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 时
间 地
点:
公司会议室 参加人员:
陈 主 持 人:
议
程:
沈丽群同志自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 能认真学习党的有关知识, 拥护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在工作、 生产、 学习中表现好, 作风正派, 能团结同志, 在群众中能起先锋模范作用, 我认为可以确定沈丽群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对其进行考察培养。
陈振南支委发表意见:
我同意书记的意见。
陈坤辉支委发表意风:
我也同意书记的意见。
陈鹃书记发言:
陈兴治同志自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 能认真学习党的有关知识, 拥护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在工作、 生产、 学习中表现好, 作风正派, 能团结同志, 在群众中能起先锋模范作用, 我认为可以确定陈兴治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对其进行考察培养。
陈振南支委发表意见:
我同意书记的意见。
陈坤辉支委发表意风:
我也同意书记的意见。
陈鹃书记发言:
陈镇明同志自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 能认真学习党的有关知识, 拥护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在工作、 生产、 学习中表现好, 作风正派, 能团结同志, 在群众中能起先锋模范作用, 我认为可以确定陈镇明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对其进行考察培养。
陈振南支委发表意见:
我同意书记的意见。
陈坤辉支委发表意风:
我也同意书记的意见。
陈鹃书记发言:
许惠英同志自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 能认真学习党的有关知识, 拥护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在工作、 生产、 学习中表现好, 作风正派, 能团结同志, 在群众中能起先锋模范作用, 我认为可以确定许惠英同志为
入党积极分子, 对其进行考察培养。
陈振南支委发表意见:
我同意书记的意见。
陈坤辉支委发表意风:
我也同意书记的意见。
陈鹃书记:
经支委会研究, 一致同意确定沈丽群、 陈兴治、 陈镇明、 许惠英4 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并于 2010 年 4 月 10 日至 2010 年 4 月 16 日进行公示,如公示期间党内外群众无异议, 就正式确定沈丽群、 陈兴治、 陈镇明、 许惠英 4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同时指定入党培养人。
沈丽群同志培养人为:
陈鹃、 陈振南 陈兴治同志培养人为:
陈鹃、 陈坤辉 陈镇明同志培养人为:
陈坤辉、 叶养忠 许惠英同志培养人为:
陈鹃、 陈坤辉
备注:
公示期间党内外群众无异议。
2010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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