2012~2013 年,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有偿删帖服务,经营额达 218200元,涉嫌非法经营。[9]
同时,在 2015 年的“净网行动”中,首先严查网络文学领域,巡查网站 1.16 万余家次,立案 282 起,罚没款 166.7 万元;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 4 名,清理有害信息 20 余万条。集中整治移动智能终端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行为,先后对“百度”移动应用客户端“小说”栏目、“陌陌”移动社交产品进行了查处,罚款共计 27.02 万元。同时,严查网络游戏领域,开展了 2 次整治网络游戏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诱导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恐怖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酷米网”“游戏网”等 20 家网站做出了行政处罚,罚款 30 万元。并且,严查网络视听节目,共清理下线色情淫秽和低俗视频 6.7 万条、网络剧和微电影 97 部、综艺节目572 个。北京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公开的数据表明,2015 年 1~8 月,每月的举报总量约 3000 件次,而且总体保持不断下降的趋势(见图 1)。[10] 这说明经过文化执法部门的执法与治理,北京地区网络文化中的不良信息得到有效控制。
图 1 2015 年 1~8 月北京市互联网违法举报数量
其次,加强文化经营单位自律治理。2015 年 6 月 16 日,首都文化企业自愿发起成立非营利
性的社会团体组织——首都文化产业协会,首批会员达到 315 家。2015 年“优衣库试衣间”“YY 直播出事”等不雅视频出现于网络,引发公众大量关注,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为此,2015 年 8 月 18 日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联合北京市网络文化协会组织召开网络表演行业自律工作座谈会,12 家网络表演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发布《北京网络表演行业自律行动宣言》,共同承诺支持“净网行动”[11] ,以道德和法治建设服务社会,创造传播先进文化。
(三)加强文化跨区域的执法一体化
文化具有包容性与开放性,一个地区的文化发展不可能隔绝于周边地区。只有与周边地区进行交流吸收,才能实现文化发展的多样性,激发文化发展的活力。与北京相邻的河北、天津等地区的文化也各具特色,其地域文化可以与北京文化互相补充。2015 年 4 月《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出台后,京津冀加强文化发展区域联动、互补互辅的需要显得越来越迫切。随着京津冀一体化深入推进,北京与河北、天津的强强联合、协同发展,将会有力助推三地区文化的法治化建设。
2015 年 11 月,为全面落实国家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北京市、河北省积极研究推动京北地区与承德市联合开展的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战略合作,净化京津冀文化市场环境。合作内容包括:联防联控依法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信息交流渠道畅通,加强情报预警,为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保驾护航;加强文化演出交流合作;促进文物保护与利用等方面。[12] 在协议实施的过程中,为稳步推进文化执法的一体化进程,各相关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增强各区域的文化交流。
二
北京文化法治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文化的法治化不仅是文字的法治化,而且是文化行为的法治化。文化建设是全方位的,不仅包括艺术文化、遗产文化等物质性文化,而且包括网络文化、旅游文化、生活习惯等无形文化。文化法治意识不仅体现在特定的文化行为中,而且体现在普通的日常生活中。生活中的每一种行为都会融入社会,都有可能成为一个地区的文化表征,所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以法治思维来处理社会关系,将法治意识嵌入文化行为、融入日常生活中,才能真正推进文化的法治化发展。2015 年,在“十二五”规划的收官阶段,北京市文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北京,在具体文化领域的文化管理、文化行为、文化保护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首先,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存在法规不健全、文化遗产保护缺位等问题。比如,《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列入了《北京市地方性法规五年立法规划(2013-2017 年)》,
但是迄今仍未出台,导致北京市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存在缺乏法规依据的问题。2015年 10 月媒体曝出,北京“沿字三号敌台”段古长城多次遭剧组搭景破坏,更为严重的是明长城仅 8%完好,有些地方甚至破坏古长城,偷盗长城文字砖以修建“新长城”。[13] 这些行为罔顾法律的规定,对于传统文化遗产是一种毁灭性的破坏。同时,政府官方也存在不作为的问题。比如,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北京市政府的行动仍显滞后,据统计 2015 年北京200 处园林遗址再不修缮将永久消失。[14] 此外,2015 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发现,北京市有 1094 处园林格局及园林要素尚存古迹,但未被纳入保护范围,随时有遭破坏和永久消失的危险。[15] 比如,作为“燕京八绝”之一的金漆镶嵌,2008 年被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但如今面临工艺传人匮乏的困境,许多有文物和收藏价值的藏品被特卖。[16]
其次,在网络文化发展上,网络中制造谣言、传播谣言、侵犯版权乃至网络犯罪等行为屡禁不止。比如,2015 年 8 月北京警方依法查处 3 名在网上发布售卖“阅兵观礼票”虚假信息的网民。[17] 同时,北京警方查获 360 云盘账号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牟利案。上述行为的存在,扰乱了正常的网络行为,阻碍了网络文化的法治化发展。同时,现有调整规范文化行为的行政法规约束力、执行力不足,难以发挥应有效果。在法律规范与自律协定共同作用下,一些管控功能存在重叠现象,导致规范执行力不足,网络不良文化、虚假文化仍层出不穷。
再次,在旅游文化的建设上,旅游市场乱象丛生,旅游文明指数有待提高。2015 年北京国庆期间仍存在旅游乱象,比如博物馆免费参观票一张卖 5 元[18] 、“北京一日游”中导游威胁游客“不许空手上车”[19] 。甚至,在 2015 年 10 月,由于存在价格欺诈等问题,作为 5A 级景区的明十三陵景区等被严重警告,全国通报并限期整改。[20]
最后,在公共出行文化上,文明出行素质仍需长期培养。2015 年 9 月,北京市交通委开展了“向交通陋习说不”主题宣传活动,发布网友最讨厌的“四大交通陋习”,包括开车变道不打转向灯、乘坐公交地铁不排队等。[21] 交通文明是公民素质的组成部分,市民享受工业化带来交通便利的同时,也应遵守交通规则。
三
北京市文化法治化发展的建议
文化建设不仅依赖于文化消费者,而且有赖文化提供者的创造与引导。比如,政府作为文化的提供者应当提供文化法治化的环境,文化管理法规、文化发展法规应当健全,文化消费市场也应按照法治化的路径有序发展。同时,应大力加强文化系统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并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严格依法行政,做好文化行政许可工作;做好文化监管工作,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的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等。具体而言,还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具体领域文化的法治化治理。
(一)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化
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文化遗产是北京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亦是旅游等文化产业的重要基础。但是,在推进北京市文化发展的过程中,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成为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
首先,完善法律体系是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前提。[22] 2005 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提出到 2015 年要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但是现今文化遗产保护立法进程仍相对落后,缺乏“历史文化街区”“大遗址”等方面的专项法规。[23] 从文化遗产保护现状来看,北京市历史悠久,传统文化、技艺和文物繁多,全力推进《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完善文化遗产相关领域立法,规范文化遗产的开发与保护是完善文化遗产法律的主要方向。
其次,必须强化民众文化法治意识。文化遗产涉及文学、民俗...
法治化文化建设
什么是法治文化呢? 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法治文化是法律文化发展的近现代阶段产物,最早形成于近代西方。从其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来看,法治文化是以繁荣的商品经济、发达的民主政治和市民社会为前提,以权利、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性等意识为基本构成要素,以主权在民、宪法法律至上、保障人权、监督制约公权力、依法行政与公正独立司法等价值理念为核心内涵,并且包括社会普遍的稳定的守法、信法、护法、用法等心理态势的法律文化。作为文化子系统和法律文化发展特定阶段的法治文化,除具有文化的时代性、民族性、开放性、创造性等以外,还具有先进性和主导性。
1.法治文化的先进性。“三个代表”中,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精辟论述,是我们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思想的一个新发展。先进文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从文化的角度来思考和审视法治,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法治文化作为先进文化的表征,二者体现了高度的共融性。从本质上看,法治文化是相对于人治文化而存在的一种进步文化形态,所以法治文化不同于人治文化。人治文化产生于专制政治和自然经济,体现着专制君主的意志,维护的是专制君主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法律重在治民,是治民的“工具”和手段。而法治文化产生于民主政治和商品经济。法治的根本精神,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法治的根本力量,在于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法治的核心价值,在于民主制度。社会主义的民主,即人民民主,必须保障人民有选举代表参与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基本权利。而这种基本权利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得以最终实现。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前提和政治保障。所以,我们所倡导的法治文化的基本内涵,则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是人民民主精神的高度凝炼。以人民民主为本质内涵的法治文化,正是党领导下的法治国家所需要的先进文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适应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法治文化,法治文化的构建,正是先进文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法治文化和先进文化,在经济基础、指导思想、体现利益、价值取向等方面是根本一致的。
2.法治文化的主导性。法治文化对道德、艺术甚至政治等其他文化形态起着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治文化对于其他文化处于一种支配地位。这种支配地位是由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性所决定的。宪法和法律是社会主体行为的最高准
则,其他一切文化形态,都应当与体现宪法和法律权威的法治文化保持一致,并将其作为各种文化形态共同推崇的理念。另一方面,法治文化能够从文化上为其他文化形态提供保障、动力或构成其他文化形态的内容。因此,法治文化又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综上所述,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才能构建符合先进文化的法治文化,两者相伴而生,互相促进。
法治文化建设:
一、创新机制,夯实法治文化建设基础。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具有公益性、群众性、社会化和经常化的特点,必须要在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机制创新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强化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真正将法治文化建设列入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六五”普法、平安建设、社会管理创新、文明和谐小区评比和党的建设等整体规划中,同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要建立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协调,宣传、文化、广电、新闻部门等单位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的组织领导体制,形成条块结合、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完善领导责任机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积极抓、其他条口协同抓、各个小区自觉抓、列管单位配合抓的工作机制;二是落实保障。要将法治文化建设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要将法治文化宣传过程自然生成的各种产业化资源充分开发利用起来,采用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等方式筹集法治文化活动经费,弥补经费的不足,实现法治文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统一。要充分发挥地区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工作者、法制新闻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法律明白人以及法治文艺骨干等人才资源优势,全方位、多角度地加强法治文化宣传,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要注重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规律、工作推进方式及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等的研究探索,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式,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三是整合资源。要立足地区实际,充分发挥区域优势,通过借势、借力、借脑、借资,不断动员各部门、发动全地区积极参与和支持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构筑“积极参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有序运行”的法治文化工
作联动机制。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履行主管职责,充分发挥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能,克服“小马拉大车”的消极心态,学会“借助外力”、“借船出海”、“借鸡生蛋”,凝聚各单位、各部门和各阶层力量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从而实现法治文化工作主体多元化、内容专一化、方式协同化、效益最大化,实现由“主演”到“导演”,由“独唱”到“合唱”的转变。
二、创新品牌,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活力。近年来,鼓楼区委、区政府立足区情,高位谋划,积极推进工作理念创新,不断拓展普法管道和载体,小区法律学堂实现了普法工作由零散式、分布式、随意性向阵地化、长效化运作的转变,法治文化广场成为全区法治文化建设的精品工程,在全省率先打造的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形成了部门连手、全社会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丁山法治文化生活体验馆植入法治文化媒介设施和法治文化元素,提升了地区法治文化建设水平。要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必须要发挥地区优势,在巩固、深化和创新品牌上下功夫求实效。一是巩固法治文化宣传广场。要在现有法治文化宣传广场提挡升级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进取,不断寻找新的法治文化构建空间,多角度、深层次立体打造法治文化广场。要充分整合地区资源,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基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企业员工学法园地、禁毒教育基地、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服务中心的同时,不断拓展新型普法宣传阵地、基地,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展厅、法治文化小区、法治主题公园等场地的规范化建设,广泛宣传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物权法、婚姻法、治安处罚法以及信访条例、妇女儿童保护、低保审批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的法律法规,让居民茶余饭后有法律知识可学,走路散步有法律规定可看,营造“出门有法、抬头见法、知法守法、办事循法”的法治氛围;二是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中心。要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功能,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组织规划部、法治文化产品联合开发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督查部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会”等的职能作用,注重依托“法律大讲坛”、“高校学生普法讲师团”、“公共安全律师服务团”、“司法执法工作者普法宣传讲师团”和“法治文艺演出团”等专业团队进行法治文化宣传,让群众在欣赏法治文艺作品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体验法治文化,真正实现法治文化宣传由灌输式向渗透式、单一化向多样化、重过程向重实效的转变;三是打造法治文化生活馆。要在巩固和深化小区法律学堂品牌优势、平台优势和机制优势的基础上,依托小区办公场所,对小区法律学堂进行提档升级,因地制宜地植入法治文化媒
介设施和法治文化元素,精心打造法治文化生活体验馆。要通过设置“法律(援助)咨询室、人民调解室、禁毒工作室、电子阅览室、关爱之家、法制议事园、电影放映厅、电影文化陈列馆、多媒体播放系统、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心、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中心、多媒体播放系统”等功能室,让居民通过互动性的法治文化生活体验,增强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提升法律素质,引领地区性法治文化建设水平,让法治文化成果惠及民生。
三、创新载体,增强法治文化建设效能。法治文化建设的难点在于概念虚、基础弱、周期长、投入大、见效慢,必须要下细功夫、实功夫、慢功夫,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居民的法治意识,提升地区的法治水平。一是加强融合。要因地制宜设置一批与城乡环境协调、与生态相融的法治文化设施,将法治文化建设与社会发展相融合,提升法治文化建设的影响度。要紧紧围绕改善民生、维护民权、争取民利,通过“万人问卷、千人督查、百事展评”、“百姓点题、政府破题”等形式,梳理法治建设实事项目,依法整治事关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法治文化建设与法治实践相融合,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要依托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通过开发制作台历、挂图、雨伞、折扇、扑克、书签、杯垫、环保袋等各类载体,运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戏曲、故事、春联、年画、短信、书画、动漫等各类艺术形式,将法治文化建设与群众生活相融合,提升法治文化的大众性、娱乐性和广泛性;二是抓好结合。要将法治文化建设与“法律六进”相结合,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构建“法治、廉政、阳光”的机关法治文化、居民群众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企业单位诚信守法的法治理念,不断提升地区法治化管理水平。要找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文化建设的结合点,将法治文化建设与法制宣传相结合,通过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理念融入到人们的头脑中,体现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在全社会树立法律信仰,形成崇尚法治的浓烈氛围,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始终与时代发展同行,与社会进步同步。将法治文化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坚持以法治理念引领社会管理创新,以法治精髓主导社会管理创新,用法治精神统帅社会管理创新全局,用法治眼光审视社会管理各种问题,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管理的战略,加快从行政主导的管理模式向法治主导的管理模式转变。要注重克服创新就是突破法律的片面认识,更加注重观念的转变,制度的创新、机制的整合、要素的集成和方法的改进,努力实现社会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法治化;三是注重整合。要统筹整合各类有效资源,善于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巡回审判、模拟法庭、文艺作品等人们易于接受
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要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点时机开展法治文化广场活动,集中组织专业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现场解答居民的法律问题,努力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要将法治文化建设与推进依法治理、创建法治区(县)和民主法治示范单位等活动进行整合,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水平,大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